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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第一临床医院)团餐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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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餐饮配送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餐饮配送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CFDFW2107240376

项目概况

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餐饮配送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ggzyzx.jl.gov.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8月1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FDFW2107240376;

项目名称: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餐饮配送;

采购预算:300万/年;

采购需求:每天为采购人职工和患者提供一日三餐的餐饮配送服务,配送的成品应在供应商提供的,经过省食药监局审批通过的指定场所进行加工(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长春市朝阳区工农大路1745号和长春市蔚山路创举街155号;

标段划分:1个标段;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质量标准:按国家食品卫生等相关标准执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相应产品和服务,且具备与本次采购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

    3.2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和集体配送资质;

    3.3财务要求:提供2020年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供应商为2020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需提供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近一年指2020年6月至2021年6月;

    3.5人员要求:供应商服务团队至少包含高级餐饮职业经理1名、高级营养师1名、高级厨师1名、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师1名;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7月28日08时30分起至2021年8月3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2.方式及地点:请有意向的供应商自行登陆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下载采购文件;

    3.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8月19日9时00分。

    请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特别注意: 

    (1)CA认证办理基本流程:首先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ggzyzx.jl.gov.cn),按照规定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网上注册登记后,请携带相关材料到国投安信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办理CA认证。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相关的所有招标采购活动

    (2)供应商取得CA 认证后,可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主体登录->供应商”登录后选择“采购业务->交易文件下载”下载电子采购文件。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操作“投标报名”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点击“确认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才具有投标资格。如果供应商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没有点击“确认报名” 按钮确认参加投标,将失去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3)凡与本中心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时间,均以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器显示的时间为准。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8月1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8月1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开标二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2021年7月28日上午8时30分至2021年8月3日下午16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

    地址:长春市工农大路1745号

    联系人:陈心智

    联系方式:0431-868167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15楼

    联系人:蔺瑛琦、兰亚珍、韩改红、李新民

    电话:0431-811242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蔺瑛琦

    电 话:0431-81124285

     

    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特别注意:

    1、凡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时间,均以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器显示的时间为准。

    2、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内容,若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内容有变更,均在网站发布,请以本项目变更公告中的内容为准。若开标场地临时发生变更,以开标区LED 屏幕为准。

    3、参与交易活动的各相关主体应提前下载《吉祥码》,并按要求进行注册绑定工作。

    4、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应自觉有序排队并按要求测量体温,向现场工作人员出示《吉事办》小程序中的吉祥码,扫码通过后在指定区域进行登记。

    5、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还应递交分别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和投标保证金票据等(具体事项参见项目公告具体要求)。

    询标邮箱授权函(格式)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

    本公司授权_ (邮箱号码)为本公司的唯一合法邮箱号码,就吉林省政府采购(采购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的询标全权负责,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该邮箱发送的有关澄清回复等内容,我均予以承认。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印刷体名称(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文件]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职工餐饮配送服务7.4.docx
    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餐饮配送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CFDFW2107240376 采  购  人: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 采购代理机构: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七月 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餐饮配送 招标文件 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合同主要条款 第四章中标通知 第五章 招标项目服务要求 第六章投标文件参考格式 第七章评标办法 第一章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概况 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餐饮配送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ggzyzx.jl.gov.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8月19日9时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FDFW2107240376; 项目名称: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餐饮配送; 采购预算:300万/年; 采购需求:每天为采购人职工和患者提供一日三餐的餐饮配送服务,配送的成品应在供应商提供的,经过省食药监局审批通过的指定场所进行加工(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长春市朝阳区工农大路1745号和长春市蔚山路创举街155号; 标段划分:1个标段;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质量标准:按国家食品卫生等相关标准执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相应产品和服务,且具备与本次采购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 3.2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和集体配送资质; 3.3财务要求:提供2020年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供应商为2020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需提供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近一年指2020年6月至2021年6月; 3.5人员要求:供应商服务团队至少包含高级餐饮职业经理1名、高级营养师1名、高级厨师1名、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师1名;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7月28日08时30分起至2021年8月3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2.方式及地点:请有意向的供应商自行登陆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下载采购文件; 3.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8月19日9时00分。 请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特别注意:? (1)CA认证办理基本流程:首先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ggzyzx.jl.gov.cn),按照规定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网上注册登记后,请携带相关材料到国投安信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办理CA认证。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相关的所有招标采购活动。 (2)供应商取得CA 认证后,可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主体登录->供应商”登录后选择“采购业务->交易文件下载”下载电子采购文件。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操作“投标报名”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点击“确认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才具有投标资格。如果供应商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没有点击“确认报名” 按钮确认参加投标,将失去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3)凡与本中心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时间,均以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器显示的时间为准。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8月1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8月1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开标二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2021年7月28日上午8时30分至2021年8月3日下午16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              地址:长春市工农大路1745号 联系人:陈心智 联系方式:0431-868167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15楼    联系人:蔺瑛琦、兰亚珍、韩改红、李新民 电话:0431-811242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蔺瑛琦 电 话:0431-81124285 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特别注意: 1、凡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时间,均以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器显示的时间为准。 2、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内容,若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内容有变更,均在网站发布,请以本项目变更公告中的内容为准。若开标场地临时发生变更,以开标区LED 屏幕为准。 3、参与交易活动的各相关主体应提前下载《吉祥码》,并按要求进行注册绑定工作。 4、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应自觉有序排队并按要求测量体温,向现场工作人员出示《吉事办》小程序中的吉祥码,扫码通过后在指定区域进行登记。 5、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还应递交分别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和投标保证金票据等(具体事项参见项目公告具体要求)。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3 采购人 名 称: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              地址:长春市工农大路1745号 联系人:陈心智 联系方式:0431-86816770 1.3 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15楼    联系人:蔺瑛琦、兰亚珍、韩改红、李新民 电话:0431-81124285   1.4 项目名称 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餐饮配送 招标项目编号 CFDFW2107240376 2.1 项目地点 长春市朝阳区工农大路1745号和长春市蔚山路创举街155号 2.2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已落实 3.1 服务内容 每天为采购人职工和患者提供一日三餐的餐饮配送服务,配送的成品应在供应商提供的,经过省食药监局审批通过的指定场所进行加工(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服务要求); 3.2 服务期 一年(如采购人迁址,采购人有权无偿终止采购合同,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3 服务标准 按国家食品卫生等相关标准执行 4.1 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相应产品和服务,且具备与本次采购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 3.2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和集体配送资质; 3.3财务要求:提供2020年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供应商为2020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需提供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近一年指2020年6月至2021年6月。 3.5人员要求:供应商服务团队至少包含高级餐饮职业经理1名、高级营养师1名、高级厨师1名、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师1名;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10 标前预备会 不召开 13.1 供应商提出问题的 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 供应商对招标文件如有不清楚的问题需盖公章后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信箱,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确认。 联系人:蔺瑛琦 电话:0431-81124285 13.2 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投标截止15天前,代理机构在有效期内将答疑问题、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统一以扫描件的形式发送至所有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信箱。 13.3 供应商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 14.2 供应商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 15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供应商下列资质证明文件原件随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复印件加盖公章装钉在投标文件中: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食品经营许可证和集体配送资质; 3、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完成的同类或类似业绩证明(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4、提供2020年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供应商为2020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需提供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近一年指2020年6月至2021年6月; 6、供应商服务团队至少包含高级餐饮职业经理1名、高级营养师1名、高级厨师1名、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师1名,提供相关证书原件。 7、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网站截图。 8、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原件; 9、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 注:要求提供原件,投标书内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所有证件应装袋递交,并在封袋外面列明项目名称、文件名称及份数,投标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文件名称与装袋内容不一致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17.1 投标有效期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日历天)。 18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电汇银行出具的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出具的保函、转账、电汇等形式提交;境内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出;(其中,有效的投标保函需由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认定且向社会公布的单位或者由具有一定资质的银行或保险公司开具。投标单位提交投标保函的应将保函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到招标代理机构并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20000元 单位名头: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 开户行全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蔚山路支行 账号:22050136050000000375 电话:0431-81124285 (1)供应商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且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保证金在银行之间划转所需要的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上述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未从基本账户汇出或未到帐均视为无效)。供应商若未按此要求办理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汇款信息注明:请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用途,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项目名称可适当缩略,但应保证财务人员得以区分) (3)供应商应将投标保证金转款凭证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装订入投标文件相应位置。 注:基本账户开户许可取消后新开立基本账户的供应商在投标时,可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文件规定提交银行打印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19.2 投标文件份数 1份正本;4份副本,投标文件电子版1套(电子版形式为U盘) 19.3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1)所有要求盖章的位置都应加盖投标单位(法定名称)章(鲜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2)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而不委托代理人投标,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如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由委托代理人签字,也可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19.5 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技术标、商务标统一装订成一册。 采用书册方式胶装,装订应牢固、整齐便于保管和利用,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20.1 封套上写明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供应商名称: “开标前不得开启” 21.1 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8月1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需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递交,逾期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1.2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23.1 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23.2 开标地点 接收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四楼开标二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四楼开标二室。 25.1 评标委员会 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由有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 2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 35.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5.1 招标代理服务费 执行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35.2 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合同约定 35.3 执行固定价格 采购预算300万元/年 单价:早餐:早餐标准根据市场行情自定; 午餐:17元/盒.份 晚餐:13元/盒.份 执行固定价格,投标人须响应此固定价格及主要内容。 35.4 开标程序 (1)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代表及监督人员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2)开标顺序:按递交投标文件顺序进行开标 35.5 其他 受新冠病毒疫情影响,供应商需做好疫情防护工作,授权代表需佩戴口罩并自备黑色中性笔。 35.6 政策 政府采购强制采购: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最新发布执行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规定,《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中凡包含强制采购产品的,供应商必须提供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否则投标无效。 政府采购强制采购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 否 □是,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非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采购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二十期)内非标记★符号的: (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应给予3%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 (2)采用综合评分法时,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总分值3%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 :技术 /%、价格 /%。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八期)内的: (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应给予3%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 (2)采用综合评分法时,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总分值3%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 :技术 / %、价格 / %。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发展: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应同时在招标公告中注明)。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对于小型或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参与本项目招标的,给予6%的价格扣除。 注:1)中、小、微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一、总则 1. 项目概况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1.2本招标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本招标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招标项目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项目说明和要求 3.1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2服务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 服务对象: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4服务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5服务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6服务标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 .供应商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 .费用承担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 .踏勘现场(本次招标不适用) 9.1采购人在年_月_日至年_月_日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踏勘集中地点为。(或由供应商自行组织) 9.2 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9.3 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9.4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0. 投标预备会(本次招标不适用) 10.1 采购人在年月日时至时在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 10.2 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0.3 投标预备会后,采购人在年月日时前,将对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 分包 本项目不接受分包和转包。 二、招标文件 12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第一章) (2)供应商须知(第二章) (3)合同主要条款(第三章) (4)中标通知(第四章) (5)招标项目服务要求(第五章) (6)投标文件参考格式(第六章) (7)评标办法(第七章) 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3 .招标文件的澄清 13.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13.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13.3 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14 .招标文件的修改 14.1 在投标截止时间日前,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14.2 供应商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三、投标文件 15 .投标文件组成:具体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参考格式”。 16. 投标报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7. 投标有效期 17.1 本投标的有效期为: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7.2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17.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18 .投标保证金 18.1 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供应商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18.2投标保证金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18.3未中标投标供应商的保证金,除因处理异议、投诉等原因外,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十日内返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在签订合同后五日内返还。 18.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弄虚作假或与其他供应商串通骗取中标的; (2)供应商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书面合同; (4)在本次投标过程中存在违反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行为。 19.投标文件的编制 19.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参考格式”进行编写。 19.2供应商应将技术标、商务标统一装订成册,提供投标文件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若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9.3 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供应商应写全称。副本可用正本复印。签字和(或)盖章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9.3要求。 19.4 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修改处签署。 19.5投标文件采用书册方式胶装,装订应牢固、整齐便于保管和利用,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四.投标 20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0.1供应商必须将投标文件(内含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密封装袋。封口处贴上封条,启封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封皮上写明投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供应商名称,并注明“开标前不得开启”字样。 20.2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的正、副本分别密封,并标注“正本”、“副本”,加帖封条,并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0.3开标一览表和投标文件电子版应分别密封于信封中,封口处贴上封条,启封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封皮上写明投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供应商名称,并注明“开标前不得开启”字样。 20.4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1 .投标文件的递交 21.1 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和供应商须知表中所列有关原件。 21.2 除采购人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21.3 采购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 21.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2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2.1 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22.2 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要求签字或盖章。采购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 22.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五、开标 23. 开标的时间和地点 23.1开标时间: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开标地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3.2采购人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24.开标的程序 24.1宣布开标纪律; 24.2公布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名称,并确认供应商是否派人到场; 24.3经在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当众开标。 六、资格审查 25.开标后,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共同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内容为: 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相应产品和服务,且具备与本次采购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 2.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和集体配送资质; 3.财务要求:提供2020年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供应商为2020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需提供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近一年指2020年6月至2021年6月。 5.人员要求:供应商服务团队至少包含高级餐饮职业经理1名、高级营养师1名、高级厨师1名、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师1名;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8.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标书内附复印件加盖公章,资格条件有一项不满足,其投标将按无效标处理。合格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七、评标 26.评标委员会 26.1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其中技术、经济等专家(不含采购人代表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二。 26.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系供应商的单位员工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的; (2)系项目审批部门或者负有行政监督责任的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 (3)与供应商有经济或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回避的其他情形。 27.投标文件的评审 27.1标书启封后,由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27.2初审时若发现投标方案与招标要求等有重大偏离,或缺少招标文件要求必须提供的投标内容条款,其投标将被拒绝。 27.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性评审,按照招标文件中制订评分办法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27.4评标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由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原则,采取记名投票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定。 评标细则详见第七章“评标办法”。 八、合同授予 28.定标 28.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采购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8.2 采购人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公示 1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各供应商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进行投诉或提出质疑,但需对投诉或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8.3 公示期结束后,采购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公示结果最后确定中标人。 29 .中标通知 29.1采购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并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供应商。 29.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0.签订合同 30.1 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并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由采购人按照评标得分高低顺序依次从中标候选人中确定新的中标人。 30.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九、纪律和监督 3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3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3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3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35. 投诉 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36.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6.1招标代理服务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6.2采购预算: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6.3付款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7.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 1、采购货物中含《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附件规定的强制性采购产品的,必须采购清单指定产品,否则投标无效。其它货物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内容中的产品。查询网站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http://www.mof.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www.ndrc.gov.cn?);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站(http://www.cqc.com.cn?)。 2、本次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内容中的产品,查询网站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http://www.mof.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网站(http://www.zhb.gov.cn?); 中国绿色采购网(http://www.cgpn.org)。 3、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附相关有效证明文件。经评委会评审确认后,依据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在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情况下,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专门面相中小企业,则不进行扣除)。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时,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附相关有效证明文件。经评委会评审确认后,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进行评审。 5、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提供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经评委会评审确认后,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进行评审。 6、采购项目中如含有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否则投标无效。 7、采购货物中含信息安全产品,必须是列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的产品,供应商须附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 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以甲乙双方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第四章中标通知书 中标结果通知书(以实际发出为准) 第五章招标项目服务要求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餐饮配送服务 服务地点:长春市朝阳区工农大路1745号和长春市蔚山路创举街155号 服务期限:一年 餐饮时间:早餐:6:30时-8:30时 午餐:11:00时-12:30时 晚餐:16:30时-17:30时 餐饮标准:早餐:根据市场行情和实际消费情况核定; 午餐:17元/每人份;晚餐:13元/每人份。 用餐形式: 早餐:职工和患者到食堂用餐,自行消费。每天用餐 人数150人左右(以实际发生为准)。 午餐:自助打餐,每天配送2样水果。每天用餐人数200人左右(以实际发生为准)。 晚餐:食堂送餐,值班人员签字领餐。每天用餐人数50人左右(以实际发生为准)。 会议餐及加班餐:按采购人需求提供。 消费形式:午餐人脸识别,晚餐签字确认。 用餐人数:以实际发生为准。 用餐费用:预计300万元/年,以实际发生为准。 招标形式:省政府采购招标。 2、 服务内容 1.基本要求 采购人为中标人提供配送餐饮场所即食堂,中标人将制 作好的餐饮成品,根据用餐时间送到食堂。餐饮服务时间为一年365天无假日。 2.用餐内容 早餐:主食6种以上,粥3种以上,每天必备小米粥。咸菜及小菜4种以上。 午餐:7种菜品,2样水果,两大荤两半荤两素一个炝拌菜一汤。 晚餐:两荤两素。 三、对中标人的要求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严格执行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确保食品安全,在采购方现场留样48小时。 2.中标人根据国家及采购人对食堂公益性保障用餐的价格、质量和数量等相关指导意见提供基本伙食保障用餐经营服务,不得擅自提价,价格变动需与采购人商定。 3.菜品水果应季,多样化,食材新鲜。 4.严格按照食谱和用餐数量,保证足量供应,不能出现断货或菜品不全等现象,每周三提供下一周菜谱,经采购方食管会审定通过后,周五下发到各个用餐群。 5、根据特殊情况,需提供送餐服务时,送餐盒饭是四菜一汤,免费提供餐饮用具。 6、尊重少数民族习俗,为回族职工和患者提供回族餐。 7、禁止中标人与采购方职工协商套现,禁止售卖水、饮料、方便食品,米面粮油蛋奶等食材。 8.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为期1年的服务合同,签订合同 前,中标人需向采购人提交50000元(人民币大写:伍万元)餐饮配送服务保证金。服务期内采购方涉及迁址(长春市朝阳区工农大路1745号或长春市蔚山路创举街155号,全部或部分迁址时),采购人有权提前15天告知中标人,15天期满,服务合同自动终止。如合同期满,因疫情等特殊原因采购人未能及时招标时,经双方协商,可签订服务期限不超过一年的《补充协议》一次。 9.采购人组成考核小组,每月对餐饮配送服务时间、数量、味道、感观、菜品、食品卫生及服务态度等进行一次考核。累计两个月,每个月考核分不足70分或服务期间出现食品安全问题或食品卫生不良情况,采购人有权解除服务合同。 四、餐饮配送服务评分标准(见附表)。 第六章 投标文件参考格式 (招标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三、开标一览表 四、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报价明细和说明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总体服务方案及各项制度等 八、其他资料 九、小微企业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采购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本项目。 2.在此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如下等内容,并已单独密封封装: 按“供应商须知”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 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我方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4.我方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修正文(如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并完全明白,我方放弃在此方面提出含糊意见或误解的一切权利。 5.如我方中标: (l)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项目。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并愿承担由此带来的相关法律责任。 7. (其他补充说明)。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 网 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二)投标函附录 序号 条款名称 约定内容 是否响应 1 服务期 2 投标有效期 90天 3 权利义务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 技术标准及服务需求 符合第五章招标项目服务要求”规定。 ...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 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三、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编号: 投标单位 投标保证金 (有/无) 服务期 优惠条件 (有/无) 服务承诺 (有/无) 注:1.本表只做唱标时使用,但本表的一切内容均具有法律效力,不得更改。 2.填报的内容必须和投标文件及投标函中的内容一致,如不一致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3.优惠条件、服务承诺两项,详细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本表只填写“有”“无”即可。 4.开标一览表除在投标文件中包含外,还需要单独使用小信封密封一份,唱标时使用。(二者内容必须一致,如不一致以投标文件正本为准)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适用于投标保证金从基本账号转出的形式)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供应商名称](以下称“供应商”)于年月日递交了[项目名称及标段]的投标文件。并附有人民币 万元做为投标保证金。 我方同意招标文件第1章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并对我方有约束力。 附:供应商基本帐户转出的银行转账或电汇凭证 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五、投标报价明细及说明(若有) 供应商名称: 招标编号: 单位:元 序号 服务内容 投标单价 总价 备注 1 2 3 4 5 6 …… 合 计 注:本表费用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酌情填写。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 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 名 电话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 名 电话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营业执照号 其中 项目负责人 注册资金 项目参与人员 开户银行 项目参与人员 账 号 项目参与人员 项目参与人员 经营范围备注 注:1.附企业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证明等企业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2) 财务状况 提供2020年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供应商为2020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需提供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三)供应商已完成类似项目情况 序号 起止时间 项目概况 业主单位 完成情况 备注 注:1、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完成的同类或类似业绩。 2、项目概况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等级、规模、金额等。 3、供应商应随本表出具所填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否则,采购人将不考虑供应商所填项目的业绩。合同文本应含有:项目名称,甲、乙方单位名称,工作内容、工作时间,甲、乙方单位签约人签字及单位公章等内容。 (四)拟投入人员基本情况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岗位 简介 注:1、附身份证、健康证明等材料。 2、供应商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招标项目的实际需要,列出拟配备的人员清单。 3、供应商应按表四格式分别填写本表所列人员的资历。 (五)主要人员资历表 1.一般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在本合同中 拟任职 身份证号码 学历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2.工作经历 时间 参与过的项目 该项目中任职 备注 3.获奖情况 4.目前承担的任务 身份证及学历证书复印件 注:供应商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均应填写本简历表。本表所填写人员即为现场服务人员。 (五)其他资料表 供应商: 七、总体服务方案及各项制度 八、其他资料 (1)优惠条件 (2)服务承诺 (3)各项承诺书 (4)信誉截图等 (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九、小微企业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日期: 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格式自拟 企业名称(公章): 日期: 年月日 备注: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附复印件。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备注:若有,后附相应证明材料原件,附复印件。 第七章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一)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形式评审标准 供应商名称 与营业执照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9.3项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参考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 响应性 评审标准 服务内容 符合招标文件中的服务内容 服务期 一年 服务标准 按国家食品卫生生产标准要求执行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之日后90天(日历天) 投标保证金 已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权利义务 符合“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规格要求”规定 其他响应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规定的要求 注:1、“√”为合格,“×”为不合格;其中有一项不合格则评审结果为不合格。 2、如评审不合格需注明不合格原因。 3、上表中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 评标办法前附表(二) 评议内容 评分办法 分值 商业部分(38分) 企业信誉 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获得政府部门或审信核信企业信用评价(评估)中心颁发的“AAA级”信用评价等级证书、AAA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每有一个得1分,最多得6分,未提供得0分。提供以上材料原件,并提供查询网址,标书内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分 企业业绩 近三年(2018年-2020年)有类似营养餐配送项目业绩,每提供1项得3分,满分12分,需提供有效证明。 (提供食堂经营委托合同原件,标书内附复印件加盖公章)。 12分 配送人员 横向比较投标人提供的配送人员数量,配送人员数量满足项目需求得8分,配送人员数量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得5分,一般得2分,无不得分。(提供人员证书原件,且标书内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否则不计分) 8分 配餐餐具 提供双层保温餐具得4分。(提供餐具保证书原件,且标书内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否则不计分) 注:中标后提供餐具检测报告。 4分 管理机构人员 在强制性人员基础上,须具备高级职业经理人1名、高级餐饮人力资源管理员1名、高级中式面点师1名、高级西式面点师1名。以上管理人员同时配备得8分,缺一不得分。提供证书原件,且标书内附复印件。 8分 技术部分(56分) 膳食营养搭配方案 针对各供应商提供的菜谱搭配方案进行综合评价。切实可行,详尽合理得12分,比较合理得9分,相对合理得6分,仅有简单方案得3分,无不得分。 注:供应商需提供春、夏、秋、冬每个季节一个月菜谱,不提供本项不得分。 12分 经营管理服务方案 针对各供应商提供的详细项目经营方案(综合评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服务理念和服务方式,菜品品质,食堂经营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切实可行,详尽合理得8分,相对合理得6分,一般合理得4分,仅有简单方案得2分,无不得分。 8分 突发事件应急方案 针对供应商提报的紧急情况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食品安全预案、停水停预案、断餐预案、火灾预案等,进行综合评价。切实可行,详尽合理得8分,相对合理得6分,一般合理得4分,仅有简单方案得2分,无不得分。 8分 人员配置,组织架构合理 食堂人员的组织机构框架,描述岗位职责,进行综合评价。切实可行,详尽合理得4分,相对合理得3分,一般合理得2分,仅有简单方案得1分,无不得分。 4分 原料的标准化方案 对所使用的原料从外观、切配、卫生、营养等方面建立严格的监管标准,进行综合评价。切实可行,详尽合理得8分,相对合理得6分,一般合理得4分,仅有简单方案得2分,无不得分。 8分 加工生产标准化方案 对每一道加工程序,加工的原料(如时间,温度等)都制定出详细的标准和操作规范,进行综合评价。切实可行,详尽合理得8分,相对合理得6分,一般合理得4分,仅有简单方案得2分,无不得分。 8分 卫生标准化方案 厨房操作人员的个人卫生和厨房的布局以及操作时的卫生均制定科学,详细的规范标准,进行综合评价。切实可行,详尽合理得8分,相对合理得6分,一般合理得4分,仅有简单方案得2分,无不得分。 8分 其他部分(6分) 优惠条件及服务承诺 对各投标供应商的承诺内容比较;对于优6分,良4分,一般2分,差0分,供应商未提供任何方案承诺的本项得0分。 6分 合计 100分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至低顺序排序推荐前3名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技术部分得分分数高者优先。如技术部分得分数都相等时,由采购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对各项评分进行汇总,将所有评委的打分进行汇总后,各投标单位的得分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单位的最后得分,拟定“综合评分排序表”,按评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评标委员会向采购人推荐前3名中标候选人,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2.评审标准及分值构成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一)。 2.1.2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一)。 2.2 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二)。 3.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招标文件规定的有关证明,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一)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只有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单位超过3家(包含3家),此次招标才能进入后续评审,否则视为具有竞争性的投标单位不足3家,应重新组织招标。 3.1.2 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3.2.2 评标委员会发现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下降幅度超出行业普遍的取费标准,可以要求供应商进行澄清并承诺不因此降低服务质量,供应商不能说明合理理由的将否决其投标。 3.2.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根据评审结果,评委会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前3名中标候选人,由采购人确定中标人。已经确定中标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投标文件提供虚假信息,不配合采购人最终审查,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3.4.3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说明: 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按“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标准划分的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6%的扣除(需填写投标文件格式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按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证明函》。 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财库〔2017〕141号文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经评委会审核确认供应商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的,在评定时视同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对于列入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对其投标价格给予3%的价格扣除,并按照扣除后的价格参加排序。采购项目或者分包中既包含环境标志产品也包含非环境标志产品的,只对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按其在总报价中所占的比例给予价格扣除。 3.对于列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但不属于国家强制采购的产品,对其投标价格给予3%的价格扣除,并按照扣除后的价格参加排序。采购项目或者分包中既包含节能产品也包含非节能产品的,只对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但不属于国家强制采购的产品按其在总报价中所占的比例给予价格扣除。 4.对于列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信息产业部发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对其投标价格给予3%的价格扣除,并按扣除后的价格参加排序。采购项目或者分包中既包含清单中产品也包含非清单中产品的,只对列入清单的产品按其在总报价中所占的比例给予价格扣除。 5.投标产品同时列入上述多个清单的,将上述规定的价格扣除比例叠加后计算价格扣除。 6.供应商服务中使用设备的成品及半成品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时,其投标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价格参与评审。此办法适用于评标办法为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时以最低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的情况。见(财库[2011]181号)文件。 1 3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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