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海南藏族自治州高级中学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海南州高级中学食堂食材招标项目包一、 分包二、 分包三
海南州高级中学食堂食材招标项目包一、 分包二、 分包三

招标详情

[海南藏族自治州﹒海南藏族自治州本州级][材料设备][交易公告]海南州高级中学食堂食材招标项目包一、 分包二、 分包三[已发公告]
【 nbsp信息时间:2021/07/27 17:09:33 nbsp

海南州高级中学食堂食材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nbsp nbsp受 海南藏族自治州高级中学委托,拟对海南州高级中学食堂食材招标项目进行国内 询价,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编号
海南德瑞询价(货物)2021-054
采购项目名称
海南州高级中学食堂食材招标项目
采购方式
询价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1020000.00元
项目分包个数
3
各包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点击此处下载招标文件备案[http://www.qhggzyjy.gov.cn/TPFrame/zfcgztbmis/pages/attachmanage/downAttachAction.action?cmd=download AttachGuid=2c7b9b97-76a7-416b-8d2b-38d95d03f70e FileCode=Z189 ClientGuid=66575726-5dc9-4395-aff7-f2428dcc0d71 BiaoDuanGuid=null FileCode2Show=]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其他资格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 (1)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或其他合法组织及个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个月); (5)包一、包二、包三投标人若为生产商的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及经营人员的健康证;若为经销商或自然人的须具备《食品流通许可证》及经营人员的健康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及服务能力;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公告发布时间
2021-07-27 17:08
招标文件发布起止时间
2021-07-28 至 2021-07-30 上午09:00-11:30和 下午13:30-17:30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场领取,600元/份(谈判文件售后不退,谈判资格不能转让)
招标文件售价
600.0元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城北新区玉龙农副产品平价商贸中心东侧五楼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保证金信息
分包编号:海南德瑞询价(货物)2021-054-1
分包名称:海南州高级中学食堂食材招标项目包一
保证金子账号:
分包编号:海南德瑞询价(货物)2021-054-2
分包名称:海南州高级中学食堂食材招标项目 分包二
保证金子账号:
分包编号:海南德瑞询价(货物)2021-054-3
分包名称:海南州高级中学食堂食材招标项目 分包三
保证金子账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21-08-05 14:30
开标时间
2021-08-05 14:30
投标及开标地点
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城北新区玉龙农副产品平价商贸中心东侧五楼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单位:海南藏族自治州高级中学
联系人:祁先生
联系电话:13389749189
联系地址:海南藏族自治州高级中学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海南州德瑞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德格
联系电话:13007740088
联系地址: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城北新区玉龙农副产品平价商贸中心东侧五楼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青海银行共和县支行
收款人
海南州德瑞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1402201000076559
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同时发布。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单位名称:海南州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4-8510297

海南州德瑞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07-27

附件如下:

海南州高级中学054(1).doc

2013

询价通知书编号:海南德瑞询价(货物)2021-054

海南州高级中学食堂食材招标项目

中国·青海

海南州德瑞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07月


目 录

TOC \o "1-1" \h \z \u

HYPERLINK \l "_Toc466275137" 第三部分 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货物类) 11

HYPERLINK \l "_Toc466275138" 第四部分 投标报价文件格式 23

HYPERLINK \l "_Toc466275139" 第五部分 采购项目要求及技参数 4

第一部分 询价采购邀请

海南州高级中学食堂食材招标项目

海南州德瑞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海南藏族自治州高级中学委托,拟对海南州高级中学食堂食材招标项目进行询价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采购项目名称

海南州高级中学食堂食材招标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海南德瑞询价(货物)2021-054

采购方式

询价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包1: 30万元

包2:39万元

包3: 33万元

项目分包个数

3个包

要求

包1:米、面、油

包2:清真灶:鸡蛋、鸡肉、蔬菜

包3:大众灶:鸡蛋、鸡肉、蔬菜

供应商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

(1)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或其他合法组织及个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个月);

(5)包一、包二、包三投标人若为生产商的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及经营人员的健康证;若为经销商或自然人的须具备《食品流通许可证》及经营人员的健康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及服务能力;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发布时间

2021年07月27日

询价文件发出时间

2021年07月28日至2021年07月30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询价通知书领取方式及联系人

现场领取,600元/份(谈判文件售后不退,谈判资格不能转让)
投标人如需开发票必须将标书费公对公转至我公司账户。
如不需开发票可现金购买。
报名费/服务费账户:海南州德瑞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1402201000076559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共和县支行

海南州德瑞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德先生

电话:0974-8516555 传真:0974-8516555

报价截止时间

2021年08月05日下午15:00前(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2021年08月05日下午15:00前(北京时间)

投标及开标地点

海南州德瑞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城北新区玉龙农副产品平价商贸中心东侧五楼)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单位海南藏族自治州高级中学

联系人:祁先生 联系电话:13389749189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海南州德瑞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城北新区玉龙农副产品平价商贸中心东侧五楼

联系人:德先生 联系电话:0974-8516555

传真:0974-8516555

邮箱:DRZTBDLYXGS@163.com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保证金账户)

青海银行共和县支行

收款人

海南州德瑞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1402201000076559

购买人文件时应提供的材料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购买人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请投标人自备复印件加盖章,招标代理机构留存备案。

财政部门监管电话

单位名称:海南州财政局 联系电话: 0974-8510297

海南州德瑞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07月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本次采购依据海南州高级中学食堂食材招标项目的采购计划,仅适用于本询价采购文件中所叙述的项目。

2.采购方式、合格的投标人

2.1本次采购采取询价采购方式。

2.2合格的投标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

(1)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或其他合法组织及个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个月);

(5)投标人若为生产商的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及经营人员的健康证;若为经销商或自然人的须具备《食品流通许可证》及经营人员的健康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及服务能力;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1供应商经济实力足以承担所投标项目的经济责任;

2.2.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8) 技术参数中规定的其他资质条件。

2.2.4询价采购的费用

无论本项目询价的结果如何,询价供应商应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所有费用。

2.2.5供应商应当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2.2.6本项目需缴纳询价保证金 :

包一:6000元整(陆仟元整);包二:7800元整(柒仟捌佰元整);包三:6600元整(陆仟陆佰元整)。

缴款截止时间:2021年08月04日17:30前。

款项用途:***项目投标保证金

3.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愿承担与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费用。集中采购机构对投标人发生的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询价采购文件说明

4.询价采购文件的构成

4.1询价采购文件包括: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投标人须知

(3)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

(4)投标报价文件格式

(5)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

4.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询价文件中列示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等内容。如果投标人未按询价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对询价采购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根据相关法规要求,此类投标将被拒绝。

三、投标报价文件的编制

5.投标报价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5.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报价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集中采购机构就此投标发生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5.2 除询价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报价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5.3 附有外文资料的,须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果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存在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资料为准,其准确性由投标人负责。

5.4供应商需提交询价响应文件一式3份;正本1份,副本2份;单独封装的开标一览表1份;电子文档1份。

6.投标报价及币种

6.l 投标报价为投标总价。必须包括:产品费、检验费、手续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系统集成费、安装调试费、税金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

6.2 投标人应根据询价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完整填写所有内容,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信,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6.3 要求投标人在网上一次报出不能更改的价格,且该报价为闭口价,即成交后在合同有效期内价格不变。

6.4 投标币种为人民币。

7.投标报价文件构成

7.1投标人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作为其参加询价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编写的投标报价文件须包括以下内容(格式详见询价文件第四部分内容):

1)投标报价文件封面

(2)投标报价表

(3)分项报价表

(4)技术规格响应表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7)投标人承诺函

(8)供应商诚信承诺函

(9)资格证明材料

(10)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11)“信用中国”截图

(12)制造(生产)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

(13)投标产品相关资料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或说明)

(15)询价保证金缴纳证明

(1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凡询价采购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盖章;投标人提供的扫描(或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投标人须按上述内容、顺序和格式编制投标报价文件,并按要求编制目录、页码。

8.投标报价文件的编制要求及投标方式

8.1 投标报价文件的编制方式

(1)电子投标报价文件采用pdf格式,其中的图片类内容可采用扫描件或者照片,内容印章须清晰可辨,否则影响正常询价的责任自负。

(2)投标报价文件目录须按询价采购文件第7.1款要求制作,且目录可以索引定位到投标报价文件内容。

(3)投标人须在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提供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准确的联系方式(手机或固定电话)。

四、开标

9.开标

9.1集中采购机构在青海省政府采购平台上组织询价采购活动,时间和地点以本询价文件中确定的为准,若有变化另行通知。

9.2 开标时,投标报价文件中“投标报价表”内容与“分项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报价表”为准。投标报价文件中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报价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9.3询价相关工作由集中采购机构组织,邀请采购人代表参加。

9.4询价答疑:开标过程结束后,集中采购机构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按答疑时间等候答疑,并对询价小组提出的澄清内容做出应答(如在规定的时间内联系无果,无法进行电话答疑者,视同放弃答疑)。

五、询价程序

10.询价小组

10.1 集中采购机构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询价小组,其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具有一定专业水平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10.2询价由集中采购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询价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询价小组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投标报价文件是否符合询价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澄清;

(3)推荐预成交候选人。

11.询价程序

11.1进入询价阶段后,由询价小组独立开展评审工作,询价小组负责审议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文件,按先初审、后复审的程序对投标报价文件进行评审。

11.2初审阶段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是对投标人的相关投标资格证明等资料进行审查;符合性审查是对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报价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询价文件的响应性进行审查。

六、成交办法

12.推荐并确定成交供应商

12.1在询价小组推荐的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以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预成交候选人,并由采购人按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若报价相同时,按技术优劣、售后服务质量排列确定最佳成交候选人。

13.成交通知

13.1集中采购机构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青海政府采购信息网上公告成交结果。

13.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项目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七、授予合同

14.签订合同

14.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双方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询价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报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审核备案。

14.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询价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订立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询价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14.3签订合同时,成交供应商应按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数额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商定,但数额不得超出采购合同总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须缴纳到采购人指定的账户。

14.4询价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文件、《成交通知书》及其澄清、说明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

14.5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在青海政府采购信息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八、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执行。

第三部分 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货物类)

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

采购项目名称:海南州高级中学食堂食材招标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海南德瑞询价(货物)2021-054

采购合同编号: HNDR-2021-054

合同金额(人民币):

采购单位(甲方): (盖章)

成交供应商(乙方): (盖章)

采 购 人(以下简称甲方):

供 应 商(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2021年*月*日 项目(海南德瑞询价(货物)2021-054)的询价文件要求和集中采购机构出具的《成交通知书》,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合同总价款为 . 项目采购合同:

一、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询价文件;

2.询价文件的更正、变更公告;

3.成交人提交的投标报价文件;

4.询价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5.成交通知书;

6.履约保证金缴费证明。

二、合同标的及金额 单位:元

序号

产品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单价

总价

备注

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 元。

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合同总价包括:产品费、检验费、手续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系统集成费、安装调试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

三、交付时间、地点和要求

1.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

交货地点:海南藏族自治州高级中学

2.乙方提供不符合询价、报价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3.乙方应将提供产品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

4.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 5 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为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产品验收单并加盖采购人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 甲方应提供该项目验收报告交省政府采购中心,由履约验收部门按规定程序审验后办理资金拨付。

6. 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按询价、报价文件的规定要求乙方及时予以解决。

7.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相关完税销售发票。

四、付款方式

具体按提货需求配送,按实际需求量月结账;

五、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六、违约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质保金全额扣除,并由乙方赔偿由此引起的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权益而引发纠纷或诉讼的,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

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

4.甲方无故延期接受货物和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应向对方偿付未交货物的货款3‰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的5%,超过 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

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七、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 天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

2.除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可抗力情形外,双方约定出现 情况亦视为不可抗力。

八、知识产权:

九、其他约定:

十、合同争议解决

1.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产品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产品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一式六份,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

3.本合同需附计划备案表、成交通知书及分项报价表。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供需方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海南州德瑞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负责人:

合同备案时间: 2021年 月 日

合同通用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合同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遵循公平原则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双方诚实守信地履行合同。

1.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 “合同”指甲乙双方签署的、载明的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1.2 “合同金额”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付给乙方的价款。

1.3 “合同条款”指本合同条款。

1.4 “货物”指乙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产品、设备、机械、仪表、备件等,包括辅助工具、使用手册等相关资料。

1.5 “服务”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1.6 “甲方”指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1.7 “乙方”指提供本合同条款下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其他实体。

1.8 “现场”指合同规定货物将要运至和安装的地点。

1.9 “验收”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条款下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

1.10原厂商:产品制造商或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办事或技术服务机构。除另有说明外,本合同文件所述的制造商、产品制造商、制造厂家、产品制造厂家均为原厂商。

1.11 原产地:指产品的生产地,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

1.12 “工作日”指国家法定工作日,“天”指日历天数。

2.技术规格要求

2.1 本合同条款下提交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应等于或优于招投标文件技术规格要求。若技术规格要求中无相应规定,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

2.2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货物及服务有关的标准的中文文本。

2.3 除非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合同范围

3.1 甲方同意从乙方处购买且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的设备及其附属设备,消耗性材料、专用工具等,包括各项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及满足合同设备组装、检验、培训、技术服务、安装调试指导、性能测试、正常运行及维修所必需的技术文件。

3.2 乙方应负责培训甲方的技术人员。

3.3 按照甲方的要求,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和免费保修期内,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对软件产品进行免费升级,同时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和免费保修期满后,以最优惠的价格,向买方提供合同设备大修和维护所需的配件及服务。

4.合同文件和资料

4.1乙方在提供仪器设备时应同时提供中文版相关的技术资料,如目录索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服务手册等。

4.2未经甲方事先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或代表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如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则应严格保密并限于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范围。

5.知识产权

5.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 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

5.2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

5.3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有关版权、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互尊重对方的知识产权,对本合同内容、对方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如有违反,违约方负相关法律责任。

5.4在本合同生效时已经存在并为各方合法拥有或使用的所有技术、资料和信息的知识产权,仍应属于其各自的原权利人所有或享有,另有约定的除外。

5.5乙方保证拥有由其提供给甲方的所有软件的合法使用权,并且已获得进行许可的正当授权及其有权将软件许可及其相关材料授权或转让给甲方。甲方可独立对本合同条款下软件产品进行后续开发,不受版权限制。乙方承诺并保证甲方除本协议的付款义务外无需支付任何其它的许可使用费,以非独家的、永久的、全球的、不可撤销的方式使用本合同条款下软件产品。

6.保密

6.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履行完毕后的任何时候,任何一方均应对因履行本合同从对方获取或知悉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否则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6.2保密信息指任何一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知悉的任何以口头、书面、图表或电子形式存在的对方信息,具体包括:

6.2.1任何涉及对方过去、现在或将来的商业计划、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处理手段、财务信息;

6.2.2任何对方的技术措施、技术方案、软件应用及开发,硬件设备的品种、质量、数量、品牌等;

6.2.3任何对方的技术秘密或专有知识、文件 、报告、数据、客户软件、流程图、数据库、发明、知识、贸易秘密。

6.3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签署相应的保密协议,保密协议与本条款存在不一致的,以保密协议为准。

7. 质量保证

7.1货物质量保证

7.1.1乙方必须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

7.1.2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乙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并免费予以改进或更换。

7.1.3根据乙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接到上述通知后,乙方应及时免费更换或修理破损货物。乙方在甲方发出质量异议通知后,未作答复,甲方在通知书中所提出的要求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

7.1.4乙方在收到通知后虽答复,但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从合同款或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中扣款,不足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

7.1.5 合同条款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算,合同另行规定除外。

7.2辅助服务质量保证

7.2.1乙方保证免费提供合同条款下的软件产品原厂商至少一年软件全部功能及其换代产品的升级与技术支持服务(包含任何版本升级、产品换代、更新及在原有产品基础上的拆解、完善、合并所产生的新产品,提供升级产品介质及授权,要求原厂商承诺,并加盖原厂商公章),不得出现因货物停售、转产而无法提供上述支持服务。

7.2.2乙方应保证合同条款下所提供的服务包括培训、安装指导、单机调试、系统联调和试验等,按合同规定方式进行,并保证不存在因乙方工作人员的过失、错误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

8.包装要求

8.1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8.2 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乙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

8.3 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包装均为出厂时原包装。

8.4 乙方所提供货物必须附有质量合格证,装箱清单,主机、附件、各种零部件和消耗品,有清楚的与装箱单相对应的名称和编号。

8.5 货物运输中的运输费用和保险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运输过程中的一切损失、损坏均由乙方负责。

9. 价格

9.1 乙方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及部件的设计、检测与试验、制造、运输、装卸、保险、单机调试、安装调试指导、技术资料、培训、交通、人员、差旅、质量保证期服务费、其他管理费用、所有的检验、测试、调试、验收、试运行费用等均已包括在合同价格中。

9.2 本合同价格为固定价格,包括了乙方履行合同全过程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以及乙方应承担的一切税费。

9.3检验费用

9.3.1 乙方必须负担本条款下属于乙方负责的检验、测试、调试、试运行和验收的所有费用,并负责乙方派往买方组织的检验、测试和验收人员的所有费用。

9.3.2 甲方按合同计划参加在乙方工厂所在地检验、测试和验收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并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9.3.3甲方检验人员已到卖方所在地,测试无法依照合同进行, 而引起甲方人员延长逗留时间,所有由此产生的包括甲方人员在内的直接费用及成本由乙方承担。

10.交货方式及交货日期

交货方式:现场交货,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

交货日期:所有货物运抵现场并经双方开箱验收合格之日。

11.检验和验收

11.1开箱验收

11.1.1货物运抵现场后,双方应及时开箱验收,并制作验收记录,以确认与本合同约定的数量、型号等是否一致。

11.1.2 乙方应在交货前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该文件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数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

11.1.3 开箱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数量、规格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有权拒收货物,乙方应及时按甲方要求免费对拒收货物采取更换或其他必要的补救措施,直至开箱验收合格,方视为乙方完成交货。

11.2 检验验收

11.2.1 交货完成后,乙方应及时组装、调试、试运行,按照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试运行完成后,双方及时组织对货物检验验收。合同双方均须派人参加合同要求双方参加的试验、检验。

11.2.2 在具体实施合同规定的检验验收之前,乙方需提前提交相应的测试计划(包括测试程序、测试内容和检验标准、试验时间安排等)供甲方确认。

11.2.3 除需甲方确认的试验验收外,乙方还应对所有检验验收测试的结果、步骤、原始数据等作妥善记录。如甲方要求,乙方应提供这些记录给买方。

11.2.4 检验测试出现全部或部分未达到本合同所约定的技术指标,甲方有权选择下列任一处理方式:

a.重新测试直至合格为止;

b.要求乙方对货物进行免费更换,然后重新测试直至合格为止;

无论选择何种方式,甲方因此而发生的因卖方原因引起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11.3 使用过程检验

11.3.1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设备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证明设备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原材料等,由甲方组织质检(相关检测费用由卖方承担),据质检报告及质量保证条款向卖方提出索赔,此索赔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合同义务。

11.3.2如果合同双方对乙方提供的上述试验结果报告的解释有分歧,双方须于出现分歧后10天内给对方声明,以陈述己方的观点。声明须附有关证据。分歧应通过协商解决。

12.付款条件

本合同条款下的付款方法和条件在“合同专用条款”中具体规定。

13.履约保证金

13.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按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13.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卖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13.3履约保证金应使用本合同货币,按下述方式之一提交(招标文件中另有约定的除外):

13.3.1甲方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

13.3.2 支票、汇票或现金。

13.4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货物验收合格后,甲方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或转为质量保证金。

14.索赔

14.1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性能等与合同约定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权威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乙方提出索赔(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

14.2在履约保证期和检验期内,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4.2.1在法定的退货期内,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如已超过退货期,但卖方同意退货,可比照上述办法办理,或由双方协商处理。

14.2.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估价格为准。

14.2.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履约保证期。

14.3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索赔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作答复的,甲方可从合同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乙方应补足差额部分。

15.迟延交货

15.1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

15.2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除合同。

15.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16.违约赔偿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五计收。

17.不可抗力

17.1.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17.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17.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 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

18.税费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19.合同争议的解决

19.1甲方和乙方由于本合同的履行而发生任何争议时,双方可先通过协商解决。

19.2任何一方不愿通过协商或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争议,则双方中任何一方均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0.违约解除合同

20.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20.1.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的;

20.1.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

20.1.3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欺诈行为的。

20.2甲方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购买与未交付的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乙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

21.破产终止合同

乙方破产而无法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甲方可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22.转让和分包

22.1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让。

22.2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将合同条款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乙方共同对甲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23.合同修改

甲方和乙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做为合同的补充。

24.通知

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25.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6.适用法律

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进行解释。

第四部分 投标报价文件格式

附件1:投标报价文件封面

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

投标报价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海南德瑞询价(货物)2021-054

采购项目名称: 海南州高级中学食堂食材招标项目

投 标 单 位:

投标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投标报价表

投标报价表

投标单位名称: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投 标 报 价(折扣率)

交 货 期

(工作日)

备注

大写:

小写:

优惠承诺及其他:

注:1、填写此表时不得改变表格形式。

2、投标报价为投标总价。包括产品费、检验费、手续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系统集成费、安装调试费、税金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

3、“交货期”是指产品能够交付使用的具体时间(工作日)。

4、此次报价按市场价的折扣率进行报价,投标报价以市场价折扣率为准。

投标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分项报价表

分项报价表

投标单位名称:

单位:人民币(元 )

序号

产品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备注

1

2

3

4

优惠承诺及其他:

投标总价

大写: 小写:

注:1、本表应依照采购一览表中的产品序号按顺序逐项填写,不得遗漏。

投标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4:技术规格响应表

技术规格响应表

投标单位名称:

采购需求技术参数、指标

投标产品技术参数、指标

偏离

序号

名称

技术参数、指标

名称

技术参数、指标

1

2

3

4

注:1、本表应按照采购一览表中产品序号的指标逐项填写,不得遗漏。

2、“投标产品技术参数、指标”必须与投标报价文件中提供的产品检测报告、彩页等证明材料的实质性响应情况相一致。若在询价环节发现该项与投标报价文件中提供的产品检测报告、彩页等证明材料的实质性响应情况不一致或直接复制谈判文件“采购需求技术参数、指标”内容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致: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

(法定代表人姓名) 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

性别: 年龄: 民族:

地址:

身份证号码:

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复印)件并签字

投标单位: (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

(投标人名称) 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 特授权 (委托代理人姓名) 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针对 项目的投标、答疑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资料。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授权期限:自 日起至 日止。

被授权人联系电话:

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授权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职务: 职务:

附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复印)件

投标单位: (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7:投标人承诺函

投标人承诺函

致:海南州德瑞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关于贵方2021年 日海南德瑞询价(货物)2021-054采购项目,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提供采购一览表中要求的所有产品,并证实提交的所有资料是准确的和真实的。同时,我代表(投标人名称),在此作如下承诺:

1、完全理解和接受谈判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

2、若中标,我方将按照谈判文件的具体规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按时交货,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质量、数量出现问题,我方一定尽快更换或补退货,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3、在整个谈判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谈判文件之规定给予处罚,我方完全接受。

4、若成交,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

投标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8: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致:海南州德瑞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为了诚实、客观、有序地参与青海省政府采购活动,愿就以下内容作出承诺:

一、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社会公德,维护廉洁环境,与同场竞争的供应商平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二、参加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时,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提供所需的相关材料,并对所提供的各类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虚假应标,不虚列业绩。

三、尊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各相关方的合法行为,接受政府采购活动依法形成的意见、结果。

四、依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不围标、串标,维护市场秩序,不提供“三无”产品、以次充好。

五、积极推动政府采购活动健康开展,对采购活动有疑问、异议时,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实名(加盖单位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反映情况,不恶意中伤、无事生非,以和谐、平等的心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认真履行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全面执行采购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保质保量地按时提供采购物品。

若本企业(单位)发生有悖于上述承诺的行为,愿意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对供应商的相关处理。

本承诺是采购项目投标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9:资格证明材料

资格证明材料

资格证明材料包括:投标人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询价文件规定的有关资质证书、许可证书等。

附件10: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按照招标文件第2.2款(1)中第<2>条规定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经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上一年度(2020年度)财务状况审计报告(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新注册企业未满一年的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附件11:“信用中国”截图

“信用中国”截图

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附件12:制造(生产)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

制造(生产)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

致: 海南州德瑞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05〕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满足以下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05〕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

1、此函需声明参与本次投标的货物(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等相关资料;

2、此函须由投标产品的制造(生产)企业提供并声明,且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附制造(生产)企业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审计报告;

3、此函若出现多家制造(生产)企业的货物(产品)投标时,可按制造(生产)

企业分别声明,一家制造(生产)企业填写一张。

制造(生产)企业名称: (公章)

制造(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附件13:投标产品相关资料

投标产品相关资料

根据采购项目内容,投标时提供国家认可的质监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的产品检验报告、证明技术参数响应的相关资料、彩页(或网页原始截图)、相关认证、合格证等资料。


附件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

投标人应按不低于采购项目要求,针对该项目的实施,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供项目管理及实施方案、投标产品交货地点、交货时间、交货方式、交货进度以及售后服务、质量保证等方面的承诺。

附件15:谈判保证金缴纳凭证格式

谈判保证金

附银行开具的针对本项目的谈判保证金缴款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需提供开户许可证。

附件1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致: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为 人,安置的残疾人人数 人。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若无此项内容,可不提供此函。

第五部分 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

一、投标要求

1、投标说明

1.1投标人必须对询价文件采购一览表中所有内容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投标,不能拆分或少报。否则,投标无效。

1.2投标报价为投标总价。包括产品费、检验费、手续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系统集成、安装调试费、税金、培训费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若投标报价不能完全包括上述内容,该投标将被认为非实质性响应。

1.3本次采购产品均为国产产品,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1.4交货时间、地点:按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并安装交付使用。

2、报价说明

本次询价文件中规定的采购预算额度为招标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此额度。否则,投标无效。

3、重要指标

3.1询价文件在技术参数中列出了采购人可以接受的最低技术指标,投标人必须对技术参数一览表中各项产品和指标进行实质性响应,所推荐的每一项产品在性能上不能低于所列的各项指标。

3.2询价文件中凡需与原有设备、系统并机、兼容、匹配等要求的,请主动和采购人联系,取得原有设备、系统相关资料。若有询价文件未提及或变更内容的,请及时与集中采购机构联系。

3.4 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

付款方式:具体按提货需求配送,按实际需求量月结账


二、项目概况及技术参数

注:数量按学校具体需求供货

包号

名称

技术参数、指标

包一

碎米:总量%≤7.5%,其中:小碎米%≤0.5%,

不完善粒:≤3%;

杂质最大限量:总量≤0.25%,糠粉,≤0.15%,

矿物质:≤0.02%,

带壳稗粒:≤3粒/kg,稻谷粒:≤4粒/kg;

水份:≤15.5%;黄粒米:≤1.0%;互混:≤5.0%;

色泽和气味:无异常色泽和气味;

1.灰分(以干物计):≤0.48;

2.面筋质(以湿重计):≥30.2%;

3.含砂量≤0.01%;

4.磁性金属物≤0.003g/kg

5.水分:≤13.3%

6.脂肪酸值(以湿基计)≤56mg/100g

7.气味口味:正常;

色泽:≤黄35,红4.0

水分及挥发物(%):≤0.05

酸值(KOH)(mg/g):≤0.30

过氧化值(mmol/kg):≤5.0

不溶性杂质(%):≤0.03

溶剂残留量:不得检出。

包 二 (清真灶)

鸡蛋

当地鸡蛋、新鲜、大小均匀、无破损、色泽光鲜

鸡肉

皮呈淡白色,肌肉结实而有弹性,无异味,符合国家绿色产品,包装完整且有清真标志,无破损,封口有生产日期、(需提供相关检疫合格证明材料)。

蔬菜

当季各类新鲜蔬菜以及大棚种植蔬菜,蔬菜类保证鲜嫩、无烂斑、无黄叶、枯死叶、无虫、无杂质,48小时内采摘供应,原菜保证菜面干净、无明显泥土、码放整齐、大小基本统一、不得过熟或欠熟;净菜保证菜面完全干净、无泥土、按统一标准加工、码放整齐

包 三 (大众灶)

鸡蛋

当地鸡蛋、新鲜、大小均匀、无破损、色泽光鲜

鸡肉

皮呈淡白色,肌肉结实而有弹性,无异味,符合国家绿色产品,包装完整,无破损,封口有生产日期、(需提供相关检疫合格证明材料)。

蔬菜

当季各类新鲜蔬菜以及大棚种植蔬菜,蔬菜类保证鲜嫩、无烂斑、无黄叶、枯死叶、无虫、无杂质,48小时内采摘供应,原菜保证菜面干净、无明显泥土、码放整齐、大小基本统一、不得过熟或欠熟;净菜保证菜面完全干净、无泥土、按统一标准加工、码放整齐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