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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北部新城建设管理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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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北部新城建设管理局食堂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安庆北部新城建设管理局食堂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1-07-28 08:42

项目概况

安庆北部新城建设管理局食堂外包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安庆市开发区来榜路8号永芳实业大楼三楼(来榜路和兴业路交叉口处)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8月2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第一条 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YXZC21110;

(二)项目名称:安庆北部新城建设管理局食堂外包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预算:人民币叁拾陆万玖仟元整(小写:369000.00元);

(五)最高限价:/;

(六)采购需求:安庆北部新城建设管理局食堂外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七)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八)合同履行期限:1年。年考核合格可续签合同,每次不超一年,最多续签二次;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条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日查询的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第三条 获取招标文件

(一)时间:2021年07月28日至2021年08月24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安庆市政府采购网;

(三)方式:网上下载;

(四)费用:400元,提交投标文件时交纳。

第四条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截止时间:2021年08月25日09时00分止;

(二)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三)开标地点:安庆市开发区来榜路8号永芳实业大楼三楼(来榜路和兴业路交叉口处)。

第五条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第六条 其他补充事宜:/。

第七条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庆北部新城建设管理局;

地址:安庆市;

联系方式:余女士13855666772;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天行健招标代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庆市开发区来榜路8号永芳实业大楼三楼(来榜路和兴业路交叉口处);

联系方式:吴玲 15855637069 乔文娟13355564987;

(三)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余女士;电话:13855666772。


附件:
招标文件(食堂)0727定.doc
旗山公园监控

安庆北部新城建设管理局食堂外包项目

招标文件

采 购 人:安庆北部新城建设管理局

集采机构:安庆市宜秀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安徽省天行健招标代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编制时间: 二〇二一年七月

目录

TOC \o "1-3" \h \z \u HYPERLINK \l _Toc15614 第一章 招标公告 5

HYPERLINK \l _Toc6650 第一条 项目基本情况 5

HYPERLINK \l _Toc3053 第二条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5

HYPERLINK \l _Toc3792 第三条 获取招标文件 6

HYPERLINK \l _Toc24992 第四条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

HYPERLINK \l _Toc26041 第五条 公告期限 6

HYPERLINK \l _Toc30461 第六条 其他补充事宜:/ 6

HYPERLINK \l _Toc28917 第七条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6

HYPERLINK \l _Toc9843 第二章 供应商投标须知 8

HYPERLINK \l _Toc21943 第八条 总则 8

HYPERLINK \l _Toc27360 (一)招标说明 8

HYPERLINK \l _Toc19450 (二)投标费用 9

HYPERLINK \l _Toc27291 (三)知识产权 9

HYPERLINK \l _Toc7638 (四)其它说明 9

HYPERLINK \l _Toc6138 第九条 招标文件 10

HYPERLINK \l _Toc27265 (一)招标文件构成 10

HYPERLINK \l _Toc31427 (二)时间、币种和计量单位 10

HYPERLINK \l _Toc4712 (三)踏勘现场和答疑会 10

HYPERLINK \l _Toc4713 (四)补遗文件 10

HYPERLINK \l _Toc7428 第十条 投标文件 11

HYPERLINK \l _Toc32527 (一)说明 11

HYPERLINK \l _Toc11856 (二)投标文件组成 13

HYPERLINK \l _Toc20374 (三)投标有效期 13

HYPERLINK \l _Toc4373 (四)履约保证金 13

HYPERLINK \l _Toc1361 (五)投标文件份数 13

HYPERLINK \l _Toc17507 (六)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及递交 14

HYPERLINK \l _Toc8714 (七)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4

HYPERLINK \l _Toc11754 第十一条 开标和评标 14

HYPERLINK \l _Toc31615 (一)参加开标会议人员 14

HYPERLINK \l _Toc24597 (二)唱标程序 14

HYPERLINK \l _Toc10116 (三)评标委员会组建 15

HYPERLINK \l _Toc6680 (四)评标原则和方法 15

HYPERLINK \l _Toc11877 (五)评标程序 15

HYPERLINK \l _Toc6481 第十二条 定标 19

HYPERLINK \l _Toc23880 第十三条 授予合同 19

HYPERLINK \l _Toc20127 (一)中标通知书 19

HYPERLINK \l _Toc8343 (二)签订合同 19

HYPERLINK \l _Toc24488 第十四条 供应商需要注意的其它事项 19

HYPERLINK \l _Toc20153 第十五条 质疑与投诉 20

HYPERLINK \l _Toc23335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23

HYPERLINK \l _Toc19882 第十六条 采购内容 23

HYPERLINK \l _Toc174 食堂餐饮服务考核评分细则(参考) 31

HYPERLINK \l _Toc4650 第十七条 期限及地点 34

HYPERLINK \l _Toc16265 第十八条 付款方式 34

HYPERLINK \l _Toc11683 第四章 合同 35

HYPERLINK \l _Toc28065 第五章 投标文件组成及格式 40

HYPERLINK \l _Toc2034 目录 42

HYPERLINK \l _Toc32401 第一条 资格性文件 43

HYPERLINK \l _Toc3248 (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3

HYPERLINK \l _Toc1100 (二)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45

HYPERLINK \l _Toc4030 (三)承诺函 46

HYPERLINK \l _Toc19971 (四)资格文件其它要求提交的材料 47

HYPERLINK \l _Toc2838 第二条 商务部分 48

HYPERLINK \l _Toc24363 (一)供应商情况介绍表 48

HYPERLINK \l _Toc10284 (二)商务条款响应表 49

HYPERLINK \l _Toc2011 (三)其他内容 50

HYPERLINK \l _Toc22891 第三条 服务部分 51

HYPERLINK \l _Toc28880 第四条 其他部分 52

HYPERLINK \l _Toc11413 (一)资料复印件 52

HYPERLINK \l _Toc16601 (二)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料 52

HYPERLINK \l _Toc1285 (三)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5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安庆北部新城建设管理局食堂外包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安庆市开发区来榜路8号永芳实业大楼三楼(来榜路和兴业路交叉口处)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8月2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第一条 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YXZC21110;

(二)项目名称:安庆北部新城建设管理局食堂外包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预算:人民币叁拾陆万玖仟元整(小写:369000.00元);

(五)最高限价:/;

(六)采购需求:安庆北部新城建设管理局食堂外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七)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八)合同履行期限:1年。年考核合格可续签合同,每次不超一年,最多续签二次;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条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日查询的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第三条 获取招标文件

(一)时间:2021年0728日至2021年0824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安庆市政府采购网;

(三)方式:网上下载;

(四)费用:400元,提交投标文件时交纳。

第四条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截止时间:2021年08月25日09时00分止;

(二)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三)开标地点:安庆市开发区来榜路8号永芳实业大楼三楼(来榜路和兴业路交叉口处)。

第五条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第六条 其他补充事宜/。

第七条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庆北部新城建设管理局

地址:安庆市;

联系方式:余女士13855666772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天行健招标代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庆市开发区来榜路8号永芳实业大楼三楼(来榜路和兴业路交叉口处);

联系方式:吴玲 15855637069 乔文娟13355564987;

(三)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余女士;电话:13855666772

第二章 供应商投标须知

第八条 总则

本招标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编制。

(一)招标说明

1.资金来源及资金落实情况:财政资金落实;

2.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所述的项目;

3.定义:

(1)“采购人”是指安庆北部新城建设管理局;

(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安徽省天行健招标代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3)“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是指安庆市宜秀区财政局;

(4)“供应商”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外,其它组织的分支机构或分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或者自然人;

(5)“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供应商;

(6)“货物”是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材料、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7)“服务”是指招标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设计、安装、技术、售后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其中安装属于附加服务;

(8)“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9)“书面材料”是指纸质材料。

4.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同招标公告中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二)投标费用

1.供应商应承担参加本项目投标所产生一切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费用为人民币陆仟元整,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付清,请各供应商予以考虑到成本费用中

(三)知识产权

1.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的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2.招标单位提供所有资料(文字、图纸、电子数据等)均受版权保护。未得授权,任何人不得将内容复制、改编、分发、发布,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3.项目完工后,中标单位及其相关人员未得到采购人许可,都不得以任何方式披露、公开或展示方案,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四)其它说明

1.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有关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能被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2.本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服务场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一旦投标即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3.供应商一旦参加投标即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所有条款和规定。

第九条 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构成

1.招标公告;

2.供应商投标须知;

3.采购人需求;

4.政府采购合同;

5.投标文件格式;

6.补遗文件(如有)。

(二)时间、币种和计量单位

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时间为北京时间,涉及的币种为人民币,涉及的计量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三)踏勘现场和答疑会

本项目原则上不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不举行答疑会,供应商认为有必要的可自行踏勘现场。供应商踏勘现场的责任、风险和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补遗文件

1.招标文件的答疑、补充、修改、澄清等文件统称为“补遗文件”;

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在招标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庆市宜秀区政府采购中心提质疑,并将书面材料递交至安庆北部新城宜秀区政务大楼B区三楼(联系人和电话:金先生 0556-5939327)。采购人将根据相关规定予以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3.若补遗文件发布的时间距开标时间不足15日的,则顺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采购人认为补遗文件内容不实质性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则不顺延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4.补遗文件均发布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安庆市政府采购网”市、县(区)“补充公告”的栏目上。补遗文件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文件为准。供应商应自行关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安庆市政府采购网” 市、县(区)中的“采购公告”和“补充公告”内容,采购人不承担供应商未收到补遗文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补遗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效力;

5.供应商对答复不满意的或未在规定期限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法律规定时间内向安庆市宜秀区财政局提起投诉。

第十条 投标文件

(一)说明

1.投标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响应及承诺文件。

2.除专用术语外,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加盖公章的,供应商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在有授权文件(原件)表明投标专用章法律效力等同于供应商公章的情况下,可以加盖投标专用章,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4.供应商资质证书(或资格证明)处于年检、换证、升级、变更等期间,除非法律法规或发证机构有书面材料明确表明供应商资质(或资格)有效,否则一律不予认可。

5.投标文件应编制连续页码。投标文件除特殊规格的图纸或方案、图片资料等外,均应按A4规格制作,为节约和环保,建议投标文件双面打印。

6.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所在页按要求加盖了公章或复印件为多页但至少有一页按要求加盖了公章的,视为满足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要求。

7.供应商不得将本招标文件里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视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8.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供应商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9.供应商应对招标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视为不实质响应招标文件。

10.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资格、技术、资信、服务等全部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证明及数据,按无效标处理。

11.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编排有序、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盖章加以确认(签署人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二)投标文件组成

1.资格性文件

2.商务部分

3.服务部分

4.其它内容

)投标有效期

1.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日起30个日历天;

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可以同意也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

)履约保证金

合同签订前中标人需将履约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汇入采购人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在无安全事故等情况,正常履行合同到期并交接完成后凭验收报告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中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交纳足额履约保证金,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按中标候选人顺序将标授予下一个中标候选人

)投标文件份数

1.投标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在投标文件封面上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均以正本为准。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未注明正本与副本且出现不一致时,按无效标处理;

2.投标文件的份数:正本壹份,副本叁份。

)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及递交

1.投标文件的装订:胶装。任何由于装订不牢引起的缺、漏、散页等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密封包装,密封袋封口处应加盖公章;

3.供应商应按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拒绝接收。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供应商投标文件送达后,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需要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递交通知。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及撤回。

2. 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规定编制、密封和递交,在编制的修改或撤回文件封面和封套应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第十一条 开标和评标

(一)参加开标会议人员

1.采购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约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开标会议。开标会议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供应商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2.供应商参加投标会议代表应为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供应商参加投标会议代表应签字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3.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的,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提出或者回避申请。

(二)唱标程序

1.主持人宣布参加本次会议有关人员单位名称和姓名;

2.由供应商或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当场宣布检查结果并签字确认;

3.宣布投标文件开启顺序。投标文件的开启顺序按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的逆序进行;

4.由现场工作人员当众拆封投标文件,宣读供应商名称及其他主要内容;

5.参加开标会议有关人员、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6.唱标结束。

(三)评标委员会组建

1.采购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财政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的特点组评标委员会;

2.评标委员会专家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3.评标委员会成员应按法律规定的职责独立开展评审工作,并承担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评标原则和方法

1.评标委员会将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对所有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2.评标方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五)评标程序

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1.资格性检查:采购人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无效标处理:

◆ 供应商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 投标文件未注明正、副本的或投标文件数量不足的;

◆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标志、密封、签署、盖章;

◆ 同一个项目或同一种服务提供了两种及以上备选方案的;

◆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内容模糊、无法辨认的;

◆ 提供虚假材料的;

◆ 投标文件中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或声明的;

◆ 法律、法规以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标情形的。

3.投标文件的澄清

(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供应商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澄清内容和时间作出澄清。澄清的问题须作书面答复,该答复经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认可,澄清内容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若该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澄清,该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3)评标委员会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作澄清要求。

评分标准

序号

评审因素

各评审因素细分项及分值

1

从事餐饮服务行业经验(15分)

连续2年以上得4分,连续4年以上得8分,连续6年以上得15分。(以营业执照注册成立时间起算)。本项最高15分。

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

企业实力及人员配备(15分)

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得5分;

2、提供1个健康证得3分;提供2个健康证得6分;提供3个健康证得10分,最高10分。

提供不全或未提供的则不得分。

3

业绩(15分)

自 2017 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委托的食堂服务业绩的,每提供1 个业绩得5分,本项最高得15分。

提供食堂服务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

服务方案(55分)

1.经营方案:

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经营方案”进行综合评分,内容包含并不限于经营思想、经营理念及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的整体设想及策划等:与采购需求结合紧密,经营方案合理可行、全面完善的,得15~10 分;与采购需求结合较为紧密,经营方案较为合理、完整的,得10~6分;与采购需求结合一般,经营方案可行性、完整性有待完善的,得3分;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5分。

2.食品质量控制方案:

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食品质量控制方案”综合评分:

与采购需求结合紧密,食品质量控制方案合理可行、全面完善的,得15分;与采购需求结合较为紧密,食品质量控制方案较为合理、完整的,得9分;与采购需求结合一般,食品质量控制方案可行性、完整性有待完善的,得4分;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本项最高得15分。

3.安全管理方案:

评标委员会根据各供应商的食堂经营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方案,以及对食堂电、气、消防等设备设施的安全维护措施;消防、意外及突发事故的处理方案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分:方案合理可行性高、针对性强的,得10分;方案较为行性合理、针对性较强的,得6分;方案科学合理可行性、针对性有待完善的,得3分;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0分。

4.卫生管理控制方案:

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卫生管理控制方案”进行综合评分,内容包含并不限于食品卫生、人员卫生、环境卫生等:

与采购需求结合紧密,卫生管理控制方案合理可行、全面完善的,得10分;与采购需求结合较为紧密,卫生管理控制方案较为合理、完整的,得6分;与采购需求结合一般,卫生管理控制方案可行性、完整性有待完善的,得3分;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0分。

5.应急支援方案:

供应商针对因停水、停电、停气等紧急情况制定切实可行应急方案(出现突发事件,供应商具有调动其经营的其它周边食堂进行协助解决的能力),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应急服务能力的及时性、可行性进行综合评分:与采购需求结合紧密,供应商在周边有其他正在经营的食堂且应急支援方案合理可行、全面完善的,得5分;与采购需求结合较为紧密,供应商在周边有其他正在经营的食堂且应急支援方案较为合理、完整的,得3分;与采购需求结合一般,供应商在周边有其他正在经营的食堂且应急支援方案可行性、完整性有待完善的,得1分;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本项最高得5分。

备注: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

取各位评委评分之平均值,计算出的分数即该投标人的综合总得分。算术计算时,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7.评审结束后,所有投标人的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进行排列,按照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得分最高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总得分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者,由采购人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先抽取的排序在前。

8.评标报告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全体人员签字。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标报告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应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9.其它情况处理

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的不足三家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只有两家时,采购人报安庆市宜秀区财政局批准后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第十二条 定标

采购人收到评审报告后,在规定时间内,从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第十三条 授予合同

(一)中标通知书

1.采购代理机构按中标结果对正式确定的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通知书是签订合同的依据。如果中标人没有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执行,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

(二)签订合同

1.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以及补遗文件、中标通知书、履约保证金等,均是签订合同的依据。

2.中标人应按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条件,按照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在法律规定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由于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在此种情况下,采购人按中标候选人顺序将标授予下一个中标候选人。

3.招标文件所附《政府采购合同》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本条款,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在没有实质性违反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前提下,采购人有权在合同签订前对合同条款进行适当修改、增加、删除,中标人不得以此为由拒绝签订合同。

4.合同签订后不允许供应商将合同转让给第三人。

第十四条 供应商需要注意的其它事项

(一)唱标行为本身不作为证明投标文件有效的依据。

(二)供应商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不得采取不正当的竞争手段,否则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三)从开标开始至宣布结果之前,供应商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否则其投标无效并追究法律责任。

(四)评标委员会不向未中标方解释未中标原因,供应商的投标资料一律不予退还。

(五)本招标文件的未尽事项,按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执行。

(六)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

第十五条 质疑与投诉

(一)供应商认为投标文件内容、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质疑无效。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

(二)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做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或举证不全查无实据被驳回次数在一年内达三次以上者,将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质疑答复不满意未在规定期限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安庆市宜秀区财政局提起投诉(格式见附表2)。

(四)供应商未按照下列格式提交质疑文件的,采购人有权拒收。

附件

关于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的质疑函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委托代理人”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第十六条 采购内容

一、项目概况

北部新城管理局提供现有餐饮设施设备,由第三方负责食堂安全卫生、食品采购、食品制作、人员管理等日常事宜。管理局成立食堂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原料采购,食品加工过程中的卫生状况,所售食品的品种、份量、质量及服务态度等实行定期抽查。

二、服务内容

(一)为采购人工作人员提供早、中、晚餐供餐和服务,【早晚餐4人(值班人员),中餐59人】菜肴品种标准:按7菜一汤配备,2个全荤菜(肉、鱼),2-3个带荤小炒,2-3个素菜,一个汤(每周最少2次带荤汤),早餐品种标准:每天确保供应粥、一个鸡蛋、一瓶酸奶,馒头、包子;一周至少供应一次肉丝面条、一次馄饨,当季杂粮(例如当季红薯、玉米、南瓜等)。

(二)派谴至少3名工作人员驻场服务(包括厨师、勤杂工等),所有派遣人员应均持有健康证。中标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后提供服务前向采购人提供上述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并在采购人处登记备案。

注:除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相关人员证明材料作为评分条件外,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无须提供人员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由采购人在合同签订后中标供应商进场服务前核查人员配备情况,人员须按照要求配备到位,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报监管部门按规定处理。

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将各项业务私自转让给第三方。

三、用餐标准

早餐原则上不高于10元/人,中、晚餐原则上各不高于20元/人。 正常上班一月按22天计算,值班人员平均按30天计算;其中早餐和晚餐仅限供应值班和加班人员。实行打卡就餐。

四、用餐人员范围

北部新城管理局职工人数59人,含机关工作人员,驻北部新城城管中队及物业保安。

五、服务要求

(一)严格执行国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贯彻《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确保饮食卫生安全。有防蚊蝇、防鼠、防蟑螂、防尘措施,加强食品贮存管理,严禁供应变质和不合格食品,杜绝浪费行为的发生。

(二)食堂管理标准化、正规化,餐饮服务员工应有较高的素养和工作责任心。工作时应佩带服务证、穿工作服(含帽子、口罩),注意个人卫生,并对食堂后堂与前厅卫生落实专人负责,操作间物品及餐厅桌椅摆放整齐,保证就餐环境清洁良好。

(三)须按照采购人要求确保及时提供餐饮,按照采购人的作息时间(365天,全年无休)提供服务,不断提高菜品的色香味,增强服务意识,端正服务态度,严禁与采购人的工作人员发生纠纷。

1、工作日餐饮服务:

早餐:供应品种每天确保供应粥、一个鸡蛋、一瓶酸奶,馒头、包子;一周至少供应一次肉丝面条、一次馄饨,当季杂粮(例如当季红薯、玉米、南瓜等)。早餐供应时间7:30 -8:30;

午餐:供应品种不少于7种,2个全荤、2-3个荤素搭配、2-3 个素菜、一个汤、饭。午餐供应时间11:30-12:30;

晚餐:供应品种同中餐。晚餐时间18:00-19:00;

公务接待

公务来人接待按区委办【2021】18号文执行,发生的招待费据实结算。

以上属于常规时间段供给要求,如采购人因应急等特殊活动,服务项目可作适当调整。

3、双休日、节假日值班、备勤用餐服务:

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实际人数,中标供应商应及时调整工作人员,保质保量提供可口饭菜。

4、在工作期间接受卫生防疫部门及采购人主管人员对卫生环境、菜品制作及服务质量的检查、评价与监督。

5、原材料由采购人负责采购并实行监督,要求中标供应商按标准全部用于采购人的餐饮制作。原料采购、入库、保管、出库、生产加工、销售、结算等环节都按采购人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

六、结算方式

根据职工实际就餐打卡次数,由管理局与承包方每月15号之前结算上月开支费用。

七、管理要求

(一)中标供应商必须自行做好安全、防盗、防火和食品卫生等工作;划分消防责任区、指定消防责任人,负责食堂经营范围内及采购人指定区域内的防火安全,负责培训员工熟练掌握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方法,如发生失窃、火灾、食物中毒等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所有员工都要经过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体检、办理健康证才能上岗;按时到市场监督部门办理食堂经营许可证的年检手续,接受市场监督部门的检查。其体检、抽检和年检等费用自理。

(三)进行食材进货管理,规范食品及原料管理制度,所有原料供应必须“三证”齐全(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食品检验合格证、产地来源证)并建档立案备查;对采购蔬菜进行农药残留检测,用农药速测仪器对每批蔬菜抽检,对超标蔬菜现场销毁,并建立记录。保证每日蔬菜、鱼肉等食材必须新鲜、洁净,无染、无变质、无发霉,变质食物、隔夜绿色蔬菜严禁食用。

(四)负责落实食堂经营范围内及采购人指定区域的卫生工作(含周边环境、烟道、下水道、隔油池、厕所等),建立和健全一整套生产管理、卫生管理和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防断餐应急预案,建立加工制作人员与售卖人员的信息沟通渠道;制定突发卫生公共安全、食品安全事件、停电、停水、停气等情况应急预案。

(五)食堂操作区应随时保持干净卫生,操作台、各种物件及墙、地面,每日必须进行常规清洁,必要时用消毒液消毒,有污染时应立即消毒。

(六)食堂要布局合理,操作区设备、设施与用具等应做到摆放整齐有序,无油腻、无灰尘、无蜘蛛网,地面做到无污水、无杂物,应设有洗涤、消毒、更衣、通风、冷藏、防蝇、防尘、防鼠、防蟑螂、防虫、防火、污水排放和废气物存放等设施。操作区的洗手池和洗菜池必须分开。

(七)餐具清洗消毒要严格执行“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的工作程序,使用消毒液浸泡消毒,消毒后的餐具立即放入消毒保洁柜内。未经消毒的餐具,不得再次使用。

(八)食材加工必须做到清洁、无毒,食品储存应做到生熟分开。

(九)食堂每餐食品应至少 48 小时留样,并建立记录。食品留样应放置于专用存放柜中。

(十)负责做好食堂灭鼠、灭蟑螂、灭蚊蝇等工作。

(十一)中标供应商必须接受采购人的监督与管理,积极配合开展工作,自觉接受对财务管理、食材管理、生产流程、卫生消毒、供应价格、服务规范等方面的全方位监控。

(十二)开餐前,餐厅地面、桌椅卫生达标。用餐后,及时清理桌面、地面卫生,用清洁剂搞好现场卫生,确保每餐的卫生整洁。每周大扫除至少一次,每月大检查至少一次。

(十三)严格控制餐厨废弃物的流向,做好分类处理和回收利用工作。

(十四)人员用工管理

序号

岗位名称

人数

工作内容

1

项目负责人

1人

负责食堂的日常食堂管理的各项工作。

2

厨师

1人

负责食堂的餐饮工作及炉台烹饪工作,食材烹饪精细加工、风味制作。

3

餐厅服务员

1人

负责食材的清洗清洁,餐具的回收、清洗、消毒,厨具的清洗和食堂范围内的餐桌、地面等就餐环境清洁服务,协助食堂打卡,打菜等其他工作。

1、食堂服务人员要求体貌端庄、身体健康;着装统一、佩带标志;行为规范,主动热情;思想素质高,无犯罪记录;服从管理,行、立、坐符合规范标准;精神饱满,仪表整洁;文明服务、礼貌待人,严守岗位,尽职尽责;无犯罪记录或不良记录。

2、厨师需试用一周,试用期满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如考核不合格,中标人应无条件更换直至采购人考核合格。

3、食堂工作人员的招聘和管理须征得采购人同意,采购人有权对食堂用工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4、中标供应商要科学合理地配置饮食操作和餐厅服务人员,服务人员要求具有政府机关食堂或酒店餐馆从业经验,中标供应商进场服务前由采购人核查,不符合条件的无条件更换。

5、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注意个人卫生,应穿好工作服、戴好工作帽和口罩、洗净双手后方可进入操作区,不得直接试菜;外出不得穿工作服。

6、食堂从业人员应对使用后的餐具做到及时回收、清洗干净、及时消毒,不得有洗涤用品残留。

7、食堂从业人员要待用餐人员全部用餐完毕,清理好桌面,打扫好卫生,对水、电、气等设备设施进行例行检查,确保安全后,方可离开。

8、中标供应商在员工招聘、工资发放、保险福利等方面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采购人的相关规定;本项目配备的所有员工要将身份证、健康证报采购人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9、中标供应商要对食堂员工的思想道德、业务素质、安全健康等进行全面管理,所有人员应规范服务操作程序,做到文明用语、礼貌服务。

10、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所聘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务纠纷的处理等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不得拖欠工资。

11、中标供应商应对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以达到相应的岗位技能要求。

12、加工制作过程中对安全隐患较大的设备,如和面机、压面机、烤箱等机械设备应专人操作,上岗前培训到位。

13、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设置应符合《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的要求。

(十五)不得出售下列食品:有毒有害的食品;掺假、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食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的食品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食品;过期、失效、变质的食品;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食品。

八、风险责任

(一)中标供应商必须对经营风险承担全部的后果,并对有关卫生安全责任负责。

(二)中标供应商应提前在周五向采购人提供下周菜肴,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执行,保障采购人在停水、停电等突发情况下正常供餐。

(三)中标供应商为保证菜肴口味的更新。

(四)中标供应商要按投标文件中的条款和双方签订的《食堂托管服务合同书》规定,承担全部的安全、卫生、质量、效益、风险等责任。

(五)中标供应商在经营过程中与外界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等纠纷均与采购人无关。

(六)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按时或不充足供应食堂膳食,否则视为违反合同。

十、设备设施管理

(一)合同签订后,双方应对采购人配备的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清点、登记,办理交付使用手续,中标供应商要妥善使用各种设施设备,使用过程中如故意损坏、丢失的要照价赔偿,但正常使用报损的除外。

(二)采购人拥有食堂内采购人投资的设施设备的所有权,中标供应商负责售买间、操作间及后堂所有设施设备的管理与维护。中标供应商须保证设备完好率达 100%,负责后堂水、电、气、消防设施的日常清洁保养,并承担上述设备设施因非正常折旧而损坏的维修费用。

(三)合同终止后,中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有设施设备的完好,否则,采购人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损失和修理费用。

(四)经营场所、餐具、灶具、桌椅等无偿提供使用,中标供应商须负责维护,缺失和损坏按价赔偿。因供餐需要,中标供应商若需添置新的设备,应事先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原则上不提供员工宿舍。

(五)合同期间,因经营需要添加设备和设施、小型厨具的,由中标供应商提出书面申请,由采购人负责购买。

(六)设施、设备有售后服务的,采购人应负责安排和协调售后服务工作。

九、其他要求

(一)承包方需购买甲方指定品牌商家的米、油、调味品等,保证用餐质量。

(二)承包方基于改善就餐环境和餐饮质量的目的,拟对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进行更换及对食堂内部装饰装修部分进行改造,须书面报告甲方,更换或改造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协议终止时,应将更换的设备无偿交付甲方,承包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支付更换设备和装修改造费用。

(三)承包方无条件服从甲方统一管理,自觉接受管理局及各级相关主管部门(市场监管、治安、消防、卫生等)的监督管理。

(四)违约责任

1、因中标供应商管理不善,造成餐饮质量及其它安全事故,中标供应商负责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2、中标供应商无法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所有义务时,采购人将追究其相应责任。

(五)监督管理与考核办法

1、监督方式:强化日常监管,每月量化考评,年度集中考核。

(2)量化考核:由采购人民主监控、行政部门专职监控对其考核得分组成,权重分别为 90%、10%。

(3)考核评价:分为年度考核与月度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对应分数分别是 70 分以上,69分以下。月度考核与水电气费挂钩,奖励当月全部水电气费考核不合格,仅支付一半水电气费。连续 3 个月月度考核不合格的自动解除采购合同,中标供应商应承担采购人解除合同后寻找下一服务供应商期间的一切服务工作,直至新供应商交接完毕后方可离开。

(4)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提供的饭菜质量与服务质量不满意,并经 3 次以上的批评仍不改正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协议,中标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

食堂餐饮服务考核评分细则(参考)

考核小组每月采取定时或抽查形式对中标人进行考核,本考核采用100分制(按以下考核评分标准在100分的基础上进行扣分)。 (具体考核评分细则以采购人发文为准)

检 查 考 核 项 目

评分标准

基本分

环境卫生

1、地面、下水道、明沟积有污水、污物;

发现一次扣0.5分,

若脏物较多可扣1-2分;

2分

2、墙壁、门窗、天花板有积尘、油污、蜘蛛网;

发现一次扣0.5分

2分

3、有关设备、设施、用具等没有保持卫生清洁,有污渍

发现一次扣0.5分

2分

4、餐具未做好清洗、消毒等工作

发现一次扣0.5分,情节严重可加倍扣分;

2分

5、消毒后的餐饮具要求存放在保洁柜里,发现乱放,餐桌上摆放的餐饮用具不清洁光亮,有污迹

发现一次扣0.5分

2分

6、发现快餐盘、碗、筷子、汤勺等上面有油污、杂物,视情节轻重

发现一次扣0.5分

2分

7、接触食品和窗口服务员工一律要求带卫生手套及口罩,擅自不戴

发现一次扣1分

2分

8、员工的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是否在有效期内,如发现过期还在使用

发现一次扣0.5分

2分

9、没有按规定要求建立卫生台帐

发现一次扣0.5分

1分

10、各种盛调味品的容器没有按要求做到及时定期清洗

发现一次扣0.5分

2分

11、其他未列的环境卫生问题

视情节酌情扣0.5-3分

3分

菜品加工

1、荤、素食品没有按要求做到分池(定位)清洗;

发现一次扣0.5分

1分

2、清洗后的食品不能接触地面;

发现一次扣0.5分

1分

3、加工生、熟食品的刀、砧板及盛器要分开,如发现混用;

发现一次扣0.5分

1分

4、配菜没有做到科学合理(要求做到色、香、味、形俱全);

发现一次扣0.5分

3分

5、热制食品必须烧熟煮透,加工半生不熟的,视情节轻重扣分;

发现一次扣1分

3分

6、菜肴里或汤里、米饭里发现有杂物,按问题严重程度扣分

发现一次扣1分

4分

7、出产菜品品种达不到要求,即早点不少于13个品种,午餐不少于8个品种,晚餐不少于8个品种,加班服务不少于8个品种;

发现每少一个扣2分

4分

8、其他未列的菜品加工问题

视情节酌情扣0.5-3分

3分

服务和管理

1、工作人员着装不规范、服务礼仪不到位

发现一次扣0.5分

2分

2、要求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新上岗的员工要求做到先培训后上岗,发现未经培训直接上岗

发现一次扣0.5分

2分

3、用餐桌没有随时打扫、清理,服务效率低下、服务态度生硬等

发现一次扣1分

2分

4、餐桌调味品、包箱台布、打饭台等物件摆放未统一标准,餐桌上摆放的调味品没有根据用量要求定期更换、清理

发现一次扣0.5分

2分

5、发现上班时间工作人员在工作区内吸烟、吃零食,当班时行为不规范,如嘻皮笑脸,大声喧哗,追逐打闹,勾肩搭背,串岗或擅自离岗,工作时间看小说、杂志、打电话聊天,擅自换班、调班

发现一次扣0.5分

2分

6、员工通行工具要在指定地点入库、有序停放,发现乱停放、不入库,影响周围环境,就餐人员遗失在餐厅的物品,未妥善保管;

发现一次扣0.5分

2分

7、主管及员工的职责、操作流程、设备操作规范、制度等要上墙,严格按照职责、制度规定办事,如发现制度不上墙,职责不分明

发现一次扣0.5分

1分

8、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的,或故意损坏公共财物设备、工具造成经济损失的;

发现一次扣1分

2分

9、如验收时发现食品质量有问题或超过保质期,没有及时反映或隐瞒

发现一次扣1分

2分

10、仓库要按规定专人负责保管,建立台帐,月底出报表,如发现管理不规范

发现一次扣1分

2分

11、双休日、节假日等参与食堂值班工作表现;项目经理是否带队;

项目经理未带队参与值班,发现一次扣2分;总体工作情况根据实际酌情扣分;

5分

12、其他未列的服务和管理方面问题

视情节酌情扣0.5-3分

3分

节能减排

1、每月不少于4次的节能巡查,及时做好巡查记录;不定期抽查,未进行节能巡查的;

缺少一次扣0.5分

2分

2、以2020年同月用水、电、油为基准, 以各项指标是否超出基准进行扣分;

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扣分

2分

垃圾分类

厨余垃圾未分类的;

发现一次扣0.5分

2分

其他垃圾未分类的;

发现一次扣0.5分

1分

可回收垃圾未分类的;

发现一次扣0.5分

1分

有害垃圾未分类的;

发现一次扣0.5分

1分

成本控制

1、根据月成本核算结果,每餐成本按照核定标准上下浮动控制在5%以内

每超1%扣1分

5分

2、剩菜剩饭考核

视剩菜剩饭指标扣分

3分

3、调味品用量考核表

视控油控盐指标扣分

2分

满意度调查

招标人原则上每月组织1次对中标人食堂后勤服务、烹饪、卫生、安全等方面进行满意度测评。

满意度在95%以上不扣分;92%(含)-95%扣1分;90%(含)-92%扣3分;85%(含)-90%扣6分;85%以下不得分

12分


第十七条 期限及地点

(一)期限:1年。年考核合格可续签合同,每次不超一年,最多续签二次

(二)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第十八条 付款方式

按月支付,根据就餐实际打卡人次,由北部新城建设管理局与中标人每月15号之前结算上月开支费用,费用支付前中标人需提供费用发票

四章 合同

合 同

(服务类)

项目名称:

甲 方: 乙 方:

见 证 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为保证所购的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服务内容

第二条 服务地点

第三条 服务要求

(项目标准、数量要求、质量标准、完成时间节点)

(一)

(二)

(三)

………………

第四条 履约保证金

合同签订前中标人需将履约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汇入采购人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在无安全事故等情况,正常履行合同到期并交接完成后凭验收报告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中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交纳足额履约保证金,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按中标候选人顺序将标授予下一个中标候选人

第五条 合同总价款及支付方式

(一)合同总价款:(人民币大写)

(二)支付方式:

(三)乙方账户:

第六条 合同期限与终止

(一)合同期限为 年/月,自 日起至 日止。

(二)合同的终止

1.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的;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乙方未按照招标文件文件和乙方的投标文件进行服务的;

3.乙方服务能力丧失,致使服务无法正常进行的。

第七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项目为合同期内实施,甲方了解掌握项目工作进度;

2.协调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与相关的政府部门和单位有关事宜;

3.对乙方制定具体的考评意见。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可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足额支付项目服务费;

2.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得将服务项目委托给第三人;

3.按本合同如实报告项目进展情况,按时、按要求完成项目任务。

第八条 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因违约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

(一)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 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 文件效力

招标文件(含补遗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一)招标文件(含补遗文件);

(二)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

(三)合同;

(四)补充条款

(五)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

以上附件顺序在前的具有优先解释权。

第十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乙方、见证方、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

(签定具体合同时,若有附件应注明,并注明附件名称)

1.

2.

……

甲方单位名称:(公章) 乙方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日期: 日 签约日期:

见证方:(公章)

第五章 投标文件组成及格式

封套格式

安庆北部新城建设管理局食堂外包项目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YXZC21110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供应商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号码

安庆市宜秀区政府采购

投标文件

(正本/副本)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联 系 人:

联 系 方 式: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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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序号

文件名称

提交情况

页码

1资格性文件

 

 

 

2 商务部分

3 服务部分

4 其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