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2021年07月28日 09:39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全国青少年井冈山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管理中心生鲜副食品(禽畜肉类)定点供应商库入围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食品及加工盐/其他食品 | ||
采购单位 | 全国青少年井冈山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管理中心 | ||
行政区域 | 井冈山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7月28日 09:39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07月29日至2021年08月05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或全国青少年井冈山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网(http://www.qjd.org.cn/)网上下载 | ||
开标时间 | 2021年08月18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全国青少年井冈山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管理中心综合楼203会议室(江西省井冈山市茨坪红军北路49号) | ||
预算金额 | ¥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费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707969830 | ||
采购单位 | 全国青少年井冈山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管理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江西省井冈山市茨坪红军北路4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汪先生 0796-6563281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西中大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吉安分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万象广场B座623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费女士 0796-8205797 | ||
附件: | |||
附件1 | 全国青少年井冈山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管理中心生鲜副食品(禽畜肉类)定点供应商库入围采购(7.27)(1)(1).doc |
项目概况 全国青少年井冈山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管理中心生鲜副食品(禽畜肉类)定点供应商库入围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或全国青少年井冈山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网(http://www.qjd.org.cn/)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8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AZD-ZXCG-202149
项目名称:全国青少年井冈山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管理中心生鲜副食品(禽畜肉类)定点供应商库入围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服务)需求 |
A包:畜肉 | 1项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B包:禽肉 | 1项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限):供应商供货期限为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的身份证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开标前二年内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的财务报表或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征)信证明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纳税及缴纳社保资金凭证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3)供应商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须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其他政府采购规定的内容,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4)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29日 至 2021年08月0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或全国青少年井冈山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网(http://www.qjd.org.cn/)网上下载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8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8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青少年井冈山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管理中心综合楼203会议室(江西省井冈山市茨坪红军北路49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户名、开户行、账号及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2.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不含税):向中标人收取,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3.特别说明:投标人须将投标文件外的零散资料装入单独的文件袋中(可不密封),并在文件袋上注明投标人名称,代理机构概不接收未袋装的零散资料。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全国青少年井冈山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管理中心
地址:江西省井冈山市茨坪红军北路49号
联系方式:汪先生 0796-65632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西中大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吉安分公司
地 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万象广场B座623
联系方式:费女士 0796-82057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费女士
电 话: 13707969830
政府采购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全国青少年井冈山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管理中心生鲜副食品(禽畜肉类)定点供应商库入围采购
项目编号:JAZD-ZXCG-202149
采购单位:全国青少年井冈山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管理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江西中大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吉安分公司
目 录
TOC \o "1-2" \h \u 第一章 投标邀请 5
一、项目基本情况 5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5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6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6
五、公告期限 7
六、其他补充事宜 7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
电 话:13707969830 7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8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
二、招 标 10
1. 适用范围 10
2. 定义 10
3. 合格投标人 10
4. 投标费用 10
5. 投标人代表 10
6. 招标文件的构成 10
7.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的要求 11
8.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要求,以及投标人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11
9.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参加投标享受的政策 13
10.招标文件的修改 13
三、 投 标 14
11.投标文件的编制 14
12.投标文件计量单位 14
13.投标文件的构成 14
14.投标报价 14
15.投标保证金 15
16.投标文件的规定 15
17.投标有效期 16
18.投标文件的递交 16
19.分包的规定 17
20.恶意串通等行为的处理及串通投标情形的认定 17
四、开标 17
21.开标 17
五、评标 18
22.评标方法 18
23.评标标准 18
六、中标和合同 18
24.中标人的确定 18
25.中标结果公告 18
26.履约保证金 18
27.签订合同 19
七、询问和质疑 19
28.询问 19
29.质疑 19
八、采购代理服务费 21
30.采购代理服务费 21
九、附则 21
31.解释权 21
第三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22
第四章 投标文件参考格式 28
格式1.投标书 29
格式2.开标一览表 30
格式3.采购要求响应/偏离表 31
格式4.商务条件响应/偏离表 32
5.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33
格式5-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资格证明文件 33
格式5-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 33
格式5-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文件 33
格式5-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文件 33
格式5-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文件 33
格式5-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34
格式5-5关于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 35
格式5-6 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授权书 36
格式5-7投标人的资格声明 37
格式5-8投标保证金凭证和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信息 38
格式5- 9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39
6.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投标人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40
格式6-1中小企业声明函 40
2、不符合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条件的不需提供。 40
格式6-2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格式自拟) 41
格式6-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2
格式6-4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或证书网页截图 43
7.技术文件 44
8.其他资料 45
格式8-1投标企业情况一览表 45
格式8-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如有) 46
格式8-4 与技术、商务等评审计分有关的资料 48
第五章 采购需求表及采购需求 49
一、采购需求表 49
二、采购需求 50
第六章 评标标准 57
JAZD-ZXCG-202149招标公告及文件审批意见 61
第一章 投标邀请
项目概况
全国青少年井冈山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管理中心生鲜副食品(禽畜肉类)定点供应商库入围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西中大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吉安分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8月1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AZD-ZXCG-202149
项目名称:全国青少年井冈山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管理中心生鲜副食品(禽畜肉类)定点供应商库入围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
标的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服务)需求 |
A包:畜肉 |
1项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B包:禽肉 |
1项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限):供应商供货期限为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的身份证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开标前二年内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的财务报表或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征)信证明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纳税及缴纳社保资金凭证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须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其他政府采购规定的内容,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07月29日至2021年08月05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
获取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或全国青少年井冈山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网(http://www.qjd.org.cn/)网上下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08月18日09 点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青少年井冈山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管理中心综合楼203会议室(江西省井冈山市茨坪红军北路49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户名、开户行、账号及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2.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不含税):向中标人收取,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3.特别说明:投标人须将投标文件外的零散资料装入单独的文件袋中(可不密封),并在文件袋上注明投标人名称,代理机构概不接收未袋装的零散资料。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全国青少年井冈山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管理中心
地址:江西省井冈山市茨坪红军北路49号
联系人:汪先生
联系方式:0796-65632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中大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吉安分公司
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万象广场B座623
联系人:费女士
联系方式:0796-8205797/13707969830
电子邮箱:jxzdgczj2021@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费女士
电 话:13707969830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号 |
内 容 |
1 |
1.1 |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详见“第一章 投标邀请” |
2 |
2.1 |
采购人名称:详见“第一章 投标邀请” |
3 |
2.2 |
采购代理机构:详见“第一章 投标邀请” |
4 |
3.2.1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第一章 投标邀请” |
5 |
7 |
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的要求:5.1至6.8 5.9 其他文件:详见招标文件“格式5-9” |
6 |
8 |
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要求,以及投标人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
7 |
15 |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圆整(?10000.00元)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一次性足额从企业开户银行的基本账户(若为自然人从自然人同名账户)转入至以下账户,银行休息日、节假日不处理业务,请投标人自行考虑缴纳保证金时间并在2021年08月17日17:00前到账,单据上注明“JAZD-ZXCG-202149”字样。 账户名:江西中大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吉安分公司 开户银行:吉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叔分理处 账号:171189101000013075 注:保证金以江西中大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吉安分公司银行到账对账单为准,对于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而拒绝其投标文件。 |
8 |
17.1 |
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 |
9 |
18.1 |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投标文件(一正四副)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的开标地点。 |
10 |
19.1 |
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 |
11 |
21.1 |
开标时间: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开标地点: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
12 |
23.1 |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
13 |
23.2 |
评标标准(详见“第六章 评标标准”) |
14 |
26.1 |
履约保证金的交纳与退还:履约保证金为每家供应商伍万元整。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供应商将履约保证金转账至采购人账户,供货期满后一次性无息退回。如出现违约情况或影响基地正常工作的,可进行扣除履约保证金的处罚;如乙方在合同期内未出现违约情况,则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乙方。 |
15 |
30.1 |
入围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每家供应商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壹万元代理服务费(不含税),请各供应商在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
说明:本前附表内容与本表后的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本表内容为准。
二、招 标
1. 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服务的采购。
2. 定义
2.1采购人: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采购代理机构:江西中大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吉安分公司。
2.3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 合格投标人
3.1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详见“投标邀请”。
3.2联合体投标
3.2.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投标费用
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 投标人代表
5.1指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授权书》及身份证原件。
6. 招标文件的构成
6.1要求提供的服务、招标过程和合同条款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共六章,各章的内容如下: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四章 投标文件参考格式
第五章 采购需求表及采购需求
第六章 评标标准
6.2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服务履行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7.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的要求
7.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资格证明文件。
7.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
7.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文件(格式详见“第四章投标文件参考格式6-3”)。
7.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文件。
7.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文件 (格式详见“第四章投标文件参考格式6-5”)。
7.6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授权书(格式详见“第四章投标文件参考格式6-6”)。
7.7投标人的资格声明(格式详见“第四章投标文件参考格式6-7”)。
7.8投标保证金凭证及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信息(格式详见“第四章投标文件参考格式6-8”)。
7.9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8.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要求,以及投标人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8.1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参加投标
8.1.1中小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8.1.2中小企业参加投标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1)中、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时,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四章投标文件参考格式7-1”);
(2)中、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时,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的,必须同时提 供货物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四章投标文件参考格式7-1”);
8.2监狱企业参加投标
8.2.1监狱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8.2.2监狱企业参加投标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详见“第四章投标文件参考格式7-2”)
8.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
8.3.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8.3.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1)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四章投标文件参考格式7-3”),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2)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8.4.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参加投标
8.4.1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
8.4.2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
8.4.3《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发布的最新一期为准。
8.4.4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获得证书的产品(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给予优先或强制采购。
8.4.5如属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或证书网页截图。(其中如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必须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或证书网页截图,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8.4.6对于同时列入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列入其中一个清单的产品。
8.4.7 招标文件对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9.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参加投标享受的政策
9.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9.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9.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0.招标文件的修改
10.1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不足1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0.2当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10.3 更正或者修改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三、 投 标
11.投标文件的编制
11.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
11.2招标文件中注明不可以采购进口产品的(见“投标邀请”),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与采购活动;提供进口产品参与采购活动的,被视为投标无效。
11.3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12.投标文件计量单位
12.1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 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3.投标文件的构成
13.1投标文件应由下列部分构成(格式详见“第四章 投标文件参考格式”):
(1) 投标书
(2) 开标一览表
(3) 分项报价表
(4) 开标一览明细表
(5) 采购要求响应/偏离表
(6) 商务条件响应/偏离表
(7) 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8) 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投标人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9) 技术文件
(10) 其他资料
13.2投标人应编写投标文件目录及页码
14.投标报价
14.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此次投标报价为两年供货期(合同一年一签合同)的报价下浮率;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成本、运营等一切相关费用。
14.2投标人要按开标一览表(统一格式)和分项报价表(统一格式)、开标一览明细表的内容填写供货单价、总价及其他事项。
14.3投标总价中如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非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中标后须提供,且中标价以投标报价为准;若投标人不同意,投标无效。
14.4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且只提供最优方案一套,投标人提交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按非实质性响应投标,投标无效。
14.5 投标人如需用外汇购入某些投标货物,须折合人民币(包含进口环节税)计入总报价中。
14.6 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15.投标保证金
15.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注:可凭银行进账单复印件或缴纳凭条作为投标凭据。
15.2 任何未按“投标人须知第15.1条”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投标无效。
15.3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5.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投标截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5.5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所述规定签订合同;
(3)中标人未按规定缴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4)中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5)中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和文件意图骗取中标。
16.投标文件的规定
16.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一正四副)密封装在一个单独的信封中。信封封口处有全权代表的签字或单位公章。封皮上注明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联系人,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
16.2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16.3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16.4电报、电传、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17.投标有效期
17.1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并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內保持有效。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投标无效。
17.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延长投标有效期。延长投标有效期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延期函以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已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已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答复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8.投标文件的递交
18.1投标截止时间
18.1.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18.1.2投标文件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地点和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否则投标无效。
18.1.3采购代理机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延期公告,延期函以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
18.2.迟交的投标文件
18.2.1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18.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8.3.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可以重新递交修改后的投标文件或撤回其投标。
18.3.2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19.分包的规定
19.1 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0.恶意串通等行为的处理及串通投标情形的认定
20.1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20.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四、开标
21.开标
21.1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所有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投标文件参加,并应签名和递交投标文件以证明其出席。签到时间以递交投标文件为准。
21.2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
21.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21.4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总价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
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21.5只有开标时唱出的内容,在评标时才予以考虑。在开标时没有宣读的投标文件,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
21.6开标过程应当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五、评标
22.评标方法
22.1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3.评标标准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六、中标和合同
24.中标人的确定
24.1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25.中标结果公告
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示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26.履约保证金
26.1中标人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采购人的要求汇入采购人指定账户。
26.2 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因中标人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使采购人蒙受的损失。
26.3如果中标人没有按本须知“第26.1条”规定执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本须知“第15.5条”规定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采购人将有充分理由取消该中标决定,在此情况下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或重新组织招标。
27.签订合同
27.1 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按开标后撤回投标处理。
27.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7.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7.4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7.5采购人应当加强对中标人的履约管理,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对于中标人违反采购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应当及时处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27.6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27.7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人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并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七、询问和质疑
28.询问
28.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询问作出答复。
29.质疑
29.1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2)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29.2 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9.3 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29.4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29.5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格式参照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下载专区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一)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对不在采购代理机构现场购买的招标文件质疑的,须同时提供下载招标文件的凭证。
29.6质疑函接收方式
29.6.1对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质疑
接收部门:江西中大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吉安分公司
联系电话:0796-8205797
通讯地址:吉安市吉州区万象广场B座623
邮编:343000
八、采购代理服务费
30.采购代理服务费
30.1如为中标人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收费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在领取代理服务费发票时提供采购合同一份。
30.2 采购代理服务费采用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现金等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形式交纳。
账户名:江西中大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吉安分公司
开户银行:吉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叔分理处
账号:171189101000013075
30.3 中标人如未按本须知“第30.1条”规定办理,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本须知“第15.5条”规定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九、附则
31.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解释权属江西中大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吉安分公司。
第3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政 府 采 购 合 同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甲 方:
乙 方:
签约时间:
第4章
1、定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采购人”是指购买货物的甲方。
2)“中标供应商”是指根据合同规定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乙方。
3)“合同”是指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4)“合同价”是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
5)“验收”指合同双方依据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确认合同项下的货物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活动。
2、技术规范
2.1提交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及其投标文件的技术规范偏离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
2.2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的,则默认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
第一条 采购内容:详见第五章
第二条 供货价格确定方式见:详见第五章
第三条 供货时间、地点及方式:详见第五章
第四条 供货要求:详见第五章
第五条 对账与付款
结算方式:乙方须凭食品验收结算单每月20日前到仓库换领入库单并与甲方人员对账,对账无误后,甲方每月25日前将上月账款汇入乙方指定账户,遇特殊情况需延期支付的甲方应提前告知乙方。
第六条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为每家乙方伍万元整。在签订合同前乙方将履约保证金转账至甲方账户,供货期满后一次性无息退回。如出现违约情况或影响基地正常工作的,可进行扣除履约保证金的处罚;如乙方在合同期内未出现违约情况,则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乙方。
第七条 权力与义务
乙方权力与义务
1、应遵守基地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在基地内服从基地相关人员的管理,不影响基地的教学及其他工作,及时提供工商执照、卫生许可证、食品检验合格证、健康证、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件,并对其真实性负全责。
2、所提供的货物确保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确保质量安全,不以次充好,以假当真。并相应达到以下具体要求:
2.1符合招标投标文件要求。
2.2猪肉、牛肉确保从政府定点屠宰厂进货,确保新鲜、无注水,经检疫部门检疫合格并为当天宰杀的新鲜肉。
2.3家禽确保无病鲜活、无注水。
2.4乙方应根据季节选择合适的交通运输工具送货,保证原材料的新鲜度。
3、按时按量送货,严格按照要求送货,确保不影响基地的工作;补货应按规定时间送达,服从生鲜副食品采购员安排,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脱甲方的补货要求。
4、基准价调整时真实报价,不随意哄抬价格,不恶意压价。
5、合同期内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
6、工作人员无故刁难、吃拿卡要的问题,可直接向甲方投诉。
甲方权力与义务
1、为乙方送货服务提供便利。
2、按时与乙方对账,并按时支付货款。
3、非基于乙方的原因而解除合同时,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全额返还履约保证金。
4、有权对送货过程及货物质量进行全程监督,对乙方有违法违规行为或产品质量问题的,可按照相关规定与乙方解除合同;乙方在供货过程中如出现违约,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货物的供应。
基地采购办监督电话:0796—6563281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对基地采购小组成员及其它相关人员进行吃请、行贿等行为,一经查实,扣除全额履约保证金,并取消其乙方资格。
2、乙方未按规定的时间供货,给予警告记录,并暂停供货一天;未按规定的时间供货,且影响基地正常工作的,从本月货款结算中扣除未按规定时间供货的一倍货款,并暂停供货一周;出现第二次未按规定的时间供货且影响基地正常工作的,从本月货款结算中扣除未按规定时间供货的一倍货款,并暂停下月报价资格。出现第三次未按规定的时间供货且影响基地正常工作的,从本月货款结算中扣除未按规定时间供货的一倍货款,并扣除全额履约保证金,并取消其乙方资格。
3、乙方供应的货物若进行食品试剂快检不合格,无条件退换货,并暂停供货一周。
4、乙方供应的货物将接受属地质量监督管理局的检疫检测,若出现具有权威部门出具的检测不达标(不合格)报告,扣除全额履约保证金,并取消乙方资格。
5、乙方供应的鲜家禽、肉类食材参杂冰冻保鲜制品的,一律退回,并从本月货款结算中扣除相关货物的一倍货款,并暂停供货一周,如影响基地正常工作,另行增加暂停供货一周;出现第二次的,扣除全额履约保证金,并取消乙方资格。
6、乙方供应不合格食品的,无条件退换货,并暂停供货一周。此类事件一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的,取消乙方资格;一年内累计出现6次的,取消乙方资格。若导致基地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群体性事故的,立即取消乙方资格,扣除全部质保金,并追究其民事责任;涉及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乙方的报价明显高于同期市场零售价格,视为恶意报价,一经查实,暂停该名乙方下月报价资格;第二次出现同类情况的,扣除全额履约保证金,并取消乙方资格。
8、乙方所有违规处罚由甲方开据工作联系单,并在甲方各验菜处公示一周。
第九条 其他
1、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叁份,乙方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为本合同一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了的,甲乙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附件:政府采购廉洁协议书
政府采购廉洁协议书??
为了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防止政府采购违纪违法案件发生,维护政府采购的正常秩序,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依法秉公办事,确保采购货物(工程、服务)合格、优良,自愿签订《政府采购廉洁协议书》。
1甲方不得在采购前要求潜在供应商承诺压级压价,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出售货物、工程和服务。
2甲方不得接受乙方回扣及任何好处费;不得接受乙方赠送的礼品、礼金、提成、有价证券、现金、信用卡、购物卡等;不得接受乙方请吃、请玩;不得向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
3乙方不得暗中给予甲方回扣及任何好处费,不得向甲方赠送礼品、礼金、提成、有价证券、现金、信用卡、购物卡等,不得以任何形式邀请甲方吃、玩。
4乙方人员洽谈业务,必须在工作时间到甲方指定科室或办公室联系商谈,不得借故到甲方主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家中访谈或向介绍人提供任何好处费。?
五、甲方工作人员如违反以上条款的,甲方将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廉政制度规定给予处理,涉嫌违法的,移交执法部门处理。?
六、乙方如违反以上条款,经核实后,甲方给予乙方警告并扣减货物(工程、服务)款项的3%-5%;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采购合同,并在单位内通报;情节严重的,向相关监管部门汇报;涉嫌违法的,移交执法部门处理。
七、本协议书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附件,与采购合同一并执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
签约代表(签字):________ 签约代表(签字):________
地址:________ 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 电话:________
传真:________ 传真: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
开户账号:________ 开户账号: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四章 投标文件参考格式
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格式1.投标书
致:江西中大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吉安分公司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招标采购服务的投标邀请(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
1.投标书
2.开标一览表
3.分项报价表
4.开标一览明细表
5.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表
6.商务条件响应/偏离表
7.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8.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投标人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9.技术文件
10.其他资料
11.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开标一览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服务投标总价为 (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投标总价)。
2. 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 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第(编号、补遗函)(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 本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天。
5. 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6. 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7.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邮件
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或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章
投标人公章
日期
格式2.开标一览表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标题 |
内容 |
投标综合平均下浮率 |
下浮率为 %(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
投标保证金 |
元 |
注:1、此表应按规定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中,且在投标文件中也应附有该表。
2、结算价=基准价(基准价见第五章)*(1-下浮率)。
3、举例说明:打九五折,下浮率为5%,打八折,下浮率为20%。
投标人(公章):
日期
格式3.采购要求响应/偏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