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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社会福利中心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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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托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食堂托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28日 16时08分21秒
食堂托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人:济宁市社会福利中心 地址:济宁市高新区瑞园路西诗仙路绿色家园南邻
联系方式:0537-5041026
采购代理机构:同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济宁市任城区中德广场B座
联系方式:18764782983
二、采购项目名称:食堂托管采购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0800202102000329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货物服务名称数量投标人资格要求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A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69.360000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1年7月28日15时58分至2021年8月8日18时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上下载
3.方式:网上下载
4.售价:
四、公告期限:2021年7月29日 至 2021年8月2日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7月28日16时1分至2021年8月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网上递交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8月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
七、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同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8764782983
八、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附件:
竞争性磋商公告.pdf
A包对应招标文件一册:
A包对应招标文件二册:
食堂托管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省网)SDGP370800202102000329 (市网) SZBM-2021-S0086 采 购 人:济 宁 市 社 会 福 利 中 心 采购代理机构:同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 〇 二 一 年 八 月 1 目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2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5 第三章 项目说明.......................................................................................................21 第四章 采购合同.......................................................................................................24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29 2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食堂托管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ining.gov.cn/)及中国山东政府采购(http://www.ccgp-shandong.gov.cn)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 年 8 月 9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省网)SDGP370800202102000329、(市网)SZBM-2021-S0086 2、项目名称:食堂托管采购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69.36 万元/年 5、采购需求:本项目为食堂托管采购,为保障中心入住人员、工作人员膳食供给,确保 中心食堂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顺利进行,拟对中心食堂进行托管服务。济宁市社会福利中心现 有就餐人员近 600 人。托管期限三年。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项目说明。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能够满足采 购文件的要求具备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或由发证机关 或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 3、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1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须提供上一会计年度 或本年度的经审计的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 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提供所在地财政部门认可(需加盖所在地财政主管部门公章) 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无需再提供其它财务状况报告】; 3.2 有依法缴纳税收(公开报价前 6个月任一时间段内纳税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 凭据(公开报价前 6个月任一时间段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4、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5、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如果报价单位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 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3 5.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5.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5.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评审小组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 网”及“信用山东”查询);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 中小企业,且必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 年 7 月 28 日至 2021 年 8 月 9 日 14 时 30 分前(北京时间) 2、地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ining.gov.cn/)及中国山东政府采购 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均可下载。 3、方式:网上下载 四、响应文件提交 凡未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http://www.ccgp-shandong.gov.cn/sdgp20 18/site/index.jsp),须先进行注册,注册后登陆点击报名,报名后没有其他操作,无须在 该网站上传电子版响应文件及报价。 凡未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注册的供应商应先办理注册(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 网站-用户注册-政府采购(新))。所有项目全流程电子化并无任何纸质文件,所以注册后 必须办理 CA 及电子签章,注册咨询电话:0537-7817176,CA 电子密钥咨询电话:7817099, 技术支持电话 7817075。已办理过注册及电子签章的供应商,登录系统,参与本项目。 1、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间:所有电子响应文件应于 2021 年 8 月 9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 间)之前上传到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具体操作为登录“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政府采购,点击采购项目,上 传文件。 2、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时间:2021 年 8 月 9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3、签到时间:所有潜在供应商应在开标前一个小时进入项目完成签到,签到截止时间: 2021 年 8 月 9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未按时签到的供应商将无法正常解密。 五、解密时间 4 时间:2021 年 8 月 9 日 14 时 30 分后(北京时间) 操作:登录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解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必须同时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注册,注册流程如下: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各供应商在网上报名前须办理企业网上注册手续,具体程 序详见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部门采购企业注册流程》,各供应商在网上报名前须办理企 业网上注册手续。 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注册:具体程序详见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主页右侧系统入口下面的 供应商注册。 2、磋商文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供 应商(发布时间即为发出磋商文件的时间),请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下载磋商文件。 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3、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更正公告的,将在同时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与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及时发布。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信息。更正公告一旦发布即 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济宁市社会福利中心 地址:济宁市高新区瑞园路西诗仙路绿色家园南邻 联系人:董超 联系电话:0537-50410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同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济宁市任城区中德广场 B 座 联系人:李升浩 联系电话:187647829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升浩 联系电话:18764782983 2021 年 7 月 28 日 5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项 目 内 容 1 项目名称、项目 编号 项目名称:食堂托管采购 项目编号:(省网) SDGP370800202102000329 (市网) SZBM-2021-S0086 2 采购人、联系人 及联系电话 名称:济宁市社会福利中心 地址:济宁市高新区瑞园路西诗仙路绿色家园南邻 联系人:董超 联系电话:0537-5041026 3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及联系电 话 名称:同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济宁市任城区中德广场 B座 联系人:李升浩 联系电话:18764782983 4 采购内容 本项目为食堂托管采购,为保障中心入住人员、工作人员膳 食供给,确保中心食堂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顺利进行,拟对中心食 堂进行托管服务。济宁市社会福利中心现有就餐人员近 600 人。 托管期限三年。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项目说明。 5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6 采购预算 人民币:69.36 万元/年; 供应商的两次报价均不得超过预算金额,超出预算金额的报 价按无效报价处理。 7 报价有效期 90 日历天(自报价截止之日起) 8 电子响应文件 1、本项目使用计算机辅助评审。 2、为保证电子响应文件的法律效力和数据的准确性,使电子 响应文件能够顺利导入计算机辅助评审系统,供应商须使用政府 采购电子运行管理系统的“标书编制软件”(供应商在办理企业 网上注册手续时领取)编制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须在提交响应 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加密上传到政府采购电子运行管 6 理系统;开标时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 能解密的电子文档将不予公开唱标及评审。 9 响应文件上传截 止时间及公开报 价时间、地点 2021 年 8 月 9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供应商在开标前登陆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 厅,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 ca 进行解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解 密的电子文档将不予公开唱标及评审。 10 付款方式 按月支付,次月 15 日之前结算上月托管费用 11 服务期 3年 12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规定要求。 13 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 效的营业执照,能够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具备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 务许可证》(或由发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 3、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的规定; 3.1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 法人的须提供上一会计年度或本年度的经审计的审计报告,或基 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 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提供所在地财政部门认可(需加盖所在 地财政主管部门公章)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 函,无需再提供其它财务状况报告】; 3.2 有依法缴纳税收(公开报价前 6 个月任一时间段内纳税 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公开报价前 6个月任一时间段 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4、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章; 5、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如果报价单位之间存 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 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5.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5.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7 5.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50%及以上的被投资 公司;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评审小组通过“信 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信用山东”查询);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 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且必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 函》。 14 偏离 不允许负偏离 15 电子采购文件的 下载 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电子运行管理系统后,查看“本单位正 在投标的项目”栏目,下载对应项目的电子采购文件及其他文件。 16 电子唱标 供应商应通过政府采购电子运行管理系统按照电子响应文件 内容填写电子唱标单,电子唱标单和电子响应文件有关内容应当 一致,不一致的以电子唱标单内容为准。 17 供应商证件及业 绩的提交 本项目为资格后审。供应商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中需包含以 下内容扫描件: 1. 营业执照; 2. 《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或由发证 机关或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 3. 上一会计年度或本年度经审计的审计报告或供应商基本 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4. 公开报价前 6 个月任一时间段内依法缴纳相关税收的完 税证明; 5. 公开报价前 6 个月任一时间段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6、《中小企业声明函》。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 件证明其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由当地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件具有同等效力。 2、未按以上要求提供上述证件或缺项提供的不予评审。 3、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及业绩应真实有效,否则将做无 8 效报价处理。 18 在任何磋商环节中,需磋商小组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磋商小组 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19 知识产权 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 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 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采购人无关,供应商须与第三方 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 失的,供应商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0 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1 进口产品 1、本项目拒绝接受在《山东省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目录(2020 年版)》范围以外的进口产品。 2、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收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 境外的产品。 3、其他相关规定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 通知(财办库〔2008〕248 号)、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 库[2007]119 号)。 22 供应商提报虚假 材料应承担的责 任 供应商必须对其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各种技术标准的相关参数 及业绩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有提供虚假材料的行为,将取消其 评审资格。 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后,采购人仍保留对上述材料进行核查的 权利,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配合,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取消 其中标资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并承担相关 责任。 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 记录名单,取消该供应商两年会员资格,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 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3 因不可抗力、网络入侵等非可控因素,导致政府采购电子运行管理系统不能正常 运行的,经有关监督部门同意,本项目暂停采购。 9 供应商须知正文部分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采购 条件,现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对该项目进行采购; 1.1.2 本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 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 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5 本项目采购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 采购方式、采购预算 1.2.1 本项目采购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 本项目采购预算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 服务期、质量要求 1.3.1 本项目服务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 本项目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 供应商资格要求 1.4.1 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 费用承担 1.5.1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 采购代理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2015】299 号文件,执行市场调 节价。代理费 10000 元,由成交单位支付。 1.6 保密 1.6.1 参与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 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1.7.1 除专用术语外,与采购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简体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 简体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1.8.1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供应商可根据需要自行到项目现场进行踏勘。 1.9.2 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采购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 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偏离 不允许负偏离。 10 2. 采购文件 2.1 采购文件的组成 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包含以下部分: (1)竞争性磋商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项目说明; (4)采购合同; (5)响应文件格式。 本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合同”是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供应商必须仔细阅读并充 分理解。供应商一旦成交,必须按照本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合同”已约定的内容和格式与 采购人签订合同。 采购文件将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ining.gov.cn)、中国山东政府 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sdgp2017/site/index.jsp)进行发放,具体详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对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同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其相互之间发生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疑问应在获得磋商文件 当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供应商同时 应认真审阅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没有按磋 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 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该响应文件有可能被拒绝。 2.2 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 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 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 时间至少 5日前,以变更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5日的,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3. 响应文件 3.1 响应文件的组成 3.1.1 报价部分; 3.1.2 供应商简介及资质(资格、资质证明文件); 3.1.3 技术文件; 3.1.4 业绩部分; 3.1.5 优惠条件; 3.1.6 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3.2 报价 (1)本次报价共二次报价,两次报价均不得超过项目预算金额,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 11 提交最终报价。供应商登录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点击二次报价。最后报价必须在最后 报价截止时间前以电子形式报价。最后报价截止时间后系统公开所有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在 最后报价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再进行报价、补充、修改、撤回最终响应文件。如有中 间报价,按照最后报价条款执行。因网站遭黑客、病毒攻击或其他不可抗力而无法最后报价 的,本项目暂停采购。 (2)报价币种:人民币。 (3)供应商在报价时只能提供一个方案,且此方案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4)响应报价将在不见面开标仪式时公开,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相应内容不一 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如果响应文件中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应以电子显示系统显示出的投标总价为准,并修 改单价;如果单价汇总金额与总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供应商的总报价,包括服务期内所用的任何工具、机械设备、 调研、踏勘、运行费、维护费、人工费、管理费、采购代理费、验收费、利润、税金、等一 切费用,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的总和。供应人无论 何种原因造成报价的项、价等的遗漏,其风险自担,一旦发生不作为调价依据。 3.3 报价有效期 3.3.1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 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将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 tp://ggzy.jining.gov.cn)、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s dgp2017/site/index.jsp)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报价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 长,但不得要求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报价失效。 3.4 资格审查资料 详见前附表。 3.5 响应文件的编制 3.5.1 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有关服务期、报价有效期、质量要求、合同、技术标准 和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5.2 电子响应文件生成与上传 3.5.2.1 因电子响应文件评审和电子签章需要,须用专门的标书制作软件进行制作。 3.5.2.2 本项目采用响应文件电子文档投标和存档的方式,不见面开标,供应商不需要 到现场,不需要参加开标仪式,也不需要供应商递交纸质标书。评审以电子响应文件及扫描 件为准,因扫描件模糊导致无法评审的后果自负。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文件及扫描件的真伪负 责,评审结束后将需要提供原件备查并将电子扫描件公示,广泛接受监督。 3.5.2.3 网上报价和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所有响应文件电子文档须于 2021 年 8 月 9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响应文件 12 电子文档或截止时间后上传的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将不予公开唱标及评审)。具体操作为登录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政府采购”,点击采购项目,上传响应文件。 3.5.2.4 响应文件电子文档解密时间:2021 年 8 月 9 日 14 时 30 分之后(北京时间)(解 密时间截止时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仍未解密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公开唱标及评审)。 3.5.2.5 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必须使用标书制作软件,生成响应文件文件(tbd 格式)后上 传。 4. 报价 4.1 电子响应文件 4.1.1 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响应文件。 4.1.2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上传的电子版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1.3 逾期上传的电子版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2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2.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之前,均可以在系统内重新 上传并替换原有文件。 4.2.2 电子响应文件以最后上传的为准。 5.公开报价 5.1 报价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1 年 8 月 9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本项目不见面开标系统位置为: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济宁市不见 面开标大厅。供应商自行选择任意地点登入不见面开标系统参加远程开标会。 5.2 不见面开标 5.2.1 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开标由采购人主持。 5.2.2 到报价截止时间,工作人员宣布报价截止等有关事项; 5.2.3 在解密截止时间内,供应商远程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并解密标书; 5.2.4 开启开标程序; 5.2.5 公开所有供应商的报价; 5.2.6 开标仪式结束,进入评审阶段。 6.磋商 磋商按下列程序进行: (1)组建磋商小组; (2)磋商准备工作。磋商小组成员熟悉采购文件等相关文件资料; (3)评审原则和评审方法; (4)向采购人提交书面磋商报告; (5)磋商小组解散。 6.1 组建磋商小组 6.1.1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 3 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 13 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 2/3,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 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 6.1.2 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采购人或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采购、磋商以及其他与招标采购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 刑事处罚的。 6.2 评审准备 6.2.1 磋商小组成员签到 磋商小组成员到达磋商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6.2.2 磋商小组的分工 磋商小组应推选一名磋商小组主任,负责主持磋商会议。磋商小组主任在与其他磋商小 组成员协商的基础上,可以将磋商小组划分为技术组和商务组。 6.2.3 熟悉文件资料 (1)磋商小组成员认真研究采购文件,了解和熟悉采购目的、采购范围、主要合同条件、 技术标准和要求、质量标准和服务期要求等,掌握磋商标准和方法,熟悉本章及附件中包括 的磋商表格的使用。未在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磋商的依据。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向磋商小组提供磋商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采购文件、 响应文件、报价会议记录、采购预算金额以及磋商小组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 6.3 评审原则和评审方法 6.3.1 评审原则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 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 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6.3.2 评审方法 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综合评定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由磋商小组综 合各成员评分意见,推荐成交供应商候选人。 1、确定合格的供应商: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条件的供应商即为合格的供应商。 2、初步评审: (1)磋商小组将确定每一供应商是否对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 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实质性响应的报价是指报价符合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所有条款、条 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2)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对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按照无 效报价处理。 14 a) 响应文件不完整; b) 未按规定报价; c) 报价有计算错误; d) 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签字或单位电子公章; e) 响应文件载明的规划设计期超过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 f) 供应商未按要求不参加公开报价仪式及询标事宜; g) 响应文件出现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技术参数等与采购文件相关内容严重不一致的; h) 不符合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3)磋商小组允许供应商修改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 或不规则的地方。但是修改的内容不能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磋商小组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响 应文件中的不符之处而使其报价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报价。 (5)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报价进行评审,对超出项目预算的报价或低于成本价的报价 予以淘汰。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报价的,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 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 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磋商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报价应作为废标处 理。 (6)属于强制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必须提供节能的产品,否则不予评审。供应商应提供 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 3、磋商及最终响应文件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平等的磋商机会。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 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 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 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 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 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采购人将拒绝接收提交最终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最终响应文件,在提交最终响应 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撤回最终响应文件。 对供应商提交的最终报价进行公开唱标;同时由采购人、监标人、记录人等相关人员在 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对于未按规定时间上传的最终报价,采购人将拒绝接受,按在有效期 内撤回报价处理,不予评审。 15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 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4、各供应商报价按以下标准进行价格扣除后进行评审。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 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 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 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 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 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工程项目为 5%)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 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 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 策的,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2>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 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 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 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 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 盖公章)。具体采购项目评审时,监狱企业报价给予 10%的价格扣除优惠。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 10%的价格扣除优惠。依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 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文件,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声明函》(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中标、 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 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 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供应商须在报价系统内上传《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声明函》扫描件。 <4>属于强制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必须提供节能的产品,否则不予评审。提供国家确定的 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 <5>对于优先采购产品(节能(非强制)、环保产品)给予 10%的价格扣除。供应商在报 16 价时必须对属于优先采购产品(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单独分项报价,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 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 予认定。(注:①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部分扣除只对属于非强制类产品进行 扣除,强制类产品不给予扣除;②同一产品既属于节能产品又属于环境标志产品的,不重复 价格折减; ③若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非强制)、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报产品的部件、 组件或零件的,则不给予扣除。获得上述认证的产品在谈判时应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6>根据《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 号),同等 条件下,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是指 832 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注册 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出产的农副产品);优先采购注册地在 832 个国家级 贫困县域内,且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符合上述情况的物业公司, 需出具公司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5、特殊情况下的评审方法 如出现供应商达不到法定数量、全部落标、串通报价、报价均超项目预算以及供应商互 相诋毁,导致磋商小组无法评审时,磋商小组有权停止采购活动,否决所有报价,采购人依 法重新组织采购。 6、废标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其报价将被视为废标,采购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行使权利。供应商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造成损失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索赔的权利,供应商应予以赔偿。 1) 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真实或提供虚假采购材料; 2) 供应商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 3) 在整个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有企图影响采购活动结果公正性的任何活动; 4) 供应商以任何方式诋毁其他供应商; 5) 供应商串通报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报价,作废标处理: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7)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的; (8)成交供应商无故不按规定签订合同;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7.成交 7.1 定标方式 17 7.1.1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名成交候选 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采购人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并按规定公告成交结果。 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放弃成交、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 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按照国家、省 相关规定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或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7.1.2 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 的,按照技术文件得分高低顺序推荐。 7.1.3 编制磋商报告 磋商小组向采购人提交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由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并于磋商结 束时抄送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 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 (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7.1.4 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 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 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 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7.1.5 向采购人提交书面磋商报告后,磋商小组即告解散。 7.1.6 磋商小组经评审,认为所有报价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报价。 所有报价被否决后,采购人应当依法重新采购。 7.1.7 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7.1.7.1 关于磋商活动暂停 磋商小组应当执行连续磋商的原则,按磋商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 全部磋商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磋商工作无法继续时,磋商活动方可暂停。 发生磋商暂停情况时,磋商小组应当封存全部响应文件和磋商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 结束且具备继续磋商的条件时,由原磋商小组继续磋商。 7.1.7.2 关于磋商中途更换评委 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磋商小组成员不得在磋商中途更换: (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磋商中途退出磋商活动。 (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磋商小组成员需要回避。 退出磋商的磋商小组成员,其已完成的磋商行为无效。由采购人根据本采购文件规定的 磋商小组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磋商。 18 7.1.7.3 关于记名投票表决评审结论 在任何磋商环节中,需磋商小组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磋商小组全体成 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7.2 成交通知 7.2.1 确定成交结果后,采购人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按规定公告成交结果。 7.2.2《成交通知书》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 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7.3 履约担保 无 7.4 签订合同 7.4.1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 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7.4.2 成交供应商如不按本磋商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则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 资格,报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报价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出部 分予以赔偿,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4.3 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退还报 价保证金;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重新采购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 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除特殊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 商不足 3家的。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采购报价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 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报价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报价,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 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 干扰、影响磋商工作。 9.3 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 比较、成交供应商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磋商有关的其他情况。在磋商活动中,磋商小组 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磋商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 “评分标准”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19 标准进行磋商。 9.4 对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供应商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磋商有关的其他情况。在磋商活动 中,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磋商程序正常进行。 9.5 质疑和投诉 9.5.1 供应商对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 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一次性提出。 9.5.2 质疑实行实名制,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 责任。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被质疑人应当向济宁市财政局报告,财政部门审查属实的, 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进行处罚。 (一)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 (二)借用他人名义或者伪造他人身份进行质疑的; (三)具有其他虚假、恶意质疑情形的。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指使、教唆供应商进行虚假、恶意质疑。 9.5.3 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供应商和被质疑人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电话、邮编等; (二)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三)具体质疑事项与请求; (四)事实与理由,并提供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当 将与质疑相关的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地翻译为中文,翻译人员签名并注明工作单位、 联系方式等信息; (五)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书应当加盖公章与签字。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一 并提交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无法提供证件原件的,应当提 供真实有效的复印件,并签字或者单位电子公章。 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时,除提交质疑书外,还应 当提交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 权限和事项。 9.5.4 被质疑人应当在受理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和 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内容仅限于供应商所质疑的内容,不得涉及以下内容: (一)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 (二)开标前质疑的,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名称、数量; (三)成交(成交)结果确定前质疑的,关于评审专家信息及评审情况; 20 (四)预成交(成交)供应商情况; (五)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响应)文件。 9.5.5 供应商对被质疑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被质疑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 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济宁市财政局进行投诉。 9.5.6 其他规定详见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相关法规。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1 第三章 项目说明 一、项目说明 本项目为食堂托管采购,为保障中心入住人员、工作人员膳食供给,确保中心食堂管 理和服务工作的顺利进行,拟对中心食堂进行托管服务。济宁市社会福利中心现有就餐人员 近 600 人,托管期限三年。首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年底考核结果,经甲方考核合格后续签下 一年合同。 二、服务要求 1、采购人设食堂管理员和食材货物验收、出入库管理员,负责管理食堂的日常工作。 2、采购人提供餐厅场地、炊具、餐具、设备和食材等,提供食堂所用低值易耗品。餐 饮设施出现自然使用故障需要维修由采购人负责(附食堂餐厅主要设备清单)。 3、采购人审定成交供应商制订的每周菜(食)谱,及时上墙公示。 4、采购人管理人员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成交供应商服务质量和饭菜质量,饭菜价格、 数量等方面进行检查,乙方若有违反餐饮业服务规定及采购人规章制度的情况应及时整改, 长期不落实整改,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5、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要求安排 16 名基本工作人员。其中:厨师长(一级厨师或 中式烹饪高级职称及以上)1 人、厨师 7人(二级厨师或中式烹饪中级及以上 4 人、三级厨 师或中式烹饪初级及以上 3 人)、面点师 5人(中式面点师初级以上)、勤杂工 3人,并提 供人员花名册及基本情况,确保从业人员符合餐饮业要求持证上岗服务。 6、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生效后,负责组织食堂的日常膳食和保障工作,不得 转包或分包他人。 7、制定每周菜(食)谱,按照采购人核定的成本,在采购人的指导下合理定价。按照 采购人要求,结合采购人实际需求,合理安排供餐时间、就餐方式,严格执行双方拟定的菜 (食)谱。 8、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 送单位卫生规范》和采购人的相关规章制度,严格执行采购人管理、卫生、作息、安全等方 面的规定,主动接受卫生主管部门、采购人管理人员及入住人员的监督检查。 9、在托管期间,成交供应商负责食堂炊具、设备的日常使用和保养,应保证餐厅所有 设施设备的完好,使用过程中若有人为损坏或丢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修复或赔偿。 10、如成交供应商自行变更、损坏食堂设施及建筑,成交供应商应在托管期满前恢复 其原样。 11、成交供应商人员要符合卫生部门规定的餐饮从业人员相关规定。在工作期间,必 22 须穿着工作服,头发不得露于帽外,服装费用乙方自理;应持有身份证、健康证等证件,每年 进行查体,体检费等费用由乙方自理。若违反规定,被有关部门处罚,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采购人概不负责。 12、成交供应商应定期检查其工作人员的个人卫生,禁止留长指甲、长胡须,工作期 间禁止佩戴戒指、耳环等首饰,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及食堂餐厅卫生必须符合餐饮业卫生经 营标准。 13、餐厅禁止制作野生菌、四季豆、河豚鱼、发芽土豆等一切容易引起食物中毒的食 物,严禁从事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的产品加工及经营,如果发生食物中毒等卫生食品事故, 一切后果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14、成交供应商负责餐厅的安全防范工作,特别是防火、防盗、防工伤、防食物中毒, 杜绝责任事故的发生。如果发生事故造成损害,一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人概不负责。 15、成交供应商负责对其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对违规违纪人员进行处罚。要 严格遵守采购人的相关规章制度,坚持优质服务、热情周到、保证质量,自觉接受监督、检 查。 16、成交供应商与供货商、雇工及其他人员产生的债务、纠纷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采 购人概不负责。 17、成交供应商定期或不定期安排工作人员到部室送餐,进行分菜、打饭,以核定就 餐人数及饭菜供应量,并做好记录,以便按照核定的数量及时调整饭菜供应量,做到保障供 应,杜绝浪费,厉行节约。 三、操作流程 1、由成交供应商厨师长提供原材料采购的品种、数量,采购人负责购买,采购人专人 负责验收入库。 2、成交供应商厨师长按实际制作数量领取食材和调料,并按规定办理出库手续。 3、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成交供应商制订合理的饭菜食谱,做到荤素得当,营养全面、 卫生、保健、养生。 4、食堂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双方确定的菜(食)谱,不得变动。 5、供应饭菜要保证质量,杜绝浪费。出售饭菜要按照品种,定量定价,明码标价,一 卡一刷,杜绝人情卡。乙方安排专人负责饭菜的刷卡工作,若发现吃饭不刷卡或有意少刷行为 的每次罚款 500 元。 四、监督 1、采购人将定期或不定期检查食堂环境、运营情况,检查或抽查不达标的,采购人有 权终止合同。 23 2、在托管期间,采购人将在年底进行入驻人员满意度测评,若满意度测评低于 80%(不 含)时,采购人将扣除成交供应商托管费用 2万元整。 24 第四章 采购合同 济宁市采购合同书 (具体合同条款内容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商定) 合同编号: 采购计划编号: 项目名称: 甲方(采购人): 乙方(供应商): 25 济宁市社会福利中心(甲方)所需 (项目名称)在国内以竞争性磋商的方 式进行招标,项目编号 ,确定 (乙方)为中标人。甲、 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其他法律、法规 的规定,并按照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 同。 一、本合同由合同文本和下列文件组成 1、采购文件 2、响应文件 3、成交通知书 4、成交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做出的书面澄清或承诺 5、本合同附件 二、本合同项目的内容、安排、数量由附件载明。 三、合同金额 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小写) 四、服务期: 三年 五、付款方式: 按月支付,次月 15 日之前结算上月托管费用。 以现有用餐服务对象 600 人为基数,每增加 50 人(短期临时用餐除外),乙方可增加 1 名餐饮工作人员,从次月起按托管费的人均月平均数按月增加。 六、甲方主要权利、责任与义务 1、甲方设食堂管理员和食材货物验收、出入库管理员,负责管理食堂的日常工作。 2、甲方提供餐厅场地、炊具、餐具、设备和食材等,提供食堂所用低值易耗品。餐饮 设施出现自然使用故障需要维修由采购人负责(附食堂餐厅主要设备清单)。 3、审定乙方制订的每周菜(食)谱,及时上墙公示。 4、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服务质量和饭菜质量,饭菜价格、数量等方 面进行检查,乙方若有违反餐饮业服务规定及采购人规章制度的情况应及时整改,长期不落 实整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5、在托管期间,甲方将在年底进行入住人员满意度测评。满意度低于 80%(不含)时, 甲方扣除乙方托管费用 2万元整。 七、乙方主要权利、责任与义务 26 1、按照甲方要求安排 16 名工作人员。其中:厨师长(一级厨师或中式烹饪高级职称及 以上)1人、厨师 7 人(二级厨师或中式烹饪中级及以上 4 人、三级厨师或中式烹饪初级及 以上 3人)、面点师 5 人(中式面点师初级及以上)、勤杂工 3人,并提供人员花名册及基 本情况,确保从业人员符合餐饮业要求持证上岗服务。 2、乙方与甲方签订合同生效后,负责组织食堂的日常膳食和保障工作,不得转包或分 包他人。 3、制定每周菜(食)谱,按照甲方核定的成本,在甲方的指导下合理定价。按照甲方 要求,结合甲方实际需求,合理安排供餐时间、就餐方式,严格执行双方拟定的菜(食)谱。 4、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卫生规范》和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甲方管理、卫生、作息、安全等方面的规定, 主动接受卫生主管部门、甲方管理人员及入住人员的监督检查。 5、在托管期间,乙方负责食堂炊具、设备的日常使用和保养,应保证餐厅所有设施设 备的完好,使用过程中若有人为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6、如乙方自行变更、损坏食堂设施及建筑,乙方应在托管期满前恢复其原样。 7、乙方人员要符合卫生部门规定的餐饮从业人员相关规定。在工作期间,必须穿着工 作服,头发不得露于帽外,服装费用乙方自理;应持有身份证、健康证等证件,每年进行查体, 体检费等费用由乙方自理。若违反规定,被有关部门处罚,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负责。 8、乙方应定期检查其工作人员的个人卫生,禁止留长指甲、长胡须,工作期间禁止佩 戴戒指、耳环等首饰,乙方工作人员及食堂餐厅卫生必须符合餐饮业卫生经营标准。 9、餐厅禁止销售野生菌、四季豆、河豚鱼、发芽土豆等一切容易引起食物中毒的食物, 严禁从事未经甲方书面许可的产品加工及经营,如果发生食物中毒等卫生食品事故,一切后 果均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0、乙方负责餐厅的安全防范工作,特别是防火、防盗、防工伤、防食物中毒,杜绝责 任事故的发生。如果发生事故造成损害,一切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负责。 11、乙方负责对其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对违规违纪人员进行处罚。要严格遵守 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坚持优质服务、热情周到、保证质量,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12、乙方与供货商、雇工及其他人员产生的债务、纠纷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负责。 13、乙方定期或不定期安排工作人员到部室送餐,进行分菜、打饭,以核定就餐人数及 饭菜供应量,并做好记录,以便按照核定的数量及时调整饭菜供应量,做到保障供应,杜绝 浪费,厉行节约。 八、操作流程 1、由乙方厨师长提供原材料采购的品种、数量,甲方负责购买,甲方专人负责验收入库。 2、乙方厨师长按实际制作数量领取食材和调料,并按规定办理出库手续。 27 3、根据甲方的要求,乙方制订合理的饭菜食谱,做到荤素得当,营养全面、卫生、保健、 养生。 4、食堂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双方确定的菜(食)谱,不得变动。 5、供应饭菜要保证质量,杜绝浪费。出售饭菜要按照品种,定量定价,明码标价,一 卡一刷,杜绝人情卡。乙方安排专人负责饭菜的刷卡工作,若发现不刷卡或有意少刷行为的每 次罚款 500 元。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为附条件生效合同,除甲乙双方盖章,还应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合同生效: 1、乙方已向招标代理公司提交:保证金、代理服务费等费用。 2、签订合同前,乙方向甲方足额交纳履约保证金。 十、违约责任 1、一方不按期履行合同,并经另一方提示后 30 日内仍不履行合同的,守约方有权解除 合同,违约方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甲方保留追索的权 利。如甲方违约,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给乙方。 2、如因一方违约,双方未能就赔偿损失达成协议,引起诉讼或仲裁时,违约方除应赔偿 对方经济损失外,还应承担对方因诉讼或仲裁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等相关费用。 3、其它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 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4、按照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应当在明确责任后 10 日内,按银行 规定或双方商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十一、不可抗力条款 因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 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 15 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应证明。 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形式报 主管部门审核后确定。 十二、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采用下列方式解决:(1)提交济宁仲 裁委员会仲裁;(2)向甲方当地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发生纠纷,经双方协商不能解决时, 首先采用第(2)种方式予以解决。 十三、补充协议 28 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 律效力,补充协议的生效应符合本合同第十条的规定。合同补充条款应报主管部门备案。 十四、合同保存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招标代理壹份,济宁市交易中心壹份。 甲方: 乙方: 授权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授权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开户单位: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29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响 应 文 件 供应商单位: (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30 目 录 第一章 报价部分……………………………………………………………………………… 1.1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的报价函………………………………………………… 1.2 报价一览表……………………………………………………………………………… 1.3 分项报价表…………………………………………………………………………… 1.4 强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及报价明细表(如有)………………………………………… 1.5 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及报价明细表(如有)…………………………………… … 1.6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 1.7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如有)……………………………………………………… 1.8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二章 供应商简介及资质…………………………………………………………………… 2.1 营业执照………………………………………………………………………………… 2.2《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2.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4 供应商的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 2.5 公开报价前 6 个月内任一时段内的纳税及社保证明………………………………… 2.6 供应商的资格声明……………………………………………………………………… 2.7 中小企业声明函………………………………………………………………………… 2.8 本项目要求资质证书其他相关证书…………………………………………………… 2.9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三章 技术部分……………………………………………………………………………… 3.1 质量控制措施……………………………………………………………………………… 3.2 食材保管方案……………………………………………………………………………… 3.3 应急方案措施……………………………………………………………………………… 3.4 组织管理制度……………………………………………………………………………… 3.5 人员管理制度……………………………………………………………………………… 3.6 优惠条款及合理化建议…………………………………………………………………… 3.7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内容……………………………………………………… 第四章 商务部分……………………………………………………………………………… 4.1 企业荣誉………………………………………………………………………………… 4.2 企业实力………………………………………………………………………………… 4.3 企业业绩………………………………………………………………………………… 4.4 人员配备………………………………………………………………………………… 第五章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内容………………………………………………… 备注:请供应商按照响应文件目录格式注明页码,可根据实际情况微调。 31 附件一:报价函 (采购人): 经研究,我们决定参加项目编号为 的 项目并提交响应文件。 我方完全同意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兹以以下内容参加该项目: 报价:大写: 小写: 服务期: 同时,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 1、我方知悉该项目全流程电子化,为不见面开标,不需要到现场,不需要参加开标仪式, 也不需要供应商递交纸质标书,只需要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及要求的扫描件,评审以电子响应 文件及扫描件为准,因扫描件模糊导致无法评审的后果自负。我方对电子响应文件及扫描件 的真伪负责,评审结束后将需要提供原件备查并将电子扫描件公示,广泛接受监督。 2、我方已详细研究了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及变更内容(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 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并完全明白,同意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 3、我方承诺响应文件夹中的一切资料、数据是真实的,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4、如果我方的响应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并按我方响 应文件中的承诺按期、保质、保量完成项目的实施; 5、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和保证; 6、我方愿按《民法典》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7、我方同意遵守你方对本次竞争性磋商所做的各项规定; 8、我方的响应文件自提交之日起有效期为90日历天; 9、我方同意按照你方可能提出的要求而提供与磋商有关的任何其他数据或信息。 供应商名称:(单位电子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32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采购人): 我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我公司的 (姓名、职务或职称)为我单位参与此次 项目的全 权代表,全权代表在参加该项目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 予以承认。 全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盖章: 授权委托人电子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33 附件三:报价一览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内容 是否属于小微企业 是否监狱企业 是否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总报价(元) 大写: 小写: 服务期 优惠条件及合理化建议 响应磋商文件程度 其他 注:此表装订在响应文件的首页。 供应商名称(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电子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34 附件四:分 项 价 格 表 序号 费用名称 费用(元) 备注 备注 1 人员工资 2 设施设备维护费 3 备品备件 4 电费 5 .... 6 小计 7 管理费 8 税金 合计 说明:本表可以按相同格式扩展。 供应商名称(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电子签名或单位电子公章): 年 月 日 35 附件五:项目人员组成表 (一)项目服务人员组成表 说明:本表可以按相同格式扩展。 姓名 职务 性别 职称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岗位名称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项目负责人 一旦我单位中标,我方保证配备上述人员。上述填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 处理。 36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附 1: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项目负责人应附注册证书、职称证等复印件。类似项目限于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的项目。 姓 名 年 龄 学历 职 称 职 务 拟在本工程任 职 项目负责人 注册执业资格等级 级 专业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 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 工程概况说明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说明:本表可以按相同格式扩展。 37 附件六:经营业绩一览表 项目编号: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内容 合同签订时间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注:1、表后附合同复印件。 2、本表可按同样格式扩展。 年 月 日 38 附件七:供应商的资格声明 1.供应商概况: A.供应商名称: B.注册地址: 传真:电话: 邮编: C.成立或注册日期: D.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实收资本: 其中 国家资本: 法人资本: 个人资本: 外商资本: E.最近资产负债表(到 年月 日为止)。 (1)固定资产合计: (2)流动资产合计: (3)长期负债合计: (4)流动负债合计: F.最近损益表(到年月日为止)。 (1)本年(期)利润总额累计: (2)本年(期)净利润累计: 2.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具备并满足下列各项条款的规定。本声明如有虚假或不实之处, 我方将失去合格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 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就我方全部所知,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已提供了全部现有资料和数据, 我方同意根据贵方要求出示文件予以证实。 供应商名称(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电子签名或单位电子公章): 年 月 日 39 附件八: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的规定,本公司参加 (单位名称)的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 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 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 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 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 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 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 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 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单位电子公章): 日期: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40 附件九:节能(强制类产品)明细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注:若有,请按下表要求填报 序号 产品 名称 品牌型号 总分项报价 表序号 报价金额(总 价) 认证机构 名称 证书有效截 止日期 1 2 3 4 总计:小写 大写: 注: 以上属节能(强制类)产品须提供产品的认证证书。 本表可根据项目情况同格式扩展。 供应商名称(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电子签名或单位电子公章): 年 月 日 41 附件十:节能(强制类产品)产品证明文件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电子签名或单位电子公章): 年 月 日 42 附件十一:优先采购产品明细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注:若有,请按下表要求填报。 序号 产品 名称 品牌型号 总分项报价 表序号 报价金额(总 价) 认证机构 名称 证书有效截 止日期 1 2 3 4 总计:小写 大写: 注: 1、以上属节能(强制类)产品须提供产品的认证证书。 2、本表可根据项目情况同格式扩展。 3、节能(强制类产品)不予价格扣除。 4、对于优先采购产品(节能(非强制)、环保产品)给予给予 10%价格扣除优惠。供应 商在报价时必须对属于优先采购产品(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单独分项报价,并在投标 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 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 5、属于强制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必须提供节能的产品,否则不予评审。提供国家确定 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 供应商名称(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电子签名或单位电子公章): 年 月 日 43 附件十二: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文件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电子签名或单位电子公章): 年 月 日 44 附件十三: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 件 供应商名称(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电子签名或单位电子公章): 年 月 日 45 附件十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 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单位电子公章): 日 期: 46 附件十五:评分标准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百分制打分法),满分 100 分。 打分前,首先进行响应文件的符合性评审。响应文件应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所有条款、 条件,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响应文件应与采购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定相符,无 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采购人的权利和供应商的义务方面未造成重大的限制, 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不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 公正的影响。响应文件能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进入评审打分阶段。 按附表所述的评分标准,由磋商小组成员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并打分。 磋商小组择优推荐成交供应商侯选人。 内容 项目 评分标准(100 分) 报价 部分 30 分 投标报 价 30 分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有效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 分(30 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审 基准价/有效报价)×30%×10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商务 部分 27 分 企业荣 誉 6分 供应商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所承接的集体食堂项目,获得市级及以 上餐饮服务品牌示范食堂、食品安全示范单位或团餐(膳)餐饮行业先进单 位(市级及以上政府主管部门颁发批准的),每提供一项国家级的得 3分; 省级的得 2分;市级的得 1分。仅认可其中最高 2 项荣誉,本项最高得 6分。 (注:以上涉及的荣誉证书及证件均须提供原件电子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企业实 力 7分 1、获得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得 1分,否则不得分。 2、获得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得 1分,否则不得分。 3、获得 ISO22000 食品安全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得 1分,否则不得分。 4、获得 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得 1分,否则 不得分。 5、获得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证书得 1分,否则不得分。 6、获得餐厅餐饮服务认证(五星)并在有效期内的得 1分,否则不得分。 7、供应商具有赔偿能力的公共责任险或食品安全险(提供保险保单),得 1 分,否则不得分。 (注:以上涉及证书证件及保险保单均须提供有效期内原件的扫描件。) 企业业 绩 8分 投标人具有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在承接集体食堂(机关、企事业单位和 学校食堂)服务管理,用餐人数 2000 人(含)以上,得 4 分;用餐人数 1500 人(含)以上至 2000 人,得 3 分;用餐人数 1000 人(含)以上至 1500 人, 得 2 分;用餐人数 500 人(含)以上至 1000 人,得 1 分。仅认可其中承接 47 人数最高的 2 份承接集体食堂经营业绩。本项最高得 8 分. 注: (1)须提供合同原件的扫描件。 (2)须提供服务单位出具的经营良好证明的原件的扫描件,必须注明单位、 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备查),否则不得分。 (3)提供的合同若为物业合同,合同中必须包含食堂服务管理项目内容, 且食堂服务管理需在合同中有明确的规定,未有或无法明确的,不得分。 (4)合同中未体现具体用餐人数的,可提供由合同甲方单位盖章的具有具 体用餐人数的补充协议或证明材料。 (5)合同期限小于 1 年的,不得分。 (6)响应文件中合同复印件与合同原件不一致的,不予认可。 人员配 备 6分 1、供应商按要求配备 16 名基本工作人员:厨师长 1人(一级厨师或中 式烹饪高级职称及以上)、厨师 7人(二级厨师或中式烹饪中级及以上 4人、 三级厨师或中式烹饪初级及以上 3人)、面点师 5人(中式面点师初级及以 上 5人)、勤杂工 3人,得基本分 4分。 2、供应商另外提供营养师服务,按照老人、儿童营养需求定期对食堂 进行营养配餐指导的,得 1分,无不得分。 3、供应商配备专职检测人员,拥有食品检验工证书的得 1分,无不得分。 注: (1)须提供以上人员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和公开报价前 6 个月任一时间段 内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原件扫描件(包括厨师长、厨师、面点师、 营养师和专职检测人员); (2)营养师和专职检测人员不在基本工作人员名单内; (3)供应商配备基本工作人员少于 16 人的、除勤杂工外基本工作人员相关 证件原件扫描件提供数量不符的或人员(勤杂工除外)无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的,基本分 4 分不得分;营养师和专职检测人员无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不得 分;同一人只计取最高级别,同一人只计取一个资格证书。 技术 部分 43 分 质量控 制措施 8分 针对本项目有具体的质量管理方案及质量管理措施,且可行性好,得 8 分;质量管理方案及质量控制措施可行性较好的,得 5分;质量管理方案及 质量控制措施一般、可行性一般 2分;无不得分。 食材保 管方案 8分 针对本项目有具体的食材、食品保存方案,且可行性好,健全得 8分; 食材、食品保存方案可行性较好、较健全的,得 5分;食材、食品保存方案, 可行性一般,得 2分;无不得分。 应急方 案措施 8分 针对大型活动等用餐人数较多的情形制定的应急服务方案及措施,完 善、合理的,得 8分;应急服务方案及措施较完善、合理的,得 5分;应急 服务方案及措施一般的,得 2分;无不得分。 48 组织管 理制度 8分 供应商组织机构健全、规章管理制度完善,得 8分;组织机构较为健全、 规章管理制度较为完善,得 5分;组织机构简单、规章管理制度一般,得 2 分;无不得分。 人员管 理制度 8分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有详细的人员管理制度及可行的考评办法,得 8分; 人员管理制度及考评办法合理,得 5分;人员管理制度及考评办法一般,得 2分;无不得分。 优惠条 款及合 理化建 议 3分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实质性可行的优惠条件、合理化建议、特色服务:内 容全面、完善、切实可行的,经评审小组评定并认可每认可一项得 1分,本 项目最高得 3分。 (1)备注: 1、评分标准仅针对供应商。 2、本项目不接受低于成本投标报价。 3、本项目不接受负偏离。 4、本项目不接受不平衡报价。 5、评分如出现小数点,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6、各供应商得分为所有磋商小组成员所打分数的平均值。 7、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磋商小组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磋商小组全体 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8、关联公司之间业绩不认可,关联公司情形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项目说明 第四章 采购合同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附件一:报价函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报价一览表 附件四:分 项 价 格 表 附件六:经营业绩一览表 附件七:供应商的资格声明 附件八: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十:节能(强制类产品)产品证明文件 附件十一:优先采购产品明细表 附件十二: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文件 附件十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附件十五:评分标准 2021-07-28T15:45:10+0800 ?????????á???????? 2021-07-28T15:44:49+0800 ?????¤??×?????????·?????????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