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平昌县公安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四川省巴中市平昌县公安局县城各机关食堂及农村派出所各食堂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四川省巴中市平昌县公安局县城各机关食堂及农村派出所各食堂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四川省巴中市平昌县公安局县城各机关食堂及农村派出所各食堂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1-07-28 16:24

项目概况 四川省巴中市平昌县公安局县城各机关食堂及农村派出所各食堂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0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5119232021000108
项目名称 四川省巴中市平昌县公安局县城各机关食堂及农村派出所各食堂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采购
预算金额(元) 1315680.00
最高限价 第一包:882000.00元;第二包:433680.00元。
采购需求 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见附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非中小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1年07月29日到2021年08月0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四川政府采购网
方式: 网上获取。 ①供应商网上获取的请先下载公告附件中《报名信息登记表》、《介绍信(格式)》并按相关要求填写信息(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手机号、电子邮箱)。 ②将填写完整的《报名信息登记表》、《营业执照》、《介绍信》(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扫描后,连同报名费用支付凭证截图发送至2322792091@qq.com。 注:以上资料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原件于递交响应文件当日交于四川航迈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室。
售价: 2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1年08月0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四川航迈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 2021年08月09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四川航迈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平昌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827-6223859。2、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四川省巴中市平昌县公安局
地址: 平昌县公安局
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136082441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航迈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黄家沟西部国际商贸城世界风味美食街8栋302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827-51915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先生
电话: 0827-5191555

四川航迈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公开●公平●公正 采购编号:5119232021000108 平昌县公安局县城各机关食堂及农村派出 所各食堂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采购人:平昌县公安局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航迈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共同编制 2021年 7 月 目 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 2 第二章 磋商须知............................................................................................. 7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33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35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35 第六章 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38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45 第八章 评审方法........................................................................................... 64 第九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81 四川航迈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 第一章 磋商邀请 四川航迈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受平昌县公安局委托,拟对平昌县 公安局县城各机关食堂及农村派出所各食堂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采用 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 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5119232021000108 2.采购项目名称:平昌县公安局县城各机关食堂及农村派出所各食堂 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人:平昌县公安局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航迈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其他财政性资金:1315680.00 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 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四川航迈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3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 1 至 6 规定 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具有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 同小微企业),非中小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 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 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 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 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四川航迈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4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 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 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 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 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 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获取时间:2021 年 7 月 29 日至 2021 年 8 月 4 日 09:00-17:00(北 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磋商文件获取(发售)地点:四川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页面自行下 载。 3.磋商文件获取(发售)方式:网上获取。 ①供应商网上获取的请先下载公告附件中《报名信息登记表》、《介 绍信(格式)》并按相关要求填写信息(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名称、 联系人姓名、手机号、电子邮箱)。 ②将填写完整的《报名信息登记表》、《营业执照》、《介绍信》(附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扫描后,连同报名费用支付 凭证截图发送至 2322792091@qq.com。 注:以上资料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原件于递交响应文件当日交于四 川航迈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室。 4.报名咨询电话:0827-5191555 四川航迈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5 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 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投标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 有责任(若供应商需变更报名信息,请于获取磋商文件截至之日前到采购 代理机构重新登记)。 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 元/份(磋商 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资格不能转让)。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 年 8月 9 日 09:3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 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 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 年 8月 9 日 10:30(北京时间)在磋商 地点开启。 十一、磋商地点:四川航迈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四川省巴州区黄 家沟西部国际商贸城世界风味美食街 8 栋 302 号)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平昌县公安局 通讯地址:平昌县公安局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608244111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航迈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四川航迈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6 地址:四川省巴州区黄家沟西部国际商贸城世界风味美食街 8 栋 302 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827-5191555 十三、供应商信用融资: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 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 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 “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 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 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四川航迈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7 第二章 磋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确定邀请磋 商的供应商 数量和方式 本次磋商邀请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 本次采购采取公告的方式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 求) 采购预算:1315680.00元(大写:壹佰叁拾壹万伍仟 陆佰捌拾元整);第一包:882000.00元;第二包: 433680.00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3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 求) 最高限价:1315680.00元(大写:壹佰叁拾壹万伍仟 陆佰捌拾元整);第一包:882000.00元;第二包: 433680.00元。 4 联合体 (实质性要 求) 不允许联合体参与磋商。 四川航迈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8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5 低于成本价 不正当竞争 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 求) 1.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的50%或者 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的40%或者其它有 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报价,磋商小组 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 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 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 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 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 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 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 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 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 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 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 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 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 无效处理。 四川航迈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9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6 小微企业(监 狱企业、残疾 人福利性单 位视同小微 企业)价格扣 除和失信企 业报价加成 或者扣分 (实质性要 求) 1.中小微型企业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对符合《政府采 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规定的小型或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 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 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 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 明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 除优惠政策。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实质性要求) 1.对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按照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 供应商报价参与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 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 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 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扣 除政策。 四川航迈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10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7 节能、环保产 品政府采购 政策(如涉 及) 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 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 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 府采购品目清单的 通知》(财库〔2019〕19号)、《关 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 〔2019〕18号)的规定,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 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 2.投标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提供国家确定 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 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本项目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 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3.节能产品认证应依据相关国家标准的最新版本,依据 国家标准中二级能效(水效)指标。节能产品政府采购 品目清单“★”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投标产品 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供应商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 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产品认证 证书,否则以符合性不通过处理(实质性要求)。 四川航迈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11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8 政采贷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 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符合通知 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 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 “政采贷”银行或融资机构及其产品,选择“政采贷” 银行及其产品的需向代理机构进行登记。 9 磋商情况公 告 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报价情况、磋商结果等在四 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10 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11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12 磋商文件咨 询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827-5191555 13 磋商过程、结 果工作咨询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827-5191555 14 成交通知书 领取 采购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请成交供 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四川航迈工程项目咨询有限 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 四川航迈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12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5 供应商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四川航迈工 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负责答复。 联系电话:0827-5191555 16 供应商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于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的质 疑由四川航迈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负责答复,对采购 需求和评分办法的质疑由采购人回复。 四川航迈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827-5191555。 地址: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黄家沟西部国际商贸城世界 风味美食街8 栋 302 号。 采购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608244111 邮编:636000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 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 质疑;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磋商文件、招标过程、招标 结果的范围。 17 供应商投诉 投 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平昌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827-6223859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 四川航迈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13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18 招标代理 服务费 本次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 次性支付。 第一包代理服务费:28000.00元。 第二包代理服务费:18800.00元 收款单位:四川航迈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中分行。 银行账号:51050176370200002033。 交款方式:现金缴纳、对公转账。 19 政府采购合 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 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向 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即平昌县财政局备案。 20 声明承诺提 醒 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各种声明和承诺应当真实有 效,无效声明和承诺、虚假声明和承诺将由供应商自己 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不利后果,虚假声明和承诺还将报 告监管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21 项目名称的 一致性 因政府采购公告发布网站使用制式填制形式,可能导致 政府采购公告页面显示的项目名称与本磋商文件所示不 四川航迈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14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一致;为避免混淆,项目名称以本磋商文件第一章所示 内容为准 22 本项目所属 行业 人力资源服务行业。 二、总 则 1.适用范围 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叙述的服务采购。 2.采购主体 2.1 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平昌县公安局。 2.2 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航迈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3.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 商。 4.磋商费用 四川航迈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15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磋商活动的全部费用。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 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 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 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 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 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 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 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 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 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 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4 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 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5 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 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 四川航迈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16 项下的采购活动。 5.6 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 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7 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 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 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 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 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 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磋商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 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 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6.联合体竞争性磋商(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四川航迈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17 7.磋商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天。供 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 效期可以长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否 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9.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9.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 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 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 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9.2 除非磋商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 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9.3 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 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 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 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 用权)。 四川航迈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18 9.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 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三、磋商文件 10.磋商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 10.1 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的依据,同时也是 磋商的重要依据。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 报价等要求、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10.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 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 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 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磋商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磋 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11.2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 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同时 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 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 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 截止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 四川航迈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19 止时间。 11.3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 者修改的,可以在 3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 12.现场考察 本项目由供应商自行负责现场勘探。 四、响应文件 13.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 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 载明或磋商过程中澄清。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性响应文件、 其他响应文件、电子文档三部分,每部分单独密封递交。 (一)资格性响应文件 按磋商文件第四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提供,有格式按格式填写;无 格式格式自拟。 (二)其他响应文件 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作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磋商项目的技 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作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供应商的技术应答应 四川航迈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 包括下列内容: (1)响应函; (2)报价表; (3)技术、服务应答表; (4)商务应答表; (5)证明投标人业绩;(根据自身情况提供) (6)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根据自身情况 提供) (7)投标人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根据自身 情况提供) (8)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根据自身情况提供) 14.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4.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 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 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 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 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14.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 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四川航迈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1 15.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 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6.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磋商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磋商文件规定为准。 17.响应文件格式 17.1 供应商应执行磋商文件第七章的规定要求。 17.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磋商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8.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8.1 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 明资格性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 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若 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8.2 其他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 其他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 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若 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8.3 电子文档 1 份,电子文档采用 U 盘制作。 18.4 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 四川航迈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2 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 18.5(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 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 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 印章代替。 18.6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 18.7(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 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18.8(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 章。(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规范) 18.9 响应文件统一用 A4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 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磋商小组评审范畴,由采 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 19.1 资格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单独密封包装, 19.2 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 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响应文件名称、供应商名称等内容。 19.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 19.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 机构将拒收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 20.响应文件的递交 四川航迈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3 20.1 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送达指定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20.2 采购代理机构将向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发出磋商邀请;告知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的原因。 20.3 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 本章“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 21.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 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 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 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 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 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1.2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 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 21.3 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 响应文件。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按“第二部分供应商采购须知 7”的相关 规定被没收。 21.4 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 改: (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 四川航迈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4 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再行修正。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 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 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 单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 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 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 式。 21.5 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评审 22.磋商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八章 的规定进行。 六、成交事项 23.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排名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3.1 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及有关资 料送交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 四川航迈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5 23.2 采购人收到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 5 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 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 的,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 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磋商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 商为成交供应商。 23.3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 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 的;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 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 采购。 2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 记录的,成交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成交后签订政 府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成交后 四川航迈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6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将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 担赔偿责任。 25.成交结果 25.1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发出 成交通知书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25.2 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本项目需要交纳履约保证 金的,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交纳。 25.3 成交供应商不能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应 当通过邮寄、快递等方式将项目成交通知书送达成交供应商。 26.成交通知书 26.1 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 部分。 26.2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 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 弃成交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6.3 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 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 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 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四川航迈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7 七、合同事项 27.签订合同 27.1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 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 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7.2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 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部分。 27.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 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 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7.4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 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 类推。 27.5 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中的最后报 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 容。 28.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28.1 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 必须在响应文件中事前载明。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 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 四川航迈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8 须与成交的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 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 28.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 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8.3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 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29.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 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 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 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 律责任。 30.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 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 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 四川航迈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9 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 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31.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31.1 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采购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 证金。 31.2 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 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 32.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 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3.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 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4.履行合同 34.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 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4.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 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川航迈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30 35.验收 35.1 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 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 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5.2 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凭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等材料办理 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 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 法规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36.资金支付 采购人在本项目财政资金到位后,将按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成 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 八、磋商纪律要求 37.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 正当利益; (5)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 四川航迈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31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 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 38.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 投诉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 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 询)。 十、其 他 本磋商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 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 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 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磋商文件不再 四川航迈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32 做调整。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 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符合通知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 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 情况的“政采贷”银行或融资机构及其产品,选择“政采贷”银行及其产 品的需向代理机构进行登记。 四川航迈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33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 1 至 6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具有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 同小微企业),非中小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注:1、本章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 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 罚。(“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 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 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 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 四川航迈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34 证标准金额为准。)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税 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 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 (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四川航迈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35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一)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 【①供应商若为企业 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 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 提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 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 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 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 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2、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书 面承诺函原件】; (注: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 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 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 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 履约被有关部门处罚(处理)的,不能认定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提供 2019 或 2020 年度 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 和报表附注)或提供 2019 或 2020 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 少包含资产负债表)或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 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凭证和缴纳社保相关凭证或 四川航迈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36 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免税企业须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免税 证明材料复印件或人社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或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 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具 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函原件;】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的证明材料;【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 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函原件】(注: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 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 印件并加盖供应 商公章) 7、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的其他条件的书面承诺函原件】 8、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具有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 同小微企业),非中小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备注: 1.供应商必须满足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要求。 2.本章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供的以上证明材料均在有效期内,供应商必须 按照本章要求提供证明资料。以上本章所有复印件都必须加盖供应商公 章,如有多页必须逐页加盖公章。 四川航迈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37 3. 本章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符合本章要求,是资格性审查的重要依据, 未通过审查者做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四川航迈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38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内容条款及其他 商务要求 一、 项目名称:平昌县公安局县城各机关食堂及农村派出所各食堂 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 二、 项目概述:本项目拟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选择 2家劳务派遣 单位提供劳务派遣服务。 包号 服务地点 采购预算(元) 所属行业 第一包 由采购人指定 882000.00 元/ 年 人力资源服 务行业 第二包 由采购人指定 433680.00 元/ 年 四川航迈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39 第一包劳务派遣主要负责公安局局机关和特警大队、战训大队、看守 所、金宝派出所、拘留所、业务用房、同州派出所食堂劳务服务。供应商 需提供食堂从业岗位服务团队 1 个,预计需工作人员不少于 20名,含厨 师 5 名、炊事员 10名、保洁员 4名、洗碗工 1名。 第二包劳务派遣主要负责得胜、云台、元山、西兴、邱家、江口、白 衣、笔山、驷马、坦溪、响滩、镇龙、江阳各派出所食堂劳务服务。供应 商需提供食堂从业岗位服务团队 1 个,预计需炊事员不少于 13名。 按照我单位食堂供餐模式的劳务需求,以及相关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 开展工作,负责有效开展我单位后勤辅助工作。 三、 服务要求 (一)供应商按照平昌县公安局及派出所食堂供餐模式的劳务需求, 派遣符合要求的服务人员到项目地点从事日常用餐服务、食堂卫生清洁等 后勤辅助等工作,具体工作内容项目地点由采购人负责确定。(实质性要 求) (二)供应商在合同履行期间安排至少 1 名管理人员负责对派遣工人 按国家政策规定进行有效管理,并按合同约定条款按时代发工资、代缴社 会保险及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等。若因供应商过失引发劳动纠纷、工伤(亡) 纠纷或被当地相关行政部门处罚的,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提供 承诺函,格式自拟)。(实质性要求) 四川航迈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40 (三)派遣人员要求(实质性要求) 1.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并持有 有效健康证(无违纪违法、无吸毒、无精神疾病和传染病)。 2.具备食堂烹饪、保洁等技能,具有厨师等级证者优先,爱干净讲卫 生,责任心强,工作认真、服从安排、遵规守纪、吃苦耐劳,能按照平昌 县公安局及派出所食堂及食品安全法规的要求规范操作。 3.男性原则上18岁以上55岁以下,女性原则上18岁以上50岁以下, 若供应商使用不符合购买社会保险的人员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供应 商承担。 4.所有派遣服务人员工作时间及具体休假时间由项目单位根据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和实际工作需要做具体安排,满足单位食堂工作需要。 四、 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及合同要求(实质性要求):在预算有保障、经费来 源稳定的前提下,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二)服务地点(实质性要求):由采购人指定。 (三)资金拨付: 1.本采购项目的付款方式为先垫付后拨款,原则上一年一结算。供应 商不得以财政专项资金没有按时拨付为由,出现不垫付劳务派遣人员工 资、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的行为。 2.合同履约期间,如遇国家或政府的最低工资标准、保险基数等政策 性调整,其最终结算费用根据实际派遣工人数按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和 四川航迈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41 社会保险标准核拨。 (四)在合同履行期间供应商须确保派遣工人的相对稳定,须严格按 照采购人规章制度和合同约定办事,确保劳务派遣服务质量,如因工资、 社保等方面引发的劳动纠纷均由供应商全权负责并妥善处理。(实质性要 求) (五)供应商在合同履行期间须在平昌县主城区设立服务网点(提供 承诺函),采购人将不定期对派遣工人的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督导检查 发现的问题,供应商必须限期整改,整改不达标的,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 (实质性要求) (六)供应商必须为派遣工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由供应商 承担(提供承诺函)。(实质性要求) (七)供应商须按照《劳务派遣暂行规定》要求在用工单位所在地为 派遣工人购买社会保险。(实质性要求) (八)供应商应对派遣工人进行体检和岗前培训,每年进行至少 1 次体检;并将体检报告交采购人存档;每年进行至少 1次采购人食堂食品 安全法律法规、知识集中培训;积极配合相关部门、项目实施单位组织的 食品安全、操作技能等培训,总培训学时不得少于 40学时,培训影像及 纸质资料交采购人存档。 (九)供应商应配合采购人做好对劳务派遣人员的相关管理工作,出 台详细的管理制度和考核细则,规范管理。供应商需结合实际、制定符合 项目实际需求的各类管理制度和考核细则。 (十)供应商必须根据项目实施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应急 预案必须保证任何时候不因食堂从业人员原因影响食堂正常供餐。 (十一)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 15个工作日内,应按采购人的要求推 荐初审合格的派遣工人,并提供派遣工人的相关信息资料及有效健康证, 经项目单位考察合格后办理入职手续。(实质性要求) (十二)供应商每月排查劳务派遣人员上岗情况、身体健康情况,及 时排除潜在的安全隐患。采购人有权对派遣工人进行统一管理,对不服从 岗位分配、态度蛮横、工作无责任心、品德差的工人有权拒绝使用。(实 四川航迈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42 质性要求) (十三)合同签订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同时根据采购人实际情 况分别签订补充合同。 (十四)费用结算: 1.费用:待专项资金拨付到账后,及时支付给供应商。 2.派遣工人工资:按照巴中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由供应商先行 垫付,按月代发。 3.各类社会保险费:派遣工人的社会保险费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按照 当年国家或政府最低保险基数相关政策和规定执行(包括单位和个人部 分),由供应商先行垫付代缴。采购人根据供应商为派遣工人代缴的社会 保险费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据实结算(所有年龄段派遣工人按照同一标 准执行)。 (十五)违约责任: 1.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采购人按照成交价格 10%的标准收取的违 约金,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部分(包括劳动争议产生诉讼费用、 律师费用)。 (1)供应商未按要求派遣工人,以致影响采购人工作的。 (2)供应商未按协议约定给派遣工人购买各类社会保险,出现劳务人 员社保断保和城乡居民医保脱保的。 2.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1)供应商自收到采购人的书面整改通知 10日内,整改不到位的。 (2)供应商提供的营业执照、派遣工人健康证明等证书不合法或者存 在失效、造假行为的。 (3)采购人发现或派遣工人投诉供应商未与派遣工人签订《劳动合同》 的。 (十六)责任免除 1.如国家政策调整,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采购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2.因政策或供餐模式调整而导致用工人数的变化,采购人不承担责 四川航迈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43 任。 3.因平昌县财政资金未及时到采购人账户,造成采购人不能按时拨付 相关费用给供应商,采购人不承担责任。 备注:同时参加第一包和第二包的潜在供应商所提供的的人员不能 重复使用,如重复使用算无效响应。 四川航迈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44 第六章 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 《详见第五章》 四川航迈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45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 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但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 不一致的,磋商小组将在评分时以响应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 响应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 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 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未提供格式的内容,供应商可自行编写。 四川航迈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46 资格性响应文件格式 封面; (正/副本)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资格性) 响 应 文 件 包号: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年 月 日 四川航迈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47 注:按第四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填写;有格式的按格式填写无格式格式自拟。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经营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系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职务: 电话:)。 属实。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投标日期:年 月 日 注:此证明仅用于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而非委托代理人投标,代理人 投标的可不提供次原件。 四川航迈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48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四川航迈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本授权声明: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项目(项目编号: 号) 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磋商报价、签订合 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自 年 月 日签字生效。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年 月 日 四川航迈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49 磋商承诺函; 致:四川航迈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我公司作为(项目名称)的供应商,在此郑重承诺: 一、我公司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不良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我公司未参与本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整体设计、规划编制或 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咨询论证,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招标的供 应商。 三、我公司没有被纳入法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 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 他经营活动中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部门处罚或者处理过,具有良 好的商业信誉。 四、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 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 四川航迈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50 为。 五、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 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 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六、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七、我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八、我公司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所提供的各项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保证在采购活动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发生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 为。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投标日期:年 月 日 四川航迈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51 二、其他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格式 (一)、封面; (正/副本)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其他响应文件) 响 应 文 件 包号: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年 月 日 四川航迈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52 (二)、目 录; 四川航迈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53 (三)、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 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年 月 日 四川航迈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54 (四)、响应函; 1.我公司全面研究了你单位“ ”项目磋商文件( 号;包号 ), 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磋商报价。我方授权(姓名、职务)代表我 方(磋商报价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磋商报价的有关事宜。 2.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合同 签订后日前完成,并交付买方验收、使用。 3. 我方承诺接受采购文件及澄清修改部分(如有)的全部实质性条 款(包括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资格条件、评审成交标准以及采购需求 等其他所有条款)且无任何异议,现向贵单位提出承诺报价。 (1)我方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我方在采购方确定成交供应商以前放弃成交供应商候选资格的; (3)我方没有正当理由退出磋商或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导致采购活 动终止的; (4)我方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5)我方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不与采购方签 订合同的; (6)我方没有与采购方、其他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我方同意如我方存在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其投标、响应文 件按照无效处理。 5.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报价有关的文件资 四川航迈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55 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6.我方完全理解贵单位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的行为。 7.本次磋商,我方报价有效期为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之日后 天。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投标日期:年 月 日 四川航迈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56 (五)、(第一轮/最后)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报价(单位:元) 包号 备注 ......... 总价 小写: ,大写: 元。 注:1.本项目报价均用人民币表示,所报价格为履行合同的固定服务 价格; 2.“报价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 投标人印章。 3、本报价表一份装订于响应文件中,另准备一份现场报价使用,并 自备密封信封。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年 月 日 四川航迈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57 (六)、项目实施方案; (七)、服务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磋商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响应 偏离及其影响 包号 注意:供应商必须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据实逐条填写,不得虚假响应, 否则报价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服务应答表主要应答为:磋商 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要求内容以及磋商文件其他相关要求条款。)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年 月 日 四川航迈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58 (八)、商务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磋商文件要求 响应应答 包号 注: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磋商或成交 资格。(商务应答表主要应答为:工期、付款方式、验收方法、售后服务、 磋商有效期等磋商文件相关要求条款。)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年 月 日 四川航迈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59 (九)、项目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四川航迈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60 (十)、本项目管理、服务、其他人员情况表;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 理 人 员 技 术 人 员 其它 人员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年 月 日 四川航迈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61 (十一)、中小企业声明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 目名称) 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 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 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接企 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 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2.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接 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 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 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 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 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四川航迈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62 (十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 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 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 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年 月 日 注: 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 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此声明。 四川航迈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63 (十四)、磋商文件评分细则中提及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川航迈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64 第八章 评审方法 1.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 制度,结合本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磋商方法。 1.2 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 磋商小组负责。 1.3 磋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磋 商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 1.4 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评分方法和标准进行评 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一)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确定磋商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 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根据需要书面要求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作出解释; (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 (三)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 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 正; (四)推荐成交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 四川航迈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65 (六)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 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 (实质性要求)磋商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磋商过程 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2.磋商程序 2.1 审查磋商文件和停止评审。 2.1.1 磋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 主要包括磋商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 求、磋商办法和标准、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 2.1.2 本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1)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磋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 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磋商文件 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磋商文 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磋商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6)磋商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 四川航迈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66 (7)磋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2.1.3 出现本条 2.1.2 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向采 购人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磋商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 由停止评审。 2.2 资格性审查。 2.2.1 本项目需要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 磋商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 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等进行审 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2.2.2 资格性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没有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2.2.3 磋商小组应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 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 单。 2.2.4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 时,应当告知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 2.3 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本章 2.3.1 和 2.3.2 的情 形除外),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发布终止采购活动公告。 2.3.1 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 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 号的要求:“磋商项目为政府购 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 四川航迈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67 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2 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若 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2家,且采购人要求继续 进行的,评审委员会应当遵照相关要求进行评审。 2.3.2 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 214 号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 2家。 2.4 磋商。 2.4.1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磋 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顺序以现场抽签 的方式确定。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 2.4.2 每轮磋商开始前,磋商小组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拟定磋商内容。 2.4.3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 变动磋商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 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 2.4.4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 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4.5 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 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 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 商情况自行决定变更其响应文件的,磋商小组不得拒绝,并应当给予供应 商必要的时间,但是供应商变更其响应文件,应当以有利于满足磋商文件 四川航迈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68 要求为原则,不得变更为不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规定,否则,其响应文件作 为无效处理。 2.4.6 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 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4.7 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 为的,磋商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不允许其提交最后 报价。 2.4.8 磋商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出具磋商情况记录表,磋商情况记录 表需包含磋商内容、磋商意见、实质性变动内容等。 2.5 最后报价。 2.5.1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 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 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 家(本章 2.3.1 和 2.3.2 的情形 除外)。或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 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 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本章 2.3.1 和 2.3.2 的情形除 外)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 价。 2.5.2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 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两轮(若有)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 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 四川航迈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69 之前的报价,否则,磋商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不允许进入 综合评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2.5.3 供应商最后报价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 代表签字确认或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5.4 最后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 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 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 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小写、大写金额和单价、总价金额出现明显 文字错误,应当按照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程序先纠正错误后,再行修正, 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6 比较与评价。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 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要求详见本章综合评分部 分。 2.7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 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家以上(本章2.3.1和2.3.2的情形除外)成交 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 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分项得分均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 列。 2.8 磋商小组复核。磋商小组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评 四川航迈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70 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 通过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 2.9 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评审结果。 2.9.1 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磋商小组拟出具磋商评审报告前,采购 代理机构应当组织 2 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 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磋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 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 议磋商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 (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4)客观评分不一致的。 存在本条上述情形的,由磋商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磋商小组采纳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 磋商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 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磋商小组采纳的, 应当接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磋商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 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 四川航迈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71 2.9.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磋商小组已经出具磋商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 的;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2.10 编写磋商报告。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 响应文件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 (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 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 购程序继续进行。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 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 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报告。 2.11 磋商异议处理规则。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 四川航迈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72 否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 违背磋商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 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在磋商报告中予以反映。 2.12 供应商澄清、说明 2.12.1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 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 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 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 性内容。 2.12.2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 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13 终止磋商采购活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 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本章 2.3.1 和 2.3.2 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 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 四川航迈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73 3.综合评分 3.1 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 3.2 除价格因素外,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独立对每个 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 技术类评分因素由抽取的技术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财务状况及其 他经济类评分因素由抽取的经济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政府采购政 策功能、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及其他政策合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抽取的法 律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与技术有关的 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及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 素由磋商小组成员共同评分。 3.3 综合评分明细表 3.3.1 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 原则。 3.3.2 综合评分明细表 第一包评分标准: 序 号 评分因 素及权 重 分 值 评分标准 说明 1 报价 15% 15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的价格为 投标基准价。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 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价)X15%X 10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价格不再执行 扣除。 经济类评审因素 四川航迈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74 2 服务方 案 48% 48 1.项目准备方案(6 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①人员 招聘计划、②政策宣讲、③进场安排及时间每项完全 符合没有缺陷的得 2分,每缺一项内容扣 2分,每一 项存在不足(缺陷为与项目实际不符或不满足项目需 求或内容有缺陷或操作性不强)扣 1分。直至本项分 值扣完为止。 技术类评审因素 2.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20 分)。供应商针对本项 目的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包括但不限于①各岗位管 理职能职责②内部日常管理制度③监督巡查机制④ 奖惩制度⑤考核办法。本项最高得 20 分,每项完全 符合得 4分,每缺一项内容扣 4分,每一项存在不足 (缺陷为与项目实际不符或不满足项目需求或内容 有缺陷或操作性不强)扣 3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为 止。 3.应急预案(12 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应急 预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应急管理体系②应急处置人员 配备③食品安全事故处置④工伤(亡)事件处置⑤临 时缺岗应急处置等预案⑥劳动争议解决。本项最高得 12 分,每项完全符合得 2分,每缺一项内容扣 2分, 每一项存在不足(缺陷为与项目实际不符或不满足项 目需求或内容有缺陷或操作性不强)扣 1分,直至本 项分值扣完为止。 4.培训(10 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培训包括 但不限于①培训大纲②培训目标③培训内容④培训 场地安排⑤培训师资配备。本项最高得 10 分,每项 完全符合得 2分,每缺一项内容扣 2分,每一项存在 不足(缺陷为与项目实际不符或不满足项目需求或内 容有缺陷或操作性不强)扣 1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 为止。 四川航迈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75 3 人员配 置 31% 31 1.供应商需为本项目至少配备 1名项目管理人员,每 多配备 1名得 1分,最多得 3分。 2.供应商提供 1名拟配备项目管理人员具有有效的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四级得 1分、三级得 2分、二级得 3分、一级得 4分。 3.供应商提供拟配备食堂从业人员具有有效的健康 证明 20 人(含)的得 9分,每多 1人加 1分,最多 加 5分。(本项最多得 14 分) 4.供应商提供拟配备食堂从业人员具有有效的《厨师 证 》(中式烹调师),每提供 1人得 1分,最多得 5 分。 5.供应商提供拟配备食堂从业人员有效的《营养师 证》,每提供 1人得 1分,最多得 5分。 1.提供管理人员 的身份证复印件 及供应商为其购 买的近一年内任 意一个月的社保 证明。 2.提供证书复印 件;提供管理人 员的身份证复印 件及供应商为其 购买的近一年内 任意一个月的社 保证明。 3.提供证明材料 复印件。 4.提供证书复印 件。 5.提供证书复印 件。 共同评审因素 4 履约能 力 3% 3 供应商提供近三年以来食堂或其他餐饮服务单 位签订并实施的《劳务派遣合同》,每个得 1分,最 多得 3分。 提供合同或中标 (成交)通知书 复印件,不提供 不得分。 共同评审因素 5 投标文 件的规 范性 2% 2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2分; 有一项细微偏差扣 0.5 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 共同评审因素 6 少数民 族地区 1% 1 供应商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得 1分。 提供少数民族地 区的相关证明材 料,不提供不得 分。 共同评审因素 . 四川航迈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76 第二包评分标准: 序 号 评分因 素及权 重 分 值 评分标准 说明 1 报价 15% 15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的价格为 投标基准价。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 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价)X15%X 10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价格不再执行 扣除。 经济类评审因素 2 服务方 案 48% 48 1.项目准备方案(6 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①人员 招聘计划、②政策宣讲、③进场安排及时间每项完全 符合没有缺陷的得 2分,每缺一项内容扣 2分,每一 项存在不足(缺陷为与项目实际不符或不满足项目需 求或内容有缺陷或操作性不强)扣 1分。直至本项分 值扣完为止。 技术类评审因素 2.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20 分)。供应商针对本项 目的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包括但不限于①各岗位管 理职能职责②内部日常管理制度③监督巡查机制④ 奖惩制度⑤考核办法。本项最高得 20 分,每项完全 符合得 4分,每缺一项内容扣 4分,每一项存在不足 (缺陷为与项目实际不符或不满足项目需求或内容 有缺陷或操作性不强)扣 3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为 止。 3.应急预案(12 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应急 预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应急管理体系②应急处置人员 配备③食品安全事故处置④工伤(亡)事件处置⑤临 时缺岗应急处置等预案⑥劳动争议解决。本项最高得 12 分,每项完全符合得 2分,每缺一项内容扣 2分, 每一项存在不足(缺陷为与项目实际不符或不满足项 目需求或内容有缺陷或操作性不强)扣 1分,直至本 项分值扣完为止。 四川航迈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77 4.培训(10 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培训包括 但不限于①培训大纲②培训目标③培训内容④培训 场地安排⑤培训师资配备。本项最高得 10 分,每项 完全符合得 2分,每缺一项内容扣 2分,每一项存在 不足(缺陷为与项目实际不符或不满足项目需求或内 容有缺陷或操作性不强)扣 1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 为止。 3 人员配 置 31% 31 1.供应商需为本项目至少配备 1名项目管理人员,每 多配备 1名得 1分,最多得 3分。 2.供应商提供 1名拟配备项目管理人员具有有效的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四级得 1分、三级得 2分、二级得 3分、一级得 4分。 3.供应商提供拟配备食堂从业人员具有有效的健康 证明 13 人(含)的得 9分,每多 1人加 1分,最多 加 5分。(本项最多得 14 分) 4.供应商提供拟配备食堂从业人员具有有效的《厨师 证 》(中式烹调师),每提供 1人得 1分,最多得 5 分。 5.供应商提供拟配备食堂从业人员有效的《营养师 证》,每提供 1人得 1分,最多得 5分。 1.提供管理人员 的身份证复印件 及供应商为其购 买的近一年内任 意一个月的社保 证明。 2.提供证书复印 件;提供管理人 员的身份证复印 件及供应商为其 购买的近一年内 任意一个月的社 保证明。 3.提供证明材料 复印件。 4.提供证书复印 件。 5.提供证书复印 件。 共同评审因素 4 履约能 力 3% 3 供应商提供近三年以来食堂或其他餐饮服务单 位签订并实施的《劳务派遣合同》,每个得 1分,最 多得 3分。 提供合同或中标 (成交)通知书 复印件,不提供 不得分。 共同评审因素 5 投标文 件的规 范性 2% 2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2分; 有一项细微偏差扣 0.5 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 共同评审因素 四川航迈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78 6 少数民 族地区 1% 1 供应商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得 1分。 提供少数民族地 区的相关证明材 料,不提供不得 分。 共同评审因素 注: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磋商纪律及注意事项 4.1 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 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4.2 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 影响磋商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磋商的资格。 4.3 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 其他供应商。 4.4 磋商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 4.5 磋商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 5.磋商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四川航迈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79 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 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 (五)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 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 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 (六)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 况; (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6.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九条规定的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 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 (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 统一保管; (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 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 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 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 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 四川航迈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80 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 确认; (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 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六)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 员的合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 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 四川航迈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81 第九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 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 项目(项目编号: )的《磋商文件》,乙方的《响 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 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 的《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 分。 第一条 项目基本情况 第二条 支付方式 (本项目不支持预付款) 第三条 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 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四川航迈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82 第四条 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 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 切损失。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 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 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 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 证金。 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 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 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 处理投诉。 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四川航迈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83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 正常履行。 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 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 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 部的赔偿责任。 第八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 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 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天以 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 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九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 商解决,经协商在 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巴中仲裁委员会仲 裁。 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四川航迈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84 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第十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 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 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 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一式肆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四川航迈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壹份,财政部门备案壹份,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 甲方: (盖单位公章) 乙方: (盖单位公 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XX年 XX 月 XX 日 签约日期:XX年 XX 月 XX 日 本合同范本仅供参考,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四川航迈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85 平昌县公安局县城各机关食堂及农村派出所各食堂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 共同编制 2021年7月 第一章 磋商邀请 第二章 磋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二、总 则 1.适用范围 2.采购主体 3.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4.磋商费用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6.联合体竞争性磋商(实质性要求) 7.磋商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9.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三、磋商文件 10.磋商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 11.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2.现场考察 四、响应文件 13.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 (8)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根据自身情况提供) 14.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5.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16.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 17.响应文件格式 18.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五、评审 22.磋商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八章的规定进行。 六、成交事项 23.确定成交供应商 2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25.成交结果 26.成交通知书 七、合同事项 27.签订合同 28.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29.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30.补充合同 31.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32.合同公告 33.合同备案 34.履行合同 35.验收 36.资金支付 八、磋商纪律要求 37.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二、项目概述:本项目拟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选择2家劳务派遣单位提供劳务派遣服务。 第一包劳务派遣主要负责公安局局机关和特警大队、战训大队、看守所、金宝派出所、拘留所、业务用房、同州派 第二包劳务派遣主要负责得胜、云台、元山、西兴、邱家、江口、白衣、笔山、驷马、坦溪、响滩、镇龙、江阳各 按照我单位食堂供餐模式的劳务需求,以及相关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开展工作,负责有效开展我单位后勤辅助工作 三、服务要求 (一)供应商按照平昌县公安局及派出所食堂供餐模式的劳务需求,派遣符合要求的服务人员到项目地点从事日常 (二)供应商在合同履行期间安排至少1名管理人员负责对派遣工人按国家政策规定进行有效管理,并按合同约定 (三)派遣人员要求(实质性要求) 1.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并持有有效健康证(无违纪违法、无吸毒、无精神 2.具备食堂烹饪、保洁等技能,具有厨师等级证者优先,爱干净讲卫生,责任心强,工作认真、服从安排、遵规 3.男性原则上18岁以上55岁以下,女性原则上18岁以上50岁以下,若供应商使用不符合购买社会保险的 四、商务要求 第六章 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资格性响应文件格式 封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磋商承诺函; 二、其他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格式 (一)、封面; (三)、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四)、响应函; (五)、(第一轮/最后)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报价(单位:元) 包号 备注 总价 小写: ,大写: 元。 (七)、服务应答表; (八)、商务应答表; (九)、项目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十)、本项目管理、服务、其他人员情况表; (十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十四)、磋商文件评分细则中提及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八章 评审方法 1.总则 2.磋商程序 3.综合评分 3.3.1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 3.3.2综合评分明细表 第一包评分标准: 第二包评分标准: 第九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本合同范本仅供参考,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