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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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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幼儿师专云阳梨园校区学生食堂委托管理服务

招标详情

时间:2021-07-28

采购邀请书

中渝名威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受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委托,对其所需梨园校区学生食堂委托管理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分包号

项目名称

最低资源管理费

磋商保证金(万元)

备注

备注

不分包

梨园校区学生食堂委托管理服务

不得低于学生食堂营业款3%,不得高于7%,按月提取

0.5

服务期2年(2021年9月至2023年7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资金来源 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本项目所有费用,最低投入资金为25万元(以第三方审计为准,审计费用由采购人负责)。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或者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具有重庆市教育后勤协会颁发的社会企业经营高校学生食堂准入证(审核有效期内)或具有重庆市教育后勤协会颁发的重庆教育后勤协会企业会员证(审核有效期内),注册资金在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具有高校食堂团餐服务管理经验。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信誉,以往无任何食品安全、劳务纠纷等方面的不良记录,且现经营学生食堂面积在1000平方米及以上,具有服务过壹万人及以上在校学生的业绩一个(提供经营合同书及服务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不允许企业挂靠、分包、转包。

列入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采购和招投标不良记录黑名单的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所关联的其它公司均不得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http://www.cqpec.com)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补遗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磋商文件的公示:磋商文件及其相关信息在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http://www.cqpec.com)公示。请各供应商自行下载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方式:供应商在上网公示之日起自行下载磋商文件,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报名及磋商文件发售期内到中渝名威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重庆市万州区宁波路诺亚酒庄3楼)报名,报名时需携带法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递交《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并在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补遗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

(四)磋商文件售价(即标书费):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在报名时一次性递交。

(五)磋商地点:重庆市万州区万川大道555号附4号二楼会议室。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及磋商时间:2021年 8 月 9 日14:30时(北京时间)(以采购公告为准)。

(七)响应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要求向中渝名威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缴纳保证金;

2.在报名和磋商文件发售期内报名了的供应商,并按时到开标室报名签到并递交了响应文件;

(八)现场踏勘: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潜在供应商可自行前往项目所在地进行必要的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影响项目报价等的相关因素,任何因忽视或误解情况而导致出现的问题,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五、磋商保证金

(一)磋商保证金数额:见上表。

(二)磋商保证金递交和退还方式

(1)供应商在开标前30分钟内,保证金在开标室以现金的形式缴纳给采购代理公司。

(2)评审结束除成交供应商外的其他供应商当场退还保证金,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磋商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补遗文件一律在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http://www.cqpec.com)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截止时间签到或递交磋商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中渝名威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同花

电 话:15730409360

地 址:重庆市万州区宁波路诺亚酒庄3楼

(二)采购人: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项目负责人:何老师

电话:18696888173

采购联系人:冉老师

电 话:023-85797513

地 址:重庆市万州区天城镇育才路一号



  • 附件食堂磋商文件(会签稿).doc
  • 附件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docx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