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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第一中学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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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第一中学学生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

招标详情

张家界市第一中学学生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1年07月29日

张家界市第一中学学生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1年7月29日

湖南中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张家界市第一中学的委托,对张家界市第一中学学生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张家界市第一中学学生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永定财采计[2021]-111号

3、委托代理编号:HNZS-2021ZJJCG003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包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采购项目预算

(人民币)

代理服务费最高限价(人民币)

1

张家界市第一中学学生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

详见磋商文件

“采购需求”

/

14000.00元

1、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为 非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3)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4)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第五章响应文件附件1、附件2),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近年度经审计的公司财务报表(2019年度或2020年度,如公司成立未满一年,可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近三个月公司财务报表)。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和声明(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证明)。

2、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3、特定资格条件:/。

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采购活动。

7、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8、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本次谈判采购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 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接受联合体形式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从 2021 年 7 月 30 日至 2021年 8 月 5 日止,每天上午8:00分到12:00分,下午15:00分到18:00分(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在 (张家界市永定区天门壹号5栋3单元1805室)。

3.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指定地点购买。

4.磋商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5.获取磋商文件的材料要求:本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购买)、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 2021 年 8 月 9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 2021 年8月9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3.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 张家界市永定区天门壹号5栋3单元1805室 。

★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六、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七、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张家界市第一中学

(2)地 址:张家界市永定区阳湖坪街道办事处前社社区

(3)联系人:郑先生

(4)电 话:130367566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中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张家界市永定区天门壹号5栋3单元1805室

(3)联系人:陈女士

(4)电 话:18874496777

八、其它补充事宜

(1)保证金

开户名称:湖南中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8100 0025 2993 0000 01

(请在用途栏中注明“张家界市第一中学学生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字样)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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