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HBXBD-XH-2021-008
二、项目名称:
第二食堂托管经营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 |
---|---|---|
北京万尚客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北京市平谷区林荫北街13号信息大厦802室 | 91110117082861989N |
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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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标准 | 服务日期 | 中标金额 | 下浮率 | 费率 | 优惠率 | 优惠产品说明 | 优惠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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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万尚客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河北省香河县第一中学第二食堂托管经营服务采购 | 详见文件 | 详见文件 | 详见文件 | 3年 | 0 |
生永刚、郝志波、卢学英、田美焕、刘春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标单位信息:廊坊索迪斯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废标原因:开标一览表中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 废标单位信息:北京金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废标原因: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 废标单位信息:北京世能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废标原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河北省香河县第一中学
地址 : 河北省香河县
联系方式: 李明忠 0316-86257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鑫标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 石家庄裕华区东岗路东方官邸9-110
联系方式 : 张春婷 182316259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春婷
电话: 18231625916
十、附件
招标文件-香河一中第二食堂承包(终版)
河北省香河县第一中学第二食堂托管经营服务采购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HBXBD-XH-2021-008
采 购 人:河北省香河县第一中学
采购代理单位:鑫标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二〇二一年七月
目 录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部分:合同主要条款
第六部分:评标办法
第七部分:补遗书及答疑纪要(待发)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河北省香河县第一中学第二食堂托管经营服务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7月28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XBD-XH-2021-008
项目名称:河北省香河县第一中学第二食堂托管经营服务采购
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提供三证合一证书副本)】;
(2)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企业财务状况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投标人出具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公司除外】;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最近一年中至少三个月的税收及社保缴纳记录】;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7)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若供应商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情形,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供应商必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查询记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并加盖单位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年7月6日至 2021年7月12日,每天上午 08:30 至 12:00 ,下午 12:0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
方式: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 7月28日13: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香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的获取: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注册登记的投标人或投标单位可直接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 )”,通过地图选择“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在列表中选择对应交易项目,点击右侧“+”符号,填写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进行【确认投标】操作后,在【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未完成市场主体注册的投标人或投标单位,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 )”廊坊市首页“通知公告”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主体注册相关手续,待主体注册信息通过审核后进行后续操作。因投标人或投标单位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主体注册、确认投标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或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2.本项目为网上开标大厅交易方式的全流程电子开评标项目,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制作投标文件,并在网上提交: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FTF格式),应在文件领取开始时间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投标文件上传(电子)】菜单”上传。
注:投标单位登录“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文件下载】菜单,点击页面左上角【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按钮,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 ”;也可在文件下载详情页面点击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图标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 ”;或者直接登录新点标桥https://www.bqpoint.com/在下载栏目中搜索“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 ”;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使用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告《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有关事项通知》公告链接:
http://www.hebpr.gov.cn/zwgk/001001/001001002/20210305/2e987d81-8656-4c48-a7e2-5749d1cd559c.html.
3.本项目采用虚拟子帐号缴纳投标保证金,请仔细核对本公告中的分包信息与账号信息,投标单位缴纳保证金后可自主在【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保证金缴纳情况】菜单查询缴纳状态。
4.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
5.本项目将采用全流程电子交易无纸化开标评标,投标单位提供的资格文件和业绩等
所有资料均须以扫描件形式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具体要求请关注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电子交易 无纸化的通知,
网址:http://ggzy.hebei.gov.cn/tss/municipalpage.html?code=1310。
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单位无需到现场,详情请查看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河北省香河县第一中学
地 址: 香河县
联系方式:李明忠 0316-86257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鑫标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裕华区东岗路东方官邸9-110
联系方式: 180316261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春婷
电 话:18031626119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 容 |
说明及要求 |
1 |
项目名称 |
河北省香河县第一中学第二食堂托管经营服务采购 |
2 |
项目实施地点 |
河北省香河县第一中学 |
3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李明忠 0316-8625751 |
4 |
采购内容 |
第二食堂托管经营服务采购 |
5 |
项目服务周期 |
三年 |
6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7 |
投标人的资格 要求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提供三证合一证书副本)】; (2)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企业财务状况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投标人出具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公司除外】;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最近一年中至少三个月的税收及社保缴纳记录】;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7)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若供应商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情形,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供应商必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查询记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并加盖单位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8 |
投标有效期 |
60日历天(从开标之日算起) |
9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保证金数额:RMB: 30000元 大写:叁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方式:(二者选其一) ①电汇:投标人通过基本账户电汇、网银转账汇入的方式缴纳,需在“附加信息”栏中注明所投项目编号及项目名称;个人汇款或现金交纳为无效交纳。供应商须将保证金转账凭证放入响应文件中; 保证金汇入账户信息: 账号:13050170740800000627-1558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香河支行 收款单位:香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②电子保函:投标人须使用CA锁登录廊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通过点击【电子保函入口】菜单进入电子保函平台进行保函申请,请在开标前申请并下载电子保函。供应商须将电子保函放入响应文件中。 |
10 |
投标文件提交 |
1、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提交: 加密的投标文件(*.LFTF格式),在文件领取开始时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投标文件上传(电子)】菜单”上传。上传时必须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请投标供应商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2、投标供应商因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问题无法上传文件时,可拨打就技术支持电话:4008503300 |
11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
时间:2021年 7月28日下午13:30(北京时间) 地点:香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大厅 |
12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时间:2021年7月28日下午13:30(北京时间) 地点:香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大厅 |
13 |
评标方法及标准 |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
14 |
*其他 |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部分,投标人全部填写数字1 (开标一览表中只可填写数字1,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1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单位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2 采购人不承诺选择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中标。
1.3如有必要,采购人有权通过意向书,让中标人在合同签字生效前开始必要的技术工作。
1.4 投标人不得转让招标文件。
二、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在提交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澄清要求,送至 鑫标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潜在投标人在质疑期内无质疑,视为认同招标文件中所有内容。
无论是采购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的澄清,都将以电子版形式提供潜在投标人下载,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采购人相应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及时下载招标文件的澄清电子版。因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的澄清电子版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2.3.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他们具有约束力。
2.3.3 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代理单位可以酌情后延投标日期。
2.3.4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均须经过采购人确认后方可发放。
三、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编制依据
3.1.1采购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3.1.2相关的法律法规。
3.2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应包括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中所列的内容。
投标人应按照本企业的实际情况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所要求的资料,如投标人中标,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考察,如发现有与投标文件不符之处,采购方保留没收该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及取消该投标人中标资格的权力。
3.3投标报价(不适用)
3.3.1报价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
3.3.2报价方法:
1)投标报价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填报投标书及投标报价明细表。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所附的投标报价明细表中填报各项投标费用。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3)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总价为本次采购的服务开始之日起至合同期结束之日止全部费用的人民币报价,其中包括全部服务、人员费用、各种税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等一切费用,以及由于物价、人员工资或其它条件的价格浮动而导致的全部额外费用。
4)投标总价是满足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中所提要求的全部价格。
5)投标价格为固定单价,不得调整,除非采购人向中标人发出影响价格的变更通知。
3.4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3.4.1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60天。
3.4.2 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经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核准,采购人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投标方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方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方不允许修改投标文件,但需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3.5投标保证金
3.5.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3.5.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有下述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
2)因中标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投标人违法违规给采购人造成损失。
3.5.3投标保证金的返还:
1)中标人: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返还给投标人。
2)未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返还给投标人。
3.6投标文件的修正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3.6.1单价累计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
3.6.2文字表示的数值与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达的数值为准;
3.6.3文字表述与图形不一致,以文字表述为准;
3.6.4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1、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和统一格式编制,内容齐全。如投标文件缺少主要内容,则视作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而被拒绝。
3、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等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后方为有效。
4、投标文件除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外,均需打印,手写无效,且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要修改,可另行提供修改文件,明确修改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同上传提交,否则采购人不予接受修改文件。
5、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6、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提交:
1)加密的投标文件(*.LFTF格式),并在文件领取开始时间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投标文件上传(电子)】菜单”上传;
2)投标文件制作
(1)投标单位登录“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文件下载】菜单,点击页面左上角【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按钮,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 ”;也可在文件下载详情页面点击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图标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 ”;或者直接登录新点标桥https://www.bqpoint.com/在下载栏目中搜索“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 ”。
(2)投标单位CA秘钥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所参加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变更澄清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格式为*.LFZF,需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打开。
(3)投标单位应使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签名。电子交易系统不接收潜在投标单位未按规定使用数字证书(CA)加密、签名的投标文件。潜在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销。
(4)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提交: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
(5)采购文件格式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投标文件内,严格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所有格式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不应存在漏项或缺项,否则将存在投标文件被拒绝的风险。
(6)投标文件以外的任何资料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收。
(7)投标单位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根据投标文件要求用法人CA秘钥和企业CA秘钥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投标文件(*.LFTF 格式和*.nLFTF 格式)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CA秘钥加密。
7、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1)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FTF)到电子交易系统的指定位置。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请投标单位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2)投标单位因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问题无法上传文件时,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4008503300。
3.8废标条件
3.8.1投标文件
1)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
2)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署;
3)投标书中有涂改且涂改处未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
4)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密封装订;
5)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
6)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7)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8)出现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的情形。
3.8.2开标会
(1)开标现场须知
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
1、因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大厅交易方式,招标人特别说明如下:
1.1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
1.2本项目招投标文件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完成招投标过程。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将可能导致废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人如对正确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有疑问的,请拨打系统内客服电话咨询。
1.3投标人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投标人须使用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生成加密投标文件,用于上传投标文件;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在任意地点通过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系统(以下简称:“网上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网上开标大厅与现场开标主持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1.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内,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均提前进入网上开标大厅,选择进入对应标段的开标会议区在线签到。登录廊坊市网上开标大厅:http://222.222.66.156:8050/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根据操作手册(请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操作手册”中下载)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在开标过程中如有疑义请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投标人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废标及澄清、唱标、开标结果等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1.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CA密钥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开标大厅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温馨提示:请使用制作投标文件CA密钥进行解密;如解密失败请立刻通过使用网上开标大厅交互功能联系开标主持人,或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316-6065109】。
1.6开评标全过程中,各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
1.7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操作系统要求Windows7及以上,IE浏览器暂只支持IE11及以上)、高速稳定的网络(独享网络带宽4M以上)、电源(不间断)、CA密钥、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安装河北省通用数字证书驱动最新版本(可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hebpr.gov.cn/hbjyzx/bszn/006005/bsznmore.html下载数字证书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2、本项目开标时通过廊坊市网上开标大厅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
为保证本项目远程开标会议顺利进行,特做如下提醒:
2.1本项目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各投标人务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仔细确认投标文件已成功递交到系统内(以往项目中,经常发生投标人多次撤回修改投标文件,而却忽略最终递交的步骤),若因投标人原因导致递交失败,开标当日不得使用备用非加密文件进行补救,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2可使用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http://publicservice.hebpr.cn/PublicService)中的模拟解密功能,如能正常解密,说明本机满足远程自助解密要求。
2.3进入廊坊市网上开标大厅系统后,请将CA密钥插入电脑并做好解密准备,在主持人的发出解密指令后,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请投标人务必确保电脑、操作系统、浏览器等满足远程开标的使用、具备高速畅通的网络,并确保CA密钥不出故障。若因投标人自身的网络及软硬件问题导致在解密截止时间仍然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会被打回,不能参与后续评标。
2.4廊坊市网上开标大厅系统访问地址
http://222.222.66.156:8050/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温馨提示:请使用制作投标文件CA密钥进行解密;如解密失败请立刻通过使用网上开标大厅交互功能联系开标主持人,或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316-6065109】。
四、开标及评标
4.1评标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评标办法
4.2投标文件的澄清
4.2.1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机构可以个别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但不允许更改投标报价或投标的实质性内容。
4.2.2投标人对要求说明和澄清的问题应以书面形式明确答复,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的印章或签名。
4.2.3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替代投标文件中澄清的部分。
4.4其它
4.4.1评标委员会有权选择和拒绝投标人中标。评标委员会无义务向投标人进行任何有关评标的解释。
4.4.2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符合招标规定的活动,可能导致其被取消中标资格。
五、中标通知
5.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单位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果在依法公示期满后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5.2在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采购代理单位同时通知未中标人。不解释未中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六、保密
向中标人授予合同之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监督人员和评标委员会的成员不得向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与这些程序无关的人员泄漏与评标和合同授予有关的信息。
七、签订合同
7.1签订合同
7.1.1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7.2拒签合同
7.2.1除非合同与招标文件有重大背离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如中标人放弃中标、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质量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则按违约处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7.2.2如采购人无充分理由而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有权向采购人提出等同于投标保证金全额的索赔。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中相关精神,招标代理服务费为40000元,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河北省香河县第一中学第二食堂托管经营服务采购
二、项目服务周期:三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合格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提供三证合一证书副本)】;
(2)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企业财务状况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投标人出具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公司除外】;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最近一年中至少三个月的税收及社保缴纳记录】;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7)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若供应商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情形,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供应商必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查询记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并加盖单位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项目情况说明及管理要求
为了更好的做河北省香河县第一中学学校食品卫生工作,降低安全管理的风险,创新后勤管理模式,引进高水平、高标准的餐饮服务公司,从而更好地服务师生。根据实际情况和有关规定决定将第二食堂实行托管经营模式。
1、河北省香河县第一中学现有学生4400余人,教职工460人,实行半封闭管理。第二食堂位于北食堂楼二层,操作间面积200㎡,售饭间面积120㎡,就餐大厅1400㎡,餐饮设施设备均由学校提供。
2、经营范围:食堂所用米、面、粮、油、肉、食用盐、调料等实行统一定点采购。学校食堂承包人有权自主选择供应商,学校不做价格介入,但必须经由校方考察后择优确定,所选定的供应商要证件齐全,并与经营方签订供货合同。
3、食堂所进的货物需经过校方进行质量验收后方可入库,并索取相关证件存档;非定点购入的其他主副食品必须有供应商签字,并索要相关证件、发票,留案备查。
4、严把各种副食、调料等进货关,严禁购进非定点屠宰、无检疫的生肉、“三无” (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限)粮油、调料和私盐。
5、学校食堂承包人控制菜品价格,低利润经营,保证师生正常消费。学校食堂承包人按时令及时调整价格,并报校方主管部门备案。
6、学校根据不同季节调控主副食品经营范围。各种非食堂加工制作的熟肉制品(成品、半成品)、韭菜、豆角、发芽土豆及凉拌菜等,一律不准出售,主副食品加工、制作流程各道工序要专人负责。食堂经营的项目严禁与超市经营项目相冲突。
7、校方安排伙食部每天对食堂进行监督检查,实行痕迹化管理,具体实施依据《河北香河一中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细则》执行。
8、按照校方及相关管理部门要求,承包方在合同签订后自行办理各种相关证件,证件齐全后方可经营,其工作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后方可参加工作。
9、承包方在经营过程中保证各种设备正常运行,发现损坏应及时报备修理。
10、学校实行刷卡就餐,经营者拒绝收取现金,此项规定及处罚严格按照校方规定。各职能部门收取的罚款及其它费用均由承包者自负。
11、经营过程中,学校每半年将组织一次学生测评,满意率70%以上(包括70%)为合格,若学生满意率在70%以下,学校将采取相应措施处理。
五、其他要求
1、项目经营资质必须符合现行的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及地方相关部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餐饮企业,具有学校餐饮服务经验,营业执照有效(三证合一),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投标人须提供只服务于本项目的投标企业任职人员,具有餐饮(饭店)业职业经理人、高级健康管理师、厨师和面点师等资格证书。厨师需持有二级及以上厨师证;面点师需持有三级及以上面点师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投标资格)。
3、在以往经营过程中无食品安全事件及安全生产事故的不良记录。
4、项目服务周期:三年。
5、配合校方落实招标方作为香河县大气监测点主体单位责任分工的各项工作。
6、中标者在托管经营中,按照营业额的2%作为基础设施及设备更新维护费用上交校方。
7、为保障学校安全及师生利益,经营方需一次性交纳风险保证金15万元,合同期满后一个月退还(不计利息)
8、费用支付方式:按采购人要求支付,具体付款情况签订合同时协商确定。
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目 录
一、投标文件封面及扉页;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四、投标函;
五、投标保证金
六、服务情况一览表;
七、投标偏离表;
八、服务方案;
九、售后服务承诺及优惠条件;
十、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
十一、技术文件;
十二、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1、投标文件封面及扉页
河北省香河县第一中学第二食堂托管
经营服务采购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采 购 人:河北省香河县第一中学
采购代理单位:鑫标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投 标 人: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两面)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采购人) :
本授权书声明: (投标人)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 项目投标及合同的执行,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有效期90天,无转委托权。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两面)
年 月 日
注: 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投 标 函
(招标人名称) :
根据贵方 号招标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 (供应商名称),提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壹份(*.LFTF 格式,在廊坊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系统指定位置上传)。
据此函,签字人宣布同意如下:
1、? 我方对投标文件中确定的付费标准表示(在括号内打“√”,两者只能选其一)
同 意( )
不 同 意( )
2、? 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 我方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次招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4、? 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同时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5、? 我方的投标文件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60个工作日。
6、? 一旦成交,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我方的承诺严格履行合同。
7、? 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开标后,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8、? 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评审专家进行商业贿赂,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
投标人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姓名(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5、投标保证金
致:(采购人名称)
我方已按招标文件要求按时、足额交纳了投标保证金。如果我方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未能或拒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签订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合规有效的履约担保(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履约担保时),贵方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
附:银行基本开户许可证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汇款证明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6、服务情况一览表
序号 |
服务类别 |
服务时间 |
人员配备 |
服务要求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 |
注:1、投标人应将服务情况的实际技术数据按要求填写,与招标文件不符的技术数据应注明偏离内容(表格可以扩展);2、后附相关人员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7、投标偏离表
技术偏离表
序号 |
招标技术条款 |
投标技术条款 |
偏离说明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 |
商务偏离表
序号 |
招标商务条款 |
投标商务条款 |
偏离说明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 |
8、服务方案
1、投标单位的经营情况;
2、食堂承包服务方案详细说明(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质量目标及保证措施(队伍建设、工作规范、人员稳定措施、监管措施等相关管理制度)。
(2)计划及保证措施(详细的承包服务方案,包括工作思路、人员配备、工作安排、工作措施等)
(3)特殊情况下应急食品卫生安全措施(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等处置预案)
(4)窗口设置、配菜方案、餐厅文化建设方案及其他特色经营方案、成本核算等
(5)食堂菜品管理方案、菜品搭配营养分析;日常卫生考核标准。
9、服务承诺及优惠条件
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服务人员配备情况及培训计划、服务质量承诺;
2.特殊情况下应急响应及解决时效(如食物中毒应急预案、停水电煤气供餐应急预案、员工投诉处理流程等);
3.公司办公地址、主要管理人员的个人简历(简历、经验、从业资格证书等)及其联系方式;
4.优惠措施;
10、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下列要求的内容和顺序相应提供: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餐饮服务许可证、缴纳投标保证金证明(银行基本开户许可证、保证金汇款证明)、“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违规信用记录(以现场查询为准);
2、企业相关证明资料(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①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②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投标单位认为有必要的其他资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以上资料在投标文件中附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3.1近三年财务状况说明
财务状况表
名称 |
单位 |
年 |
年 |
年 |
一、注册资金 |
||||
二、净资产 |
||||
三、总资产 |
||||
四、固定资产 |
||||
五、流动资产 |
||||
六、流动负债 |
||||
七、负债合计 |
||||
八、营业收入 |
||||
九、净利润 |
投标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11、技术文件
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文件包括:
1、投标人管理措施、规章、制度;
2、项目承包经营实施方案;
3、承包经营介绍和管理方案;
4、项目负责人相关信息资料;
5、服务质量保证措施;
6、其他(如有)。
12、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13.1、类似项目业绩;
序号 |
项目 名称 |
服务 单位 |
服务内容 |
服务周期 |
服务情况说明 |
投标人 |
(法人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说明:1)业绩限中国大陆业绩。
2)后附合同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13.2、其它资料;
第五部分 服务合同主要条款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将学校学生食堂承包方面的工作委托乙方经营管理服务。乙方将通过严格科学的经营管理,热情优质的服务为学校的食堂创造整洁、优美、舒适、安全、宁静、便捷,及时、可靠的环境,为此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权利、义务
1、对校园食堂的一切公共设施享有所有权,并有对国有资产的保护、使用和监督权。
2、负责对乙方管理与服务进行工作查询与质疑。
3、负责制定学校食堂管理制度及设施的更新改造计划。听取和采纳乙方对校园食堂经营等工作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4、负责按规定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5、负责了解掌握乙方经费运行情况,对违反财务规定的行为提出意见。
6、甲方可视完成食堂承包经营的优劣向乙方提出奖励意见和处罚意见。
二、乙方责任、权利、义务
1、按协议内容保质保量地完成食堂承包经营与服务工作。
2、对食堂内的公共设施及地面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如需要改变应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3、定期向甲方通报工作情况,对甲方提出的合理的整改意见有义务执行。
4、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项目承包经营权转移给第三方。
三、委托承包主要内容
1、食堂委托承包范围: 河北省香河县第一中学第三食堂。
2、食堂所用米、面、粮、油、肉、食用盐、调料等实行统一定点采购。
四、服务要求
1、甲方拥有监督与检查权,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对不符合工作标准者,根据检查评定标准,对于乙方人员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甲方有权提出,乙方应积极配合并及时纠正处理。
2、乙方服务水平三次达不到标准要求,经双方协商无效甲方有权停止合同。
3、甲方充分尊重乙方的经营管理自主权,不干预正常的工作;对工作不称职的员工甲方有建议更换的权利。
4、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办公室、库房。
5、应按时付给乙方费用,如无故出现拖欠现象,按日支付托管费千分之一的滞纳金。
6、乙方员工应遵守甲方的《安全守则》,甲方有权对乙方员工定期进行安全知识培训。
7、应积极配合乙方的工作,因学校岗位特殊性,乙方严格按照甲方的人员配备执行。
8、乙方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对甲方提供劳务发票,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发生债权债务及其他一切问题均自负。
9、乙方及所属人员必须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本方人员违法乱纪和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行为,乙方负有相应的责任。
10、遇学校有重大会议及活动应免费配备人员协助工作,应配合甲方能源(水、电)的节约工作。
五、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规定,使乙方未能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和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视不同情况限期向甲方提出解决意见(双方协商)。如逾期仍未解决,乙方有权中止合同,所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予以经济赔偿。
2、乙方违反合同所规定的内容或未达到的服务标准,或师生员工反映强烈且不能及时解决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双方协商),如逾期不改,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另行安排其它物业管理机构替代。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给予赔偿。
3、乙方违约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和降低服务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改正并清退多收费用。
六、其它
1.为保障学校安全及师生利益,承包方需一次性交纳风险保证金15万元。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协议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有效期为三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本协议之委托协议书均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共5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监督部门报备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六部分 评标办法
一、评标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基础上,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办法和标准,对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定。
二、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采购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和河北省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技术、经济等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或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与投标人有隶属和利益关系的专家不能担任评委。
三、评标办法
3.1评审程序
3.1.1初步评审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3.1.2澄清有关问题。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1.3比较与评价。
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1.4 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确定中标人。
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单位得分排序,向采购人推荐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并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2评标细则
3.2.1评标分数计算
1)按照打分办法分子项计分,最高不超过本子项的满分。
2)计分出现中间值按照插入法计算。计算得分保留两位有效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百分数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评委按每项分别评分。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无效分,该单项评分视为0分。
(1)记分高出最高分或低于最低分;
(2)一个记分内容有2个或2个以上记分的;
3.2.2各评委为各投标人打分,总分合成后平均即为各投标人最后得分。
3.3附表:评分标准
附表: 评标细则
序号 |
项目 |
评议标准 |
||
1 |
投标报价(10分) |
同意本项目费用支付标准及方式的得10分,不同意或不响应此支付方式的做无效标处理。 |
||
2 |
承包经营服务方案 (58分) |
项目承包经营实施方案(18分) |
科学合理 |
12.1—18.0分 |
可行 |
6.1—12.0分 |
|||
欠合理 |
0.0—6.0分 |
|||
服务规范合理性(10分) |
科学合理 |
6.1—10.0分 |
||
可行 |
3.1—6.0分 |
|||
欠合理 |
0.0—3.0分 |
|||
人员配备合理性(10分) |
科学合理 |
6.1—10.0分 |
||
可行 |
3.1—6.0分 |
|||
欠合理 |
0.0—3.0分 |
|||
服务质量保证措施(10分) |
科学合理 |
6.1—10.0分 |
||
可行 |
3.1—6.0分 |
|||
欠合理 |
0.0—3.0分 |
|||
管理措施、规章、制度(10分) |
科学合理 |
6.1—10.0分 |
||
可行 |
3.1—6.0分 |
|||
欠合理 |
0.0—3.0分 |
|||
3 |
应急措施处理方案(10分) |
能够有效制定并可行实施的就餐人员临时陡增应急预案、火警火灾应急处理预案、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疫情应急处理预案、停水处理预案、停电处理预案、防止可疑爆炸物预案等,较好7.1-10分;一般3.1-7.0分;较差0-3.0分。 |
||
4 |
日常卫生考核标准(6分) |
制定日常卫生考核标准方案严格规范得4.1-6.0分;一般2.1-4.0分;较差0.0-2.0分。 |
||
5 |
优惠方案、措施(10分) |
经评议认可的评分项目外对业主的实质性优惠措施(如价格优惠、教师就餐优惠力度、季节不同的防暑、保暖免费赠送餐饮等优惠措施),优惠措施科学合理,优得7.1--10分;良好得3.1--7.0分;一般得0--3.0分;缺项不得分。 |
||
6 |
合同条款响应情况(6分) |
投标人项目服务周期、费用支付方式等完全满足的得基本分3.0分;重要商务条款(服务标准、维护费用等)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商务条款的,视优于程度大小与多少在基本分基础上再加0-3.0分。 |
、注:1、各评委针对每个投标人分别打分;各投标人所得各评委打分平均值为实际得分,以上项目如有缺项得0分。
第七部分 补遗书及答疑纪要(待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