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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田阳区教育局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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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百色市田阳区2021-2022学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净菜配送”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广西

招标详情

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百色市田阳区2021-2022学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净菜配送”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1年07月29日 11:36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百色市田阳区2021-2022学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净菜配送”采购
品目

采购单位百色市田阳区教育局
行政区域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告时间2021年07月29日 11:36
评审专家名单白雪梅,零发明,黄艳,钟敬文,姚敦来,凌嘉,黄普灿
总中标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鑫、廖明
项目联系电话0776-2871181
采购单位百色市田阳区教育局
采购单位地址百色市田阳区田州镇兴华路2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776-3216016
代理机构名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百色市右江区迎龙路70号百色建通时代广场(竹洲大桥旁)二号楼A座二十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776-2871181

一、项目编号: BSZC2021-G1-210147-YZLZ

二、项目名称: 百色市田阳区2021-2022学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净菜配送”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最终报价:25740000(元)深圳市誉兴饮食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油松社区誉兴集团A区三层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1.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品牌数量单价(元)规格型号
1百色市田阳区教育局为学生提供每生每餐不低于4 元的“净菜”食品(1荤2素1汤)百色市田阳区2021-2022学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净菜配送”采购深圳市誉兴饮食管理有限公司33000人*195天4详见附件招标文件

2.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3.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白雪梅,零发明,黄艳,钟敬文,姚敦来,凌嘉,黄普灿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采购文件须知正文第39.2条规定的收费计算标准(货物招标)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出收费基准价格,采购代理收费以(收费基准价格)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777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百色市田阳区教育局

地 址:百色市田阳区田州镇兴华路22号

项目联系人:陆锋

项目联系方式:0776-32160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百色市右江区迎龙路70号百色建通时代广场(竹洲大桥旁)二号楼A座二十层

项目联系人:黄鑫、廖明

项目联系方式:0776-2871181

2021年07月05日 2021年07月29日



附件信息:

  • 定稿百色市田阳区2021-2022学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净菜配送”采购.doc

    1.2M

公开招标采购文件范本

货物类政府采购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BSZC2021-G1-210147-YZLZ

项目名称:百色市田阳区2021-2022学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净菜配送”采购

采 购 人:百色市田阳区教育局

采购代理机构: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7月5日


目 录

TOC \o "1-2" \h \z \u HYPERLINK \l "_Toc19686829"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HYPERLINK \l "_Toc19686830" 第二章 采购 8

HYPERLINK \l "_Toc19686831" 第三章 投标 18

HYPERLINK \l "_Toc19686832" 第四章 评标方及评标标准 40

HYPERLINK \l "_Toc19686833" 第五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47

HYPERLINK \l "_Toc19686834"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54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百色市田阳区2021-2022学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净菜配送”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百色)(http://ggzy.jgswj.gxzf.gov.cn/bs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7月26日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SZC2021-G1-210147-YZLZ

项目名称:百色市田阳区2021-2022学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净菜配送”采购

预算总金额(元):2574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百色市田阳区教育局百色市田阳区2021-2022学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净菜配送”采购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2574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内容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最高限价(如有):25740000.00元

合同履约期限:一年。

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具备合法资格,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的合格供应商。

2)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7月6日至2021年7月12日止,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百色)(http://ggzy.jgswj.gxzf.gov.cn/bs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方式:本项目采用不记名方式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均可于2021年7月6日至2021年7月12日止(逾期下载投标无效)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百色)(http://ggzy.jgswj.gxzf.gov.cn/bs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文件免费向供应商提供。 注:1.已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2.为配合采购人进行政府采购项目执行和备案,未在政采云注册的供应商可在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后登录政采云进行注册,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7月26日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开标厅详见显示屏安排)(百色市园博园主展馆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开标时间:2021年7月26日0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开标厅详见显示屏安排)(百色市园博园主展馆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禁止采用现钞交纳方式。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形式的,在投标时间截止时间前交到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广西北部湾银行: 8000895552555526517644、账号名称: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 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百色分行】;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的,在投标时间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单独密封的保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2.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百色)(http://ggzy.jgswj.gxzf.gov.cn/bsggzy)。

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6)政府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

4.附件:采购需求[请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上进行查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百色市田阳区教育局

地 址:百色市田阳区田州镇兴华路22号

传真:

联系人:陆锋

联系方式:0776-32160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百色巿右江区迎龙路70号百色建通时代广场(竹洲大桥旁)二号楼A座二十层

传真:0776-2835868

联系人:黄鑫、廖明

联系方式:0776-2871181/0776-2802736

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7月5日


特别说明

各供应商:

如为防控期间,投标人须按照《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进场交易项目服务指南》要求入场,投标人及投标人员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手持“投标人(供应商)承诺书” (格式见附件1)、“各交易活动参与人承诺书”(格式见附件2),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以上材料或者拒绝配合检查导致无法按时到达开标现场的,视为无效投标。

附件1:

投标人(供应商)承诺书

本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承诺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和百色市委、市人民政府相关疫情防控工作部署,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他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本单位于 日参加_______ __________项目的开标活动。本单位承诺在开标过程中做到以下几点:

1.参与投标人员积极配合交易场所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人员信息登记。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不进入交易场所,并于必要时积极配合交易场所工作人员做好现场临时隔离工作。

2.参加投标人员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听从交易场所工作人员的引导。

3.本单位派出的投标人员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在 (省、市)居住,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

4.本单位保证做好投标期的各项准备工作,并提前到达交易场所的开标区域,避免因工作疏忽导致时间拖延和人员聚集。

5.开标活动结束后,本单位人员迅速离场,不在交易场所公共区域停留。

承诺人(公章):

    

附件2:

各交易活动参与人承诺书

本人姓名:____ __,所在单位名称:____ 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_,联系方式:_________ ___,

本人参加       ____________ 项目的交易活动,是项目的(招标人(采购人)代表□、监督人员□、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投标人(供应商)代表□)。本人承诺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和百色市委、市人民政府相关疫情防控工作部署,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本人承诺在履行现场监督职责过程中做到以下几点:

1.本人近期14天内未去过湖北省、也未途经湖北省返邕,或:本人省外返邕后已按要求隔离满14天,未出现任何症状,目前身体状况良好。

2.本人承诺没有与确诊或疑似新冠肺炎病例有过接触史,也没有发烧、发热、咳嗽等症状。本人目前身体状况良好。

3.本人配合交易场所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人员信息登记,如有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情况,不进入交易场所,并于必要时积极配合交易场所工作人员做好现场临时隔离工作。

4.本人在项目交易当日提前到达交易现场,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全程正确佩戴口罩,严格遵守交易现场管理规定,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引导。

5.参加交易活动结束后,本人迅速离场,不在交易场所公共区域内停留。 

承诺人(签字):

    


第二章 采购需求

说明:

1. 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1)本招标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

(2)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采购需求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注“★”的(详见本章后附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投标人的投标货物必须使用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标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如本项目包含的货物属于品目清单内非标注“★”的产品时,应优先采购,具体详见“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3)根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范围包含信息安全产品的(信息安全产品包括:防火墙、网络安全隔离卡与线路选择器、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产品、安全路由器、智能卡COS、数据备份与恢复产品、安全操作系统、安全数据库系统、反垃圾邮件产品、入侵检测系统(IDS)、网络脆弱扫描产品、安全审计产品、网站恢复产品),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授予的有效的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2.“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投标无效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

3.采购需求中出现的品牌、型号或者生产厂家仅起参考作用,不属于指定品牌、型号或者生产厂家的情形。投标人可参照或者选用其他相当的品牌、型号或者生产厂家替代,但选用的投标产品参数性能必须满足实质性要求。

4. 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如实响应招标文件,不得仅将招标文件内容简单复制粘贴作为投标响应,还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将作无效响应处理(定制采购不适用本条款)。对于重要技术条款或技术参数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形式为准,否则将视为无效技术支持资料

5.投标人必须自行为其投标产品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成果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最高限价:人民币25740000.00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做投标无效处理。

所属行业:餐饮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全国学生营养办[2012]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试行办法》、《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实现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教发〖2021〗4号)等文件关于“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模式以食堂供餐为主”的有关要求,使学校食堂供餐更规范更专业更科学,让学生吃得更安全更营养更健康。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从2021年秋季起,田阳区所有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学校食堂采用“净菜配送”的模式。“净菜配送”是指由专业的餐饮服务企业对食堂食材进行统一采购、统一检测、统一加工、统一配送的一种采购模式。

一、项目内容

(一)采购内容

项号

项目名称

供餐人数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1

百色市田阳区2021-2022学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净菜配送”采购

约33000人(预计人数,以实际供餐人数结算)

1.采购内容为食堂食材“净菜”配送到校。

2.食堂食材具体规格质量要求,详见(五)对中标人的要求。

3.食堂食材“净菜”组合份量要求:中标人应按实时的原材料市场价为基准,为学生提供每生每餐平均不低于4 元的“净菜”食品(1荤1素1汤)。重量标准由田阳区教育局依据原料市场价格变化进行指导调整。净肉类:每周提供的鲜猪肉不得少于三天,其他肉、蛋类酌情调配;净蔬菜类:含大白菜、萝卜、洋葱、茄子、南瓜、芋头、胡萝卜、黄豆、青菜、豆腐干、木耳、紫菜、粉丝等,不含四季豆、发芽马铃薯等上级文件规定的高风险食品,每天配送下单时应遵循以下的最低标准:(1)小学阶段素菜配送量为108克/生/天,荤菜配送量为80克/生/天;(2)初中阶段素菜配送量140克/生/天,荤菜配送量为70克/生/天。企业应做好学校学生的健康监控工作,根据不同学生的健康状况,不断调整营养搭配,真正实现营养均衡搭配。

4.供餐人数为动态数据,以各校实有受益学生数为准。

5.结算单价:4 元/生/天;每学年预计供餐天数为195 天,以实际配送天数和受益学生数来结算。

6.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人民币贰仟伍佰柒拾肆万元整,履约合同期限:1学年。

(二)工作目标

1.确保每生每天平均不低于4 元价格标准的营养餐“吃”进学生嘴里,做好田阳区营养餐工作的全程监控和营养调配工作,切实改善学生营养。

2.对所有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学校食堂进行统一食材配送模式,加强从食堂食材采购、检测、检验、储存、出入库、冲洗、切割,包装,冷冻、冷链运输等各个环节的监管,切实正常实施和保障食品的安全卫生。

3.通过政府招投标的方式,确定具有规定的资质、有实力的餐饮服务企业进行“净菜配送”。

4.配合做好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工作。

5.企业与财政、教育、学校等部门应做好采购清单、资金账号的对账核算工作,规范资金收支管理工作,确保营养餐资金的安全。

6.相关职能部门应按照相关规定,每月发布价格信息,便于企业和学校参考,严防进货价格虚高,确保带量食谱足量配送。

7.加强工人的培训及使用管理,确保工人队伍的稳定,减轻企业负担。

8.制定切实可行的操作方法和规章制度,真正实现规范化管理。

9.实现实施过程的全监控,确保操作过程的公开化和规范化。

10.为助推田阳振兴乡村建设和巩固田阳扶贫成果,原则上中标人要在中标后应在田阳注册分支机构或成立子公司,并根据采购合同(或协议)条款在832平台(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采购一定比例的农副产品。

(三) 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采购涉及受益学生数预计33000人,预计供餐天数为195 天,全部按食堂供餐4 元/生/天的标准采购,预计采购金额为25740000.00元。

(四)项目要求

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一个中标人,中标人根据学生营养改善状况,由营养师科学制定营养菜谱,按每生每天平均不低于4 元标准每天配送食材。基本要求如下:

1.中标人是学校营养餐食堂食材配送唯一的供应商。

2.中标人应在中心配送车间将肉类和蔬菜及其它配料进行粗加工,洗净切好制成净肉、净菜,使用真空气调保鲜或冷链气调保鲜技术,每天上午9 点半之前配送到项目实施学校(田阳区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学校五十七所)。肉类、蔬菜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要求。

3.中标人自行聘请配送中心从业人员,并与之签订正式劳务合同。从业人员必须依法办理并取得《健康证》。

4.中标人必须承诺中标后在广西田阳区范围内建成配送中心,包括食堂仓库、检测室、净菜生产车间、冷库和其它办公用房。配送中心必须拥有能满足配送要求的各种生产加工设备、农药残留检测仪、重金属污染检测仪和冷链运输车辆等设施设备。食品仓库必须达到食品安全存放要求,厂房的进出口区域、食品加工区域、食品储存区域等功能区必须安装监控设备。

5. 供应商应具备建设农产品溯源系统,若供应商没有建设农产品溯源系统的,应在中标后须建设安装农产品溯源系统,以保证食品安全,方便对原材料来源进行追溯。

6.中标人必须自主经营,不得挂靠或转包经营,如经采购人发现或经人举报发现中标供应商有上述行为的,将向同级监管部门报告,按法定程序处理。

(五)对中标人的要求

1.中标人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营养餐净菜配送服务资质、营养餐食堂供餐服务资质,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的《营业执照》以及《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证照(证件类别以市场监督管理局及相关部门提供的项目目录为准),中标人是学校营养餐食堂食材配送唯一的供应商。

2.中标人应在中心配送车间将肉类和蔬菜及其它配料进行粗加工,洗净切好制成净肉、净菜,使用真空气调保鲜或冷链气调保鲜技术,每天上午9 点半之前配送到项目实施学校。肉类、蔬菜及其它配料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要求。

(1)冷鲜猪肉,质量达到GB 2707-2016 或GB/T 9959.1-2019标准,并提供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畜禽产品检验合格证和动物产品检疫验讫印章、肉品质量检验合格印章。猪肉不能是病猪肉、冰冻肉、注水肉,必须清洗洁干净,并根据学校的要求切成合适规格、学校一律不要猪头、边油、心肺及大小肠。确保安全卫生后清洗干净并真空包装再配送到各校,到校后学校能直接加工享用,包装袋上必须属上该批次菜的菜名,检验检疫结果及信息,检验检疫负责人,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等。

(2)其它食品原料质量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3)如国家制定新的食品安全标准,即按新标准执行。

3.所聘用的检测人员必须具备如下资质:具有中国国籍;身体健康,持有田阳区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健康证;大专及以上学历;相应专业的资格证;无不良嗜好;无精神病史;无犯罪前科。对采购配送的大宗农产品(蔬菜、鲜肉等)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每月上报监管部门备案。

4.由中标人所聘请的送货人员要经过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应具备如下资质:具有中国国籍;身体健康,持有田阳区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健康证;初中及以上学历;会讲普通话;无不良嗜好;非精神病人;无犯罪前科,配送人员如兼职司机的本人应持有相应车辆的驾驶证(即有证驾驶)。

5.中标人必须承诺中标后在广西田阳区范围内建成配送中心,包括食堂仓库、检测室、净菜生产车间、冷库和其它办公用房。配送中心必须拥有能满足配送要求的各种生产加工设备、农药残留检测仪、重金属污染检测仪和冷链运输车辆等设施设备。食品仓库必须达到食品安全存放要求,厂房的进出口区域、食品加工区域、食品储存区域等功能区必须安装监控设备。

6.中标人和营养餐实施学校都建立营养餐专账,中标人每月按学生数下单配送,月底开具清单和税务发票交给学校,并于每月10 日前进行前月的账目核对,在中央专项资金到位的情况下,试点学校每月30 日前结算上月款项,每月结算一次。

7.中标人应按实时的原材料市场价为基准,为学生提供每生每餐平均不低于4 元的“净菜”食品( 1荤1素1 汤)。重量标准由田阳区教育局依据原料市场价格变化进行指导调整。每天下单时应遵循以下的最低标准:净肉类:每周提供的鲜猪肉不得少于三天,其他肉、蛋类酌情调配;净蔬菜类:含大白菜、萝卜、洋葱、茄子、南瓜、芋头、胡萝卜、黄豆、青菜、豆腐干、木耳、紫菜、粉丝等,不含四季豆、发芽马铃薯等上级文件规定的高风险食品,每天配送下单时应遵循以下的最低标准:(1)小学阶段素菜配送量为108克/生/天,荤菜配送量为80克/生/天;(2)初中阶段素菜配送量140克/生/天,荤菜配送量为70克/生/天。企业应做好学校学生的健康监控工作,根据不同学生的健康状况,不断调整营养搭配,真正实现营养均衡搭配。

8.应配合学校做好营养餐方面的感恩教育和材料建档以及公开公示工作。

(六)退出机制

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经核实后停止其配送,取消配送准入资格,并由政府有关部门向社会进行公告。

1.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被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吊销或注销食品生产、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

2.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企业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赔偿一切损失,采购方不负任何责任,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给予严厉处罚。

3.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采购加工《食品安全法》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使用非食用物质及滥用食品添加剂、降低食品安全保障条件等食品安全问题的。

4.出现降低配送质与量标准、随意变更供餐食谱、更换配送品种、擅自更换履约人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合同(协议)行为的。

5.配送期间存在克扣、减量、延时、拒绝配送或服务态度恶劣等行为,情节较为严重的。

(七)其他事项

1.食品安全保险。中标人在正式实施前,需购买进驻田阳区并设立办事处的保险公司所提供的食品安全保险,购买本采购项目学年度最高赔付金额不低于贰仟万元人民币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2.监督考评。区营养办会同有关部门采用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内部监督检查与外部监督检查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常态化监督检查。

3.违约责任。中标人必须按照采购方的项目要求做好配送服务,并确保田阳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正常实施和食品安全、卫生。如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及其它严重违约行为,将取消其配送资格,造成采购方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及相应法律责任。

二、商务要求:

(一)履约合同期限:1学年(2021年8月30 日至2022年7月7日)。每年学生在校时间预计为195天,届时以实际消费数额来结算。

(二)配送时间:教学日中标人及时把供餐食材配送到项目学校,有约定时间的以约定时间为准配送到校,常规的应每天9 点半之前配送到校,便于学校组织工作人员加工成熟食,服务学生食用。

(三)配送路线及地点:田阳区内采购人指定路线、地点。

(四)付款方式:中标人和营养改善计划项目实施学校都建立营养餐专账,中标人每日按受益学生数下单配送,月底开具清单和税务发票交给学校,并于每月10 日前进行前月的账目核对,在中央专项资金到位的情况下,试点学校每月30 日前结算上月款项,每月结算一次。相关税费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五)售后要求:中标人在服务过程中,若出现质量问题,必须及时免费更换,若出现2次质量问题,将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若问题严重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须自行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

(六)食品验收

1.中标人及时将食材配送到位,逾期不到位的,每逾期1 次,采购人对中标人予以警告,并报相关部门进行备案。逾期3 次仍不能到位的,采购人有权单方中止合同。

2.食材配送到现场后,由各学校(含教学点)派营养餐专干对食品的数量、外观、包装等进行检查;加工成熟食后,营养餐专干更应该对熟食的颜色、味道、数量,等方面进行检查;学生食用时教师必须陪餐。有关采购、检测、冲洗、切割、包装、冷冻、装卸、运输、保险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3.采购人有权要求对配送的食材进行抽样并要求中标人送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检测结果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采购人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4.采购人(或其授权代表)有权组织相关人员在本项目配送期间前往各学校及教学点进行检查,如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有食材的品种、规格、数量、品质、检测等工作环节与投标基本要求不相符的,每发现1 次,采购人对中标人予以警告,并报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发现3 次以上,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向中标人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

5.验收标准:依次序对照适用标准为:

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⑵符合招标文件和投标承诺中采购人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及各项要求。

上述标准必须是有关官方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6.在营运过程中,发生一切安全事故等,均由中标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赔偿一切损失,采购方不负任何责任,中标人要自觉按政策规定为职工交纳各种保险,保障职工权益,如发生纠纷,均由中标人自行解决,与采购方无关。

(七)其它要求

1.中标人在投标时所列本项目配备的人员及重要设备(配送车辆、加工场所、加工设备、检测设备),中标后原则上不允许更换。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因中标人原因进行更换的,须更换同等级的人员或设备并征得采购人同意方可更换,不得未经得采购人同意擅自更换。

2.中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中标人所提供的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承担一切与之有关的责任。


附表: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A02061808热水器

★电热水器

《储水式电热水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1519)

燃气热水器

《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20665)

热泵热水器

《热泵热水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9541)

太阳能热水系统

《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6969)

11

A020619照明

设备

★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

《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043)

LED道路/隧道照明产品

《道路和隧道照明用LED灯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78

LED筒灯

《室内照明用LED产品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255)

普通照明用非定向自镇流LED灯

《室内照明用LED产品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255)

12

★A020910电

视设备

A02091001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

《平板电视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4850)

13

★A020911视

频设备

A02091107视频监控设备

监视器

以射频信号为主要信号输入的监视器应符合《平板电视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4850),以数字信号为主要信号输入的监视器应符合《计算机显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0)

14

A031210饮食

炊事机械

商用燃气灶具

《商用燃气灶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531)

15

★A060805便

坐便器

《坐便器水效限定值及水效等级

(GB25502)

蹲便器

《蹲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30717)

小便器

《小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8377)


16

★A060806水

《水嘴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 25501)

17

A060807便器

冲洗阀

《便器冲洗阀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8379)

18

A060810淋浴

《淋浴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8378)

注:1.节能产品认证应依据相关国家标准的最新版本,依据国家标准中二级能效(水效)指标。

2.以“★”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编列内容

3

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2.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2.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1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招标公告。

6.2

如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要求如下:

1.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格式后附)。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涉及行政许可范围的内容,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相应资质)。本项目有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

3.联合体各方之间必须签订联合投标协议,协议书必须明确主体方(或者牵头方)并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各方承担责任与义务的分工必须符合采购需求,否则,联合体投标无效),并将联合投标协议放入投标文件。联合体各方必须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6.联合体投标业绩、履约能力按照联合体各方其中较高的一方认定并计算。

7.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投标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8.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资格证明文件。

7.2

不允许分包

8.1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评审得分相同时,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依次按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政策分得分高的优先、技术评分高的优先、商务评分高的优先、项目质保期长优先、交货期短优先、故障响应时间短优先的顺序推荐;

11.2

不组织现场考察

不组织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13.1

报价文件:

1.? 投标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 开标一览表(格式后附); (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3.? 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注: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资格证明文件

1.? 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等),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 投标人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3.? 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20211月至20216月内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4.? 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211月至20216月内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专用收据或者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5.? 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 2019或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属于小微企业的无须提供现金流量表)或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明有效期的,应在有效期内;未注明有效期的,出具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超过一年);供应商是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应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属于小微企业的无须提供现金流量表)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明有效期的,应在有效期内;未注明有效期的,出具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超过一年)] (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提供);(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6.? 投标人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7.? 投标声明(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8.? 联合体协议书(格式后附);(联合体投标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9.?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招标公告对应的特定资格要求设置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10.? 除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1. 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声明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人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4.联合体投标时,第1-5项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各方均必须分别提供,联合体各方分别盖章和签字,否则投标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商务文件:

1.无串通投标行为的承诺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如要求提交则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除自然人投标外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委托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5.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6.售后服务承诺(格式自拟);(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7.投标人情况介绍(格式自拟);

8.联合体协议书(格式后附);(联合体投标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9.除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投标人根据“第二章 采购需求”及“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注: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 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技术文件:

1.技术偏离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3.经营管理方案(格式自拟);(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4.服务承诺书(格式自拟);(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5.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格式自拟);

6.除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注: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13.2

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

1.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与纸质投标文件全部内容一致。

2.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可编辑的word文档格式1份和已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正本的扫描件(PDF格式)1份。

3.投标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投标文件电子版光盘(或者U盘)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并装入投标文件袋中。

16.2

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但不限于)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本条适用于货物类采购,采购需求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投标报价包含验收费用

17.2

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120日。

18.1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禁止采用现钞方式。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

相关要求:

1.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交纳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且到账,投标人应将银行转账底单的复印件作为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放置于商务文件中,否则投标无效

2.投标保证金采用支票、汇票或本票交纳方式的,投标人应将支票、汇票或本票的复印件作为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放置于商务文件中,否则投标无效。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当于投标地点现场递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或本票原件[原件单独放入一个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以示密封,在封套上标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保证金”字样],否则投标无效

3.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交纳方式的,投标人应将保函的复印件作为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放置于商务文件中,否则投标无效。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当于投标地点现场递交单独密封的保函原件[原件单独放入一个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以示密封,在封套上标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保证金”字样],否则投标无效

4.投标保证金指定帐户

开户名称: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百色分行

银行账号:8000895552555526517644

备注:

1. 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或未足额交纳的,或保函额度不足的,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采用现钞方式或从个人账户(自然人投标除外)转出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3.支票、汇票或本票出现无效或者背书情形的,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4.保函有效期低于投标有效期的,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5.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为有条件保函的,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19.2

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报价文件正本份、副本份;

资格证明文件正本份、副本份;

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按顺序合并装订成册,正本份、副本份;

21.1

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2.投标文件提交起止时间:2021年7月26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北京时间)

3.投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23

1.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2.开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24(5)

唱标内容: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交付时间

25.3(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结束前,对投标人进行信用查询。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信用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

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打印材料作为评审资料保存。

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6

评标委员会的人数:7

29.1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29.2

商务条款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0项。

技术需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0项。

30.1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采购人确定中标人时,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情形,采购人按以下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依次按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政策分得分高的优先、技术评分高的优先、商务评分高的优先、项目质保期长优先、交货期短优先、故障响应时间短优先的顺序确定;

35.1

履约保证金金额:免缴纳

36.1

签订合同携带的证明材料:

委托代理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资格证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证明材料。

38.2

接收质疑函方式:以书面形式

质疑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部门,联系电话:0776-2871181,通讯地址:百色巿右江区迎龙路70号百色建通时代广场(竹洲大桥旁)二号楼A座二十层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现场提交质疑办理业务时间:每天8时00分到12时00分,15时00分到18时 00分,业务时间以外、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39.1

1.采购代理费支付方式: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2.采购代理费收取标准:

(中标金额)为计费额,按本须知正文第39.2条规定的收费计算标准(货物招标)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出收费基准价格,采购代理收费以(收费基准价格)收取。

40.1

解释: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更正公告(澄清公告)、招标公告、采购需求、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者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与同步更新的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40.2

1.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投标人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招标文件有特殊规定外,投标人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等其他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

2.投标人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招标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投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招标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投标的自然人本人。

3.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签字”是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亲自在文件规定签字处亲笔写上个人的名字的行为,私章、签字章、印鉴、影印等其他形式均不能代替亲笔签字。

4.自然人投标的,招标文件规定盖公章处由自然人摁手指指印。

5.本招标文件所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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