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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文化和卫生健康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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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2021-2022学年度食堂大宗食品原料政府采购项目(第三批)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成都高新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2021-2022学年度食堂大宗食品原料政府采购项目(第三批)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1-07-29 11:45

项目概况 成都高新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2021-2022学年度食堂大宗食品原料政府采购项目(第三批)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址:http://www.scwzzbdl.com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8月23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510188202100151
项目名称 成都高新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2021-2022学年度食堂大宗食品原料政府采购项目(第三批)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112814224
最高限价 112814224
采购需求 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包1: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以合同具体签订服务期限为准)。,包2: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以合同具体签订服务期限为准)。,包3: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以合同具体签订服务期限为准)。,包4: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以合同具体签订服务期限为准)。,包5: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以合同具体签订服务期限为准)。,包6: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以合同具体签订服务期限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2、3、4、5、6: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年07月30日到2021年08月0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网址:http://www.scwzzbdl.com
方式: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者,在本项目采购文件获取时间期限内,请登录网址:http://www.scwzzbdl.com进行注册后报名,网上注册及报名咨询联系电话:028-85446608/028-85445511转8858。注册成功后后进入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的报名管理中找到本项目点击报名。报名成功即可在该网站下载项目的采购文件。(报名资格不能转让)。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8月23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415房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1、采购计划号:PKG(2021)0966号;采购品目:A1501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2、监督管理办公室:成都高新区财政金融局;联系电话:028-82829642;3、供应商严禁提供虚假承诺,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4、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5、根据《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成财采〔2019〕17号”);6、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7、本项目第1包:2097.0869万元;第2包:1851.2989万元;第3包:1913.2753万元;第4包:1642.2620万元;第5包:1920.4196万元;第6包:1857.0797万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文化和卫生健康局
地址: 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18号A座高新区管委会8楼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28-828292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415房
联系方式: 联系人:艾女士、张先生、蒲先生;联系电话:028-854466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艾女士、张先生、蒲先生
电话: 028-85446608

招标项目及技术要求 前提:本章中标注“★”的条款为本项目的实质性条款,投标人不满足的, 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第一部分:项目概述 本项目共 6个包,具体情况如下: 包号 学校名称 学校地址(以实际地址为 准) 预计采购金额 (元) 批次 1 中和职中 成都高新区中和街道安和路 2355号 20970869 第三 批次 新城学校 高新区百应龙北三路 128号 成都高新区中和职业 中学附属幼儿园 成都市高新区中和二街 885号 中和第十一幼儿园 (原康和三幼) 中和街道康和东五街 中和第五幼儿园(原 伊桥佳美幼儿园) 高新区中和街道应龙北二路 9号 2 新华学校 高新区观东二街 599号 18512989 第三 批次 菁蓉小学 成都高新区天华二路 133号 行知小学 成都高新区中和街道吉龙二街 268号 省教科院实小 新川片区 中和第十四幼儿园 (原康和四幼) 吉龙二街与康和路交汇处东北侧 中和第二幼儿园(原 国基实验新华幼儿 园) 成都高新区应龙北三路 1155号 中和第九幼儿园(原 观东幼儿园) 成都高新区观东一街 351号 成都高新区新川第一 幼儿园 成都高新区新川北三路 3号 吉龙二街幼儿园(工 程名) 吉龙二街南侧、应龙北一路东侧 中和第十三幼儿园 (原观东二幼) 观东一街与和恒路交汇处北侧 中和第一幼儿园(原 优培新怡实验幼儿 园) 成都高新区应龙南一路 118号 3 银都紫藤初中 雅和南二路 19132753 第三 批次 银都紫藤小学 雅和南二路 217号;高新区梓州 大道 新川三幼 新川创新科技园内 新川一中(工程名) 崇和三街北侧 中和第八幼儿园(原 南雅幼儿园) 成都市高新区雅和南四路 520 雅和街北侧幼儿园 (工程名) 雅和街北侧,辰光和悦西侧 六组团二幼(工程 名) 新裕路南侧、锦和路东侧 六组团三幼(工程 名) 新程大道南侧 新川二幼 新川创新科技园内 中和第六幼儿园(原 优培祥龙幼儿园) 成都市高新区祥龙三街 88号 四组团二幼(工程 名) 崇和一街南侧 中和第四幼儿园(原 优培龙腾实验幼儿 园) 成都市高新区应龙南一路 680号 中和第三幼儿园(原 会龙伟才幼儿园) 成都市高新区祥明一路 369号 4 尚阳小学 成都高新西区尚阳路 66号 16422620 第三 批次 滨河学校 高新西区滨河春天小区独柏环街 111 成都高新区合源幼儿 园 成都高新区合源路 68号 天映幼儿园(原天映 路托菲诺幼儿园) 成都高新区天映路 16号 成都高新区尚华幼儿 园 成都高新西区尚华路 99号 成都高新区滨河实验 婴儿园 滨河春天小区檬梓环街 121号 成都高新区尚丰幼儿 园 成都高新区尚丰路 566号 5 科大实验 西源大道天骄路 6号;合源路 6 号;尚丰路东侧,尚丰幼儿园东 侧 19204196 第三 批次 科大附小 西源大道 1505号;西源大道西 南侧,科大附幼西北侧 天瑞幼儿园 成都高新区西源大道与天瑞路交 叉口 成都高新区西源大地 幼儿园 天骄西路 40号 6 新科学校 高新(西)区百草路 966号 18570797 第三 批次 顺江学校 高新(西)区顺源北巷 38号 西芯小学 汇川街 138号 电子科技大学附属幼 儿园(梧桐园) 西源大道 1503号 电子科技大学附属幼 儿园(银杏园) 天皓街 100号 成都高新区顺江大地 幼儿园 顺源北巷 18号 成都高新区清江大地 幼儿园 顺江小区清源环街 191号 成都高新区天辰路幼 儿园 成都高新区天辰路 139号 天启幼儿园(原天启 诺亚舟幼儿园) 成都市高新区合作街道天启路 99号 ★第二部分:商务要求(各包均适用) 供应商在投标时提供的投标折扣将作为履约的价格依据。 1.配送参考市场价格的确定:以包件为单位统一询价,以每个包件学校(幼 儿园)附近三个及以上综合市场中的食品原料平均零售价为参考依据。具体以供 应商与学校(幼儿园)签订的合同为准。 2.配送执行价格计算公式:配送结算价格=市场参考价格 x折扣。 3.付款方式:货款每月结算一次,供应商凭上月双方签字确认的供货清单及 验收登记表向采购人结算,双方核对无误且在收到供应商提供的全额合法发票后 的 15日内支付货款。(无特殊原因,采购人需按月支付货款,不得故意拖欠) 4.投标人必须承诺即使提供了所供产品合格的相关检测报告或证明材料,但 在因投标人产品导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投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投标人必须 单独提供承诺函原件,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5.履约保证(投标人必须单独提供承诺函原件,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1)积极参加被服务单位的配送采购。 (2)履约保证金在投标人无违约行为且对合同约定义务履行完毕后 30 个工 作日内全额退还(无息);如投标人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部分或全部义务,该保 证金采购人可视情况予以部分或全部没收。 (3)投标人的履约保证金若被扣除或没收的,投标人必须在 3 个工作日内补 足。若投标人不按时补足的,采购人有权没收投标人全部履约保证金,并解除配 送服务合同,其他被服务单位也应当解除与之签订的配送合同,因此造成的全部 损失由该投标人承担。 (4)投标人若中标,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向被服务单位提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凭证,未提供的,被服务单位将拒签合同并报相关部门进行相应处理。 (5)投标人需承诺按相关合同及时支付与本项目有关上游供应商货款,若 未按时支付货款,因此造成的任何纠纷由该投标人承担。 6.配送供应商实际配送产品必须与投标时承诺的产品规格等技术参数保持 一致或配送更高技术参数标准的产品。(投标人必须单独提供承诺函原件,否则 作无效投标处理) 7.被服务单位不得擅自改变标准选择所需产品,不得另行指定产品。 8.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以合同具体签订服务期限为准)。 9.送货地点:详见各学校(幼儿园)实际地址。 第三部分:技术、服务要求(各包均适用) ★(一) 采购内容 1、预包装类食品:成品粮(大米、小麦粉或面粉)、成品食用油、 乳制 品(仅限发酵乳、巴氏杀菌乳、灭菌乳、调制乳)等。 2、生鲜类食品:冷鲜畜禽肉、鲜蛋、水产品(仅限:淡水鱼的草鱼、鲢 鱼、鲫鱼、鲤鱼,海水藻类的海带)等。 3、其他类:调味品、干杂、水果、糕点、蔬菜等。 ★(二)技术参数要求 1、投标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强制性规定要求,为质量合格产品。 不采购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 2、食品原料的食品安全指标应符合相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分等分 级的质量指标不低于国家有关食品质量标准的中位数水平,如质量或规格等级 划分为 1、2、3、4、5 或大(L)、 中(M)、小(S)的,应选择 1、2 或大 (L)、中(M)等级。食品原料的包装应完整、清洁、无破损,包装有关食品 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限、质量等级、生产经营者等标识内容应与其内装物 一致。 3、预包装类食品原料应具有 SC标记。其中: 成品粮(大米、小麦粉或面粉)的食品安全指标应符合 GB2762和 GB2763 (或最新标准) 的规定,其中:大米的质量指标不低于 GB/T 1354-2018(或 最新标准) 一级定等指标的技术要求,小麦粉(面粉)的质量指标不低于 GB/T 1355-1986(或最新标准)的特制二等指标的技术要求。 食用油为非转基因食用植物油,食用油的食品安全指标应符合 GB 2716- 2018(或最新标准)的规定, 其中:成品菜籽油的质量指标不低于 GB/T 1536-2004 (或最新标准)的二级压榨成品菜籽油的技术要求。食品中污染物 限量标准应符合国家标准 GB2762-2017(或最新标准)、GB2761-2017(或最新 标准)规定或国家卫生、食品安全最新标准,即预包装原料必须为原公司 (厂)生产的全新产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技术参数 和规格要求,并达到采购方对食材的要求,特殊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特殊标 准和规定。不得提供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 4、冷鲜畜禽肉的食品安全指标应符合 GB 2707-2016(或最新标准)的规 定,其中:鲜片猪肉(不包括种猪、晚阉猪来源的片猪肉)的质量指标应符合 GB/T 9959.1-2019(或最新标准)的相应技术要求。国家有定点屠宰、检验检 疫要求的品种,应来自于定点屠宰厂(场)出品、有国家规定的动物产品检疫 合格证明及验讫印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及验讫印章(随每批次供货时按 批次提供)。精肉:新鲜、去皮去骨,瘦肉占 80%以上。肉质紧密,富有弹 性,膘肥嫩、色雪白,且有光泽。瘦肉部分呈淡红色,有光泽,不发黏。三线 肉:(位于猪的腹部,即是在猪肋排上的肉,新鲜,半肥半瘦。可用手摸, 略 有沾手感觉,肉上无血,肥肉、瘦肉红白分明、色鲜艳。应为当日生产的冷鲜 肉,保证肉质新鲜,及时配送。 畜肉品须色泽鲜亮、无任何异味、无毛、按压无水迹。禽肉类制品须肉面 干净、无任何异味、无毛发、表皮处理清洁,大小统一、码放整齐。 5、鲜蛋的食品安全指标应符合 GB 2749-2015(或最新标准)的规定,感 官指标不低于国家有关食品质量标准的二级指标要求,应保证新鲜;散装生鲜 禽蛋应有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或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 合格证明,外地生鲜禽蛋应有其所在地农业部门的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或 检疫(或检测)验讫标识。保证新鲜、清洁、无破损;外壳坚固完整,色泽自 然有光泽;包装应采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要求的包装材料。 6、水产品的淡水鱼类(仅限草鱼、鲢鱼、鲫鱼、鲤鱼)、海水藻类(仅限 海带)的食品安全指标应分别符合 GB 2733-2015(或最新标准)、 GB 19643- 2016(或最新标准) 的规定。 7、蔬菜类必须保证无黄叶、枯死叶、无虫、无杂质,须当日采摘,当日供 应,原菜须保证菜面干净、无明显泥土、码放整齐、无破损、不得过熟或欠 熟;净菜须保证菜面完全干净、无泥土、按统一标准加工、码放整齐,并按相 关规定配送前采样送检,提供具有农药、杀虫剂等残留检测合格的报告。农药 残留符合 GB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农残最大残留限量》(或最新标 准)要求。 8、乳制品执行标准:符合 GB 12693-2010或国家卫生、食品安全最新标 准,(1)纯乳制品以生牛乳为原料,符合 GB25190(或最新标准)国家标准。 色泽:呈均匀一致的乳白色,或微黄色。气味:具有牛乳固有的滋味和气味, 无异味。组织状态:均匀的液体,无凝块,无粘稠现象。(2)调味奶以不低于 80%的生牛乳为原料生产,符合 GB25191(或最新标准)国家标准。色泽:呈均 匀一致的乳白色或具有调味乳应有的色泽。气味:具有调味乳应有的滋味和气 味。组织状态:均匀的液体,无凝块,无粘稠现象。(3)学生饮用奶质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奶制品相关标准、《国家“学生饮用奶 计划”推广管理办法》质量要求及当地学生饮用奶执行标准及要求。学生饮用 奶生产、配送、包装、标识符合《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推广管理办法》要 求,常温保质时间不低于 6个月(以生产日期起计算)。学生奶应是当地政府 部门发布的推广配送学生饮用奶的定点生产企业名单范围内。 9、水果类必须保证果型匀称,色泽均匀,无干疤、斑点、裂口、腐烂,口 感好,并按高新区各公办中小学(幼儿园)送货前提出的具体要求供货。农药 残留符合 GB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农残最大残留限量》(或最新标 准)要求。 10、调味品、干杂:产品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检验标准、随货有该批次产品 质量检测合格证、包装完好无损、外观无霉变、无斑点、无腐烂变质,有该物 品独有的气味、无异味。有效期须在保质期二分之一天数之内,凭出厂合格证 与检验员章确认质量,具有相关产品检验报告,具有 SC 标记。 11、糕点:产品符合 GB 20981-2007(或最新标准)、GB/T 20977-2007 (或最新标准)或国家质量安全检验标准、随货有该批次产品质量检测合格 证,包装完好无损、外观无霉变、无斑点、无腐烂变质,有该物品独有的气 味、无异味。有效期须在保质期二分之一天数之内。 12、所有食品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标准所规定的要 求及国家及当地最新卫生、食品部门颁发的相关标准。 13、幼儿园配送品种应符合《成都市幼儿园膳食管理办法》(成教办 〔2012〕33号)的要求。 14、以上所有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与要求,并在配送时按要求提 供产品所涉及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生猪 定点屠宰证》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等国家强制规定材料,不得提供转基 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投标人所供产品达到相关食品卫生 安全规定,供货商应承诺所提供每批次预包装食品均应附有合法有效的出厂检 验报告或送检报告,所提供的食用农产品应附有农残、兽残检测报告。不得提 供四季豆等高风险食品以及散装食用油、散装食盐。供货商提供在其发证机关 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的公司法人和企业近三年内无食品安全不良信用记录的承 诺函。国家有出台新的更高标准的,以新的更高标准为准,保证所供产品配送 到被服务单位时的质量、卫生和安全。(投标人必须单独提供承诺函原件,否 则作无效投标处理,格式自拟) (三)各包件配送服务要求 ★ 1.供应商必须自行提供配送服务,不得将配送工作进行任何方式的转包 或分包。(投标人须单独提供承诺函原件,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格式自拟) 2.供应商应具备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及满足配送需要的仓储、交通运输等设 施设备,确保食品原料安全储存和安全运输。 3.供应商应具有符合规定的自有或租赁(租赁有效期自中标之日起,不低 于 1年,且服务期限内不得擅自更换,若确需更换,须经采购人同意)的厢式 温度控制食材配送专用车辆不少于 6辆(含 6辆)。车厢应为专用封闭式,车 辆内部结构应平整、便于清洁,运输配送冷冻、冷藏食品的车辆应有温度控制 设备,符合相关卫生要求。所有车辆应做到每日清洗、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 并采用双人双锁管理配送。 ★4.配送供应商应自行负责所供物资的运输及装卸。配送车辆凭专用通行 证进出各中小学幼儿园,车辆进入被服务单位场地后,应缓速慢行,听从被服 务单位工作人员指挥,在确保被服务单位师生安全的前提下方可运输装卸。 ★5.肉、禽、新鲜蔬菜等生鲜食品必须当日配送,其余食品原料可视各中 小学幼儿园实际需求酌情配送,但必须确保食品原料新鲜、优质、安全、可 靠。 ★6.供应商所提供的食品原材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 《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应符合国家检验检疫标 准。 ★7.供应商对所供产品的食品安全负责,供应商应建立 24小时监控体系, 在所有的库房安装 24小时声像监控设备。所有产品必须进行入库登记备案,在 出库前再次检查产品的有效期、包装等。肉类产品留样保存 48小时,其他产品 留样保存一周。(投标人须单独提供承诺函原件,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格式自 拟) ★8.供应商需按要求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蔬菜、水果农药残留相关 检测报告,大米和面粉重金属检测报告,肉禽类兽药及瘦肉精残留检测报告 等。(投标人须单独提供承诺函原件,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格式自拟) ★9.供应商需承诺在配送运输中要确保安全,在运输及装卸过程中发生的 一切安全事故,包括人员、车辆事故等情况,由配送供应商负责处置,并依法 承担所有责任。(投标人须单独提供承诺函原件,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格式自 拟) 10.各包供应商拟为本项目配备的服务保障人员,其中专职配送服务人员不 少于 8人(含 8人)、专职驾驶员不少于 6人(含 6人)、食品安全员不少于 4 人(含 4人)、农残检测员或分析员、营养师或健康管理师,应提供有效的身 份证、健康证、相关专业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11.供应商应拟投入本项目的固定经营场所,其中仓储库房不少于 3000㎡ (含 3000㎡)、冷冻冷藏库房不少于 1200㎡(含 1200㎡),并提供相关库房 产权证或租赁合同(租赁有效期自中标之日起,不低于 1年,且服务期限内不 得擅自变更,若确需变更,须经采购人同意),或承诺中标后三个工作日内提 供拟投入本项目的固定经营场所。 ★12.供应商在配送过程中要做好配送物资的保鲜、保质措施,同时不得喷 洒有毒有害物质进行保鲜或保质。 ★13.供应商须提供诚信经营承诺书。(投标人须单独提供承诺函原件,否 则作无效投标处理,格式自拟) ★14.供应商应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和管理。采购人将会同相关部门定期或不 定期地深入抽查食堂和供应商,对食堂大宗食品原料配送进行监督考核。若发 现有不合格或有安全隐患的产品,应立即停止使用,供应商应无条件更换,并 自行承担一切费用;对供应商不按要求配送造成责任事故的将追究其法律责 任。每学年采购人会同相关部门不定期要求中标供应商自行对食材进行抽样检 测。 ★15.建立供应商退出机制。供应商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 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与食品和产品质量相关的法律法规及 部门规章等规定,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1)因食品质量引发食品安全事故; (2)区公办学校(幼儿园)连续两次(每月一次)对供应商质量服务评议考 核不达标、食材配送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且整改不到位的; (3)在配送期间相关资质失效、丧失或出现被相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4)经监管部门抽检不达标的。 若因此给各公办学校(幼儿园)造成经济损失应由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 供应商被终止合同后,采购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通过紧急替补、 片区调配等方式,保障学生用餐。 16.服务要求 (1) 供应商应根据本项目制定配送服务方案: ①食品管理、出入库管理(根据采购需求提供针对不同配送目标的食品管 理和出入库管理方案,应当包含不同目标的管理团队、执行团队,应分工明 确,流程以及权限范围可追溯,针对不同目标的食品需求分配管理,及时出 库、入库的管理,分拣配送管理,提供具体的执行方案); ②配送时效性及配送时间(应当根据不同的配送目标实际情况,提供具体 及时的配送时间安排,结合学校实际情况配送,不得干扰正常教学活动,提供 具体的执行方案); ③地理因素、配送路线(应当根据不同的配送目标,结合供应商实际情况 及学校地理位置、合理规划配送路线,应当不少于 3条(含 3条)配送路线, 提供具体的执行方案); ④环境因素、食堂环境因素(应当根据项目所在地的常年环境情况以及学 校食堂的具体情况,提供合理的食材配送建议以及食材保存建议,食材进入食 堂应当透明化,保障食材安全,提供具体的执行方案); ⑤学生年龄因素、学生、教师组成因素(应当根据不同配送学校中不同学 龄学生以及教师人数提供合理的食材配送建议以及不同的食材配送数量的合理 化安排,提供具体的执行方案)。 ⑥疫情期间针对性的配送服务方案。(包括配送人员风险筛查、食材来源 风险、载具消毒、防交叉感染等) (2)供应商应根据本项目制定售后服务方案: ①售后服务人员构成合理(构成合理是指售后服务团队人员结构合理,具 有团队管理人员、具体经办人员,各自分工明确,流程以及权限范围可追 溯); ②有明确的报废处理办法(对于超过保质期、因损坏、虫蛀等情况无法适 合食用的食材应当及时处理或销毁,不得与其他食材混杂,有专门的人员处 理、监督,处理流程记录可追溯); ③快速的退换货机制(对于学校提出的合理退换货要求,应当及时响应并 及时退换,换出的食材应保障质量及供应,有专门的人员处理、监督,处理流 程记录可追溯)。 (3) 供应商应根据本项目制定配送管理方案: ①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应包含针对本次项目设定的食品的风险评估及 管理、食品管理和监督检查、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 ②食品安全管控指标(应包含符合国家、地方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 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 限量规定要求,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食品 检验方法与规程); ③食品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应明确各级岗位及人员,各自分工明确,流程 以及权限范围可追溯,符合风险岗位可相互监督且不相容的原则); ④食品来源追溯体系(通过可追溯食品上的可追溯标签可以查看该食品的 各种信息,了解食品的质量与安全性;该食品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时,相关单位 可以通过可追溯体系中的信息追溯和识别问题来源;符合成都市食品溯源要 求); ⑤食品安全事故处理流程及处理方法(应提供供应商食品安全事故处理流 程,针对本项目可能发生的情况提供相应的处理方式,处理流程及方式应符合 食品相关法律法规)。 (4) 供应商应根据本项目制定: ①食品配送人员管理制度(制度中体现的针对本次项目的配送人员管理应 当权责清晰,有专门的管理团队、执行团队,分工明确,流程以及权限范围可 追溯); ②食材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制度中体现的针对本次项目的索证索票制 度应当有具体的执行人员、执行方式,执行流程,证、票留底,有相应的管理 措施,做到可查验可追溯); ③食材原料出入库管理制度(制度中体现的针对本次项目出入库管理应当 有具体的执行人员,执行方式,执行流程,不同品种对应的出库、入库登记管 理、监管, 做到可查验可追溯); ④食材库房卫生管理制度(制度中体现的针对本次项目的库房卫生管理应 当有具体的执行人员,执行方式,执行流程,仓库应当保持清洁卫生、符合食 材存放要求,应做到及时清洁,并有相应的监督、管理措施); ⑤食品安全查验记录制度(制度中体现的针对本次项目的食品安全查验记 录应当有具体的执行人员,执行方式,执行流程,针对配送前的食品应当保障 安全,及时处理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且应做好所有查验记录,做到可查验可 追溯); ⑥食品安全运送制度(制度中体现的针对本次项目的食品安全运送应当有 具体的执行人员,执行方式,执行流程,在食品运送过程中,要保障运送过程 安全、运送中食材质量的保障、运送人员安全以及进入配送校区时的安全措 施,做到不耽误配送行程,运输过程应当做好相应记录); ⑦库房安全管理制度(制度中体现的针对本次项目的库房安全管理应当有 具体的执行人员,执行方式,执行流程,库房要做好安全措施,防止可能存在 的污染、感染等情形,防止无关人员进入,有明确的监控管理措施); ⑧生鲜蔬果类农残检验制度(制度中体现的针对本次项目的生鲜蔬果类农 残检验应当有具体的执行人员,执行方式,执行流程,配送前按要求进行检验 且有相应的检验记录或检验报告,不得出现不符合要求的食材,一旦发现,需 要及时记录上报并更换,并再次检验,保留检验记录,做到可查验可追溯); ⑨食品原材料留样制度(制度中体现的针对本次项目的每批次食材均需保 存样品供检验,样品留存应有相应的留存记录、留存方式应符合该品种的存储 要求,并可以按要求提供样品检验,做到可查验可追溯)。 (5) 供应商应根据本项目制定应急预案: ①高新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临时会议接待需求(应包含应急团队人员 安排,应分工明确,流程以及权限范围可追溯,能提供应急联系方式,有明确 的应急措施,如紧急采买、仓库调配、应急配送,如配送食材发生变更,应提 供应急监测,提供应急响应速度承诺及应急路线); ②特殊时段食堂临时需求(应包含应急团队人员安排,应分工明确,流程 以及权限范围可追溯,能提供应急联系方式,有明确的应急措施,如紧急采 买、仓库调配、应急配送,如配送食材发生变更,应提供应急监测,提供应急 响应速度承诺及应急路线); ③发生影响正常配送的突发情况的应急配送方案(应包含应急团队人员安 排,应分工明确,流程以及权限范围可追溯,能提供应急联系方式,在正常配 送情况无法满足的情况下,有相应的处理措施,如车辆调配、路线变更、紧急 采买,如配送食材发生变更,应提供应急监测,提供应急响应速度承诺及应急 路线); ④因食品原料质量或卫生安全引发食物中毒事故的应急处置预案及应急赔 付(应包含应急团队人员安排,其中必须包含供应商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分工 明确,流程以及权限范围可追溯,能提供应急联系方式,包括主要负责人联系 方式,发生事件后,主要负责人必须第一时间到达现场配合调查处理和安抚工 作,并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同时提供应急处置方案及应急赔付方案,包括处理 流程、处理方式,并做出所有流程记录)。 注:以上(1)至(5)项,供应商应根据采购需求提供合理可行的相关内 容,否则视为该项不满足。(合理可行是指不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 形、凭空编造、逻辑漏洞、科学原理错误以及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等) (6)供应商应充分合理考虑多片区同时配送时的人员、车辆安排,多片区同 时配送时,专职配送服务人员、专职驾驶员及车辆不得重复,专职配送服务人 员及专职驾驶人员不得兼任。 ★(7)供应商须承诺:中标后为本项目各包件提供的专职配送服务人员、专 职驾驶员及车辆不得再次兼任高新区其他片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食品配送,一 经发现,视为虚假响应,采购人有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投标人须单独提供 承诺函原件,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格式自拟) ★(8)供应商需承诺中标后根据采购人要求配合采购人提供完善的履约配 置情况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场地、车辆等)并接受采购人实地监督,如 发现供应商存在虚假响应情况,采购人有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投标人须单独 提供承诺函原件,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格式自拟) ★17、供应商必须纳入“成都市食品流通溯源电子商务服务平台”,通过 平台实现对配送食材的食品安全及溯源管理。 招标范围内的食材必须全部通过平台下单,平台打印的送货单作为学校与 配送企业的结账依据。 准确填报所配送食材的来源渠道,杜绝随意乱填。 蔬菜产品要实现对每批次蔬菜进行农残检测,检测合格后,打印农残检测 报告,学校(幼儿园)收货时要查验。预包装食品要上传生产厂家、生产日 期、批次号、保质期及相应证照等信息。 ★18、学校(幼儿园)每学期有权对配送的食品原料进行不少于两次抽样 检测,其中两次检测费用由供应商支付。(投标人须单独提供承诺函原件,否则 作无效投标处理,格式自拟) ★(四)各包件配送产品质量和服务考核 成都高新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大宗食品原料采购项目配送供应商配送考核标准表 (具体条款以合同中为准) 配送企业质量服务评议考核标准表(总分 100分) 质 量 类 (80 分) 序 号 考核标准 减分值 (分/次) 扣分 分值 扣分原因 1 食材不新鲜有变质倾向的 -2 2 肉类制品有异味的 -5 3 食材被水浸泡后增重的 -2 4 食材有砂石污染的 -2 5 食材混有危害健康致病寄生虫、卵 的 -5 6 食材被交叉轻微污损的 -2 7 未按食材标准进行配送的 -3 8 食材以次充好的 -5 9 一批次食材个别品种不洁净的 -1 10 一批次食材 3个以上品种不洁净的 -5 11 食材整批不洁净的 -10 12 配送破损变形食材的 -2 13 配送未经检疫的肉类及其它原材料 的 -5 14 配送食材混杂有明显异物的 -5 15 退换食材仍然不合格的 -5 16 配送成品原料无包装的 -2 17 配送成品原料无生产批号或“三 期”的 -2 18 提供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出厂的 食材原料的 -5 19 配送的食材包装变形、渗漏的 -1 20 配送的食材无正当理由私自调换外 包装的 -1 21 配送的食材外包装污染未造成内装 食材受污损的 -1 22 配送油脂产品不洁净、浑浊的 -2 23 配送的米面油类等无与产品名称、 商标相一致的食品卫生检验合格证 -2 24 配送的食材有发潮现象的 -2 25 配送食材有霉变现象的 -5 26 配送禽蛋外壳有霉点影响品质的 -5 27 配送的结算价格高于市场价格 -5 28 冷冻制品外置时间长出现化冰严重 的(未变质) -1 29 冷冻制品外置时间长出现化冰变质 -5 的 30 肉类出现淋巴、包块 -3 31 水果果型不匀称,差异大 -2 32 配送未使用专用车辆 -5 33 配送时效性差,影响开餐 -10 服 务 类 (20 分) 34 配送服务满意度考核(得分说明:“优+”得 20分,“优”得 17-19分,“良”得 14-16 分,“一般”得 11-13分,“差”不得分) 说明:“良”以下须提供扣分原因,并及时 告之配送供应商。 考核说明: 1.本项目的考核总分为:100分(其中:质量类 80分,服务类 20分,分值四 舍五入取整数),中标企业在配送过程存在 1-33项中描述的情况,采购人将按 照标准进行评议。考核得分 90 分及以上合格;考核得分 89-80 按采购人要求 进行整改,并扣履约保证金 10%,中标人累计 2个月考核得分 79 分值及以下视 为不合格,扣履约保证金 30%,采购人有权要求终止合同,并赔偿由此给采购 人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中标人累计 2个月考核未通过,采购人有权终止合 同,并向高新区财政部门申请将其纳入下年度高新区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政 府采购项目招标采购黑名单。 2.考核结果主要用于采购人对中标企业是否能继续履行合同的主要依据。 3、学校(幼儿园)每日按《配送企业质量服务评议考核标准表》进行考核,每 月汇总一次,对供应商质量服务评议。 4、考核方式及具体扣分细则将在合同中确定。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