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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鑫科铜业有限公司厨具设备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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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鑫科铜业有限公司采购除尘排烟系统项目

招标详情

广西鑫科铜业有限公司采购除尘排烟系统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21AT47046603818
发布日期:2021年07月29日
招标项目名称:广西鑫科铜业有限公司采购除尘排烟系统项目

广西鑫科铜业有限公司采购除尘排烟系统项目(项目编号: 21AT47046603818)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最终确定:


第一中标候选人:江苏大宇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苏州宝科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东莞市鸿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中标候选人公示截止日期:2021年08月02日17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中标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4)异议事项;

(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服务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梁工、田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51-63736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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