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DZCG202144二、项目名称: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项目三、采购结果合同包1(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结算费率 |
佛山市天晟农产品有限公司 | 佛山市南海区 | 85.00% |
四、主要标的信息合同包1(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项目):服务类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中标结算费率 |
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项目 | 符合文件要求 | 符合文件要求 | 符合文件要求 | 符合文件要求 | 85.00%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本项目的中标服务费为人民币玖仟叁佰元整。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
评标委员会将综合得分排名最高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本项目只推荐1名候选人);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若上述因素均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投票推荐中标候选人。
综合评分法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结果 | 商务得分 | 技术得分 | 报价得分 | 综合得分 | 综合排名 | 投标报价(%) | 备注 |
50% | 40% | 10% | 100% |
1 | 佛山市天晟农产品有限公司 | 通过 | 44.00 | 36.80 | 10.00 | 90.80 | 1 | 85.00 | |
2 | 广东南脉食品有限公司 | 通过 | 46.00 | 26.60 | 8.88 | 81.48 | 3 | 90.00 | |
3 | 望家欢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46.00 | 24.60 | 9.40 | 80.00 | 4 | 85.00 | |
4 | 广东耀琳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通过 | 50.00 | 25.00 | 9.98 | 84.98 | 2 | 85.18 | |
5 | 广东新润食品有限公司 | 不通过 | 因食品经营许可证过期,不通过资格性检查。 | |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釆购人信息名 称: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仙湖管理处公共服务中心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联系方式:0757-85443013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佛山建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27楼联系方式:0757-8228216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工电 话:0757-82282160
中标单位-投标文件(公示).pdf
采购文件-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项目-挂网稿.pdf
佛山建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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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本提示内容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招标文件为准)
1. 如无另行说明,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30 分钟内。
2. 本项目邀请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请适当提前到达。
3. 投标文件应按顺序编制页码。
4. 请仔细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已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签名、签署日期。
5. 请正确填写《开标一览表》、《分项价格表》(如有)。
6. 如投标产品属于许可证管理范围内的,须提交相应的许可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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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 4
第二章 采购项目内容................................................................................................................................................ 7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24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48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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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
- 5 -
投标邀请函
佛山建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仙湖管理处公共服务中心的委托,对食堂食材供
应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DZCG202144
二、采购项目名称: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620000.00
四、采购数量:1 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丹灶镇仙湖管理处公共服务中心的食堂食材供应服务。
六、供应商资格: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个体工商户,能独立承担民事责
任。
3. 投标人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4.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
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在投
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登记及采购文件的领取方式:经办人如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
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的,须提
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核
对后退回。
投标人必须按照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登记并购买采购文件。
注意事项:
(1)在疫情防控期间,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本项目取消供应商现场参加开标会
- 6 -
议环节,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自行离开。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的人员均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
罩者一律不得进入。供应商未佩戴口罩的,采购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2)在疫情防控期间,提倡非本地的供应商委托本地分支机构、办事处的人员或本地的其他人员
为授权委托人,纸质投标文件通过邮寄的方式寄给授权委托人。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1 年 7 月 9 日起至 2021 年 7 月 15 日期间(上午 08:30 至 12:
00,下午 14:00 至 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到佛山建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详
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 121 号东建大厦 27 楼)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每包售价 300 元(人
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1 年 7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详细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丹灶镇金沙城区金
兴路 8 号)
十、开标时间:2021 年 7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
十一、开标地点:(详细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丹灶镇金沙城区金兴路 8
号)
十二、本公告期限(5 个工作日)自 2021 年 7 月 9 日起至 2021 年 7 月 15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1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陈工 联系电话:0757-82282160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757-85443013
2 采购代理机构 :佛山建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 121 号东建大厦 27 楼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757-82282160
传真:0757-82132609 邮编:528000
3 采购人: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仙湖管理处公共服务中心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757-85443013
传真:0757-85443013 邮编:52800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
发布人:佛山建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1 年 07 月 0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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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采购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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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个体工商户,能独立承担民事责
任。
3. 投标人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4.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
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在
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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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需求
(一)采购服务项目概况
项目内容 服务期 采购预算 中标人数 备注
食堂食材供应
服务
自签订合同之日
起 1 年内
62 万元 1名
本项目计划供货金额为
人民币 62 万元,结算时当实
际供货金额达到62万元或服
务期到期后停止供货,合同
终止。投标人需在投标时必
须在《项目服务要求响应表》
作出响应承诺。
(二)投标报价
2.1 有效报价范围:投标人须以有效投标折率形式对本项目进行投标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折率的有效报
价范围:0%≤投标折率≤100%。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折率须在有效的报价范围内,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折率必须为固定的报价(如 75%),不得存在区间值(如 75~80%)】,统一对本项目报一个投
标折率,不接受有选择性报价,且所报的投标折率应当适用于每种食材。
2.2 禁止报价低于成本价。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
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
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3.1 服务内容:
3.1.1 供货服务对象:丹灶镇仙湖管理处公共服务中心的食堂食材供应服务。
3.1.2 每日就餐人数:午餐和晚餐:约 90 人。(就餐人数仅供参考之用,实际供货数量以采购人每次
提供的订单为准)。
3.1.3 一般情况下每天配送食材 1 次,中标人须在接到采购人订单之日的第二天将食材配送至采
购人指定地点。如果采购人临时增加订购的货物种类、规格、数量等,中标人须在接到通知后的
90 分钟内将货物送达,待采购人验收、核对后,供货才算完成。供货时间要求具体如下:每天
上午 8:45 前送达厨房。
3.2 服务要求:
3.2.3 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或分包给他人,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
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3.2.4 中标人在合同履行期间保证对采购人的货物供应,中标人不得拒绝采购人分配的任务。中标人在
服务期内没能达到投标文件承诺的服务要求的,或中标人未按要求履行合同义务时,或中标人的
资质在服务期内发生变化不再符合要求的,或中标人违法经营被行政主管部门处以停业整顿或取
缔、或因经营不善造成不能正常供货的,采购人没收中标人全部履约金,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
- 10 -
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3.2.5 中标人提供的粮油、新鲜肉类、冰鲜肉类、水产类、蔬果类、干货副食、面制品、调味品服务、
烘焙类、点心类、粉类等食材,必须达到采购人的标准要求。
3.2.6 中标人应配合采购人及时更新所提供的符合卫监部门的有效证明材料。如有效的营业执照、产品
合格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等。
3.2.7 中标人应当制定因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以及因交通、天气、防疫等原因不能按时送达
配餐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确保采购人及时得到食品供应。
3.2.8 中标人须严格按照采购人的指令配送商品数量,不得随意增减数量,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
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事先书面申请,并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改变。
3.2.9 中标人需提前 1 日制订配货清单交由采购人确认。除客观不可抗力外,中标人不得更改送货内容。
如确需变更供货内容的,中标人应在得知情况的同时告知采购人并征得采购人的同意,经发现中标
人有私自更改供货内容时以违约论处,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2.10 如采购人须进行紧急采购的事项,中标人需按时间要求进行购置。
3.2.11 中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在保质期出现损坏的,中标人应承诺提供替换服务,因替换货物产生的费
用由中标人负责。
3.2.12 中标人指定的送货专员必须穿着便于辨认的工衣和配戴胸卡,送货专员活动必须严格遵守采购
人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做出有损采购人形象和利益的事情。
3.2.13 确实为中标人提供的食品引发的安全问题,中标人除需负担全数医药费外,采购人终止合同,
并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同时承担相应的民事及刑事法律责任,且放弃先诉抗辩权。
★3.2.14 投标人须承诺所有的食材为非转基因产品。(投标时必须在《项目服务要求响应表》作出响
应承诺,否则为无效投标)
- 11 -
(四)食材需求一览表
采购项目清单
序号 品目
1
大米
食用油
2
新鲜肉类( 猪牛羊、生禽、水 产等新鲜产品)
冰鲜肉类(猪牛羊、生禽、水产等冰鲜产品)
新鲜蔬菜及副食品类项目(如蛋类、豆制品及其它辅料)
3 调味品、日杂、水果等
4 面包、米粉、面等米面制品
(五)货物的标准及要求(以下相关标准如有国家最新标准,则按国家最新规定执行。)
5.1 大米质量标准
序号 内容 质量标准
1 加工精度 符合一等大米要求
2 不完善粒% ≤3.5
3
最大限度
总量% ≤0.40
4 糠粉% ≤0.20
5 矿物质% ≤0.02
6 带壳稞粒 粒/1kg ≤5
7 稻谷粒 粒/1kg ≤6
8 碎米总量% ≤17.0
9 小碎米% ≤2.0
10 黄粒米% ≤2.0
11 水份% ≤14.0
12 六六六(以成品粮计)mg/kg ≤0.05
13 滴滴滴(以成品粮计)mg/kg ≤0.05
14 黄曲霉毒素 B1 μg/kg ≤10
15 汞(以 Hg 计) mg/kg ≤0.02
16 色泽 气味 口味 正常
17 标签检验 符合 GB 2715-2016 标准
5.2 大米的质量要求:
项目 要求
基本要求 有“SC”标志,包装要印有注册商标,品名、生产厂家名称、厂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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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家电话号码、出厂日期、产品成份、保质期限, 供货时的剩余保
质期不少于三分之二,质量等级、产品标准号、产品合格证,质量 符
合大米国家标准(GB/T 1354-2018)与国家粮食卫生标准(GB
2715-2016)。
外观
具有固有色泽和香味,无污染、无虫害、无油脂酸败,色泽、气味、
口味正常,不含添加剂,无异 味或霉味(霉变),无虫蛀结块挂丝
或杂质异等,符合国家粮食卫生标准。
大米包装规格 50KG/包、30KG/包、15KG/包
5.3 食用油的质量要求
项目 要求
基本要求
外包装完好,有“SC”标志、标明品名、厂名、重量、生产日期、保
质期、或保存期、执行标准、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之二,具有产品
合格证。具有正常植物油的色泽、透明度、气味和滋味,无焦臭、酸
败及其他异味。不得混油其他食用油或非食用油;
检定反应 加热试验(280 摄氏度)油色不得变深,无析出物;
油类执行标准,按国家有关
规定执行
色拉油:GB/T 1535-2003 一级大豆色拉油;
花生油:GB/T 1534-2003 ;
大豆油:GB/T 1535-2003 ;
葵花籽油:GB/T 10464-2003;
棉籽油:GB/T 1537-2003 ;
油茶籽油:GB/T 11765-2003 ;
玉米油:GB/T 19111-2003 ;
米糠油:GB/T 19112-2003;
5.4肉类品质要求:
5.4.1.所供肉类必须符合国家、省、市和区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肉类供货时需提供当
批次有效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原件备查。
5.4.2.所有肉类各项质量技术指标必须完全符合国家有关的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每批
鲜猪肉、猪骨可以是佛山市及周边城市政府指定的肉联厂发出的放心肉并提供放心肉证,并注明
保鲜期。
5.4.3.所有肉类指标要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冻食品类产品,投标人必须清晰地列出产品品牌、型
号、包装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量、含冰量等相关参数,且包装箱上必须贴有 SC 标志。
5.4.4.中标人必须在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 1 小时(50 公里)范围内设有固定的储存库,其储存量应能
满足采购人的三天需求。
5.4.5.肉类生产企业的资质证明(首次供应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
- 13 -
《动物防疫合格证》、《食品流通许可证》。
5.4.6.每次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随车同行):《产品合格证》、《卫生
检疫报告》、《贮存地的出入库检疫证明》(水产品适用)。
5.4.7.对肉类的品质要求,必须符合下列规格要求:
项目 要求
色泽 肌肉有光泽,红色均匀,脂肪乳白色 肌肉有光泽,红色或稍暗,脂肪白色。
组织状态 纤维清晰,有坚韧性,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 肉质紧密,有坚韧性。
粘度 外表湿润,不粘手 外表湿润,切面有渗出液,不粘手
气味
具有鲜猪肉固有的气味,无异味,煮沸后肉汤 澄清透明,脂肪团聚于表面 澄清透明
或稍有浑浊,脂肪团聚于表面。
重量 供货肉重量须达到采购人的供货需求重量。
5.5 蔬菜类验收标准
5.5.1.蔬菜新鲜度的标准
项目 标准
水量 充足、但无过份萎蔫、皱皮。
色泽 正常、无变色、光泽、学亮鲜艳。
硬度 叶菜挺立、爪菜饱满、结实、无空心、根菜略硬。
机械伤 相同新鲜条件下无外力造成伤害:挤伤、压伤、碰伤切口、裂伤等。
病虫害 无虫害、虫嗑、无残虫卵。
形状 枝叶丰满、大小适中、曲线谐调。
成熟度 适中、无未熟过识、腐烂。
污染 无污染、残留农药、运输造成的污染。
有包装的菜 应完整、干净。
重量 供菜重量须达到采购人的供货需求重量。
5.5.2.蔬菜必须是新鲜的无公害蔬菜,蔬菜要切掉菜头部份,且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具体为:
项目 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叶菜类
大白菜、小白菜、菠菜、空心菜、芹菜、荠菜等绿叶菜类。
属同一品种规格,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土、
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抽苔(菜心除外),无畸
形、异味,结球叶菜要结球适度,花椰菜应新鲜洁白,不带叶麸,无畸形花。
茄果类
番茄、茄子等。属同一品种规格,果实整洁,成熟度适中,番茄花蒂不明显,无
裂果及空洞现象,茄果不能有裂蒂及果皮变硬现象,无腐烂、无畸形、异味、无
明显机械伤。
瓜果类 黄瓜、冬瓜、丝瓜、苦瓜、南瓜、毛节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形状、色泽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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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条均匀,无疤点,无断裂、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
根菜类
萝卜、大头菜、沙葛等。属同一品种规格,皮细光滑,大小均匀,肉质脆嫩致密
新鲜,无腐烂、畸形、裂痕、糠心、异味,不带泥沙,不带茎叶和须根。
薯芋类
马铃薯。属同一品种规格,色泽一致,不带泥沙,不带须根、茎叶、不干瘪,无
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病虫害斑,马铃薯无发芽,皮不变绿。
豆类
扁豆、豌豆、豆角等。形态完整,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豆荚类新
鲜、幼嫩、均匀,豆仁类籽粒饱满,较均匀,无发芽,不带泥土杂质。
芽苗类 绿豆芽、黄豆芽等。芽苗幼嫩,不带豆壳杂质,新鲜,不浸水,无腐烂、异味。
5.6 水产类的品质要求:
5.6.1.鲜鱼鳞片完整,有光泽无脱落,鳃口紧闭,眼球光亮透明,鱼鳃鲜红,鳍尾完整,确保皮肤天然
色泽明显。
5.6.2.鱼体饱满结实、新鲜,无腐烂异味,肉质紧密有弹性,无离骨脱刺现象。
5.6.3.鲜鱼类来源可靠放心,无毒、无害、无污染。
5.6.4.鲜活类要求游动活泼,鱼体健康,体态匀称,体色鲜明,体表光滑,眼睛亮丽,鳞片鳍条完好。
5.7 水果的品质要求:
5.7.1 果实整洁,成熟度适中,无裂果及空洞现象,表皮呈鲜艳,平滑无污斑,肉质脆嫩多汁,无青皮、
果身结实、无裂口、异味、无明显机械伤、腐烂等现象。
5.7.2 形状、色泽一致,整齐均匀,无疤点,果实圆整、光洁,且产品须有无农药残留检测报告。
5.8 包点、米制品的品质要求:
5.8.1 烘烤面包的质量标准:依据标准:GB/T 20981-2007
序号 感官指标 标准
1 形态
完整,无缺损、龟裂、凹坑,形状应与品种造型相符,表面光洁,无白粉
和斑点。
2 色泽 表面呈金黄色或淡棕色,均匀一致,无烤焦、发白现象。
3 气味 应具有烘烤和发酵后的面包香味并具有经调配的仿香风味,无异味
4 口感 松软适口,不粘,不牙碜,无异味,无未溶化的糖、盐粗粒。
5 组织
细腻,有弹性,切面气孔大小均匀,纹理均匀清晰,呈海绵状,无明显大
孔洞和局部过硬;切片后不断裂,并无明显掉渣。
5.8.2.蒸包类的质量标准:蒸包应按照《速冻面米制品》(GB 19295-2011)中包子速冻预包装食品的标
准执行。包装上必须清晰地列出产品品牌、型号、包装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量、保存温度、
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相关参数,且包装箱上必须贴有 SC 标志。
序号 感官指标 标准 检验方法
1 组织形态
完整,无缺损,形状应与品种造型相符,表
面光洁,无白粉和斑点。
根据 GB/T 5009.56-2003 及最
新规定的感官检验方法检查并
按包装上标明的使用方法进行2 色泽 均有该品种应有的色泽
- 15 -
加热或熟制,分别尝和嗅闻,
检查其滋味和气味。
3
滋味、
气味
应具有该品种面包香味和气味,无异味。
4 杂质 外部及内部均无肉眼可见的杂质
5.8.3. 米制产品(面类、粉类)质量标准及常规检验:
序号 指标 标准
1 外观
片形大致均匀,平直,松散,无结疤,无并条,无酥脆及霉变现象的米粉为
上品;否则为劣质品
2 色泽 色泽光洁、有透明感、无斑点的米粉为上品;否则为劣质品
3 嗅昧 无霉味、无酸味及异味的米粉为上品;否则为变质米粉
4 烹调性
煮熟后有韧性,不粘条,不糊汤,无严重断条、无杂质的米粉为上品;否则
为劣质品
5 包装
产品的包装可根据销售的要求,采用食品塑料袋密封或其他包装形式,也可
以散装。包装的米粉、河粉应标明厂名、品名、重(质)量、生产日期、检验
员代号及出厂合格证等
(六)供货要求及验收
6.1 食品供货要求
6.1.1.采购人提前一天以邮件、传真或电话等方式向中标人下订单,订单内容包括肉菜食品的名称、规
格、数量等。中标人在送达货物后,要出具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共同签字的《送货清单》,双
方留档。
6.1.2 中标人须委派固定的运送人员负责运送工作,中标人须将其劳动合同、近三个月在中标人单位购
买的社保证明及其健康证交采购人备案,运送人员同时须出示《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原件交采
购人。如须更换运送人员,须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换,否则作考核扣分处理。
序号 运送人员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健康证号 备注
1
2
……
6.1.3 退(补)货流程: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货物由采购人的验收人员提出清退,如双方对质量或重量
有争议的可送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检测,同时留样备检,对数量不足或部分退货的,责成中标人
以不影响货物供应为前提尽快补送。经检测质量确有问题的,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并由中标
人承担因退、换货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在退货过程中,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食品,应按国家有
关规定处理或进行协议销毁,不退货给中标人。)
★6.1.4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送货,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终止合
同,不退还履约保证金。(投标时必须在《项目服务要求响应表》作出响应承诺,否则为无效
- 16 -
投标)
退货记录表
供应商
名称
产品
名称
进货
日期
进货
数量
生产商
名称
验收
部门
验收
时间
退货
数量
退货原因
退货申请人
采购人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供应商签名
6.1.5 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的内
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6.1.6 冷藏、冷冻食品必须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并在整个运输过程中保持
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特别对于长途运输的食品,保证食品在运输处于合适的温度范围。整个
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洁,保持性能稳定,符合规定温度要求,使运输食品处
于恒定的环境中。
6.1.7 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
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
6.1.8 中标人保证所提供的蔬菜类、鲜肉类、生禽、鲜水产的多样性和季节性,以保证新鲜感。
6.2.食品验收:
6.2.1.中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和营养要求、无毒、无害、具有良好的感官性状以及满足
采购人的要求,每次送交的所有货物都要注明来源;否则,采购人有权要求退换货,中标人必须
在 60 分钟内予以退换补货,退换货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在每一次送货时,要
将肉菜等的卫生检验报告一并交到采购人指定的负责人手中。
6.2.2.食品应干净清洁,并符合企业相关验收标准:食品无损伤、腐烂现象,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
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与包装上标示的一致。
6.2.3.食品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完整,冷冻食品没有曾经解冻的痕迹和软化现象,包装呈干爽状态。对
食品检查如下:投标人供应的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如无标准,按行业规
范。采购生产、经营证明文件齐备,明确食品来源,并具有检验合格证明。严禁采购有害、有毒、
腐烂变质、败酸、霉变生虫、污垢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禁止采购超过保
- 17 -
质期限的食品。
6.2.4.货品的等级、质量须符合国家质检部门及卫生部门的相关规定,并提供该批(次)货物的有效的
卫生质量合格证或检验结果评价报告书等证明材料。若采购人发现中标所供货物不符合卫生规定
的,采购人有权拒收。
6.2.5.采购人发现货物出现损坏(包括表面损坏),或出现水渍、串味、受潮等导致货物性质改变的,
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商品,并承担相应费用及损失。
6.2.6.中标人须委派一名专职人员负责送货,负责货物的运输、过秤,并协助采购人验收货品,货品
的品种和重量以采购人验收的结果为准。
(七)供货价格执行标准
7.1 肉类、瓜菜、肉禽、水产、果蔬和干货类等物品零售价统一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公布的《佛山
市五区农副产品市场零售价格表》(fsdr.foshan.gov.cn/gzcx/nfcpjgcx/gqlfcpjg/)中佛山五区
平均价格作为定价的基准。价格每个星期为一个周期,按佛山市公布的每周平均零售价作为本周的
结算依据。
7.2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佛山市五区农副产品市场零售价格表》上没有的食材,每周由采购单位到佛
山市内农贸市场、大型连锁超市等若干点对各种相应商品进行询价,并得出各种相应商品的市场平
均单价,作为本周的结算依据。
7.3(汇总各类供应品)每日的结算金额=(各类供应品)每周平均零售价×(各类供应品)每日实际
供货量×中标折率。
每月的结算金额=(汇总各类供应品)每日的结算金额合计
【以8月13日供应土豆为例,《农副产品价格信息》公布8月7日-8月13日土豆的周平均零售价是3.0
元/500克,8月13日供货量是5000克,中标折扣率是71%,则:
8月13日土豆的结算金额=周平均零售价×实际供货量×中标折率
=3.0元/500克×5000克×71%
=21.30元】
7.4 中标人必须负责货物的运输、搬运等工作,中间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7.5 根据《佛山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助
推消费扶贫工作的通知》(佛扶办[2019]28 号)的规定,确定并预留本单位食堂采购农副产品总额
的不低于 20%的比例定向采购贫困地区的农副产品。具体采购贫困地区的农副产品的内容由采购人
根据上级相关要求安排中标供应商进行采购实施,并协助采购人进行定期统计,对贫困地区的农副
产品的价格按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http://cg.fupin832.com)和相关政策文件的要求
确定。中标供应商应配合采购单位定向向贫困地区采购。
(八)服务期及交货地点
8.1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1年内。
8.2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 18 -
(九)采购票证要求
9.1 提供加盖中标人公章的货物清单(送货单)。
9.2 中标人根据自身属性,按照附件《南海区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工作指南》中的采购地点
类型以及当地食品监督部门的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凭证等。
附件
南海区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工作指南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和《佛山市南海区食品小作
坊集中管理规定》要求,应督促餐饮服务单位按照以下要求进行食品及原料采购索证索票:
采购地点
采购品种和
方式
索证要求 购物凭证要求
生产加工单位
或生产基地
直接采购
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
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
(或签字)的每笔购物
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从流通经营单
位(商场、超市
、批发零售市场
等)
批量或长期采
购
应当查验、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
通许可证等复印件。
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
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
证或每笔送货单。
流通经营单位(
商场、超市、批
发零售市场
少量或临时采
购
应当确认其是否有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
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
(或签字)的每笔购物
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农贸市场 采购 -------------
应当索取并留存市场
管理部门或经营户出
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
)的购物凭证。
个体工商户采购 采购
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
业执照或复印件。
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
字)的购物凭证和每笔
供应清单。
食品流通经营单
位(商场、超市、
批发零售市场等)
采购畜禽肉
类(含
冻肉)
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如为冻肉的
则应每批次索取产品检疫检验证明。
-------------
- 19 -
和农贸市场
屠宰企业
直接采购 畜
禽肉类
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
、 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复
印件。
-------------
食品小作坊集中
加工中心
熟食品
索证索票要求:
1、生产许可证或备案通知书复印件(有供货方公
章)(见上图);
2、营业执照复印件(有供货方公章)。
产品合格证明文件要求:
1、加工中心每周自检报告;
2、每季度监管部门监督抽检报告。
索 票 要 求 :
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
销售票据原件(见上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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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流通经营单
位(批发零售市场
等)和农贸市场熟
食档口
熟食品 索证要求:
1、熟食生产许可证或备案通知书复印件(有供货
方公章)(见上图);
2、流通经营单位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有供货
方公章)(见上图);
3、营业执照复印件(有供货方公章)。
产品合格证明文件要求:
1、加工中心每周自检报告;
2、每季度监管部门监督抽检报告。
索票要求:
1、食品小作坊集中工
销售票据(见上图);
2、市场熟食销售凭证
原件。
中央厨房
熟食品或半
成品
索证要求:
1、中央厨房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有供货方公
章);
2、加工配送品种明细备案表(有供货方公章);
3、配送单位清单备案表(目前只允许配送连锁店
或加盟店)(有供货方公章):
4、营业执照复印件(有供货方公章)。
产品合格证明文件要求:
1、每日自检报告;
2、每年度不少于一次的监管部门监督抽检报告。
索票要求:
每日配送品种清单。
------------
实行统一
配送经营
方式
由餐饮服务企业总部统一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
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
格证明文件。
各门店应当建立并留
存日常采购记录。
------------
采购乳制品的
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
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
- 21 -
------------
批量采购
进口食品、
食品添加剂
的
应当索取口岸进口食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与所
购食品、食品添加剂相同批次的食品检验合格证
明的复印件。
-------------
------------
采购集中消
毒企业供应
的餐饮具的
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业盖章(或签
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的批次出厂检验报
告(或复印件)。
-------------
备注:
1、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
2、长期定点采购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与中标人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的采购供应合同;
3、不允许未取得中央厨房许可审批的餐饮单位配送熟食或半成品到属下连锁或加盟餐饮单位;
4、所有索证索票资料保存期限为两年;
5、所有复印件加盖的公章必须为红章,不能再复印。
(十)付款方式
10.1按月结算,一般每月30号前结算上月货款。因采购人使用政府财政资金,需按照政府财政规定走流
程,具体结算时间以实际为准。
10.2(汇总各类供应品)每日的结算金额=(各类供应品)每周平均零售价×(各类供应品)每日实际
供货量×中标折率。
每月的结算金额=(汇总各类供应品)每日的结算金额合计。
10.3 中标人凭以下文件与采购人结算货款:
10.3.1 合同和中标通知书(首次结算提供);
10.3.2 验收报告书(加盖采购人公章)及进货凭证复印件(加盖中标人公章);
10.3.3 中标人开具属地管理的有效的发票,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十一)履约保证金
11.1 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采购人因中标人不能完全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11.2 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
(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5%),并签订采购合同。
11.3 合同期内,如中标人无违约行为或没有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的,采购人在服务期满之日起 30 个工
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
11.4 如在合同执行期间因中标人违约导致履约保证金部分扣除,中标人需在五个工作日内补足。
(十二)考核标准
12.1 采购人对中标人实行月度考核,采购人每天对中标人的工作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并按照服务内
- 22 -
容及相关标准检查评分,月末统计确认考核得分。合同实施过程中,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时约谈中
标单位项目负责人。
12.2 采购人将根据考核期间的货物供应量和货物质量结合考核得分情况支付货款项:
1、考核满分为 100 分,得分=100-扣罚分值,每扣 1 分扣减 100 元,当月累计扣 20 分或以上,采
购人暂停支付当月供货款项,待整改合格后再支付没扣罚的部分供货款项。
2、如当月的供货款不足以扣减扣罚款,不足部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3、如中标人连续两次考核得分低于 80 分(不含 80 分),采购人除扣罚分值外,有权没收中标人
履约保证金,并有权取消其服务资格,报主管部门批准后重新进行招标。
12.3 中标人服务期间必须无条件配合采购人的监督检查,不得无故拒绝签名确认服务质量问题。
12.4 月度考核制度标准:
序
号
考核标准 分值 考核细则 扣分 扣分原因 备注
供
货
价
格
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
局公布的《农副产品价格
信息》作为定价的基准。
不在其内的产品供货价
格不得高于市场平均价。
15
每次实际供货单价超过上一周的市
场平均单价 10%(含)以内扣 5分,
10%(不含)至 20%(不含)扣 10
分,20%(含)以上扣 15 分。
服
务
质
量
准时供货,按照采购人指
定地点卸货,落实食品溯
源管理制度。明确送货人
员身份及健康情况,规范
送货人员行为,亮证送
货。严把检验关,及时整
改。
25
每次供货延时30~60分钟的扣3分;
延时 60 分钟及以上的扣 6分。
送货人员身份不明或随意更换送货
人员,每次扣 5分。
中标人对货物检查把关不严,造成金
属、绳索、利器等危险品混入货物影
响安全的。每次扣 10 分。
对采购人提出的整改意见不予理会
的每次扣 5分。
供
货
质
量
严格按照采购合同规定
的供货标准和要求配送
食材,严格把关食材质量
安全。
60
未按要求随货提供相关票证每次扣5
分。提供虚假票证每次扣 15 分。
供货数量仅为采购数量的 80%-95%
(不含本数),每次扣 5分;低于
80%(含本数),每次扣 10分。
货物质量验收不合格或货物品种、品
牌、规格、质量与合同约定不同,每
次扣 5~10分,并无条件退换货物。
同一品种货物连续两次验收发现不
合格或把采购人验收不合格的退货
货物重新配送给采购人,每次扣 15
分。
- 23 -
货物的包装、运输、装卸等环节不符
合食品安全要求,每次扣 10 分。
提供假冒伪劣、过期产品的每次扣
20 分,无条件退、换货外,还需支
付采购人该产品金额的 10 倍违约
金。
如因食材质量问题造成采购人集体
食物卫生安全事故【5人(含)或以
上属于集体食物卫生安全事故】,扣
60 分,取消中标人服务资格。
中标人须负一
切责任。
合计扣分:
合计得分:
考核单位: 供应商经手人: 年 月 日
- 24 -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 25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说明:该资料表的条款项号是与《投标人须知》条款项号对应的条款,是对《投标人须知》补充、
修改和完善,如果有矛盾的话,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须知条款号 项 目 内容
2.1 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仙湖管理处公共服务中心
采购人联系人:梁先生
采购人电话:0757-85443013
3.1 本次招标属于 服务招标
5.2 中标服务费
1).中标方应按本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和规定的金额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前
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
2). 本项目的中标服务费为人民币玖仟叁佰元整,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
电汇或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
3).中标服务费请汇入以下账号:
户名:佛山建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佛山禅城中心支行
账号:44001668842050965476
15.1 投标保证金额 人民币 10000.00 元,大写:壹万元整
15.3
提交投标保证金
形式
投标保证金应用投标货币即人民币,并以投标人名义递交投标保证金的
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注:支票、汇票、本票必须以投标单位名义出
具)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15.4
提交投标保证金
时间
投标保证金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投标保证金原件请单独递交,不要求密
封于投标文件资料中,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
间相同,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其投标。(支票、汇票、本票开出日
期不早于开标前 5 天,保函的有效期从开出日起不少于 120 日历天。)
15.5
保证金收款单位
相关信息
1)支票、汇票、本票的收款单位名称:佛山建宇招标咨询有限
公司。
2)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佛山分行
3)账号:0000 0658 7577 52070
(备注:切勿将投标保证金通过转账形式转到上述账户)。
15.7
投标保证金的退
还
1)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尽速并不晚于按照本须知第 35 条
规定的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投标人,本招标文件中
另有规定的除外。
- 26 -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 36 条规定签订合同后原
额退还中标投标人。
17.1 投标有效期 开标后 90 天,中标人的投标有效期延续到合同终止日。
18.4 投标文件数量
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版光盘二张(电子文件要求分别储存在二个
光盘,投标文件电子版光盘每张均应为投标文件正本签字盖章后扫描的
PDF 格式电子文件)
20.4
递交投标文件时
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30 分钟内。
23.3
递交投标文件、
参加开标会议的
投标人代表要求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应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
权代表。
33
招标公告、中标
公告发布网址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站:
http://www.nanhai.gov.cn/fsnh/wzjyh/ggzyjyzx/jyxx/
丹灶镇人民政府网:
http://www.nanhai.gov.cn/fsnh/wzjyh/dz/gzxx/gccgzb/
提示 1 特别提醒
请供应商特别注意,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中标或者
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将被
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
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
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指本文投标人须知中的内容说明、补充和重要提示,作为本招标文件不可分割
的一部分。投标人应结合本文投标人须知条款号进行充分理解。
- 27 -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 适用范围和法律
1.1本采购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函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
1.2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广东省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
购其它相关法规。
2. 定义
2.1“采购人”:是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说明的单位,在招标阶段称为采购人,在签订和执行合同阶
段或被称为建设单位或业主或甲方或买方。为便于采购文件及附件直接转化为经济合同条款,在
采购文件中被称为建设单位或业主或甲方或买方的招标投标阶段均指采购人。
2.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依法取得招标资格、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专门机构,本
文特指佛山建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是本次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者,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采购文
件,对采购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
2.3“招标采购单位”:是指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2.4“日期、天数、时间”:除非本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
3.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3.1本次招标项目是满足本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项目内容所述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说明的招标。
3.2“货物”是指供应商制造或组织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货物等。采购文件中没有提及采购货物来源
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优先采购自主创新、节能、环保产品。
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政府采购文件规定的规格、
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3.3“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供应商须承担的运输、安装、
技术支持、培训以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
3.4投标人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接受和使用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的全部或任何一部分时,
或者在享有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权益时,免受第三方以侵犯其合法权益(例如侵犯其专利权、商标
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等等)而提出的任何求偿责任起诉。否则,投标人须承担采购人与此
相关的一切损失(包括且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经裁定由采购人承担的任何费用、导致采购
人需重新采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时间费用损失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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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中小企业:须符合财库[2011]181 号和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关于中型、小型、微型企
业的要求,且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
但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3.6不合格的投标人可认定为无效投标行为,对其提供的货物、工程和伴随服务,采购方拒绝为其承
担任何责任义务,且不予支付任何费用。
4. 合格的投标人、中标人
4.1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外,还应满足采购文件第一章“投标
邀请函”中所规定的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4.2投标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报名并购买了采购文件。
4.3“中标人”: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5. 投标费用
5.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
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任何此类费用。
5.2本次招标向中标人收取的中标服务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收费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说明。
二、采购文件
6. 采购文件的组成和语言
6.1采购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共包含以下内容:
(一)投标邀请函
(二)采购项目内容
(三)投标人须知
(四)合同条款及格式
(五)投标文件格式
6.2除上述内容外,采购人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采购
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6.3对采购文件中各类参数、条款为不可负偏离的重要参数要求,在投标响应中须完全实质性响应,
若其中一项出现劣性负偏离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6.4采购文件中重复描述的内容出现不一致时,均以文件中首次对该内容的描述为准。
- 29 -
6.5本文件的专业技术内容如涉及到有官方强制性要求或行业标准规范限制和禁止性内容时,应以官
方强制性要求或行业标准规范为准;否则,以本采购文件约定的技术要求为准。
6.6采购人约定对个别产品需要制造商出具技术服务或经销代理资格等证明书时,签证方必须是合法
的生产制造企业或其驻中国大陆合法注册的直辖专属机构。签证方须同时负有监督管理供货渠道,
确保产品质量和伴随的售后服务,履行相关连带责任和义务。
6.7如采购文件约定投标人投标产品合法来源证明资料,是类指制造商向投标人出具的授权销售证明
书或投标人获得的投标产品合法取得始终连续的证明文件等,以保证采购人所使用的产品为投标
人合法渠道所生产或获得。
6.8未有注明具体相关服务,均以行业通用标准为准。
6.9采购人在没有特别要求时,只允许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提供唯一最具代表性和竞争力的投标报价方
案,对提供含糊不清、不确定或可选的报价方案者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6.10 答疑会及踏勘现场
(1)对于有计划举行项目答疑会时,投标人的项目主要负责人等须按时出席,主办方将围绕采购文
件的内容现场澄清、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对个别内容确有必要作澄清修正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
构将按照极大地促进公平竞争的原则,集中统一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投标人,各投标人收悉后须及时予
以确认。(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投标人若需踏勘现场,请自行前往)
(2)投标人出席答疑会及踏勘现场的费用、过失责任及风险均自行承担。
(3)对未有计划举行项目答疑会时,投标人应及时主动向采购人了解项目详情。
6.11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
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
标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将为投标人带来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7. 采购文件的澄清
7.1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通知佛山建
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并把答疑问题发送至邮箱:jianyudaili@163.com,并电话通知采购代理机
构(联系电话:0757-82321118、82258808)。佛山建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将组织采购人对投标人所
要求澄清的内容对采购文件原有内容有变更、修改或补充的均以网上公告形式予以答复。该答复
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7.2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采购文件提出疑问或澄清要求的投标人,采购人将视为已充分阅读并正确理
解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且无异议。开标后,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显示其对采购文件中的描述有歧
意或采购文件的前后内容有不一致的地方,则评标委员会有权依据采购文件及项目需求进行合理
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7.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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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或在采购公告
发布网站以网上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15 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
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8. 采购文件的修改
8.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
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或在采购公告
发布网站以网上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15 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
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8.2修改后的内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将在采购公告发布网站以网上公告形式发布,并对潜在投
标人具有约束力。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潜在投标人应自行查看发布招标公告的发布网站,以获取
有关本采购项目的答疑或修改信息。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 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9.1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采
用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均应提交中文译本,
并在其后的投标和评标活动中,以中文译本为准。
9.2投标文件的计量单位:除采购文件及其附件资料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的所有计量单位均
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制,等同于国际单位制。
10. 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且需按顺序
装订成册,并编写目录及连续页码)。
(一)自查表
(二)资格性文件
(三)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
(四)项目服务要求响应表
(五)投标报价一览表
(六)项目实施组织方案
(七)拟派本项目的人员情况证明材料
(八)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九)其他文件说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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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投标保证金
(十一)公示承诺函
10.2 投标文件应采用书式胶装或订书机装订等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
活页装订。
10.3 投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符合诚实信用、客观真实的原则,对弄虚作假或违背诚信的违法行
为,应承担相应的后果及法律责任。
11. 投标文件格式
11.1 投标人应按采购文件附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函”等附件。
11.2 投标人不得将同一分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将导致其投标无效。
12. 投标货币和报价要求
12.1 除非采购文件另有规定或许可,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服务均应以人民币进行报价。
12.2 任何报价是以投标人可独立履行本次招标第二章采购项目需求合同项下的义务,通过合理预测
与准确核算后,可达到预期设计功能和常规使用效果,满足约定的验收要求和符合自身合法利
益的前提下所作出的综合性合理报价,对在投标文件和合同书中未有明确列述、投标方案设计
遗漏失误、市场剧变因素、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费用等均视为已完全考虑到并包括在投标总价
之内。
12.3 投标价格中不得包含采购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
缺漏采购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投标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投标。
12.4 对超出常规、具有特别意义的报价,或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或高于同业同期市场平均价时须作
出重点说明,详述其理由和依据。否则,其投标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投标。
12.5 在投标时间截止后至投标有效期截止前任何报价为固定不变价,此报价将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
之一,但并不是确定中标投标人的唯一依据。
12.6 同一标的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2.7 采购文件除非另有规定的,否则只允许投标人提交一个投标方案, 任何有选择性的投标方案其
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3. 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
13.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
部分。
13.2 投标人应符合采购文件第一章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标准,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
14. 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
14.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的合格性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
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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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 证明货物与采购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14.3 对照采购文件的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的货物已对采购人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
与采购文件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14.4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所提供的证明货物的合格性的文件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投标将认定为
无效投标。
14.5 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人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14.6 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采购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
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5. 投标保证金
15.1 投标人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数额,并作为其投标
的一部分。
15.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采购人在因投
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须知有关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5.3 投标保证金应用投标货币即人民币,并采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提交。
15.4 以上形式的保证金须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到帐。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投
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15.5 投标保证金请按以下账号提供: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6 凡没有按照本须知规定随附有效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应按本须知有关规定视为非响应性投标
予以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5.7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尽速并不晚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
投标人,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8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5.8.1 中标人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签订合同。
15.9 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5.9.1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响应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15.9.2 投标人不接受评标委员会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其投标报价的修正;
15.9.3 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投标人须知的规定签订合同;
15.9.4 投标人有不真实投标或有违法违规行为的。
16. 投标的截止期
16.1 超过截止时点后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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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投标有效期
17.1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天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有效
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实质性不响应采购文件而被宣布无效投标。
17.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人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其投标有效期。这种要
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供。投标人可拒绝采购人的这种要求。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
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的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
情况下,本须知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8. 投标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8.1 投标文件应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内容及采购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进行编写,并
逐页编排不间断的连续页码。
投标单位参加多个分包投标的,应按相应分包的要求独立编制投标文件、装订、密封和递交。
18.2 投标文件中所引用的顺序和编号应与采购文件的要求相一致。投标人在具体的投标内容中应逐
条进行回应,可以增加说明或描述性文字。投标文件对采购文件未提出异议的条款,均被视为
接受和同意。投标文件与采购文件的任何差异之处,均应按本采购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
的《商务条款响应表》《技术条款响应表》的格式在表中逐一说明。
18.3 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的数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份投标文件必须固定装订
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形式),并在投标文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
本和副本不符,则以正本为准。
18.4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签字盖章后的
正本的复印件。所有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和副本)均须在封面和骑缝加盖公章,所有的复印件
(包括正本中的投标资料)均应保证清晰可辨,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予以对其作出无效投标的
认定。
18.5 投标文件中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在旁边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后方为有效。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9. 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
19.1 投标人可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别用密封袋密封,亦可将所有的投标文件装在同一密
封袋中密封;无论如何密封,所有密封袋的封口处均须骑缝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按格式要求标
注密封袋封面,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文件密封袋封面格式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19.2 所有的密封包装外均应注明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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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清楚标明接收人:佛山建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投标文件内容名称(“投标文件”、“正本”、“副本”);
(3)“在 年 月 日 时 分(注:指开标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4)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便若其投标被宣布为“迟到”投标时,能原封退回。
(5)如果投标文件未能按上述要求进行密封包装和加写标记,则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
收受理。
20. 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地址
20.1 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地址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函的规定。
20.2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受理迟于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亦不受理未按规定的投
标地址送达的投标文件。
20.3 根据本须知“采购文件的修改”规定,采购人有权通过修改采购文件而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20.4 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截止时间前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20.5 投标人代表以密封包装当面递交,不接受邮递方式或第三方转交方式。
21. 迟到的投标文件
21.1 采购人将拒绝并原封退回本次招标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22.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2.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
采购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在投标截止时点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
22.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点前以书面形
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
22.3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
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的规定被没收。
22.4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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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和定标
23. 开标
23.1 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代表及被邀
请的有关代表均应依时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3.2 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获授权代表)必须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要求参加开标会议。
23.3 开标前,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采购人委托的机构检查
并见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任何密封性文件的包装,均以不会损害各投
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合格标准。对于构成直接、明显的侵权行为和事实时,侵权者将作为无
效投标处理。唱标将宣读投标人名称、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投标文
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和采购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
23.4 在开标时没有启封和读出的投标文件(包括按照本须知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递交的修改书),
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没有启封和读出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回给投标人。
23.5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记录表上记录唱标内容,并当场公示。如开标记录表上内容与投标文件
不一致时,投标人代表须当场提出。开标记录表由记录人、唱标人、投标人代表和有关人员共
同签字确认。
23.6 开标唱读内容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均以公开唱读为准。
23.7 开标过程应当有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
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23.8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
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
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23.9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4. 资格审查
24.1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本采购文件及相关法规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4.2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进入评标程序,本次招标失败,由采购人重新招标。
25.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及评审工作要求
25.1 评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成员由 5名评审专家组成,专家人数及专业构成按政府采购规定确定。
25.2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符合
性检查和商务评议、技术评议。
25.3 评标委员会将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要求推荐
评审结果。如发现评标委员会的工作明显偏离采购文件的要求,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采购人和
采购代理机构可会同监管部门有权解散评标委员会,重新组织招标或评标。
25.4 评审期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不得对采购文件中一些涉及竞争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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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重要内容进行现场临时修改调整,也不得单独与投标人进行联系接触。
25.5 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合格性和响应情况,仅依赖于投标人最基本的商业诚信和
所递交一切文件的真实表述,不额外主动寻求外部证据,不受与本项目无直接关联的外部信息、
传言而影响自身的专业判断。
25.6 如对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及相关补充文件的理解存有歧义时,评标委员会可对这些文件或向有
关方面进行查证了解质询,并通过集体讨论或表决达成一致处理意见。任何形式的决定,须以合
法公正和有利于项目的安全顺利实施为前提。
25.7 评标委员会只就投标文件中所载明的情况进行评审,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
标准进行评标,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
25.8 评分按四舍五入的原则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
25.9 评标委员会不向投标人退还投标文件。
26. 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
26.1 符合性审查:对照本项目的技术、商务、预算金额及文件制作要求,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全实
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没有出现重大偏离。
26.2 投标文件的澄清: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
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
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但不得允许投标人对投标报价、投标方案等涉及竞争性和实质性
内容做任何更改。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
作为投标文件不可分割的内容。
26.3 实质性响应:是指符合采购文件的关键性和重要要求、条款、条件、规定,且没有不利于项目
实施质量效果和服务保障的重大偏离或保留。实质性条款包括但不限于本文件涉及的“保修期、
完工期、付款方式、预算金额”及其它的强制响应条款。
26.4 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到采购文件规定的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力和投标
人义务的规定,而调整纠正这些偏离将直接影响到其它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26.5 轻微偏离: 是指投标文件能够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
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
结果。它包括负偏离(劣于)和正偏离(优于)。
26.6 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人是否按
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26.7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
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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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
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
效。
26.8 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重点对各投标文件的技术、商务方案进行细化评审和综合比较,对照
所公布的量化评分内容进行独立评分。
26.9 综合汇总:将各评委的评分进行汇总,综合总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以总分最高的的投标人推
荐为中标候选人(本项目只推荐 1 名候选人)。
27. 废标条件
27.1 本项目或独立分包出现下列条件之一则对应定作废标:
(1) 符合专业资格条件者或对公开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
(2)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控制范围且采购人不能接受;
(3) 采购过程出现影响公平竞争的违法、违规行为;
(4) 因重大变故,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通知本项目采购活动须即中止或取消。
28. 无效投标行为的认定
(1) 投标人未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2) 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
不能诚信履约的,且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3) 投标人的投标书或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
(4) 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5) 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6) 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的;
(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8) 投标文件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技术与商务的条款产生负偏离的;
(9) 符合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被视为无效投标的其它条款的;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1)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六、评审方法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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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评审方法
29.1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29.2 对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审,综合评审包括商务、技术二个部分,
具体评审因素见下表。评标工作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比照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审
分为符合性检查、综合评审二部分。通过评审,评出综合评审最优的投标人。
29.3 评标委员会只就投标文件中所载明的情况进行评审,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
标准进行评标,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
29.4 评分按四舍五入的原则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
30. 评审标准
综合评议指标表
技术部分评分表(40 分)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
(分)
评分细则
1 实施方案及应
急措施
6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货物组织、原材料加工制作、配送运
输、装卸、应急措施等方案进行评审:
1、实施方案具体、合理、可行性强,有完善的应急措施方案、
且方案合理可行,得6分;
2、实施方案具体且具有可行性,有应急措施方案、且方案基本
可行,得3分;
3、实施方案不够具体,应急措施方案不够详尽,得1分;
4、其他或不提供不得分。
2 售后服务 6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售后服务及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退换货承诺进
行评审:
1、售后服务及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退换货承诺有针对性,紧贴本
项目特点,完整可行,得6分;
2、售后服务及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退换货承诺有针对性,紧贴本
项目特点,较完整可行,得3分;
3、售后服务及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退换货承诺基本符合本项目特
点,完整可行,得1分;
4、其他或不提供不得分。
3
食品安全管理
的人员配备
6
根据各投标人拟派项目团队成员具备的职业技能情况进行评审:
1、项目负责人(仅限一人)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得1分;具有食
品安全管理体系內部审核员资格证书得1分;具有食品安全管理
员证书得1分;具有与项目相关的售后服务管理师得1分;本小项
最高得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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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团队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
的,每提供一人得0.5分,最高得1分;具有食品安全快检培训结
业证书或农产品食品检验员证书的,每提供一人得0.5分,最高
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本项最高得6分。
(须同时提供相关人员证书复印件及自2021年1月至5月任意一
个月在投标人购买社保的证明或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证明的复
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4 供应保障措施
11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保障措施方案(包括:种植基地面
积、养殖基地面积、新鲜猪肉配送等保障方案)进行评审:
优:保障措施方案具体、合理、可行性强的,得 11 分;
良:保障措施方案具体、较合理、可行性较强的,得 7 分;
可:保障措施方案一般、可行性一般的,得 3 分;
其他情况不得分。
5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来源、加工、包装、保存、运输各环节的
质量保证及食品安全措施进行评审:
1、各环节的质量保证及食品安全措施科学、合理、可行,得 5
分;
2、各环节的质量保证及食品安全措施较科学、较合理、较可行
的,得 3 分;
3、各环节的质量保证及食品安全措施科学、合理、可行性一般
的,得 1 分;
4、各环节的质量保证及食品安全措施粗略、缺漏、不符合项目
要求的或不提供,得 0 分。
5
保障承担风险
能力的投保情
况
6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已购买(投保期限须涵盖本项目服务期)
或作出的投保承诺(投保承诺期限须涵盖本项目服务期)的食品
安全责任险的情况进行评审:
1、已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且投保期限须涵盖本项目服务期的,
得 3 分;
2、作出的投保承诺,且投保承诺期限须涵盖本项目服务期的,
得 1 分。
注:须提供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食品安全责任险的投保承诺函等
复印件作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公众责任险作出的投保承诺(投保承诺
期限须涵盖本项目服务期的,得 3 分。
注:须提供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公众责任险的投保承诺函,否则
不得分。
商务部分评分表(50 分)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
(分)
评分细则
1 企业实力 14
投标人具有以下有效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
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系统认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证书、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认证
证书、供应链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每提供一项得 2 分,本项最高得 14 分。
【提供上述相关认证证书复印件】
- 40 -
2 企业荣誉 6
根据投标人具有企业荣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每提供一项得 2
分。
【注:须提供获得企业荣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证明材料
不提供不得分。】
3
投入本项目的
设备情况
6
根据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食品安全检测仪器情况进行评审:食
品重金属检测仪器、农药残留检测仪器、瘦肉精检测仪器、食
品添加剂检测仪器、油品油料检测仪器、真菌霉素检测仪器。
每提供一项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6 分。
(须同时提供检测设备购买合同、购买发票复印件及设备对应
以上哪项检测仪器的名单作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
4
投入本项目的
冷冻库情况
5
根据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冷冻库情况进行综合评审:
1、冷冻库设备齐全,功能完好的,库容积完全满足项目要求,
得 5 分;
2、冷冻库设备齐全,功能较完好的,库容积基本满足项目要求,
得 3 分;
3、冷冻库设备一般的,库容积基本满足项目要求,,得 1 分;
4、其他情况不得分。
【冷冻库为自有的:提供投标人名下的产权证明和测绘机构出
具的测绘证明(报告)复印件;
冷冻库为租赁的:提供以投标人名义签订的在有效合同期内的
租赁合同和测绘机构出具的测绘证明(报告)复印件,如产权
证明或租赁合同面积与测绘证明(报告)不一致的以测绘证明
(报告)为准】
5 配送保障能力
4
(1) 投标人提供专用配送车辆(不含冷链运输专用车)的:每
提供一台得 2 分,最高得 4 分。
1、自有的:车辆以投标人名义购买,须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车
辆行驶证、登记证的复印件及车辆正、侧面图片;租赁的:须
同时提供车辆租赁合同的复印件、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登
记证的复印件及车辆正、侧面图片。
2、以上车辆投入本项目配送使用的承诺函。
3、缺少一项或不提供均不得分。
5
(2) 投标人提供冷链(或配备有空调系统的)运输专用车的,
每提供一台得 1 分,最高得 5 分。
注:
1、自有的:车辆以投标人名义购买,须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车
辆行驶证、登记证的复印件及车辆正、侧面图片;租赁的:须
同时提供车辆租赁合同的复印件、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登
记证的复印件及车辆正、侧面图片。
2、以上车辆投入本项目配送使用的承诺函。
3、缺少一项或不提供均不得分。
6 同类项目业绩 10
提供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投标人
名义供货的同类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得 2 分,最高得 10 分。
(须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30.2 价格部分评分标准
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对符合要求的有效供应商,按照以下比例
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
- 41 -
序号 情形 价格扣除比例 计算公式
1
非联合体供应商
(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
品的价格扣除 6 %
评审价格=(总投标报价—小型和微
型企业产品的价格)+小型和微型企业
产品的价格×(1- 6 %)
注:①、中型企业不享受以上优惠。
②、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包括货物及其提供的服务与工程。
③、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
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经评委会审核,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后,以投标折率最低者定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
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折算递减。即:
评标基准价=投标折率最低者=满 10 分
其他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折率) ×10
30.3 评分汇总
(1)商务技术得分: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标准,对每个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的商务及技术部分
进行评审,并进行独立打分。
(2)评标得分:将各评委对每个供应商的商务技术独立打分结果的平均值再加磋商报价得分,即
为该供应商的最终评标得分。
计算公式:供应商的最终评标得分=各评委对每个供应商的商务技术独立打分结果之和/评委人数
+报价得分。
(3)供应商的名次顺序:各项得分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将综合评分由高到低顺
序排列。综合评分相同的,按磋商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评分相同,且磋商价和技术评分均相同的,
名次由评委会抽签决定。
31. 中标候选人确定标准
评标委员会将综合得分排名最高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本项目只推荐 1名候选人);总得分
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若上述
因素均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投票推荐中标候选人。
如采购人需对评审推荐结果作进一步核实时,将有权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且按照
采购文件的要求,依排名次序对中标候选人的主要技术和商务条款的响应程度作进一步的核实,确保
投标方案能够完全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无出现重大偏离,且方案合法、真实、可行。
- 42 -
32. 中标结果公告
33.1 评审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体发布中标结果公告。
33. 询问、质疑、投诉
34.1 询问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
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
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
《投标邀请函》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格式详见投标人须知附件一。
34.2 质疑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请按有关质疑的规定,
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
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
的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其证据来源必须合法。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
质疑者或举证不全查无实据被驳回次数在一年内达三次以上,将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供应商若有质疑的,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质疑期限: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应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届满之
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2)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损害其权益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3)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损害其权益的,应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
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4)接收质疑函的联系方式:
1)采购人: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仙湖管理处公共服务中心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
- 43 -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757-85443013
邮编:528000
2)采购代理机构 :佛山建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27楼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7-82282160
邮编:528000
(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
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质疑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包括但不限于权益受损害的情况说明及受损害的原因、证据内容等,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
承担责任。
格式详见投标人须知附件二。
34.3 投诉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
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34. 中标通知书
35.1 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5.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5. 供应商应承诺以下内容真实,并如若中标,同意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将下述应公示的内容
予以公开: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业绩、检验检测报告、履约验收报告及评价、社保证明、设备
发票、职称、各种证件(身份证除外)、货物的规格型号及配置参数等。
七、授予合同
36. 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36.1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按照《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内依据《民法典》、采购文件要求和中标人
投标文件承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6.2 采购文件、投标文件、招投标过程相关澄清材料及来往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作为合同
订立和裁定争议的依据。对这些文件个别条款要约的理解存在歧义、偏差、含糊、疏漏等情形
时,均以采购代理机构的理解确认为准。
36.3 政府采购合同应当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拟定,但合同标的、数量、金额、服务承诺、履约方
式等必须与采购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保持一致,背离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签订
的政府采购合同均不接受合同见证。在不违反原采购方案要求和各方认可的文件内容前提下,
- 44 -
合同当事人可对合同范本中个别非采购文件规定和投标文件承诺的合同条款共同协商完善补充
修订。
36.4 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
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
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
督管理机关备案。
36.5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
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
的百分之十。
36.6 合同生效后一切行为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履约期间有违约过错的一方,须承
担相应的责任。
- 45 -
投标人须知附件一:询问函格式
询问函
佛山建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我单位已报名并准备参与(项目名称)项目(项目采购编号: )的投标(或报价)活动,现
有以下几个内容(或条款)存在疑问(或无法理解),特提出询问。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事项一)
(1)____________________(问题或条款内容)
(2)____________________(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
(3)____________________(建议)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事项二)
……
随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
序号 证明材料名称 证明材料来源 证明对象
1
……
询问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年 月 日
- 46 -
投标人须知附件二:质疑函格式
质疑函格式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质疑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日期:
附件:
序号 证明材料名称 证明材料来源 证明对象
1
……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
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
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 47 -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7. 供应商应在提交的证明材料中对质疑点的内容作出相应的标识或以醒目的方式标明。
- 48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49 -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
政府采购
合 同 书
(服务类)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注:本合同条款仅供参考,甲乙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但不得对招
标、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 50 -
合同编号:
甲方(采购人):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仙湖管理处公共服务中心
乙方(中标人):
项目名称: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本项目之采购结果,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在
根据甲方实际工作需要的情况下,经双方协商并书面同意后,可以对该项目的实施方案做出适当调整。
除经甲方书面确认的特殊情况外,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招标项目。
(一)采购服务项目概况
项目内容 服务期 合同金额 备注
食堂食材供应
服务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1 年,
即 2021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62 万元
本项目计划供货金额为人民币 62 万
元,结算时当实际供货金额达到 62
万元或服务期到期后停止供货,合同
终止。
(二)中标折率
本项目合同的中标折率为 %(适用于每种食材)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待确认后完善)
(十)付款方式
10.1按月结算,一般每月30号前结算上月货款。因甲方使用政府财政资金,需按照政府财政规定走流程,
具体结算时间以实际为准。
10.2(汇总各类供应品)每日的结算金额=(各类供应品)每周平均零售价×(各类供应品)每日实际
供货量×中标折率。
每月的结算金额=(汇总各类供应品)每日的结算金额合计。
10.3 乙方凭以下文件与甲方结算货款:
10.3.1 合同和中标通知书(首次结算提供);
10.3.2 验收报告书(加盖甲方公章)及进货凭证复印件(加盖乙方公章);
10.3.3 乙方开具属地管理的有效的发票,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十一)履约保证金
- 51 -
11.1 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完全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11.2 乙方须在《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金
额为合同总价的 5%),并签订采购合同。
11.3 合同期内,如乙方无违约行为或没有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在服务期满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
无息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
11.4 如在合同执行期间因乙方违约导致履约保证金部分扣除,乙方需在五个工作日内补足。
(十二)考核标准
12.1 甲方对乙方实行月度考核,甲方每天对乙方的工作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并按照服务内容及相关
标准检查评分,月末统计确认考核得分。合同实施过程中,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时约谈中标单位项目
负责人。
12.2 甲方将根据考核期间的货物供应量和货物质量结合考核得分情况支付货款项:
1、考核满分为 100 分,得分=100-扣罚分值,每扣 1 分扣减 100 元,当月累计扣 20 分或以上,甲
方暂停支付当月供货款项,待整改合格后再支付没扣罚的部分供货款项。
2、如当月的供货款不足以扣减扣罚款,不足部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3、如乙方连续两次考核得分低于 80 分(不含 80 分),甲方除扣罚分值外,有权没收乙方履约保
证金,并有权取消其服务资格,报主管部门批准后重新进行招标。
12.3 乙方服务期间必须无条件配合甲方的监督检查,不得无故拒绝签名确认服务质量问题。
12.4 月度考核制度标准:
- 52 -
序
号
考核标准 分值 考核细则 扣分 扣分原因 备注
供
货
价
格
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
局公布的《农副产品价格
信息》作为定价的基准。
不在其内的产品供货价
格不得高于市场平均价。
15
每次实际供货单价超过上一周的市
场平均单价 10%(含)以内扣 5分,
10%(不含)至 20%(不含)扣 10
分,20%(含)以上扣 15 分。
服
务
质
量
准时供货,按照甲方指定
地点卸货,落实食品溯源
管理制度。明确送货人员
身份及健康情况,规范送
货人员行为,亮证送货。
严把检验关,及时整改。
25
每次供货延时30~60分钟的扣3分;
延时 60 分钟及以上的扣 6分。
送货人员身份不明或随意更换送货
人员,每次扣 5分。
乙方对货物检查把关不严,造成金
属、绳索、利器等危险品混入货物影
响安全的。每次扣 10 分。
对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见不予理会的
每次扣 5分。
供
货
质
量
严格按照采购合同规定
的供货标准和要求配送
食材,严格把关食材质量
安全。
60
未按要求随货提供相关票证每次扣5
分。提供虚假票证每次扣 15 分。
供货数量仅为采购数量的 80%-95%
(不含本数),每次扣 5分;低于
80%(含本数),每次扣 10分。
货物质量验收不合格或货物品种、品
牌、规格、质量与合同约定不同,每
次扣 5~10分,并无条件退换货物。
同一品种货物连续两次验收发现不
合格或把甲方验收不合格的退货货
物重新配送给甲方,每次扣 15 分。
货物的包装、运输、装卸等环节不符
合食品安全要求,每次扣 10 分。
提供假冒伪劣、过期产品的每次扣
20 分,无条件退、换货外,还需支
付甲方该产品金额的 10 倍违约金。
如因食材质量问题造成甲方集体食
物卫生安全事故【5人(含)或以上
属于集体食物卫生安全事故】,扣
60 分,取消乙方服务资格。
乙方须负一切
责任。
合计扣分:
合计得分:
- 53 -
考核单位: 供应商经手人: 年 月 日
十四、 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指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重大防疫等或其他双方认定的不可抗力事件。
2. 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影响合同执行时,应尽快将原因通知对方,在此情况下,乙方仍
然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加速服务的提供,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
十五、 索赔
1、乙方未按甲方需求及相关规范要求履行合同时,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15 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甲方将从合同
款项中扣回索赔金额,索赔金额可从每月货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取,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
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
十六、 违约与处罚
1.乙方交付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 5%的违约金,且甲方有
权终止合同并提出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服务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 5%的违约金。
十七、 法律诉讼
签订双方在履约中发生争执和分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由合
同签订地或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理期间,双方应继续按合同执行。
十八、 其它
1.所有经一方或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合同的附件及《中标通知书》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和履约义务,其生效日期为签字盖章确认之日期。
2.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3.本合同正式签订前,须经丹灶法律服务所依法审查,并加具法律意见。
4.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丹灶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丹灶法律服务
所各壹份。
5.本合同共计 页 A4 纸张,缺页之合同为无效合同。
6.本合同签约履约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
甲方: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仙湖管理处公共服务中心 乙方:
地址: 地址:
签约代表 : 签约代表: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 54 -
签约日期:20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20 年 月 日
收款专户如下
开户名称:
银行帐号:
- 55 -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 56 -
投标文件正/副本封面如下:
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DZCG202144
投 标 文 件
正/副本
投标人名称: (盖公章)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联系人:
投标人联系电话:
投标人传真:
日 期:
- 57 -
目录
(格式自拟,应编写对应的页码)
- 58 -
一、自查表
注:以上材料将作为投标人合格性和有效性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
列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无效投标!在对应的□打“√”。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1.1 资格性/符合性自查表
评审内容 采购文件要求 自查结论 证明资料
资格性
检查
投标函
按对应格式文件填写、签署、盖
章(原件)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 )页
法定代表人资格
证明书及授权委
托书
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原
件)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 )页
准入条件
(关于资格的声明
函)
符合采购公告第六条供应商资
格的规定。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 )页
符合性
审查
投标人的合格性
在采购文件规定的经营范围内投
标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 )页
投标保证金(投标
保证金交纳凭证)
按采购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中
第 15 条规定的金额、时间及方式
提交投标保证金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 )页
项目服务要求
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中的项目
服务要求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 )页
其它
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中规定的
其它情况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59 -
1.2 评审项目投标资料表
注:投标人根据评标标准中的技术和商务条款填写上表。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评审分项 评审细则
投标人所能达到的
程度及自评分
证明文件
见投标文件第()页
见投标文件第()页
见投标文件第()页
见投标文件第()页
见投标文件第()页
见投标文件第()页
见投标文件第()页
见投标文件第()页
见投标文件第()页
见投标文件第()页
见投标文件第()页
见投标文件第()页
见投标文件第()页
见投标文件第()页
- 60 -
二、资格性文件
2.1 投标函
致:佛山建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 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项目 招标采购服务的投标邀请(采购项目编号: ),签
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
1)自查表;
2)资格性文件;
3)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
4)项目服务要求响应表;
5)投标报价一览表
6)项目实施组织方案;
7)拟派本项目的人员情况证明材料;
8)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资料;
9)其他文件说明资料;
10)投标保证金。
11)公示承诺函。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我单位按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服务进行投标。
②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③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第(编号、补遗书)(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
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④本投标有效期为开标日起九十个日历日。
⑤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⑥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⑦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电话 投标人名称
传真 公章
电子邮件 日期
- 61 -
2.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
致:佛山建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姓名: 性别: 年龄: 岁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 )
项目签署投标文件、进行合同洽谈、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人名称:
(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本证明书投标人必须提供。此处所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须与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证
书”上的内容一致。
2.此表还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多提供一份在开标会上单独提交。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62 -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致:佛山建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本授权书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
责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代
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佛山建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的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
号: )的招标活动。代理人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
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岁 联系电话:
单位: 部门: 职务: 身份证号码:
投标人名称(盖章):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签字生效日期:
注: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投标和签署投标文件的不须提供该委托书。
2.此处所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须与投标人“营业执照/其他组织证书”上的内容一致。
3.所指代理人即为投标代表人。
4. 此表还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多提供一份在开标会上单独提交。
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63 -
2.3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致:佛山建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关于贵方(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投标邀请,本签字人愿意参加
投标,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并声明提交的下列文件是准确和真实的:
(一)、我方承诺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及其他相关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我方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
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违法记录,或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已届满;
7.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我方按下表要求在本表后附所需资格证明资料,并承诺以下所提供的资料复印件或打印件
是准确和真实的。
投标人须在对应的□打“√”(或把对应的“□”改成“√”),所提供的资料复印件或打印件均
加盖投标人公章。
序
号
资格性审查资料 自查结论
资料
所在
页码
1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证书或个体工商户等证明文
件的复印件。(如营业执照没有显示具体经营范围,则还须提供工商行政
主管部门公示平台查询打印结果。)
□通过
□不通过
2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提供但不限
于以下举例的证明材料(如经营场所、所拥有的设备、资源等图片描述或材
料复印件)。
□通过
□不通过
3
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之一即可:
(1)经审计的2019或2020年度的财务报告(要求: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
具并加盖其公章,且能反映审计结论);
(2)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出具且
在有效期内的,能够清晰反映供应商的商业信誉情况,如成立时间不足6 个
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
□通过
□不通过
- 64 -
序
号
资格性审查资料 自查结论
资料
所在
页码
户许可证);
(3) 其他组织和自然人须提供缴纳税收和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4)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注: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
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21年内任1月份或任1季度缴
纳税收和保险的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通过
□不通过
5
投标人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
通许可证》。
□通过
□不通过
6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中查询结果页面的打印件。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后,
资格审查期间查询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信用记录查询采
取保留查询结果页面打印件的方式进行留存,经查询发现投标人被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将拒绝其投标。如相关记录信息已失效,供应商必须提供由
该记录信息的执行或列入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通过
□不通过
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本关于资格的声明函第(一)项第6 点)。
□通过
□不通过
8
满足招标文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如是否登记报名、是否非联合
体等)。
□通过
□不通过
注:本声明函盖章签名处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和由投标人代表签字,否则其投标无效。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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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
项目名称: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序号 年份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
(万元)
备注
1
┆
2
┆
3 ┆
注:1.提按评分标准要求的提供近年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如本表格式内容不能满足需要,投标人可根据本表格格式自行划表填写,但必须体现以上内容。
3.在备注栏中注明采购单位的属性,如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或学校等。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 66 -
四、项目服务要求响应表
项目名称: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序号 主要条款 是否响应
1. 完全理解并接受对合格投标人的服务要求
2. 完全理解并接受对投标人的各项须知、规约要求和责任义务
3. 同意接受合同范本所列述的各项条款
4. 同意按本项目要求缴付相关款项
5. 招标文件中的全部服务要求条款均能完全响应
6. 同意接受采购方发布的补充通知中各项技术商务要求(如有)
7.
同意采购方以任何形式对我方提供的技术商务部分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
公开审查验证
8.
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增加设备时,我方无条件响应,并在增加设备时不再
提出费用的相应增加。
9.
本项目原则上实际供货金额为人民币 62 万元,结算时当实际供货金额达到 62
万元或服务期到期后停止供货,我方特此在《项目服务要求响应表》作出响应
承诺。
10.
投标人须承诺所有的食材为非转基因产品。(我方特此在《项目服务要求响应
表》作出响应承诺,否则为无效投标)
11.
我方若中标,将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送货,否则视为
我方违约,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我方特此在《项目服务要求响应表》作出
响应承诺,否则为无效投标)
二、项目服务要求条款偏离情况说明(如有):
12. 不同意公开的服务条款部分内容(如有):
13.
注:1、响应栏内空白处打“√”表示完全响应;打“×”或空白无填写的视为偏离,请在“项目服务
要求条款偏离情况说明”栏中扼要说明偏离情况。
- 67 -
2、若上述主要条款内容与“采购项目服务要求”列述不一致时,均以“采购项目服务要求”详
细内容为准。
3、本表内容不得擅自删改。
投标人名称: (盖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68 -
五、投标报价一览表
5.1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报价项目 投标折率 备注
1 食堂食材供应服务 投标折率为 %
备注:如有小型、微型企业产品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
1.供应商须按要求填写所有信息,不得随意更改本表格式。
2.投标折率填报的格式如:91.23%;填报的小数点后的位数不足 2 位的,该位上的数字视为 0,
如 91.2%视为 91.20%。
3.本表是响应文件的必要文件,是响应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供应商还应将本表多提供一份按“投
标须知”的规定单独密封并标记提交,作为唱标之用。
4.任何一项的报价折率不得大于 100%,否则视为投标无效处理。
5. 如有小型、微型企业产品须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说明,格式见《小
型和微型企业产品说明》后。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 69 -
5.2 中小企业声明函
我方诚意参与本项目投标,并特此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
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我方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
企业。即,我方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
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我方
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本单位属于 行业,有从
业人员 人,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为 元。
(2) 我方参加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活动提
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我方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
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
商标的货物。
(3) 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并接受各方监督。如有需要,可随时提交有关证明材
料,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 (全称) (法人公章)
承诺日期 : 年 月 日
说明:
1、如不属于上述情形,请删除本函。
2、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须与设立主管的法人机构同时加盖公章。
3、本声明函内容不得擅自删改。
4、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均为中小企业的须分别填写。评委会或采购人在评审期间或合同
签订前认为有必要时,可要求供应商随时提供以上内容的证明材料,以上内容经核实后如有虚假或与
事实不符的,将对供应商作无效投标处理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已获得中标资格的其中标资格无效且
同时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70 -
5.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
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且本单位参加项目名称: 项目(采
购项目编号: )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
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 (全称) (法人公章)
承诺日期 : 年 月 日
说明:
1.如不属于上述情形,请删除本函。
2.本声明函内容不得擅自删改。
3.(5.1 开标一览表和 5.2 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5.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请按“供
应商须知”的规定多提供一份并在唱标信封中密封单独提交。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
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5.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
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 71 -
六、项目实施组织方案
项目实施组织方案等内容自行填写。(包括评分条款中要求的各个方案)
(格式自拟)
注:投标人应充分理解本次招标内容并按照上述要求自行编写。
- 72 -
七、拟派本项目的人员情况证明材料
拟派本项目的人员情况表
姓名 拟认分工角色
在本单位工作
时间
专业工龄
获得专业技术资格
证书或技术培训等
级证等
联系电话
一、项目管理人员架构(项目负责人、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等)
项目负责人
其他主要管理
人员
……..
二、其他人员(非管理人员)
……..
注:
1、提供有关管理人员在投标单位(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本
单位的有效购买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在社保证明上作出标注(以便查找)。
2、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可参照本表格格式自行划表填
写。
3、请提供有关人员相关证书等的复印件,供评标委员会作为评审分析参考。
......................
说明:本表承诺说明内容必须针对本次招标需求进行说明。
投标人代表签字:
(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 73 -
八、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主要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仅供参考):
1.公司简介;
2.企业实力情况;
3.售后服务保障能力等;
4.其它服务承诺。
......................
注:本表承诺说明内容必须针对本次招标需求进行说明,投标人自行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
投标人代表签字:
(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 74 -
九、其他文件说明资料
主要内容应包括:
1、投标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及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2、投标人履约能力和社会评价的相关证明文件若有;
3、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如认证证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明材料、配套设备等证明材
料等。)
- 75 -
十、投标保证金
附:
投标保证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扫描件
- 76 -
十一、公示承诺函
本单位郑重承诺,我单位对违反政府采购活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承担的违法责
任,均已知悉。并承诺以下公示资料内容是真实的,且确认不涉及任何个人隐私、商
业秘密和其他不可公开的内容,如若中标,同意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将下述应
公示的内容予以公开: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业绩、检验检测报告、履约验收报
告及评价、社保证明、设备发票、职称、各种证件(身份证除外)、货物的规格型号
及配置参数等。
供应商名称: (全称) (法人公章)
日期 : 年 月 日
- 77 -
十二、投标文件密封袋封面
投标文件密封袋封面如下:
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DZCG202144
投 标 文 件
正本 一 份
副本 四 份
电子光盘 二 张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联系电话:
投标人传真:
在 2021 年 月 日 : 之前不得启封
开标地点: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丹灶镇
金沙城区金兴路 8 号)
- 78 -
邮箱:jianyudaili@163.com,Fax:0757-82132609,联系电话:0757-82282160
投 标 确 认 书
佛山建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就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DZCG202144),我单位已报
名领取了采购文件,并详细阅读和理解了采购文件的全部条款,我单位(1、
将按照采购文件的各项规定按时参加投标活动。2、因故放弃投标活动)。
特致此函。
单位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 2个工作日或之前发电子邮件或传真至采购代理公司确认。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
投标邀请函
第二章 采购项目内容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二、项目需求
(十)付款方式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尽速并不晚于按照本须知第 35 条规定的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 36 条规定签订合同后原额退还中标投标人。
一、说明
1.适用范围和法律
2.定义
3.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4.合格的投标人、中标人
5.投标费用
二、采购文件
6.采购文件的组成和语言
7.采购文件的澄清
8.采购文件的修改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10.投标文件的组成
11.投标文件格式
12.投标货币和报价要求
13.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
14.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
15.投标保证金
16.投标的截止期
17.投标有效期
18.投标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9.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
20.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地址
21.迟到的投标文件
2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五、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和定标
23.开标
23.1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代表及被邀请的有关代表均应依
23.2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获授权代表)必须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要求参加开标会议。
23.3开标前,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采购人委托的机构检查并见证,经确认无误
23.4在开标时没有启封和读出的投标文件(包括按照本须知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递交的修改书),在评标时将不予考
23.5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记录表上记录唱标内容,并当场公示。如开标记录表上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时,投标人代
23.6开标唱读内容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均以公开唱读为准。
23.7开标过程应当有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
23.8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
23.9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4.资格审查
25.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及评审工作要求
26.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
27.废标条件
28.无效投标行为的认定
六、评审方法及标准
29.评审方法
30.评审标准
1、已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且投保期限须涵盖本项目服务期的,得3分;
31.中标候选人确定标准
32.中标结果公告
33.询问、质疑、投诉
34.中标通知书
35.供应商应承诺以下内容真实,并如若中标,同意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将下述应公示的内容予以公开:营业执
七、授予合同
36.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十)付款方式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自查表
二、资格性文件
三、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
四、项目服务要求响应表
五、投标报价一览表
5.1开标一览表
5.2中小企业声明函
5.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六、项目实施组织方案
七、拟派本项目的人员情况证明材料
八、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九、其他文件说明资料
十、投标保证金
十一、公示承诺函
十二、投标文件密封袋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