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2021年菏泽开发区广州路中学北校区(山师附中)食堂设备及幼儿园电教设备采购项目A包公开招标公告(第二次公告) | ||||||||||
一、采购人:菏泽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发展局 地址:菏泽市广州路中段(菏泽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发展局) | ||||||||||
联系方式:05307155819(菏泽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发展局) | ||||||||||
采购代理机构:疆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县(区)经五路256号青年大厦第五层522室 | ||||||||||
联系方式:19953070764 | ||||||||||
二、采购项目名称:2021年菏泽开发区广州路中学北校区(山师附中)食堂设备及幼儿园电教设备采购项目 | ||||||||||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1740202102000028 | ||||||||||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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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需求公示(见附件) | ||||||||||
四、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1年8月2日8时30分至2021年8月6日17时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菏泽市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平台、鲁采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lucaicai.com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 ||||||||||
3.方式:①潜在投标人须在2021年08月06日17时00分前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注册账号并进行网上备案,未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注册或者只注册未在网上对本项目备案的投标人不具备参与本项目的资格。②招标文件一经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菏泽市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平台、鲁采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lucaicai.com发布,即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菏泽市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平台、鲁采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lucaicai.com备案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和各类澄清答疑,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
4.售价:0 | ||||||||||
五、公告期限:2021年7月30日 至 2021年8月5日 | ||||||||||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1年8月20日14时0分至2021年8月2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鲁采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lucaicai.com | ||||||||||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1年8月2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菏泽市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开标二室(菏泽市牡丹区济南路与钱江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西) | ||||||||||
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 ||||||||||
联系人:疆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9954010156 | ||||||||||
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招标文件。 | ||||||||||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
A包对应招标文件一册:2021年菏泽开发区广州路中学北校区(山师附中)食堂设备及幼儿园电教设备采购项目-A包招标文件.docx
A包对应招标文件二册:2021年菏泽开发区广州路中学北校区(山师附中)食堂设备及幼儿园电教设备采购项目-A包招标文件.docx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货物类(电子标)
项目名称: 2021年菏泽开发区广州路中学北校区(山师附中)食堂设备及幼儿园电教设备采购项目A包(二次)
项目编号:SDGP371740202102000028
招 标 人:菏泽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发展局
(菏泽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疆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1 年 07 月 29 日
目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021年菏泽开发区广州路中学北校区(山师附中)食堂设备及幼儿园电教设备采购项目A包(二次)
招标公告
一、招标人:菏泽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事业发展局(菏泽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中心)
二、招标代理机构:疆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2021年菏泽开发区广州路中学北校区(山师附中)食堂设备及幼儿园电教设备采购项目A包(二次)
四、项目编号:SDGP371740202102000028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预算金额:134.44万元
七、招标文件售价:0元
八、招标范围及项目分包情况:
1.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有关资料包括的全部内容(另有文字说明的除外);
2.质量要求:应满足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规范验收标准;
3.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批)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菏泽开发区幼儿园电教设备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134.44 |
九、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相应的供货安装、维修保养及培训和售后服务能力;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上无失信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年07月29日08时30分至2021年08月0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菏泽市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平台、鲁采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s://www.lucaicai.com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方式:①潜在投标人须在2021年08月06日17时00分前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注册账号并进行网上备案,未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注册或者只注册未在网上对本项目备案的投标人不具备参与本项目的资格。
②招标文件一经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菏泽市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平台、鲁采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s://www.lucaicai.com发布,即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菏泽市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平台、鲁采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s://www.lucaicai.com 备案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和各类澄清答疑,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售价: 0 。
十一、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8月2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菏泽市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开标二室(菏泽市牡丹区济南路与钱江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西)。
十二、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补充事宜
①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通过鲁采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s://www.lucaicai.com 提交上传经CA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需使用CA锁进行加密,加密后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方可上传提交,网站的注册及CA的办理过程需一定时间周期,投标人务必及时进行网站的注册及CA办理,以免造成投标失败。未及时进行网站注册及CA办理的投标人所造成的投标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详见详见鲁采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CA及签章办理”栏目内容相关通知(https://www.lucaicai.com/ca-handle)。投标人在使用鲁采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s://www.lucaicai.com 时,如有任何疑问,联系17205305555。
十四、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菏泽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发展局(菏泽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山东省菏泽市人民路中段668号
联系方式:季海涵 0530-71558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疆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菏泽市牡丹区太湖路与郑州路交叉路口西北侧
联系方式:199530707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洁
电 话: 1995307076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1.1 |
招标人 |
招标人:菏泽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事业发展局(菏泽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山东省菏泽市人民路中段668号 联系人:季海涵 联系方式:0530-7155819 |
1.1.2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 称:疆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菏泽市牡丹区太湖路与郑州路交叉路口西北侧 联系人:王 洁 联系方式:19953070764 电子邮箱:hzjianghai2021@163.com |
1.1.3 |
项目名称 |
2021年菏泽开发区广州路中学北校区(山师附中)食堂设备及幼儿园电教设备采购项目A包(二次) |
1.1.4 |
本项目建设地点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1.2.1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招标人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的全部内容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包含软件系统)、培训和售后服务等。 |
1.3.2 |
供货安装期 |
30日历天 |
1.3.3 |
质量要求 |
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质量标准,并达到招标人的要求。 |
1.4.1 |
投标人承担本项目材料、 设备供货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 2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 民事责任,具备相应的供货安装、维修保养及培训和售后 服 务能力; 3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平 台上无失信记录;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1.10.2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16天前以书面形式送达疆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菏泽市牡丹区太湖路与郑州路交叉路口西北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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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 |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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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
分包情况 |
此包为第 A 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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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
偏离 |
不允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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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招标答疑、招标文件补充资料、补充通知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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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的截止时间 |
开标截止时间10天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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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1年 08月 18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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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投标文件的修改、澄清文件及有关问题的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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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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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投标保证金 |
不缴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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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3 |
签字和盖章要求 |
详见投标须知 3.7.3 和 4.1 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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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4 |
投标文件份数 |
电子标书:共计 2 份,经过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1份,需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鲁采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lucaicai.com 电子版投标文件1份(U盘),内容为电子签章后的PDF格式投标文件,以 U 盘形式在开标当天密封递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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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招标人名称:菏泽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事业发展局(菏泽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中心) 项目名称:2021年菏泽开发区广州路中学北校区(山师附中)食堂设备及幼儿园电教设备采购项目 包号:A包 投标文件 在 2021 年08月20日14时30分前不得开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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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菏泽市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济南路与钱江路交叉口南200米路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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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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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菏泽市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济南路与钱江路交叉口南200米路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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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开标程序 |
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代表检验 开标顺序:按投标文件递交的逆顺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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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依法组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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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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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
履约担保 |
履约保证金额:成交价的5%(签订合同前交至采购人指定账户);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银行汇款、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函、担保公司担保等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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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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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
最高限价 |
此包最高限价为134.44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此最高限价,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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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
投标文件电子版 |
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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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
计算机辅助评标 |
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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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
中标公示 |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的情况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 示,公示期不少于 1 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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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
知识产权 |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
||||||||||||||||||||||||||
10.6 |
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
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 8 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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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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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价 |
固定单价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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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保期 |
本项目要求中标方提供不低于 1 年的上门免费质保(设备保修起始时间为验收合格之日起,至中标方承诺的免费质保期最后一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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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 方式 |
全部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90%;剩余 10%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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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 承担 |
代理服务费: 按国家计划委员会颁发的《代理服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计价格 [2002]1980号) 文件规定收费标准的90%收取。 预算评审费: 此包为1548.00元 注: 上述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综合考虑在其报价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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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 使用 费 |
交易中心电子平台使用费按照以下规定计取:交易平台使用费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按以下比例分段累进计费。
鲁采采电子交易系统服务收费标准
以上费用投标人综合考虑计入报价,不单独列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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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品牌的问题说明 |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为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价格分低者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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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 标 人 有 此 规 定 情 形 的,,应 累 计 给 予 价 格 扣 除 |
一、中小微型企业政策: 1. 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和《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规定执行; 2. 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3.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财库[2017]141 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 价格扣除幅度:对上述企业产品报价给予 6%的扣除。 备注:评审时,投标人须参照“(财库〔2020〕46 号)附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 函原件(同资质证明文件一同递交),并将相应复印件做入投标文件中,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评审时,投标人属于监狱企业的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 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同资质证明文件一同递交), 并将相应复印件做入投标文件中,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评审时,投标人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原件(同资质证明文件一同递交),并将相应复印件做入投标文件中,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二、节能环保产品的有关政策: 1. 按国家有关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2. 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产品必须在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 加分幅度: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价格分加分幅度: 4%;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技术分加分幅度:4%; 环保价格分加分幅度:4%; 环保技术分加分幅度:4% 4. 计算方法: 在价格评审项中,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加分(加分=价格评标总分值×4%× 节能、环保产品价格在报价报价中所占比例); 在技术评审项中,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加分(加分=技术评标总分值×4%× 节能、环保产品价格在报价报价中所占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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