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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检察院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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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广东

招标详情

一、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1-33805 二、项目编号:GDZX2021-F004W 三、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四、采购结果

合同包1(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广东万豪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珠海市拱北迎宾南路2188号名门大厦第七层之705号 人民币:97.00%
五、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其他服务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负责采购和供应蔬菜类、鲜肉类、海鲜类、家禽、蛋类、豆类、大米、食用油、面粉类、调料、水 果等 采购人以《食品采购计划单》的书面形式,将需要采购的食品通知供应商,供应商根据该计划单所列明的食品品名、数量、质量、品牌 及包装要求组织筹措供应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第一个月为试用期,此期间中标人的配送服务不符合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终止本项目服务合 同,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按合同要求执行 1,500,000.00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评审委员会总人数:3

随机抽取专家名单: 李浩闻 万恒

采购人代表名单: 张志勇

自行选定专家名单:/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2.4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广东万豪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24.00 44.00 10.00 78.00 1 1
广东泰华后勤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19.67 12.00 6.00 37.67 2 2
珠海市香洲誉恒配送商行 通过 通过 15.67 3.00 7.50 26.17 3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文园路39号

联系方式:0756-2613722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智祥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港三路3号四楼420房

联系方式:0756-28888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广东智祥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电 话:0756-2888871

十一、附件

1、合同包 1:报价明细附件(广东万豪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广东智祥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07月29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 1:报价明细附件(广东万豪餐饮管理有限公司).pdf
分项报价表 采购编号:GDZX2021-F004W 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包号:1 投标人名称:广东万豪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1 品目号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期限 服务标准 人民币( %) 单价 数量 总价 1-1 1 食堂食材配送服 务 负责采购和供应蔬菜类、鲜肉类 、海鲜类、家禽、蛋类、豆类、 大米、食用油、面粉类、调料、 水 果等 采购人以《 食品采购计 划单》的书 面形式,将 需要采购的 食品通知供 应商,供应 商根据该计 划单所列明 的食品品名 、数量、质 量、品牌 及包装要求 组织筹措供 应 自合同签订 之日起1 年 ,第一个月 为试用期, 此期间中标 人的配送服 务不符合采 购人要求的 ,采购人有 权终止本项 目服务合 同 ,由此产生 的一切责任 由中标人自 行承担 按合同要求 执行 98 1,500,00 0 1(年) 1,500,000.00 投标人公章: 日期:2021 年 07 月 28 日 广 东 政 府 采 购 智 慧 云 平 台 G DZ X2 02 1- F0 04 W 第 (1 ) 包 广 东 万 豪 餐 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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