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民政局机关邯郸市民政局2021年度米、面、油购置项目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7-29 17:42
邯郸市民政局机关邯郸市民政局2021年度米、面、油购置项目中标公告 |
|
|
发布时间: 2021-02-10 |
一、项目编号: ZDYCHD2021-004 二、项目名称: 邯郸市民政局2021年度米、面、油购置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 | 河北鼎康粮油有限公司 | 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309国道398号 | 91130421784074103K |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中标金额 | 下浮率 | 费率 | 优惠率 | 优惠产品说明 | 优惠价/入围价 | 河北鼎康粮油有限公司 | 大米等 | 河北鼎康粮油有限公司等 | 满疆福珍珠米等 | 一批 | 748750 | 748750 | | |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樊振亭、陈彦丽、温明、 李存山、石改芹(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1200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标准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人名称:邯郸市民政局 2、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邯郸市民政局机关 地址 : 邯郸市丛台东路科技中心大厦9层 联系方式: 石改芹 0310-31286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华清南16号方北小区(鑫水园)2号商住楼03单元1101 联系方式 : 李成飞 0310-57073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成飞 电话: 18931005810 十、附件 民政局米面油招标文件 |
邯郸市民政局 2021 年度米、面、油购置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ZDYCHD2021-004
采购人:邯郸市民政局
采购代理机构: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二一年一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技术参数及招标要求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第五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七章 补遗书及答疑纪要(如有)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邯郸市民政局 2021 年度米、面、油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编号:ZDYCHD2021-004
项目名称:邯郸市民政局 2021 年度米、面、油购置项目
预算金额:750000 元
最高限价:750000 元
采购需求:米、面、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之日起 2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厂家时须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商时
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1 年 01 月 20 日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21 年 01 月 26 日
文件获取时刻说明:每日 0至 12,每日下午 12 至 24(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文件地点:“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ggzy.hd.gov.cn/)自行下载
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报名不成功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的,责任自负。
获取文件方式:其它
文件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 年 02 月 09 日 14 时 00 分
开标地点:邯郸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第二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2
1.报名及下载文件的操作流程可到“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
http://ggzy.hd.gov.cn/)下载中心自行下载投标人操作手册,网站技术服务电话:0310-8031630。
2.未经注册登记的投标人,请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
gov.cn/hbggfwpt/)首页点击“市场主体登录”办理相关手续。
3.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邯郸市民政局
采购人地址:邯郸市丛台东路科技中心大厦 9层
采购人联系方式:石改芹 0310-31286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华清南 16 号方北小区(鑫水园)2号商住楼 03 单元
1101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成飞 0310-57073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成飞
联系电话:18931005810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表关于要采购的服务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序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 采购人
名称:邯郸市民政局
地址:邯郸市丛台东路科技中心大厦 9层
联系方式:石改芹 0310-3128680
2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华清南 16 号方北小区(鑫水园)2号商
住楼 03 单元 1101
联系方式:李成飞 18931005810
3 采购项目名称 邯郸市民政局 2021 年度米、面、油购置项目
4 项目实施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5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6 采购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技术参数及招标要求。
7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之日起 2日历天
8 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相关质量合格标准
9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10 踏勘现场 采购人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所发生费用自理。
1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60 日历天
12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15000 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转账或电汇
投标人应确保该保证金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按规定交纳,由投标
人基本帐户一次性汇入以下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缴纳、
退还实施全线上(退)保证金)
名称: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丛台支行
账号:100997182666
联系电话:0310-2031772
汇款时,(1)须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以便招标结束后退
款。(2)投标保证金转账成功后,须登录“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http://ggzy.hd.gov.cn/),“投标人登录”中的“保证金缴纳”模块
进行确认。
3.保证金退还:按照相关定执行。如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生投诉的,相
4
序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关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待调查结案后按处理意见退还。
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大于或等于投标有效期。
特别说明:1.投标人交纳保证金后需在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应界面内点击
“确认”,单一来源项目进行的是半流程,交保证金也需相应界面点击
“确认”,无论投标、弃标投标人都必须点击“确认”否则线上不能退
保证金;2.一个项目(包段)一个保证金账号;投标人缴纳保证金注意
所投标段的保证金账号;以免缴错保证金影响投标。3.项目成交后,中
标人须签订合同 2 日内将中标合同彩色合同扫描件上传至公共资源交
易网“非集采-上传中标合同”模块,未上传公共资源交易网退保证金
模块不显示投标人缴费情况,不能退保证金;4.注册时账户与交纳保证
金账户必须一致。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账户与注册时账户不一致的,
交纳保证金后不能“确认”,导致不能正常线上退款。
13 投标文件份数
1、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采用电子文件递交的方式,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邯郸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hd.gov.cn/)上传电子投标文
件,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自行进行远程解密、开标。
2、投标人应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按
照文件规定进行编制、加密和递交。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下载后,请保
存好解密密钥。网上递交的加密的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上
传的文件为准。
3、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在电子评标系统上开展评标工作。
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
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采购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
收。
注:(1)本次招标不要求投标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2)本项目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
提交 5份纸质投标文件(“电子交易系统”投标文件打印输出件),并
按招标文件规定签字盖章。
(3)装订要求:采用胶装方式装订,且在封皮上注明相关内容。装订
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14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要求
投标人的单位印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签字或印章均应使用
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委托代理人的签字可使用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
也可由本人在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签字位置纸质亲笔签字后
扫描图片附在电子版投标文件指定位置。
15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及地点
递交截止时间:2021 年 02 月 09 日 14 时 00 分
递交地点:通过“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
.hd.gov.cn/)网上递交。
5
序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现场开标地点:邯郸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第二开标室
17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采购人代表 1人,专家 4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18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19 最高限价 750000 元;
20 节能环保
本项目将优先采用有节能、减排、环境标志的产品,投标人应自行提供
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节能环保清单的网上打印页。
21 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以双方协商的合同为准
22 注意事项
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且办理 CA 的投标人
(供应商),可直接登录“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ggzy.hd.gov.cn/)下载招标文件。
2.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投标人供应商,请按照“关于进一步完
善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3.报名、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 CA,未办理 CA 的投标人,需进行 CA 注
册。CA 注册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
23 代理服务费
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计价格【2002】1980 号关于《招标代理机构服务
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件有关货物收费规定
执行,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一次性支付应
该缴纳的招标代理服务费。
6
投标人须知正文
一、说 明
1.定义
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
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本政府采购的采
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投标人”是响应招标文件并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争的法定代表人(或
单位负责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采购项目资金来源及采购预算
2.1 本项目预算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当符合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1)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任意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
4.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中所述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联合体投标等其他要求
本次招标是否允许由两个以上投标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详见“第一章
招标公告”。如允许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联合投标体应提供“联合投标协议书”且与投标资质资料一起在投标时提交采购代理机构,
并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附协议书复印件,该协议书对联合投标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联合投标体必
须确定其中一方为投标的全权代表参加投标活动,并承担投标及履约活动中的全部责任与义务,且联
合体各方无论是否实际参加、发生的情形怎样,一旦该联合体实际开始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就本
次采购所引起或相关的任何及/或所有事项、义务、责任、损失等承担连带责任。申请参与本项目联
7
合投标成员各自均应具备政府有权机构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均应是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处于
持续正常经营状态的经济实体;均应具有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均应具备同类项目业
绩,在设备、人员、资金、安全、质量保证及环境保护等方面具有圆满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2)由同一专业的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3)如项目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专业时,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对应满足本项目规
定的相应资质条件,并且联合体投标人整体应当符合本项目的资质要求,否则,其提交的联合投标将
被拒绝。
(4)联合体中标后,合同应由各成员的合法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成员公章,以便对联合体成
员作为整体和他们各自作为独立体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但若该等签字及/或公章不齐全或缺乏,该联
合体的牵头人的签署或类似的意思表示人具有代表该联合体的签署及/或意思表示的法律效力,并且
据此各成员为履行合同应向采购人或任何相关第三方承担连带责任。
(5)投标联合体及/或其成员通过协议、控股或分支机构或其它方式就供货及/或服务等与任何
独立或非独立的他方构成联合、分属或其它关系、相关责任义务等,均由投标联合体及/或其成员与
该他方自行协商约定,投标联合体及/或其成员与该他方之间的约定均仅属于其间分担权利义务与责
任的办法,对采购人或相关第三方均不具有任何约束或效力,且一旦发生与本招标、投标、协议及其
履行相关的责任,均仅应由投标联合体及/或其成员与该他方各自或承担连带责任,而投标联合体及/
或其成员依据本次招标、投标原所应承担的对采购人或相关第三方的责任均并不因此被减、免。
(6)联合体及/或其成员未经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及/或义务全部
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有关分包事项或服务委托等须事先取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并且须遵守相关法律、
法规、本次招标的全部相关规定。
(7)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同时再以自己独立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再同时参加其他的联合体投
标。若该等情形被发现,其单独的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均将被一并拒绝。
二、招 标 文 件
6.招标文件的构成
6.1 招标文件各章节的内容如下: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技术参数及招标要求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8
第五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七章 补遗书及答疑纪要(如有)
6.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任何对招标文件
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投标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7.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7.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可以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
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在财政部门
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或修改通知。不足 15 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
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
力。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网上发布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
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网上通知文件为准。潜在投标人应及时登
录相关媒体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已领取,如未及时下载澄清和修
改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自行承担责任。
7.2 如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3
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8.偏离
8.1 本款所称偏离为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8.2 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招标文件中标注“* ”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
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在评标时将视其为无效投标。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投标的语言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
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其他语言的资料,但应附有中文注释,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10.投标文件构成
10.1 投标文件包含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及投标
人提交的能够证明投标人提供的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0.2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第六章所规定的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
展),未按规定格式编写的投标无效,后果自负。
9
10.3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1)投标人通过“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hd.gov.cn/)“学习中心”栏
目,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操作手册”。
(2)投标人凭 CA 秘钥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所参加项目的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3)投标人应使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加
密、签名。电子交易系统不接收潜在投标人未按规定使用数字证书(CA)加密、签名的投标文件。潜
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销。
(4)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提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邯郸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hd.gov.cn/)网站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
版投标文件。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
(5)招标文件格式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投标文件内,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
所有格式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不应存在漏项或缺项,否则将存在投标文件被拒绝的风险。
(6)投标人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用法人 CA 秘钥和企业 CA 秘钥进行签章制
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投标文件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 CA 秘钥加密。
10.4 电子投标文件中的所有证明材料均须使用原件扫描件,并保证字迹清晰。如证明材料扫描
件关键内容或关键日期模糊不清的,均有可能导致此证明材料无效。
11.投标报价
11.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以人民币进行报价。
11.2 投标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采购的全部费用;供货到指定地点及卸货等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生产产品费用、运输费、保管存储费、供货期间损坏产品的更换费用、安装
费、调试验收费、培训费、保险费、利润、管理费、税金及售后服务、风险、伴随服务费等交付使用
所包含的采购及安装全部费用,任何市场的风险均不得调整价格。
由于中标人的任何疏忽和忽略而导致的任何遗漏所增加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不负任何
责任,且不允许提供不符合国家或行业最新标准要求的产品,如经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经济责任,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11.3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按照国家标准支付。投标报价还应包含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及
风险。
11.4 本项目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按无效标处理,最高限价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
10
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在 30 分钟内通过“在线沟通”模块以电文形式提交,
必要时提交相关依据、证明材料及说明;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
无效投标处理。
“依据”是指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与他人签署的
协议、合同(应另附合同对方主体的合法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出具的货物满足要求的验收意见、网上下
载的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等原件;“相关说明”是指合同对方的付款证明及相关合法财务资料。)
无相关有效证明而不能做出合理解释的,评标委员会将认定该项报价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
的报价,按无效投标处理。
11.6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不得以“遗留问题”、“声明”或其它方式提出各种理由引起报价的
不确定性。
12.投标保证金
12.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12.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投标人有
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或修改投标文件的;
(2)中标后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合同的;
(3)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
给他人的;
(4)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12.3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3.投标有效期
13.1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投标文件对投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以保证采
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定标以及签订合同。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开始计算。投标有效
期不足的,在评标时将视为无效投标。
13.2 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要求投
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与投标人的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拒绝延
长的,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届满后将不再有效,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
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14.投标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
14.1 电子投标文件 1份;(电子文件无正副本区别,仅需上传一份加密电子文件即可)。
11
14.2 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必须使用“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hd.gov.cn/)
网站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文件制作完成时,需使用投标人的 CA 电子证书进
行加密。
14.3 投标人应在电子投标文件封面及规定处相应位置进行(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印鉴或签字。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时,需使用投标人的 CA 电子证书进行加密。
15.2 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接受。
15.3 投标截止日期和时间前,投标人应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提交经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逾期未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投标(除因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网络技术问题导
致无法制作、上传、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标工具”中进入相
应招标项目的“开标大厅”栏目进行开标签到(签到时间为开标前 30 分钟),并在开标后按规定时
间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文件的加密、解密须使用 CA。
15.4 未按本须知要求标记与递交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投标人在规定的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6.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投标截止时间
16.1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 CA 证书上传完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的投标文
件,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该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16.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到电子交易系统的指定位置。上传时
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16.3 投标人因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全流程电子交易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
请在工作时间与技术信息处联系,联系电话:0310-8031630。
17.投标截止时间
17.1 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成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
拒绝并原封退回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
17.2 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8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8.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
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
12
18.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 14、15、16 条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18.3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18.4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
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8.5 电子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操作请详细阅读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操作手册(下载地址:
http://ggzy.hd.gov.cn/“学习中心”栏目)
五、开标与评标
19.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开标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按无效投标处理:
19.1 未按照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
19.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
20.开标
20.1 采购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
20.2 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工具”,进入对应标包列表,进入投标大厅进行签到。具体操作请参考开标操作指南。投标人
若未进行签到的视为未递交其电子投标文件。
20.3 开标前,交易中心将会同相关人员进行验标(检查网上招标系统正常与否),确认无误后
开标。
20.4 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所有投标人须通过“开标工具”准时在线参加,并在投标截止
时间前 30 分钟内进行签到,开标后在 30 分钟内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以及按流程对投标报
价进行确认和签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可以通过网络监督平台对开标活动进行监督。
20.5 经确认投标人解密后开始唱标,宣读投标人名称、报价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并由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在网上签字确认。
20.6 在唱标完毕后,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交评标委员会评审。监督人员将对整个开、评标过程进
行监督。
20.7 因投标人原因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视为自动放弃或主动撤销投
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对其投标报价进行签字确认的,视为无效投标(除因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网络技术问题导致无法解密电子投标文件以及无法签字确认外。网络技术服务电话:
0310-8031630)。
13
21.组建评标委员会
21.1 评标工作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
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 5人以上单数。其中,
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产生,在开标前由采购
人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有关人员的监督下,从同级或上一级财政部门设
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评审专家。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
应当保密。
21.2 评标:评标专家应在“评标工具”中使用由系统自动生成的账户名称和密码登录评标系统,
进行签到,并按程序推选评标组长;评标专家不按要求签到的,视为放弃评标,并承担相应责任。
21.3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确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
比较。
22.投标文件初审
22.1 投标文件初审包括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22.2 资格性检查: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供应商
投标资质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审查如果投标
人投标资质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22.3 符合性检查: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
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指与
招标文件的主要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1)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投标内容及相关货物的质量、数量和合同履行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招
标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
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
A、本文件第三章技术参数及招标要求“技术要求”带* 部分的文件、资料不全或无效的(如有);
B、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署、盖章的;
C、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D、投标内容及相关投标货物性能、规格、数量、合同履行期限、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
法、售后服务承诺等不满足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和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偏差范围的;
E、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的或投标报价高于本标包预算金额的;
F、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
G、联合体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的;
14
H、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I、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J、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2)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但评标委员会有权允许修正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地方,
这些修正不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3)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投标无效且不得再对投标文件进行
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4)投标文件的细微偏差是指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
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
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3.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
23.1 投标文件中投标函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23.2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3.3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3.4 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3.5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3.6 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
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的,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24.投标文件的澄清
24.1 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
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该要求应当通过“在线沟通”模块提供电文说明,
并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确认。但评标委员会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
24.2 投标人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的内容和时间做出书面答复,该答复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投
标人代表签字认可,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
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4.3 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某个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
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投标人在规定期
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可作无效投标处理。
25. 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
25.1 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
15
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6. 中标候选供应商的确定及编写评标报告
26.1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工具”中按照招标文件及评标办法进行评标,评委对各投标人进行评
分,汇总得分。按总得分高低排列顺序确定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高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以此类推,排列出一至三名中标候选人。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
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
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26.2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对有效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打分(项目分包招标的按
包分别评审打分),最后根据评标委员会的综合打分结果,按照投标人得分高低排序,确定中标候选
供应商。
26.3 评标委员会将遵照规定的评标办法,公正、公证、科学、择优的原则对待所有投标人。
26.4 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由全体评标成
员共同签字确认。
根据财库[2012]69 号文件规定:评审委员会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评审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
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27. 评标过程保密
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
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
28. 关于投标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投标和无效投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
人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评标委员会均有权决定对该投标
予以拒绝,或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或纠正措施。一旦该投标人被拒绝或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被取
消(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其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投标人承担。
29. 采购项目废标
29.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 3家的;
(2)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的或因部分投标人的报价超过预算,导致合格供应商数量不
足 3 家的;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16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8.2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原因通知所有投标人,并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六、授予合同
30.中标结果公示
30.1 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如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因故放弃中标或不能履
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
推,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0.2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人确定后应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
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 1个工作日。
31.中标通知书
31.1 在公布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2.授标时更改采购服务数量的权利
32.1 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幅度内对服务需求中规定的服务予以
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单价或其它的条款和条件作任何改变。
33.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33.1 如出现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情况,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保留因此原因在授标之前任
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
何责任。
34.履约保证金
34.1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应按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
34.2 中标人不能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
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35.签订合同
35.1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
与中标投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投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中
标投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
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投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5.2 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
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17
35.3 本招标文件提供的合同模本仅供参考。
35.4 中标人一旦中标,未经采购人事先给予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
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
七、其 它
36.招标服务费
36.1 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计价格【2002】1980 号关于《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和
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件有关货物收费规定执行,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的
同时,一次性支付应该缴纳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考虑此项费用,但无须在投标
文件中列明。
37.禁止行为
37.1 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不得以任何方式
干扰、影响采购工作。投标人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8.投标人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
38.1 招标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 94 号)和
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
38.2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前有效期限内通过澄清或
修改程序提出。
38.3 投标人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38.4 投标人认为其投标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
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38.5 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
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
章。
38.6 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18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
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
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8.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不予受理:
(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3)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的;
(4)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
(5)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38.8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 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
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38.9 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以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
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
38.10 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
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投诉。
19
第三章 技术参数及招标要求
一、采购需求说明
1、保证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内相关质量标准和规范。
2、所提供产品必须在保质期内。
3、所有产品包装必须完好无损,没有潮湿、腐坏、变质。
4、供应商应当在合同签订后之日起 2日历天完成供货,货物配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采购清单:
序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质保期
1 东北大米 25 公斤/袋 袋 2500 6 个月
2 富强粉 25 公斤/袋 袋 2500 6 个月
3 调和油(非转基因) 5升/桶 桶 2500 12 个月
三、产品参数
1、大米符合 GB/T 1354 粳米三级标准
项目 单位 标准要求
碎米
总量 % ≤20.0
其中小碎米量 % ≤2.0
加工精度 适碾
不完善粒含量 % ≤6.0
水分含量 % ≤15.5
杂质
总量 % ≤0.25
其中:无机杂质含量 % ≤0.02
黄粒米含量 % ≤1.00
互混率 % ≤5.00
色泽、气味 正常
20
2、面粉 符合 GB 8607 一级标准
项目 标准要求
面筋质 % (以湿基计) ≥ 30.00
蛋白质 %(以干基计) ≥ 12.20
灰分 %(以干基计) ≤ 0.70
粉色、麸星 一等
粗细度 全部通过 CB36 号筛,留存在 CB42 号筛的不超 10.0%
含砂量 % ≤ 0.02
磁性金属物 g/kg ≤ 0.003
水分 % ≤ 14.50
脂肪酸值(以湿基计) ≤ 80.00
气味、口味 正常
3、调和油(非转基因) 符合 SB/T 10292
项目 标准要求
透明度 透明
气味、滋味 气味、口感较好
色泽(罗维朋比色 133.4mm) ≤Y 40 R5.0
水分及挥发物 % ≤0.10
杂质 % ≤0.10
酸值(KOH)/(mg/g) ≤1.0
过氧化值/(meq/kg) ≤12
注:以上主要产品技术参数及要求是采购人根据项目需求需要提出的基本条件,其中若某些参数
及要求借鉴某一品牌产品标准进行描述,仅供参考。如参数中某一标准或要求为唯一品牌所有,则该
参数不作为强制性条款(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1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需方:邯郸市民政局
供方: (以下简称供方)
供需双方根据号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就(货物名称)的供货并提供相应的服务,
签订本供货合同。双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并各自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1、货物名称、型号及数量
序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元)
合计
(元)
备注
1 东北大米 25 公斤/袋 袋 2500
2 富强粉 25 公斤/袋 袋 2500
3 调和油 5 升/桶 桶 2500
合计(元): ?
2、货物价格
2.1 合同总价: 小写: ;大写:
3、技术要求
3.1 供方所供货物技术性能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以及供方投标文件中对所投标产品的
技术响应。
3.2 货物的详细技术参数配置:
4、交货时间、地点及验收
4.1 交货时间:
4.2 交货地点:
4.3 收货单位:
4.4 交货及验收标准:
22
4.4.1 供方必须严格按照其投标文件的承诺供货,配置不得缺少和改变。
4.4.2 交货时要求货物包装完好无损,各种技术性能良好。
4.4.3 所有随机配套件、说明书、货物合格证、保修卡等技术资料和文件齐全。
4.4.4 需方按上述要求验收完毕后填报验收报告,作为付款的凭证。
4.4.5 不符合上述条款之一者,收货单位有权拒收。
5、付款方式:付款方式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双方协商的合同为准
6、培训及售后服务
6.1 技术培训:
6.1.1 供方根据用户要求,培训名或以上合格操作人员,如使用单位出现人事变动,供方将免费
给用户提供后续培训服务。
6.1.2 培训时间。
6.1.3 供方将免费提供上述培训服务。
6.2 供货、配货:
供方从接到用户通知之日起个 工作日内,到现场进行供货、配货直到该货物的技术指标完全
符合合同要求为止。
6.3 物品调换:
6.3.1 质保期:从货到供货、配货、验收合格之日起年(保换),该质保期不得低于国家、部、
行业规定的或企业本身的质保期年限。
6.3.2 货物保修期 内,由于货物制造的原因而发生的质量问题,供方提供免费维修服务。
6.3.3 在质保期内,供方在接到用户的要求后,在 小时之内给予答复;并在 小时之内免费
调换。
6.3.4 质保期过后免收调换费。
7、合同文件组成
7.1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
7.2 供方的投标文件;
7.3 本合同书;
7.4 招标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8、合同转让
供方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整个合同或部分合同,否则需方有权拒收、拒付款项,并视供方违约。
9、专利权
9、1 供方须保障需方在中国使用其货物、服务及其任何部分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
23
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供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
一切法律和费用责任。
10、违约责任
10.1 供需双方若未履行本合同义务,均属违约,并应为对方承担因违约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10.2 如果供方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承担违约金或终止合同。
10.3 如供方逾期交货,供方应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违约金。违约金为每逾期一天,按逾期部分货
款的千分之二计算,需方可从应付货款中抵扣。
10.4 需方无理拒收、延期付款(有正当理由除外),应向供方偿付拖欠款项的滞纳金,其金额为
每日按逾期拖欠款的万分之三计算。
10.5 上述违约金、滞纳金尚不能补偿对方损失时,双方有权向对方追索实际损失的赔偿金,最高
限额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10%。
10.6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应事先通知需方并征得需方同意),供方延误交货或不能交货,或由
于不可抗力原因影响需方付款,可不执行违约责任条款,由双方协商解决。对不可抗力的解释,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
11、合同生效及其它
11.1 本合同经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1.2 合同签订后,供需双方即直接产生权力与义务的关系,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按《中
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11.3 在不违背上述条款的原则下,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本合同需要修改或补充时,
双方应签署书面文件加盖法人公章后有效,并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11.4 如双方争议达不成一致意见时,经双方同意,提请协调。如协调不成,则由仲裁委员会裁决。
11.5 本合同一式四份,供需双方各持二份。
备注:本合同仅供参考,实际合同条款以双方签订为准。
24
第五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一、评标原则
1、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2、评标人员应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和法令,维护采购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3、采购人不徇私情,不得明招暗定,杜绝不正之风。
4、投标文件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均有同等机会参加竞争。
5、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
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它情况。
二、评标方法和标准
2.1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标准,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符合
性评审的每一份有效投标文件进行综合打分,并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推荐 3名中标候选
人。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若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的,则按报价高低
顺序确定名次(报价低者名次靠前)。
2.2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
2.2.1 产品的价格、技术和商务等指标,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采购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
会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以及财政部公布的《政府采购产品目录》中的货物和服务。且以最新、有效的清单(目录)为准。
2.2.2 招标货物中含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符合国家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布的《节
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否则投标无效。《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在中
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http://www.mof.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www.ndrc.gov.cn)和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站(http://www.cqc.com.cn)
上发布,请自行查阅、下载。
投标人投标货物含有上述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附加盖公章的节能产
品证书复印件或打印出上述网站公布的含有投标货物的清单(只打印出投标货物所在页即可)并加盖
公章,否则其投标无效。
2.2.3 为响应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
单中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所列的节能产品。
25
2.2.4 为推进和规范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对列入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
品政府采购清单产品为政府优先采购产品。对于同时列入环保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应当优先于只列入其中一个清单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
站(http://www.mof.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华人民共和国环
境保护部网站(http://www.zhb.gov.cn)、中国绿色采购网(http://www.cgpn.org)上发布,请自
行查阅、下载。
2.2.5 各潜在投标人如需低息、无抵押、无担保银行贷款,可通过“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查找
融资政策和贷款合作银行,并与意向合作银行联系。合作银行将按照《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支持投标
人信用融资办法》(冀财采〔2015〕16 号)规定给潜在投标人以贷款额度,中标或成交后,凭政府
采购合同给予贷款。
2.2.6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中有关规定,对中小企业产品报价给予价
格扣除优惠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中有关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
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
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投标总价 2%的扣除;联合体各方均
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注:小型、微型企业以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评标委员会根据上述证明材料
及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的承诺,认定其是否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并享受小微企业优惠
政策。投标人对其承诺的企业规模真实性自行负责。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
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法规依据
①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
②“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
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3)享受价格扣除政策的小型、微型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
26
企业[2011]300 号)的规定划分);
②投标人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声明其为小型或微型企业;
③提供本企业生产的产品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生产的产品;
④投标人为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⑤投标人所投标产品的制造商为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⑥投标人所投标产品原产地为中国;
2.2.7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
库【2017】141 号)的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2.2.8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2.2.9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一条规定,使
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所投产品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
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产品价格比重确定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
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三、评标步骤与方法
3.1 由采购人代表根据资格审查评审内容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
人才能进行下一步评审。
资格审查评审内容见附表 1
3.2 符合性检查。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首先按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进行符合性检查,确认其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商务条
件和技术条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可进入下一步评审。
符合性检查评审内容见附表 2
3.3 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评审。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每一份有效
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响应程度进行评审、打分。
27
3.4 澄清有关问题。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
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可以通过“在线沟通”模块要求投
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也可以做出对投标人不利的解释。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
正必须是通过“在线沟通”模块以电文形式提交,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授权的代表签
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5 中标候选人的确定。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打分结果,得出评标结论,推荐中标候选人。如果
在排序中出现评审得分相同的情况,则投标价格较低的投标人排序优先;如果投标价格也相等的,由
招标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自行确定。
3.6 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购买
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评标方法和标准;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
无效标的投标人名单及原因;评标结果、中标候选人。
28
附表 1
资格审查评审表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1
投标人提供有三证合一的营业执
照
有且有效的视为通过;
否则视为不通过。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
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需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含有效
身份证扫描件);被授权人参加投标时只需附法定代表人授
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有且
有效的视为通过;否则视为不通过。
3 生产厂家或经销商投标要求
投标人为生产厂家时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
人为经销商时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扫描件
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有且有效的视为通过;否则视为不通过。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
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
面声明;
有且有效的视为通过;
否则视为不通过。
5 信用信誉要求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对投标人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
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
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 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
有且有效的视为通过;
否则视为不通过。
结 论
注:(1)以上资格审查项必须全部通过,方可通过资格审查,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有一项不通过,视为资
格审查不通过。(2)以上资料为原件扫描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审查所需证件,如正处于年检、
补办、换发之中,投标人须出示该证件颁发部门或其市级及以上对口行政主管部门的有效证明原件扫描件,
该证明应准确表明证件目前所处状态及有效性,否则视为该项审查不通过。)
29
附表 2
符合性评审表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1 投标人名称 与投标文件单位名称、营业执照名称等名称一致
2 投标文件的签字盖章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
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4 投标报价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未超过最高限价
5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1 项规定
6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符合第三章“招标项目需求技术要求”要求规定
注:(1)以上初步评审项必须全部通过,方可通过初步评审,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有一项不通过,视
为初步评审不通过。
30
政府采购评分表及说明
序号 内容 评审内容
1
报价
(30 分)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
(低于成本的除外)的投标人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30 分。其他投标人
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价格权值为 30%
注: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
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如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
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 30 分钟内通过“在线沟通”模块提供
电文说明,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同产品的销售合同,发票,采购人验收合格等资料扫描
件);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特别
提醒:若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上述要求,需提前准备好相关澄清证明材料,未在有
效时间内提供有效证明材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
技术参数(20
分)
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指标、参数的得 20 分。技术指标、参数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
指标、参数的,每有一项减 1分,减完为止。
3
类似业绩(5
分)
投标人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完成的同类业绩,每份得 1分,最多得 5分。同类业绩是
指:投标人的与本次采购内容相关的任意一项的的销售业绩,以合同、供货发票(原件
扫描件或清晰照片)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不能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或不清晰
不能辨认的均不得分。
4
产品质量检
验报告(5分)
提供对应所投产品米、面、油加盖公章的具有检验资质机构出具的近六个月内的产品质
量检验报告(扫描件或者清晰照片);每提供一个得 1.5分,最高得 5分。(投标人为
生产厂家的加盖生产厂家公章,投标人为供应商的加盖生产厂家和供应商公章)。未提
供报告或不清晰不能辨认的均不得分。
5
配送方案(20
分)
方案科学合理,措施完善详细,可操作性强,针对性强、人员配置全面的得 20.0-16.01
分;方案基本合理,措施较完善、人员配置一般、可行的得 16.0-12.01 分;方案在满足
用户要求方面欠缺,思路欠清晰、人员配置欠合理的得 12.0-0 分.缺项不得分。
6
产品质量保
证措施(10
分)
产品质量承诺细致、满足用户要求且优于其他投标人产品质量承诺且保证体系完善的得
10.0 分-8.01 分;产品质量承诺周到,具有保证体系的得 8.0 分-6.01 分;产品质量体
系不完备的得 6.0 分-0 分。缺项不得分。
7
售后服务(10
分)
售后服务承诺详细周到、切实可行,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10.0 分-8.01 分;售
后服务承诺一般、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8.0 分-6.01 分;售后服务承诺较差,不
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6.0 分-0 分。缺项不得分。
评分说明: 1)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时不得协商,应独立完成。2)投标人综合得分为所有评委打
分的算术平均值。3)严禁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核实为提供虚假资料的投标人,一经发现采购人
或代理经报送监督部门,监督部门核实为提供虚假资料的将依据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罚和处理。
31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
投标人: (盖公章)
年 月 日
32
目 录
一、投 标 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投标保证金
四、投标报价明细表
五、货物说明一览表
六、偏离表
七、资格证明文件
八、技术文件
九、投标人认为其它必要的内容
33
一、投标函
:(采购人名称)
我们收到贵方招标编号为: 的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
经详细研究上述项目招标文件的内容后,我方接受并承认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并
做出如下承诺:
1)我方承认和愿意按照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 (项目名称)
的投标。总价 :(大写 ) 人民币 元 (小写 ? 元 ),合同履行期
限: ,质量标准: 。对各产品的具体报价详见本投标文件的投标分项报
价表。
2)愿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履行自
己的责任和义务,并对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3)如果我们的投标书被接受,我们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
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4)我们愿意提供采购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数据、资料,对《投标分项报价
表》提出方案。
5)我们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6)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
7)我方的投标有效期为 天(即从开标之日起 天内有效)。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说 明 :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投标函的任何修改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 ,从而导致该投标
被拒绝。
34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
投 标 人: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投标人: (盖公章)
年 月 日
35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拟派我单
位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为我方代理人。代
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 投标
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 1.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投 标 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印鉴)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36
三、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格式)
(采购人名称):
我方已按时、足额交纳金额为人民币 元的投标保证金。有效期: 日历天。
若你方要求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本保证金的有效期相应延长。如果我方在投标文件
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未能或拒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签
订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合规有效的履约担保(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履约
担保时),贵方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名称:
汇款开户银行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汇款开户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1、投标人基本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2、投标人应在保证金银行汇款单或网银电子回单扫描件。
投标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37
四、投标分项报价表
序号 产品名称 型号和规格 数量 生产厂家 单价 总价
1
2
3
4
5
……
总计
投标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2.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38
五、货物说明一览表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主要技术参数和指标 备注
投标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39
六、偏离表
(1)技术规格偏离表
序号 货物名称 招标要求 投标内容 响应/偏离 备注
投标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产品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
实质性的响应,并声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
须提供所提供服务的具体参数值。
40
(2)商务条款偏离表
序号 招标文件商务条款 投标文件商务条款 说明
1 投标文件份数
2 合同履行期限
3 项目实施地点
4 投标有效期
5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41
七、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真 网 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营业执照号 注册资金(万元)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账号
经营范围
备注
注:此表后应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为生产厂家时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
商时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信用查询(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放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当日进行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以上所有
资料(扫描件)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42
(二)投标人承诺函
本单位在参与 (项目名称) 政府采购过程中特作以下承诺:
1. 我公司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我公司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我公司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我公司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我公司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我公司在本项目投标文件中所提供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
投标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43
(三)业绩一览表(如有)
项目名称 合同总价 用户名称及联系方式 合同完成时间 项目主要内容
本表后附清晰的业绩合同、发票的(扫描件或者照片)
44
(四)诚信廉洁承诺函
为充分体现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共同维护市场秩序,本单位在参与
(项目名称) 政府采购过程中特作以下承诺,以保证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任何违规、违
纪行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若有违反,甘愿接受没收投标保证金及相应处罚,直至追究相关法
律责任。
1.不以任何手段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谋取投标的不正当照顾。
2.不以提供不正当利益等方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谋求不正当利益。
3.在确定中标人前,不向评标专家打招呼谋求照顾,不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
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4.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5.不与投标人之间相互串标、串标。
6.不采用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7.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它方式骗取中标。
8.中标后,不将中标项目转让他人,或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他人。
9.中标后,与采购人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
容的协议。
10.主动接受并配合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
投标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45
(五)真实性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保证 (项目名称) 中投标文件所附扫描件与原件一
致,同时保证相关信息的真实和准确,招标人有权对投标文件中所附资料进行必要的核实,如为
虚假信息,我单位将配合有关执法部门核实信息并接受处理(一经查实,招标人将依法提供给监
督部门),同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和对招标人由此产生的一切
损失。
如我方违背了上述承诺,本项目招标人有权取消我方的中标资格,并接受相关主管部门对
我方的处罚。
特此承诺。
投标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46
八、技术文件
投标人必须提供但不限于提供以下内容:
1、投标产品详细说明;
2、配送方案;
3、产品质量保证措施
4、售后服务;
5、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47
九、投标人认为其它必要的内容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
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
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
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
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
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
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
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48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49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
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
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
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
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本声明函非必须提供项,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响应文件中是否提供。
50
监狱企业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文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
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本声明函非必须提供项,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响应文件中是否提供。
51
第七章 补遗书及答疑纪要(如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