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名称 | 深圳市福田区天健小学附属幼儿园食堂食材定点配送(幼儿)项目 | 项目编号 | CD-162748371705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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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 2021-08-03 09:00:00 至 2021-08-09 17:00:00 | 报价时间 | 2021-08-13 09:00:00 至 2021-08-13 17:00:00 | ||||
采购内容 | 深圳市福田区天健小学附属幼儿园食堂食材定点配送(幼儿)项目 | 采购品目 | 其他服务 | ||||
周期类型 | 服务期 | 周期内容 | 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 | ||||
交货类型 | 无 | 交货内容 | 无 | ||||
是否下浮率 | 是 | 报价是否含税 | 是 | 成交方式 | 综合评分法 | ||
报价次数 | 2 | 报价间隔 | / | 报价规则 | 不公开报价:在报价过程中,不公开报价供应商的公司名称及报价金额 | ||
采购包组名称 | 品牌 | 型号 | 数量 | 单位 | 最高限价(元) | 最低限价 | |
深圳市福田区天健小学附属幼儿园食堂食材定点配送(幼儿)项目 | 详见项目需求书 | 详见项目需求书 | 1 | 项 | 无 | 无 | |
采购单位 | 深圳市福田区天健小学附属幼儿园 | 代理机构 | 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联系人 | 王主任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冯小姐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400-809-0101 | ||
项目需求 | 一、 本项目通过云采链线上采购一体化平台发布综合评审,参与评审的供应商必须登录平台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参与项目。 二、 语言要求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平台就有关项目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供应商提交的文件或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两种语言不一致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三、 在云采链平台参与项目响应后放弃成交资格超过三次(含三次)的供应商连同该供应商同一法人名下所有公司将被列入平台黑名单,永久不得参与平台的项目。 四、 综合评审须知 1. 综合评审说明 1) 参与综合评审的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项目有关的费用,不论综合评审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 参与综合评审的供应商必须按综合评审附件的格式填写,不得随意增加或删除表格内容。除单价、金额或项目要求填写的内容外,不得擅自改动综合评审附件内容,否则将有可能影响成交结果,不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3) 参与综合评审的供应商需对用户需求书的所有条款进行整体响应,用户需求书条款若有一条负偏离或不响应,不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4) 若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无法完成本项目,则采购人有权利保留追究责任。 5) 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被取消成交资格,采购人可重新启动采购或按综合评审公告规定顺延推选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人。 6) 若本项目综合评审采购失败,采购人将重新采购,届时采购人有权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决定重新采购项目的采购方式。 7) 成交供应商若无正当理由恶意放弃成交资格,采购人有权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重新组织的综合评审采购活动。 8) 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审核或复核参与综合评审的供应商所提交的综合评审资料时,供应商须无条件配合;期间若发现存在弄虚作假或相关的失信记录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的不良情形,采购人可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力。 9) 参与综合评审的供应商向我司咨询的有关项目事项,一切以综合评审文件规定和综合评审公告规定以及本公司的书面答复为准,其他一切形式均为个人意见,不代表本公司的意见; 10) 参与本次综合评审的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综合评审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服务要求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综合评审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参与项目所上传的文件没有对综合评审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参与评审项目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参与。 11) 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任何不合格的货物或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后果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12) 供应商认为评审结果损害其权益的,应按照云采链平台相关指引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交书面质疑,不提交的视为无异议,逾期提交将不予受理。 13) 本综合评审公告和综合评审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所有。 2. 综合评审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综合评审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将在云采链平台上发布澄清(更正/变更)公告。 2) 无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是否影响综合评审,平台将以短信形式通知所有的报名供应商;报名供应商应按要求履行相应的义务;如报名截止时间少于一个工作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相应顺延报名的截止时间。 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澄清或修改(更正/变更)的内容为综合评审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3. 如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项目有下列任一情形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 供应商在项目相关公告以及综合评审文件等相关规定的报名有效期内撤销其参与项目的; 2) 获取成交资格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或成交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 其他因成交人的原因被认定取消成交资格的。 4. 报名要求(参与综合评审的供应商资质要求: 报名时需要提供以下盖章资料,并对上传的报名文件资料承担责任) 1)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经办人如是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3) 供应商有能力按本次综合评审文件的要求提供大米、食用油、面粉、禽畜生肉、禽蛋、蔬菜、水产品、冻品、副食品、干货、杂货、调料等食堂原材料食材配送服务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不允许转包、分包。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 5) 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5. 报价要求(报价时需要提供以下盖章资料,并对上传的响应文件资料承担责任) 1) 通过报名供应商应根据本公告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对采购项目进行响应,同时按本公告要求完整、真实、准确地填写并上传相应报价附件(报价表、响应文件和评分标准提及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2) 供应商须在系统报价结束后2021年8月16日前提供报名、响应文件原件1份(请自行密封邮寄)邮寄到以下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AB,联系人:李小姐,联系方式:0755-88377572-2302。 3) 公告中的报价次数指报价期间供应商可进行的最多报价次数。如报价次数为2次,指供应商最多可进行2次报价。如供应商只进行1次报价,则以此次报价为准;如供应商因报价有误或其他原因需重新进行第2次报价,则以第2次报价为准,以此类推。 6. 确定成交候选人(供应商须在系统报价环节上传响应文件并报价,响应文件请按照本文件第三章响应文件模板进行编制后打印,每页加盖公章后扫描成一个PDF上传即可) 1) 本项目以综合评分法确定成交供应商,本项目以下浮率形式进行报价,如项目存在最高限价或单价最高限价,成交总金额(单价)=最高限价(单价最高限价)×(1-下浮率),参与评审的专家按照评分标准以及权重分配的规定就各个响应供应商的技术状况、商务状况及其对综合评审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和比较,评出其技术评分和商务评分、价格评分相加得出其综合得分,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响应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二的响应供应商为第二成交候选人,以此类推。 7. 无效响应 1) 下浮率报价没有大于或等于100%,也没有为负数,且是固定唯一值的,否则为无效报价。 2) 响应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低于最低限价或超过项目对应产品单项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响应。 3) 参与综合评审的供应商须提供本项目要求的资质文件,如果不按公告规定或综合评审文件要求等相关规定提供符合要求的资质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4) 参与综合评审的供应商须对本项目采购内容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响应。 5) 所有参与评审提供的响应文件,供应商落款的文件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6)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不接受总价优惠折扣形式的报价,供应商应将对项目的优惠直接在清单报价中体现出来。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7) 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属于响应无效的。 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参与项目,其响应无效: a) 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与同一综合评审项目; b)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c) 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综合评审事宜; d) 不同供应商使用同一IP地址参与综合评审; e)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f)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g)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淆; h) 不同供应商的平台服务费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8. 综合评审活动失败 1) 出现下列情况的,本次综合评审活动失败: a) 报名供应商不足3家; b) 有效参与评审的供应商不足3家。 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9. 服务费 1) 成交供应商须向平台服务商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缴纳平台服务费,金额为定额19000元(四舍五入取整数); 2) 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必须按综合评审公告等相关规定缴纳相应的平台服务费; 3) 如确实因不可抗力放弃成交资格的,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三个工作日内予以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并提供相关的证明;如逾期,采购代理机构不予退还平台服务费; 五、 联系方式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云采链互联服务平台”,即可在线咨询相关事项; | ||||||
项目附件 | 深圳市福田区天健小学附属幼儿园食堂食材定点配送(幼儿)项目综合评审文件.docx |
综合评审文件
采购方式:综合评审
项目名称:深圳市福田区天健小学附属幼儿园食堂食材定点配送(幼儿)项目
深圳市福田区天健小学附属幼儿园
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二零二一年七月
第一章线上评审须知
1、 本项目通过云采链线上采购一体化平台发布综合评审,参与评审的供应商必须登录平台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参与项目。
2、 语言要求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平台就有关项目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供应商提交的文件或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两种语言不一致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3、 在云采链平台参与项目响应后放弃成交资格超过三次(含三次)的供应商连同该供应商同一法人名下所有公司将被列入平台黑名单,永久不得参与平台的项目。
4、 综合评审须知
1. 综合评审说明
1) 参与综合评审的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项目有关的费用,不论综合评审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 参与综合评审的供应商必须按综合评审附件的格式填写,不得随意增加或删除表格内容。除单价、金额或项目要求填写的内容外,不得擅自改动综合评审附件内容,否则将有可能影响成交结果,不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3) 参与综合评审的供应商需对用户需求书的所有条款进行整体响应,用户需求书条款若有一条负偏离或不响应,不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4) 若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无法完成本项目,则采购人有权利保留追究责任。
5) 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被取消成交资格,采购人可重新启动采购或按综合评审公告规定顺延推选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人。
6) 若本项目综合评审采购失败,采购人将重新采购,届时采购人有权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决定重新采购项目的采购方式。
7) 成交供应商若无正当理由恶意放弃成交资格,采购人有权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重新组织的综合评审采购活动。
8) 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审核或复核参与综合评审的供应商所提交的综合评审资料时,供应商须无条件配合;期间若发现存在弄虚作假或相关的失信记录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的不良情形,采购人可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力。
9) 参与综合评审的供应商向我司咨询的有关项目事项,一切以综合评审文件规定和综合评审公告规定以及本公司的书面答复为准,其他一切形式均为个人意见,不代表本公司的意见;
10) 参与本次综合评审的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综合评审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服务要求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综合评审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参与项目所上传的文件没有对综合评审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参与评审项目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参与。
11) 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任何不合格的货物或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后果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12) 供应商认为评审结果损害其权益的,应按照云采链平台相关指引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交书面质疑,不提交的视为无异议,逾期提交将不予受理。
13) 本综合评审公告和综合评审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所有。
2. 综合评审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综合评审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将在云采链平台上发布澄清(更正/变更)公告。
2) 无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是否影响综合评审,平台将以短信形式通知所有的报名供应商;报名供应商应按要求履行相应的义务;如报名截止时间少于一个工作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相应顺延报名的截止时间。
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澄清或修改(更正/变更)的内容为综合评审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3. 如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项目有下列任一情形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 供应商在项目相关公告以及综合评审文件等相关规定的报名有效期内撤销其参与项目的;
2) 获取成交资格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或成交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 其他因成交人的原因被认定取消成交资格的。
4. 报名要求(参与综合评审的供应商资质要求: 报名时需要提供以下盖章资料,并对上传的报名文件资料承担责任)
1)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经办人如是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3) 供应商有能力按本次综合评审文件的要求提供大米、食用油、面粉、禽畜生肉、禽蛋、蔬菜、水产品、冻品、副食品、干货、杂货、调料等食堂原材料食材配送服务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不允许转包、分包。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
5) 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5. 报价要求(报价时需要提供以下盖章资料,并对上传的响应文件资料承担责任)
1) 通过报名供应商应根据本公告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对采购项目进行响应,同时按本公告要求完整、真实、准确地填写并上传相应报价附件(报价表、响应文件和评分标准提及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2) 供应商须在系统报价结束后2021年8月16日前提供报名、响应文件原件1份(请自行密封邮寄)邮寄到以下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AB,联系人:李小姐,联系方式:0755-88377572-2302。
3) 公告中的报价次数指报价期间供应商可进行的最多报价次数。如报价次数为2次,指供应商最多可进行2次报价。如供应商只进行1次报价,则以此次报价为准;如供应商因报价有误或其他原因需重新进行第2次报价,则以第2次报价为准,以此类推。
6. 确定成交候选人(供应商须在系统报价环节上传响应文件并报价,响应文件请按照本文件第三章响应文件模板进行编制后打印,每页加盖公章后扫描成一个PDF上传即可)
1) 本项目以综合评分法确定成交供应商,本项目以下浮率形式进行报价,如项目存在最高限价或单价最高限价,成交总金额(单价)=最高限价(单价最高限价)×(1-下浮率),参与评审的专家按照评分标准以及权重分配的规定就各个响应供应商的技术状况、商务状况及其对综合评审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和比较,评出其技术评分和商务评分、价格评分相加得出其综合得分,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响应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二的响应供应商为第二成交候选人,以此类推。
7. 无效响应
1) 下浮率报价没有大于或等于100%,也没有为负数,且是固定唯一值的,否则为无效报价。
2) 响应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低于最低限价或超过项目对应产品单项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响应。
3) 参与综合评审的供应商须提供本项目要求的资质文件,如果不按公告规定或综合评审文件要求等相关规定提供符合要求的资质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4) 参与综合评审的供应商须对本项目采购内容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响应。
5) 所有参与评审提供的响应文件,供应商落款的文件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6)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不接受总价优惠折扣形式的报价,供应商应将对项目的优惠直接在清单报价中体现出来。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7) 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属于响应无效的。
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参与项目,其响应无效:
%3) 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与同一综合评审项目;
%3)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3) 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综合评审事宜;
%3) 不同供应商使用同一IP地址参与综合评审;
%3)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3)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3)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淆;
%3) 不同供应商的平台服务费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8. 综合评审活动失败
1) 出现下列情况的,本次综合评审活动失败:
a) 报名供应商不足3家;
b) 有效参与评审的供应商不足3家。
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9. 服务费
1) 成交供应商须向平台服务商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缴纳平台服务费,金额为定额19000元(四舍五入取整数);
2) 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必须按综合评审公告等相关规定缴纳相应的平台服务费;
3) 如确实因不可抗力放弃成交资格的,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三个工作日内予以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并提供相关的证明;如逾期,采购代理机构不予退还平台服务费;
5、 联系方式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云采链互联服务平台”,即可在线咨询相关事项;
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说明:
1. 响应供应商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响应。
1、 项目一览表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服务期 |
深圳市福田区天健小学附属幼儿园食堂食材定点配送(幼儿)项目 |
1项 |
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 |
2、 项目概况:
1、 全园有431名幼儿,伙食费标准为350元/月/人,按10个月计算。通过公开线上评审的方式确定一家供应商负责深圳市福田区天健小学附属幼儿园(幼儿)食堂食材(包括蔬菜瓜果、肉类、米、油、水果、禽蛋类、水产类、副食、干货、调配料等)定点采购配送服务。
2、 服务对象:深圳市福田区天健小学附属幼儿园全体幼儿。
3、 服务要求:
1.成交供应商不得将食材配送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否则,园方有权取消成交供应商的配送资格,并由成交供应商负全部后果或法律责任。
2.因成交供应商配送的食材造成师生食物中毒,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承担全部责任。
3.采购单位有权对成交供应商的供货渠道进行检查,成交供应商须采纳采购单位在食品质量、食品价格、服务态度等方面提出的意见及建议,并及时整改和反馈。
4.食材配送要求:配送的食材必须由相关职能部门检验合格,并取得相关合格证书后方可配送至学校食堂。
(1)粮、食用油、米、面、酱油、配料等由采购单位指定品牌,如果需要更换品牌须书面请示,采购单位同意后方可执行。米、油也可根据园区需要指定公司要到大型商超采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成交供应商须提供粮、油、米、面等大宗食品的应索取供货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生产厂家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及法定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以上材料必须在有效期内并加盖配送方公章。
(2)猪肉、牛肉、禽类、水产品等农产品应除冰冻品外,需提供优质、新鲜食材,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并加盖配送方公章。
(3)蔬菜需提供无残留农药等检测证明,提供《蔬菜农药残留检查报告单》,采购单位需每天再次复检,如复检不合格则予以退货并追究责任。
(4)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单位的食品预订单按要求采购、配送。食材保证新鲜、安全、卫生,并按规定的时间配送到采购单位。
(5)验收食材时如发现不符合要求,成交供应商无条件及时更换符合要求食材。
5.采购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所有食材索证、建立台账并及时归档备查。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进货时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主体资质证明,索要食品质量合格证明、检验(检疫)证明、有关质量认证标志(商标、专利证明)和进货票据等,并对索取的证票分类归档,建立食品进货台账,每天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商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同时及时归档备查。
4、 售后服务
1.如有特殊情况不能配送要及时反馈采购单位。
2.根据季节时令蔬果及时与园方沟通,多吃当季蔬果。
3. 成交供应商安排的配送人员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更换,对不符合要求的配送人员,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采购单位要求及时做出调整。
5、 食材价格要求
1.配送方每月提供报价单,以同期商场(麦德龙、华润万家、天虹)平均价格(促销、特价商品价格除外)为基准价,按照一定比例报下浮率(不超过市场零售价)。结算时价格=基准价*(1-成交下浮率)。供应商报下浮率。
2.价格表每月5日前报采购单位确认,定好的价格在双方约定的有效期内(本个月)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更改。在价格表上没出现而临时定价的特殊品种,如采购单位有异议,需双方协商后予以最后确定。
3.采购单位对配送价格不定期抽查,如有超出约定价格销售,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或取消配送资格。
4.如遇地域性台风、暴雨等不可预见的原因或供求关系、宏观调控等原因造成的个别品种价格需临时做调整的,由供货方提前书面通知采购单位,采购单位和成交供应商协商,采购单位认可后调整。
6、 产品配送要求
1.送货方式:每次根据采购人的电话或其它方式通知订购品种、数量后,按时运送物品到指定地点,成交供应商随货提供注明货物名称、单位、数量、售价及总金额的商品送货清单,作为采购人入库验收之凭证。
2.包装要求: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
3.运输要求: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蔬菜应小心轻卸,严防机械损伤。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如奶制品运输需用冷链车防止变质。
4.数量方面要求:保证配送品种斤两的准确性,以采购人的验货数量为准,成交供应商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两份的送货清单,供双方验货后签字确认,双方各持一份,作为送、收货的凭证。
5.每次根据采购用户的通知订购品种和数量后,24小时内送货,具体送货时间由采购用户通知时约定,由采购人指定负责人验收过秤记录。对于不符合质量的品种采购人可退货或换货(由于产品质量而造成员工或宾客发生安全事故时,成交供应商须承担全部责任)。
6.对采购人临时的供货要求,需随订随送,至少在2个小时内响应。
7、 监督管理办法
为加强供应商的管理,提高供应商质量,鼓励优秀供应商,淘汰不良供应商,对供应商的价格水平、服务质量和履约情况进行管理。
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经查实,取消其供应商资格:
(1)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骗取供应商资格的;
(2)因行贿、受贿、串通投标、转包、挂靠受到有关政府部门处罚的;
(3)恶意质疑投诉的;
(4)因其公司资质降低达不到供应商资质条件的,或被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取消资质的;
(5)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行为;
(6)有商业贿赂行为的;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协议规定的行为。
(8)以上行为因不可抗力要素(供应商需出具不可抗力的情况说明函)造成的除外。
服务供应商在合同执行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采购人有权直接解除供货服务合同:
1)选定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
2)擅自变更或者中止采购服务合同的;
3)试供期不合格的;
4)不按采购需求、投标文件以及采购服务合同要求全面履约,履约情况评价不合格的;
5)未按规定出具检测报告或相关承诺书等资料达到二次的;
6)经核实配送物资不符合采购单位要求达到三次的;
7)不按要求提供报价三次的;
8)虚高报价三次的;
9)物资或服务以次充好,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
10)因供应的货物质量达不到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而造成食物中毒或其它后果,经公安机关或卫生防疫部门鉴定属于供货方(配送单位)责任的;
11)经2次以上(含2次)的有效投诉处理仍不纠正的,有效投诉指的是供应商被投诉内容经查实确定为违反服务合同或其他协议规定的事实;
12)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行为。
13)以上行为因不可抗力要素(供应商需出具不可抗力的情况说明函)造成的除外。
8、 报价要求:
按上述货物内容及预算总额控制价进行报价,响应总价必须是完成该项目的一切费用总和。
9、 合同期限:
食材配送服务期限为1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如果配送服务获得学生、教职工好评,满意度高,日常考核优良以上,学校托管期间经托管学校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可续签,续签不超过两次,即总服务时间不超过3年。
10、 补充要求
1.1保证向采购人提供合格的货物服务,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接受委托项目。已接受委托的项目,成交人必须按照协议要求按时按质完成任务。不得拒绝接受委托的服务项目,否则采购人有权中止委托合同。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受委托项目转委托给第三方承担。
1.2为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受委托的项目,成交人须提供充裕的人力、物力及相应的软件、硬件支持,不能以上述原因为理由延误项目的委托任务。若采购人对所完成的委托服务项目的质量及时间不满意,则有权发出警告信给受委托方,或停止委托,若发出第二封警告信给受委托方,则取消受委托资格。
1.3完成项目审核的时间要求:成交人应按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及时完成项目。
2、其他相关要求
(1)成交人须遵守采购人提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廉政纪律要求。
(2)成交人应有健全的组织机构的内部管理制度,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技术经济档案管理制度。
(3)成交人明确拟派工作人员必须有相当经验,能充分胜任从事工程服务工作,中标后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如成交人派出工作人员不能胜任工作,采购人保留更换人员及成交人的权利。
(4)所投产品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有相应的合格产品证明标签。
3、对成交人执行协议情况的监督管理
(1)为保证项目工作质量,采购人将于协议期内对成交人执行协议情况进行跟踪核查;
(2)成交人在协议执行期内如被发现以下问题,通过有关部门查实,采购人有权终止服务协议,采购人保留停止支付或追回已支付的费用和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并将有关情况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反映:
(3)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造成采购人及相关单位损失;
(4)通过提供虚假信息、误导或欺骗等方式,以谋取非法利益的;
(5)采用非法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构成恶劣影响的;
(6)无正当理由拒绝委托或未经采购人同意擅自将受委托项目转委托给第三方的;
(7)违反保密规定的;
(8)拒绝接受采购人跟踪核查的;
11、 付款方式
1. 合同约定为准;
2. 成交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1)合同;
(2)成交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发票。
12、 评分标准:
本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以文件规定的条件为依据。评分比重构成如下:
评分项目 |
技术评分 |
商务评分 |
价格评分 |
分值 |
37分 |
33分 |
30分 |
评审部分 |
评审因素 |
评分细则 |
权重 |
分值 |
一 |
技术部分(37分) |
|||
1. |
配送方案 |
考察供应商提供的配送方案内容具体全面、针对性、科学性、可操作性等进行评分。 评分标准: |
12% |
12分 |
2. |
质量保证方案 |
考察响应供应商对货物的来源、加工、包装、保存、运输各环节的质量保证措施及方案完善程度进行评分: 评分标准: (1)质量保证方案内容全面; (2)质量保证方案内容具体,表达清晰、完整、严谨; (3)质量保证方案内容针对性强; (4)质量保证方案内容科学合理; (5)质量保证方案内容可操作性强; 满足以上五项要求得12分,满足以上四项要求得10分,满足以上三项要求得8分,满足以上两项要求6分,满足以上一项要求得3分,其它情况不得分。 |
12% |
12分 |
3. |
配送卫生保障措施 |
考察响应供应商各配送环节及仓库环境卫生等情况保障措施方案。 (2)配送卫生保障措施内容具体,表达清晰、完整、严谨; (3)配送卫生保障措施内容针对性强; (4)配送卫生保障措施内容科学合理; (5)配送卫生保障措施内容可操作性强; 满足以上五项要求得10分,满足以上四项要求得8分,满足以上三项要求得6分,满足以上两项要求4分,满足以上一项要求得2分,其它情况不得分。 |
10% |
10分 |
4. |
食品质量安全承诺 |
供应商提供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
3% |
3分 |
二 |
商务部分(33分) |
|||
1. |
相关认证情况 |
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5分,具备其中一个得2.5分;供应商须提供有效并通过年审合格的证书复印件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www.cnca.gov.cn)或相关网站查询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或不清晰不得分。 |
5% |
5分 |
2. |
同类业绩情况 |
2017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以来的同类项目情况,每提供一份合同的得2分,最高得10分。 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10% |
10分 |
3. |
同类项目业绩履约考核评价 |
2017年1月1日至本项目综合评审公告发布之日以来每提供一个上述同类项目业绩履约考核评价为优秀或满意的得2分,满分为10分。 提供有加盖采购单位公章的履约考核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
10% |
10分 |
4. |
食品安全检测实力情况 |
考察供应商食品安全检测实力情况,完全满足下述任意一条得1分,满分为3分。 (1)具备全流程检测(包括检测服务、抽样服务、云检测数据服务、实验室管理服务、加工配送环节服务、餐饮环节服务)实力,确保全流程满足采购人对食品安全、卫生标准的要求,提供具备全流程检测实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得1分,否则不得分。 (2)具备农药残余检测仪器2台的得0.5分,每增加1台加0.5分,本项最高得1分。提供农残检测设备清单及购买发票/或租赁合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3)具备针对单个食材(例如:鸡肉、猪肉、青瓜等)检测能力,确保食用的食材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证明材料:如供应商不具备国家认可检测能力的,须提供与第三方检测公司合作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供应商具备国家认可检测能力的,须提供国家认可检测能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的。 |
3% |
3分 |
5. |
诚信 |
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加强招投标评审环节诚信管理的通知》(深财购[2013]27号)相关规定,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诚信相关问题且在相关主管部门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的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供应商需提供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
5% |
5分 |
三 |
价格部分(30分) |
|||
1 |
响应报价 |
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综合评审文件要求且响应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响应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响应报价)×100×权重 备注:1.响应报价得分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3、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报价,有可能影响项目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平台将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取消其继续参与评审的资格。 |
30% |
30分 |
合计 |
100% |
100分 |
第三章 响应文件附件
响应文件封面参考
响 应 文 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深圳市福田区天健小学附属幼儿园食堂食材定点配送(幼儿)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
报名报价响应文件目录
序号 |
评审因素 |
提交内容 |
证明文件 |
|||
报名条件 |
||||||
1. |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
提供营业执照。 |
第( )页-( )页 |
|||
2. |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经办人如是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
按照要求提供附件文件。 |
第( )页-( )页 |
|||
3. |
供应商有能力按本次综合评审文件的要求提供大米、食用油、面粉、禽畜生肉、禽蛋、蔬菜、水产品、冻品、副食品、干货、杂货、调料等食堂原材料食材配送服务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按照要求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第( )页-( )页 |
|||
4.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不允许转包、分包。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
提供附件文件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
第( )页-( )页 |
|||
5. |
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
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
第( )页-( )页 |
|||
价格评审自查表 |
||||||
序号 |
文件要求 |
证明文件 |
||||
1. |
报价表 |
第()页 |
技术、商务评审目录
序号 |
评审因素 |
提交内容 |
证明文件 |
技术评审 |
|||
1. |
配送方案 |
供应商提供的配送方案。 |
第( )页-( )页 |
2. |
质量保证方案 |
响应供应商提供对货物的来源、加工、包装、保存、运输各环节的质量保证措施及方案。 |
第( )页-( )页 |
3. |
配送卫生保障措施 |
响应供应商提供各配送环节及仓库环境卫生等情况保障措施方案。 |
第( )页-( )页 |
4. |
食品质量安全承诺 |
提供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
第( )页-( )页 |
商务评审 |
|||
5. |
相关认证情况 |
按照评分细则提供响应文件。 |
第( )页-( )页 |
6. |
同类业绩情况 |
按照评分细则提供响应文件。 |
第( )页-( )页 |
7. |
同类项目业绩履约考核评价 |
按照评分细则提供响应文件。 |
第( )页-( )页 |
8. |
食品安全检测实力情况 |
按照评分细则提供响应文件。 |
第( )页-( )页 |
9. |
诚信 |
按照评分细则提供响应文件。 |
第( )页-( )页 |
10. |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
以上内容与用户需求的综合评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用户需求内容为准。
报价表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服务期 |
下浮率报价(%) |
备注 |
深圳市福田区天健小学附属幼儿园食堂食材定点配送(幼儿)项目 |
1项 |
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 |
______% |
注:
1. 以上报价格式仅为参考,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调整报价文件格式;
2. 本项目以下浮率形式进行报价,如项目存在最高限价或单价最高限价,成交总金额(单价)=最高限价(单价最高限价)×(1-下浮率)
3. 所有价格均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均为含税价;
4. 平台上报价与上表合计不一致的,以报价表合计(经价格核准后的价格)为准。
供应商名称(单位盖公章):
日期:
食堂物资采购反馈情况表(供参考)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 联系人及电话 |
||||||
合同履约时间 |
反馈月份 |
||||||
履约情况评价 |
分项评价 |
质量方面 |
□ 优 □ 良 □ 中 □ 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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