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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食品慰问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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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万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八一”慰问品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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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YLZC2021-J1-810147-WTGC

二、项目名称: 2021年“八一”慰问品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最终报价:471990(元) 广西北流市百新商贸有限公司 广西北流市北流镇环城村二十三组28-1号

2.废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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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1.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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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品牌 数量 单价(元) 规格型号
1 2021年“八一”慰问品采购 陶瓷茶具 三环陶瓷 200 128 200cc茶壶1只,250cc茶叶壶1只,6cm茶杯4只(旅行袋包装)
2 2021年“八一”慰问品采购 饼干 嘉和 284 53 牛奶饼干、夹心饼干,
质量要求:正品、在质保期内不变质
3 2021年“八一”慰问品采购 花生油 鲁花 140 150 执行标准:GB/T1534 压榨一级
瓶≥5L/瓶
4 2021年“八一”慰问品采购 本地花生油 / 660 30 1、色泽:淡黄色至橙黄色;
2、透明度:澄清、透明;
3、气味、滋味:具有花生油固有的香味和滋味、无异味;
5 2021年“八一”慰问品采购 牛奶 伊利纯牛奶 82 72 箱≥250ml*24瓶
6 2021年“八一”慰问品采购 面条 富诚 246 9 扎≥500g/扎
7 2021年“八一”慰问品采购 大米 乐香大米 3000 8 1、加工精度:标准一级;
2、不完善粒含量%:≤0.3;
3、杂质总量%:≤0.01;
4、无机杂质含量%:≤0.01;
5、碎米总量%:≤3.7;
6、小碎米含量%:≤0.01;
7、水分含量%:≤13.3;
8、色泽、气味:正常;
9、黄粒米含量%:≤0.01
8 2021年“八一”慰问品采购 糖果 佳仕利 284 55 散装软糖、硬糖各142公斤
质量要求:正品、在质保期内不变质
9 2021年“八一”慰问品采购 洗护日用 100年润发 100 188 洗护套装100份(三件套):
1、洗发水 净含量≥570ml /瓶
2、沐浴露 净含量≥700g/瓶
3、洗衣液,净含量≥1L /瓶;
10 2021年“八一”慰问品采购 电饭锅 半球 3000 108 额定电压:220V 额定功率:700W
额定频率:≥50HZ 额定容积:≥4.0L
尺寸:≥29.5*29.5*28cm

2.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3.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庞静思,梁春光,何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有关收费执行,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708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地 址:北流市一环南路七里36号

项目联系人:黄锡忠

项目联系方式:181785723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万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流市南园二路96号

项目联系人:杨海琼

项目联系方式:0775-6201180

2021年07月23日\n 2021年07月30日\n \n \n



附件信息:

  • 采购单位及专家推荐意见表﹒.pdf

    206.6K

  • 定稿-2021年“八一”慰问品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doc

    381.5K

广西政府采购管理中心

广西万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项目名称: 2021年“八一”慰问品采购

项目编号:YLZC2021-J1-810147-WTGC


采购单位:北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万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七月

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广西北流市众意商贸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2021年“八一”慰问品采购 项目的受邀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7月29日 15: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LZC2021-J1-810147-WTGC

项目名称:2021年“八一”慰问品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政府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肆拾捌万贰仟贰佰伍拾肆元整(?482254.00)

项目概况:拟采购2021年“八一”慰问品采购 1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7月31日前内交货完毕并验收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1 本项目采用由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不接受未被邀请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3.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自发布公告之时2021年07月28日 ,每天上午 00:00至12:00 ,下午 12:00至23:59 (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 由依法获得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受邀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需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

售价(元): 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7月29日 北京时间15时30分

地点: 北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流市城南客运站三楼)。受邀供应商参加谈判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竞争性谈判邀请书原件及谈判邀请书回函原件), 依时到达指定地点提交响应文件,采购代理工作人员以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邀请书原件及竞争性谈判邀请书回函原件接收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密封或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注:供应商应当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五、开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1年7月29日 北京时间15时30分

地点:北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流市城南客运站三楼)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本项目采用由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不少于 3 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北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地  址:北流市旧党校内

联系人:黄锡忠

联系方式:18178572320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万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流市南园二路96号

联系人:杨海琼

联系方式: 0775-6201180

3.监督部门:北流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775-6235685

广西万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3日

广西北流市百新商贸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2021年“八一”慰问品采购 项目的受邀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7月29日 15: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LZC2021-J1-810147-WTGC

项目名称:2021年“八一”慰问品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政府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肆拾捌万贰仟贰佰伍拾肆元整(?482254.00)

项目概况:拟采购2021年“八一”慰问品采购 1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7月31日前内交货完毕并验收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1 本项目采用由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不接受未被邀请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3.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自发布公告之时2021年07月28日 ,每天上午 00:00至12:00 ,下午 12:00至23:59 (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 由依法获得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受邀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需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

售价(元): 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7月29日 北京时间15时30分

地点: 北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流市城南客运站三楼)受邀供应商参加谈判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竞争性谈判邀请书原件及谈判邀请书回函原件), 依时到达指定地点提交响应文件,采购代理工作人员以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邀请书原件及竞争性谈判邀请书回函原件接收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密封或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注:供应商应当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五、开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1年7月29日 北京时间15时30分

地点:北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流市城南客运站三楼)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本项目采用由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不少于 3 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北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地  址:北流市旧党校内

联系人:黄锡忠

联系方式:18178572320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万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流市南园二路96号

联系人:杨海琼

联系方式: 0775-6201180

3.监督部门:北流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5-6235685

广西万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3日

广西北流市财富商贸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2021年“八一”慰问品采购 项目的受邀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7月29日 15: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LZC2021-J1-810147-WTGC

项目名称:2021年“八一”慰问品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政府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肆拾捌万贰仟贰佰伍拾肆元整(?482254.00)

项目概况:拟采购2021年“八一”慰问品采购 1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7月31日前内交货完毕并验收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1 本项目采用由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不接受未被邀请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3.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自发布公告之时2021年07月28日 ,每天上午 00:00至12:00 ,下午 12:00至23:59 (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 由依法获得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受邀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需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

售价(元): 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7月29日 北京时间15时30分

地点: 北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流市城南客运站三楼)受邀供应商参加谈判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竞争性谈判邀请书原件及谈判邀请书回函原件), 依时到达指定地点提交响应文件,采购代理工作人员以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邀请书原件及竞争性谈判邀请书回函原件接收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密封或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注:供应商应当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五、开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1年7月29日 北京时间15时30分

地点:北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流市城南客运站三楼)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本项目采用由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不少于 3 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北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地  址:北流市旧党校内

联系人:黄锡忠

联系方式:18178572320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万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流市南园二路96号

联系人:杨海琼

联系方式: 0775-6201180

3.监督部门:北流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5-6235685

广西万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3日

目 录 TOC \o "1-2" \h \z \u

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8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9

一 总 则 11

二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简称谈判采购文件) 11

三 响应文件的编制 12

四 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开标 14

五 竞争性谈判(简称谈判)与评标 15

六 签订合同 16

七 其他事项 17

HYPERLINK \l "_Toc368992121"第二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 19

第三章 合同基本条款及合同书(格式) 21

第四章 评标标准 31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32

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号

内 容

1

1

1.1

项目名称:2021年“八一”慰问品采购

项目编号:YLZC2021-J1-810147-WTGC

2

2.1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1 本项目采用由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不接受未被邀请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3.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4

10.1

竞标报价:供应商须就《货物需求一览表》中全部货物内容作完整报价。否则竞标将被拒绝。

5

14.1

竞标有效期:竞标截止日期后60天。

6

15.4

响应文件:一套正本、三套副本

7

16.1

竞标保证金:根据北财采[2020]17号“放管服”有关事项通知,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8

18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7月29日 北京时间15时30分

响应文件以密封形式交至:北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流市城南客运站三楼)

联系电话:0775-2334334 传真:0775-3281308

9

20.1

竞争性谈判时间:2021年7月29日 北京时间15时30分截标后,(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外通知)

谈判地点:北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流市城南客运站三楼)

10

21.3

评标办法:最低价评标法

11

28.1

履约保证金:无。

12

20.2

谈判小组的组成:可根据项目特点组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依法在政采云系统随机抽取专家组成,谈判小组构成: 3人,其中业主代表 1 人,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 2 人。

13

24.1

在确定成交人后,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s://www.zcygov.cn/)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14

29.1

采购代理服务费: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有关收费执行,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15

政府采购预算控制价:人民币肆拾捌万贰仟贰佰伍拾肆元整(?482254.00)

交货期限:2021年7月31日前内交货完毕并验收合格。

交货地点:各镇政府(街道办)退役军人服务站(新荣镇、民安镇、山围镇、民乐镇、西镇、新圩镇、大里镇、北流镇、塘岸镇、清水口镇、隆盛镇、大坡外镇、六麻镇、新丰镇、沙垌镇、平政镇、扶新镇、白马镇、大伦镇、六靖镇、石窝镇、清湾镇、陵城街道、城南街道、城北街道、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共26个服务点,免费送货上门。


供 应 商 须 知

一 总 则

1.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2021年“八一”慰问品采购

1.2 项目编号:YLZC2021-J1-810147-WTGC

2.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3.1 本项目采用由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不接受未被邀请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2.3.2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2.4 符合供应商资格的供应商应承担竞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3.竞标费用

3.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本次竞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二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简称谈判采购文件)

4.谈判采购文件的构成

4.1谈判采购文件包括:

⑴竞标公告;

⑵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⑶货物需求一览表;

⑷合同基本条款及合同(格式);

⑸评标标准;

⑹响应文件(格式)。

5.谈判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5.1任何要求澄清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均应在竞标截止日期 3日前的正常工作时间以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同时认定其他澄清方式为无效。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5.2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谈判采购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修改的,在谈判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3日前,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https://www.zcygov.cn/)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谈判采购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谈判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5.3 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延长竞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采购代理机构至少在谈判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3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谈判采购文件收受人,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https://www.zcygov.cn/)上发布变更公告。

5.4 补充通知须报北流市财政局备案。

响应文件的编制

6.响应文件编写的注意事项

6.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采购文件,按谈判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如果没有按谈判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没有对谈判采购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该竞标将被拒绝。

6.2对谈判采购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供应商必须对谈判采购文件中涉及竞标项目的价格、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数量、售后服务及其它要求、合同主要条款等内容作出响应。

7.响应文件的文字及计量单位

7.1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来往的函件统一使用中文(另有规定的除外)。

7.2响应文件使用的计量单位除谈判采购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8.响应文件的构成

8.1供应商编写的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的响应文件必须包括下列内容(供应商必须按下列顺序自编目录及页码装订成册,否则文件失散引起的后果自负):

⑴竞标函(按谈判采购文件第五章《竞标函格式》要求表述);

⑵竞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按本须知第16条要求提交);

⑶竞标报价表(按谈判采购文件第五章格式表述);

⑷技术规格偏离表(按谈判采购文件第五章格式表述);

(5)售后服务承诺书;

(6)资格证明文件(按本须知第12条要求提供);

⑺供应商基本情况登记表(按谈判采购文件第五章格式表述)。

9.响应文件格式

9.1供应商应按谈判采购文件提供的竞标函、竞标报价表、技术规格偏离表等格式详细完整地表述各项内容。

9.2在竞标报价表中,供应商应详细标明所提供的货物及部件名称、品牌型号规格、技术参数、配置、产地、生产厂家、数量及产品所执行的标准及标准号等。

10.竞标报价

10.1供应商应在竞标报价表上标明单价和总价。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如果因供应商原因引起的报价失误,并在谈判时被接受,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10.2供应商须就《货物需求一览表》中全部货物内容作完整报价。

10.3 供应商在最终报价表中所填报的货物内容如存在有漏项的情况且在评标时被接受,则将被认定为该遗漏项已包含在最终报价中,成交人在供货时应按条件书及最终谈判结果的要求完整提供货物,采购人对其漏报的货物不追加任何货款。

10.4竞标报价指货物、安装、调试、服务、保险、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支持、货物运抵指定交货地点的各种费用、售后服务、税金、保险及其它所有成本费用的总和。

10.5本项目为二次报价即为最终报价。

11.竞标货币

11.1竞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12.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属复印件的必须清晰可辨并加盖单位公章)

12.1以下注明“必须提供”的文件均必须提交,同时加盖单位公章,如提供不全或未按规定加盖单位公章的将被认定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不进入下一阶段详评]:

(1)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

(3)供应商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4)供应商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6)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格式自拟,根据实际情况而提供)

13. 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的评审内容包括:

(1)竞标产品生产厂家对技术性能及配置证明文件{若《货物需求一览表》要求提供的,必须提供};

(2)交付使用期是否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3)响应文件是否与采购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

14.竞标的有效期

14.1响应文件从竞标截止日期后60天内有效。

14.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15.响应文件书写及签名、盖章要求

15.1响应文件必须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

15.2响应文件的书写应清楚工整,修改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公章。

15.3响应文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凡规定签名、盖章处逐一签名和加盖单位的公章。

15.4响应文件的份数:响应文件的份数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规定。并在文件左上角注明“正本”、“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四 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开标

17.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17.1供应商须将响应文件正、副本分别装订成册,在每个文本封面右上角上标明响应文件正本(副本),以及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等内容。

17.2供应商须将响应文件(正本一本,副本三本)一并装入响应文件袋中(响应文件袋样式由供应商自行提供)加以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密封章。

17.3响应文件袋上必须写明:

⑴ 采购代理机构: 广西万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⑵ 项目名称:

⑶ 项目编号:

⑷ 竞标单位:

文件袋上注明“截标时才能启封”或“二〇二〇 年 月 日 时以前不得拆封”。

17.4响应文件的密封以响应文件袋无明显缝隙露出袋内文件,响应文件袋上必须按照本须知17.3项要求写明采购代理机构等内容且封口处有盖密封章为合格。

17.5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未按本须知要求密封、标记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或交至谈判小组处进行密封性评审,所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18.竞标截止与开标

18.1响应文件的递交不得迟于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规定的截止时间。

18.2供应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响应文件送到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规定地点,超过竞标截止时间送达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18.3采购代理机构于2021年7月29日 北京时间15时30分在北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流市城南客运站三楼)进行开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表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在现场签到。】

18.4 开标仪式程序

18.4.1 由主持人宣布开标仪式开始,介绍到会有关人员;

18.4.2 由供应商代表交叉检验响应文件密封情况,供应商对其结果签字确认;

18.4.3 主持人宣读在评标期间的有关注意事项,最后宣布开标仪式结束。

19.响应文件的修改及撤回

19.1供应商在竞标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可以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供应商对所递交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需要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书面通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9.2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7条的规定密封、标记和递交,并在封面上标明“修改”字样。

19.3在谈判结束后的竞标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

五 竞争性谈判(简称谈判)与评标

20.谈判

20.1谈判时间及地点: 2021年7月29日 北京时间15时30分截标后为与供应商谈判时间,具体时间及地点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地点:北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流市城南客运站三楼)

20.2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项目特点组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依法在政采云系统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组成,谈判小组构成: 3人,其中业主代表 1人, 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2人。在整个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将负责对全部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谈判及评标工作。

20.3谈判开始前,谈判小组定好下列事项:谈判的具体程序,如谈判轮次及每个轮次的谈判重点;拟谈判的内容,包括技术规格参数、价格、服务等,明确谈判小组应当考虑的具体因素及相关要求等。

20.4谈判程序:

(1) 供应商可由1~3人参加谈判,谈判中供应商成员之间意见不一致时,以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意见为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受托人必须持证件(法定代表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凭有效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 依时到达现场等候参加谈判,并自觉接受核验上述证件。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谈判的,视为供应商自动放弃竞标。

(2)谈判小组成员作为一个集体与单个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谈判的内容包括技术条件、商务性条件及谈判小组认为需要谈判的内容。当谈判采购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其中涉及价格内容不得要求供应商在谈判时作口头报价,而应以书面密封形式报价。

(3)谈判内容应作记录,并由供应商及谈判小组成员签字确认。

(4)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地点以书面密封形式递交谈判时要求其就商务和技术条件作出包含补充、修改、承诺、重新报价等内容的应答文件,应答文件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单位公章,应答文件构成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5) 谈判小组对各供应商递交的应答文件统一开启,并进行评审后,认为有必要再次进行谈判的,可再次与供应商进行谈判(最多三轮),直至谈判小组认为没有必要再进行谈判,谈判方可结束。对最后一轮谈判,谈判小组应明确告知供应商,并要求所有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地点以书面密封形式递交最终的应答文件。

⑹ 成交候选人作最后报价,密封递交谈判小组。谈判小组按竞标总报价从低至高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人顺序,形成谈判报告。

20.5 最终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不得再与供应商进行任何形式的商谈。

20.6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1.评标

21.1本采购项目的评标依据为谈判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谈判小组要求所有合格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第二次或最后报价,最后竞标总报价将作为谈判小组评比的最终依据。

21.2 本项目是以政府采购预算价为最高限价.

21.3本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为最低价评标法。谈判小组成员、有关工作人员及其他知情人不得透露对响应文件评审、比较和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21.4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标结果公正性的活动,将可能导致其成交资格被取消。

22.无效的响应文件

22.1响应文件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将会在评标中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1)超越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必须获得行政许可或者行政审批的经营范围的;

(2)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3)应交未交或不足额交竞标保证金的;

(4)未按谈判采购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5)不具备谈判采购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6)谈判后采购项目完成期限仍不能满足采购人规定期限的;

(7)谈判后采购项目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要求的;

(8)谈判后采购项目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采购人要求的;

(9)响应文件和谈判应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0)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谈判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3.废标

23.1谈判采购项目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予以废标;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谈判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3.2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把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并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六 签订合同

24.成交公告

24.1本公司在谈判工作完成五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确认后,成交结果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s://www.zcygov.cn/)上公布。

24.2供应商如对成交公告有异议,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形式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密秘。

24.3质疑供应商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质疑材料必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的规定,在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5.成交通知

25.1在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本公司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5.2本公司无义务向落标的供应商解释落标原因和退还响应文件。

26.合同授予标准

26.1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谈判采购文件要求,评标认为具备履行合同能力,评标价最低的供应商。

26.2 采购人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事先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6.3采购人应当确定谈判小组推荐排名第一的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一的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谈判采购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名第二的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合同。排名第二的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名第三的第三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合同,其余以此类推,或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7.签订合同

27.1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7.2如成交供应商不按成交通知书的规定时间签订合同,则按成交供应商违约处理,采购代理机构对成交供应商竞标的全部竞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上缴同级财政国库。

27.3采购代理机构如遇成交供应商违约,有权从成交候选供应商中确定成交供应商,并组织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重新组织采购。

七 其他事项

29.成交服务费

29.1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须向 广西万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一次付清成交服务费,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有关收费执行,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30.解释权

30.1本谈判采购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和参照国际惯例编制,解释权属本采购代理机构。

31.有关事宜

31.1所有与本谈判采购文件有关的函电请按下列通讯地址联系:

广西万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广西北流市南园二路96号 邮政编码:537400

联 系 人:杨海琼 电话/传真:0775-6201180

开户名称:广西万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北流支行

银行账号:45050166414600000230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北流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通讯地址:北流市财政局七楼 邮政编码:537400

联 系 人: 韦京 电话/传真:0775-6235685

第二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

说明:

1、本货物需求报价表中的品牌型号、技术参数及其性能(配置)仅起参考作用,供应商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但这些替代的品牌型号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及其技术参数性能(配置)要求。

2、本货物需求报价表中参考品牌型号及技术参数不明确或有误的,请以详细、正确的品牌型号、技术参数性能(配置)填写供应商报价表。

3、凡在“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中表述为“标配”或“标准配置”的设备,供应商应在竞标报价表一栏中将其标配参数详细列明,或者报价人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的,以及技术参数有偏离的,也必须将其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详细列明,否则该报价无效。

4. 本采购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规定。

5. 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以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标标准》的规定为准。

6.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7.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大型企业。

8. 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和零售业

序号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所供货物品牌型号技术要求及性能

(配置)要求

1

陶瓷茶具

200

130.00

26000.00

规格:200cc茶壶1只,250cc茶叶壶1只,6cm茶杯4只(旅行袋包装)

2

饼干

公斤

284

56.00

15904.00

牛奶饼干、夹心饼干,
质量要求:正品、在质保期内不变质

3

花生油

140

150.00

21000.00

执行标准:GB/T1534 压榨一级
瓶≥5L/瓶

4

本地花生油

公斤

660

32.00

21120.00

1、色泽:淡黄色至橙黄色;
2、透明度:澄清、透明;
3、气味、滋味:具有花生油固有的香味和滋味、无异味;

5

牛奶

82

75.00

6150.00

规格:箱≥250ml*24瓶

6

面条

公斤

246

10.00

2460.00

规格:扎≥500g/扎

7

大米

公斤

3000

8.00

24000.00

1、加工精度:标准一级;
2、不完善粒含量%:≤0.3;
3、杂质总量%:≤0.01;
4、无机杂质含量%:≤0.01;
5、碎米总量%:≤3.7;
6、小碎米含量%:≤0.01;
7、水分含量%:≤13.3;
8、色泽、气味:正常;
9、黄粒米含量%:≤0.01

8

糖果

公斤

284

55.00

15620.00

散装软糖、硬糖各142公斤
质量要求:正品、在质保期内不变质

9

洗护日用

100

200.00

20000.00

洗护套装100份(三件套):
1、洗发水 净含量≥570ml /瓶
2、沐浴露 净含量≥700g/瓶
3、洗衣液,净含量≥1L /瓶;

10

电钣锅

3000

110.00

330000.00

额定电压:220V 额定功率:700W
额定频率:≥50HZ 额定容积:≥4.0L
尺寸:≥29.5*29.5*28cm

合计

482254.00

商务条款

一、交货期限:2021年7月31日前内交货完毕并验收合格。

二、交货地点:各镇政府(街道办)退役军人服务站(新荣镇、民安镇、山围镇、民乐镇、西镇、新圩镇、大里镇、北流镇、塘岸镇、清水口镇、隆盛镇、大坡外镇、六麻镇、新丰镇、沙垌镇、平政镇、扶新镇、白马镇、大伦镇、六靖镇、石窝镇、清湾镇、陵城街道、城南街道、城北街道、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共26个服务点,免费送货上门。

三、售后服务要求:

1.保质期:按行业要求,货物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 7 天内,如发现不合格的,生产厂家负责包换。

2.产品检测标准符合国家最新标准;食品安全、口感口味有保障。

3.食品类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的,且必须有食品经营许可证资格。

4.包装要求:采用内外包装,材质质量应符合国家的食品安全标准;

5.产品生产日期均在保质期内,实行国家三包政策。

6.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须经过采购人检验。若产品外观、包装、形式不符合要求、感官检验不能达到食品卫生要求、与样品不一致的,采购人有权拒收。

7.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合格安全的产品,一旦发现伪劣假冒产品、以次充好产品或替代产品,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8.货物如有质量问题无条件换货或退货,若货物有安全问题,成交供应商无条件承担发生的安全事故的费用及相应法律责任。

四、其他要求

1、供货产品必须为合法生产的正品,签订合同时必须出具货物需求一览表中的第1项货物批次判定合格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检测报告(并加盖厂家公章),提供厂家供货证明以及售后服务证明,供货时需有本批次的检验合格标志字样。

2、供应商投标时货物一览表中第2至8项必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资格,否则竞标无效。

3、投标报价为采购人指定地点的现场交货价,包括:
(1)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价格;
(2)运输、装卸、调试、培训、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等费用;
(3)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费。
4、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供应商签订合同后经全部货物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合同款。
5、验收条件及标准:
(1)符合合同要求及国家相关标准;
(2)参数配置符合标书要求,无任何变动;
(3)成交供应商提供所采购的货物等有关技术资料作为验收的参考依据。
6、验收方法及方案:由成交供应商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第三章 合同基本条款及合同书(格式)

合同基本条款

一 说 明

1.1合同基本条款是指买方(以下简称甲方)和成交人(以下简称乙方)应共同遵守的基本原则,并作为双方签约的依据。对于合同的其他条款,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在谈判中协商解决。

1.2制订《合同基本条款》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1.3政府采购合同以书面方式签订。

二 货物条款

2.1甲、乙双方应将谈判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谈判小组确认的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技术要求、质量标准、数量、交付使用期交货地点和售后服务内容等作为本条款的基础。

三 货物质量要求及乙方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

3.1乙方应按谈判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安装使用货物配套件所属装置等有关技术文件资料。

3.2乙方提供的货物应有符合国家标准以及本产品的出厂标准的质量检验证明。

四 质量保证

4.1乙方应按谈判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

4.2乙方提供货物的质量保证期按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期限见《货物需求一览表》各要求)。在保证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修理和更换零部件。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⑴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⑶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货物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4.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24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货物需求一览表另有规定的按货物需求一览表的规定执行)。

4.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

五 验 收

5.1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5.2甲方对乙方所交货物依照谈判采购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进行软件功能测试与压力测试,性能达到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后果由乙方负责。

5.3甲方应在货到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验收完毕,并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

六 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6.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于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要求的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输到达甲方指定地点。

6.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等一并附于货物内。

6.3乙方负责将货物安全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不另收任何费用。

6.4货物在交货前发生的不可预见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6.5货物在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前48小时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

七 交付使用期及交货方式

7.1交付使用期:按《货物需求一览表》规定时间。

7.2交货方式:现场免费安装调试验收。

7.3交货地点:按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

八 付款方式

8.1本项目无预付款。供应商交货完毕并验收合格后,七日内一次性付清合同款,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7个工作日内甲方无息退还全部质保金或由甲、乙双方再次协商付款事宜。

九 违约责任

9.1逾期交货或无正当理由拒收的,每天按合同额的1‰支付违约金。

9.2逾期超过10天仍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双方的供货合同,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9.3其它未尽事宜,双方签订合同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议定。

十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0.1在合同有效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同根本目的不能实现时,一方可解除合同。

10.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0.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一 仲 裁

11.1双方在履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合同事先约定的条款,向合同履行地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十二 知识产权

12.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十三 合同生效及其它

13.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后生效。

13.2合同履行中,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由双方协商另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并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文本

合同编号:

采购人(甲方): 采购计划号:

供应商(乙方):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条款和成交供应商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供货一览表

序号

产品名称

商标品牌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金额(元)

1

2

3

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 (小写)

2.合同合计金额包括竞标货物(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价格(包括已在中国境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者货架交货价),竞标货物运输(含保险)、安装(如有)、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和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的所有伴随服务、工程等费用和税费。

第二条 质量要求

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名称、商标品牌、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及响应文件承诺相一致。乙方提供的节能和环保产品必须是列入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

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或者响应文件承诺的质量要求。

第三条 权利保证

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者其他权利。

2.乙方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或者响应文件承诺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3.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者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者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4.乙方保证将要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质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第四条 包装和运输

1.乙方提供的货物均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或者响应文件承诺的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标准、包装方式进行包装,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2.货物的运输方式:

3.乙方负责货物运输,货物运输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第五条 交付和验收

1.交付时间: ;交付地点:

2.乙方提供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或者响应文件承诺的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货物属于进口产品的,供货时应同时附上中文使用说明书,如有缺失应在合理的规定时间内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

4.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同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货物验收单并加盖甲方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甲方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验收项目,其验收时间以该项目验收方案确定的验收时间为准,验收结果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结论为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

6.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 日内及时予以解决。

第六条 安装和培训

1.甲方应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

2.乙方响应文件承诺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时间、地点:

第七条 售后服务、质保期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本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

2.货物质保期:

3.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及保修期责任等其它具体约定事项。(见合同附件)

第八条 付款方式

1.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但不得超出合同价的10%。

2.付款方式(项目人员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编制):财政性资金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程序办理;货物验收合格并交付正常使用后 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余下的 %于质量保证期届满之日起 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完毕(不计利息)。

第九条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每分标按成交金额的 %(注:履约保证金不超过5%)。

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参照竞标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退付方式、时间及条件:由成交供应商向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提供《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验收书》(详见附件1)及《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退付意见书》(详见附件2),保证金收取单位在收到合格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不计利息)。

第十条 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一条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产品名称、商标品牌、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技术参数、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不符合要求的,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⑴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⑶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2.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到达甲方现场处理的时间(按响应文件承诺的数据填写)小时内。

3.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4.上述的货物质保期为 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第十二条 调试和验收(本条款适用于甲方自行验收,委托第三方验收的另行规定)

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竞争性谈判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

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4.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

5.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约定承担方负责。

第十三条 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2.使用说明书(货物属于进口产品的,供货时应同时附上中文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二十四小时内或者货到甲方四十八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

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5.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名称、商标品牌、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者特殊情况甲方同意接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货款额 5%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者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

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

4.甲方无故延期接收货物、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向对方偿付违约货款额3‰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额5%,超过 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延期付货款的,每天向乙方偿付延期货款额3‰滞纳金,但滞纳金累计不得超过延期货款额5%。甲方无故延期退付履约保证金的,每天向对方偿付未退付履约保证金3‰的违约金。

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 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者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余款或者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

7.甲乙双方有其它违约行为的,由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违约内容涉及货款额的5%,违约内容涉及货款额的5%不足以赔偿经济损失的按实际赔偿。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六条 合同争议解决

1.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七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委托代理人签字的需后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者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财政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第十八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无进口资格的供应商委托进口货物除外)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九条 本合同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成交通知书;

2.竞标声明书;

3.商务条款偏离表和技术需求偏离表;

4.采购需求;

5.竞标报价表;

6.其他合同文件。

7.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者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第二十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可根据需要另增加)。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当将采购合同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甲方(章)

年 月 日

乙方(章)

年 月 日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合 同 附 件

一般货物类

1. 供应商承诺具体事项:

2. 售后服务具体事项:

3. 保修期责任: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