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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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安阳市殷都区机关事务中心第三食堂经营外包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陆安阳市殷都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用户注册后、凭企业数字证书点击“投标用户入口”登录“政府采购”系统,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8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殷公开-2021-5 | |||||||||||
2、项目名称:安阳市殷都区机关事务中心第三食堂经营外包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3,9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39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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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安阳市殷都区机关事务中心区政府第三食堂及管委会食堂经营外包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第二部分 招标人需求) | |||||||||||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进口产品政策、信息安全产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 供应商应符合下述《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法定基本资格条件、及项目(标段)资格要求且无不良信用记录,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的购置发票或单据(任一),◆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人),或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人)等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在解密投标文件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6)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8)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9)供应商须将本公司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附入投标文件。 (10)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并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具有有效的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3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3.4 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投标文件中并经供应商电子签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5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等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1年08月02日 至 2021年08月0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登陆安阳市殷都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用户注册后、凭企业数字证书点击“投标用户入口”登录“政府采购”系统,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 | |||||||||||
3.方式:网上下载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1年08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于安阳市殷都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上传递交、并由供应商在规定时间远程解密。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1年08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管理员网上操作地点):安阳市殷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一厅(安阳市高新区文昌大道与东风路交叉口向南300米路西东风路342号)。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由于河南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系统格式原因,公告中3900000.00元为承包期限 3 年的最高限价。各投标人报价时应按照每年进行报价,报价不能高于招标控制价1300000.00 元/年,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做废标处理。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安阳市殷都区机关事务中心 | |||||||||||
地址:安阳市文峰大道西段 | |||||||||||
联系人:李俊利 | |||||||||||
联系方式:13903724869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
地址: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双创科技中心C区4层 | |||||||||||
联系人:康女士 | |||||||||||
联系方式:0372-2965212、13783809515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康女士 | |||||||||||
联系方式:0372-2965212、137838095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