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安徽省蚌埠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蚌埠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食堂餐饮委托经营服务项目(重新发包第1次)BB2021ZFCGZ1161-重1招标公告
蚌埠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食堂餐饮委托经营服务项目(重新发包第1次)BB2021ZFCGZ1161-重1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蚌埠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食堂餐饮委托经营服务项目(重新发包第1次)BB2021ZFCGZ1161-重1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2021/7/30 】

项目概况

蚌埠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食堂餐饮委托经营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8月1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B2021ZFCGZ1161-重1

项目名称:蚌埠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食堂餐饮委托经营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45 万元

最高限价:137.75 万元

采购需求:食堂餐饮服务,详见采购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根据财库[2014]37号文件要求:‘采购需求具有相对固定性、延续性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服务项目,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的政府采购合同。本项目第一个合同期满前,对中标单位进行合格性评估,评估合格且合同金额减少或不变的,依据上年度采购结果和评价合格记录,可以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多可以续签2次。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续签合同单价不变。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须具备从事餐饮服务的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

②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7月30日至2021年8月19日,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下载网站):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方式:供应商投标前在“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登记,并通过验证后;登录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 “投标人登录”,进入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查阅下载相关文件。供应商如不及时下载,后果自负。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8月1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蚌埠市南湖路1000号。

递交方式: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递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注: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转账方式)必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否则投标无效。

2.供应商在往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务必要求转出银行必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无项目投标保证金,以确保转入银行进账单中能完整反映出交易附言的内容。否则,造成无法识别供应商的交易项目时,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3.省属企业、单位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必须在中标(成交)以后、签订采购合同前成为安徽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会员库的会员。

4.公告发布时间: 2021年7月30日

5.项目性质:服务类

6.项目实施地点: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服务地点

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8.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9.标段(包别)划分:不分包

10.供应商业绩要求:无

11.供应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前两年内未被蚌埠市公共资源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蚌埠市公共资源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蚌埠市公共资源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蚌埠市公共资源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及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12.涉及分包项目,供应商必须下载所投包别对应的招标文件,例如:某项目分三个包,供应商参与一包投标,须下载一包对应的招标文件,供应商参与一、二、三包投标,须下载一、二、三包对应的招标文件。

13.特别说明

(1)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请供应商在“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供应商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具体见“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的资料,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4009980000。

(2)供应商须用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使用主锁。如未办理数字证书请及时到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证书办理窗口,联系电话:0552-2078835。

(3)本项目开标时,投标人在互联网上参与开标,无须委派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开标,不需现场递交投标资料。

14.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5.本招标公告在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国蚌埠”党政门户网、蚌埠市信息公开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安徽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同时发布。

16.其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蚌埠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解放一路与交通三巷步行街交叉口

联系方式:0552-30557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蚌埠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蚌埠市南湖路1000号

联系方式:0552-20796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乃争(采购人代表)、沈庆吉(项目负责人)

电 话:0552-3055742、0552-2079638

邮 箱:1669690600@qq.com(邮件不得署名)

附件:项目采购需求


附件:
cg116二次服务需求.pdf
蚌埠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食堂餐饮委托经营服务项 目(二次)采购需求书 一、招标内容 蚌埠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食堂管理服务工作,为支队全体工作人员提供全 年、晚餐、加班夜餐就餐保障,其中早餐就餐人数约 450人、午餐就餐人数约 600人、晚餐就餐人数约 140人,加班夜餐就餐人数约 130人,一级勤务或二级 勤务期间上述四餐就餐人数约 600人,双休日(非一二级勤务期间)上述早餐、 午餐就餐人数约 300人,晚餐就餐人数约 140人,加班夜餐就餐人数约 130 人; 承担采购人安排的临时性接待保障任务。 二、供应商要求 1、拟投入本项目工作人员都必须具有有效的健康证及食品安全培训合格证, 成交后进场前提供; 2、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需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项目经理对整个项目全程负 责,无正当理由不得中途更换; 3、供应商须具备集体用餐配送能力和具备中央厨房(中央厨房,是将菜品 用冷藏车配送,全部直营店实行统一采购和配送。为本项目在特殊时期(含一级、 二级勤务、特殊勤务)时人员用餐配送服务)。招标人标后核实,如存在虚假响 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4、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厨师及以上等级资质,具备市级及以上教育 主管部门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餐饮从业人员卫生知 识培训机构培训合格证明; 三、具体要求: 1、岗位人员:供应商自行配置。 供应商应根据服务内容及技术要求自行配置人员和班次,及采购人实际工作 需要,须随时为外勤人员提供就餐服务,若供应商配置的人员和班次不能满足本 项目的实际工作需要,一旦成交后须无条件增加人员力量直至满足本项目实际工 作需要。 投标时需提供项目负责与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人社部门出具的 2020 年 1月至今任意 3个月供应商缴纳的社保关系凭证。 2、设备、工具、耗材配置要求 1、餐桌、餐椅等食堂主要设备,餐具、垃圾袋、扫把、拖把、抹布、毛刷、 消毒液等所有耗材和工具原则上由成交人提供。 2、相关人员必须统一着装,工作服、劳保用品均由中标单位提供,其费用 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3、成交人在承包期间必须按国家《劳动合同法》规定规范用工,缴纳相关 保险,保险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成本核算时所有配备的人员都应计算保险部分, 不得以使用 40、50人员为由不予核算。中标后须将所有保险凭证交采购人查验。 4、月工资不得低于蚌埠市人员最低工资标准,当蚌埠市最低工资调整,应 相应调整人员工资,超过部分由成交人提出,采购人核实后予以调整。 5、本项目中无须计算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 6、社保费用:按蚌埠市企业最新缴费标准核算费用,进行报价。 报价要求如下: 1、人员工资不低于蚌埠市市区最低工资标准(1380元/人/月) 2、社会保险(五险)缴费基数最低为 3017.01 元,计算缴费金额以每人每 月为基数,单位重大疾病补助须缴纳 12 元/每人/每月。 社会保险(五险)企业缴纳费用(缴费费率:25.7%)组成为:养老保险 16%、 工伤保险 0.4%、失业保险 0.5%、医疗保险 8.8%,单位重大疾病补助须缴纳 12 元/人·月。 社会保险(五险)个人缴纳费用(缴费费率:10.5%)组成为:养老保险 8 %、 失业保险 0.5%、医疗保险 2 %,个人重大疾病补助须缴纳 7元/人·月。 3、一般纳税人税金 6.72%,小规模纳税人税金 3.36%,如投标供应商以小 规模纳税人税金费率报价,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小规模纳税人证明 材料(如:企业税种核定材料等),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投标单位在蚌埠(含三 县,下同)注册或在蚌埠注册非法人单位分支机构的须提供蚌埠税务部门出具的 小规模纳税人证明材料;投标单位在其他地方注册须提供注册地(不包括分支机 构注册地)税务部门为投标单位(不包括分支机构)出具的小规模纳税人证明材 料。 4、请投标供应商自行核算以上政策性费用,如投标供应商对以上费用有疑 问,请在本项目答疑期内提出。如无疑问,投标报价应不低于上述政策性费用价 格,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5、政策性费用不接受赠送及优惠,其他费用为可竞争性费用,由投标供应 商自行报价。 6、投标供应商应自行踏勘服务现场,如投标供应商因未及时踏勘现场而导 致的报价缺项漏项或中标后无法兑现服务,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7、投标供应商应考虑合同期内政策性费用调整的风险。投标报价应考虑蚌 埠市最低工资标准上调等风险,履约期限内不得以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以及物 价指数上涨等理由要求增加物业管理费用。 四、服务范围及内容 服务地点及人员配置要求 (一)支队机关食堂 1、地址:蚌埠市解放一路 193号。 2、配置人员:厨师长 1人,厨师 2人,面点师 1人,勤杂工 1人。 原则上保留原先厨师 1人,勤杂工 1人(在同等薪酬下优先聘用原有人员)。 (二)车管所及考试中心 1、地址:蚌埠市东海大道东首。 2、配置人员:厨师 3人,勤杂工 1人 原则上保留原先厨师 1人,勤杂工 1人(在同等薪酬下优先聘用原有人员)。 (三)事故大队 1、地址:蚌埠市治淮路 149号 2、配置人员:厨师 2人。 (四)交警支队一大队 1、地址:蚌埠市龙子湖区治淮路 95号(交警一大队)院内 2、配置人员:厨师 2人。 原则上保留原先厨师 2人(在同等薪酬下优先聘用原有人员)。 (五)交警支队二大队 1、地址:蚌埠市蚌山区前进路 6号 2、配置人员:厨师 2人。 原则上保留原先厨师 2人(在同等薪酬下优先聘用原有人员)。 (六)交警支队三大队 1、地址:蚌埠市华光大道 88号 2、配置人员:厨师 2人。 原则上保留原先厨师 1人(在同等薪酬下优先聘用原有人员)。 (七)交警支队四大队 1、地址:蚌埠市淮上区双墩路东段 2、配置人员:厨师 2人。 原则上保留原先厨师 1人(在同等薪酬下优先聘用原有人员)。 (八)交警支队六大队 1、地址:蚌埠市高新区山香路与兴华路路口西侧大队部 2、配置人员:厨师 2人。 (九)交警支队七大队: 1、地址:蚌埠市经开区学府路与曹山路交叉口 2、配置人员:厨师 2人。 原则上保留原先厨师 2人(在同等薪酬下优先聘用原有人员)。 (十)高速一大队 1、地址:怀远县工业园区 G3京台高速蚌埠西出口处 2、配置人员:厨师 2人。 (十一)高速二大队 1、地址:解放路宁洛高速蚌埠北,北入口西侧高速二大队院内 2、配置人员:厨师 2人。 原则上保留原先厨师 2人(在同等薪酬下优先聘用原有人员)。 (十二)高速三大队 1、地址:宁洛高速怀远西收费站南 50米 2、配置人员:厨师 2人。 (十三)高速四大队 1、地址:五河西高速收费站(高速四大队)院内 2、配置人员:厨师 2人。 原则上保留原先厨师 2人(在同等薪酬下优先聘用原有人员)。 五、服务要求 1、食品卫生管理 ① 参与食品原材料的验收,要保证新鲜卫生;未经有关部门检验的肉类, 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产品及有异味、腐烂、发霉、生虫、过期变质 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的原材料不得使用;存放食品、原料要做到离 地、离墙,食品与非食品不得同室存放。 ② 食品要做到生熟分开,以确保食品味美纯正。 ③ 操作时要分台、分池操作,以免交叉污染;蔬菜类要按一拣、二洗、三 切、四浸泡的顺序操作。 ④ 处理过的原材料应及时加工烹调,烹调时要煮熟,以保证食用安全,以 防止中毒。 ⑤ 加工好的熟食品要妥善保管,如存放时间超过 1H,要重新回炉加热处理 后才能食用。 ⑥ 生、熟食品要分冰箱存放,以防熟制食品受到污染。 2、厨房卫生管理 ① 厨房清洁设立岗位责任制,所有日常用厨具每天在工作后都必须进行严 格消毒,清洗时要做到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在消毒后要加盖保 管,防止再污染,未经消毒的厨具不得使用。 ② 厨房所有厨具在用完后要摆放有序,砧板要竖放,以确保底、面、边三 面光,且切生熟食品的砧板要分开使用。 ③ 洗菜池、洗肉池、洗厨具池要分开,不得混合使用。 ④ 炉灶、配料台、工作台在完工后要予以擦拭,确保干净整洁。 ⑤ 下水道要每日进行清洁,彻底清除菜渣等杂物,以保证排水畅通及清除 异味。 ⑥ 清除卫生死角,定期灭老鼠、蟑螂、苍蝇等。 ⑦ 仓库物品要摆放整齐,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以防止物品发霉变质。 3、餐厅卫生管理 ① 用餐后须擦拭桌椅,保持干净无灰尘、无油渍,地面无垃圾杂物,保证 不积水、干净、清爽。 ② 门窗、墙壁、风扇、灯管要定期清洗,要定期清洁与维护通风、排污设 备,以确保运转正常。 ③ 每周大清洁一次,用清洁剂清洗桌椅、地面,做到厨房无苍蝇、蟑螂、 蚂蚁。 4、用具清洁管理 餐厅都是按规定操作程序进行清洁消毒的,严格执行“一洗、二清、三消毒、 四保洁”制度,凡没有进行清洗、消毒的一律不准使用。厨师配备专用毛巾、抹 布,保证一班一洗一消毒,专物专用,下班时将毛巾、抹布清洗净,然后煮沸消 毒,在太阳下干晒,保洁存放,下次再用。菜刀、菜板、案台保证天天清洗消毒。 食品容器用完后立即清洗,及时清除食品残留物,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必 须消毒后再用。 5、食品留样管理 ① 每餐前或后取每样食品不少于 150g样品留样; ② 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必须在冷 藏条件下保证 48小时以上; ③ 食品样品留存须存放在独立的冷藏柜内; ④ 食品样品留存不得与其它生、熟食品混放,以防交叉污染; ⑤ 食品样品留存 48小时后应及时销毁,留存食品不得混入用餐食品中; ⑥ 食品留样留存有专人负责、记录管理。 6、厨房设备及用具管理 ① 厨房所有设备、设施、用具实行文明操作,按规范标准操作与管理。 ② 对厨房所有设备、制定的保养维护措施,人人遵守。 ③ 厨房内共用器具,使用后放回规定的位置,不得擅自改变,同时加强保 养和正常使用。 ④ 厨房一切用具、餐具(包括零部件)不准私自带出。 ⑤ 厨房一切用具、餐具应轻拿轻放,避免人为损坏。 ⑥ 厨房内用具,使用人有责任对其进行保养、维护、因不遵守操作规程和 厨房纪律造成设备工具损坏,丢失的,照价赔偿。 ⑦ 备定期检查、维修。凡设备损坏后,须经维修人员检查,能修则修,不 能修需更换者,应向业主相关领导报告审查批准。 7、其他管理制度 ① 承包者不得将食堂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托管,更不能利用校有资产搞不 法经营。一经发现,招标方有权取消其承包资格,并给予经济处罚或诉诸法律。 ② 餐厅属于承包者管理范围。食堂工作人员主要由承包者自行安排(部份人 员由业主推荐并经得承包人同意录用),人员经费自理。工作人员要遵守餐饮法 规,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并监督实施,不能与业主发生争吵或冲突,如发现违规 者,业主有权视情节提出处理意见。 ③ 卫生检疫、工作人员体检、伤残疾病等费用均由承包者自理,因经营者 的管理不善造成师生食物中毒,由承包方负全部责任。 ④ 整个食堂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市场局制定的标准。规范经营, 蚌埠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有权监督,并定时检查。 ⑤ 餐厅内水、电、暖费用由业主负责。 ⑥ 食堂的平面布置、设施及装修等费用由承包者自行解决,但必须达到卫 生检疫的要求。 ⑦中标人应妥善处理支队及下属单位现有食堂后勤服务人员的工作安置问 题(含 50 岁以上人员),中标后如发生安置纠纷,中标人须出面解决,不得为 采购人造成负面影响,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六、考核标准 根据业主对中标人后勤管理服务的要求与中标人的服务承诺进行考核,由业 主组织考核小组,以及就餐人员满意度调查成绩相结合。 承包人在经营的过程中发生违规经营或不履行义务时,业主有权干预,对造成损 失的,承包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