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SXXB-YA-ZBCG-2021-003
二、项目名称:延安市八一敬老院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成交结果: 成交
供应商名称:延安市康圣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百米大道延安小学
成交 金额 : 385,000.00元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最终报价.jpg
五、 磋商小组名单:
项目名称 | 专家 | 采购人代表 |
---|---|---|
延安市八一敬老院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 马莉、闫彩玲 | 刘志刚 |
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5,775.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延安市八一敬老院
联系人:郝娜
联系地址:延安市枣园乡裴庄村延安市八一敬老院
联系电话:13209112898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强
电话:13629217746
传真:/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陕西西部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延安市宝塔区华龙大厦613室
联系方式:13629217746
十、附件:
磋商文件.doc
陕西西部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07月30日
延安市八一敬老院餐饮服务
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SXXB-YA-ZBCG-2021-003
采 购 人:延安市八一敬老院
采购代理机构:陕西西部招标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七月
目 录
TOC \o "1-1" \h \u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2
第二章 磋商须知 5
第三章 磋商内容及技术要求 23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24
第五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29
第六章 磋商办法 43
竞争性磋商公告
延安市八一敬老院餐饮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延安市宝塔区华龙大厦61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7-23 10:0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XXB-YA-ZBCG-2021-003
2、项目名称:延安市八一敬老院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388,100.00元
4、最高限价: 388,100.00元
5、采购需求: 延安市八一敬老院餐饮服务采购项目,1项, 采购预算: 388,100.00元, 项目概况: 延安市八一敬老院2021年度餐饮服务,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2021年老红军休养人员及社会化养老收养人员餐饮服务费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7-31 09:00:00 至 2022-07-31 09: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指法定代表人参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指委托代理人参加)。 (3)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证明材料) (4)供应商须具备餐饮服务行业所需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5)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惩戒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7-19 17:00:00 止
地点:延安市宝塔区华龙大厦613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售后不退,谢绝邮寄。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企业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不允许二次复印),供应商需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07-23 10:00:00
地点:延安市宝塔区向阳沟东方明珠4号楼25层评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延安市八一敬老院
联系人:郝娜
联系地址:延安市枣园乡裴庄村延安市八一敬老院
联系电话:13209112898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强
电 话:13629217746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西部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延安市宝塔区华龙大厦613室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陕西西部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07月12日
第二章 磋商须知
磋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采购人 |
采购人:延安市八一敬老院 地址:延安市枣园乡裴庄村延安市八一敬老院 联系人;郝娜 电 话::13209112898 |
2 |
采购代理机构 |
代理机构名称:陕西西部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延安市宝塔区华龙大厦613室 联系人:韩强 电话:13629217746 |
3 |
采购项目概况 |
项目概况: 2021年老红军休养人员及社会化养老收养人员餐饮服务 2、项目用途: 自用 3、采购预算:388,100.00元 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
4 |
竞争性磋商内容 |
2021年老红军休养人员及社会化养老收养人员餐饮服务 |
5 |
采购预算 |
388,100.00 |
6 |
质量标准 |
合格 |
7 |
服务周期和服务地点 |
服务周期:365日历天 服务地点:延安市八一敬老院 |
8 |
磋商保证金 |
保证金:1000.00(壹仟元整) 户 名:陕西西部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梨园路支行 账 号:61050174370000000214 付款方式:磋商保证金提交以转帐或电汇形式缴纳,且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 磋商保证金的退还:非成交候选人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或者转为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 (退还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采购合同复印件壹份)。 注: (1)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磋商保证金,且确保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 (2)磋商保证金的交付单位和供应商的名称必须一致,且标明所投项目采购编号。 (3)未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采购竞争性磋商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供应商的磋商文件。 (4)磋商保证金以非基本账户转出或不能证明转出账户为供应商基本账户,视为磋商无效。 |
9 |
磋商文件份数 |
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电子版(U盘)壹份。 |
10 |
密封及装订要求 |
(1)磋商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电子版(U盘)壹份。磋商文件按正、副本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连续页码,加盖单位公章。封面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磋商文件必须胶装成册,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的或装订的磋商文件按废标处理。 (2)本次磋商共三个档案袋:统一使用档案袋密封,磋商文件正本装一个档案袋、副本装一个档案袋,电子版装一个档案袋。 |
11 |
封套 |
封套内容包含: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标明“磋商响应文件”正本或副本,“电子版”,“磋商响应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还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磋商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受。 |
12 |
递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
时间:2021 年 7 月 23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延安市宝塔区向阳沟东方明珠4号楼25层评标室 |
13 |
磋商时间、地点 |
时间:2021 年 7 月 23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延安市宝塔区向阳沟东方明珠4号楼25层评标室 |
14 |
供应商磋商时需单独携带的资料 (须为原件) |
资格审验: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指法定代表人参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指委托代理人参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必须携带资料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份,否则不予开启该供应商磋商文件,作废标处理。 |
15 |
磋商有效期 |
不少于90日历天(自磋商截止之日起算) |
16 |
评审办法 |
本次竞争性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 |
17 |
磋商委员会组建 |
磋商委员会构成:3 人。 磋商委员会成员确定方式:陕西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18 |
是否授权磋商委员会确定成交供应商 |
□是 ■否,由磋商委员会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人 |
19 |
成交公示 |
公示媒体《陕西省政府采购》 |
20 |
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费用收取标准和方式 |
1、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费。 2、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费按照国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收取,在发放成交通知书时由成交供应商一次性付清。 3、因甲方原因取消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费由乙方向甲方收取。 |
21 |
付款方式 |
执行采购人财物制度,季度付款。 |
22 |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 |
500元/本 |
一、总则
(一)竞争性磋商原则:遵守磋商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二)竞争性磋商组织:本项目采购人为延安市八一敬老院,委托陕西西部招标有限公司对延安市八一敬老院餐饮服务采购项目磋商采购。
(三)项目名称:延安市八一敬老院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指法定代表人参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指委托代理人参加)。
(3)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证明材料)
(4)供应商须具备餐饮服务行业所需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5)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惩戒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五)磋商费用
供应商应当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六)通知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下同)或以在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联系方式以供应商的登记为准。收到通知的供应商应以书面方式立即予以回复确认。因登记有误或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竞争性磋商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磋商须知
第三章 磋商内容及要求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第六章 磋商办法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递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五日前,不足五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在政府采购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竞争性磋商文件收受人,且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质疑
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或对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有质疑,应在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答复,涉及变更或修正内容在政府采购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竞争性磋商文件收受人,且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磋商文件的编制
(一)总体要求
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本文件的要求提供磋商响应文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本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磋商响应文件可能导致废标处理。
2.磋商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3.供应商应按本文件中提供的文件格式、内容和要求制作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应装订成册。
(二)磋商响应文件内容:
1、磋商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
(2)授权委托书;
(3)磋商响应函;
(4)报价一览表;
(5)磋商保证金提交凭证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6)承诺书;
(7)资格证明材料;
(8)磋商方案;
(9)供应商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三)磋商内容填写说明
1.供应商应在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并按照规定的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混乱的编排导致磋商文件被误读或采购人查找不到有效文件,供应商得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风险。
2.供应商必须保证磋商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3.磋商响应文件必须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否则其磋商将被拒绝。如果磋商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将会导致磋商被拒绝。
(四)磋商报价:
1.磋商总报价:根据竞争性磋商内容报出合理价格。供应商应在报价一览表中标明完成本次竞争性磋商所要求的服务且验收合格的所有费用。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按无效磋商处理。
2.报价一览表中标明的价格应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磋商文件将按无效磋商处理。
3.磋商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磋商保证金
1.供应商应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数额向竞争性磋商代理机构提交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磋商文件的一部分。未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其磋商文件不予接收。
2.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3.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或者转为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
4.发生以下情况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磋商后供应商在磋商有效期内撤回磋商文件的;
(2)成交供应商未能按本须知规定签订合同的;
(3)供应商相互串通磋商的;
(4)供应商拒绝按照本须知和评标办法的规定修正磋商报价的;
(5)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行为的。
(六)磋商有效期
1.磋商文件从磋商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有效期不少于90日历天;
2.特殊情况下,在原竞争性磋商文件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人可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磋商文件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拒绝采购人的要求,其磋商保证金将会被没收。接受延长磋商文件有效期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磋商文件,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磋商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九)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和装订
1.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电子版(U盘)壹份。磋商响应文件按正、副本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连续页码并逐页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封面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磋商响应文件必须胶装成册,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的或装订的磋商响应文件按废标处理。
(十)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供应商应按本须知的相关要求准备磋商文件,磋商文件须清楚的标明“正本”、“副本”。若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2.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在磋商响应文件上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须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但印章应是原色章。
3.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磋商文件签字人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4.电话、传真形式的磋商文件概不接受。
(十一)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本次磋商共三个档案袋:统一使用档案袋密封,磋商响应文件正本装一个档案袋、副本装一个档案袋;电子版装一个档案袋。档案袋加贴封条,且在封条和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文件不予接受。
3.磋商响应文件档案袋的封套均应注明: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0。
4.磋商响应文件档案袋密封必须完整、盖章齐全,按规定份数提交,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
5.磋商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受,采购代理机构对对误投或过早启封的磋商文件概不负责。
四、磋商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磋商文件递交至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逾期不予接收。
(二)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1.供应商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后,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供应商修改后的磋商响应文件应按原来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3.在递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磋商文件做任何修改。
4.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撤回其磋商文件,否则其保证金将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被没收。
5.实质上没有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文件将被拒绝。
五、磋商
(一)采购人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会议。
(二)磋商程序
1.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供应商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
2.宣布会议纪律;
3.介绍与会单位;
4.资格审验;
5.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检查各磋商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对密封情况签字确认;
6.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按照递交顺序,开启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以磋商唱标的形式公布磋商报价、质量、服务周期等,唱标结果由各供应商签字确认;
7.磋商会议结束;
8.采购人对磋商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三)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性
1.磋商时,磋商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磋商响应文件,不得进入评审。
(1)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2)授权委托代理人与磋商响应文件中授权委托书所载内容有异的。
(3)磋商响应文件组成漏项或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或磋商响应文件正、副份数、电子版份数不足,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4)供应商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磋商保证金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
(7)经评审委员会审核,供应商所投内容不符合实质性采购要求的。
(8)经评审委员会审核,供应商的磋商文件有类同或有串标嫌疑的。
(9)磋商报价低于成本(磋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经磋商委员会质询后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说明理由,或说明理由但磋商委员会认为理由不能成立的),形成不正当竞争,或明显高于市场价格,产生围标或其它不正当的竞争。
2.采购人将有效磋商响应文件送磋商委员会进行评审。
六、评审
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采购代理机构组建的磋商委员会负责。磋商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及有关专家组成,专家人选在陕西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磋商委员会有权对整个竞争性磋商过程中出现的一切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竞争性磋商磋商管理办法》的规定,本着磋商、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处理。
(一)磋商委员会:本次竞争性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磋商委员会。
(二)磋商过程的保密
1.磋商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2.评审后,直至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为止,凡属于对磋商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3.在磋商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向采购人和磋商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磋商被拒绝。
4.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不对未成交供应商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成交原因作出任何解释,亦不退回磋商文件。未中标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委员会组成人员和采购人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磋商程序:分为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初步评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资格审查采用通过和不通过的方式进行评审。磋商委员会按照磋商办法对各供应商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才能进入下一步的符合性审查。初步评审不合格的供应商的磋商文件为无效磋商响应文件,不得进入下一步评审。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初步评审)的供应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就技术、商务进行单一磋商,磋商结束进入二次报价阶段,二次报价高于一次报价的,不得进入下一步评审。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出现二次报价相同,可再次报价,直至产生唯一最低报价。
磋商方法:综合评分法。
对于磋商文件中可能出现的不一致和算术计算错误按以下方法更正:
1.磋商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磋商文件中分项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磋商将按无效磋商处理。
2.磋商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磋商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磋商委员会认为需要供应商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应当通知该供应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七、定标、成交通知与签约
(一)定标程序
1.磋商委员会根据评标方法的规定对供应商进行评审,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和相应的权重分值进行综合评审后,以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授权磋商委员会评审后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评审结果由磋商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
2.确定的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在规定期限内未能签订合同、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则重新竞争性磋商。
(二)成交通知
1 .成交结果公示在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公示期限为1个工作日。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
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之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成交合同的签订
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磋商文件的规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磋商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2.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文件、磋商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采购人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在陕西政府采购网备案。
八、重新竞争性磋商或者变更采购方式
(一)磋商截止后供应商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或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竞争性磋商投标管理办法》(第87号令)第四十三条规定的相关原则处理。
(二)供应商的磋商报价超过财政限额,根据 “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报监督机构批准,进行重新竞争性磋商或选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组织采购。
(三)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在磋商过程中采取二次报价的形式,即各供应商的开标报价为第一次报价,磋商后再给各参与竞争性磋商的单位一次最终报价的机会。最终报价仍超预算,且采购人无力追加,评审小组有权宣布磋商失败。
九、询问和质疑
(一)询问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质疑
1.竞争性磋商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
2.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示期内即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供应商已经参与了磋商,并于开标后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其质疑应当被视为无效质疑。
4.质疑应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质疑函”格式书面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函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时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按照一式二份提供。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
A 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B 质疑未按格式要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C 质疑函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的;
D 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
E 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2)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
(3)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投诉。
十、供应商违规处罚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成交无效,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依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出处理。
A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B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C 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D 评审后供应商撤回其投标的;
E 在评审期间,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委员会正常履行职责的;
F 成交后未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签订书面合同或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的;
G 供应商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H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十一、附则
解释权: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解释权属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第三章 磋商内容及技术要求
2021年老红军休养人员及社会化养老收养人员餐饮服务费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正/副本
延安市八一敬老院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SXXB-YA-ZBCG-2021-003
供 应 商: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二、授权委托书......................................
三、磋商响应函..........................................
四、报价一览表......................................
五、磋商保证金提交凭证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六、承诺书..........................................
七、资格证明材料....................................
八、磋商方案........................................
九、供应商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地 址: .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
系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 应 商: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二、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代表我公司全权办理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磋商,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有效期自递交磋商文件截止之日起 日历天。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供 应 商: (盖单位公章) .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
日 期: 年 月 日
竞争性磋商响应函
致: 0
1、我方授权 (姓名)作为全权代表负责解释磋商响应文件及处理有关事宜。
2、我单位经研究上述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磋商须知、采购要求、及其它有关文件后,我方磋商报价如下:磋商总报价大写 ,小写 元,质量标准为 ,服务周期为 。
3、我方保证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提交全部成果资料。若达不到规定的质量标准或时间,愿按2倍价格予以处罚。
3、我方完全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果我们的磋商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服务及售后服务。
4、我方同意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规定,本磋商文件的有效期为 。如果成交,有效期延长至合同终止日止。
5、我方已提供采购人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所有文件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
6、我方已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规定交纳 元的磋商保证金。
7、我方已经详细审核了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修改、补充的文件(如果有的话)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8、我方理解你方不负担我方的任何磋商费用,我方不要求你方对未成交原因作任何解释,也不退回磋商响应文件。
9、我方完全同意最低磋商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保证。
注:磋商报价应与报价一览表的报价汇总表金额一致,精确到元.角.分。
供 应 商: (盖单位公章)
单 位 地 址: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四、报价一览表
供应商名称 |
总报价(元) |
服务周期 |
质量标准 |
备注 |
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 |
||||
备注:表内报价内容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供 应 商: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五、磋商保证金提交凭证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六、承诺书
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
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号召,我公司在此庄严承诺:
1、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标。
2、不向政府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以谋取交易机会。
3、不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供虚假资质文件或采用虚假应标方式参与政府采购市场竞争并谋取成交。
4、不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获得政府采购订单。
5、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6、不在提供商品和服务时“偷梁换柱、以次充好”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
7、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或其它供应商恶意串通,进行质疑和投诉,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
8、尊重和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竞争性磋商采购要求,承担因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9、不发生其他有悖于政府采购磋商、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的行为。
供 应 商: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七、资格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指法定代表人参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指委托代理人参加)。
(3)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证明材料)
(4)供应商须具备餐饮服务行业所需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5)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惩戒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八、磋商方案
格式自拟
九、供应商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
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1、请参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如供应商不符合要求无需填写此表。
第六章 磋商办法
一、评审原则
评审工作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竞争性磋商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本着磋商、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二、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三、评分标准:(满分100分)
综合评分,各项分值如下:
磋商报价 30分
磋商方案 70分
四、评审程序
(一)初步评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1、资格审查采用通过和不通过的方式进行评审。磋商委员会按照以下要求对各供应商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才能进入下一步的符合性审查。初步评审不合格的供应商的磋商文件为无效磋商文件,不得进入下一步评审。
2、供应商资格审查一览表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评审结果 |
是否核验 原件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
合格有效 |
合格/不合格 |
否 |
2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指法定代表人参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指委托代理人参加) |
合格有效 |
合格/不合格 |
否 |
3 |
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证明材料) |
合格有效 |
合格/不合格 |
否 |
4 |
供应商须具备餐饮服务行业所需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
合格有效 |
合格/不合格 |
否 |
5 |
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合格有效 |
合格/不合格 |
否 |
6 |
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惩戒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合格有效 |
合格/不合格 |
否 |
7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
合格有效 |
合格/不合格 |
否 |
2、供应商符合性审查一览表
磋商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按照以下要求对其磋商文件的符合性进行审查,不满足下列情形之一,评为不合格,为无效磋商文件,不得进入详细评审。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评审结果 |
1 |
供应商名称 |
所有提交的资质、文件与印章一致 |
合格/不合格 |
2 |
签字、盖章 |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合格/不合格 |
3 |
磋商总报价 |
磋商报价唯一,小于采购预算 |
合格/不合格 |
4 |
服务周期 |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合格/不合格 |
5 |
磋商保证金 |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合格/不合格 |
6 |
磋商有效期 |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合格/不合格 |
7 |
磋商文件格式 |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合格/不合格 |
(二)详细评审
磋商委员会仅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磋商文件按以下细则进行评审打分。
评分细则
评审内容 |
分值 |
评审原则与标准 |
备注 |
|
磋商报价 |
30分 |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以实质性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价格最低的磋商报价(最终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响应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响应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响应报价)×100 评审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A1、A2、……A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计算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若供应商磋商价格超出采购预算或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报价与市场成本价,供应商不能提供合理证明的,将导致磋商文件被否决。 |
||
服务 方案 |
12分 |
优秀的服务方案(能结合采购人要求,提出完善的服务方案,满足并高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8-12分) (2)较好的服务方案能结合采购人要求,提出完善的服务方案,满足并高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5-8分) (3)较差的服务方案(总体方案较简单,重复罗列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1-4分) |
||
管理制度及考评办法 |
8分 |
为保障餐厅服务制定详细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考评办法,管理制度和考评办法严密、规范、有效,根据响应情况计0-8分。 |
||
服务标准及保障措 |
10分 |
为餐厅提供优质的服务标准和服务质量的保障措施。保障措施详细、明确、完善,根据响应情况计2-10分。 |
||
岗位职责 |
10分 |
针对人员岗位设置要求,提供每个岗位的具体职责方案:人员岗位职责合理清晰、具体明确可行,按其响应程度计2~10分。 |
||
培训考核 |
6分 |
针对本项目提供对所有服务人员的培训考核方案清晰、具体明确,按其响应程度计2~6分。 |
||
食品质量安全保证措施 |
12分 |
1、针对食品质量、安全执行标准,检验检查和日常维护措施详细、明确,按其响应程度计0~4分。 2、针对出现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方案及责任范围,措施全面详细,按其响应程度计0~4分。 3、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对就餐品类及就餐标准搭配合理,对餐厅品类服务需求和就餐形式全面完善,按其响应程度计0~4分。 |
||
服务承诺 |
7分 |
供应商对本项目后期服务配合的承诺及具体措施、增值服务,磋商小组认为有利于本项目工作的开展,根据各供应商的响应承诺情况赋分(3-7分)。 |
||
响应文件的规范性 |
5分 |
响应文件的规范,逐页编码,对磋商文件响应全面,格式规范,内容整齐。磋商委员会根据供应商实际情况横向对比自主赋1-5分。 |
||
备注: 1.磋商委员会根据磋商方法的规定对供应商进行评审,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和相应的权重分值进行综合评审后,以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成交供应商。 2. 磋商委员会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磋商报价,或者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在现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磋商委员会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磋商作废标处理。 3. 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最高得分相同,推荐其中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 4.技术部分的最终得分为全体评委赋分的算术平均值。 5. 采购人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任何解释。 6. 评标中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7.当递交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少于三个或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合格的供应商少于三个时,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竞争性磋商。 8.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9.本文件最终解释权为采购代理机构。 |
五、政策性扣减
1、政策性扣减范围
1.1供应商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条件的,其磋商报价价格评审时将按相应比例进行扣减。
1.2依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2.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1.2.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不包括提供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1.2.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小型、微型、中型企业提供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大型企业。
1.3采购人拟采购产品属于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范围的,应当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节能产品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公布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所列产品为准。环保产品以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关于调整公布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所列产品为准。
2、政策性扣减方式:
2.1供应商为非联合体参与磋商的情况:
2.1.1在磋商报价的基础上,小型企业或达到小型企业划分标准的监狱企业,按“磋商报价×6%”进行扣减;
2.1.2在磋商报价的基础上,注册资金在十五万元以上的微型企业或注册资金在十五万元以上达到微型企业划分标准的监狱企业,按“磋商报价×8%”进行扣减;
2.1.3在磋商报价的基础上,注册资金在十五万元以下的微型企业或注册资金在十五万元以下达到微型企业划分标准的监狱企业,按“磋商报价×10%”进行扣减。
2.2供应商为联合体参与磋商且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情况:
2.2.1在磋商报价的基础上,与小型企业或达到小型企业划分标准的监狱企业联合的,按“磋商报价×2%”进行扣减;
2.2.2在磋商报价的基础上,与微型企业达到微型企业划分标准的监狱企业联合的,按“磋商报价×3%”进行扣减。
2.2.3在磋商报价的基础上,同时与小型、微型企业或达到小型、微型企业划分标准的监狱企业组成两家以上的联合体的,仅按照“磋商报价×3%”进行扣减。不累计扣减。
2.3单个分包为单一产品的,所投产品为节能环保产品的在磋商报价的基础上,按“磋商报价×6%”进行扣减;
2.4单个分包为多种产品的,所投产品为节能环保产品报价占到总报价30%以上的,在磋商报价的基础上,按“磋商报价×3%”进行扣减;
成交价格=成交供应商的有效磋商报价。
附件:
质疑函
致:
我公司对 采购项目,提出质疑,具体质疑事项及理由:
1.
2.
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
1.
2.
质疑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联系方式)
供应商代表: (签字或盖章、联系方式)
地址: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附件:
竞争性磋商二次报价表
项目名称 |
|
二次报价 |
大写: ,
小写: 元 |
服务周期 |
|
质量标准 |
|
补充说明 |
|
备注 |
供应商: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备注:二次报价表仅用于磋商现场填写,无需装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