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泸州市高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比选代理机构)受泸州市高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比选人)委托,拟对泸州市高新区人才公寓小区、标准化厂房(一期)A、B区、四川大数据中心、机器人项目消防维保服务比选项目采用比选方式确定维保单位,兹邀请符合本次比选要求的申请人参加本项目比选。
一、比选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XSZ-2021-0702
2.项目名称:泸州市高新区人才公寓小区、标准化厂房(一期)A、B区、四川大数据中心、机器人项目消防维保服务比选项目
3.比选人:泸州市高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4.比选代理机构:泸州市高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5.项目地点:泸州市高新区人才公寓小区、标准化厂房(一期)A、B区、四川大数据中心、机器人项目现场。
6.维保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三、比选项目内容
本项目共1个包--消防维保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火灾自动报警和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2.灭火器检查
3.自动喷淋灭火系统
4.消火栓灭火系统
5.消防广播、消防通讯系统
6.水泵房机电设备
7.防排烟系统
8.应急照明及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9.防火分隔系统
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
四、参加本次公开比选活动申请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2018年至今无不良行为记录,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6.企业能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和“四川省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平台”查询本企业截图结果;
7.根据比选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标,比选申请人具备有效期内的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技术服务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8.业绩要求:比选申请人具有2018年至今至少具备 3 个已完消防维保服务业绩(单个维保服务合同金额60万元及以上)。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9.项目人员配备:注册一级消防工程师2名,高级建构筑物消防员1名,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3名。
五、禁止参加本次比选活动的申请人
1.根据《关于在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比选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申请人在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申请人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活动。
2.为比选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申请人,不得参加本比选项目。申请人为比选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比选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比选文件中规定的申请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比选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六、比选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比选申请人须于2021年07月30日至2021年08月03日止,每天09:00~17:0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以下资料在泸州市江阳区泰安镇酒谷大道五段科创路11号206室购买比选文件。
(1)比选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报名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即可;
(3)以上报名材料均需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鲜章)。
2.本项目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现场缴费,比选文件售后不退,比选申请资格不能转让)。
3.比选人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七、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开标时间
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21年08月04日 09 时 30分。
2.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未密封完整和标注错误的比选申请文件,将不予受理。本次比选不接收邮寄的方式。
八、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泸州市高新区管委会2楼222开标室。
九、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泸州市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lzhtgroup.com/)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比选人:泸州市高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泰安镇酒谷大道五段19号孵化器3楼
联系人:朱女士
联系电话:18384321620
比选代理机构:泸州市高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泸州市江阳区泰安镇酒谷大道五段科创路11号206室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19915891610
电子邮件:115967861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