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本级][线下]鹰潭市一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鹰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鹰潭市交警支队食堂劳务项目(招标编号:YTYQ-2021-YT027) 成交结果公告
[2021-07-30]
鹰潭市一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鹰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鹰潭市交警支队食堂劳务项目(招标编号:YTYQ-2021-YT027)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YTYQ-2021-YT027
二、项目名称:
鹰潭市交警支队食堂劳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鹰潭市康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联系人:吴雪瑶
供应商联系电话:18970171113
供应商地址:江西省鹰潭市市辖区天洁西路南侧华昌丽景17#楼
中标(成交)金额(元)\(%):52722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鹰潭市交警支队食堂劳务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合同结束之日止。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上述采购预算为本年度半年的采购预算。其他年度的采购预算将于当年财政预算批准的为准,并不得突破当年度的采购预算。 | 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
肖秀菊,胡敏,应小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7000.00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鹰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鹰潭市月湖区南站路50号
联系方式:0701-64667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鹰潭市一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鹰潭市信江新区夏埠乡人民政府旁
联系方式:1518008474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女士
电话:15180084749
本项目代理费用金额为7000.0元
标段编号:YTYQ-2021-YT027
评委姓名:肖秀菊,胡敏,应小春
附件下载:
鹰潭市交警支队食堂劳务服务采购磋商文件(定稿).pdf
附件下载:
中标通知书.pdf
附件下载:
响应分项报价明细表.pdf
1
鹰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鹰潭市交警
支队食堂劳务项目
磋
商
文
件
招标编号:YTYQ-2021-YT027
采购代理机构:鹰潭市一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七月
2
目 录
第一章、磋商文件........................................................... 3
一、磋商邀请............................................................... 3
二、磋商须知?............................................................ 6
(一)总则................................................................. 6
(二)磋商文件............................................................. 7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8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1
(五)磋商与评审.......................................................... 12
(六)授予合同............................................................ 19
三、采购服务需求.......................................................... 20
四、合同草案条款.......................................................... 28
五、合同格式.............................................................. 33
第二章 响应文件(格式).................................................. 34
一、响应函(格式)........................................................ 35
二、磋商响应文件资料清单(格式).......................................... 36
三、响应报价一览表(格式)................................................ 37
四、响应分项报价明细表(格式)............................................ 38
五、技术条款响应及偏离表(格式).......................................... 39
六、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格式).......................................... 40
七、有关证明文件.......................................................... 41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42
(二)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授权书(格式)........................ 43
(三)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44
(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或税收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 45
(五)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格式)...............................46
(六)响应供应商关于具备履行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书面承诺函(格式)........ 47
(七)响应供应商关于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格式)...................... 48
(八)响应供应商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 49
(九)质量承诺书(格式).................................................. 50
(十)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格式)........................................ 51
(十一)退投标保证金说明................................................. 52
(十二)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53
(十三)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及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54
3
第一章、磋商文件
项目概况:
鹰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鹰潭市交警支队食堂劳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鹰潭市一
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并于 2021年 7月 29日 09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
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TYQ-2021-YT027
2、项目名称:鹰潭市交警支队食堂劳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533614 元/半年
5、最高限价:533614 元/半年
6、采购需求:
所属单位食堂及用餐人数 岗位 人数
支队机关(90 人)
厨师 1
副厨 1
面点师 1
勤杂工 2
直属大队(166 人)
厨师 1
副厨 1
面点师 1
勤杂工 3
信江区大队(80 人)
厨师 1
副厨 1
勤杂工 2
高新区大队(35 人)
厨师 1
副厨 1
勤杂工 1
车管所(50 人)
厨师 1
副厨 1
勤杂工 2
注:因工作性质需要,每个自然日都需提供用餐。其中,车管所食堂原则上只提供早中
餐,不提供晚餐。其他食堂都需提供早中晚餐。用餐人数以实际人数为准。各食堂劳务
人员配备数必须充分满足用餐服务需要,不限于上述参考人员数。
7、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合同结束之日止。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上
述采购预算为本年度半年的采购预算。其他年度的采购预算将于当年财政预算批准的为准,
4
并不得突破当年度的采购预算。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完成项目所必须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对中、小、微企业及监狱企业、节能、环
保产品、监狱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实行优惠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劳务派遣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 7月 19日至 2021年 7月 23日,每天上午 9:00至 11:30 ,下午
14:30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鹰潭市一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鹰潭市信江新区夏埠乡人民政府旁)
方式:在疫情期间不接受现场报名,请各意向投标人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通过邮寄(邮
寄地址:江西省鹰潭市信江新区夏埠乡人民政府旁)或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电
子邮箱:1401348419@qq.com),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及本人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
权书及授权人有效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请在网上自行下载),
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或逾期提供的视为无效报名。注:凡通过报名成功的供应商,还须在
报名截止时间前通过 CA 数字证书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对项目进行报名确认,由于
供应商原因而造成没有及时确认成功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售价:/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 7月 29日 9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鹰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5
五、开启
时间:2021 年 7月 29日 9点 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鹰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有意向的供应商须在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一次性足额提交投
标保证金 10600.00 元整,否则视做自动放弃投标。(投标保证金汇入开户名:鹰潭市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系统自动获取;帐号:系统自动获取;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转
账)〈报名和缴纳保证金时遇到问题可拨打客服电话 400-998-0000 咨询〉
2、已获取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此次磋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的
截止时间一日前书面通知鹰潭市一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未书面通知代理机构放弃的,不得
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招标代理费:按委托代理协议经双方协商确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具体收费标准详见
“蹉商文件”。
4、投标人对本标书必须仔细阅读,如对磋商文件存有质疑,请在知道权益受到损害之日
起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部向我公司提出书面(不接受电话、传真、快递、电子邮件等)
文件(不接受二次质疑),否则视为接受。
5、有意向的投标人如有需要可自行前往项目单位现场踏勘,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
均自行承担。
6、重要事项:为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积极响应鹰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印
发《鹰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服务指南》的通知,请各供应商严格遵照通知执
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鹰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 址: 鹰潭市月湖区南站路 50号
6
联系方式: 0701-64667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鹰潭市一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鹰潭市信江新区夏埠乡人民政府旁
联系方式: 姜女士 电话:1518008474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姜女士
电 话: 15180084749
7
二、磋商须知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响应邀请中所述项目相关服务的采购。
2、定义
2.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系指鹰潭市一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2 “响应供应商”系指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投标人。
2.3 “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服务的采购单位。
3、响应费用
3.1 响应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响应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政府采
购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3.2 本次采购,采购人同意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向最后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请各
位响应供应商充分考虑这一因素,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
标代理服务费:柒仟元整。(含专家费)。
4、合格的响应供应商
4.1 凡有能力提供本磋商文件所述服务的,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国内生产商可能
成为合格的响应供应商。
4.2 响应供应商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4.2.1 分公司
分公司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
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
对分公司有效。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可由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4.2.2 进口产品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我国现行关境是指
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
未注明进口产品的,均为国产产品,并且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4.3 一个响应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磋商响应文件。如果响应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
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响应:
4.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3.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管理、监理、检测
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二)磋商文件
5、磋商事项说明
5.1 响应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件、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
8
没有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响应
供应商自行承担。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响应有可能被拒绝。
5.2 除非有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服务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
情况,响应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6、澄清与答疑
6.1 本项目不进行集中答疑。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和疑问的响应供应商,均应以书
面送达形式(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并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在响应截止时间五日前
送达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疑问进行汇总整理。必要时,政府采购代理
机构将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并将答疑结果公布在江西省政府采购网,各响应供应商应注意浏
览。
6.2 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磋商文件要求澄清或提出疑问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
视其为同意。
6.3 响应供应商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江西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江西省
政府采购网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响应供应商。
7、磋商文件的修改
7.1 在法律规定期限内,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均可主动地或在解答响应供
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以补充(变更)公告的方式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
7.2 补充(变更)公告将在江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布。响应供应商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
览江西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网上公布的与本次磋商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
达各响应供应商。修改后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将在江西省政府采购网公告。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8、响应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8.1 响应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以及响应供应商就响应的所有来往函中均应使用中文。
8.2 磋商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磋商响应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法定计
量单位。
9、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9.1 响应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应按要求装订和封装。
9.2 响应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
承诺并履行本文件中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
9.3 磋商响应文件必须按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变更)公告及答疑进行编制。
响应供应商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不完整,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响应供应商承担。
10、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10.1 磋商响应文件统一格式应包括但不限于:
10.1.1 响应函
10.1.2 磋商响应文件资料清单
10.1.3 响应服务需求一览表
10.1.4响应分项报价明细表
10.1.5技术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9
10.1.6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10.1.7有关证明文件
10.1.8响应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及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10.2 磋商响应文件应使用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且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1、报价
11.1磋商响应文件中的价格均以人民币报价。
11.2 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服务需求”规定的服务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
并按《响应服务报价一览表》确定的格式报出响应总价。响应总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
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响应总价中也不得缺漏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同
时,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服务)须标明“免费”。否则,其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11.3 响应供应商的报价须包含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投标人应依据本项目的特点,除
考虑市场的平均价格水平、服务质量、交付期等因素外,还应根据投标人的自身实力、供货
能力、经营状况,并充分考虑合同期间各类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确定风险系数在合理
范围内的自主进行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内容包含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检验、培训、技术服
务、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费和保险费、税金、利润等所有相关费用。
11.4 投标人要按响应报价一览表(统一格式)和响应分项报价明细表(统一格式)的内容
填写服务投标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1.5 中标后,该投标报价即为中标价,不因所需服务数量、结算价款改变而改变。即投标
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投标人应
只提供最优方案一套,投标人提交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按非实质性响应投标
被视为无效投标。
11.6 投标人如需用外汇购入某些投标服务,须折合人民币(包含进口环节税)计入总报价
中。
11.7最低报价不能作为入选供应商库(中标)的保证。投标报价时,供应商应认真考虑该
项目的各种风险因素以及中标后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尤其是要慎重合理确定利润,自主投
标报价,不得盲目压价恶性竞争,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的后果由投标人自
行承担。磋商小组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
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会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现场(5 分钟)内提供书
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可对其作无
效投标处理。
12、响应保证金
12.1 响应供应商应按本文件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的一部分。
注:依据<关于印发《鹰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竞买)保证金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鹰公资办[2010]1 号】文规定,供应商名称必须与缴纳蹉商保证金名称一致,以法人为投
标单位的必须从供应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汇至鹰潭市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指定的专设银行账户。
12.2 在开启时,对于未按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的响应,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其视为非实质
10
响应响应而予以拒绝。
12.3 未成交人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人
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还须缴纳 合同金额
5%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项目验收合格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2.4 响应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
12.4.1 响应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12.4.2 响应供应商未按照采购程序规定签字确认的;
12.4.3 响应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12.4.4 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12.4.5 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12.4.6 成交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被磋商小组查实的;
12.4.7 成交供应商拒不按照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
12.4.8 其他被认定不予退还情形的。
13、响应有效期
13.1 响应有效期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开启之日后 90 天。
13.2 特殊情况下,在原定响应有效期截止之前,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要求响应供应商延
长响应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响应供应商可以拒绝政府采购代理机
构的这种要求,但其响应在原响应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响应有效期的响应供
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磋商响应文件。
14.磋商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
14.1 响应供应商应按照要求,提交一式伍份磋商响应文件(1份正本、4份副本)磋商响
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为方便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将报价表单
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报价一览表”字样。
14.2 磋商响应文件必须按统一格式编制并按顺序装订成册,不接受散页或活页磋商响应文
件。
14.3 磋商响应文件必须用不褪色的蓝黑和黑色墨水填写或打印(所有纸张必须使用 A4 纸,
宣传材料除外)。
14.4 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要求由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签
署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署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或自
然人)参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资格证明。正式授权代表
参加的,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授权书”原件
附在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中。副本可以采用复印件。
14.5 除响应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磋商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
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响应供应商签字和盖章。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5、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 响应供应商应将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分别密封,并在封装袋上注明“正本”、“副本”
字样。
11
15.2 封装袋应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响应供应商名称并于封口处加盖骑缝章,并按注
明的地址送达响应地点。
15.3 磋商响应文件未按上述规定密封或加写标记,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6、响应截止期
在响应截止期后递交的磋商响应及相关文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17、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7.1 在规定的响应截止期前,响应供应商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补充、修改或撤回其递交的磋
商响应文件。
17.2 响应供应商的补充、修改材料或撤回通知,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且在密封袋上标明“磋商响应文件补充”、“磋商响应文件修改”或“磋商响应文件撤回通知”
字样。
17.3 在响应截止期至磋商响应文件规定的响应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响应供应
商不能撤回磋商响应文件。
17.4 补充、修改的内容与磋商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五)磋商与评审
18、磋商小组的组成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抽取评审专家,依法组建磋商小组。
19、磋商
19.1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响应供应商应派法定代表人(或
投标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或授权代表参加,参加磋商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19.2 磋商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主持,磋商时,由采购人及响应供应商代表共同检查磋商响
应文件的密封情况,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可以视情况到场监督磋商情况,经当
场确认无误后当众开启。
19.3 磋商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宣读响应供应商名称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认
为合适的其它内容,并做好磋商记录。
20、响应的评价和比较
20.1 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进行评审。
20.2 评审专家独立进行评审,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评审信息。
20.3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向未成交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不退还磋商响应文件。
20.4 本次采购采购人授权由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0.5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
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
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
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
他投标无效。本项目是服务,无核心产品。
21、磋商响应文件的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21.1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磋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响应
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响应供应商是否具备响应资格。
12
21.2 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
的响应程度、有无计算错误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1.3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磋商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
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
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
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如果响应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21.4 在详细评审之前,磋商小组要审查每份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
求。实质上响应的磋商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没有重大偏
离的磋商响应文件。
21.5 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响应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
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磋商响应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响应。
21.6 在初审时响应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
其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21.6.1 磋商响应文件数量不足或磋商响应文件没有正本的或磋商响应文件有两本及以上正
本的;
21.6.2 响应供应商未提交响应保证金或金额不足、响应保证金提交形式不符合磋商文件要
求的;
21.6.3 响应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或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21.6.4 磋商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
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有效授权的;
21.6.5 响应有效期不足的;
21.6.6 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的;
21.6.7 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21.6.8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响应供应商;
21.6.9 响应供应商相互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21.6.10 属于磋商文件中规定被视为无效响应其它条款的。
21.7 磋商小组磋商后,供应商仍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磋商文件
要求的响应,其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21.7.1 经磋商小组磋商技术参数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21.7.2 服务期不能满足要求的或服务内容不能满足的;
21.7.3 磋商响应文件技术规格中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响应的;
22、在竞争性磋商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22.1 属于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对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不足三家的;
22.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2.3 响应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2.4 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2.5 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满足废标情况的。
23、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及澄清
23.1 在磋商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响应供应商对政
13
府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响应资格。
23.2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
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
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
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
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
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3.3 响应供应商必须保证磋商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
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
24、磋商的步骤:
(一)第一轮磋商
磋商小组按已确定的磋商顺序,与单一供应商分别就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进行
磋商,并了解其报价组成情况。
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
息。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磋商小组召集人和响应供应商
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二)磋商文件修正
第一轮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进行合议。根据第一轮磋商掌握的情况,磋商小组可以根
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的服务、技术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确定采购
内容的详细规格或具体要求,优化采购方案,并经磋商小组签字。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响应供应商集中,磋商小组强调调整后的采购要求,将磋商文件
的修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响应供应商,给响应供应商提供较充分的修正时间。
响应供应商根据第一轮磋商情况和磋商文件修改书面通知,对原磋商响应文件进行修正,
并在规定时间内将修正文件由供应商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后密封送交磋商小组。逾时
不交的,视同放弃磋商。修正文件与磋商响应文件同具法律效力。
(三)第二轮磋商
磋商小组就修正后的磋商响应文件与响应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磋
商过程和磋商内容进行记录,磋商小组召集人和响应供应商在记录上签字确认。并按(四)
最终报价的要求,进行最终报价,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设定的方法和标准确定成交供应商。
第二轮磋商磋商小组未能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按(二)磋商文件修正的要求,对磋商文
件修正后进行第三轮磋商。第三轮磋商为最终的磋商。
(四)最终报价(二次报价)。
(五)最终的磋商结束后,所有响应供应商在 5 分钟内作最终报价(二次报价)递交磋商
小组.在提交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前,响应供应商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磋商小组
按评审标准,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推荐成交供应商顺序,形成评审报告。
所有响应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未超过政府采购预算不足 3 家,磋商活动终
止;终止后,采购人调整项目需求后重新组织采购。或采购人调整采购预算采取其他采购方
式采购的应当在再次采购活动开始前经采购人的同级财政部门批准。
14
磋商过程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
25、评审办法
25.1 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在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
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磋商响应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
法。
25.2 磋商小组认为,排在前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二次)或者最终报价(二次)
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
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5.3.中、小、微企业及监狱企业
25.3.1 本次响应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在参加本次采购服务时,必须提供《中小
企业声明函》。
25.3.2 本次响应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在参加本次采购服务时,提供其他中小企
业制造服务的,必须同时提供服务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25.3.3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服务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25.3.4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
25.3.5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
25.3.6节能、环保产品的优惠价格给予 1%的扣除。
25.3.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
不重复享受政策。
25.3.8政府采购支持脱贫攻坚
根据《财政部 国家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
号)及《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扶贫办转发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
脱贫攻坚的通知》(赣财购【2019】12 号)文件精神,“二、鼓励采用优先采购、预留采购
份额方式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 ”(本项目不适用)“三、鼓励优先采购聘用建档立卡贫困
人员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 (本项目不适用)
26、评分标准
评标指标 评议内容 分值
价格分
(10 分)
价格分的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100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最低的最终报价为蹉
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计算分值时,百分比按四舍五入法则,
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数值)。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
评审。
10分
技术分
(50分)
一、技术参数:(共 40分)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全部满足要求的得满分。任一项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作无效投标处
理。详见蹉商文件“第一章 三 采购服务需求”的内容。
〔根据技术参数要求或服务要求做技术规格或服务响应/偏离表为
评审依据〕
40分
二、技术参数偏离项(共 10分)
1、服务方案: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方案中包含工作流程、管理构架、
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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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管理等。方案合理、可行,综合体现完整。
①内容非常详尽且科学合理、符合实际、操作性非常强的得 7~5分。
②内容详尽且科学合理、符合实际、操作性较强的得 4~2分。
③内容不够详尽且不够科学合理、符合实际、操作性不够强的 1~0
分;
2、应急管理能力、针对该项目的特色服务:应急服务预案包含但不
限于以下内容:(1)应急管理方案;(2)特色服务措施。
①应急管理方案齐全,特色服务措施可行高的得 3分;
②应急管理方案较齐全,特色服务措施可行一般,得 2~1分;
③应急管理方案不齐全,特色服务措施可行低或只有其一内容的,
得 0.5~0 分;
3分
商务分
(40分)
1、 商务条款:(25分)
投标人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商务条款”得满分, 否则投标无
效。
评审依据:商务响应偏离表。
25分
2、 企业实力:(10分)
①投标人具备 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0环境管理
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0(或 ISO45001:2018)职业健康安全管
理体系认证证书,每个计 1 分,最高 3分。证书内容必须含(含物业
管理服务)同类型认证证书不重复计分。
评审依据:凭提供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佐证,原件现场核查,否
则不得分。
②人员配备:(7分)
针对本项目组成的团队中至少一人持有营养师证书的得 3 分。
拟派工作人员中至少五人获得厨师证的得 2 分;
拟派工作人员中至少二人获得中式面点师的得 2 分;
以上人员证书不重复计分。
评审依据: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毕业证书复印
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现场原件核查,否则不得分。
10分
3、业绩:(5分)
若所投供应商能提供自 2020 年 1月 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
投标截止日前,承担过类似项目的业绩,提供 1份业绩的得 1分;
本项最高 5分,不提供不得分。
评审依据:凭提供的合同复印件佐证(合同复印件内容须包含买
甲乙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范围及相应合同劳务派遣
人员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信息),原件现场核查,否则不得分。
5分
27、资格预审
本项目不进行资格预审。
28、确定成交供应商
28.1 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程序、标准,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提
出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成交供应商名单。
28.2 评审结束后,成交结果将在江西省政府采购网公示。
29、响应供应商询问和质疑
29.1 响应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竞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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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前以书面送达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逾期不再受理。
29.2 响应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前以书面送达形式向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逾期不再受理。
29.3 响应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
面送达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29.4 响应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9.5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询问函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回复。质疑供应商对政府采
购代理机构答复不满意或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答复,质疑供应商可在答复期满的十五个工作日
内按规定向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投诉。
29.6 质疑书应当署名,由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或者响应供应商代表
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单位公章。 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29.6.1 质疑人和被质疑人的名称,质疑人的地址、电话等;
29.6.2 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
29.6.3 提起质疑的日期。
29.7 响应供应商的质疑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实施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答复。
(六)授 予 合 同
30、成交供应商授予标准
30.1 评审后,采购人授权评委会按评标得分高低确定成交供应商。其中,当排序得分并列
时,按价格评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进行排列;若价格评分得分并列,则按技术评分得分由高
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列,若价格评分得分、技术评分得分均并列,则按商务评分得分由高到低
的顺序进行排列,直至由招标人抽签确定中标供应商资格,并进行网上公示。
30.2如中标候选供应商投标文件中响应现有的事项与事实不符或承诺的事项无法达到的,
取消成交供应商资格。
31、成交通知书
31.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 2个工作日内在江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成交结果,
同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公告时间为 1个工作日
31.2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1.3 当《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所有未成交的响应供应商。
31.4成交供应商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32、签订合同
32.1 成交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放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后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
则按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处理。
32.2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33、解释权
本磋商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解释权属鹰潭市一
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4、未尽事宜
17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
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74号)
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附:质疑书格式
质 疑 书
质疑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电话等)
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等)
授权代表:(姓名、联系电话、地址、邮箱等)
(质疑供应商)认为(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第几包〈若有〉)的采购文件
(或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使我们的权益受到损害,现向你单位提出书面质疑。
具体质疑事项: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质疑供应商)请求:┈┈
附件:1、请供应商提交书面质疑时,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
托书(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法定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
印件;
2、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公章)
年 月 日
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
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
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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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采购服务需求
一)、服务需求一览表
招标编号:YTYQ-2021-YT027
服务名称
内容
鹰潭市交警支队食堂劳务项目
数量 1 项
备注
1、供应商负责并承担项目服务、调试、运输、完好、附件、
税收、保险费等一切费用
2、中标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报财政
部门同意后,将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采购人可以与排位
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
合同或重新组织招标。
二)技术条款要求
1、项目概况:
采购人提供经营条件,食堂场地、食物、餐厨具、厨房及配套设施等,并保障水电正常
供应(可附移交清单)。
工作日用餐人数和食堂劳务人员数量需求见附表
所属单位食堂及用餐人数 岗位 人数 工资(月/人)
支队机关(90 人)
厨师 1
副厨 1
面点师 1
勤杂工 2
直属大队(166 人)
厨师 1
副厨 1
面点师 1
勤杂工 3
信江区大队(80 人)
厨师 1
副厨 1
勤杂工 2
高新区大队(35 人) 厨师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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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厨 1
勤杂工 1
车管所(50 人)
厨师 1
副厨 1
勤杂工 2
其他费用
福利(春节、中秋、端午 3 个节费) 元/人/年
保险 元/人/月
服装及体检费 元/人/月
行政办公费用 元/月
管理酬金 元/月
法定税金 元/月
因工作性质需要,每个自然日都需提供用餐。其中,车管所食堂原则上只提供早中餐,不提供
晚餐。其他食堂都需提供早中晚餐。用餐人数以实际人数为准。各食堂劳务人员配备数必须充
分满足用餐服务需要,不限于上述参考人员数。
2、具体要求:
2.1、有一支稳定的、有资质、有经验的团队。人数应满足就餐要求。食堂所有从业人
员经过培训,持证上岗,所有从业人员须持有饮食行业健康证,并按规定定期体检。上岗期
间如遇突发疾病,必须及时更换工作人员,以杜绝疾病传染源的传播。服务期间采购方有权
对承包方的人员进行抽查,发现无健康证的或健康证过期的,扣 500元/次。对配备的厨师、
面点师作具体介绍;成交后,在经营期间,未经得采购方的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2.2、有一整套搭配合理、丰富多样、营养可口的膳食方案。供餐标准:早餐:稀饭、
包子馒头、小菜、豆浆、鸡蛋、粗粮固定,另加面条或米粉等,不定时根据市场、季节、营
养变换品种;午晚餐 4 菜 1 汤。
2.3、节假日要提供值班人员工作用餐和外地人员在本地工作未成家的人员及外单位来
本单位联系工作的接待用餐(各食堂根据所在单位具体工作情况进行保障)。
2.4、有一整套符合食品安全卫生要求的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如:卫生管理制度、防
火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食品质量卫生安全自我监管制度、员工培
训上岗制度、优质服务制度,并有保证制度落实的举措。制定切实可行的突发卫生事件应急
机制,确保相关人、财、物安全。积极配合采购方的食品安全检查等工作。采购方将严格执
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如在服务期内发生食物中毒等重大责任事故,损害就餐干部职工身体
健康,承包方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全部损失,采购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
2.5、有效的监管机制。对食堂的质量、安全、卫生实行四级监管,一是承包方自我监
20
管,承包方必须有全面可行的食堂质量、安全、卫生监管制度,有切实可行的举措,有专人
履行职责。二是承包方必须接受采购人的监管。三是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由采购人每季度
就饭菜质量、卫生、服务等向机关干部职工进行满意度调查,要求达到 80%以上;满意度未
达到 70%,采购人有权约谈并要求承包方改进、整改。投诉率控制在千分之二以下;四是承
包方必须接受食品卫生、消防主管部门的监管。在经营期间不发生任何食物中毒、公共卫生
事件、消防安全方面的事故。
2.6、承包方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并具有从事膳食服务资质。必须有正式合法有
效的营业执照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有关的营业手续。
2.7、在保证食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中标单位须在中标后 15天内完成工作人员的交接。
2.8、投标人中标后必须为录用后的员工按国家规定缴纳保险。如因未缴纳保险所造成
的后果自负。
3、对承包方的卫生要求
3.1、承包方必须保持经营范围内的卫生,达到干净、整洁。食堂所有清洁工作由承包
方负责按照国家卫生标准要求及鹰潭市卫生机构规定的饮食行业卫生守则进行。
3.2、承包方提供的碗筷必须干净、无污渍,经过一冲二洗三消毒的流程,彻底进行高
温消毒后方可在用餐中使用。
3.4、承包方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必须统一制服,戴工作帽(长发盘起)、口罩和手套,
保持个人卫生清洁,禁留长指甲、胡须等,确保食品无污染。
4、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采购人的权利和义务
1.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尊重承包方的经营自主权;有权依据双方合同、《食品卫生法》
和采购人有关管理标准对食堂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有权对食堂的防火、防盗、防毒、
防鼠防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相应的要求。
2.采购人应倡导职工文明用餐行为,协助承包方减少用餐造成的粮食浪费。
3.如因承包方违反合同约定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因承包
方不当行为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承包方应当赔偿采购人。
(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双方合同及《食品卫生法》标准要求,切实做好食堂经营管理工作。
2.承包方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相关卫生管理制度和法规,保证饭菜的质量和卫生。
21
3. 在经营过程中,如因加工出售腐败变质食品引起疾病或食物中毒或加工出售政府明
令禁止食物的,承包方负责并承担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4.承包方负责厨房设施的日常维护,财产发生人为损坏,需照价赔偿。
5. 承包方负责食堂经管产生的垃圾、剰饭、剩菜等的处理。
6.承包方负责食堂整个场地,以及相关器械工具等的清洁、卫生、消毒、杀虫等工作,
确保食堂卫生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注:以上所有内容为技术实质性条款,投标人必须完全满足,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
三、商务条款要求
1、付款方式:分期支款。每月 15-20日凭中标人提供的招聘人员的工资表及缴纳保险详单,
经采购人审核后按程序支付。
2、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合同结束之日止。
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验收:按国家规定的验收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及要求进行验收。
注:以上所有内容为商务实质性条款,投标人必须完全满足,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
22
四、合同草案条款
合同条款前附表
本表的具体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序号 条款号 内 容
1 8
付款方式:分期支款。每月 15-20 日凭中标人提供的招聘人员的工资表
及缴纳保险详单,经采购人审核后按程序支付。
2 9.2 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合同结束之日止。
1、定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合同”是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
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1.2“合同价”是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
价款。
1.3“服务” 是指响应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并且必须是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服务。
1.5“买方”是指购买服务的采购人
1.6“卖方”是指根据合同规定提供服务的成交供应商。
1.7“现场”系指合同项下的服务地点。
1.8“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确认合同项下的服务且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的活动。
2、技术规范
2.1 卖方提交和交付服务的技术规范应与磋商文件规定的服务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
的话)及其磋商响应文件的服务规范偏离表(如果被买方接受的话)相一致。
2.2 服务规范中未有规定的,则以国家有关部门现行有效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3 付款方式
3.1 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3.2 结算方式:付款方式见“合同条款前附表”
4 质量保证
4.1 卖方应保证服务是完全符合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4.2 质量保证期见“合同条款前附表”
5、履行期限、地点、方式
5.1 履行期限:卖方应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和采购人签订合同并按时提供服务。
5.2 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3 履行方式:买方为卖方完成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外,其余工作由卖方自行完成。
5.4 买方按照合同规定的付款进度向卖方支付款项。
23
6. 技术资料
合同项下技术资料(除有特殊规定外)将以下列方式交付:
6.1 合同生效后,卖方应将所需设备设施全面检查测试记录、提交给买方。
6.2 买方向卖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应于签订合同时一并提交给卖方。
7. 服务保证
7.1 卖方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服务标准、技术要求向买方提供优质服务。
7.2 卖方在规定的服务期内发生问题,卖方在收到通知后,增派人员到现场进行解决,根据
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7.2.1 卖方应按照磋商文件中买方规定的时间表提供服务。
7.2.2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
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进行分析,如果同
意,可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处理。
7.2.3 如果卖方毫无理由地拖延服务,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违约损失赔
偿和/或终止合同。
8.验收
8.1磋商文件有规定的按磋商文件规定进行验收,若磋商文件中无相应说明,则以相应的标
准为准。
9. 违约赔偿
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买方可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违约赔偿费,赔偿
费应按每迟交一周,按合同总价的 1%计收。但违约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的 10%。
一周按 7 天计算,不足 7 天按一周计算。如果卖方在达到最高限额后仍不能交付,买方可
考虑终止合同。
10.不可抗力
10.1 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
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
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0.2 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
发生后 14 天内,将有关权威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寄给或送给另一方。
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持延续 120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
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1. 税费
11.1 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买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买方负担。
11.2 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卖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
11.3 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
12. 履约保证金
12.1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一周内,提交 合同金额的 5% 作为履约保证金。
12.2 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因卖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12.3履约保证金采用下述方式提交:
24
将履约保证金全部数额一次性转入采购方指定银行账户。
12.4 在卖方完成其合同义务包括任何义务后七个工作日内,买方将把履约保证金退还卖方。
13.知识产权
13.1 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
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
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
14. 仲裁
14.1 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
如果协商仍得不到解决,任何一方均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提交调解和仲裁。
14.2 仲裁裁决应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4.3 仲裁费除仲裁机构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14.4 仲裁机构为合同履行地经济仲裁机构。
14.5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15. 违约终止合同
15.1 买方在卖方违约的情况下:
15.1.1 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买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全部或部分服务;
15.1.2 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 30 天
内,或经买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部
分或全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并不影响买方向卖方提出的索赔。
15.2 在买方根据上述第 15.1 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
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类似的服务,卖方应对类似服务所超出的费用负责。而且卖方还应继
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6. 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卖方终止合同。该终止合同将
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
17. 转让和分包
17.1 未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7.2 对响应中没有明确分包的合同,卖方应书面通知买方本合同中将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
在原标文件中或后来发出的分包通知均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18. 合同修改
欲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改动,均须由买卖双方签署书面的合同修改书。
19. 通知
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
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20. 适用法律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21. 合同文件及资料的使用
25
21.1 除了卖方为执行合同所雇人员外,在未经买方同意的情况下,卖方不得将合同、合同
中的规定、有关规格、计划、图纸、式样、样本或买方为上述内容向卖方提供的资料透露给
任何人。卖方须在对外保密的前提下,对其雇用人员提供有关情况,所提供的情况仅限于执
行合同必不可少的范围内。
21.2 除非执行合同需要,在事先未得到买方同意的情况下,卖方不得使用第 21.1款中所
列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21.3 除合同本身以外,21.1 款列明的所有资料始终为买方的财产,若买方要求,卖方应于
其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以后将这些资料(包括所有副本)退还买方。
22.合同生效及其它
22.1 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并在买方收取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开始生效。
22.2 本合同一式肆份,以中文书写。买方、卖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公室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2.3 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
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编: 邮编:
26
五、合 同 格 式
甲方(采购单位):
乙方(供货单位):
甲、乙双方根据鹰潭市一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磋商的磋商结果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
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件签订本合同。
1、合同文件:
《中标通知书》及下列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中的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合同条款; (2)服务需求一览表;
(3)响应报价一览表; (4)响应过程答疑函;
2、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一致。
3、服务内容及要求:
4、合同金额:
5、付款方式:
6、服务时间、地点:
7、服务事项:
8、违约责任
9、其他约定: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日期: 日期:
27
第二章 响 应 文 件 (格式)
正(副)本
磋商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响应供应商名称:
日期:
28
一、响应函(格式)
鹰潭市一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 “采购项目”的邀请,正式授权(姓名)代表(响应供应商的名称),提交磋商响
应文件正本一式 1 份,副本一式 4 份。
本响应供应商承诺如下:
1、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供交付的服务响应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半年。
2、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买方要求的日期内完成维护、
维修,保证项目服务正常使用。
3、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
4、同意从规定的开启日期起遵循本磋商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响应有效期之前均具有约束
力。
5、同意向贵方提供可能另外要求的与响应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与本响应有关的通讯地址:
电 话: 联系人: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签字): 公 章:
年 月 日
29
二、磋商响应文件资料清单(格式)
序号 资料名称 页码范围
30
三、响应报价一览表(格式)(第一轮)
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印鉴章)
项目名称 投标报价(人民币:元/半年) 折扣率 备注
投标报价(大写)
备注: 1、应以人民币报价,单位为元,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报价应包括服务、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
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环保检测、培训、保修等一切费用。
3、为方便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将报价表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报价一览表”字样。
注:小、微企业产品在备注栏中注明,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签字):
联系人及电话: 年 月 日
31
四、响应分项报价明细表(格式)(第一轮)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单价 总价 备注
响应总价:
注:①栏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②投标人必须写清每项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及总价,必须提供尽可能详细介绍;
③应以人民币报价,单位为元,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④投标人现场进行最终(第二轮)报价时要提交一份与最终报价(总价)一致的报价
明细表或提交一份折扣后的报价作为第二轮的最终报价,必须盖公章或授权人签字。(自行
准备好)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签字):
联系人及电话: 年 月 日
32
五、技术条款响应及偏离表(格式)
按磋商文件规定填写 按响应供应商实际内容填写
序号 技术要求及规定 技术要求规定及配置描述 偏离说明
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印鉴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签字):
年 月 日
说明:无论有无偏离,响应供应商均应填写此表。如无偏离,则应写“无”;如有偏离,则
应对偏离的情况详细填写。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33
六、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格式)
序
号
内容 按蹉商文件规定填写 按响应供应商实际内容填写 偏离说明
1
2
3
4
5
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印鉴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签字):
年 月 日
说明:无论有无偏离,响应供应商均应填写此表。如无偏离,则应写“无”;如有偏离,则
应对偏离的情况详细填写。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34
七、有关证明文件
一、供应商须提供以下加公章的复印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还必须
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是须填附表 1)];
二、所提供的材料都必须真实有效。
三、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填写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四、磋商小组将应用供应商提交的资料,根据自己的判断和考虑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
性及能力。
35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①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主要内容;②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证明文件;
36
(二)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授权书(格式)
鹰潭市一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兹授权同志为我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的响应代表人,全权
代表我公司处理该项目的一切事宜。代理期限从年月
日起至年 月日止(代理期限不少于 90 天)。
授权单位名称(公章或自然人印鉴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签字):
签发日期:年月日
附:代理人工作单位:
职务: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粘贴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37
(三)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说明:1、响应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年度的审计(2019年度或 2020年度)财务报告; 如
没有审计的财务报告,可提供响应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银行资信证明;
2、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出具银行资信证明。
3、响应供应商是中、小、微企业的,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响
应担保函,可不提供审计的财务报告及银行资信证明
38
(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或税收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或依法不需缴纳税收证明
说明:1、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是由指响应供应商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半年任一月的缴纳税收的
凭据;
2、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
3、依法免税的响应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响应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或免税证明其中之一加盖公章即可。
证明(参考格式)
(响应供应商名称)××××年××月××日至××××年××月××日申报缴纳税×
×元,××××年××月××日至××××年××月××日申报缴纳××元。
X年 X月 X日
39
(五)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格式)(含税务部门代征的证明)
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包括: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2、社保证明、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必须是开标截止时间前半年任一月的证明材料;
3、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4、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社保证明(参考格式)
(响应供应商名称),营业执照注册号:xxxxxxxxx,单位社保登记号为:xxxxxxxxxx。自 xxxx
年 xx 月至今共计 x 人在我局办理社会保险,缴费正常,从未间断。特此证明!
xx 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年 月 日
40
(六)响应供应商关于具备履行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承
诺函(格式)
致:鹰潭市一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如获成交,保证具有履行本次采购所具备的设备和
专业技术的能力。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签字):
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印鉴章)
年 月 日
41
(七)响应供应商关于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格式)
致:鹰潭市一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
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签字):
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印鉴章)
年 月 日
[投标人还必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最终以开标现场与网上核对的为
准。
42
(八)响应供应商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
致:鹰潭市一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愿意针对项目进行响应。磋商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响应供应商资格的文件、证明
和陈述均是真实和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签字):
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印鉴章)
年 月 日
43
(九)质量承诺书(格式)
根据贵方为年 月 日(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的响应邀请,我方对该项目
做出如下服务质量承诺:
1.服务年限、范围、维修条件
3.维修、维护的处理
4.服务联系方式
5.其他
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印鉴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44
(十)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格式)
致:鹰潭市一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采购中响应(项目编号: ),如获成交,我们保证按
磋商文件的规定,以现金或经贵公司认可的其他付款方式,向贵公司缴交招标代理服务费。
我方如违反上述承诺,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有权按相关法律对我公司进行处罚,我方对此无异
议。
特此承诺!
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印鉴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签字):
邮编:
电话:
传真:
年 月 日
45
(十一)退投标保证金说明(格式)
鹰潭市一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方为的投标【项目编号为:】所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大写金额)元,请贵公司退还投
标保证金元,请划到以下账户:
收款人
收款人名称
收款人地址
开户银行
(含汇入地点)
联系人
账号 联系电话
注:1、此表须附在开标小信封中。当投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或结果通知书,申请退还投标
保证金时,采购代理机构按其填写在“退投标保证金说明”上的内容,按规定退还投标人的
投标保证金。
2、此表的收款人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印鉴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签字):
日期:
46
(十二)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
规定,本公司为____ 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
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
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服务,由本企业承担工程、
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服务。本条所称
服务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服务。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印鉴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签字):
日期:
(注:不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条件的不需提供)
47
附表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工程(由
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工程(不包括使
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工程)。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不符合条件的不需提供,符合条件的则提供原件)
48
(十三)投标服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及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
内容
注:1、响应供应商应确保上述证明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任
何责任都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复印件或影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2、投标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内容,根据蹉商文件评分标准、技术条款要求及其他等
内容的相关要求,在蹉商文件中编制相关上述文件。因响应文件编制不全、制作不周导致
的评审丢分等一切后果,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