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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中区城南街道办事处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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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SZRQ2021-WZ-C-046

招标详情

合同SZRQ2021-WZ-C-046
发布时间:2021-07-30
一、合同编号:7503
二、合同名称:合同SZRQ2021-WZ-C-046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号等,如有):SZRQ2021-WZ-C-046
四、项目名称:南区派出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苏州市吴中区城南街道办事处
2、地址:-
3、联系方式:99999
4、供应商(乙方):苏州阿土绿色食品有限公司
5、地址: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越溪街道文溪商业街947号
6、联系方式:13451536710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南区派出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3、联系方式:13451536710
4、主要标的数量:1
5、主要标的单价:菜品粮油109%(下浮6%) 调味品94%(下浮6%)元
6、合同金额:0万元
7、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采购文件
8、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1-07-29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1-07-30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1627629423972d69acd4c2e7644b99256b1c02bf9ac86合同SZRQ2021-WZ-C-046.docx
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SZRQ2021WZC046 甲 方:苏州市吴中区城南街道办事处 联 系 人:张玲莉 联系电话:(0512)65621867 乙 方:苏州阿土绿色食品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薛斌斌 联系电话:13451536710 签订地点:苏州市吴中区天贸大厦西楼9楼 根据苏州睿乔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采购编号SZRQ2021-WZ-C-046号政府采购文件及乙方的响应文件和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就此次成交的苏州市吴中区城南街道办事处关于南区派出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的采购事宜,签订本合同书。 一、合同内容:甲方向乙方购买的苏州市吴中区城南街道办事处关于南区派出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单位/元) 项目名称 服务期限 南区派出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一年(实际以提供服务之日起算) 合计:菜品粮油109%(下浮6%) 调味品94%(下浮6%) 1、乙方在采购人所需范围内进行采购、配送,食堂所需食用油、肉类、禽蛋类、蔬菜类、水产类、冷冻品类、豆制品类、调味品类等主副食品列入配送范围。 2、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1)中标通知书; (2)乙方的投标文件; (3)乙方在招投标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 (4)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合同附件; 以上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服务期限:一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价格及结算: 1、合同价格:菜品、粮油类根据苏州市南环桥批发市场当日公布市场价的115%的价格为基准价下浮6%,同时以上价格不得高于市场零售价。调味料根据拟定价的100%的价格为基准价下浮6%。合同最终价格不得超过年采购概预算(¥2960000.00)。 2、结算付款方式:供货价格每月结算一次。菜品、粮油类合同结算价为:结算价=同类货品当日公布市场价×109%;调味品合同结算价为:结算价=拟定价×94%。所有货物均按实结算,不可超年采购概预算(¥2960000.00)。 三、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所供食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法规定的食品标准,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如出现食品卫生质量问题而引起的损失,由乙方全部赔偿并无条件退货或换货,造成严重后果的,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处理。凡发生一次因卫生质量问题而退货或换货,乙方向甲方赔偿损失货物价的两倍。 2、乙方必须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以及其他相关证照,且经营状况良好。 3、乙方在供货时不得提供以下食品: (1)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与中文标识及原料说明的定型包装食品。如无包装之类的早点,由乙方负责质量把关。 (2)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3)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4)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水产品、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非碘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等。 5、乙方必须根据甲方提出的食品、品牌、规格、数量和质量要求送货,并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及时送达甲方指定地点。不按规定时间及地点送达的,将罚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6、乙方向食堂提供的原材料结算价格必须以苏州市农副产品价格网公布的南环桥批发市场当日公布的市场价作参照,按配送物品类别作一定比例的浮动,并保持相对稳定。 如乙方不按规定结算,擅自涨价,乙方应向甲方退回涨价部分金额。 7、因乙方所供应食品的质量问题引起甲方员工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或其他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8、甲方食堂所用食品按招标文件采购范围全部由乙方供应,甲方在协议期内一般不得另行采购。(特殊情况除外) 9、甲方在隔月向乙方付清前一个月发生的货款,不得拖欠。 10、甲方建立食品索证制度及食品验收制度,向乙方索取食品的检验合格证或者检验报告,并进行验收。做好索证登记工作,加强食品库房管理。 11、若甲方有特殊情况需临时要求供货,乙方须按照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应急预案执行,并在甲方规定的合理时间内能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 12、因重大责任事故,取消配送资格的供应商,不得继续为甲方提供所有物质的配送,已签订的合同双方协商解除。为避免甲方用餐情况发生中断,则由预中标排名第二顺位的供应商继续提供食堂物质配送,以保证甲方正常用餐情况。 13、甲、乙双方均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14、如有未尽事宜,则由甲方、乙方另行协商决定。 四、采购需求及说明 每天每人餐标是两大荤、一小荤、两蔬菜、水果、牛奶,须每日配送。 (一)主要原材料质量标准: 1、猪肉配送标准:使用冷鲜肉品牌产品,猪肉质量必须符合GB9959.1-2001标准,主要产品包括大排、肉丝、肉片、方肉、小排、肉酱、猪蹄、鲜猪肝等。其中排肉是指无骨腿肉和无骨夹心肉,其中腿肉要求剔除大股骨,夹心肉要求割除下懒肉,整方供应,并提供《动物或动物产品分销信息凭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配送所需的生猪应由规模养殖场提供经农业部门检测、检疫合格的鲜活健康猪源,经定点屠宰厂屠宰加工并检验合格;配送工具必须符合卫生要求,不得与其他货物混装,防止肉品二次污染。 2、家禽冻品(鸡腿、鸡翅、鸡尖等)质量要求:配送单位须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动物产品提供《动物或动物产品分销信息凭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 3、豆制品质量要求:发酵性豆制品必须符合GB2712-2003标准,非发酵豆制品必须符合GBT 22106-2008标准、GB2711-2003非发酵性豆制品及面筋卫生标准,对豆制品的有关安全健康指标符合国家规定,并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4、水产品质量要求:必须符合GB2733-2005《鲜、冻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 GB10132-2005《鱼糜制品卫生标准》、GB10133-2005《水产调味品卫生标准》、GB10136-2005《腌制生食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GB10144-2005《动物性水产干制品卫生标准》、GB19643-2005《藻类制品卫生标准》等。产品的感观、安全、卫生、稳定性等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5、无公害蔬菜质量要求:必须符合GB18406.1-2001 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对蔬菜中有害物质严格控制在标准规定范围之内,提供农药残留检测报告。 6、鲜蛋质量要求:鸡蛋等新鲜蛋类必须符合GB2748-2003标准。 7、大米质量要求:粳米一级国家标准GB1354-2009;面粉质量要求:小麦粉特制一等国家标准GB1355-1986;食用油质量要求:非转基因,国家标准GB1535-2003; (二)品牌及检测报告要求: 1、肉类(含家禽、鱼、肉等冷鲜肉及冷冻肉)、豆制品须使用品牌产品,即由所处经营领域中有较高知名度与美誉度的大型企业提供,其产品可以追根溯源。 2、每次配送均需提供配送食材的检测报告或食材检验合格证。 3、采购单位将委托权威部门定期对配送单位提供的食材进行检测。如检测发现质量问题,由配送单位承担检测费用并承担相应责任。 (三)调味料拟定单价表 序号 品名 规格 计数单位 报价单位 金额 1 六月鲜酱油 1*12 瓶 箱 270 2 500g太太宴会酱油 1*12 瓶 箱 150 3 400g东吴调料油 1*30 袋 箱 60 4 600g东吴醇香酒(五年陈) 1*8 瓶 箱 96 5 分金亭白酒 1*10 瓶 箱 60 6 454g太太乐特鲜鸡精 1*20 袋 箱 400 7 百钻棉白糖 100 斤 袋 450 8 500g恒顺陈醋 1*12 瓶 箱 84 9 500g恒顺香醋 1*12 瓶 箱 84 10 500g鼎丰白醋 1*12 瓶 箱 48 11 500g鼎丰醋精 1*12 瓶 箱 72 12 840g味好美椒盐 500 克 瓶 38 13 500g精制海盐 1*40 袋 箱 120 14 500g一品鲜 1*12 瓶 箱 120 15 400g三角生粉 1*50 包 袋 250 16 850g上海梅林番茄酱 1*12 罐 箱 120 17 风球麦番茄酱 1*6 罐 箱 245 18 味好美咖喱粉 500 克 瓶 38 19 500g味美源胡椒粉 1*12 包 箱 540 20 400g红曲粉 1*20 包 箱 150 21 560g鼎丰南乳汁 1*20 瓶 箱 110 22 500g平望辣油 150 克 瓶 10 23 230g平望辣酱 1*24 瓶 箱 240 24 315g芝麻酱 1*20 瓶 箱 120 25 食用口碱 1*60 袋 箱 60 26 500g味好美胡椒粉 1 包 箱 55 27 石碱 1 斤 箱 45 28 1900ml海天老抽王 1*6 瓶 箱 108 29 405g太太乐麻油纯正 1*20 瓶 件 420 30 590ml沙洲优黄 1*12 瓶 箱 75 31 250g古云嫩肉粉 1*12 瓶 箱 48 32 907g海天耗油 1*12 瓶 箱 96 33 454g白鹤澄面 1*40 斤 件 160 34 250g花桥糖桂花 1*24 瓶 箱 120 35 1000g皇冠面包糠 1*10 袋 箱 100 36 狮头吉士粉 1*4 3.5公斤 箱 380 37 菊花味精 1*10 袋 箱 260 1、调味品质量要求:食用盐符合GB5461-2000标准;酱油符合GB 18186-2000标准;味精符合GB2720-2003标准;生粉(淀粉制品)符合GB2713-2003标准;食糖符合GB13104-2005卫生标准;镇江香醋符合GB/T18623-2011标准;酿造食醋符合GB18187-2000标准;白砂糖国家标准GB 317-2006);绵白糖(绵白糖国家标准GB 1445-2000); 2、食品添加剂质量要求:食品添加剂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GB2760-2011标准,对食品的添加量严格控制在标准规定范围之内。 (四)原材料采购卫生要求: 1、配送品牌要求: 食材类别 食材品牌 肉类 雨润、双汇、青莲、中粮(不低于上述档次品牌) 食用油(非转基因) 金成、福临门、金龙鱼(不低于上述档次品牌) 调味品 海天、李锦记、太太乐(不低于上述档次品牌) 冷冻品 大成、成达、六和、凯牧(不低于上述档次品牌) 豆制品 艺杏、祖名、日和(不低于上述档次品牌) 水产 本地基地(优选) 蔬菜 本地基地(优选) 禽蛋  菜场 南北干货  菜场 其他 2、成交单位供应的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标准,并根据协议约定和采购单位食堂提出的品种、规格、品牌、数量、质量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送到。每日的配送清单须是打印稿,如发现食材卫生质量问题或者以次充好,采购单位可立即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并对配送单位扣除进行本次配送货物金额5-10倍的货款作为违约金。 3、配送单位严禁提供以下食品:(1)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中文标识及原料说明的定型包装食品(除蔬菜、面点、早点等非定型包装食品);(2)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3)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4)病死、死因不明或从疫区采购的水产品、畜、禽及其制品,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非碘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超标的水果、蔬菜等;(5)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4、如因配送单位所供应食品的质量问题引起员工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或其他事故,由配送单位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情节较为严重的,采购单位有权立即终止供货协议,并按相关法律处理。 配送频率要求: 1、每天送货一次,应急配送的在收到通知后半小时内响应,1小时内完成或提出解决方案。 2、配送单位必须仔细核对采购清单,确保所需的食品原材料品种、规格、品牌、数量、质量等准确无误,并在规定时间内及时送达。配送单位向采购方提供商品的品牌、规格必须与合同规定一致,严禁擅自更换商品品牌、规格。 3、配送车辆符合国家食品运输相关规定。 五、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以上协议或有以下情况发生,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乙方资格。 (1)商品短斤缺两、以次充好、擅自提价等失误,经指令整改后还屡有发生; (2)因商品质量问题退换三次或供货迟到三次及其以上; (3)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或其他事故。 (4)在招投标中乙方存在借资质进行招投标行为的。 甲方权利: (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以后,乙方提出放弃或被取消配送资格的,乙方不得参与下一轮甲方组织的食堂食材供货及配送服务商公开招标采购 (2)取消配送资格的供应商,不得继续为甲方提供所有物质的配送,已签订的合同无效。为避免甲方用餐情况发生中断,则由预成交排名第二顺位的供应商继续提供食堂物质配送,以保证甲方正常用餐情况。 六、备注: 1、本协议书用于供货原材料为新鲜肉食、冷冻食品、新鲜家禽、禽蛋、蔬菜、豆制品、水产品等。 七、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并在网上系统备案。 八、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应在招标机构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附则 1、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招标代理机构一份,政府采购部门一份。 2、本合同文件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纪要、协议以及中标通知书、采购响应文件和采购文件为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解释。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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