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西峰区人民医院职工餐厅劳务外包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7-30 16:19 字体:小 大
庆阳市西峰区人民医院职工餐厅劳务外包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XFZC2021-0044-1
二、项目名称
职工餐厅劳务外包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庆阳绿林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东方丽晶茂五楼 32 号 | 594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供应商名称 | 名称 | 服务时间 | 服务要求 | 服务标准 | 服务范围 |
庆阳绿林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详见投标文件 | 详见投标文件 | 详见投标文件 | 详见投标文件 | 详见投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东,钱慜,张丽婷,韩京龙,魏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无
收费金额:0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庆阳市西峰区人民医院
地 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北大街31号
联系方式:093482712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庆阳市西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庆阳市西峰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庆阳市西峰区长庆大道36号
联系方式:0934-86010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金龙
电 话:15682917500
附件下载 |
招标文件XFZC2021-0044(1).pdf |
项目名称:庆阳市西峰区人民医院职工餐厅劳务外包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XFZC2021-0044
采购人:庆阳市西峰区人民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庆阳市西峰区政府采购中心1
庆阳市西峰区人民医院职工餐厅劳务外包项目
(第二次)政府采购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XFZC2021-0044
庆阳市西峰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 O 二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项目名称:庆阳市西峰区人民医院职工餐厅劳务外包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XFZC2021-0044
采购人:庆阳市西峰区人民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庆阳市西峰区政府采购中心2
目 录
目 录............................................................................................................................................... 2
投 标 邀 请 函............................................................................................................................... 4
投标须知前附表............................................................................................................................... 5
1. 总 则....................................................................................................................................... 9
1.1 招标文件涉及术语的内涵及解释................................................................................... 9
1.2 国家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优惠政策说明................................................ 9
2. 投标须知................................................................................................................................. 11
2.1 招标................................................................................................................................. 11
2.1.1 综合说明............................................................................................................. 11
2.1.2 招标文件的修改与补充..................................................................................... 11
2.2 投标................................................................................................................................. 11
2.2.1 投标综合要求及说明.......................................................................................... 11
2.2.2 投标文件的制作................................................................................................. 12
2.2.3 投标报价............................................................................................................. 13
2.2.4 投标有效期......................................................................................................... 13
2.2.5 投标保证金......................................................................................................... 13
2.2.6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3
2.2.7 投标文件内容...................................................................................................... 13
2.2.8 投标文件的递交................................................................................................. 14
2.2.9 投标文件的接收.................................................................................................. 14
2.2.10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4
2.3 开标................................................................................................................................. 14
2.4 合同的授予..................................................................................................................... 14
2.4.1 中标通知书......................................................................................................... 14
2.4.2 合同授予及法律责任......................................................................................... 15
2.4.3 合同的签署......................................................................................................... 15
2.4.4 其他..................................................................................................................... 15
3. 澄清和质疑............................................................................................................................. 16
3.1 综合说明.......................................................................................................................... 16
3.2 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质疑.............................................................................................. 16
3.3 对招标过程和拟中标结果的质疑.................................................................................. 17
3.4 澄清或质疑不予受理的情况.......................................................................................... 17
3.5 其他.................................................................................................................................. 17
4. 项目概况及服务需求............................................................................................................... 18
4.1 服务需求.................................................................................................................................. 18
4.2 实施时间及地点:................................................................................................................. 20
5.服务要求..................................................................................................................................... 21
总体要求................................................................................................................................. 21
6.评标原则及办法......................................................................................................................... 21
6.1 评标工作中的原则及组织............................................................................................. 21
6.1.1 原则..................................................................................................................... 21
6.1.2 组织及纪律......................................................................................................... 21
6.3 评标的程序和方法......................................................................................................... 23
项目名称:庆阳市西峰区人民医院职工餐厅劳务外包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XFZC2021-0044
采购人:庆阳市西峰区人民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庆阳市西峰区政府采购中心3
6.3.1 评标程序.............................................................................................................. 23
6.3.2 评标方法.............................................................................................................. 23
6.3.3 变更采购方式后采用的评标方法...................................................................... 24
6.4 评标委员会的职责及中标供应商的确定..................................................................... 25
6.4.1 评标委员会的职责............................................................................................. 25
6.4.2 中标供应商的确定............................................................................................. 25
6.5 废标................................................................................................................................. 26
6.6 无效投标......................................................................................................................... 26
7.附件............................................................................................................................................. 28
附件 1:.................................................................................................................................. 29
政府采购合同......................................................................................................................... 29
附件 2:.................................................................................................................................. 36
投 标 函......................................................................................................................... 36
附件 3:.................................................................................................................................. 37
法人授权函............................................................................................................................. 37
附件 4:.................................................................................................................................. 38
投标报价表............................................................................................................................. 38
附件 5:.................................................................................................................................. 39
服务响应偏离表..................................................................................................................... 39
附件 6:.................................................................................................................................. 40
庆阳市西峰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40
附件 7:.................................................................................................................................. 42
农民工工资支付诚信承诺书(格式)................................................................................. 42
附件 8:.................................................................................................................................. 43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43
附件 9:.................................................................................................................................. 45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45
附件 10:................................................................................................................................ 46
质疑函(格式)..................................................................................................................... 46
项目名称:庆阳市西峰区人民医院职工餐厅劳务外包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XFZC2021-0044
采购人:庆阳市西峰区人民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庆阳市西峰区政府采购中心4
投 标 邀 请 函
庆阳市西峰区政府采购中心根据《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和庆阳市西峰区人民医院
的采购计划和委托,对庆阳市西峰区人民医院职工餐厅劳务外包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
招标采购,欢迎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及经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独立
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具备实施招标项目的资格条件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专业技术和
财务能力,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招标项目,并能提供及时完善后期服务保障的投标人前来
投标。
一、招标编号:XFZC2021-0044
二、招标内容:庆阳市西峰区人民医院职工餐厅劳务外包项目(第二次)
三、招标文件发布时间:2021 年 6 月 30 日至 2021 年 7 月 6 日(8:30-18:00,节假日
除外)。
四、开标方式:实行网上开标,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2 天内登录系统“甘肃省公共资
源交易局-网上开评标系统”(https://wskpb.ggzyjy.gansu.gov.cn/OpenTender/login),
下载“投标文件固化工具”、“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帮助”和“固化后的招标文件”。按
照“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帮助”固化投标文件,及时上传投标文件的 HASH 编码,若在投
标截止前未上传 HASH 编码,则视为放弃投标。
五、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政府采购网或庆阳市公共资源
交易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
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2021 年 7 月 20 日 9:00,在庆阳市西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届时将
邀请有关监督部门人员、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网上开标视频会议。
七、各投标企业法人或被授权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申请加入“西峰区网上开评标
视频会议”的钉钉群,群管理人员将在开标截止时间审核通过各投标人的进群申请,该钉
钉群的群号为:32358030(申请加入该群→输入请求入群说明:招标编号+公司名称,未按
规定时间及要求申请加入“西峰区网上开评标视频会议”群的,视为放弃投标)。
八、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技术支持:甘肃文锐电子交易网络有限公司客服人员,
服务电话为: 0931-4267890。
联系人:张玲霞
电 话:0934-8601006
地 址:庆阳市西峰区长庆大道 36 号
庆阳市西峰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二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项目名称:庆阳市西峰区人民医院职工餐厅劳务外包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XFZC2021-0044
采购人:庆阳市西峰区人民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庆阳市西峰区政府采购中心5
投标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招标人
名称:庆阳市西峰区人民医院
地址:庆阳市西峰区北大街 31号
联系人:任金龙
电话:15682917500
2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庆阳市西峰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庆阳市西峰区长庆大道 36号
联系人:张玲霞
电话:0934-8601006
3 付款方式
按合同金额每月支付一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前三个月劳务外包费用作为职工餐卡充值押
金,自第四个月起每月付款一次)。
4 招标项目名称 庆阳市西峰区人民医院职工餐厅劳务外包项目(第二次)
5 资金来源及比例 自筹
6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7 招标范围 职工餐厅劳务外包
8 服务期限 5 年
9 施工地点 庆阳市西峰区人民医院指定地点
10 投标人资质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按照多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
人证书)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
5)法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6)投标函;
7)庆阳市西峰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8)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 2020 年财务审计报告;
9)投标企业近六个月纳税证明;
项目名称:庆阳市西峰区人民医院职工餐厅劳务外包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XFZC2021-0044
采购人:庆阳市西峰区人民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庆阳市西峰区政府采购中心6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0)投标企业近六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11)投标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信用信息记录、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
(credit.gansu.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网站截屏图片;
12)农民工工资支付诚信承诺书;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企业须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
1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2 分包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13 偏差 ?不允许
14 项目预算(最高限价)
□无
?有,600 万元.,10 万元/月
1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本次招标不设标底,但投标人报价高于项目预算(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拒绝,不再进行商
务及技术方案的评审。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审查投标人的报价,
有可能影响项目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
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
无效投标处理。
16 投标有效期 60 天
17 投标保证金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1.投标人须在开标前以其公司基本账户向庆阳市西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庆阳市西峰区
政府采购中心)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
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并注明:“XFZC2021-0044 投标保证金”字样,否则视为未交
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未提供交纳凭证或足额缴纳保证金的,视为无效投标;
2.中标商的投标保证金待与招标方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未中标投标
商的投标保证金定标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退付时请携带投标保证金银行缴纳回执单及企
业开具的收款收据(收据须加盖企业财务印章,退付日期须为退付当日)前来西峰区公共
项目名称:庆阳市西峰区人民医院职工餐厅劳务外包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XFZC2021-0044
采购人:庆阳市西峰区人民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庆阳市西峰区政府采购中心7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资源交易中心 401 室办理。供应商如因自身原因或未按上述规定提供相关退付材料,导致
未按期退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2 万元
□不要求
18 交纳保证金银行账户
户名:庆阳市西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庆阳市西峰区政府采购中心)
账号:27270101040011677
开户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庆阳西峰支行
19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
标保证金的情形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无正当理由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的。
20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
要求
?无
□有,具体要求:
21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
要求
2020年
22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
情况的时间要求
2018 年 1 月 1 日至今
23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
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
24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2天内登录系统 “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 - 网上开评标系
统 ”,及时上传投标文件的 HASH 编码,若在投标截止前未上传 HASH 编码,则视为放弃投
标。开标时间到达后,上传完成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电子版。
递交时间:以采购公告要求为准(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截止时间:以采购公告要求为准(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以采购公告要求为准
25
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
件要求
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证(函)件,至少必须包括按照条款 10 要求提供的基本证(函)件扫
描件;纳税、社保证明为在网上缴纳的电子票据的,可提供加盖税务、社保对应部门鲜章的
网络打印件的扫描件。
投标文件未按要求提供齐全上述资质合法有效证件,将视为无效投标。
26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
要求
投标文件中所有证(函)件扫描件必须加盖投标企业鲜章和法人鲜章,另加盖“与原件一致”
条章,其他非资质证明文件须加盖投标企业鲜章及法定代表人鲜章,要求签字内容必须签字,
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27 资格审查
本项目实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企业资格条件实行资格后审,即:投标企业资格条件在
开标束后,由采购人负责现场审核,通过后方能进入后续环节,审核不通过视为无效投标。
28 现场踏勘 不组织
项目名称:庆阳市西峰区人民医院职工餐厅劳务外包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XFZC2021-0044
采购人:庆阳市西峰区人民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庆阳市西峰区政府采购中心8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29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否
□是,退还时间:
30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 - 网上开评标系统 ”和“钉钉视频会议系统”
3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
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专家 4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专家库随机抽取
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
候选人的人数
3 人
33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及期限
公示媒介:甘肃政府采购网、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公示期限: 1 日
3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
确定中标人
□是
?否
35 履约保证金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不要求
36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
标
?否
□是,具体要求:
37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投标企业有以下情况,视其情节轻重将记入不良记录名单或取消其本项目中标资格。
1)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需方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的(详见采购文件合同签署)。
2.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一律严肃处理,取消投标资格,同时向 “ 信用中国 ” 、
“ 中国政府采购网 ” 通报,构成违法行为的追究法律责任。
3.项目招标结束后公示期满中标供应商须主动前来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
38 该采购项目不收取任何招标代理服务费用。
项目名称:庆阳市西峰区人民医院职工餐厅劳务外包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XFZC2021-0044
采购人:庆阳市西峰区人民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庆阳市西峰区政府采购中心9
1. 总 则
1.1 招标文件涉及术语的内涵及解释
1)“政府采购当事人”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类主体,包括
采购人、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等。
2)“采购人(招标人)”是庆阳市西峰区人民医院。
3)“招标代理机构”是指庆阳市西峰区政府采购中心。
4)“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5)“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6)“招标文件”是指由采购人发出的文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
7)“投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向采购人提交的全部文件。
8)“采购文件”是指包括采购活动记录、采购预算、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标准、
评标报告、定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文件、
资料。
9)“货物”是指投标人中标后根据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
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货物等。
10)“安装”是指投标人中标后按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在项目现场所进行的安装、调
试、检验、验收及修补缺陷等内容。供方应对所有现场作业、所有全部安装的完备性、稳
定性和安全性负责。
11)“服务”是指投标人中标后根据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承担与供货、安装有关的服
务,包括运输、仓储、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如售后、维修、更换和应承担的其它义
务。
12)“自主创新产品”是指纳入财政部公布的《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以下简
称目录)的货物和服务。目录由财政部会同科技部等有关部门在国家认定的自主创新产品范
围内研究制订。
13)“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的各种函件,不包括电传、电报、传真、
电子邮件” 。
1.2 国家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优惠政策说明
1.2.1 根据《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的规定,
产品符合政府采购强制采购政策的,实行强制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产品
只能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由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选择并填报
政策功能编码,评审时进行技术和价格加分);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
可以与同时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关于政
府采购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的政策规定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甘肃政府采购网查询。本项
项目名称:庆阳市西峰区人民医院职工餐厅劳务外包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XFZC2021-0044
采购人:庆阳市西峰区人民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庆阳市西峰区政府采购中心10
目加分及扣除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文件规定,对
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
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
给予 6%—10%(工程项目为 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
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
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3%—5%作为其价格分。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
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
额 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2%-3%(工
程项目为 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
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
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1%—2%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
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
惠政策。
本项目确定价格扣除为 6%,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其投标报价不变)。申请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2.3 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的规定,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
1.2.4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 6%
的扣除,需提供采集人缴纳社保证明及残疾人就业花名。
1.2.5 凡是申请参与中小企业价格评审扣除的供应商,必须提交本企业上一年度的《财
务审计报告》及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0 日开户银行出具的供应商企业《进出
账户的流水帐》原件逐页加盖开户银行公章,以此为证明是否为中小企业,不提供者不得
享受中微企业价格扣除的优惠政策,提供虚假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证明的按照无效投
标处理。
1.2.6 为推进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供应商在签署相关承诺,提供相关信息前,应
认真阅读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相关政策规定。
项目名称:庆阳市西峰区人民医院职工餐厅劳务外包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XFZC2021-0044
采购人:庆阳市西峰区人民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庆阳市西峰区政府采购中心11
2. 投标须知
2.1 招标
2.1.1 综合说明
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相关法
规,已办理招标申请,并得到招标管理机构批准,现通过招标来择优选定服务商。本招标
文件包括本文所列内容及按本须知发出的全部和补充资料。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
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技术规范等实质性的条件和要求。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
招标项目的全部内容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全部内容,熟悉招标文件的格式、条件和范围。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或者投标人未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都做出实
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2.1.2 招标文件的修改与补充
投标截止日期 3 天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
出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或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
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被告知、收到上述公告、通知或答疑书后,应立即向招
标代理机构回函确认。未确认情况应当视为对招标文件修改的知晓,也将视为对修改内容
接受的默认。对于未在投标文件中对修改内容做实质性响应的,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未
确认者自行承担。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补充或修改内容进行考虑和研究或由
于其他原因,招标代理机构可决定是否延长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
更通知上述每一投标人。
2.2 投标
2.2.1 投标综合要求及说明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且每标段只能报一个方案进行投标;
2)投标人对投标产品技术性能的描述因欠缺或漏报而影响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评比,
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列出的所有外包服务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
风险、优惠率、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均视为包含在投标项目以及报价中
4)投标人在本次项目中所实施的服务对于招标文件中的服务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
定的要求,对国标、省标和行业标准以及企业标准的满足在个案中标书内给予确认,否则
视为无效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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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XFZC2021-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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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招标代理人发现具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中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和《招标投
标法》第五十三条、五十四条情形之一规定的,有权宣布投标程序和结果无效,在涉标的
公证性与违法问题的调查或检查中,中标供应商如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视其情节,
招标人也有权宣布中标结果视同无效。招标人同时报备同级财政部门确认,并对投、中标
人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6)招标人可视投标品目价格情况适当增加或减少采购数量,并保留拆包或取消采购某
些品目的权力;
7)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
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8)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包,也不得将本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2.2.2 投标文件的制作
标文件由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两部分组成。各部分的内容如下:
1) 商务文件:
(1) 目录
(2) 投标报价表
(3) 投标函
(4) 投标保证金凭证
(5) 营业执照副本
(6) 税务登记证副本
(7)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按照多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8)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9)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10) 近六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11) 近六个月纳税证明
(12) 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 2020 年财务审计报告
(13)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
购网(www.ccgp.cn)查询政府采购信用信息记录、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
(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网站截屏;
(14)庆阳市西峰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15)农民工工资支付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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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投标人基本情况简介:包括企业简史与经营业务范围、组织机构、职工人数、
工程技术人员、资信情况等(2021年1月后注册的企业不能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
度财务审计报告等文件的,须单独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澄清函,否则将被视为资质证件不齐
全);
(1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资料。
2) 技术文件:
(1)投标人业绩:投标人近 3 年(从 2018 年计时)业绩表(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为
见证材料)(投标企业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注册当年至本项目报名前的相关材料);
(2)服务响应偏离表;
(3)招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的其
他证明材料)。
2.2.3 投标报价
投标价格应包括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全部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除非招标文
件另有规定,投标报价应包括项目所有外包服务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
险、优惠率、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投标价格采用唯一价格,即不得为某一范围价格。投标货币为人民币。
2.2.4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在正式递交日期起 60 日内有效。
2.2.5 投标保证金
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2)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拒绝签订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无正当理由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的。
2.2.6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固化的电子投标文件 1份。(含其对应的哈希值)
投标文件中除要求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的内容必须签字、盖章外,其
他每页也须加盖投标企业鲜章和法人鲜章,属于资质证(函)件部分扫描件的还须加盖“与
原件一致”条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
改是根据招标代理机构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
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证明。
2.2.7 投标文件内容
招标文件中为投标文件提供以下规定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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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函(见附件 2)
2)法人授权函(见附件 3)
3)投标报价表(见附件 4)
4)服务响应偏离(见附件 5)
5)庆阳市西峰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书(见附件 6)
6)农民工工资支付诚信承诺书(见附件7)
招标文件未提供的格式及内容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2.2.8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进入网上开评标系统,上传投标
文件电子版。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见采购公告。
采购人可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
标企业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
时间.
2.2.9 投标文件的接收
在网上开评标系统接受投标文件,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投标文件。
2.2.10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
标文件。但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否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3 开标
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投标邀请函”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会议。
开标会议在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
招标人有权就投标文件中含混之处向投标人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
开标后,直到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
关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投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2.4 合同的授予
2.4.1 中标通知书
招标代理机构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议结果及招标人确认后,公布拟中标结果,在法定
公示时间后且无质疑的情况下,该结果将做为是正式中标或签订合同的凭据。招标代理机
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的投标人其投标被接受。在该通知书中将给出中标人应按本合同
实施、完成和维护项目的中标标价(合同条款中称为“合同价格”)、服务日期以及其他
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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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项目招标结束后公示期满中标供应商须主动前来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
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4.2 合同授予及法律责任
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经评标委员会评议推荐,在法定公示时间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
中标候选人。若因中标人违约或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被授予合同,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
任,且符合顺序中标、成交条件时,可与排名靠后的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
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合同的主要条款与招
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不一致,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
的协议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中标项目金额 5‰以上 10‰以下的罚款。
招标人、中标人因变更、撤销、中止或终止项目采购合同而造成损失的,当事人有过
错的一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4.3 合同的签署
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
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
件作实质性修改。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需方拒绝签订供货合同或擅自改变成交内容,按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合同法》定金罚则及损害赔偿的原则处罚并办理。若中标供应商不能在规定时间内
与需方签订合同,或变相签订合同,招标人依监督职能可采取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采
购保证金等措施。
3)中标供应商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与需方签
订项目施工合同。需方与中标供应商是合同权利与义务的直接、全部责任承担人。招标代
理机构所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对需方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项目合同一式四份,经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后,庆阳市西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
室)监证,合同生效,该合同需方一份,供方一份,庆阳市西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
室)备案一份、庆阳市西峰区政府采购中心备案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项目完成后,
招标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
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并向庆阳市西峰区财政局(政府采
购办公室)及庆阳市西峰区政府采购中心出具项目验收情况报告。
2.4.4 其他
中标后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未尽事宜另行商定。本招标文件除货物需求及要求(项目
参数)归采购单位解释,其他招标文件部分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解释。投标文件一经递交
处置权归招标代理机构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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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澄清和质疑
3.1 综合说明
1)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澄清或者
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招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通知所
有获取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不足 15 日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
间。
2)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被质疑人提出询问,被质疑人应当及
时予以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投标人询问和质疑实行实名制。投标人询
问和质疑须有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询问或质疑,干扰政府采购正常的工作秩序。
投标人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必须是参与被质疑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质疑
有效期内提起质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质疑人提出质疑时,须提交
书面质疑书,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采购项目名
称、项目编号;具体事项、请求和主张;提起质疑的投标人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质疑
日期。质疑书的递交应当采取当面递交的形式。
3.2 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质疑
投标人应尽早获取招标文件,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需要澄清或质疑,自获取招标文件
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由澄清或质疑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投标人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递交澄清或质疑函,并登记备案,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质疑时间之后(含开标期间和中标结
果公示期间)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中所有内容的澄清或质疑均为无效。澄清或质疑函须有
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澄清函应说明需要澄清的内容,质疑函除应说明需要质疑的内容外,
还应提供能够证明质疑内容的相关证据。澄清或质疑函应内容真实,证据充分,不得进行
恶意质疑。由法定代表人递交澄清或质疑函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授权投
标人递交澄清或质疑函时,还须提供法人投标授权函和质疑授权函及被授权投标人的身份
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须正反面清晰、有效,并要求由该身份证持有人在复印件正反面
非空白位置注明“该复印件用于在招标文件编号:XFZC2021-0044 项目文件澄清或质疑使用”
字样,并由身份证持有人签字确认。上述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构在投标截止日 3 天前根据澄清或质疑函的具体内容相应作出答复
或不予答复,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作出答复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提出澄清或质疑
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或在甘肃政府采购网上予以公布。递交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
有关投标人在被告知、收到上述公告、通知或答疑书后,应立即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构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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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XFZC2021-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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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确认。未确认情况应当视为对质疑答复的知晓,也将视为对质疑答复内容接受的默认。
对于未在投标文件中对修改内容做实质性响应的,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未确认者自行承
担。同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3.3 对招标过程和拟中标结果的质疑
投标人认为招标过程和拟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招标代理机构于
甘肃政府采购网发布拟中标结果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由质疑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投标
人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递交质疑函,并登记备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六章质疑与投诉的规定,对招标文件中内容的澄清或质疑除外)。质疑函须有法定代表
人亲笔签字,除应说明需要质疑的内容外,还应提供能够证明质疑内容的相关证据。质疑
函应内容真实,证据充分,不得进行恶意质疑。由法定代表人递交质疑函时,提供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授权投标人递交质疑函时,还须提供法人投标授权函和质疑授权函
(均为原件)及被授权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须正反面清晰、有效,并要
求由该身份证持有人在复印件正反面非空白位置注明“该复印件用于在招标编号:
XFZC2021-0044 质疑使用”字样,并由身份证持有人签字确认。上述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在受理投标人的质疑后,根据质疑函的具体内容及时向递交
质疑函的投标人作出答复或不予答复,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作出答复的以书面形
式通知递交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递交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在被告
知、收到上述公告、通知或答疑书后,应立即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回函确认。未确认
情况应当视为对质疑答复的知晓,也将视为对质疑答复内容接受的默认。
3.4 澄清或质疑不予受理的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被质疑人不予受理,由此产生的影响由投标人自
行承担:
(一)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供应商的;
(二)被质疑人为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之外的;
(三)所有质疑事项超过质疑有效期的;
(四)以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送达之外方式提出的;
(五) 未按上述规定递交澄清或质疑函的;
(六) 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3.5 其他
澄清或质疑函递交地点:庆阳市西峰区政府采购中心(庆阳市西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 405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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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项目概况及服务需求
4.1 服务需求
1. 医院提供厨房、餐厅、厨具设备;免费提供水、电、气供应(承包商必须节约不得
浪费,杜绝出现长流水、长明灯等浪费现象);医院向供应商提供餐厅职工工资及管理费。
餐厅用具及设备由双方清点后签字确认,今后因职工增加所增加的用具及设备双方确认后
入账。
2. 医院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职工餐厅劳务外包协议》,明确对职工餐厅的场地、设备
维护、费用结算、食品安全以及责任划分等事宜。供应商的报价包含餐厅运营、食材采购
加工、人员工资及管理等一切费用,供应商自负盈亏,不得以任何理由降低服务品质。
3. 人员配置要求:经理 1名、厨师长 1名、热菜师 2名,凉菜师 2名、面点师 2名、
面点小工 1 名、打荷 1 名、切配工 2 名、服务员 3 名、洗碗工 3 名、粗加工人员 2 名,共
计 20 名工作人员。
4. 每月合同约定劳务外包金额的 5%作为供应商考核基金,医院管理部门负责进行职工
满意度调查,并根据调查意见对供应商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1)职工满意度调查低于 75%,则考核基金为 0;75%-85%,发放考核基金的 80%;
85%-95%,全额发放考核基金。
(2)连续三月满意度低于 75%的,则更换供应商。
5. 供应商利用医院现有厨房、餐厅进行布局,自行购买食料进行加工。后勤管理专人
负责对厨房采购的质量、进货渠道、安全卫生进行监督,以确保原材料安全。
6. 供应商每日对餐厅用餐区域及厨房进行 2-3 次卫生检查(责任人为承包方现场负责
人),医院制定《职工餐厅管理规定》对承包商进行奖惩处理。
7. 供应商每周四提交下周菜谱,经院方确认后,于周五张贴公布。菜谱需注意荤素搭
配,营养搭配,口味搭配。菜品根据时令季节调整,节假日及特殊日期根据院方安排执行。
8. 供应商要落实餐具每天、每餐全面消毒,全体上岗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要求供
应商上岗人员统一着装。
9. 供应商负责对厨房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且由此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10. 供应商方面全体人员严格遵守医院的一切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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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服从工作安排,遇事要请(消)假,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11. 树立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的思想,讲究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文明服务,
态度和蔼,平等、礼貌待人:饭熟菜香,味美可口,份量足够。
12. 坚持实物验收制度,搞好成本核算;做到日清月结,账目相符;接受医院监督。
13. 爱护公物。餐厅的一切设备、餐具应登记,做到有账可查;不贪小便宣,对放
置在公共场所内的任何物件(公家或私人),不得随便搬动或拿做他用;对无故损坏各类
设备、就餐者,要照价赔偿。
14. 做好炊事人员的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换、勤洗工作服,工作
时要穿戴工作衣帽、口罩、消毒手套;
15. 坚次杜绝饭菜出现不热、有杂质、量不足,碗筷不洁,浪费水、电、气等不良
情况。
16. 坚持管理制度。餐厅做到餐餐打扫,一天一拖,三天一洗;操作间做到一菜一
扫,一餐一冲,一天一洗,三天一消毒,碗筷顿顿消毒;工具、作料、碗筷摆放有序。
17. 所有职工就餐时必须排队,严禁进入食堂操作间,禁止酗酒、斗殴、大声喧哗、
损坏公物和餐具。(损坏公物者照价赔偿)。
18. 餐厅员工禁止进入医院办公区闲逛,挪用公物,禁止进入其他员工宿舍。(除
特殊情况)
19. 做到安全工作。使用炊事械具或用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严
禁随带无关人员进入厨房和保管室;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规定放置,杜绝意外事故发
生;餐厅工作人员下班前,要关好门窗,检查电源开关、设备等。管理员经常督促、检查,
做好防盗工作。
20. 食物留样要求:
(1)留样有专人负责,建立食物留样记录。
(2)留取当餐供应所有菜肴,每份留样不少于 100 克,用标签标明菜名,留样时间,
置放规定位置,保存 48 小时。
(3)配备专用留样冷藏柜。温度设置为摄氏 0度至 6度。
(4)食品留样盛器采用带盖容器,每次留样前应进行清洗、消毒。
(5)留样置放、相互间有一定距离,不叠放,避免留样食品相互间受感染。
(6)对违规行为,追究责任,按有关规定处理。
21. 餐厅卫生知识培训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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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的时间与健康检查的时间同期进行,并且每年复训一次,
培训合格方可上岗。
(2)除了卫生部门有组织的培训以外,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季节特点不定期地对
餐厅工作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
(3)卫生知识培训必须作为长期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做到经常性培训与重点培训相结
合,从而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卫生意识。
22.冰箱化霜、消毒要求
(1)冰箱卫生、消毒、化霜有专人管理操作;
(2)专管人员每日须查看冰箱运转情况及温度是否正常并及时做好记录;
(3)半月进行化霜、清洗、消毒一次,消毒操作程序如下:
a.进行彻底化霜,清除冰霜;
b.用洗洁精将冰箱内外彻底擦拭,清除污垢;
c.再用清水擦洗干净;
d.最后用 1%含氯消毒液擦洗一次。
23.承包商须制定防疫期间管理方案、应急预案、食品安全管理方案、食品采购方案、
特殊事件配合方案。并报院方批准后执行。
承包期限:五 年。根据考核情况和餐厅经营情况,承包合同每年签订一次,合同期满
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乙方。
4.2 实施时间及地点:
实施时间:以合同双方约定为准
实施地点:庆阳市西峰区人民医院指定地点
项目名称:庆阳市西峰区人民医院职工餐厅劳务外包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XFZC2021-0044
采购人:庆阳市西峰区人民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庆阳市西峰区政府采购中心21
5.服务要求
总体要求
1)所提供的服务必须满足招标内容所列要求,并在中标入围后严格按照招标要求及投
标文件承诺等履行合同。
2)及时配合采购人并满足采购人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检验检测任务。
3)人员配备必须满足项目实施的最基本要求,不得出现配备不足不等情况。
4)采购人、招标文件及相关规范规定的其他服务要求。
6.评标原则及办法
6.1 评标工作中的原则及组织
6.1.1 原则
招标代理机构组织评标,在监督部门监督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组建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评标专家共同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坚持“公开、公平、
公正”的宗旨,认真细致地做好评标工作。
1)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不少于 5人,为单数。
2)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的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
承担个人责任。
3)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6.1.2 组织及纪律
1)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从财政
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为
五人以上单数。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
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招标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
2)招标代理机构:由庆阳市西峰区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招标文件的制作
及项目的报名,对外联系,开标、评标的会务工作,整理并向评标组分发投标资料、投标文
件;做好投标开标和评标会议记录;对评标过程中的原始文件进行归档;随时印发需要的
文件资料,对各种咨询函件及档案文件的统收统发;对中标结果在规定政府采购网站上进行
公示,并对实施项目合同进行监证等;受招标人委托办理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事宜。
项目名称:庆阳市西峰区人民医院职工餐厅劳务外包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XFZC2021-0044
采购人:庆阳市西峰区人民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庆阳市西峰区政府采购中心22
3)招标人:由庆阳市西峰区人民医院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必
须的信息。但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不得将供应商
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不得
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不得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或为特定
投标人提供方便而谋取中标资格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监督部门:由庆阳市西峰区财政局等有关监督部门组成,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整个评标过程进行监督,保证评标的公正性,防止违法行为的产生。并
负责对评标委员会填写的商务打分表和技术打分表进行审核监督。
6.2 评标内容及标准
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书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文
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文件的总体编排是否有序。
招标人将组织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审查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评估投标人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如果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未完全响应招标文件,
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评标委员会可以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修正错误的
标准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
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上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
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文件中报价错误严重,导致评委难以准确认定其报价的,可视为无效报价。
5)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会可
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6)评标委员会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
标文件应该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评标委员会决
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7)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
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符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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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评标的程序和方法
6.3.1 评标程序
依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对投标人和投标文
件的评审分为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和商务技术评估三个环节,其中资格审查环节由采购
人负责,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估两个环节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6.3.2 评标方法
采用“综合评标法”。“综合评标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
为拟中标供应商。
庆阳市西峰区人民医院职工餐厅劳务外包项目(第二次)
政府采购公开招标评标计分办法
评标项目分值分配: 100 分
1.企业实力 20 分
2.技术部分 40 分
3.报价部分 10 分
4.服务承诺 30 分
一、企业实力 20 分
1.投标人 2018 年以来承担过类似服务项目的,每提供一份完整业绩得 1分(投标文件
中须同时提供同一项目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合同扫描件),最高得 10 分;(10 分)
2.投标文件中能够提供齐全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工作人员花名表,且每提供一名拟派
驻工作人员厨师资格证的得 2分,满分 10 分;(10 分)
注:所提供的合同、证书等与评标相关资料、证件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有涂改或因不清晰导致评
委无法认定的,则该资料、证件视为无效;经查实证件有造假行为的按政府采购相关法规追究当事
人和相关企业责任。
二、技术部分 40 分
1.投标文件中有投标人针对本项目要求制定的人力配置及责任清单,评委根据其岗位
配置的合理性、责任划分的清晰情况、整体厨师资格等级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分,优得 10 分,
良得 7分,一般 3分,差不得分。(10 分)
2.投标人有健全的服务人员日常管理制度、人员奖惩制度、考核制度、考勤制度、培
训制度,各制度设置科学合理,条理清晰明确,优得 10 分,良得 7分,一般得 3分,差不
得分。(10 分)
3.投标文件中能提供齐全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所有工作人员健康证明、身份证复印、
劳务合同的得 10 分,每缺一人扣 2分(每人上述三项资料有缺项的视为未提供),扣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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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10 分)
4.投标人能提供有效的油水分离处理设备购置清单及餐厨垃圾处理回收合同,每提供
一项得 5分。(10 分)
三、投标报价 10 分
投标报价按基准价进行评定。基准价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
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
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注:保留两位小数)。
本次招标不设标底,但投标人报价高于项目预算(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拒绝,不再
进行商务及技术方案的评审。
四、服务承诺 30 分
1.投标人有针对本项目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保障预案,评标委员会根据方案的合理性、
全面性、应急时间、突发事件培训、服务效率进行评价,优得 10 分, 良得 7分,一般得 3
分,差不得分。(满分 10 分)
2.投标人有针对本项目的餐饮食品安全保障方案及承诺,评标委员会根据方案的合理
性、全面性、承诺的适用性进行评价,优得 10 分,良得 7分,一般得 3分,差不得分。(满
分 10 分)
3.投标人有针对本项目的餐饮卫生安全的保障方案及承诺,评标委员会根据方案的合
理性、全面性、承诺的适用性进行评价,优得 10 分,良得 7分,一般得 3分,差不得分。
(满分 10 分)
五、其他规定
1.评标时,各投标人若有串通投标、哄抬标价嫌疑,经定标机构认定,本次投标无效,
由招标代理机构另行组织招标。
2.各类证书计分以该证书颁发日期为准。
3.评标委员会推荐一至三名为中标候选人。
4.投标企业得分出现绝对值相等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
同时,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若得分、投标报价以及技术指标都相同时则按投标企业
财务状况(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 2020 年度投标企业财务审计报告为依据)确定拟中标企业。
5.各评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本办法记分,凡未按本办法记分者,一律按无效计分对待。
6.3.3 变更采购方式后采用的评标方法
在开标前或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足三家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不足三
家时,经招标人申请,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可由公开招标变更为竞争性谈
判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原采用 “综合评标法”的项目将选择“最低评标价法”做为
评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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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最低评标价法”,即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在全部满足招
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
人作为拟中标供应商。
本办法由庆阳市西峰区政府采购中心负责解释。
6.4 评标委员会的职责及中标供应商的确定
6.4.1 评标委员会的职责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提出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
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1)投标企业资质证(函)件扫描件是否提供完整及是否按照招标文件须知前附表加盖
齐全相关印章;
2)投标企业针对本项目的技术参数、售后服务的符合性、完整性、及可操作性的响应
程度;
3)投标企业报价情况;
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评标委员会对于评标过
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作出处理或者向采购人、招标代理人提出处理建议,并作书面
记录);
5)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6)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7)评标委员会的授标建议;
8)评标委员会名单。
注: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参与评标人员的评标活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在评审
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并对自己的评
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评审报告持有异议的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
见和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结论。
6.4.2 中标供应商的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之规定,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
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或者成
交供应商。
当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放弃成交、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
可以确定评标总得分次高的候选供应商为拟中标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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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中标供应商确定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指定的媒体上(甘肃
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后由由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
发出中标通知书,并要求其按实际供货量、施工(质量、数量等)与采购人在 30 日内签订
合同。
6.5 废标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经同级政
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核批准变更为其它采购方式的除外);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采购当事人。
6.6 无效投标
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 投标人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未参加网上开标视频会议的;
2)投标人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
3)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编制、标注的;
4)投标文件无投标人公章和法人或者法人授权代理人的印章或签字的;
5)投标函、法人授权函、企业授权函、投标报价表及技术方案及技术要求响应表未按
规定格式填报或提供虚假信息的;
6)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齐全资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的,或提供的资质证明等材料扫描
件未按要求加盖相关印(条)章的,或提供的资质证明等材料无效的;
7)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编制,或者编制的内容不全,或者辨认不清产
生歧义,或者涂改处未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人或法人授权的代理人的印章或签字的;
8)提供虚假资质证件、技术参数等信息或技术方案及技术要求响应表中不如实填写项
目相关技术信息的;
9)投标文件中以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方案进行投标的(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10)投标文件未能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
11)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
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12)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13)投标设计,在同一地区同一时间段内中标供应商应保证其实际投标价格低于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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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非政府采购价格;其中:
① 投标阶段应视为无效投标;
② 已中标而无施工的视为中标无效;
③ 已施工者,供应商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4)经评审委员会认定,认为投标企业有恶意抬高其投标价格、降低施工质量,价格
明显高于在同一地区同一时间段内任何政府采购价格的;
15)投标有效期不足 60 天的;
16)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向招标
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的;
17)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弄虚作假等方式
投标的;
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②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③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④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⑤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⑥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现规律性差异的;
19)经核实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雷同或有抄袭行为的;
20)违反《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投标;
21)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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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附件
附件 1:合同
附件 2:投标函
附件 3:法人授权函
附件 4:投标报价表
附件 5:服务响应偏离表
附件 6:庆阳市西峰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附件 7:农民工工资支付诚信承诺书
附件 8: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 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附件 10:质疑函
(以上附件内容详见后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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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庆阳市西峰区人民医院职工餐厅劳务外包
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编号: XFZC2021-0044
采购单位:庆阳市西峰区人民医院
中 标 人:
采购代理机构:庆阳市西峰区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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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庆阳市西峰区人民医院
中 标 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的招标文件要求、中标单位响应文件内容及承诺和采购代理机构出
具的《中标通知书》,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1.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的更正、变更公告;
3.中标单位提交的响应文件;
二、合同组成
1.响应分项报价表;
2.其他相关承诺;
3.中标通知书;
4.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合同标的及金额(单位: 元)
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元。
(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
四、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
(一)员工餐厅卫生整理标准
1.餐厅整体卫生标准
大门干净、无污渍;把手光亮;大门开启自如。
墙面无污渍;墙脚漆完好;无剥落,无灰尘、印迹、水印。
地面每餐清理干净,无食物碎屑,无废纸、杂物、污垢、积水, 餐厅内各角落无浮
土,无卫生死角。
装饰物及粘贴标语牌洁净,触摸表面无灰尘。
2.分餐设备卫生标准
(1)分餐保温台里外无污渍、菜汤、随时清洁卫生、消毒、保持光亮。
(2)各餐车、服务车光亮干净、无异味,每餐清洁。
(3)刷卡工作台每餐擦拭,用品餐具摆放整洁,干净、无污染。
3. 桌椅卫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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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餐桌上无水渍、食品残渣、杂物,员工用餐后立即清洁桌面及周围。
(2)椅子上无水渍、食品残渣、杂物,用餐后码放整齐。
桌椅安全稳固,桌椅腿每天清洁无印迹、无浮土。
4.餐厅用品卫生标准
(1)调料瓶保持瓶体、瓶口清洁卫生。
(2 )托盘里外随时干净卫生。
5. 员工操作卫生
(1)员工分菜操作前需将手及操作用具进行消毒,员工无各类传染性疾病。
分菜间内干净、整洁,不存放其他无关杂物。定期消毒。
(2)员工操作时需做到生熟、冷热分开,备有专用的擦手布使用并每餐更换洗涤。
(3)操作完毕要对用具进行彻底清洗和消毒。
6. 员工个人卫生
(1)员工不准留指甲并保持清洁,女员工头发进帽子、不准涂彩色指甲油。男员工需每
天刮胡子,保持面部清洁。
(2)员工制服平整干净,工鞋保持光亮、无污渍。
7.餐具消毒卫生
(1)餐具按《食品卫生法》规定及相关程序每餐消毒,保证无毒、无菌、无卫生事故发
生。
(2)餐具定时消毒,由专人负责,并使用专门机械对餐具消毒,水温不低于80度。
(3)消毒液需按有关标准和要求使用。
(4)员工餐厅菜品质量标准
a.员工餐厅菜点品种安排每餐菜点品种丰富,烹调方法和口味多样,营养搭配平衡,以
满足员工不同需求。
b.根据季节变化,不断更新原料搭配、菜肴色彩,给予美的享受。
c.菜肴及面点品种视市场货源、库房能力、厨师加工能力等情况而定,保证供应。
d.根据员工反馈意见调整菜品种类、口味、颜色、以求最好。
(二)员工餐厅菜点品质要求
1.菜点应符合营养、卫生要求,不得采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有毒的、变质的原材料
生产、加工食品。
2.加工食品原材料时,加工人员自我检查、领班厨师分类检查,保证原料加工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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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状、大小、厚薄、规格等符合标准,和烹调要求。
3.菜点烹制过程按标准进行,不得有偷工减料、粗制滥造现象发生。
4.菜点根据员工用餐情况,随吃随制作,保证新鲜、热度、并杜绝浪费。
5.厨师积极有效的展开工作,保证开餐时间食品供应。
(三)员工厨房服务质量标准
1.员工厨房卫生质量标准
(1)每日清洁,每餐擦拭整理,地面、墙面保持清洁,各种厨柜、案板操作台整齐洁
净、无污渍、无油渍。
(2)灶台、餐具、厨具、刀具、餐车每日用后洗涤、擦拭,定期消毒,保持清洁无污
垢。
(3)各种洗菜、洗碗、泡菜用的水池每天用后洗擦,表面清洁、无污渍,下水口无虫
害。
(4)盛菜的盆、筐、盖布每天用后清洗,抹布常洗常换,专布专用,无油渍、无异味。
(5)灶上使用的各种调料罐、盛器摆放整齐;每天洗换,不用时加盖布,保持卫生。
(6)排风、换气、排油烟的设备定期清洗,表面无严重污垢、无油渍。
(7)厨房各种灯具定期擦拭,有安全保护罩,照明充足。
(8)储藏食品按食品卫生法进行,生熟分开、冰箱定期清洁,专人专管。
(9)定期对厨房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10)注意节约能源,注意防火安全,并由专人负责。
2.厨房员工卫生标准
(1)员工服装干净整洁、头发清洁无头屑。
(2)厨师人员必须戴工作帽、穿围群和工作鞋上岗,工作时间不得戴戒指、不留长指
甲、不洒浓香水。
(3) 厨房工作区域内不许吸烟、不嚼口香糖、不梳头发,不得面对食品咳嗽或打喷嚏。
(4)员工不得在消毒池洗手、及其他无关物品。
(四)员工餐厅用餐服务标准
1. 餐前准备服务标准
(1)检查员工餐厅卫生良好,温度适宜,空气新鲜、环境优美,使员工有舒适感。
(2)检查餐厅分菜设备、容器、工具处于清洁完整及良好的使用状态。
根据菜单及厨师操作情况,在公布栏上填写每餐菜肴及操作厨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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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餐厅内调料瓶、牙签瓶做好补充,摆放整齐、划线如一。
2.员工用餐服务标准
(1)引导员工排队用餐,监督员工刷卡方可就餐,如客人凭餐券用餐,收餐券时点清面
额及用餐人数准确。
(2)见到员工用餐要面带微笑,主动打招呼问好,并向员工介绍当日菜肴口味及特点。
(3)盛菜时,要有礼貌、有耐心,盛菜量按标准进行,注意节约。
(4)与厨房积极配合做到菜肴随吃随炒,保证主副食、汤的及时供应。
(5)随时提醒员工注意节约饭菜,严禁浪费,并及时与员工沟通,向厨房反映饭菜质
量。
(6)随时整理餐厅桌面、地面补充调味料及咸菜。
(7)准确记录就餐人数,及时记录在册。
(8)及时将员工用过的碗筷送到洗碗间过机消毒。
(9)定期对餐厅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10)注意节约能源,注意防火安全,并由专人负责。
五、付款方式:每月付款一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前三个月劳务外包费用作为职工餐
卡充值押金,自第四个月起每月付款一次)。
六、履约保证金:无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
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
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
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
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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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
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九、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
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
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十、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
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120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
在 60 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
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一式 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壹 份,采购办壹 份、采购
中心 壹 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双方如对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诉请人民法院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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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章)
地址:
电话:
邮编:
乙方:(章)
地址:
电话:
邮编: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日期: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字日期:
开户行:
账号:
行号:
开户行:
账号:
行号:
招标代理机构: 庆阳市西峰区政府采
购中心(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监证机构: 庆阳市西峰区政府采购办
(盖章)
经办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合同时,须在合同后附项目报价表、技术服务要求或相关技术要求及服务
承诺事项并加盖公司鲜章及采购单位鲜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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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投 标 函
致:庆阳市西峰区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已收到的招标编号为 XFZC2021-0044 的庆阳市西峰区人民医院职工餐厅劳务外
包项目(第二次)招标文件,我单位经认真研究上述招标文件,认为其合法有效,无异议,
决定参加本次投标。我方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1 份并保证其真实性。我方愿承担该项目的实
施、保修和维护任务,履行招标文件中对中标单位的要求和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同时我
方郑重做出如下声明:
1、我方完全接受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并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责任、义务。
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无其他不明
事项。
3、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
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4、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中标通知书》要求签订、履行合同,承担责任、义务。
5、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 60 天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我方将受此约
束。
6、我方承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投标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
7、投标有关的一切资金往来请使用以下帐户:
开户行:
户 名:
账 号:
8、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信函请使用以下地址: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庆阳市西峰区人民医院职工餐厅劳务外包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XFZC2021-0044
采购人:庆阳市西峰区人民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庆阳市西峰区政府采购中心37
附件 3:
法人授权函
致 :庆阳市西峰区政府采购中心
本授权函声明: (投标人全称) 任命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
为我公司的授权代表人,参与招标编号为 XFZC2021-0044 的庆阳市西峰区人民医院职工餐
厅劳务外包项目(第二次)投标活动,以投标人的名义签署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
署合同和全权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签字如下,以资证明。
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被授权人:(签字或印章):
被授权人信息: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
授权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庆阳市西峰区人民医院职工餐厅劳务外包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XFZC2021-0044
采购人:庆阳市西峰区人民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庆阳市西峰区政府采购中心38
附件 4:
投标报价表
项目名称:庆阳市西峰区人民医院职工餐厅劳务外包项目(第二次)
招标文件编号:XFZC2021-0044
项目名称 服务内容 单价/月 服务年限 总价
庆阳市西峰区人民医院
职工餐厅劳务外包项目
(第二次)
合 计 大写:
注:
1.此次投标按报价表格式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包括各项应有费用。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庆阳市西峰区人民医院职工餐厅劳务外包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XFZC2021-0044
采购人:庆阳市西峰区人民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庆阳市西峰区政府采购中心39
附件 5:
服务响应偏离表
技术要求及偏离情况
项目名称
投标项目实际情况
(将投标项目实际情况
据实填写)
偏离
(投标项目与招标文件
技术要求偏离情况)
说明
庆阳市西峰区人民
医院职工餐厅劳务
外包项目(第二次)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庆阳市西峰区人民医院职工餐厅劳务外包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XFZC2021-0044
采购人:庆阳市西峰区人民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庆阳市西峰区政府采购中心40
附件 6:
庆阳市西峰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的我方 (供应商名称)
自愿参加贵单位组织的编号为 ( 采购项目编号)的
项目(采购项目名称)的政府采购活动,我方已知悉并理解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为
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政府采购原则,共同维护庆阳市西峰区政府采购市场
良好秩序,我方郑重声明和承诺如下:
一、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
章及庆阳市有关规定。
二、我方郑重声明,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
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我方同时声明
,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我方对以上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进行的
信用记录查询。如发现以上声明不实,我方承担相应后果。
三、我方郑重承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
(1)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提供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对索取或接受商业贿赂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向财政部门和监察机关举报;
(2)不与其他供应商串通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谋取中标(成交);
(3)不出借或借用资质;
(4)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恶意串通;
(5)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6)不以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
(7)不以低于成本价或恶意低价竞争;
(8)不与采购人在招标采购过程中进行协商谈判;
(9)中标或者成交后不得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 中标或者成交后非因不可抗力不得变更投标(响应)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管理实施
项目名称:庆阳市西峰区人民医院职工餐厅劳务外包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XFZC2021-0044
采购人:庆阳市西峰区人民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庆阳市西峰区政府采购中心41
人员;
(11)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12) 不得有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
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协议的行为;
(13)不转包或违法分包政府采购合同,不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4)不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投诉;
(15)不得有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行为;
(16)不得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的违法犯罪或者失信行为。
四、如有违反以上声明或者承诺之一情形的,我方知悉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政府职能部门将采取以下一种或几种方式追究我方责任:
1.投标(响应)无效;
2.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或者履约保证金;
3.约谈法人代表或者主要负责人,责令整改;
4.中标(成交)无效;
5.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
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
6.没收违法得所得;
7.吊销营业执照;
8.政府相关部门的联合惩戒措施;
9.追究民事责任;
10.追究刑事责任;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理处罚措施。
承诺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庆阳市西峰区人民医院职工餐厅劳务外包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XFZC2021-0044
采购人:庆阳市西峰区人民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庆阳市西峰区政府采购中心42
附件 7:
农民工工资支付诚信承诺书(格式)
年 月 日, ????(申请人)因参与 工程项目招投标事项
,现就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承诺如下:
一、基本信息
1.企业名称:
2.企业法人代表:
3.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4.联系方式:(固定电话): 手机:
二、承诺事项
1.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相
关规定,切实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主体责任,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支付;
2.按照有关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该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
;
3.对本企业及分包单位所招用的农民工实行实名制管理,逐人签订劳动合同,并对分
包单位的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等情况进行监督;
4.按照有关规定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项用于支付为该工程项目提供劳动的农民
工被拖欠的工资;
5.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
6.本承诺可核查方式包括:各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调查核实、“陇明公”平台查询、
现场检查,本人愿意配合对承诺内容的调查、核查、核验;
7.本承诺文书中填写的基本信息真实、准确;
8.上述承诺是我真实的意思表示。
我所承诺事项可到有关部门、单位进行核查或者请有关部门、单位进行协查,或者进
行现场检查,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核查。如果经核实我作出虚假承诺,我自愿承担全部
法律责任和不利后果。
9.本承诺书一式三份:本人一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份,市县(区)政府根治拖欠
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一份。
企业盖章:
企业法人代表(签字、签章):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庆阳市西峰区人民医院职工餐厅劳务外包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XFZC2021-0044
采购人:庆阳市西峰区人民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庆阳市西峰区政府采购中心43
附件 8: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以下声明函需加盖投标人(制造商)鲜章,否则不予认可。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 号)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
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
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
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
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
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附件 1:本企业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附件 2:企业基本情况说明
附件 3:本企业员工花名册
附件 4:开户银行出具的进出账明细记录表(若申请参加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必须
提供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开户银行出具的进出账明细记录表)。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项目名称:庆阳市西峰区人民医院职工餐厅劳务外包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XFZC2021-0044
采购人:庆阳市西峰区人民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庆阳市西峰区政府采购中心44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 号)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
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 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
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
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
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附件 1:本企业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附件 2:企业基本情况说明
附件 3:本企业员工花名册
附件 4:开户银行出具的进出账明细记录表(若申请参加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必须
提供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开户银行出具的进出账明细记录表)。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项目名称:庆阳市西峰区人民医院职工餐厅劳务外包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XFZC2021-0044
采购人:庆阳市西峰区人民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庆阳市西峰区政府采购中心45
附件 9: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
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项目名称:庆阳市西峰区人民医院职工餐厅劳务外包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XFZC2021-0044
采购人:庆阳市西峰区人民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庆阳市西峰区政府采购中心46
附件 10:
质疑函(格式)
一、质疑主题相关情况
质疑供应商: 。
地址: 。
邮编: 。
授权人: (公司名称+企业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 。
被授权人: 。 联系电话: 。
地址: 。 邮编: 。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
招标文件编号: 。
采购人名称: 。
采购人间获取日期: 。
三、质疑事项内容
质疑事项 1: 。
事实依据: 。
法律依据: 。
质疑事项 2: 。
事实依据: 。
法律依据: 。
........................
四、与质疑相关的请求
请求: 。
签字(盖章): 公章: 。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供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明列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
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姓名、名称、代理事项、
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并附身份证明材料。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该项目的编号及分包号。
4、质疑函的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请求应与质疑事项有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
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企业公章。
7、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目 录
投 标 邀 请 函
投标须知前附表
1. 总 则
1.1 招标文件涉及术语的内涵及解释
1.2国家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优惠政策说明
2. 投标须知
2.1 招标
2.1.1 综合说明
2.1.2 招标文件的修改与补充
2.2 投标
2.2.1投标综合要求及说明
2.2.2 投标文件的制作
2.2.3 投标报价
2.2.4 投标有效期
2.2.5 投标保证金
2.2.6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2.2.7投标文件内容
2.2.8 投标文件的递交
2.2.9投标文件的接收
2.2.10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3 开标
2.4 合同的授予
2.4.1 中标通知书
2.4.2 合同授予及法律责任
2.4.3 合同的签署
2.4.4 其他
3. 澄清和质疑
3.1综合说明
3.2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质疑
3.3对招标过程和拟中标结果的质疑
3.4澄清或质疑不予受理的情况
3.5其他
4. 项目概况及服务需求
4.1服务需求
4.2 实施时间及地点:
5.服务要求
总体要求
6.评标原则及办法
6.1 评标工作中的原则及组织
6.1.1 原则
6.1.2 组织及纪律
6.3 评标的程序和方法
6.3.1评标程序
6.3.2评标方法
6.3.3变更采购方式后采用的评标方法
6.4 评标委员会的职责及中标供应商的确定
6.4.1 评标委员会的职责
6.4.2 中标供应商的确定
6.5 废标
6.6 无效投标
7.附件
附件1:
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编号: XFZC2021-0044
采购单位:庆阳市西峰区人民医院
中 标 人:
采购代理机构:庆阳市西峰区政府采购中心
一、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三、合同标的及金额(单位: 元)
四、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
五、付款方式:每月付款一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前三个月劳务外包费用作为职工餐卡充值押金,自第四个月起每月付
六、履约保证金:无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九、违约责任
十、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
附件2:
投 标 函
附件3:
法人授权函
附件4:
投标报价表
附件5:
服务响应偏离表
附件6:
庆阳市西峰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附件7: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质疑函(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