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泰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河南省豫东监狱委托,就2021年度罪犯食堂生活物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具有资格要求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河南省豫东监狱2021年度罪犯食堂生活物资采购项目
1.2招标编号:ZJTF-CG-20210727
2.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交货地点:河南省豫东监狱。
2.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3本项目标段划分:共四个标段。
第一标段:蔬菜、瓜果类,供应商3家;
第二标段:豆制品类、咸菜、调味品类,供应商2家;
第三标段:禽蛋及制品、杂粮及其他副食类,供应商2家;
第四标段:肉类(鸡肉、鸭肉、牛肉、羊肉),供应商2家;
2.4质量要求:合格
2.5供货周期:一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
3.1.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能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
3.1.3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安全合格产品,因产品问题而发生的食物中毒等群体事故,由投标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3.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第二标段、第三标段
3.2.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能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
3.2.3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2.4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安全合格产品,因产品问题而发生的食物中毒等群体事故,由投标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3.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第四标段
3.3.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能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
3.3.3投标人如为生产厂商具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如为经销商须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3.4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安全合格产品,因产品问题而发生的食物中毒等群体事故,由投标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3.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一家供应商可对上述多个标段进行报名及投标,但最终只能中一个标段,如果投标人是两个及两个以上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只能按照标段顺序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4.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1年 8 月 2 日—2021年 8 月 6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中金泰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经七路与红专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中亨大厦7楼702室)。
4.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购买。
4.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注意事项
参与的投标人在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下列资料原件和加盖单位有效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以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的其他资料。
6.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6.1投标文件截止接收时间:2021年 8 月 24 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郑州市经七路与红专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中亨大厦721室。
7.开标有关信息
7.1开标时间:2021年 8 月 24 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7.2开标地点:郑州市经七路与红专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中亨大厦721室。
8.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9.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河南省豫东监狱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0370-2597717
联系地址:商丘市文化西路16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泰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孙女士
联系电话:0371—55966928
联系地址:郑州市经七路与红专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中亨大厦7楼702室
河南省豫东监狱
中金泰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