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汕头市农业农村局机关食堂服务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23号嘉福大厦B区8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1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S21QY115
项目名称:汕头市农业农村局机关食堂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3.817568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3.817568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服务期 | 最高单价限价 | 最高限价 |
汕头市农业农村局机关食堂服务采购 | 1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 服务管理费: 人民币 30757.32元/月 (不包含菜金及餐费) | 服务管理费 人民币 738175.68元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2 有依法纳税,提供2021年度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凭据证明材料。
2.3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4 提供参加磋商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31日 至 2021年08月0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23号嘉福大厦B区8楼
方式:凭下述报名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磋商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8月1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23号嘉福大厦B区8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8月1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23号嘉福大厦B区8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为配合做好广东省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按照《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采购函[2021]36号)文件要求,我代理机构将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采购人、供应商及相关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健康码”绿码查验、人员信息登记,如不配合,导致无法正常参加投标报名或开标评标活动的,由相关人员自行负责。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汕头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珠池路29号物产楼4楼
联系方式:陈先生 0754-881358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泓石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23号嘉福大厦B区8楼
联系方式:林小姐 0754-88080038-80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小姐
电 话: 0754-88080038-8001
附件:委托协议
磋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