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 DESMLJY2021-010号
二、项目名称: 第二师某单位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最终报价:867000(元) | 铁门关市知人善用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铁门关市二十九团迎宾路鑫恒泰商贸中心综合商业楼501-3B商铺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第二师某单位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 | 第二师某单位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 | 劳务外包,招聘12人 | 招聘厨师长、厨师、面点师、切配师、勤杂工 5 个岗位。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有效期 365 天 | 厨师长 1 人,厨师 2人;面点师 3 人;切配师 4 人;勤杂工 2 人; 共计 12 人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子超,刘云,顾宏微,周顺,张雁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标金额1.5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3005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第二师某单位
地 址:第二师铁门关市西进大街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0996) 29321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众智麒麟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铁门关分公司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
项目联系人:段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18139296612
附件信息:
第二师某单位劳务派遣7.15(1)(1).doc
237.5K
第二师某单位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DESMLJY2021-010号
采购人:第二师某单位
采购代理机构:新疆众智麒麟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铁门关分公司
2021年 7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
第三章 招标说明 11
第四章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20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24
第六章 采购需求 32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33
一、谈判投标文件封面 34
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5
三、投标保证金 36
四、其他声明材料 37
五、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 38
六、投标函 39
七、开标一览表 42
八、分项报价表 43
九、服务清单 44
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5
十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信息证明文件 47
十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格式 48
十三、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 49
十四、服务承诺书 50
十五、其他材料 5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第二师某单位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7月29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第二师某单位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ESMLJY2021-010号
项目名称:第二师某单位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900000
最高限价(元):900000
采购需求:食堂劳务外包
标项名称:第二师某单位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90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劳务外包,招聘12人(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有效期 365 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备《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16日至2021年07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7月29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https://www.zcygov.cn第二师铁门关市银基广场第一栋3层东南角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1年07月29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https://www.zcygov.cn第二师铁门关市银基广场第一栋3层东南角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兵团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兵团政府采购网(http://ccgp-bingtuan.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第二师某单位
地 址:第二师某单位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15276245920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众智麒麟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铁门关分公司
地 址:第二师铁门关市银基广场第一栋3层东南角
项目联系人:段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1813929661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 |
采购人 |
名 称:第二师某单位 地 址:第二师某单位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15276245920 |
2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 新疆众智麒麟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铁门关分公司 地址:第二师铁门关市银基广场第一栋3层东南角 联系人: 段女士 电话:18139296612 |
3 |
项目名称 |
第二师某单位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
4 |
项目实施地点 |
第二师某单位 |
5 |
项目预算 |
金额(小写):900000元 (该预算按照甲方实际需求人数为准,如出现差额人数费用等,须按照最后实际人数清单为准。) 金额(大写):玖拾万元整 |
6 |
保密协议 |
所有参加本项目投标供应商都应在开标前签订保密协议承诺书。(并将双方签字盖章保密协议书原件扫描放进投标文件中,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
7 |
服务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有效期 365 天 |
8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包括采购范围内所有项目包含的全部费用。 |
9 |
评标标准及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10 |
服务要求 |
1、另外所属工人所缴纳的社保、商业保险和公司的服务管理费用根据国家标准缴纳;投标人所派遣的劳务人员应当缴纳社保、商业保险和公司的服务管理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并根据国家保准缴纳。 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列出完成本项目并通过验收所需的所有各项服务等明细表及全部费用。中标人必须确保整体通过用户方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所发生的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投标人应踏勘现场,如投标人因未及时踏勘现场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废标、或中标后无法完工,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3、如对本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要求澄清,请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提出,否则视同理解和接受。 4、以上人员数量可能出现变动,均需按照甲方实际要求进行更换、增加等。 |
11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包括采购范围内所有项目包含的全部费用。 |
12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18000元,大写:壹万捌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从投标公司的基本帐户汇到招标方指定帐户,并将汇款单据扫描上传至招标文件制作指定位置。 账户名称:新疆众智麒麟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库尔勒石化大道支行 银行账号:6505 0110 5754 0000 0548 银行行号:105888000241 交付方式:公对公 (电汇时请在汇款备注栏注明项目名称及编号、包号(如有),并注明是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及确认时间: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2021年07月29日 11:00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否则,届时其投标将被拒绝。 办理投标保证金退付手续须携带的资料:出具退投标保证金的反开收据(加盖财务章)。 |
13 |
履约保证金 |
合同金额3%。(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3日内,以非现金或银行转账等方式,向招标人缴纳后双方签订合同) |
14 |
付款方式 |
按月付款(或者按照实际签订合同为准)、(签订合同需按照甲方实际需求人数为准,如出现差额人数费用等,须按照最后实际人数清单为准。) |
15 |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
企业公章、法人章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
16 |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
(1)投标人须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国内工商登记注册,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要求的供应商;(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
17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是 ?否 |
18 |
最高限价 (或采购预算) |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900000元((该预算按照甲方实际需求人数为准,如出现差额人数费用等,须按照最后实际人数清单为准。)) |
19 |
代理服务费 |
□不交纳。 ?交纳。 交纳时间: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执行,中标公示公示期结束,中标单位办理成交通知书时 账户名称:新疆众智麒麟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库尔勒石化大道支行 银行账号:6505 0110 5754 0000 0548 银行行号:105888000241 交付方式:公对公 |
20 |
投标文件有效期 |
自首次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计算 90个日历日。 |
21 |
递交投标 文件的份数 |
中标单位提供纸质版文件一式三份(胶装)+电子文件(光盘三份)。(公示期满寄至第二师某单位) |
22 |
招标文件领取 |
供应商登陆新疆兵团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 项目采购 → 获取采购文件 → 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400-881-7190)。 获取方式:(1)线上免费获取(登录兵团政府采购云平台 → 项目采购 → 获取采购文件 → 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本次开标需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一正二副。 |
2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1)招标申请及附录、供应商资格声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书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章; (2)其他证明供应商资格的文件或证明材料应为加盖出具单位章的有效文件,样式可参照“投标文件格式”编制; |
24 |
知识产权 |
1投标人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设施设备、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的,投标人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须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须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 |
25 |
投标文件(电子加密文件)递交 时间及地点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7月29日 11: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https://www.zcygov.cn在线投标 开标时间:2021年7月29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https://www.zcygov.cn (备注:投标单位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将投标文件加密后递交至邮箱号:1778753371qq.com) |
26 |
招标小组的组成 |
评审专家人数: 5 人,其中采购人代表 1 人,专家 4 人。 评审专家确定方式: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 |
27 |
推荐中标供应商的数量 |
1 家 |
28 |
成交结果公示媒体 |
新疆兵团政府采购网(ccgp-bingtuan.gov.cn) |
29 |
中小微型等企业 有关政策 |
(1)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3)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 |
30 |
其他说明 |
1.请投标单位提前自学线上开标流程;投标截止时间当天,线上开标环节,投标文件解密时长20分钟,请各投标单位请自带笔记本电脑及CA锁网上进行文件解密以及操作投标事项,请投标人提前参考公告内第9条“其他”内容调试好在线参标电脑各项配置。 2.竞争性磋商文件中采购清单、技术需求等如有偏差,如有疑义请澄清中及时提出;否则视为充分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各项要求。 3.本次采用新疆兵团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采购、投标,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办理CA锁和学习兵团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投标相关知识。请在新疆兵团政府采购云平台登录后,进行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请各投标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及时关注云平台答疑文件获取栏目。具体相关事宜见政府采购云平台。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请投标人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各项要求,制作文件及相关资料过程中,若因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提供资料不全等原因导致投标文件予以退还,责任自负。 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如有内容冲突的地方,以投标须知要求为准。 备注:(投标单位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将投标文件加密后递交至邮箱号1778753371qq.com) |
第三章 招标说明
一、说明
1.1 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招标邀请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
1.2 项目概况
见招标须知前附表1。
1.3 合格的供应商
1.3.1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见招标须知前附表1;
1.3.2凡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报价。
1.3.3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均作无效报价处理。
1.3.4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认定为串通报价行为并作无效报价处理:
(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或雷同,且不能合理解释的;
(2)由同一人或分别由几个有利害关系的人携带两个以上(含两个)供应商的企业资料参与资格审查、领取招标资料,或代表两个以上(含两个)供应商参加招标答疑会、交纳或退还招标保证金、开标的;
(3)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报价行为。
1.4 参与招标的费用
无论招标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招标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二、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1)招标公告
(2)招标须知
(3)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4)投标文件格式
(5)招标方发出的所有修改、澄清通知。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2.2.1供应商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二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电子邮件等)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统称采购机构)提出,采购机构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解答内容将送达所有参与招标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2.2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机构或者招标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机构或者招标小组应当在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三、投标文件
3.1 一般要求
3.1.1 供应商应按本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3.1.2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3.2 投标文件的组成
3.2.1、商务部分
3.2.2、资信部分
3.2.3、技术部分
3.2.4、报价部分
3.2.5、其他资料
3.3 报价要求
3.3.1供应商应根据所提供的采购需求编制单价、合价和总价,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3.3.2报价应是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其应包括劳务、管理利润、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以及合同履行中人工涨价因素和其它风险产生的各项费用。
3.3.3投标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采购要求而被拒绝。
3.3.4采购项目预算见招标须知前附表1,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3.4 证明供应商资格的文件
供应商应提交满足本章第1.3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3.5招标保证金
3.5.1供应商应按招标须知前附表1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办理投标保证金退付手续须携带的资料:出具退投标保证金的反开收据(加盖财务章)。
3.6 投标文件有效期
3.6.1投标文件有效期见招标须知前附表1,投标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并予以拒绝。
3.6.2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文件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招标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招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没收招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文件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3.7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3.7.1供应商应提供投标文件份数见招标须知前附表1。
3.7.2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指与当事人全称相一致的电子签章或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不符合本条规定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人应通过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经过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并加密的投标文件(加密和解密须用同一把数字证书)。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并重新上传,但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次上传的投标文件为有效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以政采云平台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视为逾期送达,将被拒绝。
4.1.2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应封装在信封中。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封皮上注明项目编号、包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注明“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字样。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并提交。
4.1.3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网上投标,并将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开标地点。
4.2.2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4.2.3是否采用不见面开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若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只需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jmbs格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完成。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平台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4.3.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要求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
4.3.2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对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者撤回,但属于本须知5.4.2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五、招标和评审
5.1 招标仪式
5.1.1采购机构在招标须知前附表1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招标仪式。供应商应派代表参加,并按要求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5.1.2招标开始时,由供应商或供应商代表当场查验投标文件的密封状况,采购代理机构拆封投标文件,公布供应商名称、报价等相关信息。
5.1.3 除了存在以下情形的投标文件之外,招标开始时将不得拒绝任何报价。
(1)未按招标邀请要求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并提交相关资料的;
(2)未按招标须知第5.1.1项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并出席招标仪式的;
(3)未按招标须知第4.1项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密封和加写标记的;
(4)投标文件的递交、修改或撤回不符合招标须知第4.2、4.3项规定的。
5.2 招标小组
招标小组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招标小组的组成见招标须知前附表1。
A.采用见面开标方式
5.3 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与澄清
5.3.1 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分为资格性检查、符合性检查。
(1)资格性检查指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招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报价资格。详细评审标准见招标须知前附表2。
(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详细评审标准见招标须知前附表2。
5.3.2 投标文件的澄清
(1) 招标小组在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单价与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大、小写有出入,以大写为准;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有出入,以正本为准。按上述原则修正的投标文件,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供应商不接受修正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4 招标、最后报价
5.4.1招标小组所有成员按以下两种情况和程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招标。并给予所有参加招标的供应商相同的招标机会。
(1)第一种情况
招标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招标结束后,招标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2)第二种情况
招标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招标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招标结束后,招标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5.4.2在招标过程中,招标小组可以根据招标文件和招标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对招标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招标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招标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变动情况和招标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投标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5.4.3已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招标情况退出招标。采购机构将退还退出招标的供应商的招标保证金。
5.4.4招标轮数和最后报价的要求见招标须知前附表1。
5.5综合评审
5.5.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5.5.2招标小组依据招标文件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和最后报价,对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部分进行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详细评审标准见第三章 评审方法。
5.5.3若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应按招标小组的要求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可作无效报价处理。
5.5.4 对漏(缺)报项的处理: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报的,以及“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供应商没有填入单价(价格)或漏(缺)报的项目视同已含在总报价中,不予调整。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审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
5.6成交原则
对经比较和评价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按照综合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招标须知前附表1规定数量的中标供应商,并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如报价相同,由招标小组按技术指标、实力等综合因素优劣排列。
5.7 招标的特殊情形
5.7.1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属于本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B.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是否采用详见招标须知前附表)
采购人在本章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政采云不见面开标系统,使用CA密钥完成远程解密、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与远程交互,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
六、成交结果及合同授予
6.1成交结果
招标结束后,成交结果信息将在招标须知前附表1规定的媒体上公布。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该通知书将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6.2签订合同
6.2.1 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
6.2.2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6.2.3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工程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七、质疑与投诉
7.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7.2供应商若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在以下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
(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2)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当在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4)招标文件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时间内。
7.3 供应商提出质疑的,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提供质疑书原件。招标采购单位向质疑供应商签收回执。
7.4 质疑书应当由质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书由授权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7.5 采购机构将在签收回执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关的供应商。
7.6 供应商对采购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程序,向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八、其他规定
招标文件的其他规定见招标须知前附1
第四章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一、综合评分
1.经招标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招标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2.评审时,招标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3.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中第三条第三项的规定和执行统一价格标准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分因素。有特殊情况需要在上述规定范围外设定价格分权重的,应当经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审核同意。
二.综合评分细则表
评分因素 |
评分点 |
评分标准 |
评审意见 |
||
是 |
否 |
||||
初步评审 |
资格检查 |
营业执照 |
是否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法人和授权代表资格 |
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
特定资质要求 |
(1)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
信誉要求 |
是否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共需“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个截图)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截图 |
||||
符合性检查 |
投标人名称 |
是否与营业执照一致 |
|||
投标文件签署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区域加盖单位电子公章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
投标报价 |
只有一个有效报价且未超过政府采购预算金额 |
||||
商务要求 |
投标文件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或不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要求。 |
||||
技术要求 |
投标文件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或不符合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 |
||||
评分因素 |
评分点 |
评分标准 |
分值分配 |
||
详细评审 |
价格评审 |
投标报价(20分) |
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值,有效投标报价等于基准值的得满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100。有效投标报价为通过初步审查的供应商报价 |
20.00 |
|
商务评 审 |
企业管理规章制度 (10分) |
根据企业管理规章制度完善情况进行评分,优秀的得6.00-10.00分,一般的得1.00-5.00分,未提供不得分。 |
27.00 |
||
合同条款响应情况 (12分) |
投标人服务质量标准、服务期及付款方式等优于的得9-12.00;满足的得5.00-8.00;基本满足1.00-4.00,不满足不得分 |
||||
投标文件总体响应 (5分) |
投标文件制作完整、合理,无出错率,得3.00-5.00 分;投标文件制作较完整、合理,出错率低得1.00-2.00分;投标文件制作不完整、合理,出错率高不得分。 |
||||
技术标评审 |
保密方案及措施 (6分) |
制定切实可行的保密方案及措施完善得3.00-6.00分;措施一般得0.00-2.00分,未提供不得分。 |
53.00 |
||
财务能力和状况 (2分) |
投标方须提供经审计(或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的本企业上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或会计报表,提供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
||||
承诺及优惠条件 (7分) |
有非常满意的承诺和优惠条件,得5.00-7.00分;有较好的承诺和优惠条件,得1.00-4.00分;承诺较差、优惠条件一般,不得分。 |
||||
税收和社保缴纳 (5分) |
提供企业近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材料完整得2分,不完整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提企业供近6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材料完整得3分,不完整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
对所提供的应急管理措施及预案评审(8分) |
提供针对突发和临时事件的应急管理措施及预案,内容合理、完整、可操作性强的得4.00-8.00分; 提供针对突发和临时事件的应急管理措施及预案,内容基本合理、完整、可操作性一般的得1.00-4.00分;提供针对突发和临时事件的应急管理措施及预案,内容不合理、不完整、无可操作性的得0分; |
||||
服务方案及计划说明 (8分) |
服务计划安排合理、能够保证服务满足甲方需求4.00-8.00分,基本满足1.00-4.00,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不得分 |
||||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4分) |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评审:每提供1项有效类似项目业绩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分4分。未提供不得分。 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 |
||||
售后服务及响应时间售后服务(7分)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得5.00-7.00分,基本满足1.00-4.00,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不得分。 |
||||
劳务人员承诺(6分) |
对本项目所有劳务人员如出现任何意外,均有供应商自行承担承诺书。有非常满意的承诺得3.00-6.00分,一般的得1.00-2.00;没有或者不完成不得分。 |
||||
合计 |
100 |
||||
注: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
废标条款 |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3) 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
三.推荐成交供应商
1.招标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名以上中标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中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中标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2.评分计算方法解释
(1)供应商的评审得分是指所有招标小组成员对其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2)计算过程中,算术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百分比亦取2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四.确定成交供应商
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中标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招标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一、合同格式
(根据《政府采购法》和《合同法》。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的原则以合同方式约定。此合同书仅作为签订正式合同时的参考,正式合同书应包括本参考格式之内容。)
1. 合同文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采购文件
(2)合同条款
(3)中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
(4)技术规格(包括图纸,如果有的话)
(5)中标/成交通知书
2.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与上述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3.服务内容
本合同所提供的服务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采购需求”。
4.合同金额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分项价格见投标文件报价明细表。
5.合同生效及支付条件和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服务期限和服务地点
本合同服务期限和服务地点按采购文件“第六章 采购需求”执行。
甲 方: 乙 方: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二、合同条款
1.有关概念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合同”,系指买供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供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供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供方的价格。
1.3“货物”,系指供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产品、设备、配件等。
1.4“服务”,系指伴随本项目产生的,根据合同规定由供方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技术援助、培训、售后服务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供方应承担的所有其它类似义务。
1.5“采购人”,系指招标文件中所述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1.6“供方”,系指招标文件中所述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实体,亦即中标人。
1.7“天”,系日历天数。
2.技术规格
2.1交付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投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以及所附的技术规格响应表相一致。
2.2除技术规格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专利权
3.1供方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若由此出现侵权诉讼,由供方承担全部责任。
3.2供方按合同要求为采购人提交的设计方案,其所有权、使用权等所有权力均转为采购人所拥有,供方放弃拥有关于设计方案的所有权力。
4.包装要求
4.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供方提供的所有单独包装的货物都应具有原始的、完好的标准包装。如遇交付前已拆封货物,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或要求更换。
4.2每个包装箱内的装箱清单、使用说明书、质量证书、保修卡及软件使用说明等所有资料均须齐全。
5. 装运条件
5.1供方负责安排运输,运输费由供方承担。
5.2提单日期应视为实际交货日期。
5.3供方装运的货物不得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供方应对超运数量或重量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6. 付款
6.1本合同以人民币支付。
6.2供方按照合同规定交货。交货后供方把下列单据提交给采购人,采购人按合同规定审核后办理付款手续:
(1)发票
(2)质量证书
(3)详细配置、数量清单
(4)检验报告
6.3采购人按合同规定的合同生效及支付条件和方式安排付款。
7.伴随服务
7.1供方随同货物提交所供货物的技术资料。包括相应每套货物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
7.2供方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和启动监督;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必须的工具;
(3)在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和维护,按采购人的要求提供技术培训。
7.3伴随服务的费用含在合同价中,不另行支付。
8.备品备件
8.1供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与备件有关的材料、通知和资料:
(1)采购方从供方选购备件,但前提条件是该选购并不能免除供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2)在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供方应事先将要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有足够的时间采购所需的备件;
(3)在备件停止生产后,如果采购方要求,供方应免费向采购方提供备件的蓝图、图纸和规格。
9、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一)质量保证
9.1供方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的。保证货物在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质保期内供方免费提供货物正常使用情况下发生故障的维修服务和更换配件服务。在供方或制造商承诺的货物质量保证期内,供方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货物无质保期的,供方在两年内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
9.2在质保期内或货物无质保期的则在两年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有缺陷的,采购人可尽快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
9.3供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后十日内须免费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9.4供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没有弥补缺陷,采购人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供方承担,采购人根据合同规定向供方行使的其它权利不受影响。
(二)质量保证期后服务
9.5 质保期满后,若有零部件出现故障,经权威部门鉴定属于寿命异常问题(明显短于该零部件正常寿命时),则由供方负责免费更换及维修。
9.6 质保期满后,应采购方要求,供方应按投标时的价格与采购方签订定期维修保养合同及提供采购方所需零配件,若投标时的价格高于市场价,则按市场价与与采购方签订定期维修保养合同及提供采购方所需零配件。
9.7 乙方交货后,若设备发生故障,乙方应在甲方报修后24小时内到达。
10.检验
10.1在交货前,供方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等进行详细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要求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是付款必要的文件组成部分,但不作为对有关质量、规格、数量的最终检验。
10.2货物交付后,采购人申请有关部门对货物的质量、数量等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
11.索赔
11.1采购人有权根据有关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供方提出索赔。
11.2在合同条款第8条规定的质保期内,如果供方对差异负有责任而采购人提出索赔,供方应按照采购人的损失程度进行赔偿。
12.供方履约延误
12.1供方应按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
12.2如供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采购人将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迟交货物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费用的百分之一(1%)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误期货物或服务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七(7)天计算,不足七(7)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12.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供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通知后,要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赔偿费。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
12.4供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采购方有权拒收,并且供方需向采购方支付本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13.不可抗力
13.1如果双方任何一方由于经双方认可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影响合同履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买供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及无法克服的事件,比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
13.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尽快以传真、电报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延续90天以上时,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或解除合同的协议。
14.税费
14.1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供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方负担。
15.违约终止合同
15.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采购人在对供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可向供方发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的书面通知书。
(1)如果供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或采购人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服务)、完成工程施工;
(2)供方在收到采购人发出的违约通知后20天内,或经采购人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
(3)如果供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
15.2在采购人根据上述第15.1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采购人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类似未交的货物、服务或进行工程施工,供方应对采购人购买类似货物、服务或进行工程施工所超出的费用部分负责,并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部分。
16.破产终止合同
16.1如果供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采购人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终止合同而无须给供方补偿。终止该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采购人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
17.转让
17.1除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外,供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8.适用法律
18.1本合同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19.合同生效
19.1合同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19.2本合同一式四份,以中文书写,采购人、供方、采购中心、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各执一份。
20. 争议解决方式
20.1 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向采购人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21.合同修改
21.1除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第六章 采购需求
一、服务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有效期 365天 。
二、其他要求:
1.所招聘的岗位、人数:
(1)预计招聘的工人岗位:招聘厨师长、厨师、面点师、切配师、勤杂工 5 个岗位。
(2)人数:厨师长 1 人,厨师 2人;面点师 3 人;切配师 4 人;勤杂工 2 人; 共计 12 人(以上人均具备健康证)。
2. 所属工人所缴纳的社保、商业保险和公司的服务管理费用根据国家标准缴纳;投标人所派遣的劳务人员应当缴纳社保、商业保险和公司的服务管理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并根据国家保准缴纳。
3.派遣到采购人单位的劳务人员必须持健康证、7日内核酸检测的有效证明文件及未出新疆范围的本人大数据通行码。
4.所有派遣到采购人单位的劳务人员,必须提供由户口本地派出所或暂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并与业主单位签订有效的保密协议。
劳务人员清单表
序号 |
职务 |
人数 |
要求 |
月薪(含社保)元 |
年薪(含社保)元 |
备注 |
1 |
厨师长 |
1人 |
《健康证》 |
|||
2 |
厨师 |
2人 |
《健康证》 |
|||
3 |
面点师 |
3人 |
《健康证》 |
|||
4 |
切配师 |
4人 |
《健康证》 |
|||
5 |
勤杂工 |
2人 |
《健康证》 |
|||
所有费用应包含:人员社保、服务费、税费、餐费、服装费、体检费等 |
||||||
合计金额:(小写): (大写): |
注:
1、以上加“☆”并注有“ ”的条款内容为本项目的实质性技术或服务要求,如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
2、另外所属工人所缴纳的社保、商业保险和公司的服务管理费用根据国家标准缴纳;投标人所派遣的劳务人员应当缴纳社保、商业保险和公司的服务管理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并根据国家保准缴纳。
3、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列出完成本项目并通过验收所需的所有各项服务等明细表及全部费用。中标人必须确保整体通过用户方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所发生的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投标人应踏勘现场,如投标人因未及时踏勘现场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废标、或中标后无法完工,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4、如对本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要求澄清,请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提出,否则视同理解和接受。
5、以上人员数量可能出现变动,均需按照甲方实际要求进行更换、增加等。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目 录
一、谈判投标文件封面
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三、投标保证金
四、其他声明材料
五、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
六、投标函
七、开标一览表
八、分项报价表
九、服务清单
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十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信息证明文件
十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格式
十三、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
十四、服务承诺书
十五、其他材料
一、谈判投标文件格式
一、谈判投标文件封面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文件
投标人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日期 (年/月/日)
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说明:此处上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三证合一,只需要导入营业执照即可。
三、投标保证金
说明:此处上传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文件;
四、其他声明材料
1.供应商在疆设有分公司或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文件;
2.类似项目业绩表;
附:类似项目业绩表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
|
项目单位名称 |
|
项目单位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
|
合同金额 |
|
项目负责人 姓名 |
|
项目实施时间 |
|
项目内容说明 |
说明:1.每个合同须单独附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专家在评审时将不予采信;
2.项目内容请详细说明所承担的具体工作内容,如:网络建设、系统集成、软件开发、网站建设等;
五、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
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
本人作为(单位名称) 的法人,清楚知晓我公司本项目投标活动,对以下事项作出承诺:
一、我单位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法依规参与本项目竞标。
二、我单位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未参与围标串标。
三、我单位如被查实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围标串标的,递交投标文件行为作为实施串通投标违法行为的关键环节,本人承担直接责任人员法律责任,接受相应行政处罚和失信惩戒。
项目编号:
标段号:
供应商单位名称:
供应商法人签名:
盖 章
年 月 日
六、投标函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投标人名称)授权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姓名) (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
1、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2、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3、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全部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服务的投标报价见开标一览表。
4、我方承诺:接受招标文件中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规定。
5、我方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技术和服务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
6、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以及投标报价若超过项目预算时投标将被拒绝。
7、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8、我方承诺:保证所报货物均为原厂正品,如所报货物属国家强制认证产品的均已通过认证且在有效期内,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我方承担。
9、我方承诺:与在本项目中设计编制技术规格的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无任何直接隶属关系和利益关联。
10、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11、我方承诺:投标文件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及新疆兵团政府采购网提报资料均真实、及时、有效。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方提出的要求,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2、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联系电话: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说明: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投标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
七、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包号:
项目名称 |
|
投 标 报 价 |
小写: 大写: |
报价单位 |
元 |
总计 |
|
服务期 |
|
备注: |
说明:1、投标人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投标报价为优惠后报价,并作为评审及定标的依据。
2、任何有选择或有条件的投标报价或表中某一包填写多个报价,均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八、分项报价表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序号 |
职务 |
人数 |
要求 |
月薪(含社保)元 |
年薪(含社保)元 |
备注 |
1 |
厨师长 |
1人 |
《健康证》 |
|||
2 |
厨师 |
2人 |
《健康证》 |
|||
3 |
面点师 |
3人 |
《健康证》 |
|||
4 |
切配师 |
4人 |
《健康证》 |
|||
5 |
勤杂工 |
2人 |
《健康证》 |
|||
所有费用应包含:人员社保、服务费、税费、餐费、服装费、体检费等 |
||||||
合计金额:(小写): (大写): |
说明:1.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
2. 分项报价总计价格必须与《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致。
3. 如果不提供详细的分项报价表将被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通知书。
4.供应商必须按此表格式中的对应栏目内容填写,若需增加栏目,请在栏目“其它”中填写,并作详细说明。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九、服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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