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信息发布时间:2021-07-31 】
桐乡市教育局(子恺学校)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根据相关管理规定,桐乡市教育局(子恺学校)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服务供应商。现将具体说明如下:
一、项目名称:桐乡市教育局(子恺学校)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二、招标内容:劳务外包服务,预算金额53万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六、投标文件递交:
1.本项目为纸质文件评标方式,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8月6日14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桐乡市莲花路138号桐乡市教育招标采购中心一楼。
2.递交投标文件时请配合进行“测温、亮码、登记”等安保、防疫程序,递交后不要求投标人留在开标现场,开标情况及中标候选人在公告媒介网站公示。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jxszwsjb.jiaxing.gov.cn/txmain/
八、联系方式:
桐乡市教育局(子恺学校) 18367631032
浙江博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0573-88039898
桐乡市教育招标采购中心 0573-88921952
桐乡市教育局(子恺学校)
浙江博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桐乡市教育招标采购中心
2021年7月31日
桐乡市教育局(子恺学校)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标人:桐乡市教育局(子恺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博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7月
目 录
TOC \o \h \z \u HYPERLINK \l "_Toc7855035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4
第三章 项目招标要求 10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16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18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桐乡市教育局(子恺学校)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根据相关管理规定,桐乡市教育局(子恺学校)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服务供应商。现将具体说明如下:
一、项目名称:桐乡市教育局(子恺学校)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二、招标内容:劳务外包服务,预算金额53万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六、投标文件递交:
1.本项目为纸质文件评标方式,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8月6日14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桐乡市莲花路138号桐乡市教育招标采购中心一楼。
2.递交投标文件时请配合进行“测温、亮码、登记”等安保、防疫程序,递交后不要求投标人留在开标现场,开标情况及中标候选人在公告媒介网站公示。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jxszwsjb.jiaxing.gov.cn/txmain/
八、联系方式:
桐乡市教育局(子恺学校) 18367631032
浙江博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0573-88039898
桐乡市教育招标采购中心 0573-88921952
桐乡市教育局(子恺学校)
浙江博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桐乡市教育招标采购中心
2021年7月31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前 附 表
序号 |
内容、要求 |
1 |
项目名称:桐乡市教育局(子恺学校)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
2 |
招标范围:详见第三章招标要求 |
3 |
投标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
4 |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作要求 |
5 |
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技术标和商务标二部分组成 |
6 |
投标文件份数:技术标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商务标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
7 |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8月6日14:30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桐乡市莲花路138号桐乡市教育招标采购中心一楼 |
8 |
开标时间:2021年8月6日14:30 开标地点:桐乡市莲花路138号桐乡市教育招标采购中心五楼开标室 |
9 |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第四章 |
10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制 |
11 |
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天内。 |
12 |
投标文件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60日历天 |
13 |
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5%,履约保证金在签订合同时提交,合同履行完毕后无息退还。 |
14 |
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招标人。 |
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1.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桐乡市教育局(子恺学校)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的招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2招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 公开招标 的方式。
1.3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内资金
1.4投标资质和合格条件的要求
1.4.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负 。
二、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
2.1.1招标公告
2.1.2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2.1.3招标要求
2.1.4评标办法及标准
2.1.5合同主要条款
2.1.6投标文件格式
2.2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3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2.3.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要求不合理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3天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代理单位澄清。
2.3.2招标代理机构必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除书面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
2.3.3招标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2.3.4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三、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技术标和商务标二部分组成。投标人需按格式填写,统一规格。
3.1.1商务标部分包括
(1)开标一览表;
(2)报价明细表;
3.1.2技术标部分包括
(1)投标函(见格式一);
(2)投标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均可)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用);(格式二)
(4)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
(5)项目人员配备表(格式三);
(6)自2018年1月1日以来的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7)服务承诺;
(8)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请参考评标办法中条款)。
3.2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3.2.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3.2.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3.3投标报价
3.3.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3.3.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
3.3.3本项目包的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3.3.4对本次招标商务报价费用必须有报价组成明细。
3.3.5高于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作否决投标处理。
3.4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3.4.1自投标截止日起60日历天投标书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3.4.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4.3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3.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作要求
3.6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3.6.1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
3.6.2投标人应按商务标和技术标分别装订成册,各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活页装订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6.3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投标文件正本除本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
3.6.4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人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
3.6.5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四、投 标
4.1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
4.1.1投标人应按商务标、技术标二部分密封封装投标文件,在包装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名称(商务标或技术标)、投标项目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1.2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将有可能被拒绝,由此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4.1.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1.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
4.2投标无效的情形
4.2.1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未按规定密封、签字或盖章的;
(2)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3)投标文件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
(4)投标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
(5)不响应或者擅自改变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7)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4.2.2当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时,是否继续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决定。
五、开 标
5.1开标准备
招标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参加开标会并签到。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时签到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开标结果。
5.2开标程序:
5.2.1由工作人员验证投标文件密封与标记情况、授权情况等;
5.2.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5.2.3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先送达后开启的原则);
5.2.4由评标委员推荐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
5.2.5开启各投标单位的技术标,清点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数量,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技术标进行评审。
5.2.6技术标评审完毕后,开启各投标单位的商务标,清点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数量并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所唱标的内容;
5.2.7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
5.2.8开标结束。
六、评 标
6.1评标原则
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择优的原则。
6.2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分法 ,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6.3澄清问题的形式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6.4 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报价一览表中总价与投标报价明细表合计金额不一致的,以投标报价一览表中总价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4)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七、合 同 授 予
7.1招标结果经招标人确认后,将在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中标公示,公示期3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招标人向中标候选人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重要依据,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都应承担法律责任。
7.2中标人应自接到中标通知书后 5 天内与招标人签定合同。同时,招标代理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
7.3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扣罚投标保证金并取消中标资格。
第三章 项目招标要求
一、招标项目内容及概况
1.1 招标项目内容
序号 |
名称 |
预算金额 |
备注 |
1 |
餐饮服务 |
53万元 |
实行包清工的模式,由第三方服务实体人员委派厨师、面点师、工作人员等,早餐不少于2人、中餐不少于7人、晚餐不少于7人,提供教职工早餐(50人左右)、中晚餐(530人左右)的餐饮服务事务全部工作,并提供工作服等人员劳保消耗品 |
2 |
学校卫生服务 |
由第三方服务实体人员委派学校卫生服务人员不少于4人(其中1人须具有驾驶保洁车辆工作经验),负责学校园区内的各项卫生服务工作 |
二、服务期限
一年,具体时间段为2021年8月13日起至2022年8月13日止。人员于2021年8月13日前到位,并做好交接工作。
三、餐饮服务要求
(一)食品安全保证措施
1、食品加工服务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要求从事食品加工服务(以下亦称为:餐饮服务)活动,对学校及师生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及政府部门的监督,承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
2、食品加工服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每所学校必须配备1名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3、食品加工服务单位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作业。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如患有妨碍食品安全疾病的,应当立即予以调离。
4、食品加工服务单位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并建立培训档案;应当加强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每年员工培训时间不少于40小时。
5、食品加工服务单位应当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使用记录制度。使用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票据。属于学校定点配送的食材,其票据及采购记录由食品加工服务单位负责收集并保管。
6、食品加工服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食品安全标准保存和使用食品添加剂。应当将食品添加剂存放于专用橱柜等设施中,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妥善保管,并建立使用台账。食品加工服务单位有义务对学校定点配送的食品添加剂进行审核,杜绝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添加剂在学校食堂使用。
7、若因食品加工服务单位原因,给招标人、使用单位造成公共性食品安全危机的,食品加工服务单位应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及法律后果。
8、食品加工服务单位因工作需要出入校区的过程中,必须无条件遵守安全规定,服从学校工作人员及保安人员的指挥。
9、合同执行期间,食品加工服务单位若无故拒绝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将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将其不诚信行为上报至同级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列入“黑名单”管理。
10、食品加工服务单位在2020年底前内至少有一所学校食堂达到“五常法”管理标准,投标人需承诺合同签订后即开始实施“五常法”管理模式。
(二)食品加工卫生和品质保证措施
1、食品加工服务单位必须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食堂(以下亦称为: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许可证。如需要以学校名义办理的,食品加工服务单位应当无条件予以配合办理,因办理证件所产生的费用由招标方承担。
2、食品加工服务单位应当为学校派遣一名项目总负责人,总负责人能够熟知“五常法”量化分级管理内容,并监督食堂做好日常工作,对食堂员工做好各项培训工作。
3、食品加工服务单位在总合同期间除标准配备的工作人员外应当配备1名在职营养师(或营养配餐员)。如因员工离职或辞职等原因需要更换营养师(或营养配餐员),应当将营养师(或营养配餐员)调整情况书面报送招标单位。
4、食品加工服务单位应当为学校提供食品的分拣、洗涤、分割料理、烹饪、加工、贮存、送配餐、分餐、售卖、残余物品回收、餐具及厨具洗涤及消毒、餐具及厨具维护保养、餐具及厨具使用回收、垃圾倾倒、油渍清理及厨房周围环境卫生清理等与食堂管理的有关的一切工作。且需统一服装,服装由中标人自行提供。
(三)后勤服务措施
1、食品加工服务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服务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在制作加工过程中应当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2)贮存食品原料的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食品原料,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3)应当保持食品加工经营场所的内外环境整洁,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4)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5)操作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6)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当在冷却后及时冷藏;应当将直接入口食品与食品原料或者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
(7)制作凉菜应当达到专人负责、专室制作、工具专用、消毒专用和冷藏专用的要求;
(8)用于餐饮加工操作的工具、设备必须无毒无害,标志或者区分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设备应当在使用前进行消毒;
(9)应当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并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不得使用未经清洗和消毒的餐具、饮具;购置、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具、饮具,应当查验其经营资质,索取消毒合格凭证;
(10)应当保持运输食品原料的工具与设备设施的清洁,必要时应当消毒。运输保温、冷藏(冻)食品应当有必要的且与提供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保温、冷藏(冻)设备设施。
2、食品加工服务单位应当自觉接受政府主管部门对餐饮场所进行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考核。食品加工服务单位应当确保其餐饮场所每次动态等级等于或优于“B级”。如餐饮场所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考核中被责令整改的,因中标单位造成违规且整改不到位的,则招标人可以单方面终止总合同,食品加工服务单位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应急保障及危机处理预案
食品加工服务单位在学校出现特殊、紧急情况,如:食堂出现食品安全事件、临时加菜、非工作日加班、学校停电停水等,需有应急措施,保障食品供应。
(五)其他服务承诺:
以上为最低服务承诺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在此基础上投标人可提供其他更多的服务承诺,并提供详细的服务计划书。
四、人员配置方面及要求
早餐:2名工作人员
中餐:厨师1名,面点师1名,工作人员5名
晚餐:厨师1名,面点师1名,工作人员5名
1、以上均为最低岗位配置数,服务期内可以根据工作量情况增加工作人员,但服务费不增加;服务期内,应根据学校安排无条件提供全体师生餐饮服务。
人员安排 |
岗位要求 |
厨师兼管理、厨师 |
要求在年龄60周岁以下,男性,身高165以上,仪表端正,有六年以上餐饮服务工作经验及相应职业技能鉴定证书,有吃苦耐劳精神,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强,无吸烟、酗酒等不良嗜好。 |
面点师、工作人员 |
要求女55周岁以下,男60周岁以下,身心健康,容貌端正,无异常,有二年餐饮服务工作经验,有吃苦耐劳精神,无吸烟、酗酒等不良嗜好。 |
注:食品服务单位在与学校签订的食品服务合同履行期间,原则上不得调换厨师及服务人员。如中标人因故需要调整人员的,须事先书面征得使用单位同意并报招标人备案。调整后的服务人员资质、资格标准不得低于原服务人员的标准,中标人应当为新调整的服务人员缴纳社保。如中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擅自调整服务人员、或指派人员低于原服务人员的标准、或未按国家规定缴纳服务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经查实后使用单位有权单方面终止食品服务合同
四、学校卫生服务要求
1、学校卫生服务人员配置不少于4人(其中1人须具有驾驶保洁车辆工作经验),相貌端正、身体健康,必须符合劳动部门有关用工规定,男女不限,经过专门培训后上岗服务。
2、招标人无偿提供保洁用水、电和存放工具、药剂的仓库以及纸巾类、洁厕类、洗手液、消毒液,并免费提供员工在岗期间一荤一素工作午餐。其他保洁用工具、材料(公共卫生间垃圾袋、扫帚、畚箕、拖把、毛巾等)由投标人负责采购提供,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3、学校卫生服务员必须统一服饰、佩证上岗,文明礼貌,遵守招标人的规章制度,自觉服从招标人的监督、检查。
4、操作规范,严禁野蛮操作或使用低劣清洁药物。操作过程中如有损坏器具应照价赔偿。
5、责任到人、分工负责,对重点保洁部位,如走道、楼梯、电梯、洗手间等应安排专人负责。加强自检、自查,出现问题应及时整改。
6、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定位放置分类垃圾桶,落实专人对生活垃圾分类进行监督考核,提醒工作人员分类投放,及时纠正、分捡错投生活垃圾。
7、在服务期内,投标人所有工作人员的安全由投标人自行全权负责。投标人应按政府各部门有关规定为全体工作人员缴纳所有相关的其他保险及相关费用。所有涉及的税费均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应对此全权负责。
五、付款方式
由甲方每季末支付当季季度价款(合同总价的95%按4个季度分4次平均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5%留作甲方对乙方的考核奖励(按4个季度平均考核4次),并根据考核结果由甲方每季末支付前一季度考核奖给乙方,并由乙方出具正规税务发票。
六、其他
1、学校大型活动时餐饮服务配合学校做好相关工作。
2、学校管理细则另附,属招标文件一部份。具体考核办法由学校制定,公司保证遵守。
3、投标人所有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管理人员的调度、指挥,服务期内如发现员工存在偷懒、擅自脱岗、服务态度不端正等问题不符合招标人管理要求的,招标人有权提出整改、更换,如整改、更换不及时或不到位,经协商无效,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解除该服务人员合同。投标人更换或调整人员应提前征求招标人意见,在征得招标人同意后方可更换、调整。
第四章 评标办法
根据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选择中标单位,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桐乡市教育局(子恺学校)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的评标。
1.评标组织
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专家由5名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在开始评审前先推荐一位评标委员会成员作为评标小组组长,评标小组组长应负责需要投标人进行澄清或说明时的提问,商务、技术部分平均值得分的汇总,以及起草评标报告等。
2.评标原则
2.1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实际,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选择中标单位。
2.2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人进行评审。
2.3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
2.4评定成交的标准: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根据合格投标人总得分,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第二名、第三名作为备选单位。
2.5 总得分=商务标得分+技术标得分
2.6如投标人总分相同,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得分且报价相同,抽签决定。
3.评标内容及标准
(一)商务分(30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商务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将作为无效标。
(二)技术分(70分)
评审 类别 |
评审 项目 |
评分内容及标准 |
分值 |
技 术 分 70 分 |
投标人 综合实力 |
根据投标企业专业配备、技术力量、企业信誉、所获荣誉、知名度、市场形象、用户评价等情况,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酌情打分。 |
5-10分 |
投标人项目业绩 |
根据2018年1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每提供一个合同得1分,最高得5分; |
0-5分 |
|
项目人员配备 |
投入本项目餐饮服务、学校卫生服务人员的配置情况,岗位职责,分工明确等。投标人承诺所配备人员在合同履行中能够及时到位情况。 |
3-6分 |
|
根据投入本项目人员的年龄年轻化程度综合比较打分 |
2-4分 |
||
餐饮服务管理方案 |
食品安全管理方案:根据方案的全面性、可操作性等方面综合比较打分 |
4-8分 |
|
食堂服务方案:根据方案的全面性、可操作性等方面综合比较打分 |
4-8分 |
||
设施设备管理方案:根据方案的全面性、可操作性等方面综合比较打分 |
4-8分 |
||
学校卫生服务管理方案 |
学校卫生服务有完善的学校卫生管理制度、作业流程及学校卫生工作计划及实施时间,并建立和完善档案管理制度 |
4-8分 |
|
服务能力 |
根据投标人的响应时间、服务能力、网点等情况打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3-6分 |
|
服务承诺 |
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各项服务承诺综合比较打分 |
3-6分 |
|
投标文件制作 |
根据投标文件制作的规范性、条理性等酌情评分。 |
0-1分 |
4.其他
4.1 评标过程应严格保密,评标委员会成员及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纪律,不得泄露任何评标信息。
4.2 参加本次方案招标者均视为同意本文件的所有条款。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一、通用必备条款部分
合同编号:
招标人(以下称甲方):
供应商(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 采购结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组成
本次招投标活动的相关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本合同文本;
(2)招标文件;
(3)中标通知书;
组成本合同的所有文件必须为书面形式。合同备案时,须提供以上(1)、(3)两项,如由社会中介机构代理,须提供代理协议,合同如有变更的,须提供变更协议。
第二条 合同标的
本次采购的
第三条 合同价款
1、本合同项下货物总价款为(大写)_________人民币,分项价款在“投标报价表”中明确。
2、本合同总价款含所有税费。
3、本合同付款方式为以下第____ ____项:
(1)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系甲方自行支付,付款程序为_________;
(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须财政直接支付,付款程序为_________;
(3)其他方式:
4、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付款进度按招投标文件规定,未规定时按以下第_________项支付:
(1)一次性付款:乙方合同履行达到_________(条件)时,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_________时支付_________;_________时支付_________;_________时支付_________;
若收取了履约保证金,则不应重复设置尾款支付条件。
第四条 履约保证金
按以下第_ __项处理:
1、本项目设置履约保证金,乙方应于_________(时间)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_________元(不得高于本合同金额的5%)。履约保证金在_________(时间)退还乙方。
2、本项目不设置履约保证金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参照《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或对合同实质性条款进行变更。确有特殊情况的,须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
第六条 合同的转让与分包
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乙方分包的,应经过甲方书面同意。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____ _____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___嘉兴市__仲裁委员申请仲裁。
第八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章后即行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浙江博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存档。
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二、特殊专用条款部分
1、(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确定)
甲方(招标人):(盖章)
法定(授权)代表:
电话:
单位地址:
乙方(供应商):(盖章)
法定(授权)代表:
电话:
单位地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正本或副本)
桐乡市教育局(子恺学校)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投 标 文 件
(商务标或技术标)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投标人地址:
授权代表: (签字)
联系电话:
格式一
投标函
致: (招标人):
我方(投标人名称)已详细审查了贵方的 (项目名称)的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和相关补充文件(若有),并正式授权我公司的(被授权人姓名)以本公司名义,全权代表我方自愿参加上述采购项目的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向 郑重承诺如下:
1、我方已详细审查了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及其附件和相关补充文件(若有),并完全清晰理解全部内容,不存在任何误解之处,同意放弃提出异议和质疑的权利。
2、我方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招标文件中所提到的无效标条款,并服从有关开标现场的会议纪律。否则,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
3、我方承诺所提供的一切投标文件已经认真严格审核,内容均为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且毫无保留,绝无任何遗漏、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若出现违背诚实信用和无如实告知之处,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和接受相关的处罚。
4、我方所提供的报价具充分的合理性和准确性,保证不存在低于成本的恶意报价行为,同时清楚理解到报价最低并非意味着必定获得合同授予资格。
投 标 人 名 称: (加盖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 (签字)
投 标 人 地 址:
投标人联系电话:
投标人单位传真:
格式二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 (招标人):
我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 (项目名称)的采购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开标、评标、签约等相关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
被授权人(代表)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年 月 日
格式三
项目人员配备表
序号 |
姓名 |
本项目拟任岗位 |
出生年月 |
性别 |
上岗资格证明 |
相关工作经验 |
注:1、表格如不够,可按同样格式扩展。
2、每个人员相关证明材料附后。
3、餐饮服务人员与学校卫生服务人员可各填一张。
投 标 人(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格式四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
|
投标报价总计 |
? 人民币(大写) 元整 |
交付时间 |
所有人员在 年 月 日前能投入各岗位。 |
注:
1、投标报价总计为投标人完整履行招标人1年餐饮服务、学校卫生服务项目要求所有应发生费用的合计,不存在漏报的项目费用;
2、此投标报价一览表格式不得自行改动。
投 标 人(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表4-2:
报价明细表
序号 |
项目 |
明细 |
小计金额(元) |
一 |
工资福利 |
||
厨师兼负责食堂管理 |
( )元/人/年*1人 |
||
副厨兼面点 |
( )元/人/年*1人 |
||
工作人员 |
( )元/人/年*5人 |
||
学校卫生服务人员 |
( )元/人/年*4人 |
||
社会险 |
|||
商业险 |
|||
二 |
办公费 |
||
通讯费 |
|||
服装费 |
|||
三 |
管理费 |
||
四 |
税费 |
||
合计金额 |
注:
1、食堂员工工作服为售菜间专用2套冬装、2套夏装;烹饪或洗切用等工作服2套冬装、2套夏装。服务员会务礼仪接待服装、会务快餐售菜间服装及小餐厅餐饮服务工作服冬夏装各2套。若有破损,须及时更换。
2、本文件中人员配置数为基本配置数,投标方可根据现场勘探的获取的工作量确定最终人数,在报价时要考虑按合同服务要求完成任务时,可能增加的人员费用。
3、报价明细表合计金额与开标一览表投标总报价金额一致。
投 标 人(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