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食堂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1-210000-27362
二、项目名称: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食堂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食堂服务
供应商名称:盘锦政通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盘锦辽东湾新区2幢101
中标(成交)金额:26.7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食堂服务
服务类
名称:C99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餐饮人员招聘及管理、餐饮制作加工、销售及服务、清洁餐具、厨具设备及相关设施、就餐环境管理、提供优质货物、环保优质的低值消耗品等。
服务要求: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食堂服务招标文件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1个月内
服务标准:满足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食堂服务招标文件服务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付超、杨文远、王淑华、任强、屈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食堂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依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本项目代理费为人民币21000.00元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1,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辽东湾新区直方街勤德路
联系方式:0427-26690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809
联系方式:024-228256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宇
电 话:024-22825609
十、附件
采购文件: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食堂服务05.26.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食堂服务
供应商名称:盘锦政通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