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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章县玉溪镇第二幼儿园厨具设备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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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章县玉溪镇第二幼儿园热水净水与食堂设备采购

招标详情

宜章县玉溪镇第二幼儿园热水净水与食堂设备采购询价成交公告

公告日期:2021年08月02日

宜章县玉溪镇第二幼儿园热水净水与食堂设备采购项目于2021年 7 月 30 日结束,现将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宜章县玉溪镇第二幼儿园热水净水与食堂设备采购
采购预算金额: 人民币叁拾伍万贰仟陆佰元整(¥352600.00元)
二、编号:
采购计划编号:宜财采计【2021】00139 号
委托代理编号: CZHL2021-013
三、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
成交供应商名称:郴州市百嘉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郴州市苏仙区观山洞街道郴州大道800号金科城二期第2栋4层403号房
成交金额:人民币叁拾伍万零伍佰贰拾伍元整(¥350525.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宜章县玉溪镇第二幼儿园热水净水与食堂设备采购
品牌(如有):详见附件(采购清单)
规格型号:详见附件(采购清单)
数量:详见附件(采购清单)
单价:详见附件(采购清单)

五、评审专家名单:曹远平、罗军、刘友红
注:产生方式注明是随机抽取或自行选定;参与过程注明是确定供应商、谈判或全过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国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规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不超过人民币肆仟贰佰叁拾壹元整(¥4231.00元);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宜章县教育局
(2)地 址:宜章县民主东路5号
(3)联系人:曾武
(4)电话:139735089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郴州红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宜章县民主西路18号
(3)联系人:廖华英
(4)电 话:18373500466
九、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3.采购清单

此中标(成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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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 询 价 通 知 书 采购项目名称:宜章县玉溪镇第二幼儿园热水净水与食堂设备采购 采 购 人: 宜章县教育局 政府采购编号:宜财采计【2021】00139 号 委托代理编号: CZHL2021-013 采购代理机构: 郴州红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7 月 目 录 第一章 询价通知 第二章 询价须知 询价须知前附表 询价须知正文 一、说明 二、询价通知书 三、响应文件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五、响应文件的评审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 七、其他规定 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 第四章 采购需求 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 1 第一章 询价邀请函 经询价小组书面推荐且收到邀请函的供应商: 宜章县教育局的宜章县玉溪镇第二幼儿园热水净水与食堂设备采购进行询价采购,现采用采 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你单位参加询价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1.1 采购项目名称:宜章县玉溪镇第二幼儿园热水净水与食堂设备采购 1.2 采购计划编号:宜财采计[2021]00139 号 采购代理编号:CZHL2021-013 1.3 采购方式:询价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包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采购项目预算 (元人民币) 采购代理服务费 (元人民币) 1 宜章县玉溪镇第二幼 儿园热水净水与食堂 设备采购 详见第三章采 购需求 1 批 352600.00 4231.00 元 2.1 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2.2 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2.3 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 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4 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询价采购。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 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1 要求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1.2 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询价的,提供法定代表的身份证明(如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询价 的,提供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 1.3 要求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2021 年 4 月-2021 年 6 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1.4 要求供应商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 2019 年或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含报表;(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行提供的银行资信证明); 1.5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 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9]11 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 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湖南”网 站(www.credithunan.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信用郴州” 网站(xycz.czs.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 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 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四、获取询价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已获取本询价邀请的供应商,请于 2021 年 7 月 27 日至 2021 年 7 月 29 日,上午 8: 30-12:00 至下午 14:30-17:3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郴州红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 章县民主西路 18 号);持本询价邀请购买询价文件。 2、询价通知书售价 400 元/份,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一概不退。 五、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提交地点、询价时间及地点 1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谈询价时间):2021 年 7 月 30 日 16 时 30 分(北京时 间)。 2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地点(询价地点):宜章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章县红色森林公园 旁)。 3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如果是法定代 表人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单 3 位章)。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原件、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章)。开标现场要检验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否则, 将被拒绝。 4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询价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询价文件的要求提供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 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六、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通知后,请于 2021 年 7 月 29 日 17 时 30 分前来函确认是否参加 询价采购活动。 七、询问及质疑 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 3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 供应商认为询价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询价文件之日起 7 个工作 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 〔2019〕20 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 采购人信息 (1)名 称:宜章县教育局 (2)地 址:宜章县民主东路 5 号 (3)联系人:曾武 (4)电话:13973508924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郴州红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宜章县民主西路 18 号 (3)联系人:廖华英 (4)电 话:18373500466 4 确认通知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已于 2021 年 月 日收到你单位 2021 年 月 日发出的(宜章县玉溪镇第二幼儿园热水 净水与食堂设备采购、采购计划编号:宜财采计[2021]139 号、采购代理编号 CZHL2021-013 )谈 询价邀请,确认(参加/不参加)本次询价采购活动。 特此确认。- 单位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年 月 日 5 第二章 询价须知 第一节 询价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一、说明 第二章第1.1款 采购项目 宜章县玉溪镇第二幼儿园热水净水与食堂设备采购 第二章第2.1款 采购人 采购单位名称:宜章县教育局 联系人:曾武 电 话:13973508924 地 址:宜章县民主东路 5 号 第二章第2.2款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郴州红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廖华英 电 话:18373500466 地 址:宜章县民主西路 18 号 第二章第2.3款 供应商的邀请方式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供应商方式 领取或购买询价通知 书时应提供的资料 (1) 询价通知; (2) 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 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 第二章第3.1款 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1.1 要求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1.2 要求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身份 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 的,提供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1.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4 要求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 2019 年度或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公司成立时 间不足一年的,提供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行提供的银行 资信证明); 1.5 要求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 的近三个月(2021 年 4 月-2021 年 6 月)依法缴纳社会 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1.6 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9]11号要求,采购 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信用湖南”网站 (www.credithunan.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 (www.ccgp-hunan.gov.cn)和“信用郴州”网站 (xycz.czs.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 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 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 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第二章第6.1款 联合体形式 不接受 7 第二章第 6.1 (3)款 对联合体各方的要求 / 第二章第7.1款 现场勘察 由投标供应商自行到项目现场进行现场踏勘,现场勘察 的费用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第二章第8.1款 采购进口产品 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 第二章第9.1款 政府采购强制采购: (1)标记★符号的节 能产品;(2)其他。 ?否 □是,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 期内的产品。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 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湖 南省“两型”产品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 业发展(含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监狱企业)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采购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期) 内 非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的,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 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5 %。 (2) 采购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 22 期)内的:应给予 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 除比例为 5 %。 (3)采购产品为《湖南省政府采购两型产品目录》内的, 应给予 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5 %。 (4)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 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①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10%的扣除, 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5 % ②给予联合体 2%-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 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5 %。 ③给予中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3%-5%的扣除,用扣除 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5 %。 注:1)货物类供应商和产品制造商应同时满足中小微企 业的条件,同时提供供应商和制造商的声明函和第三方 证明。 2)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 中型企业。中型企业提供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 也视同为中型企业。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 不重复享受政策。 8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 业融资 有融资需求的,可查询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专 栏中相关业务简介。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有担保需求的,可查询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专 栏中相关业务简介。 法律、法规、规章和 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 定的其他内容 请 关 注 中 国 湖 省 政 府 采 购 网 (http://www.ccgp-hunan.gov.cn) 相关信息 二、询价通知书 第二章第 10.1 款 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 时 间 2021 年 7 月 30 日 16 时 30 分 (北京时间) 三、响应文件的编写 第二章第 15. 款 4 采购项目预算 人民币:人民币叁拾伍万贰仟陆佰元整(¥352600.00 ) 超过此预算的投标报价作废标处理。 第二章第 17.1 款 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肆仟伍佰元整 (¥ 4500.00 元) 2.递交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从各投 标单位基本账户缴入到如下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账 户),并注明所投项目名称。 开户名:郴州红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苏仙支行 帐 号: 4305 0170 7136 0000 0318 3、递交时间: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7 月 29 日 17:00 时前转入托管账户,以到账 为准。 4、未按时足额并未从基本账户以转帐方式交纳投标保证 金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第二章第 18.1 款 响应文件有效期 60 日(日历日) 第二章第 19.1 款 响应文件副本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电子 U 盘一份。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9 第二章第 20.2 款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宜章县玉溪镇第二幼儿园热水净水与食堂设备采购响应 文件 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在 2021 年 7 月 30 日 16 时 30 分之前不得启封 供应商名称: 投标人联系电话: 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并由法定代表人 或者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 第二章第 22.1 款 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 宜章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 一 开标室(宜章县红 色森林公园旁)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供应商质疑 第二章第 35.1 款、 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中国·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 第二章第 36.3 款 履约担保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为: 七、其他规定 第二章第 38.1 款 采购代理服务费 发放中标通知书前,招标代理机构按发改办价格 【2011】534 号文件规定标准,人民币肆仟贰佰叁拾壹 元整(¥4231.00 元)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 次性支付。不包含评审费。 第二章第 39.1 款 其他规定 / 第二章第 39.1 款 质保期 1年 第二章第 39.2 款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 条件 支付方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95%的货 款,至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视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无息支付合同总金额 5%质量保证金。 10 第二节 询价须知正文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 本询价文件仅适用于本章第一节“询价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询价须知前附表】) 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 2.定义 2.1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见【询价须知前附表】。 2.2 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询价须知前附表】。 2.3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询价须知前附表】。 2.4 供应商是指响应询价文件要求、参加询价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当符合【询价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3.2【询价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除应符合本章第 3.1 款规定外,还应 遵守以下规定: (l)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 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2)联合体各方应按询价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 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3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发布询价邀请公告(附录 1)或询价邀请函(附录 2)邀请供 应商参与询价。供应商邀请方式见【询价须知前附表】 3.4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对参与询价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并按照第一章的格式向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发出“询价邀请”。 4.参与询价的费用 4.1 无论询价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询价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11 5.现场勘察 5.1 供应商应按【询价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 5.2 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 己负责。 5.3 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 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 二、询价文件 6.询价文件的组成 6.1 询价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 第一章 采购邀请 第二章 询价须知 第三章 合同草案条款 第四章 采购需求 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 6.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询价小组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对已发出的询价文 件进行的澄清或者修改,构成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6.3 询价文件中,询价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询价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见【询价须知前附 表】。对询价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询价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6.4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询价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询价 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7.询价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7.1 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询价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询 价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7.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询价小组应当 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3 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询价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3 个工作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2 三、响应文件 8.一般要求 8.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询价文件的所有内容,按询价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 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询价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 8.2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询价小组就有关询价的所有 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 准。 8.3 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8.4 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8.5 供应商应按询价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 9.响应文件的组成 9.1 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询价响应声明(格式)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格式) (3)授权委托书(格式) (4)保证金 (5)首次报价表及报价文件(格式) (6)采购需求的响应 (7)合同条款偏离表 (8)采购需求偏离表 (9)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 (10)关于资格的声明(格式) (11)响应标的符合询价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2)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9.2 在询价过程中,供应商根据询价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 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3 9.3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10.报价要求 10.1 供应商应当根据询价文件第三章第一节“采购清单一览表”逐一报价;询价文件第三章 提供第三节“工程量清单”的,供应商应按其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10.2 在报价表、分项报价表填写报价时应注意下列要求: (1)采购需求要求的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及其它附加服务的费用。 (2)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供应商交纳和支付的税款和费用。 (3)询价文件指定交货地点的运输、保险、装卸费。 (4)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的,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应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一致。 10.3 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采购项目预算见【询价须知前附表】。 10.4 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 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 10.5 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10.6 报价的其他要求见【询价须知前附表】。 11.保证金 11.1 询价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交保证金的,供应商应按【询价须知前附表】规定,在提交响应 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保证金。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 11.2 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 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1.3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 在采购合同签定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 还的除外。 11.4 保证金的退还按以下规定办理: (1)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 (2)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 (3)终止询价采购活动的,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 11.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缴本级财政国库: 14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询价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2.响应文件有效期 12.1 响应文件有效期见【询价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 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13.分包 13.1 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询价须知 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并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 体,且分包承担主体不得再次分包。 13.2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给大型、中 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给大型企业。 13.3 成交供应商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承担主体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3.4 不符合询价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其响应无效。 14.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4.1 响应文件应按询价文件要求在签章处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和在签字处由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代表可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为负责人或合伙人、个体工商户为负责人,询价文 件统称单位负责人);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14.2 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询价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电子文档(U 盘或光盘 形式):二份。纸质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的字样。若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 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 成册,并编制目录。响应文件的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 14.3 响应文件任何加行、涂改、增删等改动,改动之处应由供应商代表签字。否则,将导致 响应文件无效。 14.4 在询价过程中,供应商按询价文件规定和询价小组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 15 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可打印或用不褪色材料书写,并经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 位公章。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14.5 为便于采购文件保存,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建议为 PDF 格式,内容与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一 致。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5.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 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以保证其响应文件信息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被透 露。 15.2 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询价须知前附表】。 15.3 响应文件如果未按本章第 15.1 款规定密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16.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16.1 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 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该通知应有供应商代表签字。 16.2 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17.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 17.1 供应商应在【询价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或者询价小组拒收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 17.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响应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 签收保存,并向供应商出具包括以下信息的签收回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前开启响应文件。 (1)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 (2)供应商名称; (3)响应文件送达时间、地址; (4)响应文件密封情况; (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人签字。 17.3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按本章第 25.3 款规定公布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前,不公开供应 16 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询价 18.供应商资格复核 18.1 被邀请的供应商在提交资格证明材料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止,其资格条件发生变化, 影响或者可能影响资格条件的,应随响应文件提供更新或者补充的资格证明材料,以证实其各项 条件仍能继续满足本章第 3.1 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8.2 除上款规定的情形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 19.询价小组 19.1 询价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 19.2 询价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 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20.3 询价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询价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 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20.询价程序 20.1 询价程序:询价(响应文件审查、澄清)、最后报价、提出成交供应商。其中,询价按 本章第 23 条进行。 20.2 询价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询价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 项与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询价。 20.3 在询价过程中询价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询价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 息。 21.响应文件审查 21.1 询价小组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 17 性和对询价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 21.2 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询价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1)应交未交保证金或金额不足、保证金形式不符合询价文件要求的; (2)未按照询价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3)不满足询价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4)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响应无效情形。 21.3 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的,询价小组应拒绝其参与询价,但属于询价文件规定的实质 性变动内容的除外。 21.4 询价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询价须知前附表】。 22.澄清 22.1 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 整性和对询价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 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 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 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询价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3.询价的规定 23.1 在询价过程中,询价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询价,并给予所有参加询 价的供应商平等的询价机会。供应商应派其代表参加询价。 23.2 在询价过程中,询价小组可以根据询价文件和询价情况实质性变动技术标准及要求中的 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询价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 经采购人代表确认,询价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将修改内容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询价的供应商。 23.3 每轮询价中,参加询价的供应商代表应认真、准确、完整地记录询价小组提出的问题和 要求。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当对询价小组书面通知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由供应 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4.退出询价 24.1 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询价情况退出询价,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或者询价小组。该通知由供应商代表签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第 11.4 款规定退 还退出询价的供应商的保证金。 18 24.2 供应商参与询价,但未提交最后报价又未按前款规定退出询价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25.最后报价 25.1 询价结束后,询价小组按本章第 21.2 款规定对响应文件或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 查。响应文件不符合询价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询价小组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交最后报 价,也不得接受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符合询价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供应商不少于 3家的,询价小组应当要求符合询价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 后报价。最后报价应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1)询价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询价结束后,询价小组应当要求 所有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询价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询价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 案或解决方案的,询价结束后,询价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供应商 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5.2 下列情形,询价小组确认符合询价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供应商不少于 3家, 可以不与供应商询价,直接要求符合询价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 (1)询价文件未明确可能实质性变动的; (2)询价文件明确可能实质性变动,但询价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 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后,认为询价文件不需发生实质性变动、不需要询价的。 25.3 询价小组应召集所有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逐一公布供应商的最后报价,由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26.不合理报价 26.1 询价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 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询价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 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作为响应无效处理。 27.提出成交供应商 27.1 询价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 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 3 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供应商最后报价涉及算术修正、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按上款规定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 最后报价排序相同的并列。 27.2 最后报价有算术错误的,除【询价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询价小组按以下原则对报 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单位公章确认后产生 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报价作无效报价处理。 19 (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修正后的报价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单位公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不确认的,其报价无 效。 27.3 最后报价的评审 (1)如果有算术错误,最后报价将按上款规定进行算术修正。 (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价格评审优惠)的,按本章本节第 39、40 条等相关 规定进行价格扣除。 28.确定成交供应商 28.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28.2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 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 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 授权询价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8.3 成交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自行确定成交供应商。 29.询价的特殊情形 29.1 对于经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 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 2 家的,采购人在本次询价采购活动开始前,报经主管预算单位同 意,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以上的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可以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询价采购。 29.2 符合上款情形的,本章本节相关条款规定的供应商最低数量可以为两家。 30.询价终止 30.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询价采购活动,在指定的媒体上 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家的,或 者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少于 3 家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0 31.重新评审 31.1 除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和价格计算错误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以任何理由组织重 新评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询价小组未按照询价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的标准进行评审的,应 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32.保密及串通行为 32.1 询价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 家秘密、商业秘密。 32.2 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 机构或者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 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 32.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成交无效,并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 定追究法律责任: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情况,并修改其响 应文件的;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响应文件的; (3)供应商之间协商技术方案、合同条款以及报价等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的;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询价政府采购 活动的; (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的; (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提交响应文件或者退出询价或者放弃成交的; (7)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及询价小组成员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 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的。 (8)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 33.成交信息的公布 33.1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 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将成交结果信息在【询价须 21 知前附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 34.询问及质疑 34.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34.2 供应商若认为询价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按法律、规 章及《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 20 号)文件规定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5.成交通知 35.1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5.2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5.3询价文件要求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的,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询价须知前附 表】的规定提交。联合体成交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35.4 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第 35.3 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保证 金不予退还。 36.签订合同 36.1 询价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补充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 据。 36.2 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6.3 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 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36.4 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在 1 至 3 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一)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二)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 性内容的协议的; (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四)违反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22 七、政府采购政策 37.政府采购政策 37.1 强制采购: (1)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强制采购 的(品目清单标注?符号产品),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当取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 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响应无效。 37.2 优先采购: (1)对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评审时按【询价须知前附表】规定给予价格折扣; (2)对纳入湖南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发布的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的,实施政府优先 采购,评审时按【询价须知前附表】规定给予价格折扣。 37.3 价格评审优惠: (1)供应商为小型、微型企业,且提供本企业生产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生产 的货物,价格按【询价须知前附表】规定给予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所称货 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2)小型、微型企业参加联合体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其在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该联合体价格按【询价须知前附表】规定给予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 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7.4 政府采购政策交叉与叠加 (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取得两个及以上优先采购产品认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产品能够 享受优先采购优惠(供应商自行选择,并在响应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 (2)供应商同时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及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要求的,评审时只有一 种类型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 (3)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可以与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 型产品”中的一项优先采购优惠累加计算。 37.5 小型、微型企业的供应商提供部分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以及部分产品属于优先 23 采购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 37.6 响应文件符合本章第 37.1 款、第 37.2 款、第 37.3 款规定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 资料。 (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 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2)两型产品:提供《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最新一期)文件首页和产品所在页 (截图)。 (3)中小企业: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 [2011]181 号)规定,提供《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格式)。 (4)监狱企业: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37.7 进口产品是指符合《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 号)和《关于政 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 号)文件规定的产品。除【询价须 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询价。本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 制满足询价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询价竞争。 37.8 供应商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可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银行、担保机构业务。 八、其他规定 38.代理服务费 38.1 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的,供应商应按【询价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代理 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并在询价文件中提供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39.其他规定 39.1 询价文件的其他规定见【询价须知前附表】。 24 第三章 合同草案条款 第一节 合同协议书 采购合同编号: 采购人(全称): (甲方) 供应商(全称):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2)采购计划编号: (3)项目内容: (4)项目负责人: 。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大写: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价格形式: 。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起始日期: 年 月 日,完成日期: 年 月 日。总日历天数: 天。 地点: 方式: 25 4.付款 1、 。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 10%的履约担保。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 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成交通知书 (4)响应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 (6)询价文件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采购人执 份,供应商执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26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27 第二节 政府采购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货物类)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第 1.2(6)款 项目现场 宜章县玉溪镇第二幼儿园 第 5.1 条 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 式 交货时间:采购人指定时间 交货地点:宜章县教育局指定地点。 交货方式:供应商免费运送至采购人指定 地点并调试合格。 第 9.2(1) 款 质量保证期 1 年 第 13.5 条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 付款人:宜章县教育局 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95%的货款,至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视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无息支付合同总金 额 5%质量保证金。 第 14.2(6) 款 伴随服务 保修期内免费维修,保修期外按成本计 价。 第 20.2 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 诉讼 √ 仲裁 第 24.1 条 合同未尽事项 双方协商解决 28 第四章 采购需求 第一节 采购清单一览表 序 号 包名称 分项项目名 称 是否接受进 口设备 数量 交货要求 备注 时间 地点 宜章县玉溪镇第 二幼儿园热水净 水与食堂设备采 购 热水净水与 食堂设备 否 1 批 采购人 指定时 间 采购人 指定地 点 注:1、“包”为最小合同单位。每“包”内容应细化到“品目”(如果分品目的)。 2、货物的主要技术参数或规格:详见“技术要求”中的具体技术参数。 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中按分项项目名称(包括条目号/品目名称)顺 序逐项填写,且每个品目中的条目均需按询价文件规定报价。如有缺项、漏项,其响应无效。 29 二、宜章县玉溪镇第二幼儿园设备设施采购(热水净水与食堂设备)清单 序号 品名 数量 单位 规格参数 1 空气源热水设备 1 套 5P 空气源变频机组 2台(机组产热水温度在标准工况下必须达到 55℃),5吨保温水箱 1 个(采用 304 食用级别不锈钢板制作,厚度不得小于 1mm,保温层为 50mm 聚胺脂发泡,底 座用工字钢),软化水处理器 1台,循环泵 1台,增压泵 1台。用保温管把热水通到幼儿 洗手间、食堂和教师卫生间(含教师卫生间花洒和可调温水阀) 2 饮用水净化设备(含饮 水机) 1 套 一、系统要求:采用 PVC 合金超滤膜,超滤膜过滤孔径≦0.01 微米,能有效滤除水中泥沙、 铁锈、细菌、病毒、胶体等杂质并保留水中对人体有益的矿物质及微量元素,滤后的水达 到国家瓶装饮用水标准;具有自动定时排污及清洗功能,在正常水压下(水压 0.3Mpa)三 年内无需更换滤芯;正常水压下净水出水量可达每小时 1吨;净水过程无需耗电。 二、主要设备含:1.超滤膜组件 1套;2.前制精密过滤器 1套;3.净水储水箱 1个;4.恒 压变频泵 1台;5.自动排污冲洗系统 1套;6.终端直饮水机共 23 台(教室学生用恒温 50 度出水、办公室 100 度开水出水可调)。 三、施工管线 1批,采用达到国家标准的 20PPR 水管把净水通到每个饮水终端。 3 食物升降电梯 1 台 载重≥200kg 额定速度≥0.4m/s 规格按电梯间内空 1.2 米尺寸定制 4层 4 蒸饭柜 1 个 24 型/140x58x146CM(24 盆) 5 电炒锅 1 个 电热大锅灶 商用大功率(24KW) 不锈钢 304 豪华加厚 6 冷柜 1 个 118*70*195CM 7 工作操作台 6 张 带拉门操作台不锈钢桌组装款 150*80*80CM 8 操作池(清洗、浸泡池) 不锈钢 10 个 不锈钢水池柜水槽双池厨房柜 120*60*80CM 9 留样柜 1 个 适合于幼儿园食品饮料冷柜小冰箱小型家用商用冷藏保鲜展示柜且带锁 30 10 货物架 4 组 200*60*200CM*4 层,层高可调节,材质 304 不锈钢 11 油烟机 1 套 不锈钢大功率大吸力油烟机排风罩抽烟机 2米 X1 米左右出风口 12 电磁炉 1 套 家用炒菜一体智能火锅自动变频恒温炉 13 电压力锅 2 个 商用电压力锅 15L 双胆 14 电饭锅 2 个 23L 大容量不粘款 15 砧板 3 块 实木直径不小于 50cm,食堂用 16 刀具 3 把 砍刀 1把,切片刀 2把 17 不锈钢案板 3 张 304 不锈钢材质,规格 80*80*120cm 18 不锈钢餐盘及汤匙 162 套 儿童用 304 不锈钢 4格(深)餐盘加汤匙 19 不锈钢菜盆 10 个 304 不锈钢食品级 外径不小于 50cm 20 菜篮 5 个 304 不锈钢,直径 35*高 25cm 21 货物架 4 组 304 不锈钢 规格 60*40*150cm 22 不锈钢饭勺 10 个 中号 23 不锈钢汤勺 10 个 中号 24 不锈钢汤桶 10 个 304 不锈钢,直径 40cm,高 40cm 25 切肉机 1 个 40*43*67cm 功率:1.1KW 铜芯电机 高锰钢刀片 26 厨房推车 1 个 112*62*102cm 27 厨房电子称 1 个 150kg 40*30*70CM 高精度传感器 高清大屏更清晰 28 消毒柜 2 个 1200D17 无锈钢+1200 升+热风循环五层 29 餐桌(圆)椅 4 套 1.6 米手动圆餐桌配 8张餐椅 30 切菜机 1 个 36*40*75CM 功率:1.5KW 铜芯电机单向刀片 合计 31 三、供货范围: 1、产品正常使用时所需的附件、工具等; 2、中标、成交供应商负责产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3、中标、成交供应商负责产品在采购人指定地点的安装、保管,直至设备验收合格; 4、中标、成交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四、质量保证: 1、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 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2、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各项指标和参数应符合验收标准。 3、中标、成交供应商应提供设备的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书,设备保修期为壹年。 五、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15 工作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 2、交货地点:宜章县玉溪镇第二幼儿园; 3、交货方式:中标、成交供应商负责货物的运输、保管、安装调试直至验收合格。 4、本项目从原材料采购至货物运输至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的全部过程中,采购人可派代表 到生产现场对工艺流程及生产所需的材料进行检查,中标、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配合,若与响应 文件及合同中不符,采购人及时要求进行整改,若不进行整改的可终止合同,采购人不承担中标、 成交供应商所产生的任何损失。 六、安装调试及验收 1、中标方负责对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并达到国家相关的验收标准,对安装调试错误所导致的 设备损坏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根据政府采购项目验收规定,本项目采用一般方式验收。 3、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承担, 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4、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成交供 应商原因造成的,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5、产品验收不合格,由中标、成交供应商退换相关产品,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 损失等费用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 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6、项目完成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等, 移交采购人。 七、售后服务要求 1、对于影响货物正常工作的必要组成部分,无论在技术规范中指出与否,供应商都应提供并在 32 投标文件中明确列出。 2、供应商在实际供货时,若被发现提供的货物未能达到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有关要求,将 按有关法规进行处罚。 3、免费质保期:保修期为验收合格后 1年。成交供应商应在质保期内提供免费上门维修服务, 并进行终身维修维护; 4、成交供应商应有可靠的售后服务保障,能提供正常的技术、备品备件服务。 5、成交供应商在收到用户要求对所采购设备进行维修通知后,应在 2小时内做出响应,半天内 派出专门维修人员到现场维修,对于 24 小时无法修复的设备,厂家应提供同品牌、同型号备品供买 方使用。 6、成交供应商随时电话或书面解答系统使用方面的疑问,根据需要派人到现场服务。 八、付款人及付款方式 1、付款人:宜章县教育局 2、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95%的货款,至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视质量 保证及售后服务,无息支付合同总金额 5%质量保证金。 九、其它要求及说明 1、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中标、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 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验收、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 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成交供应商免费 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供应商,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其他未尽事宜,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33 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 目录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部分: 一、询价响应声明(格式)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格式) 三、授权委托书(格式) 四、保证金 五、报价表及报价文件(格式) 六、采购需求响应 七、合同条款偏离表 八、采购需求偏离表 九、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 十、关于资格的声明(格式) 十一、响应标的符合询价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十二、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34 政府采购 响 应 文 件 采购项目名称: 采 购 人: 采购计划编号: 采购代理编号: 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 年 月 日 35 索引表 符合性审查索引表 符合性审查索引表 序号 询价文件条款号 审查内容及标准 响应文件及证明材料 响应文件对应内 容的册及页码 36 一、询价响应声明(格式)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为 (项目名称)的询价邀请(政府采购编号: ,采购代理编 号: ),签字代表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 名称)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份;响应文件电子文档:一份,参加采购项目第 包 询价,并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内容完整、真实。 一、我方已详细审查询价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二、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 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三、我方愿意按询价文件规定和询价小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 四、我方同意在询价文件中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 日内(响应文件有效期) 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五、我方承诺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 第 74 号令)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询价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六、我方承诺在参与询价过程中,若出现《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 例》第七十二条和《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之情形,我方同意接受条款 规定作出的处罚。 七、我方的联系方式: 地址: ;邮编: ;电话: ;电子邮箱: 。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37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格式) 供应商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 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身份证(反面)复印件 注: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提供。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无需提供。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38 三、授权委托书(格式) 本人 (姓名、职务)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 人(单位负责人),现授权 (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 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 编号、采购代理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退出询价(如可 能);(4)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身份证(反面)复印件 注: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提供。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无需提供。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39 四、保证金 备注:提供:付款凭证复印件,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原件。 附件 4-1 保函(格式) 保函(格式)(本项目不适用) (金融机构、担保机构保函) (采购人名称): 鉴于 (供应商名称)(以下称“供应商”)于 年 月 日参加 (项 目名称)的询价(政府采购编号: ,采购代理编号: ), (担保人名称,以 下简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若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或 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询价 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以及发生询价文件明确规定可以不予退还保证金的其他情形,我方承 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我方在 7 日内向你方无条件支付人民币(大写) 。 本保函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 送达我方。 担保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印章)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年 月 日 40 五、报价表及报价文件(格式) 件 5-1 报价表 报价表 采购代理编号:__ 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 ______ 包号:__ ________ 包名称:__ ________ 报价 其他内容 小写金额:__ _______(人民币元) 大写金额:__ _______(人民币元) (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 备注:(1)本表须按包填写,一个“包号”一份。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_ 日期: 年 月 日 41 附件 5-2 分项报价说明 分项报价说明 备注:1、供应商应按询价文件第二章相关要求,对本节“分项报价明细表”进行编制,并说明。 2、附件5-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按第二章第三节要求进行编制。 附件 5-3 分项报价明细表 分项报价明细表 采购代理编号:__ 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 包号:__ ________ 包名称:__ ________ 分项项目名称 规格型号 (或项目特征描述) 品牌/产地 数量/单位 金额(元) 备注 单价 小计 1 2 3 4 5 … 报价(元): 备注:(1)本表应对应“报价表”,按包填写。供应商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明细表,其响应无 效。 (2)不得填写“免费”或“赠与”,也不得进行“零”报价,否则响应无效。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42 六、采购需求的响应 编制说明:供应商应按询价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自行编写采购需求响应文件(其内容可包括, 且不限于详细的技术指标和性能、售后服务和技术服务的组织及保证措施等,格式自拟)。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6-1 响应-览表 响应-览表 包 号 包名称 分项项目名称 (条目号/品目名称) 主要技术参数或规格 数量 (台套) 交货 备注 时间 地点 43 七、合同条款偏离表 采 购 代 理 编 号 : 项目名称:____ ______ 包 号:__ ________ 包名称:___ _______ 序号 询价文件章节条款号 询价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的应答 偏离说明 供应商保证:除本合同条款偏离表列出 的偏离外,我单位对询价文件的其他商务、 合同条款完全响应,无偏离。 备注:(1)供应商应根据询价文件第四章“合同草案条款”填写本表; (2)供应商如果对询价文件第四章“合同草案条款”的响应有偏离,应将偏离条款逐 条如实应答,并作出说明; (3)如不提供此表,则视为供应商不满足询价文件第四章的所有条款要求,其响应无 效。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 期: 年 月 日 44 八、采购需求偏离表 采 购 代 理 编 号 : 项目名称:____ ______ 包 号:__ ________ 包名称:___ _______ 序号 询价文件章节条款号 询价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应答 偏离说明 供应商保证:除本采购需求偏离表列 出的偏离外,我单位对询价文件的其他采 购需求条款完全响应,无偏离。 备注:(1)供应商应根据询价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填写本表; (2)供应商如果对询价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的响应有偏离,应将偏离条款逐条如 实应答,并作出说明; (3)如不提供此表,则视为供应商不满足询价文件第三章的所有条款要求,其响应无 效。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 期: 年 月 _日 45 九、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 供应商符合第二章第二节第 37 条要求的,应提供下列证明资料,并填写相关数据。 否则,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附件 9-1 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 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 (不满足以下条件的无需填写)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 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 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 公司为 (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由本企业承担 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本节附页 1“价格评审优惠货物清单”中所列货物。本条所 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 期: 46 附页 1 价格评审优惠货物清单 价格评审优惠货物清单 (不满足以下条件的无需填写) 采购代理编号:__ 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 ______ 包 号:__ ________ 包名称:___ _______ 以下为供应商提供的享受价格评审优惠的货物,供应商对本表的真实性负责。 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1 2 3 4 5 6 7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价格(元) 货物制造商名称 货物制造商类型 商标名称 小计 / / / / 说明:1、本清单用于计算政府采购价格评审优惠应享受的政府采购政策价格扣除。提供附 件 9-1、附件 9-2、附件 9-3 的,且提供的货物为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包括视同小型、 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货物制造商类 型填写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栏目 4“价格”为综合单价,包含该货物所有隐含的内容,如运输费、保险费、 安装调试费、管理费和利润等。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47 附件 9-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 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 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48 附件 9-3 监狱企业证明资料 监狱企业证明资料 (不属于监狱企业的无需提供) 备注:按《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 49 附件 9-4 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的证明材料 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的证明材料 (不属于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的无需提供) 说明: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的,应按第二章第二节第 37 条规定 提供证明材料和本章本节附页 2“优先采购产品清单”,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内容注明“详见 证书附件”的,应提供其附件,以证明认证证书与响应文件一致。 50 附页 2 优先采购产品清单 优先采购产品清单 (不满足以下条件的无需填写) 采购代理编号:__ 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 ______ 包 号:__ ________ 包名称:___ _______ 以下为供应商提供的政府采购优先采购产品,供应商对本表的真实性负责。如 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1 2 3 4 5 6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价格(元) 货物制造商名称 政策功能编码 节能产品 小计 / / / 环境标志产品 小计 / / / 两型产品 小计 / / / 说明:1、本表用于计算政府采购优先采购产品(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或两型产品)的 政府采购政策价格扣除。 2、栏目 4“价格”为综合单价,包含货物所有隐含的内容,如运输费、保险费、管 理费和利润等。 3、栏目 6“政策功能编码”是指货物的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中国节能标志 认证证书号、两型产品编号(货物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的,只须填 写一种)。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51 十、关于资格的说明(格式) 附件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更新材料(如有提供)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更新材料 说明:根据询价文件第二章第二节第 18.1 款规定,被邀请的供应商在提交资格证明材料起 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止,其资格条件发生变化,影响或者可能影响资格条件的,应随本响应 文件提供更新或者补充的资格证明材料。 52 十一、响应标的符合询价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备注:提供第三章规定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53 十二、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备注: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包括: (1)询价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要求的其他资料; (2)询价文件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54 十三、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致(采购代理机构) : 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项目名称: ,采购代理编号: )政府采购 活动中若获成交,我们保证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 5 个工作日内,按询价文件的规定,以支 票、汇票或现金,向贵公司一次性支付代理服务费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责 任由我公司承担。我公司声明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和追索的权利。 特此承诺。 开具发票信息 □ 增值税普通发票 □ 或按照以下信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_日 第一章 询价邀请函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四、获取询价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五、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提交地点、询价时间及地点 七、询问及质疑 八、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第二章 询价须知 第一节 询价须知前附表 第二节 询价须知正文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2.定义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4.参与询价的费用 5.现场勘察 二、询价文件 6.询价文件的组成 7.询价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三、响应文件 8.一般要求 9.响应文件的组成 10.报价要求 11.保证金 12.响应文件有效期 13.分包 14.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5.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6.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17.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 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询价 18.供应商资格复核 19.询价小组 20.询价程序 21.响应文件审查 22.澄清 23.询价的规定 24.退出询价 25.最后报价 26.不合理报价 27.提出成交供应商 28.确定成交供应商 29.询价的特殊情形 30.询价终止 31.重新评审 32.保密及串通行为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 33.成交信息的公布 34.询问及质疑 35.成交通知 36.签订合同 七、政府采购政策 37.政府采购政策 八、其他规定 38.代理服务费 39.其他规定 第三章 合同草案条款 第一节 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2.合同金额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4.付款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6.组成合同的文件 7.合同生效 8.合同份数 第二节 政府采购合同 第四章 采购需求 第一节 采购清单一览表 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 索引表 符合性审查索引表 一、询价响应声明(格式)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格式) 三、授权委托书(格式) 四、保证金 附件4-1 保函(格式) 五、报价表及报价文件(格式) 件5-1 报价表 附件5-2 分项报价说明 附件5-3 分项报价明细表 六、采购需求的响应 附件6-1 响应-览表 七、合同条款偏离表 八、采购需求偏离表 九、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 附件9-1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 附页1 价格评审优惠货物清单 附件9-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附件9-3 监狱企业证明资料 附件9-4 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的证明材料 附页2 优先采购产品清单 十、关于资格的说明(格式) 附件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更新材料(如有提供) 十一、响应标的符合询价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十三、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