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COCICC-ZCGXE-210718
二、项目名称:城固县蔬菜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成交结果: 成交
供应商名称:陕西天耕农业规划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欧亚创意设计园孵化中心五楼505-507室
成交 金额 : 323,200.00元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报价明细清单.jpg
五、 磋商小组名单:
项目名称 | 专家 | 采购人代表 |
---|---|---|
城固县蔬菜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采购项目 | 张久成、张艳 | 徐辉 |
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4,848.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城固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地址:城固县博望街道办事处西环二路中段
联系电话:0916-7210995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敏、康艳容
电话:15129464118
传真: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中海建国际建设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西一环路汉府公馆旺座国际B座1204室
联系方式:15129464118
十、附件:
定稿城固县蔬菜产业规划设计(2021-2025)采购项目.doc
中海建国际建设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08月02日
政府采购 |
城固县蔬菜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COCICC-ZCGXE-210718
采 购 人:城固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中海建国际建设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一年七月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商务要求(合同条款)
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第五章 评审办法
第六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城固县蔬菜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城固县蔬菜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采购项目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西一环路汉府公馆旺座国际B座120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7-30 09:3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OCICC-ZCGXE-210718
2、项目名称:城固县蔬菜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330,000.00元
4、最高限价: 无
5、采购需求: 城固县蔬菜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采购项目,1项, 采购预算: 330,000.00元, 项目概况: 完成城固县蔬菜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建设规划方案。,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项目自用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8-10 09:00:00 至 2022-08-09 17: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④《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⑤《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⑦《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⑧《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⑨《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3、供应商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农林行业(农业工程或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4、供应商必须拥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完整的2020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开标前已缴纳的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开标前已缴存的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7-26 17:00:00 止
地点: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西一环路汉府公馆旺座国际B座1204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原件,谢绝邮寄. 2、报名需携带现金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报名前请先致电联系项目负责人.3、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07-30 09:30:00
地点: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西一环路汉府公馆旺座国际B座1204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城固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城固县博望街道办事处西环二路中段
联系人:徐老师
电话:0916-7210995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敏、康艳容
电 话:15129464118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海建国际建设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西一环路汉府公馆旺座国际B座1204室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八、附件:
中海建国际建设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07月19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条款内容 |
---|---|---|
1 |
采购人 |
名称:城固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城固县博望街道办事处西环二路中段 联系人:许老师 电话:0916-7210995 |
2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中海建国际建设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西一环路汉府公馆旺座国际B座1204室 联系人:刘敏、康艳容 电话:15129464118 |
3 |
项目名称 |
城固县蔬菜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采购项目 |
4 |
项目实施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5 |
信息发布媒体 |
陕西省政府采购网 |
6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7 |
采购内容 |
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预算:330000.00元 |
8 |
项目完工期 |
合同签订后30天 |
9 |
踏勘现场 |
项目不组织统一踏勘现场,各投标供应商可自行踏勘现场。 |
10 |
供应商 资格条件 |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 ①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②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③供应商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农林行业(农业工程或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④供应商必须拥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完整的2020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⑤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开标前已缴纳的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⑥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开标前已缴存的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⑦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⑧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1 |
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
磋商响应文件由以下内容组成: (1)响应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磋商首次报价一览表; (4)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5)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6)项目实施方案; (7)拟组建承担本项目的项目组人员情况 (8)服 务 承 诺 (9)2018年至今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10)拒绝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 (11)其他 |
12 |
磋商响应报价 |
币种:人民币 报价:报价为完成本次项目所包含的所有费用,且不得超出采购预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不予接受。 |
13 |
磋商保证金 |
1、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叁仟元(3000.00)元; 2、磋商保证金的提交形式:供应商必须由基本账户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备注项目名称或编号以便查询),不接受其他方式的磋商保证金。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西安土门支行 账 号:37000 79719 20000 3572 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 2021年7月30日09时 30 分前提交(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提交后将转账凭证(标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用途“磋商保证金”)发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1339707635@qq.com以备查询。 5、保证金递交须知: (1)从基本账户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方式提交磋商保证金,且磋商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2)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前核实到达指定账户的,导致磋商无效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14 |
保证金退还 |
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人的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人的保证金。 |
15 |
磋商有效期 |
自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至之日起90个日历天 |
16 |
磋商响应文件份数、装订 |
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版壹份(WORD版或PDF版本)磋商响应文件(干净无毒U盘)。采用胶装方式装订,电子版U盘及磋商响应文件应做好标识 |
17 |
磋商响应文件的包装、密封及标记 |
(1)所有磋商响应文件必须逐页加盖公章装入密封的信封或封套,分为三个包,正本放在一个套封里单独密封,所有副本放在一个套封中密封,磋商响应文件电子版一个包,包含投标报价表+磋商保证转账凭条+U盘电子版本+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户账号信息”一同密封 (2)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接缝处应有封条,并在封条上加盖公章。 (3)磋商响应文件封套应标明的内容: 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 供应商的名称、联系方式及地址: |
18 |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 |
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西一环路汉府公馆旺座国际B座1204室 |
19 |
磋商时间和地点 |
首次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时间:2021年7月30日09:30时整(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西一环路汉府公馆旺座国际B座1204室 |
20 |
磋商程序 |
(1)密封情况检查:由供应商代表共同检查; (2)磋商顺序:在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后,按照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逆顺序进行磋商并提交最后报价。 |
21 |
磋商小组组成 |
磋商小组构成: 3 人,其中采购人代表 1 人,专家 2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22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23 |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类型/标准 |
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标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应采用转账、现金形式缴纳,不得用投标保证金冲抵。 招标代理服务费交纳信息: 银行户名:中海建国际建设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分公司 开户银行:西安银行高新支行 账 号:9010 1151 0000 0774 93 |
一、总则
1、释义
1.1、采 购 人:城固县农业农村局
1.2、采购代理机构:中海建国际建设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3、监督管理部门:城固县财政局
1.4、标 书:竞争性磋商文件与磋商响应文件的统称
1.5、磋商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且从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并自愿参加投标活动的磋商供应商。
1.6、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1.7、中小企业:是指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的对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的企业。
1.8、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2、磋商供应商
2.1、合格的磋商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2.1.1、具备且满足《竞争性磋商公告》要求的;
2.1.2、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
2.1.3、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了投标保证金的;
2.1.4、一个磋商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磋商响应文件,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1.5、有隶属关系的两个公司或有控股关系的两个公司不能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2.1.6、遵守国家、陕西省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条例和法规;
2.1.7、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磋商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否则属于不合格磋商供应商,其磋商响应文件或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2.2.1、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2.2、与其他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磋商供应商存在控股、关联关系;
2.2.3、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资格;
2.2.4、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磋商供应商;
2.2.5、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磋商供应商恶意串通;
2.2.6、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2.2.7、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2.2.8、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壹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
2.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磋商供应商相互恶意串通投标,其磋商响应文件或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2.3.1、不同磋商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3.2、不同磋商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2.3.3、不同磋商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2.3.4、不同磋商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2.3.5、不同磋商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2.3.6、不同磋商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4、磋商供应商享受的政府采购政策;
2.4.1、提供产品符合政府采购强制采购政策的,实行强制采购。
2.4.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所投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品目的产品,需提供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投产品所在清单页并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该清单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网(http://www.sepa.gov.cn/)、中国绿色采购网(http://www.cgpn.cn/)上查找。
2.4.3、磋商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以同时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政策。依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之规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中小企业。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实行优先采购。
2.4.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不提供或提供有瑕疵的,在评审时不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2.4.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提供的不视为中小企业。
2.5、磋商供应商的风险:竞争性磋商文件各章内容已对投标事宜提出明确要求,磋商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任何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磋商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磋商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磋商供应商的风险,而导致投标不利后果或其磋商响应文件被拒绝、被废标的,其责任由磋商供应商自负。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
3.1、竞争性磋商文件是磋商供应商准备磋商响应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审的重要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用以阐明采购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采购程序、评审办法与标准、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3.1.1、竞争性磋商公告
3.1.2、供应商须知
3.1.3、商务要求(合同条款)
3.1.4、采购内容及要求
3.1.5、评审办法
3.1.6、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4、踏勘现场
4.1、本项目不组织统一踏勘时间,磋商供应商可自行与采购方负责人联系踏勘事宜。
4.2、踏勘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4.3、采购人不对磋商供应商因踏勘现场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中标,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
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5.1、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5.2、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进行,并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磋商供应商,同时在原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磋商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如果澄清或者修改发出的时间距规定的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3日,将相应顺延其截止时间。
5.3、任何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磋商供应商,或认为有必要与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技术交流的,均应将澄清的内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日程安排表中的要求方式递交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或认为有必要召开答疑会。各磋商供应商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日程安排表中的要求时间,将准备澄清内容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超过该时间收到的需澄清的内容,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
5.4、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截止时间,并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磋商供应商,同时在原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所有,如发现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相符的情况,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
三、磋商响应文件
7、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7.1、磋商响应文件由下列部分组成:
7.1.1、报价部分:
7.1.1.1、本项目报价采用总价承包,磋商供应商自行考虑并承担风险。即磋商供应商的报价是磋商供应商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磋商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即本项目保险费、服务费、售后服务、验收费用(包括第三方验收)、税金及其他所有费用的总和。在设计工作中出现的任何遗漏项,均由成交磋商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7.1.1.2、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参与投标。当磋商小组认为,某磋商供应商的报价或者部分分项报价存在明显不合理的低于成本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要求该磋商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提供必要的书面文件予以解释和说明并附带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认定该磋商供应商以低于成本价竞价,其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7.1.2、商务部分:磋商供应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做出完全响应。
8、投标保证金
8.1、投标保证金数额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磋商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当以人民币提交足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磋商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8.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免遭磋商供应商的不良行为而蒙受损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因磋商供应商的不良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8.3、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8.3.1、投标保证金逾期缴纳时间或逾期换取收款收据的磋商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8.3.2、投标保证金应以银行转账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8.3.2.1、以银行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可以采取支票、电汇、网银、汇票、本票等方式,应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8.3.2.2、以信用担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是陕西省有关部门认定的具有开具保函资格的单位开具的保函。磋商供应商违约,开具保函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8.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8.4.1、未成交磋商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全额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全额退还。未及时办理退还者,由磋商供应商自行负责。
8.4.2、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磋商供应商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8.4.2.1、磋商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的;
8.4.2.2、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8.4.2.3、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成交通知书》的;
8.4.2.4、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的;
8.4.2.5、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缴纳履约投标保证金的;
8.4.2.6、磋商供应商违反磋商响应文件中承诺函相关内容和条款的;
8.4.2.7、投标有效期内,磋商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的;
8.4.2.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8.4.3、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财务部通过银行转账将投标保证金退还至磋商供应商基本账户。
9、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9.1、磋商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及要求编制,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并提交完整的磋商响应文件。磋商供应商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公章,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有遗漏,将被视为无效。
9.2、磋商供应商必须保证其编制、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所有内容真实、合法、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3、磋商响应文件的语言:磋商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以及磋商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本项目所有文件、资料、函电文字均应使用中文(通用缩写、代号、名称除外)。磋商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其磋商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磋商响应文件处理。
9.4、磋商响应文件的计量单位:竞争性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竞争性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否则,视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
9.5、报价使用货币:本次采购项目的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
9.6、磋商响应文件形式:本项目磋商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文件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磋商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9.7、备选方案:本项目不接受备选响应方案,磋商响应文件的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或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否则,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报价。
9.8、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自开标大会之日起计算不得少于90天。
9.9、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磋商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及构成》填写相关内容。除明确允许磋商供应商可以自行编写的外,磋商供应商不得以规定之外的方式填写相关内容。否则,磋商供应商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9.10、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
9.10.1、磋商响应文件应使用A4纸打印或使用不褪色蓝(黑)墨水书写;按序编制页码。
9.10.2、磋商响应文件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改动处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方为有效;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自行负责。
9.10.3、磋商供应商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在指定页面落款处,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以及由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9.11、磋商响应文件的装订、密封及标识
9.11.1、磋商供应商应编制磋商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报价一览表1份,逐页加盖公章后各自装订成册、单独密封,磋商响应文件须在封面及封袋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磋商响应文件为准。
9.11.2、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报价一览表要求各自分装密封(封袋不得有破损),同时在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在骑缝处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9.11.3、正本、副本、报价一览表封袋标识式样详见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9.11.4、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一律采用A4纸幅面加胶装分别装订成册,并逐页编码。文件胶装装订后,页面不可抽取,不得有活动页,无破损、不可拆分。
如未采用此方式而在评审中出现的有关问题由投标供应商自己负责。
9.12、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9.12.1、磋商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及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提交相应资料。
9.11.2、截止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前磋商供应商应将磋商响应文件所有正本、副本、报价一览表按要求密封递交。
9.11.3、采购代理机构仅负责对磋商响应文件的接收时间、份数和递交人等信息的确认。在宣布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截止之后,任何人送达、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和文书资料(磋商小组要求澄清的除外),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
9.11.4、核查、信息确认完毕的磋商响应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妥善保管,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封、调换和退回。
10、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0.1、磋商供应商在递交了磋商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磋商响应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10.2、磋商供应商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委托人签署并盖磋商供应商公章,并在密封袋上标注“磋商响应文件修改”或“磋商响应文件撤回通知”字样,“修改文件”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不退还磋商供应商已撤回的磋商响应文件。
10.3、磋商供应商在规定的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磋商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10.4、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磋商供应商不得对其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否则,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但磋商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情况退出投标。
10.5、无论磋商供应商中标与否,其磋商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11、关于招标现场转变采购方式问题。
依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资[2016]53号)》的规定。
四、采购程序:
12、开标会议:
12.1、磋商会议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会议开始,会议将按以下程序进行(但不限于):
12.1.1、宣布评审开始并致辞;
12.1.2、宣布会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
12.1.3、宣布参加会议的现场监督人员和主持人、会议记录等会议工作人员,根据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签到表宣布参加会议的磋商供应商名单。
12.1.4、介绍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标定标原则,并由工商部门或磋商小组复审磋商供应商证书证件,并公布复审结果。
12.1.5、宣布检查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由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委托人与监督管理机构共同检查磋商响应文件密封情况,经检查无误后,签字确认。对检查出的不符合密封规定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文件处理不得启封,经该磋商供应商签字确认将其磋商响应文件退回。
12.1.6、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磋商响应文件送至磋商小组进行启封评审。
12.1.7、宣布开标会议结束,磋商供应商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查看评审结果。
12.2、采购代理机构对评审会议过程进行全程语音同步监控记录,并存档备查。
13、磋商小组
13.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评标委员成员由2位从《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专家库中随机抽选的有关方面的专家,采购人代表1位,共同组成。
13.2、磋商小组成员到位后,推荐一名评标委员成员担任磋商小组组长,并由磋商小组组长负责组织该项目评审工作。采购人授权的代表,不得担任磋商小组组长。
13.3、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3.3.1、采购人或磋商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13.3.2、与磋商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磋商响应文件公正评审的;
13.3.3、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13.4、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审方法等详见《第五章评审办法》章节的规定。
14、评审工作按下列工作程序进行:
14.1、组建评审小组;
14.2、磋商会议;
14.3、磋商响应文件初步评审;
14.4、磋商响应文件详细评审;
14.5 磋商及二次报价
14.6、推荐中标成交候选人;
14.7、编写评审报告。
15、定标
15.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中标结果应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2个工作日内,通过媒体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磋商供应商对成交公告有异议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试行)》及财政部有关规定办理。
15.2、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工作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将备案资料胶装送采购人。
15.3、公示期满后,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15.4、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序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至第二位。
五.签订合同
16、签订合同
16.1、采购人、成交供应商须在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之后,洽谈合同条款内容,拟订合同文本草案。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督促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书面合同,并对采购合同内容进行审核确认。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招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采购人将对其超过部分予以追偿。
16.2、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洽谈合同条款及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磋商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均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16.3、采购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将合同副本报政府采购监管机关备案。
16.4、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16.4.1、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16.4.2、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16.4.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16.4.4、违反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17. 合同履行
17.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17.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或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磋商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
六、终止采购
18、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8.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18.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18.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磋商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磋商供应商不足3家的。
七、相关费用
19、采购代理服务费数额及缴纳方式
19.1、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中海建国际建设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支付。
19.2、招标服务费应采用转账、刷卡、现金形式缴纳,不得用投标保证金冲抵。
20、其他费用
20.1、为了保证采购活动顺利进行,要求各磋商供应商要认真仔细阅读采购文件,严格按采购文件中规定条款制作磋商响应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工作失误(如:①不按采购文件约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②不按采购文件约定制作、封装“法人授权书”的;③不按要求密封采购文件的;④报价计算错误的;⑤评委会一致认定的其它行为)造成有效响应磋商供应商不足三家而导致采购活动失败的,须赔偿造成的经济损失。同时采购组织机构上报采购主管单位将其列入“不良行为名单”一次,且禁止参加该项目的第二次投标,情节严重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八、质疑与投诉
21、关于质疑函的提出与答复:
21.1、供应商质疑与投诉应当实名署名,其质疑与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与投诉。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本项目接收质疑函法定信息:
联系人:刘敏、康艳容 联系电话:15129464118
地址:中海建国际建设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西一环路汉府公馆旺座国际B座1204室)
2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质疑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法律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应当署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21.3、出现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投标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原则上应当一次性提出)。
21.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质疑成立的,按照以下情况处理: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未对采购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对采购结果构成影响但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的质疑未对采购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对采购结果构成影响但合格供应商仍不少于3家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质疑答复导致中标、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21.5、出现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首先依法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22、投诉提出
22.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22.2、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投诉请求;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提起投诉的日期。投诉书应当署名。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23、法律责任
23.1、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或者无法提供证据的合法来源;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情形。
24、其他说明
24.1、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不得向投诉人和被投诉人收取任何费用。但因处理投诉发生的第三方检验、检测、鉴定等费用,由提出申请的供应商先行垫付。在投诉处理决定明确双方责任后,按照“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由承担责任的一方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各负担百分之五十。
24.2、本办法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质疑与投诉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超期。
24.3、质疑与投诉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58号令)》、《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答复与投诉处理办法(试行)》及《陕财办采资(2016)53号》规定执行。
第三章 商务要求
(合同条款仅供参考)
合同格式
甲方:(采购人)
乙方:(成交供应商)
一、合同内容: 。
二、签约金额: (? )。
合同价格为含税价,供应商提供产品所发生的一切税(包括增值税)费等都已包含于合同价款中。
三、知识产权:即成交单位应保证提供给采购人的技术服务,不承担任何涉及知识产权法律诉讼的责任。
四、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
成交供应商未征得采购人同意和谅解而单方面延迟提供技术服务,将按违约终止合同。
成交供应商遇到可能妨碍按时提供技术服务和提供相关人员的情况,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说明原由、拖延的期限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通知后,尽快进行情况评估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服务期限限或者通过协商加收误期赔偿金。
五、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
(2)本项目设计成果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0%;
(3)所承担设计项目施工竣工验收后支付剩余合同价款的30%。
七、采购项目执行内容需要调整时,经采购人同意后,可以协商确定价格差额计算方法和负担办法。
八、验收:项目完成后由采购人组织验收。验收合格须交接项目实施的全部资料。验收须以合同、磋商响应文件、澄清、及国家相应的标准、规范等为依据。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达不成一致时,可向当地行政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十、在发生不可抗力情况下的应对措施和解决办法。
十一、合同一经签订,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对确需变更、调整或者中止、终止合同的,应按规定履行相应的手续。
十二、违约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条款和本合同约定,成交供应商未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发生违约,采购人会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终止合同,依法向成交供应商进行经济索赔,并报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采购人违约的,应当赔偿给成交供应商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采购代理机构各执壹份。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完毕自动失效。(合同的服务承诺则长期有效)。
十四、其他
(1)转分包情况:本项目不得外包,分包项目必须征得发包人同意。
(2)其他条款在合同中具体明确
甲 方 |
乙 方 |
(盖章) |
成交供应商全称 (盖章) |
地址: |
地址: |
邮编: |
邮编: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被授权代表:(签字) |
被授权代表:(签字) |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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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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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年 月 日 |
日期: 年 月 日 |
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城固县蔬菜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
完成城固县蔬菜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建设规划方案。
规模:城固县博望街道办事处、莲花街道办事处、龙头镇、沙河营镇、原公镇、桔园镇等15个镇(办),规划面积2265平方公里。
第五章 评审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 87 号令)等法律规章,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
1、磋商
1)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磋商。投标人应委派代表参加,并向磋商小组递交磋商响应文件。
2)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的磋商响应文件将不予开封。
2、磋商小组
1)招标机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组建磋商小组。
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3)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投标人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投标人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投标人。
4)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的磋商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5)在磋商期间,磋商响应文件中有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资质要求的,将视为无效投标;磋商小组可要求投标人对其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但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改变磋商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澄清的内容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6) 参加磋商的投标人应当对磋商的承诺和最后报价以书面形式确认,并由全权代表签章。
3、磋商过程的保密性
3.1 磋商后,直到向成交的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文件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磋商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3.2 在磋商响应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在磋商响应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向买方施加任何影响,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4、磋商
1)磋商小组将审查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完整、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合格,磋商保证金是否足额、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2)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在详细磋商响应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磋商小组要审查每份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磋商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技术参数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磋商响应文件。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磋商小组决定磋商的响应性只根据磋商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4)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5)如果磋商响应文件实质性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磋商响应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6)采购人只对在初审中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进一步的详细商务和技术评审。
7)投标人如果是中小企业须提供财库〔2020〕46号《中小企业声明函》,其生产的产品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8)结合节能环保产品报价占总项目的比例,给予相应的加分。调整后的价格作为投标人的评标价。根据评标价按下述方法测算各投标人的价格分值。
调整后的价格作为投标人的评标价。根据评标价按下述方法测算各投标人的价格分值。
5、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
1)为有助于对磋商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响应期间可分别要求投标人对其磋商响应文件进行澄清或答疑,有关澄清或答疑要求的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6、磋商响应文件的详细评审
1)磋商小组将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进行详细磋商。
2)竞争性磋商综合评分法。
3)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为本项目投标人报价的最终报价(投标人磋商响应文件中报价为第一次报价,评标过程中需进行磋商报价)(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基准价
磋商报价得分=————————×30
最后磋商报价
7、磋商响应文件的详细评审:
7.1.评标委员会将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详细评审。
7.2.详细评审即以磋商文件为依据,对所有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分别从“技术”、“价格”和“商务及服务承诺”等方面进行评审并按照百分制进行综合打分。
7.3评标细则及标准:综合评分法(总计 100 分)
评审要素一览表
评审内容分数 |
评审原则与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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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 (30分) |
1.上限为采购预算价,即报价大于上限价视为无效标; 2.以满足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为满分; 3.不享有政策优惠条件的磋商供应商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报价)×30 4.全部符合政策优惠条件的磋商供应商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报价*(1-6%)]×30 |
|
项目 实施 方案 (45) |
项目理解 (10分) |
对本项目编制背景和周边环境现状情况以及发展趋势的熟悉程度,进行综合评定。根据响应情况计分(0-10分)。 |
重点难点分析 (10分) |
对本项目编制重点与难点阐述的清晰程度,以及把握的准确性程度,进行综合评定。根据响应情况计分(0-10分)。 |
|
技术方案 (15分) |
结合城固县现有的蔬菜种植实际情况,对本项目区域内现有的蔬菜种植条件,进行准确的分析评价,提出合理的五年发展规划方案,对所提供方案的详细合理性进行综合评定。根据响应情况计分(1-15分)。 |
|
服务计划和控制措施(10分) |
根据所提供的服务进度计划的安排方案和控制措施是否紧密有效、详尽完善且安排合理等方面综合评审,根据响应情况计分(0-10分)。 |
|
项目人员配备 (10分) |
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组成员结构是否合理,人员分工是否明确,是否有高级、中级专业技术人员;项目组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资格的,每提供一个计2分;具有中级职称资格的,每提供一个计1分,本项最高得分10分。 |
|
业绩 (5分) |
投标供应商提供2018年至今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每提供一个业绩得1分,最高5分。 注:以成交通知书或协议书(合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为准。无成交通知书或协议书(合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此项将不得分。 |
|
服务承诺 (8分) |
根据所提供的服务质量保证承诺进行评审,对整个项目过程建立了健全的质量控制体系,质量保证措施得当、合理、可行,质量控制目标得到合理分解。根据响应情况计分(1-8分)。 |
|
响应文件规范 (2分) |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封面标注正本或副本、目录完整、页码准确、内容清晰得2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0.5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
7.4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或以上成交候选投标人,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特殊情形的,可以推荐3家成交候选投标人。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8、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8.1、供应商企业政府采购政策
8.1.1、中小企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中小企业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
8.1.2、监狱和戒毒企业应符合《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
8.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8.1.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8.1.5、供应商应如实提供以上证明文件,如存在虚假响应,将取消其磋商资格。
8.2、磋商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8.2.1、节能产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办发〔2007〕51号)的规定,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公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为准。
8.2.2、环境标志产品根据《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的规定,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公布的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为准。
8.2.3、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对所磋商产品为节能、环保、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的产品,在报价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计算出小计及占磋商报价总金额的百分比, 并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从中国政府采购网上下载的网页公告等),未提供节能、环保、环境标志产品计分明细表及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的不给予计分。
8.2.4、若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磋商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磋商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
8.2.5、同一包的节能、环保、环境标志产品部分计分只对属于清单内的非强制类产品进行计分,强制类产品不给予计分。
8.2.6、节能、环保、环境标志产品不重复计分;同时列入国家级清单和省级清单的产品不重复计分。
8.2.7、获得上述认证的产品在磋商时应提供有效证明材料。以上所有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计分。
8.3、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磋商小组根据以上内容进行综合比较,自主打分,由高到低进行汇总排序,推荐出成交候选单位。磋商小组依据评审结果写出评审报告。
9、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9.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9.2、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和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价格、技术、商务、服务等方面严格进行评判,提供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评审意见,参与起草评审报告,并予签字确认。
9.3、保守秘密。不得透露竞争性磋商文件咨询情况,不得泄漏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知悉的商业秘密,不得向供应商透露评审情况。
9.4、发现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及时向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组织者或财政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发现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干预评审、发表倾向性和歧视性言论、受贿或者接受供应商的其他好处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
9.5、解答有关方面对政府采购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询问,配合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等事宜。
9.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10、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10.1、应邀按时参加评审和咨询活动。遇特殊情况不能出席或途中遇阻不能按时参加评审或咨询的,应及时告知采购代理机构,不得私自转托他人。
10.2、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项目,如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行政监督部门、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也可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
有利害关系主要是指三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中任职(包括一般工作)或担任顾问,配偶或直系亲属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中任职或担任顾问,与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情况。
10.3、评审或咨询过程中关闭通讯设备,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有在场工作人员陪同。
10.4、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以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方式要求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以澄清、说明或补正为借口,表达与其原投标文件原意不同的新意见;不得以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10.5、在咨询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产品标准,认真听取咨询方的合理要求,提出科学合理的、无倾向性和歧视性的咨询方案,并对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承担个人责任。
10.6、有关部门(机构)制定的其他评审工作纪律。
特别提示:
响应文件属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1、未按磋商文件规定要求装订密封、签署、盖章的;
2、不符合资格证明文件要求的;
3、以他人名义磋商的;
4、磋商文件有效期不符合文件要求的;
5、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标准和商务要求的;
6、有重大缺漏项的;
7、附有采购人、磋商组织机构不能接受的条款和商务要求的;
8、响应文件被评委会(小组)判定为明显雷同的;
9、未交、或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10、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第六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1、投标供应商应认真审阅本章内容,并参照格式要求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凡未按格式要求编制磋商响应文件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2、竞争性磋商采购响应文件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给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制,格式之外的可自行编写。
3、磋商响应文件的正、副本必须按照要求编制,凡正、副本不相符的,以正本为准。
4、供应商必须按照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在竞争性磋商采购响应文件中指定的页面落款处加盖公章(鲜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逐页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
正本/副本
城固县蔬菜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采购项目
磋商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COCICC-ZCGXE-210718
供 应 商: (全称并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地 址:
日 期:
格式一、开标信信封格式
请按以下内容填写开标信信封磋商保证金信封抬头,并将黑框剪下,贴在报价信信封及磋商保证金信封外面,除非特殊情况,否则请不要更改信封格式:
响应文件封袋正面标识式样
报价一览表封袋正面标识式样
格式二、响应函格式
响 应 函
致:中海建国际建设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采购编号: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供应商名称)作为投标者正式授权 (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进行有关本项目的一切事宜。
在此提交的竟争性磋商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开标信一份。包括如下等内容:
(1)响应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磋商首次报价一览表;
(4)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5)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6)项目实施方案;
(7)拟组建承担本项目的项目组人员情况;
(8)服 务 承 诺;
(9)2018年至今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10)拒绝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
(11)其他
我方已完全明白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重申以下几点:
我方决定参加:采购编号为 号的竞争性磋商;
全部工程及货物供应和有关服务的总价为: (大、小写);
本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在提交相应文件截止日后 90 天有效,如成交,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
我方已详细研究了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修正文(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并完全明白,我方放弃在此方面提出含糊意见或误解的一切权力。
我方明白并愿意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日期之后、投标有效期之内撤回投标,则磋商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我方同意按照贵方可能提出的要求而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其它数据或信息。
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标价。
我方如果成交,将保证履行磋商文件及其补充文件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
如我方成交,我方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之前,向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交纳中标服务费。
所有与本采购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
地址 |
传真 |
电话 |
座机 |
供应商代表签字 |
电子函件 |
供应商名称 |
|
公章 |
|
日期 |
格式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格式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 应 商 名 称:
单 位 性 质:
地 址:
成 立 时 间: 年 月 日
姓 名: 身份证号: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特此证明。
供应商: (盖公章)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我方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授权代表的姓名、职务)为我方的合法代理人,就 (项目名称)以本公司名义处理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澄清、修改、撤销、质疑等与磋商有关的一切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生效,有效期至与本项目磋商有关的事宜处理结束。
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
法人身份证正面 |
代理人身份证正面 |
法人身份证反面 |
代理人身份证反面 |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格式四、磋商响应首次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
城固县蔬菜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采购项目 |
|
总报价: |
总报价:小写: 元 大写: 注:报价不得超过项目总预算金额 注: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 |
|
响应人 |
被授权人: |
服务期限: 天 |
(法人公章) |
(签字或盖章) |
年 月 日 |
备注:
1、报价一览表与明细表不一致时,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2、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合同总价包括:含本次招标所要求的服务且验收合格后的所有有关费用(包括人工费、差旅费、技术资料费等和国家按现行税收政策征收的一切税费)
格式五、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项目编号:
序号 |
磋商文件条款号 |
磋商文件商务条款 |
磋商响应文件响应情况 |
说 明 |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注:
1. 本表主要针对磋商文件商务条款填写,包括1).磋商报价所包含的全部供货内容;
2).磋商报价所包含的全部服务内容;3).对交货期、实施地点、验收、付款方式、进行磋商响应。
2. 供应商如对磋商文件有任何偏离应列明,并标明“其他无偏离”,无需逐条响应;
3.对磋商文件无偏离应标明“全部无偏离”。
格式六、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农林行业(农业工程或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必须拥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完整的2020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开标前已缴纳的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开标前已缴存的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非联合体投标声明
磋商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附一: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商业信誉良好,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整改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的状态,未发生过诉讼争议、违法或不良记录,没有被法院或检察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不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以上法人或供应商和供应商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磋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磋商。
具有一定的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能力,能够在两小时内到达指定地点开展抽样检验工作。
近三年在参加采购活动和经营活动中____(有或无)重大违法记录。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未发生过重大事故,执业期间_____(有或无)违规、违纪等不良执业记录(如有,请详细列明),以上承诺及声明如有虚假,我司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附二:
非联合体投标声明
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项目编号: )采购活动作出如下郑重声明:
本公司保证本项目并非联合体投标,本项目由本公司独立承担。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公章):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格式七、项目实施方案
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及评审内容及标准编制响应内容,格式不限。
报价明细清单.jpg
定稿城固县蔬菜产业规划设计(2021-2025)采购项目.doc
关于城固县蔬菜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公告合同附件.jpg
关于城固县蔬菜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公告合同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