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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城县教育局厨具设备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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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蒲城县教育局双酒小学食堂设备、荆姚中心幼儿园教学设备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关于蒲城县教育局双酒小学食堂设备、荆姚中心幼儿园教学设备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02 14:46

一、项目编号:ZLGL-2021-ZC010

二、项目名称:蒲城县教育局双酒小学食堂设备、荆姚中心幼儿园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1、一包:双酒小学食堂设备采购

中标结果: 中标

供应商名称:西安翔晟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西安市新城区金花北路299号碧翠锦华3幢

中标 金额 : 909,800.00元

2、二包:荆姚中心幼儿园教学设备采购

中标结果: 中标

供应商名称:蒲城爱格乐科教设备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陕西省渭南市蒲城县城光镇关帝二组

中标 金额 : 993,56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1、一包:双酒小学食堂设备采购

祥晟.doc

2、二包:荆姚中心幼儿园教学设备采购

爱格乐.doc

五、 评标委员会名单:

标项名称 专家 采购人代表
一包:双酒小学食堂设备采购 陈彩英、郝正庆、史小娟、张瑞琦 李京哲
二包:荆姚中心幼儿园教学设备采购 陈彩英、郝正庆、史小娟、张瑞琦 李京哲

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1、一包:双酒小学食堂设备采购: 13,647.00元

2、二包:荆姚中心幼儿园教学设备采购: 14,903.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蒲城县教育局

联系人:张工

联系地址:蒲城县尧山路西段14号

联系电话:0913-7222152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雷工

电话:029-87543079

传真: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陕西正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金花新都汇A座2304

联系方式:029-87543079

十、附件:

蒲城招标文件定稿.doc

陕西正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8月02日

封 面

项目编号:ZLGL-2021-ZC010

蒲城县教育局双酒小学食堂设备、荆姚中心幼儿园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陕西正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7月

目 录

TOC \o "1-1" \h \z \u HYPERLINK \l "_Toc524440142"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1

HYPERLINK \l "_Toc524440143"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4

HYPERLINK \l "_Toc524440144" 第三部分 技术参数及要求 28

HYPERLINK \l "_Toc524440145" 第四部分 合同范本 29

HYPERLINK \l "_Toc524440146"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32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蒲城县教育局双酒小学食堂设备、荆姚中心幼儿园教学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潜在的投标人可在陕西省新城区长乐中路金花新都汇A座2304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07-27 14:00:00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LGL-2021-ZC010

2、项目名称:蒲城县教育局双酒小学食堂设备、荆姚中心幼儿园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1934145.00元,一包:双酒小学食堂设备采购,预算为925000.00元;二包:荆姚中心幼儿园教学设备采购,预算为1009145.00元。

4、最高限价:一包:925000.00元 二包:999145.00元

5、采购需求: 蒲城县教育局双酒小学食堂设备、荆姚中心幼儿园教学设备采购项目,1批, 采购预算:1934145.00元,一包:双酒小学食堂设备采购,预算为925000.00元;二包:荆姚中心幼儿园教学设备采购,预算为1009145.00元。 项目概况:教学设备采购,1批,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教学,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技术参数及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8-11 00:00:00 至 2021-08-20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8)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7-27 17:00:00 止

地点: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金花新都汇A座2304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每包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07月05日至2021年07月09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有效的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现金购买。

四、 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07-27 14:00:00

地点:西安市新城区建工路19-1号(南二环东段)世纪金源大饭店第八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蒲城县教育局

联系人:张工

联系地址:渭南市蒲城县尧山西路14号

联系电话:0913-7222152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雷工

电 话:029-87543079

传 真:029-87543079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正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陕西省新城区长乐中路金花新都汇A座23楼2304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名称

具体内容和要求

1

采购项目

蒲城县教育局双酒小学食堂设备、荆姚中心幼儿园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预算、限价

项目采购预算为:1934145.00元,其中一包:双酒小学食堂设备采购,预算为925000.00元;二包:荆姚中心幼儿园教学设备采购,预算为1009145.00元。

最高限价:一包:925000.00元 二包:999145.00元

公告媒体

陕西省政府采购网

2

采购人

1、名称:蒲城县教育局

2、地址:渭南市蒲城县尧山西路14号

3、电话:0913-7222152

4、联系人:张工

3

采购代理机构

1、名称:陕西正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址: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金花新都汇A座2304室

3、电话:029-87543079

4、联系人:雷工

4

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

以上资格条件为必备资格要求,缺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要求,按无效文件处理,资格证明文件开标现场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备注:1.除注明原件外,均为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身份证原件须随资格证明文件一并递交。

5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

6

投标文件有效期

投标文件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算90个日历日

7

现场踏勘

是否组织踏勘:□组织/不组织

注:若有需要投标单位可自行踏勘

8

样品

是否要求提供样品:□是/否

9

采购进口产品

10

政府采购强制采购:

节能产品

11

政府采购强制采购:

信息安全认证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非强制类)

投标产品中每有一项为节能产品经国家认证的得0.5分。(以经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为准。)

12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每有一项为环境标志产品经国家认证的得0.5分。(以经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为准。)

支持中小企业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价格扣除):

①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扣除6%。

②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若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2%。

13

支持监狱企业

非专门面向监狱采购项目(价格扣除):监狱企业可视同小微企业在价格评审时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扣除6%。

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或扶持政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可视同小微企业在价格评审时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扣除6%;但应满足下列条件:

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4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1年07月27日14: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西安市新城区建工路19-1号(南二环东段)世纪金源大饭店第八会议室

15

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1年07月27日14: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西安市新城区建工路19-1号(南二环东段)世纪金源大饭店第八会议室

16

投标保证金

1、本次投标活动须交纳保证金为:

一包:15000.00元

二包:20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应为人民币,可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支付: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或提交保证金。

3、保证金汇款账号:

户 名:陕西正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西安银行长乐中路支行

账 号:4030 1158 0000 1049 02

投标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一致。

(温馨提示:由于转账当天不一定能够到账,为避免因保证金未到账或延迟到账而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建议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到账;如提交保函,建议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将保函正本送至采购代理机构)

备注:

(1)投标保证金以投标人名称汇款,如以个人汇款,视为无效。

(2)保证金交纳凭证/保函须标明项目编号。

(3)投标人未交纳、未足额交纳或未按规定时间交纳保证金(保函)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4)投标保证金的交付单位和投标人的名称必须一致,否则将视为投标无效。

17

投标文件份数

本次招标须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电子版壹份(用U盘拷贝)。电子版投标文件提供投标文件正本的word版本及PDF版本(PDF文件为完整签字、盖章的正本扫描件)。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须打印或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填写,注明“正本”“副本”字样。统一胶装、编码,在每一页的正下方清楚标明共几页、第几页等字样。

18

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地点等

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天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质保期:验收合格后 3 年

19

结算方式

1、结算单位:采购人结算,在付款前,必须开具全额发票给采购人。

2、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待设备到达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货款的70%,剩余30%待审计工作完成后支付。

20

履约保证金

是否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是/否

21

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发改委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货物招标收费标准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向陕西正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次性交纳。

22

履约验收

履约验收(如有):涉及履约验收的,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支付,费用标准按中标金额的5‰计算,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收取。

23

其他

正文与前附表表述不一致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投标须知正文

一.名词解释

采购人:蒲城县教育局

监督机构:蒲城县财政局

采购代理机构:陕西正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人:满足本次招标要求具有相应资格和完成项目能力的投标人

标书: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的统称

中标人:由评标委员会推荐经采购人确认的投标人

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二.投标人

1、合格投标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

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须提供信用记录良好未失信的相关证明资料。

3、投标委托

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参加投标相关的全部费用。

三.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对招标文件的各方面都应做出实质性的响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

(2)适用范围

本次招标依据采购人的采购计划,仅适用于本招标文件中所叙述的项目。

(3)招标文件的购买: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人应从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自行转让或复制的招标文件视为无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一律不退,仅作为本次招标使用。

2、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和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当立即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不足十五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3、质疑提出与答复

(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函接收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详见招标公告)。

(2)质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提交质疑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委托代理人提交质疑的,必须向其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备注:投标人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未按规定程序和渠道提出质疑的;

2、超过法定质疑期限的;

3、书面质疑的形式和内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4、提出的质疑事项已经明确答复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的条件。

(4)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答复内容同时通知与处理结果有关的投标人,但答复内容不得涉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

4、评标的处理依据

评标委员会有权对在开标、评标过程中出现的一切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条款,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处理。

5、解释权归属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

四.招标要求

1、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为:蒲城县教育局双酒小学食堂设备、荆姚中心幼儿园教学设备采购项目。投标人可根据自身的资格情况和经营范围进行投标,不得将其子目再行分解或只投其中的一部分内容,否则投标无效;开标、阅标、评标、定标、签订合同均以项目为单位进行。

2、投标人资格要求: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

3、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文件必须根据招标文件提供的内容及格式编制,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4、投标报价

(1)投标总报价是指设备到达使用地点、验收合格达到正常使用条件前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货物价值、安装调试费、国内外运杂费(含保险)、仓储保管费、技术培训费、检测费、施工费、人工费、验收费等,进口产品还应包括进出口业务代理费(按合同金额的1%收取)、国内银行手续费、报关费、商检费及进口产品按国家政策征收的一切税费等。

投标报价表中标明本次货物、服务的所有单项价格和总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进口产品(经专家论证允许采购的情况下)按人民币报价,此报价不受市场价格及外汇汇率波动影响。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未办理合法进口手续的非国内生产产品的投标报价。

(2)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上,标明响应产品的投标总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不予接受;

(3)投标货币:国产设备:人民币;进口设备:人民币;单位:元(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4)开标一览表应有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签字;

(5)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

(6)凡因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阅读不深、理解不透、误解、疏漏、或因市场行情了解不清造成的后果和风险均由投标人自负;

(7)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8)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参加投标。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9)投标人对投标产品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报价、可变动性报价、赠送及“零”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交纳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要求。

(1)投标保证金退还:

A.未中标人:根据所提供的《投标保证金退还信息表》(见附件),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无需亲自前来办理;

B. 中标人: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2)服务费缴纳: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中标人须缴纳足额的中标服务费。账户信息如下:

账号:61001713500059090300

公司名称:陕西正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西安西华门支行

(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A、开标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人撤回其所投投标文件的;

B、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C、中标人未按时缴付中标服务费;

D、由于投标人的原因导致中标无效的。

6、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投标文件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算90个日历日;投标文件无投标有效期或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延长至合同执行完毕。

7、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投标人须依据招标文件内容和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2)本次招标需提交的投标文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要求

(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指定的页面落款处,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公章或签字;

(4)投标人名称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公章;

(5)投标文件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在改动处旁签字方为有效;

(6)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7)为响应国家环保号召,投标文件建议采用双面打印。

8、文字要求

本次招标只接受简体中文文字的投标文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文件密封、递交

1、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投标文件的封装:

A、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用单独的封袋分装密封(封袋不得有破损),在封袋上标明“正本”、“副本”及“电子版投标文件”字样,封袋正面要粘贴标识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法人授权书须为原件,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文件为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文件副本中的资格条件证明文件为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B、封袋正面标识式样(参见格式)。

(2)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误投、过早启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并退回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2、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将全部投标文件递交至开标现场;

(2)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只负责投标文件的接收、清点、造册登记工作,并请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确认,对其有效性不负任何责任;

(3)采购代理机构在宣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拒绝接收任何人送达、递交的投标文件;

(4)无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或者废标,其投标文件恕不退还。

3、投标截止时间

(1)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在截止时间后拒绝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2)因采购人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采购代理机构应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4、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投标文件递交后,如果投标人提出书面修改、补充和撤回投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送达采购代理机构;

(2)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修改或补充的内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标记,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撤回投标文件应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如采取传真形式撤回投标文件,随后必须补充有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的要求撤回投标文件的正式文件;撤回投标文件的时间以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到达日期为准;

(4)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

(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六.开标、评标、定标

1、开标

(1)采购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大会。

(2)开标大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参会人员、投标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3)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以公开唱价的形式将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内容公布,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采购代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并存档备案。

2、评标委员会组成与职责

为确保评标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依法成立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及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专家名单由有关人员从省级以上的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并履行下列责任和义务:

A、要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制度,依法履行各自职责,公正、客观、审慎地组织和参与评审工作;

B、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C、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说明;

D、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对投标人的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

E、要依法独立评审,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F、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G、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H、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I、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

J、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工作。

3、投标文件的初审

3.1资格性审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条所述资格要求进行资格性审查,如果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资格要求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3.2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从投标文件的完整性、有效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对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2.1投标文件的完整性。投标文件构成是否有重大缺项;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编写投标文件。

3.2.2投标文件的有效性。投标文件的签署、加盖印章是否合格、有效;提供的各种证明文件、数据、资料是否真实、有效;投标有效期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授权期限是否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

3.2.3投标文件的响应性。投标方案是否有重大缺漏项;投标商务条款是否有重大偏离;是否满足本次投标的特殊要求;对合同中规定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否做出了实质性修改。

3.2.4报价是否超过最高限价。

3.3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时未通过的,不得进入评审环节。

3.4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出现下列情况,修正原则为:

A、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B、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C、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D、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E、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F、多处内容交叉不符的,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为准;

G、文字与图表不符的,以文字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报价和内容,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和内容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和内容,则其投标无效。

3.5公开开标后,直到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为止,凡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及被授标意见等内容,评标委员会成员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4、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但不限于),按无效文件处理:

A、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或者投标报价不是唯一报价的;

B、投标人未经过正常渠道购买招标文件,或投标人名称与购买招标文件时登记的投标人名称不符的;

C、不同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D、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不符合要求的;

E、实质性内容不满足或未响应的;

F、投标文件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数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及签字盖章;

G、无投标有效期或有效期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

H、投标人针对同一项目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未书面声明哪一份是有效的或出现选择性报价的;

I、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包括但不限于虚假资质、虚假证明、虚假应答等)、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J、投标文件附加了采购人难以接受的条件或条款的;

K、在政府采购或其他重大项目履约过程中有不良记录,未能按期履约的;

L、投标报价与市场价格偏离较大、低于成本、形成不正当竞争的;

M、投标报价子目出现漏项或报价数量与要求不符的;

N、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性能指标与招标文件要求出现重大负偏差的;

O、投标文件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P、提供虚假技术性能指标的。

Q、对付款方式、交货期、交货地点、项目验收及售后服务等商务要求未实质响应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6、询标

(1)评标委员会在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内容与投标文件内容有重大相悖或矛盾,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文件。

(2)实质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交货期、付款方式、质保期、主要技术指标等。

(3)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投标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7、评审方法及内容

(1)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2)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报价最低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遵照前款规定处理。  

(3)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下内容进行综合比较,独立评审、自主打分,按最后得分由高到低汇总排序,推荐一至三名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写出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4)评标委员会成员须对畸高、畸低的重大差异评分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

(5)评审内容

一包:双酒小学食堂设备采购

评分因素及权重

总分

评 审 要 素

分项

分值

投标

报价30分

30分

经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报价为有效投标价。

评标基准价: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1.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对监狱企业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0分

商 务

响 应

3分

3分

投标文件对付款方式、交货期、交货地点等商务要求进行响应说明,根据响应程度横向比较计1-3分,无响应说明不计分。

3分

技术

方案

50分

技术参数25分

根据设备参数、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说明资料,产品彩页、官网截图、提供产品相关资料表述清楚明确、充分。完全符合、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没有负偏离的得25分;参数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每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注:技术偏离表未实质响应,完全复制招标要求标注响应的,专家可给予1-5分扣分。

25分

设计方案5分

根据招标清单做出相应的设计方案(含厨房设备布置图、厨房给排水图、厨房设备用电图、厨房天然气平面图),方案合理,符合使用要求。良好得2.6-5分,一般得0-2.5分。

5分

实施方案10分

供应商提供详细的拟投入人员、人员配置及分工、项目参与人员安排合理,提供参加本项目人员的专业资质证书,根据响应情况,得0-3分。

备货、供货进度及质量保证措施,根据响应情况,得0-2分。

C.产品安装、检测、调试、试运行及验收方案,包括详细的实施计划、整体工期要求、进度安排和按期完成的措施、验收组织等内容。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情况赋分。内容完整,描述清晰,且能针对性满足项目需求的,得2.6-5分;内容有缺项,描述简单,可行性一般,基本满足项目需要的,得0-2.5分;不提供不得分。

10分

培训方案5分

针对采购产品能够制定详细的安装培训、操作手册,并提供培训资料及人员配备,按照方案详尽情况赋0-5分。

5分

供货渠道5分

供应商所投主要产品(全自动饺子机、数控包子机、 超声波洗碗机、LED显示屏)、关键零部件及备品备件等配备情况、供应渠道、总体响应优劣情况,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厂授权、销售协议、代理协议)承诺所投设备无假货、水货、翻新货且无产权纠纷,根据响应程度资料齐全、内容完整,横向对比赋0-5分。

5分

服务

能力

10分

售后服务方案

a.售后服务网机构的设定(须提供规模、分布情况,机构正常运行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根据响应情况,得0-2分;

b.根据本项目及采购人实际需求提供具体可行的售后服务方案(承诺的质量保证范围、拟投入售后服务人员配置情况、日常维护、应急预案、故障响应时间及应对措施,质量保证范围等,能有效保障本地化技术服务及售后服务的协调性、及时性)。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具体、完整、详细、全面,具有可行性的计3.1-6分;售后服务方案内容欠缺、描述简单、可行性一般的计0-3分。

8分

②供应商具有《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格》证书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2分

节能环保产品

2分

投标人投标产品中每有一项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备的得0.5分,每有一项为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的得0.5分,投标人投标产品中每有一项产品同时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的得1分,最多得2分。(提供清单复印件)

2分

业绩

5分

提供近三年(2018年7月1日至今)同类项目合同,每一份得1分,满分5分。

(业绩证明以投标文件中所附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

5分

说明

1.若出现综合得分并列时,比较最后报价得分,此分项得分高者排序在先;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进行排序,如果还相同,则由全体评委成员无记名投票,以得票高者排序在先。

2.评委打分超过得分界限或未按本方法赋分时,该评委的打分按作废处理。

3.评委会二分之一以上人员认为有串标、弄虚作假嫌疑或严重脱离市场价的投标,该供应商不得作为中标候选人。

4.由于投标文件有矛盾,造成对供应商不利的评标结果,由供应商自负。

5.评审过程中,若出现特殊情况时,将暂停评标,有关情况的处理待投标小组确认后,再行评定。

6.各种计算采用插入法,数字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二包:荆姚中心幼儿园教学设备采购

评分因素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说 明

投标报价

30

经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报价为有效投标价。

评标基准价: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1.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对监狱企业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商 务

响 应

3分

投标文件对付款方式、交货期、交货地点等商务要求进行响应说明,根据响应程度横向比较计1-3分,无响应说明不计分。

技术评审

技术指标和配置30分

1、投标人提供所投设备的主要技术指标(参数)的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彩页、官网和功能截图等技术支持性文件),并经评审专家审定方可得分,基础分(25分):完全符合、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没有负偏离的得25分;

2、扣分:一般参数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每一项扣0.5分,带▲参数负偏离每一项扣1分,基础分扣完为止。

3、加分:带▲参数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每一项加1分,最高得5分。

4、技术偏离表未实质响应,完全复制招标要求标注响应的,专家可给予1-5分扣分。

投标人自负因佐证材料不全而造成技术参数响应负偏离的后果。

质量保证5分

所投主要产品制造厂家有可靠、完善的管理制度;有足够的设计、工艺、加工、检验能力;所投产品符合国际、国内相关标准,有具体可行的质量保证承诺,保证使用单位能熟练操作维护和正常使用。

①内容具体、完整、详细、全面的经横向比较计3.1-5分;

②内容欠缺、薄弱的经横向比较计0-3分;

③未提供质量保证及与质量保证有关内容的不计分。

主要产品为:电脑、 教学一体机、 空调、 钢琴

实施方案10分

a.供应商提供详细的拟投入人员、人员配置及分工、项目参与人员安排合理,提供参加本项目人员的专业资质证书,根据响应情况,得0-3分。

b .备货、供货进度及质量保证措施,根据响应情况,得0-2分。

c.产品安装、检测、调试、试运行及验收方案,包括详细的实施计划、整体工期要求、进度安排和按期完成的措施、验收组织等内容。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情况赋分。内容完整,描述清晰,且能针对性满足项目需求的,得2.6-5分;内容有缺项,描述简单,可行性一般,基本满足项目需要的,得0-2.5分;不提供不得分。

培训方案5分

针对采购产品能够制定详细的安装培训、操作手册,并提供培训资料及人员配备,按照方案详尽情况赋0-5分。

供货渠道5分

供应商所投主要产品、关键零部件及备品备件等配备情况、供应渠道、总体响应优劣情况,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厂授权、销售协议、代理协议)承诺所投设备无假货、水货、翻新货且无产权纠纷,根据响应程度资料齐全、内容完整,横向对比赋0-5分。

售后服务方案

5分

a.售后服务网机构的设定(须提供规模、分布情况,机构正常运行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根据响应情况,得0-2分;

b.根据本项目及采购人实际需求提供具体可行的售后服务方案(承诺的质量保证范围、拟投入售后服务人员配置情况、日常维护、应急预案、故障响应时间及应对措施,质量保证范围等,能有效保障本地化技术服务及售后服务的协调性、及时性)。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具体、完整、详细、全面,根据响应程度计0-3分;

节能

产品

2分

投标人投标产品中每有一项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备的得0.5分,每有一项为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的得0.5分,投标人投标产品中每有一项产品同时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的得1分,最多得2分。(提供清单复印件)

业绩

5分

提供近三年(2018年7月1日至今)同类项目合同,每一份得1分,满分5分。(业绩证明以投标文件中所附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

 

8、其他事项说明:(落实的相关政策)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属小型、微型企业的,供应商须提供《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并由供应商加盖公章,其划型标准严格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出台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时还需提供货物制造商的小微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提供的《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必须真实有效,如果被举报经查实出具虚假声明函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监狱、戒毒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享受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评审过程中,如涉及,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具有环境标志、节能、自主创新的产品。(注:环境标志产品是指由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有效期内的产品;节能产品是指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中的有效期内的产品。)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9、定标

(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标结果报告送达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结果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结果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同时书面复函采购代理机构;

(2)采购代理机构收到采购人“中标复函”后,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体上发布公告,公示期满无异议,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七.签订合同

1、定标后,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三十(30)个日历日内,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与采购人洽谈合同条款,并签订供货合同,同时送监督机构备案,招标文件及中标人投标文件均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3、根据需要,采购代理机构可会同采购人负责监督、协调和处理履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4、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在合同履行期间以及履行期后,可以随时检查项目的执行情况,对采购标准、采购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

八.中标服务费

1、中标服务费按约定由中标人支付。

2、中标人应依据中标金额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交费金额参照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规定标准收取。

3、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货物计取。

中标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5000-10000

0.25%

0.1%

0.2%

10000-100000

0.05%

0.05%

0.05%

100000以上

0.01%

0.01%

0.015%

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以货物项目为例:中标金额为12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

(500-100)万元×1.1%=4.4万元

(1000-500)万元×0.8%=4万元

(1200-1000)万元×0.5%=1万元

合计收费=1.5+4.4+4+1=10.9万元

九.其他事项

1、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三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

2、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

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结果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第三部分 技术参数及要求

第一包

序号

资产名称

规格

参数

计量
单位

数量

1

四层货架

1200*500*1550

采用SUS304全不锈钢材质,分为四层,1.5mm平板焊接,背部设有加强筋,层板为固定式,均能承受100KG重物存放底部安装可调式子弹脚,架体为38*38*1.5mm方管

13

2

双层操作台

1800*800*800

主板采用优质磨砂贴塑304不锈钢板,配1.2不锈钢板做加力筋,层板采用1.0mm不锈钢板,配可调性不锈钢子弹脚

10

3

水池

1000*700*800

台面:采用SUS304不锈钢,池深1m*60cm配S=1.0mm不锈钢板做加力筋;
台脚:脚通采用38*1.0mm 201不锈钢方通,配可调性不锈钢子弹脚。

9

4

双层餐车

1200*600*800

304不锈钢制作,面板厚1.2mm,推杆采用38*38*1.2mm方钢,加橡胶防撞条,车轮选用4寸橡胶防滑万向轮,后轮带刹车功能;

5

5

平板车

600*900*900

304不锈钢制作,面板厚1.5mm,侧板厚1.2mm.

5

6

饼盘车

460*650*1800

304不锈钢制作,面板厚1.2mm,侧板厚1.0mm.

3

7

蒸箱

1430*660*1810

24盘型201不锈钢天然气蒸箱

5

8

和面机

25kg

全钢设计,无故障工作时间为600小时,额定电压:380V/2.2KW 生产效率≥25KG/斗;

1

9

和面提升一体机

50KG

纯铜电机,≥100KG/h,

201不锈钢材质。

1

10

馒头机

1300*500*960

铜芯电机;额定电压:380V;零件采用不锈钢处理,符合卫生标准,有与人接触部位压边焊接钝化处理,

1

11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