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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横湖小学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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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温岭市横湖小学厨房设备采购的更正公告[浙江新世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详情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JXSJ2021-WL1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温岭市横湖小学厨房设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7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货物清单调整详见原招标文件详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2投标报价明细调整详见原招标文件详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更正日期:2021年08月0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具体以更正后的招标文件为准。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岭市横湖小学

地 址:温岭市太平街道人民西路27-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海勇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6-86115911

质疑联系人:陈海勇

质疑联系方式:0576-861159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新世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温岭市阳光大道210号沪商大厦19楼

传 真:0576-81663388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俊、陈旦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958664832、0576-81663388

质疑联系人:徐俊

质疑联系方式:0576-8166338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温岭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浙江省温岭市太平街道中华路29号

传 真:/

联系人 :冯文文

监督投诉电话:0576-86086511

招标文件中货物清单及投标报价明细表进行调整 550000


附件信息:

  • 更正后0802招标文件-温岭市横湖小学厨房设备采购 .doc

    603.9K

温岭市横湖小学厨房设备采购

(电子招投标方式)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ZJXSJ2021-WL10

采购人(章):

温岭市横湖小学

采购代理机构(章):

浙江新世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备案单位:

温岭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2021年7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四章 公开招标需求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指引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电子交易须知

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供应商。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

2、供应商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应安装“电子交易客户端”软件,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将被电子交易平台拒收。“电子交易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 下载专区 — 电子交易客户端”版块获取。

3、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交易客户端”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电子交易平台。

4、“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供应商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后,还可以邮寄或送达的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等并加盖公章。

5、开标时,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如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交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则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参与评标,“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未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仅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6、供应商在参加电子交易过程中,可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帮助文档”版面获取《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或致电平台400-881-7190获取相关服务支持。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温岭市横湖小学厨房设备采购 的潜在投标人应在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8月17日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XSJ2021-WL10

项目名称:温岭市横湖小学厨房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元):550000

最高限价(元):无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温岭市横湖小学厨房设备采购

数量: 1批

预算金额(元): 5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8月17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

方式: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模块,点击菜单的“获取采

购文件”,填写获取采购文件的申请信息。点击“下载采购文件”即可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应当在“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后再获取采购文件,没有通过注册登记而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的,不予受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非通过以上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投标文件。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8月17日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 。

开标时间:2021年8月17日14: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开标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供应商,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相关操作可参考“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 驱动和申领流程”)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

3、投标供应商应安装客户端软件(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未按规定编制、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

4、温馨提醒:本次采购活动采用线上电子招投标(非现场方式),在开评标

活动过程中,投标供应商需保持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便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投标供应商因未参加线上开标活动而导致其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5、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6、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缓解供应商资金难题,中标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可使用以下金融、保险机构的“政采贷”、“政采保”服务:

政采贷联系方式

银 行

贷款年利率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中国农业银行

3.8%起

赵莉鹏

15267630808

中国交通银行

3.8%起

王培洁

13819666299

中国建设银行

基准利率

范 融

13958680866

中国工商银行

3.8%起

王晨晓

18858658025

中国银行

3.85%起

朱 虹

13806588208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3.85%起

王彬彬

13173718881

政采保联系方式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岭市支公司

合同(质量)履约按履约保证金年费率1%(1.5%),每单保函最低保险费为500元(300元)

李微微

13605861319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公司

郑海珍

13906560678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公司

王巧萍

13967691616

7、本项目公告发布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和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new.wl.gov.cn/col/col1402172/index.html)。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岭市横湖小学

地 址:温岭市太平街道人民西路27-1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6-86115911

质疑联系人:陈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6-861159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新世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温岭市阳光大道 210 号沪商大厦19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旦徐俊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958664832、0576-81663388

质疑联系人:郑滢

质疑联系方式:0576-8166338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温岭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浙江省温岭市太平街道中华路29号

联系人 :冯文文

监督投诉电话:0576-86086511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

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 400-881-7190 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 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 CA 400-888-4636;天谷 CA 400-087-8198。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项 目

内 容

1

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温岭市横湖小学厨房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ZJXSJ2021-WL10

项目内容:厨房设备采购

2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3

投标文件的编制

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

4

投标文件的形式和份数

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一份”和“备份投标文件一份”,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

a.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

b.“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

(2)“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

a.投标供应商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介质(U盘)存储的 “备份投标文件”邮寄形式(建议EMS或顺丰)至浙江新世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寄地址:温岭市阳光大道 210 号沪商大19楼,联系人:陈旦,联系电话:15958664832,0576-81663388)

b.“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邮寄送达至的“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邮寄后请将快递底单发送至邮箱1049391271@qq.com。

▲c.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6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

(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解密CA必须是上传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CA锁。

(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 ”自动失效),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7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

8

投标报价

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9

踏勘现场

□ 组织(详细内容)

■ 不组织

10

样品

□ 提供,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将由采购人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

■ 不提供

11

演示

□ 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不要求

12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13

是否进口

□ 允许进口

■ 不允许进口

14

节能产品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不适用

15

环境标志产品

■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不适用

16

促进小微企业发展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7

合同签订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18

供应商注册事项

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供应商中标后必须注册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的正式供应商,否则可以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如未能按时签订合同,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19

履约保证金

金额: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须交纳本项目履约保证金合同价的5%;该履约保证金在货物验收合格且质保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收取方式:网银、汇票、电汇、转账支付。

20

代理服务费

金额: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人民币8000元;

收取方式:由代理机构向中标单位收取,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5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招标代理机构处。

21

现场组织实施

新冠肺炎疫情防疫期间不建议供应商派代表抵达开评标地点

投标文件结束解密后,供应商应当通过邮件形式,将经授权代表签署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格式见附件最后一页)扫描件发至代理机构邮箱(1049391271@qq.com),联系人:陈旦,电话:15958664832。

22

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3

其他说明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文件,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投标时应提供该单位负责人签署的相关文件材料,与其他法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材料具有同等效力。

24

注意事项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在编制投标文件过程中,应严格遵循实事求是、诚信投标的原则,如有偏离,应如实填写响应偏离。

如果发现本招标文件中存在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在采购文件的质疑有效期内及时书面提出。

采购结果公告期间,投标人不得通过非正当途径获取法律法规规定评标委员会(包括其他相关人员)应当保密的相关内容。

25

中标单位纸质投标文件

中标单位需要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供与电子投标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用于书面存档(至少一式一份),要求采用胶装,不建议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


一、总则

(一)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受采购人委托,在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政府采购事宜的机构。

2、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3、投标人:是指参加本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4、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5、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各类专业服务、信息网络开发服务、金融保险服务、运输服务,以及维修与维护服务等。

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等。

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8、“★”系指重要要求条款。

(三)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关规定除外)。

(四)特别说明

1、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指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

2、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除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要求“提供官网截图或相应检测报告的证明材料”以外,所有技术参数描述均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本次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是否与官网上公开的技术参数一致,如不一致,明确哪些参数不一致, 不一致的原因以及使用何种技术可以达到投标产品参数。投标供应商对所投产品技术参数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项目招标结束后、质疑期限内,如有质疑供应商认为中标供应商所投产品、投标文件技术参数与招标需求存在重大偏离、错误、甚至造假的情况,应提供具体有效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5、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表格式样可以根据项目差别做适当调整,但应当保持表格样式基本形态不变。

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者本项目允许部分分包,若分包如下: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3、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

▲1、资格证明文件的组成:

序号

内容

备注

1

封面

格式附后

2

目录

内容自拟

3

投标声明书

格式附后

4

授权委托书(附上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如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则

需提供该项,格式附后

5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复印件

格式、内容自拟

6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格式、内容自拟

7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根据项目性质提供,该项内容不得写“无”)

格式、内容自拟

8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

内容自拟(可选择性提供)

2、商务技术文件的组成:

序号

内容

备注

1

封面

格式附后

2

目录

内容自拟

3

供应商自评表

格式附后

4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格式附后

5

投标承诺书(投标单位须对质量、安全、人员等招标文件中要求做出承诺的内容做出相应承诺)

如有

6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备

格式、内容自拟

7

售后服务方案

格式、内容自拟

8

技术、商务偏离表

格式附后

9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包括可能影响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评分的各类证明材料

内容自拟(可选择性提

供)

3、报价文件的组成

序号

内容

备注

1

封面

格式附后

2

目录

内容自拟

3

开标一览表

格式附后

4

报价明细表

格式附后

5

投标人的《小微企业声明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页面查

询结果(截图上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若参与小微企业评审的,格式附后(可选择性提供)

6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投标人若参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评审的,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 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可选择性提

供)

7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投标人若参与监狱企业评审的,根据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格式自拟(可选择性提供)

8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

内容自拟(可选择性提供)

(二)投标文件的制作、封装及递交要求

1、投标文件的制作要求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

(2)投标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章节 “投标文件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其中《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本项目投标报价,如因投标人原因提前泄露投标报价,是投标人的责任。

(3)投标人应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投标文件内容中有要求盖章或签字的地方,必须加盖投标人的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

(4)电子签章操作指南详见采购公告附件《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的签字部分,可以采用线下签名后,再扫描上传。)

(5)投标人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以便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点击评分项,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分项内容。

(6)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字、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7)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8)若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与本次投标无关的内容请不要制作在内,确保投标文件有针对性、简洁明了。

2、投标文件的形式和份数

(1)投标文件的形式:见《前附表》;

(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3)“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的“备份投标文件”。

(4)投标文件的份数:见《前附表》。

3、投标文件的递交要求

(1)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见《前附表》。

(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见《前附表》。

(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a、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b、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

4、投标文件的备选方案

(1)投标供应商不得递交任何的投标备选(替代)方案,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备份投标文件”不是投标备选(替代)方案。

(三)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均应保持有效。

四、开标

(一)开标事项

1、 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

2、开标的准备工作由采购组织机构负责落实;

3、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供应商如不参加开标大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投标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二)开标流程(两阶段)

1、开标第一阶段

(1)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的,如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将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2)投标文件解密结束,通过邮件形式发送各投标人组织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详见前附表)

(3)开启投标文件,进入资格审查;

(4)开启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文件进入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

(5)第一阶段开标结束。

备注:开标大会的第一阶段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依法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进入符合性审查和商务技术的评审工作,具体见本章节“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相关规定。

2、开标第二阶段

(1)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举行开标第二阶段会议。首先公布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无效供应商名称及理由;公布经商务技术评审后有效投标供应商的名单。

(2)开启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同时当场制作开标记录表。唱标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

(3)评审结束后,公布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采购人最终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等。

特别说明: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

1、开标大会第一阶段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首先依法对各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各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仅负审核的责任。如发现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不合法或与事实不符,采购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投标供应商的法律责任。

2、投标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无法证明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其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无效投标),并不再将其投标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后续评审。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