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滨海外国语学校 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滨海外国语学校采购生态城校区(小学一部)食堂经营项目 (项目编号:TJBHGP-ECO-CITY-2021-011)公开招标公告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额(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否 | 1,035.28 | 1,035.28 | 餐饮服务 | 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滨海外国语学校采购生态城校区(小学一部)食堂经营,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
天津滨海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8月2日
项目需求书
1、 项目背景
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滨海外国语学校小学一部坐落于生态城和畅路1314号。校园规划建设用地面积1902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2165.59平方米。楼宇数量1栋,地上建筑4层,地下建筑1层。主要用途为教学。餐厅面积约为1000平米。2021年8月27日至2021年8月26日师生用餐人数约2300人,提供午餐约2300人,另外根据学部教师用餐需求,须提供早餐,教师早餐费用自行解决。
2、 采购标的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1.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标明本企业规模。中小企业划分请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
2.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同时监狱企业技术标中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将不予以认定。
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即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
4.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5.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和使用信用记录及做好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16)27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人、代理机构在项目评审过程中对供应商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包括“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 gov.cn)。
(2)查询的截止时点为开标时间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3、 采购标的任务
在预算内完成中新天津生态城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滨海外国语学校小学一部食堂经营服务。
4、 采购标的需实现的目标
顺利为我校小学一部师生提供食堂经营服务。
5、 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供餐服务内容与标准
1.午餐服务
★(1)每人入口成本为15元/日(午餐),供应商须列出每月至少6套用餐方案(每套方案应包含荤菜2种,素菜3种,主食2种,汤或粥1种,水果或酸奶1种)。
(2)用餐形式为现场制作,现场打餐和送餐两种模式。有专人负责餐品发放。
(3)每日午餐菜品安排为荤菜2种,素菜3种,主食2种,汤或粥1种,水果或酸奶1种。
(4)少数民族就餐应满足民族就餐要求,餐标、品种等同于其他供餐标准。
(5)节日就餐可根据就餐需求增加相应品种(如:六一及教师节、端午节等)。
(6)要求餐厅所有员工不少于48人。
(7)根据学校临时用餐需求提供符合要求的用餐解决方案(接待用餐或加班用餐,非自助形式),外来人员用餐按照国家标准,由使用单位支付。
2.早餐服务
供应商须为部分教师提供早餐服务,用餐形式为现场制作,教师早餐费用自行解决。
3.供应商在服务期内满足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6、 采购标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1. 标的:1035.28万元;
2. 数量:1项;
3.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
4. 服务地点: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滨海外国语学校(小学一部)。
7、 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提供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满足采购人的需求,并提供符合项目的实际服务。
8、 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满足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规范及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
九、项目履约验收方案:
1、 验收主体:本项目采购人
2、 验收时间:服务期满且中标单位提出验收申请后一周内。
3、 验收方式:现场验收。
4、 验收程序:
(1) 中标单位向采购人提出验收申请;
(2) 采购人通知代理机构在一周内组织验收专家与2位采购人代表共同组成不少于5人的验收小组对项目进行验收;
(3) 验收小组根据验收内容和验收标准出具验收意见;
(4) 采购人将验收小组出具的验收意见作为验收参考资料,并出具最终验收意见。
5、 验收内容: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滨海外国语学校采购生态城校区(小学一部)食堂经营。
6、 验收标准:
(1)中标单位能够提供烟道清洗记录;
(2)中标单位能够提供食品留样记录;
(3)中标单位能够提供餐厅开餐工作记录;
(4)中标单位能够提供晨检记录;
(5)中标单位能够提供保险单据;
(6)中标单位能够提供员工健康证存档;
(7)中标单位能够提供原材料采购单;
(8)中标单位能够提供每学期的满意度调查表,不少于100份,师生各占50%。(满意度调查表详见附件);
十、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1.供应商要有完善的食堂经营管理制度及服务方案。
2.供应商现场工作人员服装应统一,服装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需定期进行灭鼠灭蟑等有害生物病媒防治,费用自行承担。
3.供应商负责采购食品材料。
4.人员要求:
(1)每学期应至少轮换2名厨师;
(2)至少有3名厨师资格等级为高级;
(3)餐厅全体服务人员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健康证明。
5.供应商服务于本项目的全部人员均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健康证。
6.供应商须为其所有员工购买意外伤害险,所有人员在校期间因项目工作所造成的任何意外事故、伤害均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7.学校和学校的主管部门有权对中标单位在经营本项目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责令其进行整改,直至解除合同。其中包括:
(1)原材料来源需可追溯,须提供供应商资质证明及相关原材料采购证明材料;
(2)在经营过程中,学校和学校主管部门有权对用餐方案进行调整;
(3)学校和学校主管部门有权对项目经营单位的管理提出质疑,并责令其限期整改,每学年学校主管部门因同一问题下达3次整改通知书的同一单位,学校或学校主管部门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4)一旦出现涉及到人身安全的食品问题,供应商将承担全部责任。情节严重的,学校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8.供应商要有垫付资金的能力,每年9、10、11、12月份结算费用统一转下一年度支付。
9.供应商要有三年以上的餐饮服务业绩。
10.报价要求
★(1)本项目每人每餐最高限价20.46元。
(2)本项目包含“餐饮费”及“管理费”两部分,其中“餐饮费”两个学期(共12个月)按月进行支付,“管理费”两个学期(共10个月)按月进行支付,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①餐饮费=(每人入口成本15元)*2300人*220天。
②管理费=(每人每餐的投标单价-每人入口成本15元)*2300人*220天。
投标总价的计算方式:投标总价=每人每餐的投标单价*2300人*220天(一年)*1年。
(3)本项目在学年内(220天)根据实际用餐人数据实结算。
(4)服务期内洗碗液和油烟管道清洗(每年至少两次)及服务所需的标示标牌、清洁用具等由供应商负责,须提供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附在技术标中。同时以上费用应包含在报价中,采购人不再为此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5)供应商须承诺合同期内提供《餐厅食品安全责任险》。在技术标中附书面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食品安全事故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附在技术标中。
★(7)投标人须承诺认真执行国家(包括教委)疫情防控且要求餐厅全体员工已经全部接种新型冠状病毒疫苗。须在技术标中附书面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8)费用说明:
1)服务期内1000元以上的食堂设备由采购人提供,1000元及以下的食堂设备和厨杂由中标方采买,但不包括师生使用的餐盘、餐盒、餐碗、筷子和小餐勺。须在技术标中附书面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餐厅设备均已完备,每学年的暑假前,学校负责集中购买餐盘,餐盒,筷子,大、小餐碗,餐勺。其他厨杂的购买和设备的养护(单项维修或养护费用500元及以下)由中标方负责。须在技术标中附书面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11.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生效,每月月初开具上月发票后十个工作日内据实支付上月餐饮费。
注:每月餐饮费=(每人入口成本15元)*每月实际用餐人数*每月实际用餐天数。
(2)一年管理费分两部分:
1)固定管理费,分10个月支付,每月支付固定管理费用=管理费×95%÷10个月(鉴于2021年8月份和2022年2月份为暑假和寒假期间,不予支付)。
2)考核管理费,于每个学期末进行支付:
第一学期考核管理费根据食堂满意度调查结果,于第一学期末按照对应比例支付5个月的考核管理费。若调查结果各项平均分在90-100分之间支付:管理费÷10个月×5%×5个月;平均分在80-89分之间支付:管理费÷10个月×2.5%×5个月;低于80分不支付考核管理费。
第二学期考核管理费根据验收标准,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和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滨海外国语学校食品安全年终考核评分表,于第二学期末按照对应比例支付5个月的考核管理费。若年终考核评分在90-100分之间支付:管理费÷10个月×5%×5个月;年终考核评分在80-89分之间支付:管理费÷10个月×2.5%×5个月;年终考核评分低于80分不支付考核管理费。
注:管理费=(每人每餐的投标单价-每人入口成本15元)*2300*220天。
上述付款方式均由中标单位开具相应数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采购人予以支付。
注:中新天津生态城管理委员会采用集中核算财政模式,中标单位将与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滨海外国语学校签订合同,由中新天津生态城管理委员会支付相应合同款项。
12、商务要求:
★(1)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服务地点: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滨海外国语学校(小学一部)。
★(3)服务标准:满足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规范及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
项目需求书中标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不得出现不满足,发生不满足即做无效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