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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广安市华蓥市四川省华蓥市第一中学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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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蓥一中食堂劳务服务政府采购合同

招标详情

华蓥一中食堂劳务服务政府采购合同 系统发布时间:2021-08-02 15:25:24
合同名称 华蓥一中食堂劳务服务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13432008
合同总金额(元) 1,768,000.00
项目预算金额(元 ) 1,800,000.00
合同签订日期 2021-08-02
合同公告发布时间 2021-08-02 15:25:24
采购人名称 四川省广安市华蓥市四川省华蓥市第一中学
供应商名称 四川尚品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昌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合同电子文档 华蓥一中学生食堂劳务服务合同(13432008).docx
采购项目编号 5116812021000144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广安市华蓥市四川省华蓥市第一中学华蓥一中学校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采购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028-83208499
供应商联系人及电话 陈建军 13198641888
中标/成交公告连接 四川省广安市华蓥市四川省华蓥市第一中学华蓥一中学校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成交公告
合同公告变更记录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进行公告,四川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采购人填写内容应与实际采购结果一致,非公告相关内容一律不得发布,如发布非相关公告内容由此造成的后果由采购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华蓥一中食堂劳务服务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13432008

(采购人)甲方:四川省华蓥市第一中学

(中标人)乙方:四川尚品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甲方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为了更好地营造育人环境,做好学校的后勤管理,更好地服务于师生,建立管理科学、质量上乘、服务一流的后勤服务体系,经甲方采用招标方式,选定乙方为四川省华蓥市第一中学学校食堂劳务服务提供商。双方自愿协商同意,甲方将学校食堂劳务服务委托给乙方,达成如下协议:

1、 项目名称:华蓥一中学校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二、甲方《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文件(正本)中的内容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三、运营模式

1、在甲方相关部门和管理人员的监督下,乙方在委托权限内实行“自主管理、承担劳务、盈亏基本平衡”的合作运作管理模式。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2、甲方指派校方后勤管理人员对学校食堂财务、采购、食品安全等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四、合作方式

1、在合同签订前,乙方须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88400.00元(大写捌万捌仟肆佰元整)。

(1)履约保证金用于成交供应商违反《食品安全法》、违反校内外有关管理条例、没有按合同经营至期满、经营期内不正常营业、协议期内擅自分包或转包他人、发生安全事故等,给学校或师生造成各种损失的部分补偿备用。同时,学校依法保留要求经济赔偿的权力。

(2)成交供应商在经营期内若无上述现象,合同期满后,若无不良记录,其履约保证金无息如数退还成交供应商。

2、每月结束后,甲方根据中标价按比例向乙方支付扣除应当扣除的该月的劳务费。

3、成交供应商日常管理经营实行成本核算控制制度。成交供应商每月跟学校管理人员核算成本,核算成本时需将食材采购费、乙方劳务费及奖励、设施设备维修维护费、新设备添置费、水电气费、食堂经营所有人工工资等计入。本着让利师生、不营利或微营利的原则。成交供应商应坚持节约、营养、安全的原则进行菜品的加工制作,及时制止和果断处理各种浪费行为。

4、为充分发挥乙方工作效率,保障甲方食堂平稳可持续运行,乙方保证甲方食堂全年整体收支持平,若出现亏损,亏损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应得劳务费中抵扣。若乙方经营管理优良,师生每月满意度综合评分均达到80分及以上、在各级检查中均未被通报批评或受到处理、在行业管理部门评级中均达到B级及以上、全年没发生任何食品安全事故、全年度营业额跟同上年度同比增长达到30%及以上、且除去所有成本之后利润率保持在4%左右(不低于3%不高于6%),则甲方按乙方全年应得劳务费的10%比例奖励给乙方若非乙方管理不善或非乙方不作为、而因物价上涨过大或外部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亏损,经过双方对比核算,经学校研究决定后可不扣减劳务费,但全年度营业额增幅跟上年度同比未达到30%或者全年度利润率低于3%时,甲方也不给予乙方任何奖励。

五、经营目标

1、乙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四川省学校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对学校食堂的各项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

2、乙方通过提高和改善服务条件,不断提高餐饮服务水平,努力创建一流学校食堂。

3、在食品卫生安全、销售价格、品种质量、服务水平、服务规范、监督考核、意见沟通等方面,双方密切配合,建立完善的监控机制和沟通渠道。

4.在食品的品种丰富、口味多样、营养均衡、就餐环境、服务态度等方面,乙方不断提高师生的满意程度,教育和培养学生养成营养、健康的饮食习惯。

六、服务期限

1、服务期限为3年,自2021年8月14日至2024年8月13日止。首次签署服务期限为一年,即2021年8月14日至2022年8月13日止。以后合同一年一签。

2、在服务期内,甲方将每月组织对师生对食堂服务进行综合性考评(按百分制实行),即满意度调查。综合考核评分低于70分,甲方有权按5%的比例扣减该月乙方应得的劳务费,综合考核评分在70分及以上视为考核合格,甲方可以与乙方进行合同续签;综合考核评分连续两月低于70分,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

3、出现下列情形的,甲方有权即刻无条件终止合同:

(1)出现食品安全事故(3人及以上食物中毒)。

(2)一年内出现三次师生月度满意度综合测评低于70分(或70%)。

(3)以次、劣、假、过期的、另外的品种更换学校各种食品材料或者盗卖学校各食品材料,损害学校利益和师生健康安全。

(4)更换或盗卖学校设备,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5)故意、恶意损坏学校设备设施。

(6)不注意成本控制,经营期间造成重大亏损(即一学期达到劳务费总额的50%以上),或一个学期每个月持续亏损。

(7)在上级主管部门或执法部门检查中连续三次不合格,或被作为反面案例和重点整改单位。

(8)不服从学校的监督管理。

4、服务期满后,成交供应商满足下列所有条件,跟采购人原则上可以直接续签合同(原则上不超过三年,但合同一年一签):

(1)守法依规管理经营,经营期间无食品安全事故。

(2)服务质量好,师生满意度测评均在80%及以上。

(3)在上级主管部门或执法部门中检查中经常得到好评,或者管理经营经验在广安市及以上得到推广。

(4)赢亏基本平衡或微赢利。

(5)学校提供设备设施维护良好(自然折旧或损耗除外)。

七、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加强对乙方的食品卫生、餐饮质量、环境卫生、消防、安全等工作监督管理。对整个学校食堂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进行定时或不定时检查,对发现的各类问题及时要求乙方进行整改。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甲方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2、甲方有权指派专人对食堂的财务、物资采购使用等进行监督管理。

3、甲方有权按照招标或询价结果采购食堂所需的食材。

4、根据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及成交通知书,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劳务费用。除寒暑假外(不包括上级要求寒暑假学校正常上课、延迟放假和、提前开学等情况),若乙方实际人员配置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每缺少一名厨师甲方有权按月扣减乙方劳务费5000元,每缺少一名普通工作人员甲方有权按月扣减乙方劳务费2200元,若乙方配置人数严重不足,使食堂不能正常运转,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寒暑假期间甲乙双方根据就餐人数在基本满足食堂正常运营的基础上商定具体劳务人员配置数。

5、甲方负责配合乙方办理有关证照,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6、甲方协助乙方做好就餐秩序的管理。

7、若遇节假日和其他活动需放假停课,甲方应该提前一天通知乙方,以免造成损失。

8、学生自由选择就餐地点,甲方不承诺在学校食堂的就餐人数。

9、甲方有责任保证校园小卖部售卖商品不得和学校食堂相冲突,小卖部不得售卖任何需现场加工的食品。

10、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劳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

2、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

3、乙方应守法、文明经营管理,认真履行各项规章制度,不得为学生提供上网、手机充电、卡拉OK以及相关的娱乐活动服务。乙方有责任搞好就餐秩序的管理和学生在学校食堂周边非正常活动的监管和教育。

4、人员实际配置必须与投标文件一致;厨师的级别和人数配置必须与投标文件一致。

5、乙方自行聘用或解聘工作人员,且聘用人员均有健康证、乙方自行承担工作人员劳动合同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乙方聘用的工作人员跟甲方无任何劳动合同关系。乙方所需要用工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并依法用工,如发生用工纠纷、人身安全等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6、乙方加强员工的培训、教育和管理。乙方工作人员必须符合学校对餐饮服务人员的总体要求:统一着装、整洁大方、佩证齐全;文明礼貌、行业规范、服务热情;尽职尽责、勤奋工作、规范操作;遵章守纪、厉行节约、爱护公物;必须遵守餐饮法规以及校纪、校规,不能与甲方师生发生争吵或冲突,如发现违规者,甲方有权视情节给予处理,情节严重,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7、乙方应保证甲方一日三餐(包括节假日上课)正点、足量、优质的膳食供应,并做到品种多样、饭菜价格合理,不得出售变质、变味以及剩菜。

8、乙方制售品种为各种普通加工熟食类餐饮食品,不得加工制作出售面包、糕点、饼干食品,不得售卖定型包装食品和定型包装饮料以及未经加工的蔬菜瓜果类食品,不准出售各类凉拌菜和有关部门规定禁止出售的菜品,禁用一次性餐具。

9、师生在食堂刷卡消费统一使用学校一卡通IC卡,乙方不得收取现金,并自觉接受学校的监督管理和上级有关部门监督、检查。

10、乙方生产必须使用学校正规渠道采购的材料,严格执行索证要求。在甲方的监管管理下,加强原材料入库验收,做好进货台帐记录,杜绝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原材料入库。

1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四川省学校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把好生产安全关。坚持每餐留样制度,所留样样本保存时间不得少于48小时,主动接受甲方和食品卫生监督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12、乙方负责学校食堂内部及周边的消防安全和环境卫生工作,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杜绝火灾、盗窃、食物中毒和加工中的其他不安全事故。服从甲方管理,确保安全无事故。

13、乙方需配合甲方开展不定期的检查活动,并定期召开生活委员和师生代表座谈会,加强与学生的沟通,收集掌握学生反映的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及时整改。

14、乙方在协议期间必须自行组织员工进行食品加工,不得擅自转包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取消合同。

15、承担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九、乙方人员配置、违纪违规处罚办法、菜品提供和翻新、各类管理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乙方服务承诺等均按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执行。

十、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若有违反,给对方造成损失,则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若出现国家政策性调整致使解除本合同,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方案。

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当地法院起诉裁决。

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十三、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是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真实表述,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并经甲方党委会研究同意,双方另具文补充,补充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肆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贰份,乙方贰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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