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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蒲江县教育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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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江县教育局2021—2022学年度中小学(幼儿园)大宗食品原料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蒲江县教育局2021—2022学年度中小学(幼儿园)大宗食品原料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1-08-02 17:31

项目概况 蒲江县教育局2021—2022学年度中小学(幼儿园)大宗食品原料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门户网站(https://www.cdggzy.com/)—用户中心—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8月2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510131202100040
项目名称 蒲江县教育局2021—2022学年度中小学(幼儿园)大宗食品原料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21931600
最高限价 21931600
采购需求 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包1:确定中标企业服务期限为2022年7月31日终止。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包2:确定中标企业服务期限为2022年7月31日终止。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应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包2:投标人提供生产企业有效的《生猪定点屠宰证》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若在投标期间换证,应提供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年08月03日到2021年08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登录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门户网站(https://www.cdggzy.com/)—用户中心—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
方式: 投标人要参加投标,应在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登录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门户网站(https://www.cdggzy.com/)—用户中心—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8月2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政府采购云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无需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凭借政府采购合同可向融资机构申请融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附件《蒲江县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蒲财发〔2019〕4号)、《蒲江县财政局关于公布蒲江县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银行名单的通知》(蒲财采[2019]6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四川省蒲江县教育局
地址: 蒲江县鹤山街道金马村1组
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萍;联系电话:028-885507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蒲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 蒲江县鹤山街道工业南路16号4楼
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菲菲;联系电话:028-885562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菲菲
电话: 028-88556269

招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蒲江县教育局 2021—2022 学年度中小学(幼 儿园)大宗食品原料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510131202100040 中国·成都 蒲江县教育局 蒲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共同编制 二〇二一年七月 目 录 第 1章 投标邀请...................................................................................................................................... 4 第 2章 投标人须知.................................................................................................................................. 8 2.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 2.2 总则................................................................................................................................................11 2.3 招标文件........................................................................................................................................13 2.4 投标文件........................................................................................................................................15 2.5 开标、评标和中标........................................................................................................................21 2.6 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24 2.7 投标纪律要求................................................................................................................................27 2.8 询问、质疑和投诉........................................................................................................................29 2.9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融资................................................................................................................31 第 3章 投标文件格式............................................................................................................................32 3.1 投标文件封面格式........................................................................................................................32 3.2 资格性审查部分............................................................................................................................33 3.3 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响应部分....................................................................................38 第 4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46 4.1 项目概况........................................................................................................................................ 44 4.2 服务要求........................................................................................................................................ 44 4.3 商务要求........................................................................................................................................46 第 5章 资格性审查................................................................................................................................62 第 6章 评标办法....................................................................................................................................67 6.1 总则................................................................................................................................................67 6.2 评标方法........................................................................................................................................68 6.3 评标程序........................................................................................................................................68 6.4 评标争议处理规则........................................................................................................................75 6.5 评标细则及标准............................................................................................................................75 6.6 废标................................................................................................................................................79 6.7 定标................................................................................................................................................80 6.8 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81 6.9 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82 6.10 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82 第 7章 拟签订合同文本........................................................................................................................84 第1章 投标邀请 蒲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县公资交易中心”)受 蒲江县教育局委托,拟对蒲江县教育局 2021—2022 学年度中小学(幼 儿园)大宗食品原料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 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510131202100040 二、项目名称:蒲江县教育局 2021—2022 学年度中小学(幼儿 园)大宗食品原料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实 施计划备案表号:0002659;预算金额:2193 .16 万元;最高限价: 2193 .16 万元。 四、招标项目简介 本项目为蒲江县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校点采购大宗食品原料(米、 面、油、肉)。共分为 2 个包,包件 1(米、面、油)预算金额:319.65 万元;包件 2 猪肉(含畜禽肉)预算金额:1873.51 万元。 序号 货物名称(标的名称) 数量 所属行业 1. 米、面、油(包件 1) 大米 421.5 吨、面 8.6 吨、油 31.6 吨(以实际 供 应 量 为 准) 工业 详细的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见招标文件第 4 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 (一)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有效存续具有独 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三)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 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五) 未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 (六) 不属于其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 商; (七)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全 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说明: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 猪肉(含畜禽肉)(包件 2) 493.03 吨 ( 以 实 际 供 应 量 为 准) 工业 (九)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 1、包件 1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 营许可证》; 2、包件 2 投标人提供生产企业有效的《生猪定点屠宰证》和《动 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若在投标期间换证,应提供县级以上主管部门 出具的证明)。 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一)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 年 8 月 3日至 8月 10 日; (二) 公告期限:2021 年 8月 3日至 8月 9 日。 七、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要参加投标,应在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 购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登录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门户网 站(https://www.cdggzy.com/)—用户中心—政府采购云平台—项 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提示: (1)本项目采购文件免费获取。 (2)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门户网站上采购公告附件内 的采购文件仅供下载阅览使用,投标人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 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参与本项目。如未 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3)首次登录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门户网站的新用户 应先点击“注册新用户”,注册成功后再登录。 (4)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项目,投标人参与本项目全过程中 凡涉及系统操作请详见《成都市全流程电子化采购系统操作指南—— 供应商版》。(操作指南请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后,点击“前台大厅 —操作指南—供应商”处下载查看)。 八、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登 录 成 都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服 务 中 心 门 户 网 站 (https://www.cdggzy.com/)—用户中心—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 九、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 (一)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 年 8 月 23 日上 午 9:30。 (二)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将加 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对应项目(包件)。 十、开标地点 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 开标地点为: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云平台”。 登录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门户网站 (https://www.cdggzy.com)—用户中心—政府采购云平台。 本项目只接受投标人加密并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文 件。 十一、政采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融资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无需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 方担保,凭借政府采购合同可向融资机构申请融资。具体内容见招标 文件附件《蒲江县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蒲财 发〔2019〕4 号)、《蒲江县财政局关于公布蒲江县开展政府采购信 用融资业务银行名单的通知》(蒲财采[2019]6 号)。 十二、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成都市公共资源交 易服务中心”网站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 蒲江县教育局 地 址: 蒲江县鹤山街道办事处金马村 1组 邮 编: 611630 联系人:王萍 联系电话: 028-88550756 蒲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 址:蒲江县鹤山街道工业南路 16号 4楼 邮 编:611630 联系人: 胡婷 联系电话:028-88606008 集中采购监督机构:蒲江县财政局 地 址:蒲江县鹤山街道桫椤路 73号 联系人:袁星祥 联系电话:028-88555192 第2章 投标人须知 2.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 人民币2193 .16万元。包件1:人民币319.65万元;包件2:人民币1873.51 万元。本项目以实际配送数量结算费用,且不能超过采购预算。 2. 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2193 .16万元;包件1最高限价:人民币319.65万元;包件2 最高限价:人民币1873.51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则其 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4.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详见第6章) 5.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 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 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 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交的书面说明、 相关证明材料(如涉及),应当加盖投标人(法定名称)电子 签章,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递 交,否则无效。如因断电、断网、系统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等 因素,导致系统无法使用的,由投标人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进 行澄清或者说明。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的,评标 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6.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7. 履约保证金 详见投标人须知 2.6.4 8. 投标有效期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120 天。 9. 投标文件的制作和 签章、加密 详见投标人须知 2.4.11 10. 投标文件的递交 详见投标人须知 2.4.12 注:投标人使用 CA 证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 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前须对电子投标文件是否有电子签章 等进行核对。 11 投标文件的补充、 修改 详见投标人须知 2.4.13 12 投标文件的撤回 详见投标人须知 2.4.14 13 开标及开标程序 详见投标人须知 2.5.1。 投标文件解密:开启解密后,投标人应在系统提示的解密开始时 间后 60 分钟内 ,使用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的 CA 证书在线完成 对投标人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人电脑终端等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配置:投标人电脑终端等 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配置应符合开标大厅投标人电脑终端配置 要求并运行正常,投标人承担因未尽职责产生的不利后果。 开标、投标文件的解密详见《成都市全流程电子化采购系统操作 指南——供应商版》。 14. 对招标文件中供应 商参加本次政府采 购活动应当具备的 条件,招标项目服 务、商务及其他要 求,评标细则及标 准,以及关于资格 审查的询问、质疑 向采购人提出,并由采购人按相关规定作出答复(详见投标人须 知 2.8)。 15. 对招标文件中的其 他内容,采购过程 及中标结果(除资 格审查)的询问、 质疑 向县公资交易中心提出,并由县公资交易中心按相关规定作出答 复(详见投标人须知 2.8)。 16. 投标人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蒲江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28-88555192。 地址:蒲江县鹤山街道桫椤路 73 号。 邮编:611630。 17. 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 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成都市公共资 源交易服务中心网、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 告。 18. 中标通知书领取 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中标供应商自行登录政府 采购云平台下载中标通知书。 19. 合同签订地点 蒲江县 20.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在四川政府 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疫情防控期间,采购人原则上在 5 个工作日内与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及向本采购项目同级 财政部门,即蒲江县财政局备案政府采购合同。 21. 进口产品(如采购 内容中涉及货物采 购的) 招标文件中未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拒绝进口产品 的投标。招标文件中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允许国 产产品参与投标竞争。 22. 采购人可以要求参加政府采购的供应商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和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定要 求,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23 项目编号 本项目项目编号以招标文件编号为准 2.2总则 2.2.1 适用范围 一、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二、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由采购人或县公资交易中心享有。 对招标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招标项 目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评标细则及标准由采购人负责解释。除上 述招标文件内容,其他内容由县公资交易中心负责解释。 2.2.2 有关定义 一、“采购人”和“甲方”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蒲江县级机 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蒲江县教育局。 二、“投标人”系指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服务的供 应商。 三、本招标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 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而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间届满的最 后一天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四、本招标文件各部分规定的“以上”、“以下”、“内”、“以 内”,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括本数。 五、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 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2.3 合格的投标人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本招标文件“投标邀请”第五条规定的条件; 二、按照招标文件“投标邀请”中第六、七、八条规定获取了招 标文件。 2.2.4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参加投标的全部费用。 2.2.5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 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 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 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 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 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说明:无供应商为 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三、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且报 价最低的供应商参加询价,报价相同的,由评审小组采取随机抽取的 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候选人的推荐资格。非单一产品采购项 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 相同品牌产品。本项目包件 1 核心产品为:大米 ,包件 2 核心产品 为:猪肉。 2.3招标文件 2.3.1 招标文件的构成 一、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 是评标的重要依据。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 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 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标邀请; (二)投标人须知; (三)投标文件格式; (四)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五)资格性审查; (六)评标办法; (七)拟签订合同文本。 二、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 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所产生 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2.3.2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县公资交易中心可以对已发 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县公资交易中心将在“四川政府采购 网”和“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上发布澄清公告,同时 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告知所有在系统中获取 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人通过账号或 CA证书登录政府采购云 平台查看)。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县公资交易 中心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通知所 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15 日的,采购人或县公资交易 中心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4投标文件 2.4.1 投标文件的语言 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县公资交易 中心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所附 或引用的外文资料,应翻译成中文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说明: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则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 外)。 二、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 准。若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外文资料未翻译成中文,则评标委员 会可将其视为无效材料。 2.4.2 计量单位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投标均 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2.4.3 投标货币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2.4.4 联合体投标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5 知识产权 一、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 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 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 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二、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三、投标人如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 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 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提供无限期技术支 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 的使用权)。 四、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 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2.4.6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拟在 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 投标文件中载明。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2.4.6.1 资格性审查部分: 一、关于投标人资格申明的函; 二、声明; 三、中小企业声明函(说明: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复印件的不需提供); 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说明: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 业证明文件复印件的不需提供); 五、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一) 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出具的投标人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说明:提供了中 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不需提供); (二) 营业执照复印件(正本或副本)或法人证书复印件(正本 或副本); (三) 2019 或 2020 会计年度资产负债表复印件(说明:投标人 成立时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后任意时 段的资产负债表复印件); (四) 投标人缴纳 2020 或 2021 年任意时段的税收的银行电子回 单或者行政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复印件; (五) 采购人对投标人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无 特殊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可不提供其他证 明材料; (六) 投标人缴纳 2020 或 2021 年任意时段的社保的银行电子回 单或行政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 (七) 采购人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特殊要求,投 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可不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八)包件 1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 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九)包件 2 投标人须提供生产企业有效的《生猪定点屠宰证》 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若在投标期间换证,应提供县级以上主 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2.4.6.2 商务技术响应文件: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三、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四、技术、服务要求应答表; 五、售后服务及承诺; 六、承诺函。 2.4.6.3 报价要求响应文件 一、开标一览表; 2.4.7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 3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 写相关内容。 二、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2.4.8 投标报价 一、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 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二、投标人每种货物及服务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 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并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 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2)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 比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总价金额与按 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 的报价经投标人以书面形式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确认,并加盖投 标人(法定名称)电子签章,投标人逾时确认的,其投标无效。如因 断电、断网、系统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系统无法使用的, 由投标人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进行澄清或者说明。 2.4.9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4.10 投标有效期 一、投标有效期为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120 天。投标有效 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或不作响应的,则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文件 处理。 二、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 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 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 标文件,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继续有 效。 2.4.11 投标文件的制作和签章、加密 一、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制作。(说明:1、招 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复印件证明材料的,包含提供原件的影印件或复印 件。2、要求提供复印件的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 二、投标文件制作详情: 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先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 (下载地址 1:前往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门户网站—业务办 理—下载专区—政府采购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投标客户端”;下载 地址 2:政府采购云平台—CA 管理—绑定 CA—下载驱动—“政采云 投标客户端”立即下载)。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通过“政采云 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提交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应加盖投标人(法定名称)电子签章,不得使用投 标人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3、投标人应使用本企业 CA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 4、招标文件有修改的,投标人须重新下载修改后的招标文件(修 改后的招标文件在更正公告中下载),根据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制作、 撤回修改,并递交投标文件。 5、使用“政府采购云平台”(含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 提前申领 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请自行前往四川 CA、CFCA、天威 CA 服务点办理,只需办理其中一家 CA数字证书及签章(提示:办理 时请说明参与成都市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人应及时完成在“政府采 购云平台”的 CA账号绑定,确保顺利参与电子投标。 2.4.12 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已加密的 电子投标文件成功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 二、因招标文件的修改推迟投标截止日期的,投标人按县公资交 易中心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 站上发布的澄清公告中修改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同时通过“政府采 购云平台”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告知所有在系统中成功获取招标文 件的潜在投标人。 三、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递交文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 时间前完成递交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将无法递交。 2.4.13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 一、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 补充、修改。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 件,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补充、修改投标文件并签章、加密后重 新递交。撤回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重新递 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二、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 任何补充、修改。 2.4.14 投标文件的撤回 一、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 撤回。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 2.4.15 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人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点击“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模块, 找到对应项目,进入“开标大厅”,等待县公资交易中心开启解密后, 进行线上解密。除因县公资交易中心断电、断网、系统故障或其他不 可抗力等因素,导致系统无法使用外,投标人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 未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2.5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和中标 2.5.1 开标及开标程序 一、 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 不足 3 家的,不予开标。 二、 开标准备工作。投标人需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 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通过“开标大厅”参与不见面开标。登 录 成 都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服 务 中 心 门 户 网 站 (https://www.cdggzy.com/)—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开 标评标—开标大厅(找到对应项目)。提示:投标人未按时登录不 见面开标系统,错过开标解密时间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三、 解密投标文件。等待县公资交易中心开启解密后,投标 人进行线上解密。开启解密后,投标人应在 60 分钟内,使用加密 该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证书在线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除因县公资 交易中心断电、断网、系统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系统 无法使用外,投标人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 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四、 确认开标记录。解密时间截止或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 均完成解密后(以发生在先的时间为准),由“政府采购云平台” 系统展示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解密情况、投标报价等唱标内容。 如成功解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则只展示投标人名称、 投标文件解密情况。投标人对开标记录(包含解密情况、投标报价、 其他情况等)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如未确认,视为认同开标记录。 五、 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 县公资交易中心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及时向工作人 员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县公资交易中心对投标人提出 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六、 投标人电脑终端等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配置:投标人电 脑终端等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配置应符合电子投标(含不见面开标 大厅)投标人电脑终端配置要求并运行正常,投标人承担因未尽职 责产生的不利后果。 七、 因县公资交易中心断电、断网、系统故障或其他不可抗 力等因素导致不见面开标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开标活动中止或延 迟,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进行开标活动。 八、 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各方主体均应遵守互联网有关规定, 不得发表与交易活动无关的言论。 2.5.2 资格审查 详见招标文件第 5 章 2.5.3 评标 详见招标文件第 6 章。 2.5.4 中标通知书 一、中标通知书为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 有效组成部分。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 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中标通知 书将自动失效,并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二、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 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 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中标供应商自行登录 政府采购云平台下载中标通知书。 2.6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6.1 签订合同 一、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 同。因中标人的原因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日内未与采购人签 订采购合同或者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 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 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二、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 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 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一切与本项目评标结果 有关且经责任主体确认的资料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四、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应当 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 2.6.2 合同分包和转包 2.6.2.1合同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2.6.2.2合同转包 一、严禁中标供应商将本项目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将本 项目转给他人或者将本项目全部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他 人的行为。 二、中标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将依法追 究法律责任。 2.6.3 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 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 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 分之十。 2.6.4 履约保证金 (一)包件 1 中标企业交纳 200000 元(大写:贰拾万圆整), 作为履约保证金。包件 2 中标企业交纳 300000 元(大写:叁拾万圆 整),作为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以支票、汇票、本 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向采购人交纳履 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赔偿甲方因乙方不 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受到的损失。企业如无违约情况的,合同期满后 1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如因食品检验不合格,学校因 此被执行处罚或企业供应期间违约时,蒲江县教育局有权直接从履约 保证金中扣除其费用。被处罚企业应及时向蒲江县教育局补齐履约保 证金。 (二)履约保证金汇入的银行及账号: 收款单位:四川省蒲江县财政局 开户银行:1001300000725340 银行账号:成都银行蒲江支行 2.6.5 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 府采购网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 外。 2.6.6 合同备案 疫情防控期间,采购人原则上在 5个工作日内与供应商签订政府 采购合同及按蒲江县财政局的要求完成合同备案工作。 2.6.7 履行合同 一、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6.8 验收 采购人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组织验收或考核。 2.6.9 资金支付 采购人按财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及采购合同的约定进行支付。 2.7投标纪律要求 2.7.1 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 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 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三、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四、与采购人或县公资交易中心、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五、向采购人或县公资交易中心、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 其他不正当利益; 六、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或县公资交易中心进行协商谈判; 七、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八、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九、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十、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十一、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十二、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 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 十三、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 表人、主要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 十四、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 十五、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 情况; 十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第一至十四 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认定投标人投标无效或不确定其为中标人,或 者取消中标资格或认定中标无效。 2.7.2 保密 一、不得透露有关在系统中成功获取投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 任何情况。 二、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合同授予意向 等情况都不得对外透露。 2.7.3 回避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如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 体经办工作人员或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县公资交易中心负责 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或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等)及相 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二)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三)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 人; (四)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 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五)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 关系。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 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 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 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2.8询问、质疑和投诉 一、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 共和国财政部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 87号令)和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 94号令)的规定办理。 二、供应商询问、质疑的对象 (一)供应商对招标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 备的条件,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评标细则及标准, 以及关于资格审查提出询问或质疑的,应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向采购 人提出; (二)供应商对除上述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内容,采购过程及中标 结果(除资格审查)提出询问或质疑的,应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向县 公资交易中心提出。 三、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 的,应由供应商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 节的质疑。 五、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 (一)质疑书正本 1份;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 需提供); (三)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1 份(加盖公章);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份; (五)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1 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 的需提供); (六)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 六、供应商对采购人或县公资交易中心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 采购人或县公资交易中心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 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2.9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融资 一、参与本次招标活动中标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无需提供财产抵 押或第三方担保,凭借政府采购合同可向融资机构申请融资。 二、具体内容见采购文件附件《蒲江县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 用融资实施方案》(蒲财发〔2019〕4号)、《蒲江县财政局关于公 布蒲江县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银行名单的通知》(蒲财采 [2019]6 号)。 第3章 投标文件格式 3.1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包件号: 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XXXXXXXXXX 日 期:XXXX 年 XX 月 XX 日 正本或副本 3.2资格性审查部分 3.2.1 关于投标人资格申明的函 致:蒲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关于我方对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公 开招标,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一、 投标人名称及概况: (一) 投标人名称:XX (二) 地址:XX 邮编:XX 传真/电话: XX (三) 成立日期或注册日期:XX (四)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XX 二、 开户银行名称:XX 地址:XX 账号:XX 投标人名称:XXXXXX 日 期:XXXX 年 XX 月 XX 日 3.2.2 声明 致:蒲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我单位作为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 的投标人,在此郑重声明: 一、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说明: 填写“没有”或“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我单位(说明:填写“具有”或“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 誉。 三、与我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相 关供应商:(说明:填写“无”或“(一)供应商名称1;(二)供 应商名称2;(三)……”) 。 四、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我单位及我单位现任法定代表 人、主要负责人(说明:填写“没有”或“有”)行贿犯罪记录。 五、我单位(说明:填写“未列入”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我单位(说明:填写“未列入”或“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六、我单位(说明:填写“未处于”或“处于”)被行政部门禁 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XXXX 日 期:XX 年 XX 月 XX 日 说明: 1.对声明中第一条的说明:如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应填写“有”,投标 人将被认定投标无效或被取消中标资格; 2.对声明中第三条的说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 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对声明中第四条的说明: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投标人 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 如果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 标人应填写“有”,投标人将被认定投标无效或被取消中标资格; 4.对声明中第五条的说明:投标人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应填写“被列入”,投标人将被认定投标 无效或被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人如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应填写“被列入”,投标人将被认定投标无效或被取消中 标资格; 5、对声明中第六条的说明:如投标人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的,该声明填“处于”,投标人将被认定投标无 效或被取消中标资格。 3.2.3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蒲江县教育局的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___XXXX____(标的名称),属于___XXXX____(采购文件中 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___XXXX__(企业名称),从业人 员___XXXX___人,营业收入为__XXXX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XXXX___ 万元 1 ,属于___XXXX__(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 为大企 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 应责任。 企业名称:XXXX 日 期:XX 年 XX 月 XX 日 说明: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 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3.2.4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XXXX 单位的 XXXX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 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 应责任。 单位名称:XXXX 日 期:XX 年 XX 月 XX 日 3.2.5 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应提供以下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一、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出具的投标人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说明:提供了中 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不需提供);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正本或副本)或法人证书复印件(正本或 副本); 三、2019 或 2020 会计年度资产负债表复印件(说明:投标人成 立时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 的资产负债表复印件); 四、投标人缴纳2020或2021年任意时段的税收的银行电子回单 或者行政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复印件; 五、采购人对投标人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无 其他特殊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即可,可不提 供其他证明材料; 六、投标人缴纳2020或2021年任意时段的社保的银行电子回单 或行政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 七、采购人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其他特殊要求,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即可,可不提供其他证明材 料。 八、包件 1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 营许可证》复印件; 九、包件 2 投标人须提供生产企业有效的《生猪定点屠宰证》和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若在投标期间换证,应提供县级以上主管 部门出具的证明)。 3.3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响应部分 3.3.1 投标函 蒲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我方全面研究了“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招标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 XXXX(姓 名、职务)代表我方 XXXX(投标人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 关事宜。 一、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 货物及服务,投标报价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二、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否 则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三、我方已知晓全部招标文件的内容,包括修改文件(如有)以 及全部相关资料和有关附件,并对上述文件均无异议。 四、投标有效期为从投标截止之日起 120 天。 五、我方愿意提供贵中心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 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并对 此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六、我单位联系方式:XXXX 地 址:XXXX 传 真:XXXX 邮政编码:XXXX 投标人名称:XXXXXXXX 日 期:XXXX 年 XX 月 XX 日 3.3.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姓名) 在 (投标人名称) 处 任 (职务名称) 职务,是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名称:XXXX 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说明:上述证明文件在投标文件中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身份证两面均应复印)或护照复印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 人士的,则提供护照复印件)时才能生效。 3.3.3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单位性质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财务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投标人名称: XXXX 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3.3.4 售后服务及承诺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一、验收标准 (投标人应提出详细的验收程序和所执行的验收标准) 二、服务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 三、售后服务承诺 (售后服务承诺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投标人设立的售后服务机构网点清单、服务电话和人员名单; (二)说明服务的内容与范围、响应时间等; (三)…… 四、技术支持的能力及方案 五、其他说明的内容 投标人名称:XXXX 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3.3.5 技术、服务要求应答表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的应答 说明 1 2 3 4 5 .... 注:1. 供应商必须把招标项目的全部技术、服务要求列入此表。 2.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 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XXXX 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3.3.6 承诺函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我公司作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在此郑重承诺: 一、我方承诺即使提供了所供产品合格的相关检测报告或证明材 料,因投标人产品导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投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 (包件 1 投标人承诺) 二、、若投标人发生违约情况,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或没收相 应的履约保证金,投标人的履约保证金若被扣除或没收的,投标人 必须在 3 个工作日内补足。(包件 1 投标人承诺) 三、我方承诺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制定的服务考核标准进行考 核,同时采购人有权对蒲江县域内各校点进行满意度调查,若考核 得分或总体调查满意度低于 85 分(含)的,采购人有权通知所有校 点终止本包件合同,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或没收相应履约保证金。 (包件 1 投标人承诺) 四、我方承诺完全响应第 4章 4.2 技术服务要求第一条采购内 容及要求包件 1 中所有要求。(包件 1投标人承诺) 五、我方承诺完全响应第 4章 4.2 技术服务要求第一条采购内 容及要求包件 2 中所有要求。(包件 2投标人承诺) 六、我方承诺完全响应第 4 章 4.3 商务要求中所有要求。(包 件 1、包件 2 投标人承诺)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XXXX 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3.4 报价要求响应文件 3.4.1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件号: 投标折扣率(%) 投标报价以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开标一览表中填写的报价为 准。 注:1. “开标一览表”以包(如有)为单位填写。 2. 结算金额=【市场平均零售价×(1-折扣率)】×实际配送数 量。(如:投标人在投标时的投标报价折扣率为 10%,市场 平均零售价为 100 元,则实际结算价格为:100 元×(1-10%) =90 元×实际配送数量。) 第4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4.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蒲江县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校点采购大宗食品原料(米、 面、油、肉)。 蒲江县教育局受蒲江县中小学幼儿园的委托组织本项目的招标 工作,招标工作结束后由各中小学幼儿园分别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结 算。结算时以实际供应量为准。在合同履行期间,若遇国家政策变更 或学校供餐模式的改变及其他不可预测不可抗拒因素等,可停止供货 或减少、增加供货数量。 4.1.1 服务范围 全县 24所中小学(营养改善计划学校 16所)、17 所幼儿园。 序号 学校 学生人数 序号 学校 学生人 数 1 蒲江中学 1953 25 南街幼儿园 619 2 蒲江中学实验学校 3103 26 北街幼儿园+大北街 937 3 寿安中学 1860 27 城西幼儿园+光明分 园 672 4 职业学校 1491 28 城北幼儿园+高桥分 园 621 5 朝阳湖学校 407 29 城南幼儿园+大兴分 园 811 6 西南小学 664 30 寿安中心幼儿园 422 7 实验小学 1638 31 寿安新城幼儿园 492 8 蒲江县北街小学 2577 32 西来幼儿园 321 9 鹤山初中 1041 33 好孩子幼儿园 427 10 蒲江县文靖学校 462 34 轩贝尔幼儿园 254 11 天华学校 298 35 鹤山镇新星幼儿园 140 12 寿民小学 105 36 仙鹤幼儿园 90 13 成雅小学 570 37 寿安星光幼儿园 359 14 泡桐树小学 887 38 西来李霞幼儿园 237 15 寿安镇初级中学 1148 39 大塘雨朵幼儿园 120 16 五星学校 481 40 大塘新苗幼儿园 125 17 松华小学 95 41 大兴新苗幼儿园 188 18 金钥匙小学 121 19 西来学校 811 20 复兴小学 205 21 大塘学校 902 22 甘溪学校 703 23 大兴学校 627 24 成佳学校 546 学生人数:29530 人 4.2技术服务要求 ★一、采购内容及要求(投标人按第 3 章 3.3.6 格式要求提供承诺函) 包件 1:米、面、油 (一)米:预计配送量 421.5 吨(以实际供应量为准) 1.大米种类:大米(东北珍珠米一级) 2.产品规格要求:每袋大米净重为 25kg,净含量偏差符合国家标 准。 3.执行标准:大米不低于 GB/T1354-2018 一级指标的技术要求或 国家最新标准。食品安全指标应符合 GB/T2715-2016 的规定。不得使 用伪劣米和转基因稻谷,如国家出台新的更高标准,以新的标准为准。 4.包装制作要求:包装袋材料必须采用无毒无害材料制作,产品 包装坚固结实,封口严密,符合大米国家包装制作标准要求的规定。 5.包装要求:产品外包装袋上印有商标及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品 名、等级、产品执行标准、营养含量表、净重量、生产厂名、厂家厂 址、电话号码、生产日期、保质期和合格证。 6.供货要求:每批次大米供货时必须提供相应生产批次质量检测 自检报告,产品送达指定学校的剩余有效期不少于保质期限一半的时 间。 (二)面:预计配送重量 8.6 吨(以实际供应量为准)。 1.小麦粉(面粉)等级:特制一级粉。 2.产品规格要求:每袋小麦粉净重为 25kg,净含量偏差符合国家 标准。 3.执行标准要求:小麦粉质量指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不低于 GB/T1355 的二等指标技术要求或国家最新标准。食品安全指标应符 合 GB/T2715-2016 的规定。不得使用转基因小麦,国家出台新标准, 以新标准为准。 4.包装制作要求:包装袋材料必须采用无毒无害材料制作,产品 包装坚固结实,封口严密:符合小麦粉国家包装制作标准要求的规定。 5.包装要求:产品外包装袋上印有商标及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品名、等级、产品执行标准、营养含量表、净重量、生产厂名、厂家 厂址、电话号码、生产日期、保质期和合格证。 6.供货要求:每批次面粉供货时必须提供相应生产批次质量检测 自检报告,产品送达指定学校的剩余有效期不少于保质期限一半的时 间。 (三)油:预计配送量 31.6 吨(以实际供应量为准) 1.菜籽油标准:成品食用油的食品安全指标应符合 GB2716-2018 规定,其中成品菜籽油的质量不低于 GB1536-2004 四级压榨成品菜籽 油的技术要求。食用油须为非转基因菜籽压榨。 2.每批货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时,剩余有效期不少于保质期限一 半的时间。 3.包装要求:必须采购预包装产品。每桶净重为 25kg,包装标识 清楚,印有品名、等级、产品执行标准、净重量、生产日期、保质期、 生产厂家、电话等。严禁使用循环包装容器(周转桶)装食用油。 4.每批货均需提供食用油生产厂家出具的《出厂检验合格证》。 包件 2:猪肉(含畜禽肉) (一)相关要求 配送产品名称 包装规格 预计数量 (吨) 供货要求 备注 冷鲜猪肉 (含畜禽肉) 散装 493.03 按学校当日 用货数量、品 种配送 冷藏车送货 注:具体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每次配送至采购人指 定地点。 (二)配送产品:冷鲜猪肉及其他畜禽肉。 (三)执行标准:冷鲜畜禽肉的食品安全指标应符合 GB 2707-2016、GB 18394-2020 的规定,其中:鲜片猪肉(不包括种猪、 晚阉猪来源的猪肉片)的质量指标应符合 GB/T9959.1-2019 的相关 技术要求。如国家制定新的食品安全标准,应按新标准执行。 畜肉品须色泽鲜亮、无任何异味、无毛、按压无水迹。禽肉类制品 须肉面干净、无任何异味、无毛发、表皮处理清洁,大小统一、码放 整齐。 供货质量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法》、行业有关规定、招标文 件技术参数,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动物检验检疫合格标准,具备 《动物检验检疫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章》及追溯体系芯片或票据。 如国家制定新的食品安全标准,应按照新标准执行。 二、配送服务要求 包件 1:米、面、油 (一)配送要求: 1.中标人负责运输配送,建立统一配送网络,设立专用仓储,负 责统一安排和管理配送车辆,中标人与中小学幼儿园均需安排专人负 责联系(电话、QQ、微信),并确认产品需求量、加工要求(如有)和配 送要求。 2.每一次配送时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自行制定供货线路、方案, 01 包:米、面、油保证每周不低于 1次配送,中标人不按要求配送, 中小学幼儿园有权拒绝收货、签字。 3.产品因运输损坏、质量问题及安全事故等所发生的费用,一切 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4.配送人员要求:配备服务保障人员 5 人,高中以上文化,身体 健康,素质高、责任心强,经过专业岗前和安全培训,统一着装,挂 牌上岗,投标人必须承诺配送人员无心理疾病、无犯罪、无吸毒史。 5.车辆要求:配备专用车辆 3 辆,必须由专用车辆配送且挂统一 标志牌,车辆符合安全、卫生要求,并定期对车辆清洁消毒,运输时 应避免日晒、雨淋,禁止与有毒、有害、易质变、有异味及其他物品 混装运输,不得有污染事故发生。 6.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供每批次食品检验合格报告原件 1份,向相 关学校提供复印件 1 份(以实施项目的工作年度为准,一年不得少于 一次提供国家职能部门核发的检测合格报告)。 (二)仓储条件: 1.投标人有符合行业规定及满足配送需要的仓储地。 2.投标人必须建立专库储存,位置安全,仓储面积不少于 200 平 方米。 3.库房硬件设施齐全,防盗门窗,专人专锁专管。 4.库房仓库内、库房大门及通道全方位监控,图像清晰,视频保 存 30天。 5.库房安装“五防”(防尘、防潮、防虫、防鼠、防蚊蝇)相关设 备设施。 6.库房专用资料柜,库管人员分类存档,登记台账。 (三)服务要求: 1. 投标人需对本项目所有配送网点布局及配送量进行全面分 析,结合各个中小学幼儿园自身地理位置、运输条件,教职工及学生 的具体状况,依据招标人的要求及自身配送条件制定出符合招标人要 求的详尽配送方案。 (1)项目概述。根据学校分布明确配送线路、时间安排,确保 顺利完成配送。 (2)服务标准。每学期开学前送货,之后每周送货 1 次,保证 学校的需求。 (3)配送流程。出库,必须明确其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生 产批次。食品必须在保质期内,不超过保质期限一半的时间配送。运 输车辆卫生、覆盖,配送人员随车。 (4)供货计划和保障措施。根据需求制定供货计划和保障供货 量措施。 (5)员工培训。组织相关配送人员学习配送货物国家标准和食 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熟悉配送的要求。 (6)售后服务。售后服务人员、责任落实。实行 24小时响应, 如有过期(含违法涂改生产日期)、破包、漏包、胀包、脏包、坏包、 包装污染(有霉斑、虫咬等)、产品内有异物、产品有异味和苦味等质 量问题或现象,由中标人在配送当天无条件按要求及时免费调换、补 齐或赔偿。 (7)各环节制度。制定生产、检验、储存、出库、运输、培员 工训、售后服务等制度。 (8)验收。随货提供同批次的有效《检验报告》。产品外包装 完整无破损,标识完整规范,在确认食品符合卫生、安全标准后,完 善食品交接手续,经交货与收货双方签字后方可入库储藏。超过时限 和未按要求提供各种材料的,学校有权拒收。 2.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宣传、检查食品安全工作,指派身体健 康的人员对口衔接中小学幼儿园,专人配送,配送联系人必须保证 24小时电话畅通。 3.严格规范执行产品的检测、留样、出库、入库、运输、搬运等 制度,对每批次配送的产品都要留样备查。 ★4.投标人必须承诺即使提供了所供产品合格的相关检测报告或 证明材料,但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投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投标 人按第 3 章 3.3.6 格式要求供承诺函) ★5.若投标人发生违约情况,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或没收相应的 履约保证金,投标人的履约保证金若被扣除或没收的,投标人必须在 3个工作日内补足。(投标人按第 3 章 3.3.6 格式要求供承诺函) (四)应急处置要求: 1.制定项目应急预案。 (1)应急管理机构及职责。 (2)应急工作队伍及应急联系方式。 (3)应急处置措施。处理流程及处理方法(应提供供应商食品 安全事故处理流程,针对本项目可能发生的情况提供相应的处理方 式,处理流程及方式应符合食品相关法律法规)。 (4)应急响应时间等内容。分级响应和响应时间等明确。 2. 因质量问题给学生造成身体伤害及经济损失时,由投标人赔 偿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触犯法律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及 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五)服务考核 ★投标人必须承诺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制定的服务考核标准进行考 核,同时采购人有权对蒲江县域内各校点进行满意度调查,若考核得 分或总体调查满意度低于 85 分(含)的,采购人有权通知所有校点终 止本包件合同,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或没收相应履约保证金。(投标 人按第 3 章 3.3.6 格式要求供承诺函) 包件 2:猪肉(含畜禽肉) (一)配送要求 1、投标人必须自行提供配送服务,不得将配送项目进行任何方 式的转包、分包。成立配送组织机构,人员、责任落实。 2、运输工具、配送人员、包装材料和货物运输途中的防护措施 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 3、供应商应做好食品安全的保障,具备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及满 足配送需要的仓储、交通运输等设施设备和配送人员、包装材料、货 物运输途中的防护措施,确保采购食品原料安全储存和安全运输。 1)供应商必须按蒲江县各学校(幼儿园)所填订单配送,按规定时 间送达学校,确保学校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 2)供应商运送产品的车辆应为专用封闭式,车辆内部结构应平 整、便于清洁,符合相关卫生要求,做到每日清洗、消毒并做好消毒 记录,凭专用通行证进出学校。 3)建立出入库台账。供应商对所供产品的食品安全负责,建立 24 小时监控体系,产品必须粘贴印有详细信息的封条。所有配送产 品在配送前,必须自行查验。所有产品必须进行入库登记备案,在出 库前再次检查产品的有效期、包装等。产品留样保存一周。 4)供应商要定期对配送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加强业务培训,确 保所供食品安全。配送工作人员必须提供三年内心理健康、无犯罪、 吸毒史的承诺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以及卫生部门出具的健康 合格证明。 5)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食品原材料统一配送工作督导小组将定期 或不定期地深入学校食堂和供应商,对食堂食品原材料配送工作进行 督查。对学校违规进货、食堂管理不严,造成责任事故的,将严格追 究学校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供应商提供不合格产品或不按要求配送 造成责任事故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6)建立供应商退出机制。对因食品质量引发食品安全事故、学校 (幼儿园)评议结果满意率低于 85分的、企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整改 不到位等情况的,有权解除采购配送合同。 7)供应商对配送物资,在配送过程中要做好保鲜、保质措施,同 时不得喷洒有毒有害物质进行保鲜或保质。否则一经查实,供应商将 被终止采购配送合同,同时承担相应的责任。 (4)冷藏储运,提供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输工具消毒证明。 (5)鲜猪肉必须保证供应为当日生产的产品,须出具加盖地方政 府监督所检疫章的动物检疫证明,畜肉品须色泽鲜亮、无任何异味、 无毛、按压无水迹。 4、服务要求 (1)若采购人发现在质保期内食材腐烂变质,将及时通知供应商 进行处理,并更换相应数量的物资。 (2)供应商需要做到售后服务专业化,建立适当配送网点便于各 点之间相互调货,尽量满足采购人需求。 (3)供应商应具有组织配送、调运、分拣、包装、二次搬运的能 力。供应商具有固定的配送网点服务能力。 (4)在服务期内,应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地点完成大宗 食品配送服务。未按采购方计划量、配送时间进行送货、食品安全不 达标、以次充好或有其它违规违法行为的供应商将一律列入黑名单, 并予以淘汰。 (5)在合同期内,采购人将每半年 1 次抽取中标人所配送的鲜猪 肉送至第三方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验,送检费用由中标人承 担。若送检质量不合格,将依据合同条款进行处罚,并终止合同,按 合同违约条款进行赔偿. (6)在供货期间,若采购人对中标人所供货物质量产生异议,送 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验。如检验不合格,检验费由中标人承 担,并依照合同承担责任。如检验合格,可作为合同期间每半年一次 的抽查检验依据。 (7)若中标人所提供产品质量因不符合标准要求,导致采购人被 市场监管部门、检疫部门处罚,所产生的罚款费用由中标人全额承担, 将依据合同条款进行处罚,并终止合同,按合同违约条款进行赔偿。 因供货质量原因,引起采购人食品安全事故,应按照新《食品法》及 相关规定,除赔偿当期的原材料损失外,还应对由此引起的其他延续 损失给予全额经济赔偿(包括医疗、声誉),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8)中标人在合同期内应切实做到保质保量准时送货。凡所供货 物的质量、品种、数量与要求不符时,招标人有权拒收,并由中标人 承担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5、验收要求 (1)冷鲜猪肉(含畜禽肉)及外包装必须安全、卫生、无毒、无 害,符合食品卫生质量要求。 (2)冷鲜猪肉(含畜禽肉)质量应符合 GB2707-2016《食品安全 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的要求。 (3)中标人所提供每批次产品,经采购人现场实物验收并填写《验 收评价表》,由验收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共同签名。 (4)冷鲜猪肉验收由学校、供应方,双方现场检验,对供应产品 的质量无异议数量准确无误后,双方签字,各自留存。对不符合要求 的,一律退回,供应商无条件重新更换配送货物。 6、其他要求 (1)应具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冻库。 (2)供应商委派针对采购单位的固定服务人员,并报采购人备 案。与本项目相关的服务人员须具有健康证,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食 品安全承诺书。 (3)预计采购量多于实际需要量时,如采购人需要退换部分货 物,中标人应免费办理退换货。 (4)供应商在国内应有 24小时响应电话,并列出联系人名单、联 系电话、通讯地址及库房地址等。 (5)向采购人的人员提供货物储藏保管培训。 7、配送人员要求:配备服务保障人员 6 人,高中以上文化,身体 健康,素质高、责任心强,经过专业岗前和安全培训,统一着装,挂 牌上岗,投标人必须承诺配送人员无心理疾病、无犯罪、无吸毒史。 8、车辆要求:配备冷链车(冷藏车)5 辆,运输配送冷冻、冷藏 食品的车辆应有温度控制设备,符合相关卫生要求。所有车辆应做到 每日清洗、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并采用双人双锁管理配送。 (二)售后服务要求 1.售后服务人员构成合理(构成合理是指售后服务团队人员结构 合理,具有团队管理人员、具体经办人员,各自分工明确,流程以及 权限范围可追溯); 2.有明确的报废处理办法(对于无法适合食用的肉类应当及时处 理或销毁,有专门的人员处理、监督,处理流程记录可追溯); 3.快速的退换货机制(对于学校提出的合理退换货要求,应当及 时响应并及时退换,换出的食材应保障质量及供应,有专门的人员处 理、监督,处理流程记录可追溯)。 (三)应急处置要求 1.制定项目应急预案。 (1)应急管理机构及职责。 (2)应急工作队伍及应急联系方式。 (3)应急处置措施。处理流程及处理方法(应提供供应商食品 安全事故处理流程,针对本项目可能发生的情况提供相应的处理方 式,处理流程及方式应符合食品相关法律法规)。 (4)应急响应时间等内容。分级响应和响应时间等明确。 2. 因质量问题给学生造成身体伤害及经济损失时,由投标人 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触犯法律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单位 及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4.3★商务要求(投标人按第 3 章 3.3.6 格式要求供承诺函) 4.3.1 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4.3.2 服务期限 确定中标企业服务期限为 2022 年 7 月 31 日终止。具体以合同签 订为准。 4.3.3 付款方法和条件: 每月结算一次,按合同规定单价和一个月的供货量结算货款。 4.3.4 中标企业职责 一、中标企业应按学校计划,及时保质保量配送,保障学校食堂 正常运行。中标企业必须按合同要求,提供优质、新鲜的货物,保证 供货的食品安全和运输安全。并向学校提供每批次的质检报告。中标 企业无条件更换运输过程中包装破损产品,所需费用由配送企业承 担。 二、中标企业要配置“配送专用车”,凭专用通行证进出学校, 按合同规定时间将配送货物直接配送至各学校指定地点:包件 2 冷鲜 猪肉(含畜禽肉)必须在学校用肉当日早上 6:30-9:00 前用冷藏保鲜 专用车配送,其他食品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结合实际情况进行配送。 三、中标企业要为学校供货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4.3.5 价格执行方式 一、包件 1 合同期限内,执行价格=市场平均零售价*(1-折扣率), 不得上浮。本项目执行期间,市场平均零售价由学校、县教育局、中 标商等相关单位在蒲江县鹤山街道农贸市场和规模超市(至少三个) 共同询价(同等级平均零售价),询价方式为每学期一次。如市场价格 波动超过 5%时,可以申请重新确定价格。 二、 包件 2合同期限内,执行价格=市场平均零售价* (1-折扣 率),不得上浮(冷鲜猪肉以蒲江市场干鲜肉为采价依据)。本项目执 行期间,市场平均零售价由学校、县教育局、供货商等相关部门共同 询价(同质),询价 1周 1 次。以蒲江县城区三个农贸市场平均零售价 为标准,配送企业不得单方随意更改和提高。每个定价日(每周 五) 双方确定下周的配送价,并按要求进行公示,结算时以此作为 依据。 4.3.6 合同 中标企业要分别与教育局等监督部门签定食品质量安全责任书。 分别与学校签定食品安全责任书和供货合同,供货合同由教育局监 章,中标企业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食品安全事故等一切经济损 失和相关法律责任。 4.3.7 违约责任 一、未按规定时间送货到校,每次罚款 2000.00 元,超过 3 次违 约,蒲江县教育局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二、质量未达到相关要求,学校可拒收货物,一切损失由配送企 业自行承担。如引起食品安全事故,配送企业负责一切经济和法律责 任。 三、中标企业未按照学校定购的数量、质量需求供货引起的投诉, 经调查核实达到 3次者,蒲江县教育局有权与中标企业解除合同,且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中标企业向学校(园)提供有安全隐患的食品(主要指食品 外观、气味等)时,学校(园)有权拒收该食品,中标企业须及时更 换,同时向学校(园)支付违约金 1000 元。并接受蒲江县教育局的 约谈。约谈次数达到两次者,蒲江县教育局有权与中标企业解除合同, 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因所供货物的质量,经质量监管权威部门在学校随机抽检不 合格,蒲江县教育局有权解除合同。 4.3.8 验收条件 一、包件 1: 1.中标企业必须随货提供同批次的有效《检验报告》。要求产品 外包装完整无破损,标识完整规范,在确认食品符合卫生、安全标准 后,完善食品交接手续,经交货与收货双方签字后方可入库储藏。 2.中标企业提供的食品必须明确其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 批次。食品必须在保质期内,不超过保质期限一半的时间配送,超过 时限和未按要求提供各种材料的,学校有权拒收。 二、包件 2: 1.产品必须有《动物检验检疫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章》及追 溯体系芯片(票据)复印件各一份。 2.冷鲜猪肉随货提供同批次的有效动物防疫合格证,在确认食品 符合卫生、安全标准后,完善食品交接手续,经交货与收货双方签字 后方可入库储藏。 3.冷鲜猪肉等肉类食品不超过 24小时配送,且每天必须在上午 9:00 前到学校食堂。超过时限和未按要求提供各种材料的,学校有 权拒收。 第5章 资格性审查 资格性审查由采购人组成的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 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 否具备投标资格,并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 资格性审查标准见下表: 序号 资格性审查项 通过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 法登记注册,并有效存续具 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营业执照复印件(正本或副本)或法人证书复印 件(正本或副本)。【说明:①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载明有期限的,应在有效期限内;②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 明材料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书面声明材料。 【说明:①按招标文件第 3章的格式及要求提供书面 声明材料;②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的证明材料 2019 或 2020 会计年度资产负债表复印件(说明: 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不足一年的,提供 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复印件)。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 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采购人对投标人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 技术能力无其他特殊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 照或法人证书即可,可不提供其他证明材料。【说明: 无须提供证明材料,上传空白页即可,不对本项上传 的材料作资格审查】 5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材料 投标人缴纳2020年或2021年任意时段的社保的 银行电子回单或行政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复印件。 6 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缴纳2020年或2021年任意时段的税收的 银行电子回单或者行政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完税 证明复印件。 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 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 1.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 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材料。【说明:① 按第 3章的格式及要求提供书面声明材料;②供应商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 2. 资格审查小组根据“信用中国”和“中国政 府采购网”网站的查询结果,在资格审查期间对投标 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是否 有重大违法记录进行审查。【说明:投标人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 8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 1.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书面声明材料。【说明:①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②按第 3章的格式及要求提 供书面声明材料。】 2. 资格审查小组根据“信用中国”和“中国政 府采购网”网站的查询结果,在资格审查期间对投标 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是否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审查。 【说明: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 9 未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 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 投标人未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 动的期限内。【说明:①按招标文件第 3章的格式及 要求提供书面声明材料;②供应商未处于被行政部门 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 10 行贿犯罪记录 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投标人及其现任法 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材料。【说明:①按招标文件第 3章的格式及要求提 供书面声明材料,投标文件中不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 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的证 明材料;②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供应商及其 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11 不属于其他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的禁止参加投标 的供应商 1.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不属于禁止参加投标或投标无效 的供应商; 2.资格审查小组未发现或者未知晓投标人存在属于国家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参加投标或投标无效的供应商。 【说明:无须提供证明材料,上传空白页即可,不对本项上 传的材料作资格审查】 12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 条件 采购人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其他特殊要 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正本或副本)或法 人证书复印件,可不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说明:无须提供证明材料,上传空白页即可,不对本项上 传的材料作资格审查】 13 联合体投标 非联合体投标。【说明:无须提供证明材料,上传空白页即 可,不对本项上传的材料作资格审查】 14 包件 1 投标人具备有 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 《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 件; 包件 1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15 包件 2 投标人具备生产企 业有效的《生猪定点屠宰 证》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 证》(若在投标期间换证, 应提供县级以上主管部门 出具的证明) 包件 2投标人须提供生产企业有效的《生猪定点屠宰 证》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若在投标期间换证, 应提供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16 投标保证金 无【说明:无须提供证明材料,上传空白页即可,不 对本项上传的材料作资格审查】。 17 投标文件解密情况 除因断电、断网、系统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 导致系统无法使用外,投标文件已成功解密。【说明: 无须提供证明材料,上传空白页即可,不对本项上传 的材料作资格审查】。 18 投标文件资格性审查部分 签章 均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章。【说明:无须提供证明材料, 上传空白页即可,不对本项上传的材料作资格审查】 19 投标文件资格性审查部分 组成 符合招标文件“2.4.6 投标文件的组成”规定要求。【说 明:投标人按招标文件 3.2.1 关于投标人资格申明的 函格式及要求提供关于投标人资格申明的函。】 20 投标文件资格性审查部分 的语言 语言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说明:无须提供证明材 料,上传空白页即可,不对本项上传的材料作资格审 查】 21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 业采购项目,供应商提供的 货物应全部由符合政策要 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 函原件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 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 件复印件[说明:供应商为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的 中小型企业或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供应商 为监狱企业。]。 注:一、以上每一项结论均为“通过”的,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通过资格性审查;如有其中任意一项结论为“不通过”的,则投标人 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如果资格审查小组认为投标人有任 意一项不通过的,应在资格性审查报告中载明不通过的具体原因。 二、“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将 以纸质截图或将截图保存至电子介质的形式留存。 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资格性审查时被判定为无效的,县公资交 易中心将通知投标人(以现场公示、电话、短信、县公资交易中心网 站等任一方式)。投标人如对资格审查结论有异议的,应及时向县公 资交易中心反馈意见。县公资交易中心将及时告知资格审查小组。(说 明:无论投标人是否收到通知或提供反馈意见,均不影响资格审查和 评标工作,且县公资交易中心对此将不承担任何的责任。投标人对资 格审查结论有异议的,其反馈意见仅限于资格审查小组对资格审查结 论的正确性进行复核,避免出现审查错误。) 四、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3 名,采购失败。 第6章 评标办法 6.1总则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 法律规章,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 二、评标工作由县公资交易中心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 人或县公资交易中心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 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 三、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 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 四、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标准 进行独立评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一) 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 (二) 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 质性要求; (三) 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四) 根据需要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 (五) 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 人; (六) 起草评标报告并进行签署; (七) 向采购人、县公资交易中心构或者财政、监察等有关部门 报告或举报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八) 向采购人、县公资交易中心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 的违法行为。 (九)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五、评标过程独立、保密。投标人非法干预评标过程的行为将导 致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六、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 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招标文件有明确约定的除外。 七、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事项,可 提请采购人和县公资交易中心书面解释说明。 6.2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6.3评标程序 6.3.1 符合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 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 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在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如果出 现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 定,但不得违背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招标文件规定。 符合性审查标准(按以下顺序审查): 序号 符合性审查项 通过条件 1 投标文件服务、商 务及其他要求响 符合招标文件“2.4.6 投标文件的组成”规定要求。 应部分组成 2 投标文件签章投 标文件加盖有投 标人(法定名称) 电子签章。 均按招标文件要签章。 3 投标文件服务、商 务及其他要求响 应部分的计量单 位、语言、报价货 币、投标有效期 计量单位、语言、报价货币、投标有效期均符合招标文 件的要求。 4 报价要求响应文 件的计量单位、语 言、报价货币 计量单位、语言、报价货币均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说 明:无须提供证明材料,上传空白页即可,不对本项上 传的材料作符合性审查】 5 投标报价 开标记录、投标文件【注:(1)投标报价唯一(说明: 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况的,按以下原则处理,并以修正 后的价格作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①投标文件中的大写 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 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②单价金 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 改单价;③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 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 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以 书面形式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确认,并加盖投标人 (法定名称)电子签章,投标人逾时确认的,其投标无 效。(2)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3)投标 报价应包含本次招标要求的所有货物及服务的费用;(4)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低 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 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 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 料。(说明:①书面说明、相关证明材料(如涉及)加 盖投标人(法定名称)章(电子签章),在评标委员会 要求的时间内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递交;②投标人 提供了书面说明、相关证明材料(如涉及),且能证明 其投标报价合理性)。(5)如因断电、断网、系统故障 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系统无法使用的,由投标 人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进行澄清或者说明。(6)无须提 供证明材料,上传空白页即可,不对本项上传的材料作 符合性审查。】 6 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复印件或护照 复印件 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复印件【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 印件(身份证两面均应复印,在有效期内)或护照复印 件(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按此提供)。】。 7 第 4 章打★号的 技术、服务、商务 和其他要求 投标文件均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加★号的技术、服务、 商务和其他要求。 8 进口产品 招标文件中未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投标 产品为国产产品。 9 不属于禁止参加 投标或投标无效 的供应商 (1)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不属于禁止参加投标或投标无 效的供应商; (2)评标委员会未发现或者未知晓投标人存在属于国家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参加投标或投标无效的供应 商。 一、以上每一项结论均为“通过”的,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通过 符合性审查;如有任意一项结论为“不通过”的,则投标人的投标文 件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有任意一项不通 过的,应在符合性审查报告中载明不通过的具体原因。 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时被判定为无效投标文件的, 县公资交易中心将通知投标人(以现场公示、电话、短信、县公资交 易中心网站等任一方式)。投标人如对评审结论有异议的,应及时向 县公资交易中心反馈意见。县公资交易中心在评审结束前将收到的反 馈意见及时告知评标委员会。(说明:无论投标人是否收到通知或提 供反馈意见,均不影响评标委员会的评标工作,且县公资交易中心对 此将不承担任何的责任。投标人对评审结论有异议的,其反馈意见仅 限于评标委员会对评审结论的正确性进行复核,避免出现评审错误。) 三、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3 名,本项目采购失败。 6.3.2 解释、澄清有关问题 一、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招标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 或需要说明的,可以提请县公资交易中心书面解释。县公资交易中心 的解释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解释事项如果 涉及投标人权益的以有利于投标人的原则进行解释。 二、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 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评标委员 会全体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并给予 投标人必要的反馈时间。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 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不影响投标文件的 效力,有效的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澄清应当不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不实质性改变投标文件的 内容、不影响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导致投标文件从不响应招标文件 变为响应招标文件的条件。下列内容不得澄清: (一) 投标人投标文件中不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指标和 商务应答; (二) 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证明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资格 性、符合性规定要求的相关材料。 (三) 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材料因印刷、影印等不清晰而难以辨 认的。 四、投标文件报价出现下列情况的,不需要投标人澄清,按以下 原则处理: (一)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 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 (二)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 并修改单价; (三)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 果为。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 的报价经投标人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并加盖投标人(法定名称)电 子签章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五、对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 准。 评标委员会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 权力。 6.3.3 比较与评价 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细则及标准,对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 文件进行商务和服务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6.3.4 复核 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 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 复核。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评标委员会拟出具评审报告前,县公资交 易中心应当组织 2名以上的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 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采购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 报告。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 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 购人或者集中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 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6.3.5 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 按投标人综合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 1 至 3名中标候选人。综 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 的并列。 6.3.6 编写评标报告 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 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 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二、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评标方法和标准; 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 因; 五、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 定的中标人;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 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 七、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报 价的合理性予以特别说明。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 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 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又未另行书面说明 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标结果。 6.4评标争议处理规则 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投标人文件做无 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 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持不同 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 视为同意评标报告。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 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或县公资 交易中心书面反映。采购人或县公资交易中心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 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6.5评标细则及标准 一、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初审的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 采用相同的评标程序、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 二、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价格、服务、商务等。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方法独 立打分。 6.5.1 评分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由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通过初 审(资格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打分, 评标得分=(A1+A2+……+An)/n1+(B1+B2+……+Bn)/ n2+ (C1+C2+……+Cn)/ n3 A1、A2……An分别为每个技术类评委(含采购人代表)的打分, n2为技术类评委(含采购人代表)人数;B1、B2+……Bn 分别为为评 审委员会每个成员的打分,n3为评委人数。 6.5.2 评分标准 包件 1 评分标准: 序号 评分因素 及权重 分 值 评标细则 备注 1 报价 40% 40 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高的投标折扣率为评标基准折扣率; 投标报价分=(1—评标基准折扣率/1—投标折扣率)×40% ×100。 共同评审因素 2 企业实力 10% 10 分 1、投标人具有有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1 分;(提供 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具有 ISO22000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得 1 分;(提供证书复印件) 3. 投标人具有 HACCP 认证证书得 1 分;(提供证书复印件) 4、投标人具有有效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1 分;(提供 证书复印件) 5. 投标人具有有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提供证书复印件) 6.投标产品具有绿色食品认证证书得 1 分;(提供证书复印 件) 7.投标产品具有有机食品认证证书得 1 分;(提供证书复印 件) 8.(粮油)仓储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提供复印件、单位在 职证明得 1 分; 9.投标人提供产品生产企业检验室照片、设备发票复印件得 1 分;投标产品生产企业专职检验人员(提供在职证明)且 持有有效的检验员证,每人得 0.5 分,最高得 1 分,无不得 分。 说明:证书无效、未按要求要素提供或没有提供的,不得分。 共同评审因素 3 服务业绩 6% 6 分 1.投标人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年度类似项目业绩计算得分, 一份得 1 分,最多得 4 分,没有的不得分,提供销售合同或 中标通知书(提供复印件)。 2.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年度满意度考评,90 分及以上(含 优)1 份得 1 分;85 分及以上,90 分(不含)以下(含良) 1 份得 0.5 分;不足 85 分不得分,本项最多得 2 分。 注:限提供 2 份采购人的年度满意度考评证明。 共同评审因素 4 食品安全 保险保障 措施 4% 4 分 投标人中标后应购买省内有效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年赔付 金额 4000 万元(含)以上得 4 分。3000 万元得 3 分、2000 万元得 2 分、1000 万元得 1分。年赔付金额 1000 万元以下 不得分。(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共同评审因素 5 配送方案 24% 24 分 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 4.2 第二条配送服务要求中包件 1 第 (三)条服务要求提供配送方案,包含:(1)项目概述、 (2)服务标准、(3)配送流程、(4)供货计划和保障措 施、(5)员工培训、(6)售后服务、(7)各环节制度、 (8)验收,每具有 1 个要素且满足采购需求的得 3 分。 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技术类评审因素 6 配送服务 保障能力 6% 6 分 1、根据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数量进行综合评定,5人及 以上的得 3 分,3-4 人得 2 分,2 人的得 1 分。(提供健康 合格证复印件,不提供的不得分) 2、根据投标人满足采购人配送食材拥有的专用车辆(运送 米面油)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拥有 3 辆(含)以上得 3 分, 拥有 2 辆得 2 分,拥有 1 辆得 1 分,未提供的不得分。(自 有的提供专用车辆行驶证复印件,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和专 用车辆行驶证复印件,不提供的不得分。) 技术类评审因素 7 售后服务 及承诺 4% 4 分 投标人应该对如下工作进行承诺,所有承诺内容完整的得 4 分,每缺少一个承诺或者每有一个承诺内容不完整的,扣 1 分,扣完为止。 1.投标人为满足招标方食堂临时需求,提供包括临时安排人 员、车辆、采买地点、确保食材品质和及时送达食堂验收使 用时间等内容。承诺送达时间在 1 小时以内。 2.投标人提供并承诺派专人负责项目售后服务事宜和售后 服务负责人相关信息。 3.产品质量承诺书:不低于招标文件的标准,接受学校调换 同等产品同等价格的权利书面承诺。 4.投标人承诺中标后所配送产品每 4 个月为 1个周期,每个 周期内至少有 1 次产品检验合格报告送至学校存档,承诺按 时提供。 (说明:以上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共同评审因素 8 应急保障 4% 4 分 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 4.2 第二条配送服务要求中包件 1 第 (四)条应急处置要求提供应急预案,包含:(1)应急管 理机构及职责、(2)应急工作队伍及应急联系方式、(3) 应急处置措施、(4)应急响应时间等内容,每具有 1 个要 素且满足采购需求的得 1 分。 技术类评审因素 9 扶 持 不 发 达 地 区 和 少 数 民 族 地区 2% 2 分 投标人注册地在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得 2 分。(投 标人提供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 共同评审因素 包件 2 评分标准: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及权重 1 报价 40% 40 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高的投标折扣率为评标基准折 扣率;投标报价分=(1—评标基准折扣率/1—投标折扣 率)×40%×100 共同评审因素 2 企业实力 12% 12 分 1.投标人具有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 分;(提供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具有 IS0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1分; (提供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具有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得 1 分;(提 供证书复印件) 4.投标人具有 HACCP 认证证书得 1 分;(提供证书复印 件) 说明:以上四项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相关证书复印件、 未按要求要素提供或没有提供的,不得分; 5.投标产品生产企业配备检验室,并具有检测非洲猪 瘟、农残兽残(如:瘦肉精、五氯酚酸钠等)检测能力 的得 2 分。(提供自有检验室照片、设备发票复印件得 1分;提供近 3个月非洲猪瘟、瘦肉精、五氯酚酸钠的 自检报告,每月 1 份,得 1 分); 6.投标人配置有专业检验人员。提供检验人员有效的农 产品食品检验员证复印件、在职证明,提供一人得 1 分, 最高得 2 分; 7.投标人配置有食品安全管理员,有 1 人得 1 分,最多 得 2 分;(提供在职证明、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合格证 书复印件) 8.投标人配置有肉品质检员,有 1 人得 1 分,最多得 2 分;(提供在职证明料) 说明:证书无效、未按要求要素提供或没有提供的,不 得分。 共同评审因素 3 货源保障 4% 4 分 1.投标人具有生猪、畜禽养殖基地,且保证货源。投标 人提供生猪、畜禽养殖基地《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 生猪、畜禽养殖基地《营业执照》复印件,资料齐全得 4分。 2.投标人无养殖基地的,提供生猪、畜禽采购协议或合 同,以及《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生猪、畜禽《营业 执照》复印件,资料齐全得 4 分;不提供不得分。 共同评审因素 4 业绩 6% 6 分 1.投标人提供 2019 年以来类似项目业绩,有一份得 1 分,最多得 4分,没有的不得分,提供销售合同或中标 通知书(提供复印件)。 2.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年度满意度考评,90 分及以上 (含优)1 份得 1 分;85 分及以上,90 分(不含)以下 (含良)1 份得 0.5 分;不足 85 分不得分;本项最多得 2 分 注:限提供 2 份采购人的年度满意度考评证明。 共同评审因素 5 食品安全 保障措施 4% 4 分 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购买省内有效的食品安全责任保 险,年赔付金额 1000 万元(含)以上得 1 分,每增加 1000 万加 1 分,最多得 4 分;年赔付金额 1000 万元以 下不得分。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技术类评审因素 6 配送方案 15% 15 分 配送方案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第四章 4.2 第二条配送服务 要求中包件 2 第(一)条配送要求(1至 6条)采购需 求的得 15 分。每缺一项或每有一项不满足采购需求扣 2.5 分,扣完为止。不提供的不得分。 技术类评审因素 7 配送服务 保障能力 7% 7 分 1.根据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数量进行综合评定,6 人及以上的得 2 分,3-5 人得 1 分,不足 3 人不得分。 (提供有效的健康合格证,不提供的不得分) 2.投标人拥有冷链车(冷藏车)配送车辆 5辆,得 5分, 少一辆扣 1 分。(自有的提供有效的专用车辆行驶证复 印件,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和专用车辆有效期内的行驶 证复印件,冷链车内外实景照片,不提供的不得分。) 技术类评审因素 8 售后服务 6% 6 分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 4.2 第二条配送服务要求 中包件 2 第(二)条售后服务要求提供售后服务方案, 包含:(1)售后服务人员构成、(2)报废处理办法、 (3)退换货机制等内容,每具有 1 个要素且满足采购 需求的得 2 分。 技术类评审因素 9 应急方案 4% 4 分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4.2第二条配送服务要求中 包件 2 第(三)条应急处置要求提供应急预案,包含(1) 应急管理机构及职责、(2)应急工作队伍及应急联系 方式、(3)应急处置措施、(4)应急响应时间等内容, 每具有 1 个要素且满足采购需求的得 1 分。 技术类评审因素 10 扶持不发 达地区和 少数民族 地区 2% 2 分 供应商为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企业的得 2 分。 (说明:供应商提供为不发达地区企业或少数民族地区 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共同评审因素 说明: 1、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复印件的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 6.6废标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 人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五、废标后,县公资交易中心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成都 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上公告。 6.7定标 6.7.1 定标原则 本项目根据评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采购人按顺序确 定 1名中标人。中标候选供应商并列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 式确定中标人。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 5 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 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 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6.7.2 定标程序 一、评审委员会将评审情况写出书面报告。 二、县公资交易中心在评审结束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 送采购人。 三、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评审报告中推 荐的中标(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成交)人。如果中标(成交) 候选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采购人 将不确定其为中标(成交)人。采购人在确认成交供应商前,应到中 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成交候选供应 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四、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成交)人,县公资交易中心在“四 川政府采购网”和“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上发布中标 (成交)公告,同时向中标(成交)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五、采购人、县公资交易中心不解释中标(成交)或未中标(成 交)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 6.8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二、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要求对投标人的 资格条件和投标人提供的产品价格、技术、服务等方面严格进行独立 评审,提供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评审意见,参与起草评审报告,并 予签字确认。 三、保守秘密。不得泄漏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知悉的商业秘密, 不得向投标人透露评审情况。 四、发现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 违规行为,及时向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组织者或财政部门报告并加以 制止。 五、发现采购人、县公资交易中心及其工作人员在政府采购活动 中有干预评审、发表倾向性和歧视性言论、受贿或者接受投标人的其 他好处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 六、解答有关方面对政府采购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询问,配合 采购人或者县公资交易中心答复投标人的询问、质疑,配合财政部门 的投诉处理工作等事宜。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6.9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 (二)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除 招标文件明确可以澄清的除外; (三)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 见; (四)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 (五)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 (六)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 (七)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第一至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 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 6.10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遵行《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九条及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回避的规定。 二、应邀按时参加评审和咨询活动,遵守评标区管理规定。 三、进入评标区之前应将所有的通信设备存入公资交易中心指 定的存放处。评标专家不得以任何方式将通信设备带入评标区,否则 将被取消其当次项目的评标资格。遇特殊情况不能出席或途中遇阻不 能按时参加评审或咨询的,应及时告知财政部门或者采购人或者县公 资交易中心,不得私自转托他人。 四、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对 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项目,如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财政 部门、采购人或县公资交易中心也可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 五、评审过程中关闭通讯设备,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 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告知评标区值守人员,使用评标 区内由公资交易中心提供的通信设备,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六、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 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 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评标因素和评标标准;不得接受投标人主 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协商评分;不得以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方式 要求参加该采购项目的投标人以澄清、说明或补正为借口,表达与其 原投标文件原意不同的新意见;不得以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 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 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七、在评标过程中和评标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 标资料,除因规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内容。 八、服从评标现场县公资交易中心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标现 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 九、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 标人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 请托。 十、在咨询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产品标准,认真听 取咨询方的合理要求,提出科学合理的、无倾向性和歧视性的咨询方 案,并对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承担个人责任。 十一、 有关部门(机构)制定的其他评审工作纪律。 第7章 拟签订合同文本 蒲江县教育局 2021—2022 学年度中小学(幼儿园)大宗食 品原料采购项目(包件 1) 采购合同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等相关法律规定及蒲江县教育局 2021—2022 学年度中小学(幼儿园) 大宗食品原料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的《招标文件》、 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的相关要求,甲、乙双方同意 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乙方为成都市蒲江县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校点食品材料所需 大米、面粉、食用油统一配送采购。具体服务范围包括: (1)全县 16 所(以调整后学校为准)营养改善计划学校;(2)非营养改善计 划学校(幼儿园)及新增学校(点)。 (二)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与各中小学幼儿园分别签订合同、 结算。 第二条 采购品种、规格、数量、执行价格 (一)甲方采购食品为大米、面粉、食用油; (二)按乙方配送学校的每月实际所需用量作为结算依据; (三)大米执行价格=蒲江县市场同类产品零售价×(1-x%); 面粉执行价格=蒲江县市场同类产品零售价×(1-x%);食用油执行 价格=蒲江县市场同类产品零售价×(1-x%)。执行价包括货物生产、 加工、人工、运输、保险、税费和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执行价格不 得上浮。本合同期内,市场平均零售价由学校代表、县教育局、乙方 等相关单位在蒲江县鹤山街道农贸市场或规模超市(至少三个)共同 询价(同类同等级产品最低零售价),询价方式为一学期一次。如市 场价格波动超过 5%时,可以申请重新确定价格。(调查后的市场平 均价格是可调整的部分,乙方报的折扣率不可调整。) 第三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壹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费用结算及支付 (一)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执行价格、实际用量进 行结算。实行先供货,后结算。 (二)货款每月结算一次,按实际供货价和每月实际供货总量结 算货款。原则上每月 10 日前由学校和乙方共同核实上月供货量后办 齐相关付款手续,并提供正式等额发票,在 30日内学校将上月货款 转到乙方指定账户。 第五条 履约保证金 (一)乙方交纳 200000 元(大写:贰拾万圆整),作为本合同的 履约保证金。 (二)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赔偿甲方因乙方不 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受到的损失。 第六条 配送服务要求 (一)配送要求 1.乙方负责运输配送,建立统一配送网络,设立专用仓储,负责 统一安排和管理配送车辆,乙方与中小学幼儿园均需安排专人负责联 系(电话、短信、QQ信息),并确认产品需求量、加工要求(如有) 和配送要求。 2.每一次配送时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自行制定供货线路、方案, 米、面、油保证每周不低于 1 次配送(可以根据学校要求适当调整配 送时间),乙方不按要求配送,中小学幼儿园有权拒绝收货、签字。 3.产品因运输损坏、质量问题及安全事故等所发生的费用,一切 由乙方自行负责。 4.配送人员要求:至少保证 2人上岗,采用双人双锁管理,身体 健康,素质高、责任心强,经过专业岗前和安全培训,统一着装,挂 牌上岗,乙方必须承诺配送人员无犯罪、无吸毒史。 5.车辆要求:必须由专用车辆配送且凭通行证出入,车辆符合安 全、卫生要求,并定期对车辆清洁消毒,运输时应避免货物暴晒、雨 淋,禁止与有毒、有害、易质变、有异味及其他物品混装运输,不得 有污染事故发生。 6.乙方向采购人提供每批次食品检验合格报告 1份,向相关学校 提供复印件 1 份(以实施项目的工作年度为准,一年不得少于一次提 供国家职能部门核发的检测合格报告)。 (二)服务要求 1.大米:以实际供应量为准 大米种类为 ,需有 QS 或 SC 认证,执行标准:GB/T1354-2018 或国家最新标准要求规定的 相关技术标准,食品安全指标应符合 GB2715-2016 的规定。 (1)产品规格要求:每袋大米净重为 25kg,净含量偏差符合国 家标准。 (2)执行标准要求:大米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GB/T1354-2018 或 国家最新标准要求规定的相关技术标准,不得使用伪劣米和转基因稻 谷。 (3)包装制作要求:包装袋材料必须采用无毒无害材料制作,产 品包装坚固结实,封口严密;符合大米国家包装制作标准要求的规定。 (4)包装要求:产品外包装袋上印有商标及食品生产许可证编 号、品名、等级、产品执行标准、净重量、生产厂名、厂家厂址、电 话号码、生产日期、营养含量表、保质期和合格证。 (5)供货要求:每一批次大米供货时必须提供相应生产批次质 量检测报告,产品送达指定学校的剩余有效保质时间不低于保质期的 一半。 2.面粉:以实际供应量为准 小麦粉为中粮(成都)粮油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香雪”麦纯特 精粉(特精粉一级),需有 QS或 SC 认证,GB1355-1986 或国家最新 标准。卫生检验报告须符合 GB2715-2005 或国家最新标准); (1)产品规格要求:每袋小麦粉净重为 25kg,净含量偏差符合 国家标准。 (2)执行标准要求:小麦粉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GB1355-1986 规 定的相关技术标准,执行国标特精粉一级小麦粉及以上标准,不得使 用转基因小麦,食品安全指标应符合 GB2715-2016 的规定,国家有出 台新的更高标准的,以新的更高标准为准。 (3)包装制作要求:包装袋材料必须采用无毒无害材料制作,产 品包装坚固结实,封口严密;符合小麦粉国家包装制作标准要求的规 定。 (4)包装要求:产品外包装袋上印有商标及食品生产许可证编 号、品名、等级、产品执行标准、净重量、生产厂名、厂家厂址、电 话号码、生产日期、营养含量表、保质期和合格证。 (5)供货要求:每一批次面粉供货时必须提供相应生产批次质 量检测报告,产品送达甲方的剩余有效保质时间不低于保质期的一 半。 3.食用油:以实际供应量为准 食用油为 ,执行标 准: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GB 2716-2018)规定,符 合 GB1536-2004《菜籽油》或国家最新标准中所规定的四级压榨成品 菜籽油质量指标,需有 QS或 SC 认证。提供带有“CMA”标志的检验 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食用油须为非转基因菜籽压榨。 (2)每批货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时,剩余有效期须不低于保质 期的一半。 (3)包装要求:必须采购预包装产品。25L/件的一次性包装, 净含量偏差符合国家标准。包装标识清楚,印有品名、等级、产品执 行标准、净重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电话等。规格由双 方协商确定,以便于运输存储使用为原则。 (4)每批货均需提供食用油生产厂家出具的《出厂检验合格证》。 (三)仓储要求 1.乙方符合行业规定及满足配送需要的仓储地。 2.乙方必须建立专库储存,位置安全,仓储面积不少于 200 平方 米。 3.库房硬件设施齐全,防盗门窗,专人专锁专管。 4.库房仓库内、库房大门及通道全方卫监控设备实施(视频保存 30天); 5.库房安装“五防”(防尘、防潮、防虫、防鼠、防蚊蝇)相关 设备设施; 6.库房专用资料柜,食品留样专用设备,库管人员分类存档,登 记台账。 7.指导学校设置符合米、面存放标准的库房,确定专人管理,并 按存放要求堆放整齐。 (四)验收要求 1.乙方必须随货提供同批次的有效《检验报告》。要求产品外包 装完整无破损,标识完整规范,在确认食品符合卫生、安全标准后, 完善食品交接手续,经交货与收货双方签字后方可入库储藏。 2.乙方提供的食品必须明确其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批次。 食品必须在保质期内,不超过保质期限一半的时间配送,超过时限和 未按要求提供各种材料的,学校有权拒收。 (五)服务要求 1.乙方应保证食品完好无损地到达中小学幼儿园指定地点,如有 过期(含违法涂改生产日期)、破包、漏包、胀包、脏包、坏包、包 装污染(有霉斑、虫咬等)、产品内有异物、产品有异味和苦味等质 量问题或现象,由乙方在配送当天无条件按要求及时免费负责调换、 补齐或赔偿。若发现数量巨大,经甲方核实后有权终止合同,且履约 保证金不予退还,带来的一切责任和影响由乙方全部负责。 2.严格规范地执行产品的检测、留样、出库、入库、运输、搬运 等制度,对每批次配送的产品都要留样备查。 3.乙方即使提供了所供产品合格的相关检测报告或证明材料,但 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投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 (六)应急处置要求 1.如因产品质量问题或因产品质量原因,学生食用后出现身体不 适时,乙方必须立即派专人到达事故地点妥善处理,做好学生及家长 安抚工作,必要时及时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和责任。 2.中小学幼儿园若发生学生食堂用餐中毒事件时,乙方主要负责 人和相关主管人员必须到现场指导,及时送往医院进行救治,慰问学 生及家长;积极配合学校及相关职能管理部门的调查处理,查找中毒 事件的主要原因;如果是配送产品的质量问题,乙方应承担全部法律 责任。 3.因质量问题给学生造成身体伤害及经济损失时,由乙方赔偿由 此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承担法律责任;触犯《刑律》的将依法追究 乙方及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权对乙方配送的食材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 (二)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 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 扣除履约保证金。 (三)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四)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货款。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应按学校计划,及时保质保量配送,保障学校食堂正 常运行。 (二)必须按合同要求,提供优质、新鲜的货物,保证供货的食 品安全和运输安全,并向学校提供每批次的质检报告。 (三)乙方要配置“配送专用车”,凭专用通行证进出学校,按 合同规定时间将配送货物直接配送至各学校指定地点。 (四)乙方应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宣传、检查食品安全工作,指 导、监督学校做好货物保管,库房安全卫生工作,指派身体健康的人 员对接学校,专人配送,配送联系人必须保证 24小时电话畅通。 (五)严格规范地执行产品的检测、留样、出库、入库、运输、 搬运等制度,对每批次配送的产品都要留样备查。 (六)乙方保证即使提供了所供产品合格的相关检测报告或证明 材料,但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也应承担全部责任。 (七)乙方为本项目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保险未赔偿部分由 乙方承担。 (八)接受甲方的监督,并配合甲方组织的质量抽检。 (九)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等纠纷,由乙方自行协调 处理,与甲方无关。 (十)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货款。 第九条 监管和退出机制 (一)乙方向甲方交付的履约保证金,若在合同期内乙方没有违 约行为,则在合同期满后 7 个工作日内,甲方无息退还乙方。 (二)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及时与乙方对账并按时支付货款,乙方 有权解除合同,退出配送资格,不承担违约责任。 (三)因乙方的原因出现质量问题和违规行为而引发食品安全事 故,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取消乙方 配送资格。乙方应将全部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向甲方承担违约责 任,无权要求退还。 (四)每学期甲方组织相关人员对乙方进行 1次以上的食品配送 数量、质量、服务保障等进行评议,对未按合同约定执行、全县学校 (幼儿园)评议结果满意度平均分低于 85 分(总分 100 分)的,甲 方有权解除合同,取消乙方配送资格,并扣除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 (五)在合同期内,由于乙方的相关资质被取消,本合同将自动 解除,并将全部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无权要 求退还。 第十条 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保证所提供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 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 生的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须向学校提供每批次大米、面粉、食用油的质检报告 及相关证明材料。若乙方所供应大米、面粉、食用油未达到国家标准, 有掺假、以次充好、类别不符、陈化粮等违规行为一次,并经相关职 能部门确认后,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取消乙方配送资格。 (二)若乙方发生违约情况,甲方有权扣除或不予退还相应履约 保证金,乙方的履约保证金若被扣除或不予退还的,乙方必须在 3个 工作日内补足。 (三)乙方未按规定时间送货到学校,每次承担违约金 2000 元。 若本合同期内乙方超过 3次违约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四)乙方配送的大米、面粉、食用油质量未达到相关要求,学 校有权拒收,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因乙方提供的大米、面粉、 食用油存在质量问题或因质量原因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 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甲方因此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全 额追偿。 (五)若因乙方所供货物的质量引起的投诉,经调查核实达到三 次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六)乙方向学校(园)提供有安全隐患的食品(主要指食品外 观、气味等)的,学校(园)有权拒收该食品,乙方须立即更换,并 接受甲方的约谈。约谈次数达到二次者,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合同, 且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七)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 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 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 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八)若乙方所提供产品质量因不符合标准要求,导致采购人被 卫生防疫、检疫部门处罚,所产生的罚款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有权 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因供货质量原因,引起采购人 食品安全事故,应按照《食品安全法》及相关规定,除赔偿当期的原 材料损失外,还应对由此引起的其他延续损失给予全额经济赔偿(包 括医疗、声誉),并承担其他相应法律责任。 (九)乙方在合同期内应切实做到保质保量准时送货。凡所供货 物的质量、品种、数量与要求不符时,采购人有权拒收,并由乙方承 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十)甲方逾期不支付货款,逾期 15 日以上,乙方有权暂停供 货。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一)若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不可抗力一 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三日内通知对方,并提供有关权威机构出 具的证明。 (二)若不可抗力事件持续 60天(含)以内的,则合同履行期 可顺延,其延长期限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三)若不可抗力事件持续 60天以上的,任何一方可解除合同。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盖公章后生效。 第十五条 其他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 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 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1.项目招标文件 2.项目投标文件 3.中标通知书 4.其他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蒲江县教育局 2021—2022 学年度中小学(幼儿园)大宗 食品原料采购项目(包件 2) 采购合同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等相关法律规定及蒲江县教育局 2021—2022 学年度中小学(幼儿园) 大宗食品原料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的《招标文 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的相关要求,甲、乙双 方同意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乙方为成都市蒲江县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校点食品材料所需 肉类食品统一配送采购。具体包括包括: (1)全县 16 所(以调整后 学校为准)营养改善计划学校;(2)非营养改善计划学校(幼儿园) 及新增学校(点)。 (二)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与各中小学幼儿园分别签订合同、 结算。 第二条 采购品种、数量、执行价格 (一)甲方采购食品为冷鲜猪肉、冷鲜牛肉、冷鲜禽肉; (二)按乙方配送学校的每月实际所需用量作为结算依据; (三)冷鲜猪肉执行价格=蒲江县市场同类产品零售价×(1-x%); 冷鲜牛肉执行价格=蒲江县市场同类产品零售价×(1-x%);冷鲜禽 肉执行价格=蒲江县市场同类产品零售价×(1-x%)。执行价格包括 货物生产、加工、人工、运输、保险、税费和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 执行价格不得上浮。本合同期限内,市场平均零售价由县发改局、县 教育局、乙方等相关部门共同询价(同质),询价一周一次。以蒲江 县城区三个农贸市场干鲜肉平均零售价为采价依据,乙方不得单方随 意更改和提高,。 第三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费用结算及支付 (一)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执行价格、实际用量进 行结算,实行先供货,后结算。每周五按蒲江县教育局、蒲江县发展 和改革局、乙方采集的价格确定下一周的供货价格; (二)货款每月结算一次,按实际供货价和每月实际供货量结算 货款。原则上每月 10日前由学校和乙方共同核实上月供货量后办齐 相关付款手续,并提供正式等额发票,在 30 日内学校将上月货款转 到乙方指定账户,节假日顺延。 第五条 履约保证金 (一)乙方向甲方交纳 300000 元(大写:叁拾万圆整),作为本 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二)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赔偿甲方因乙方不 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受到的损失。 第六条 配送服务要求 (一)质量要求 1.冷鲜猪肉质量符合 GB 270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 畜、禽产品》)的要求(提供第三方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 验报告);每天配送货物必须具有两证两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 动物检疫合格证你、检验合格章、四川肉检验讫章)。冷鲜牛肉、禽 肉符合相关卫生标准要求,如国家制定新的食品安全标准,即按新标 准执行。 2.供货质量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法》、行业有关规定、招标 文件技术参数,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动物检验检疫合格标准,如 国家制定新的食品安全标准,即按照新标准执行,并具备追溯体系芯 片。 (二)配送要求 1.乙方必须自行提供配送服务,不得将配送项目进行任何方式的 转包、分包。 2.运输工具、配送人员、包装材料和货物运输途中的防护措施必 须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 3.乙方应做好食品安全的保障,具备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及满足配 送需要的仓储、交通运输等设施设备和配送人员、包装材料、货物运 输途中的防护措施,确保采购食品原料安全储存和安全运输。 (1)乙方必须按蒲江县各学校(幼儿园)所填订单配送,按规 定时间送达学校,确保学校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 (2)乙方运送产品的车辆应为专用封闭式,车辆内部结构应平 整、便于清洁,符合相关卫生要求,做到每日清洗、消毒并做好消毒 记录,并采用双人双锁管理,凭专用通行证进出学校。 (3)乙方对配送物资,在配送过程中要做好保鲜、保质措施, 同时不得喷洒有毒有害物质进行保鲜或保质。否则一经查实,甲方有 权解除采购配送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4)冷藏储运,提供《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 冷藏车证明。 (5)冷鲜猪肉须出具地方政府监督所检疫章的动物检疫证明, 肉品均须色泽鲜亮、无任何异味、无毛、按压无水迹。 (三)服务要求 1.乙方与中小学(幼儿园)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及供货合同,每 学年度一签。 2.若甲方发现在质保期内食材腐烂变质,应及时通知乙方进行处 理,乙方应立即更换相同数量的合格产品。 3.乙方需要做到售后服务专业化,建立适当配送网点便于各点之 间相互调货,尽量满足采购人需求。 4.乙方应具有组织配送、调运、分拣、包装、二次搬运的能力, 并具有固定的配送网点服务能力。 5.在服务期内,应严格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地点完成食品配送 服务。未按采购方计划量、配送时间进行送货、食品安全不达标、以 次充好或有其它违规违法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6.在合同期内,甲方将每半年一次抽取乙方所配送的肉类送至第 三方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验,送检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相关 职能部门已开展了抽检并合格,甲方可不再抽检)。若送检质量不合 格,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7.在供货期间,若甲方对乙方所供货物质量产生异议,送有资质 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验。如检验不合格,检验费由乙方承担,并依 照合同承担责任。如检验合格,可作为合同期间每半年一次的抽查检 验依据。 (四)验收要求 1.冷鲜猪肉、牛肉、禽肉及外包装必须安全、卫生、无毒、无害, 符合食品卫生质量要求。 2.冷鲜猪肉质量应符合 GB 270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 (冻)畜、禽产品》的要求,冷鲜牛肉、禽肉符合相关卫生标准要求。 3.冷鲜猪肉等肉类食品不超过 24小时配送,且每天必须在上午 9:00 前到学校食堂。超过时限和未按要求提供各种材料的,学校有 权拒收。 4.乙方所提供的冷鲜猪肉、牛肉、禽肉由学校和乙方双方现场检 验并填写《送货清单》,对供应产品的质量无异议数量准确无误后, 由验收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共同签名。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乙 方无条件重新更换配送货物。 (五)其他要求 1.乙方委派针对采购单位的固定服务人员,并报采购人备案。与 本项目服务人员须具有健康证,乙方与学校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 2.预计采购量多于实际需要量时,如采购人需要退换部分货物, 乙方应免费办理退换货。 (六)应急处置要求 1.如因产品质量问题或因产品质量原因,学生食用后出现身体不 适时,乙方必须立即派专人到达事故地点妥善处理,做好学生及家长 安抚工作,必要时及时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和责任。 2.中小学幼儿园若发生学生食堂用餐中毒事件时,乙方主要负责 人和相关主管人员必须到现场指导,及时送往医院进行救治,慰问学 生及家长;积极配合学校及相关职能管理部门的调查处理,查找中毒 事件的主要原因;如果是配送产品的质量问题,乙方应承担全部法律 责任。 3.因质量问题给学生造成身体伤害及经济损失时,由乙方赔偿由 此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承担法律责任;触犯《刑律》的将依法追究 乙方及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权对乙方配送的食材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 (二)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 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 扣除履约保证金,直至解除合同。 (三)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四)根据本合同规定,督促学校向乙方支付应付货款。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应按学校计划,及时保质保量配送,保障学校食堂正 常运行。 (二)必须按合同要求,提供优质、新鲜的货物,保证供货的食 品安全和运输安全,并向学校提供每批次的质检报告。 (三)乙方要配置“配送专用车”,凭专用通行证进出学校,按 合同规定时间将配送货物直接配送至各学校指定地点。 (四)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宣传、检查食品安全工作,指派身体 健康的人员对接中小学幼儿园,专人配送,配送联系人必须保证 24 小时电话畅通。 (五)严格规范地执行产品的检测、留样、出库、入库、运输、 搬运等制度,对每批次配送的产品都要留样备查。 (六)乙方保证即使提供了所供产品合格的相关检测报告或证明 材料,但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也应承担全部责任。 (七)乙方为本项目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保险未赔偿部分由 乙方承担。 (八)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货款。 (九)接受甲方的监督,并配合甲方组织的质量抽检。 (十)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等纠纷,由乙方自行协调 处理,与甲方无关。 第九条 监管和退出机制 (一)乙方向甲方交付的履约保证金,若在合同期内乙方没有违 约行为,则在合同期满后 7 个工作日内,甲方无息退还乙方。 (二)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及时与乙方对账并按时支付货款,乙方 有权解除合同,退出配送资格,不承担违约责任。 (三)因乙方的原因出现质量问题和违规行为而引发食品安全事 故,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取消乙方 配送资格。乙方应将全部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向甲方承担违约责 任,无权要求退还。 (四)每学期甲方组织相关人员对乙方进行 1次以上的食品配送 数量、质量、服务保障等进行评议,对未按合同约定执行、全县学校 (幼儿园)评议结果满意度平均分低于 85 分(总分 100 分)的,甲 方有权解除合同,取消乙方配送资格,并扣除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 (五)在合同期内,由于乙方的相关资质被取消,本合同将自动 解除,并将全部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无权要 求退还。 第十条 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保证所提供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 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 生的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 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二)若乙方所配送冷鲜猪肉未达到国家标准、有注水、有掺假、 以次充好、类别不符等违法违规行为,冷鲜牛肉、冷鲜禽肉不符合相 关卫生标准,并经相关部门确认后,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取消乙 方配送资格。 (三)若乙方发生违约情况,甲方有权扣除或不予退还相应履约 保证金,乙方的履约保证金若被扣除或不予退还的,乙方必须在 3个 工作日内补足。 (四)乙方未按规定时间送货到学校,每次承担违约金 2000 元。 若本合同期内乙方超过三次违约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五)乙方配送的肉食品质量未达到相关要求,学校有权拒收, 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因乙方提供的肉食品存在质量问题或因质 量原因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甲方 因此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全额追偿。 (六)若因乙方所供货物的质量引起的投诉,经调查核实超过三 次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七)乙方向学校(园)提供有安全隐患的食品(主要指食品外观、 气味等)的,学校(园)有权拒收该食品,乙方须立即更换,并接受 甲方的约谈。约谈次数达到二次者,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合同,且履 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八)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 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 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 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九)若乙方所提供产品质量因不符合标准要求,导致采购人被 卫生防疫、检疫部门处罚,所产生的罚款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甲方 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因供货质量原因,引起采 购人食品安全事故,应按照《食品安全法》及相关规定,除赔偿当期 的原材料损失外,还应对由此引起的其他延续损失给予全额经济赔偿 (包括医疗、声誉),并承担其他相应法律责任。 (十)乙方在合同期内应切实做到保质保量准时送货。凡所供货 物的质量、品种、数量与要求不符时,采购人有权拒收,并由乙方承 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十一)甲方逾期不支付货款,逾期 15日以上,乙方有权暂停 供货。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一)若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不可抗力一 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三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有关权威机构出 具的证明。 (二)若不可抗力事件持续 60天(含)以内的,则合同履行期 可顺延,其延长期限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三)若不可抗力事件持续 60天以上的,任何一方可解除合同。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盖公章后生效。 第十五条 其他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与本 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 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第1章投标邀请 (八)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九)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 联系人:袁星祥 第2章投标人须知 2.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总则 2.2.1适用范围 2.2.2有关定义 2.2.3合格的投标人 2.2.4投标费用 2.2.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2.3招标文件 2.3.1招标文件的构成 2.3.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2.4投标文件 2.4.1投标文件的语言 2.4.2计量单位 2.4.3投标货币 2.4.4联合体投标 2.4.5知识产权 2.4.6投标文件的组成 2.4.6.3 报价要求响应文件 2.4.7投标文件格式 2.4.8投标报价 2.4.9投标保证金 2.4.10投标有效期 2.4.11投标文件的制作和签章、加密 2.4.12投标文件的递交 2.4.1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 2.4.14投标文件的撤回 2.4.15 投标文件的解密 2.5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和中标 2.5.1开标及开标程序 2.5.2资格审查 2.5.3评标 2.5.4中标通知书 2.6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6.1签订合同 2.6.2合同分包和转包 2.6.2.1合同分包 2.6.2.2合同转包 2.6.3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 2.6.4履约保证金 2.6.5合同公告 2.6.6合同备案 2.6.7履行合同 2.6.8验收 2.6.9资金支付 2.7投标纪律要求 2.7.1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2.7.2保密 2.7.3回避 2.8询问、质疑和投诉 2.9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融资 第3章投标文件格式 3.1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3.2资格性审查部分 3.2.1关于投标人资格申明的函 3.2.2声明 3.2.3中小企业声明函 3.3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响应部分 3.3.1投标函 3.3.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3.3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3.3.4 售后服务及承诺 3.3.5技术、服务要求应答表 注:1. 供应商必须把招标项目的全部技术、服务要求列入此表。 2.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XXXX 日期:XX年XX月XX日 3.3.6承诺函 3.4 报价要求响应文件 3.4.1开标一览表 第4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4.1项目概况 4.1.1 服务范围 4.2技术服务要求 ★一、采购内容及要求(投标人按第3章3.3.6格式要求提供承诺函) 包件1:米、面、油 (一)米:预计配送量421.5吨(以实际供应量为准) 4.3★商务要求(投标人按第3章3.3.6格式要求供承诺函) 4.3.1服务地点 4.3.2服务期限 确定中标企业服务期限为2022年7月31日终止。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4.3.3付款方法和条件: 每月结算一次,按合同规定单价和一个月的供货量结算货款。 第5章资格性审查 第6章评标办法 6.1总则 6.2评标方法 6.3评标程序 6.3.1符合性审查 6.3.2解释、澄清有关问题 6.3.3比较与评价 6.3.4复核 6.3.5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 按投标人综合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1至3名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6.3.6编写评标报告 6.4评标争议处理规则 6.5评标细则及标准 6.5.1评分办法 6.5.2评分标准 6.6废标 6.7定标 6.7.1定标原则 6.7.2定标程序 6.8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6.9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6.10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第7章拟签订合同文本 采购合同 采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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