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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文艺职业学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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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文艺职业学院郭兰英分校食堂承包经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广东文艺职业学院郭兰英分校食堂承包经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东文艺职业学院对郭兰英分校学生食堂承包经营服务项目(招标编号:校内2021-2 )进行校内自主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报价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

广东文艺职业学院郭兰英分校食堂承包经营服务项目(重招)

二、项目内容与需求

(一)采购内容

学校郭兰英校区学生食堂承包经营,详见本文附件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需求书”。

(二)项目地址:广东文艺职业学院内

(三)承包经营期限:2021年9月1日至 2024年7月20日

三、项目说明

1、食堂概况:广东文艺职业学院本次共招标1家学生食堂,郭兰英校区学生食堂具有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B级资质。食堂设置有大众伙食、大众面点专卖区、有肉菜加工区及烹调、售卖间、餐具洗消、副食品及调味品仓库等场地。

2、设备设施概况:食堂水、电、冷气、煤气总控已安装到建筑物内,食堂厨房、备餐间、就餐区布局基本完善,需按行业规范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相关要求完善流程并改建;厨房地面、墙面、排水、门窗抽风、排风、送风系统等使用多年已陈旧老化,需重新建设;厨具需重新购置,学生食堂使用罐装煤气;配有一卡通收费系统;就餐区须按要求重新升级改造,桌椅须重新购置。详情见“项目需求书”。

3、师生人数:学校师生及教职工家属人数4000多人。

4、服务模式:本项目采取校内公开采购,引进有资质、信誉好、实力强的食堂承包经营服务合作者,为师生提供日常的餐饮服务。

四、合格的供应商

有丰富经验、诚信守法的饮食经营单位或学校后勤服务经济实体均可,具体条件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餐饮服务法人单位,提供法人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供应商须有从事大型餐饮服务项目或学校食堂(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或服务人数1000人以上/餐次)经营不少于三年的经营管理经验(提供有效期内的合同等有效证明)。

4、供应商为诚实、守信、合法的饮食经营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与经营业绩,无任何违法行为,报价时提供相应承诺函。

5、供应商必须是供应商的法人代表或供应商的受委托人。

6、本次招标不接受采购人曾合作过的有法律纠纷的经营单位及有关联的单位,不接受非餐饮企业报价、个人名义报价、联合体报价及分包转包。

7、目前正在经营管理的餐饮服务项目或食堂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A级或B级资质。

8、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磋商费用

1、供应商需交5万元报价保证金(成交供应商不退,转为履约保证金,未成交者如数无息退还),具体见磋商说明。

2、无论成交与否,供应商均须自行承担参加磋商的全部费用。

3、成交供应商需交1.5万元成交服务费,发出成交通知书后转账给代理机构账户,报价时需提供承诺函(见附件8)。

六、采购文件获取、报名及考察安排

1、采购文件获取: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8月2日起至8月9日期间到广东文艺职业学院官方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2、报名时间:2021年8月2日到2021年8月9日上午9:30-11:30,14:30-17:00。

报名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7楼,竞争性磋商文件可从以下网址下载:http://www.gdla.edu.cn,http://www.ccgp.gov.cn

联系人:李工,电话:020-83172166-826。

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供应商为供应商的受委托人需提供)等企业资质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上加盖供应商公章)以及从事大型餐饮服务项目或学校食堂(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或服务人数1000人以上/餐次)经营不少于三年的经营管理经验的证明材料(提供有效期内的合同等有效证明复印件)。

3、现场考察时间:2021年8月10日(星期二)9:30,在广东文艺职业学院总务处楼下集中,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并领取查看现有设备清单。 联系人:程老师,联系电话:34812616。(因疫情原因,请提前联系采购人联系人做入校备案)

七、标书递交时间:2021年8月13日(星期五)下午14:00至14:30。

报价文件递交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开标室,联系人:李工,电话:020-83172166-826。

采购人不接收电子报价或邮递报价。

八、有关本次招标的具体事宜,可以下列方式进行查询: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广路242号广东文艺职业学院总务处;

联系人:于老师/李工;

联系电话:020-34812616/020-83172166-826。

九、公告发布网址: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广东文艺职业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gdla.edu.cn

郑重声明:

报价事宜的任何变动及报价文件的任何变更和补充,均以广东文艺职业学院官方网站公告通知为准。

附件.广东文艺职业学院食堂承包经营服务项目(重招)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采购人:广东文艺职业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8月2日


广东文艺职业学院

郭兰英分校食堂承包经营服务项目(重招)竞争性磋商文件

招标编号:校内2021-2

项目名称:广东文艺职业学院郭兰英分校食堂承包经营服务项目(重招)

招标单位: 广东文艺职业学院

二〇二一年八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邀请函

第二部分 项目需求书

第三部分 报价说明

第四部分 评标说明

第五部分 合同书(范本)

第六部分 附 件


第一部分 报价邀请函

广东文艺职业学院对郭兰英分校学生食堂承包经营服务项目(招标编号:校内2021-2 )进行校内自主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报价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

广东文艺职业学院郭兰英分校食堂承包经营服务项目(重招)

二、项目内容与需求

(一)采购内容

学校郭兰英校区学生食堂承包经营,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需求书”。

(二)项目地址:广东文艺职业学院内

(三)承包经营期限:2021年9月1日至 2024年7月20日

三、项目说明

1、食堂概况:广东文艺职业学院本次共招标1家学生食堂,郭兰英校区学生食堂具有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B级资质。食堂设置有大众伙食、大众面点专卖区、有肉菜加工区及烹调、售卖间、餐具洗消、副食品及调味品仓库等场地。

2、设备设施概况:食堂水、电、冷气、煤气总控已安装到建筑物内,食堂厨房、备餐间、就餐区布局基本完善,需按行业规范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相关要求完善流程并改建;厨房地面、墙面、排水、门窗抽风、排风、送风系统等使用多年已陈旧老化,需重新建设;厨具需重新购置,学生食堂使用罐装煤气;配有一卡通收费系统;就餐区须按要求重新升级改造,桌椅须重新购置。详情见“项目需求书”。

3、师生人数:学校师生及教职工家属人数4000多人。

4、服务模式:本项目采取校内公开采购,引进有资质、信誉好、实力强的食堂承包经营服务合作者,为师生提供日常的餐饮服务。

四、合格的供应商

有丰富经验、诚信守法的饮食经营单位或学校后勤服务经济实体均可,具体条件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餐饮服务法人单位,提供法人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供应商须有从事大型餐饮服务项目或学校食堂(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或服务人数1000人以上/餐次)经营不少于三年的经营管理经验(提供有效期内的合同等有效证明)。

4、供应商为诚实、守信、合法的饮食经营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与经营业绩,无任何违法行为,报价时提供相应承诺函。

5、供应商必须是供应商的法人代表或供应商的受委托人。

6、本次招标不接受采购人曾合作过的有法律纠纷的经营单位及有关联的单位,不接受非餐饮企业报价、个人名义报价、联合体报价及分包转包

7、目前正在经营管理的餐饮服务项目或食堂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A级或B级资质。

8、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磋商费用

1、供应商需交5万元报价保证金(成交供应商不退,转为履约保证金,未成交者如数无息退还),具体见磋商说明。

2、无论成交与否,供应商均须自行承担参加磋商的全部费用。

3、成交供应商需交1.5万元成交服务费,发出成交通知书后转账给代理机构账户,报价时需提供承诺函(见附件8)。

六、采购文件获取、报名及考察安排

1、采购文件获取: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8月2日起至8月9日期间到广东文艺职业学院官方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2、报名时间:2021年8月2日到2021年8月9日上午9:30-11:30,14:30-17:00。

报名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7楼,竞争性磋商文件可从以下网址下载:http://www.gdla.edu.cn,http://www.ccgp.gov.cn

联系人:李工,电话:020-83172166-826。

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供应商为供应商的受委托人需提供)等企业资质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上加盖供应商公章)以及从事大型餐饮服务项目或学校食堂(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或服务人数1000人以上/餐次)经营不少于三年的经营管理经验的证明材料(提供有效期内的合同等有效证明复印件)。

3现场考察时间:2021年8月10日(星期二)9:30,在广东文艺职业学院总务处楼下集中,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并领取查看现有设备清单。 联系人:程老师,联系电话:34812616。(因疫情原因,请提前联系采购人联系人做入校备案)

七、标书递交时间:2021年8月13日(星期五)下午14:00至14:30。

报价文件递交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开标室,联系人:李工,电话:020-83172166-826。

采购人不接收电子报价或邮递报价。

八、有关本次招标的具体事宜,可以下列方式进行查询: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广路242号广东文艺职业学院总务处;

联 系 人:于老师/李工; 联系电话:020-34812616/020-83172166-826。

九、公告发布网址: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广东文艺职业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gdla.edu.cn

郑重声明:

报价事宜的任何变动及报价文件的任何变更和补充,均以广东文艺职业学院官方网站公告通知为准。

采购人:广东文艺职业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8月2日


第二部分 项目需求书

为切实提高我校食堂服务质量,更好地满足师生生活需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广东文艺职业学院食堂经营项目引入竞争机制,实行对外承包经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我校餐饮服务保障实际情况,项目需求如下:

以下广东文艺职业学院简称采购人,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并进行实质报价的合格餐饮服务企业简称供应商,经采购人确定的承包经营合作者简称成交供应商。

文中带“★”的内容为特别强调事项,违反该规定可能会给供应商带来较大损失,请报价时重点关注,一旦报价视为无条件接受其约束。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广东文艺职业学院郭兰英分校食堂承包经营服务项目(重招)。

(二)项目组成:

郭兰英分校食堂承包经营服务项目主要服务内容:中标供应商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厨房服务人员的配备与管理;配餐食材的制作加工;菜单的制定及定期更换、新菜式的研发;负责食堂早餐、午餐、晚餐、宵夜的烹调制作;售餐、食堂现场管理及餐饮接待服务;餐具洗涤、保洁消毒、食堂厨余垃圾处理;食堂散件用品及低值易耗品购买;厨房配套设备设施的维护和保养;食堂所有区域的卫生清洁;便利店货物整理售卖等。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东艺路250号广东文艺职业学院郭兰英分校校区,学生食堂及便利店。

食堂概况:约1000平方米,就餐面积 538平方米,加工区面积 380平方米。最大供餐人数为800人,餐位数为368人。郭兰英分校校区在校师生人数约为1000人。食堂区域有20平方左右经采购人同意,可以作为便利店进行货物整理售卖等。

备注:每年12月底至次年 6月,两个校区都陆续有部分大三学生离校实习,学期期间也有部分班级外出实习的情况,在校学生人数和住校学生人数会发生相应变化,具体情况中标单位有责任自行了解核实。工作日晚餐及双休日的早、午餐、晚餐供应,需由报价供应商根据当日值班、加班等情况确定就餐人数,根据实际就餐人数安排餐食。

二、食堂厨房设备的配置情况及配置要求

(一)食堂厨房、备餐间、就餐区布局基本完善,学校提供郭兰英分校食堂厨房部分设施设备。(组织供应商现场考察时现场提供)。郭兰英分校食堂配置有水电、后厨设备(2018年配置并投入使用),未配置天然气管道。学校配置有校园一卡通收费系统。

目前郭兰英分校食堂具有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B级资质。

★(二)供应商根据郭兰英分校食堂现有的功能结合公司的经营理念进行规划,制定详细的经营服务方案。服务方案包括对食堂的投入、服务项目及场地的改造设置、设备的添置、餐饮服务内容、服务品种分量售价标准、服务人员配置情况、经营成本分析等,服务方案需详细、可操作性强,中标后成交供应商须按照服务方案进行经营。

采购人将食堂现有加工、售卖、就餐等场地、部分设备设施交付给成交供应商使用。成交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人师生就餐规模,按照广东省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B级标准对食堂现有设施设备、格局流程、餐厅环境等进行升级改造或更新添置。承诺投入资金不少于15万元,报价时须附详细费用清单及升级改造方案。如报价时承诺资金不足B级标准改造的,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补足资金。

成交供应商需按报价时的方案和投入资金总额报价对食堂进行装修改造投入,食堂装修改造完工后1个月内,成交供应商须提供装修改造方案、工程的竣工图纸(图纸需标注出本次改造范围完成的工程内容)、工程结算书(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编制)和厨房设备结算书(须列明厂家、型号、规格、材质和附图列)等资料,先由采购人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单位(或造价公司)初审后(相关费用由采购人负责),将初审资料全部提交采购人复审及验收,通过复审及验收后的结算金额为成交供应商实际投入资金,如实际投入资金低于成交供应商在报价时承诺的金额,成交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人的改造意见限期补齐投入差额或者成交供应商用现金方式向采购人补缴投入差额(也可由采购人直接从成交供应商履约保证金或营业额中直接扣除,扣减的履约保证金金额成交供应商在5个工作日内补足),用于食堂进一步改造。如不履行,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供应商的经营权,单方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采购人无须赔偿成交供应商所投入的装修升级等费用,责任由成交供应商全部承担。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获得采购人书面同意。

服务项目及场地的改造设置、设备的添置主要包括:1.食堂后厨需按行业规范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相关要求完善流程并改建;2.厨房地面、墙面、排水、门窗抽风、排风、送风系统等使用多年,需重新建设;3.厨具需重新购置;4.就餐区须按要求重新升级改造,桌椅须重新购置,空调、风扇等须重新购置,并定期对就餐区域进行美化,营造良好的就餐氛围;5.各类电气蒸柜、冷冻冰柜、保鲜冰柜、各种机械设备、各类工作台、各类存放架等设备设施的根据现场情况需更新添置,必须符合安全规范要求,确保满足师生供餐需求;6.专用操作、冷藏、存放设施设备,洗涤消毒池、消毒柜(设备)、保洁柜,以及配备的专用洗手消毒设施、降温设备、空气消毒装置等;7.蔬菜农药快速检测设施,防蝇纱门纱窗、防鼠板、防鼠隔栅、灭蝇灯,备餐间及其他专间天花吊顶,水电设施,消防器材设备,标识牌等更新添置;8.食堂隔油池等设施需要重新建造、修缮等;9.增添设备满足“互联网+明厨亮灶”相关要求。(此部分内容可能涉及到国有资产报废与处置,成交供应商的方案须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实施

(三)成交供应商须在2022年6月底前完成承诺投资,在采购人食堂现有设施设备基础上,对郭兰英分校食堂按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B”级标准进行升级改造施工。成交供应商须确保在2021年9月3日开始正式为师生提供餐饮服务。否则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与成交供应商的合作关系,除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外,成交供应商还须无条件撤场,成交供应商前期投入的所有设施设备无偿归采购人所有,采购人不作其他任何补偿。有特殊情况的,须征得采购人书面同意。成交供应商对升级改造方案的合法合规性合理性负责,并自行承担翻新改造费用和相应的风险责任。

(四)郭兰英分校食堂成交供应商须在2022年7月15日前通过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的B级资质的评审(如报价时承诺资金不足于B级标准改造,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补足资金),否则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采购人将与成交供应商解除合作关系,除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外,成交供应商还须于2022年7月25日前无条件撤场,成交供应商投入的所有入墙、固定的设施设备归采购人所有,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不作任何补偿;成交供应商须在2024年7月15日前通过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的A级资质的评审,并作为三年后续签合同的前提条件(如报价时承诺资金不足于A级标准改造,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补足资金)。

【“A级食堂”、“B级食堂”的标准详见《广东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规定》粤食药监食〔2011〕144号、《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国食药监食[2010]236号、《广东省餐饮服务监管部门日常检查制度(试行)》粤食药监食〔2011〕108号)等文件】

(五)成交供应商按照中标经营服务方案所有投入食堂的设施设备,竣工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公司进行审计,审计具体费用由采购人承担。食堂更新改造工程(即成交供应商投入设备设施)总造价按审计结果数额认定。成交供应商所有投资食堂设施设备,必须全部列明详细淸单并附图纸及实物相片,整理成册连同食堂升级改造工程竣工结算资料一并交采购人确认归档。

(六)互联网+明厨亮灶系统建设:为加强对厨房食品安全的管理,食品加工区要安装外网能访问的红外摄像监控设备网络,就餐区安装“阳光厨房”的不小于60寸的电子屏幕,自觉接受师生的监督,所有建设、维护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成交供应商可在采购人食堂现有基础上进行改造升级,实施方案须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执行。

★以上食堂所有设备设施及成交供应商改造投入,合同到期或采购人合法行使单方解除权,成交供应商自行带走经营期间属于自己投入的且可以自由移动的设备,其他所有入墙、固定设施设备均留归采购人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承包经营期限与费用要求

★(一)承包经营期限:项目承包合作期为3年,从2021年9月1日至2024年7月20日止。具体可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三年(一招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学校组织考评,通过考评且双方协商一致的续签合同,未通过考评则不再续签)。合作3年期满后,学校有权决定是否续签以及有权调整合同内容(可与前3年的合同不同)或重新组织招标。如双方同意续签,经审核同意后成交供应商最多可续签2年(即成交供应商3年承包期满后,最多只能再延续合作2年,合同一年一签,签约规则同上)。

(二)因成交供应商违规使用场地、设备或因管理、使用不善而造成房屋及其附属的水电、燃气设备、厨房设施设备等损坏,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三)承包经营期间所发生的水、电、燃气、垃圾清运费、食堂员工食宿费、校园卡终端使用和维护费用等因经营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承担。

其中水电费用每月按水、电公司收费标准上交学校,逾期按每天计收1%的滞纳金。成交供应商必须自备发电机,确保停电时能正常供膳。

煤气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向燃气公司缴交。每个食堂生活垃圾清运费(不含餐厨垃圾、潲水、建筑垃圾等)按500元/月的标准向学校缴付。食堂内使用校园一卡通系统收费,成交供应商向学校缴交收银机(校园一卡通)管理费每月每台收银机50元。

(四)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缴纳的款项

如成交供应商经采购人同意,利用食堂场地经营便利店的,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以下费用:

1.成交供应商便利店每月所用水电费按水、电表实计,按供水公司、供电公司收取学院的收费标准向学校缴付。

2.成交供应商便利店每月生活垃圾清运费按200元/月的标准向学校缴付。

3.便利店收银机由学校购置,成交供应商向学校缴交收银机(校园一卡通)管理费每月每台收银机交50元,如需维修由学校负责。

★(五)成交供应商营业额通过校园一卡通系统结算,每月结算一次。在经营合作期间,郭兰英分校食堂的年营业额不低于150万。年营业额作为采购人是否续签合同和延长承包合作期的主要依据之一。以上年营业额不包含便利店收入。年营业额按一卡通结算额计算。特殊情况下经采购人监管部门同意,成交供应商使用现金结算的,应当按月将现金收入记录单(含必要流水单)签字盖章后报采购人食堂监管部门备存,可以作为计算营业额的依据。

★(六)成交供应商应在签订承包合同前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20万元,其中,20万履约保证金用于食物中毒及突发性事件,在食物中毒及突发性事件发生时采购人有权随时支配使用,不需要向成交供应商申请,使用后差额部分由成交供应商在五个工作日内补充;5万履约保证金用于食堂日常监管考核,由采购人根据双方约定及采购人食堂监管办法支配使用,不需要向成交供应商申请,使用后差额部分由成交供应商在七个工作日内补充。成交供应商在合作服务期间如无违反合同和合作报价文件的有关内容和规定,合作期满成交供应商全部人员按时撤场,并将食堂场地及合作期间投入的所有入墙、固定设施设备完好交还给采购人后的4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履约保证金全额退还给成交供应商,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成交供应商须在营业前购买餐饮场所责任保险每年200万元以上及消防责任保险,并落实每年提供保险合同、保险发票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文件给采购人备案,否则视为违约,采购人可据此扣除相应履约保证金,并要求成交供应商限期整改。

(七)食堂设施、设备、场所的使用、日常维护和管理

★1.采购人将学生食堂及其内部国有资产提供给成交供应商使用,双方当面清点,并开列清单移交,成交供应商要认真保管使用,并保证承包期满、协议终止时将资产完好无损(各设备资产能正常使用)(除使用期间由于无法维修,经采购人同意报废或处置的以外)如数交还给院方,否则由成交供应商赔偿。

★2.经营期间,成交供应商负责食堂区域所有设备设施的管理使用、维护维修、添置更新等工作。食堂所有设备、设施、场地(包括天花墙面、墙体、地板、下水道、排污管道、排烟抽烟管道、化油池、隔油池、餐厨垃圾收集点等)的添置、维护、保养、维修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承担。

如发生政府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凡与使用该房屋、设备及食堂营业管理等相关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按有关规定标准和要求缴纳。成交供应商在没得到学校的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随意拆除现有设备及设施。

★3.成交供应商在承包期内须将老旧、破损厨房设备进行购置及更新改造(涉及到采购人资产的,更新改造前须先报采购人处置,购置的厨房设备项目及数量须征得采购人同意和将购置或维修发票、收据等相关资料交采购人备案,承包期满后凡是入墙、不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归采购人所有),所购置或更新的厨房设备必须符合高校食堂卫生要求,以上厨房设备的购置、更新的投入在承包期内每年不少于2万元,如在合同期内,成交供应商未足额投入上述费用的,按年度差额部分采购人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扣减部分,成交供应商应在扣除后七个工作日内补足。

★4.煤气管道、抽烟、排烟管道、化油池、隔油池、锅炉、电路、厨房机电设备等危险系数较高的设备设施成交供应商须定期进行检查、检测和维修,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5.成交供应商应当在采购人食堂消防设施设备现有基础上进行改造、增添,食堂消防设施设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保管使用维护(双方协商由采购人负责的除外),需配合采购人进行定期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

(八)成交供应商须在采购人规定的各功能划分区内进行相应作业,不得随意变更房屋的使用功能及布局,不得变更各功能区使用范围,不得扩大使用场所,不得在现有场所范围外搭盖。成交供应商如因经营需求,需要对食堂进行装修改造的,须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实施,装修改造方案须按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等相关部门要求并报备学校后方可进行翻新改造,成交供应商对装修改造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负责,并自行承担翻新改造费用和相应的风险责任。

★(九)合作期间,成交供应商需单独承担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省教育厅等部门对高校食堂标准改变引起的重新设计与装修改造费用,消防、卫生防疫等设施、设备的重新投入等相关费用。

(十)学生食堂、就餐区必须按照上级相关部门和采购人要求安装独立的视频监控管理系统,符合“阳光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等标准,由成交供应商负责相关视频监控管理系统安装及维护费用等。

★(十一)如成交供应商违规经营或不规范经营,采购人可根据制定的食堂监管规定或双方约定依据情形直接扣减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自扣减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应补足相应金额。

如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各类损失、赔偿或处罚的,由成交供应商支付。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为此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金、补偿金、律师费用等费用,成交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人赔偿。采购人有权用成交供应商的营业结算款进行支付,不足支付的,可用履约保证金予以垫付,成交供应商自扣减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应补足相应金额。

(十二)成交供应商未及时向学校缴纳相关费用、逾期补足履约保证金,每超过一天按照欠款的5‰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以此类推。

三、经营范围与经营服务要求

★成交供应商应了解高校的管理要求,应有立足为师生提供优质服务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应充分认识高校食堂具有明显公益性、服务性、微利性的特点,为采购人师生提供安全、优质、价廉,及色、香、味俱全的膳食。

(一)成交供应商开展经营服务活动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以及学校的相关管理规定和要求。

★(二)经营范围: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每天按要求准时提供早餐、午餐、晚餐、宵夜、自选、套餐和各种特色风味等的供餐服务,为校内就餐人员提供营养卫生可口的饭菜包点,营养均衡,价格合理,花色品种多变,菜式搭配合理,荤素比例适当,并根据学校提出的要求调整。如超范围经营须经学校同意,售卖的饮料须报经学校核准,只限于售有品牌的定型包装饮料,严禁在学生食堂内(含便利店)售卖烟酒等。

注:所有的经营必须在学生食堂内,不能在学生就餐区及食堂外摆卖经营,否则按违约处理。

★(三)成交供应商在经营期间应无条件遵守采购人的相关规定,包括经营期间学校新增或修订的各项管理规定,自觉维护校园的和谐稳定。

采购人依据合同约定及采购人的相关管理制度对成交供应商的承包经营工作进行日常考评和专项考评,考评结果作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进行年度考核、评估、合同续签、奖励与惩罚等的依据。

日常考评和专项考评主要包括年度集中考核,每天日常检查,每月专项检查、师生满意度调查、突击检查等,考评成绩达到采购人规定的可继续经营,反之采购人则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且不用给予成交供应商任何赔偿或补偿。

(四)成交供应商应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操作规程与管理制度,有健全的食品卫生、人事用工、业务培训、持证上岗、优质服务、劳动分配、岗位职责、工作守则、成本核算、监控检查、考核奖惩、民主管理、安全生产和仓储管理等制度。

成交供应商应规范财务管理,配备财务人员。应详细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的具体方案:

(1)食品采购及储存;(2)粗加工及切配卫生;(3)烹调加工操作;(4)熟食制品的配制操作;(5)蔬菜等农药检测;(6)点心加工;(7)烧烤加工制作;(8)食品安全制度(9)食品再加热;(10)食品留样制度;(11)专用操作间卫生要求;(12)洗手消毒设施要求;(13)防尘防鼠防虫害措施;(14)废弃物暂存措施;(15)设备与工具管理;(16)餐饮从业人员的卫生要求;(17)餐具卫生要求(包括洗消、保存和使用);(18)环境卫生管理制度;(19)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0)员工管理办法;(21)服务态度要求;(22)食物中毒应急预案等;(23)食堂经理人管理制度;(24)学生食堂财务管理制度等。

(五)成交供应商负责员工安全,员工的住宿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解决。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从事生产经营,制订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员工的用水、用电、燃气安全知识教育和岗位培训等,成交供应商法人是学校学生食堂食品安全和消防安全及计划生育第一责任人,严禁违规使用消防设施、设备,燃气安全由专人负责。

成交供应商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安全培训,消防安全培训,操作规范流程培训,健康教育培训等)。教育服务人员尊师爱生、爱护校内建筑物及室内外各种设施设备,爱护并节约服务所需各种器械、设备、工具、材料和其他卫生用品,确保节水节电,保证队伍良好素质和相对稳定。

★(六)成交供应商必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资质,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以及其他餐饮业必须具备的证件,到期及时验证、换证,以上相关证件的办理费用及手续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

★(七)成交供应商必须承诺按服务师生人数1:50的比例配备食堂工作人员。为本食堂派出的项目现场负责人(专职)须有专科以上学历,经营团队至少具有1名中级以上资格厨师(烹调师)、1名广东省食品安全管理员(高级),综合素养较高,品行端正,从无违法违纪行为;签订合同前须提交相关人员学历证明、广东省餐饮服务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证书(经年检)复印件(原件备查)、资格证明等。

成交供应商原则上不得更换以上报价时人员安排,如合作过程中有特殊情况,需书面报采购人审批同意后方可调换,调换人员必须优于原项目责任人员。

成交供应商须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合法用工,用工所产生的员工工资、社保及劳保福利等一切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成交供应商须按国家及地方要求为员工购买五险一金及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保障其应有的权益,服务人员在上班和非上班时间内所发生的意外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违反劳动法等,均由成交供应商负全部责任,学校不承担任何连带关系和责任。

成交供应商拟派驻本项目的服务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必须进行严格调查审核,保证录用人员没有劳动教养和刑事犯罪记录,健康状况良好、无精神病史。

(八)成交供应商在经营过程中与外界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等纠纷均与学校无关,并对经营区域和员工住宿区域的消防安全、人员安全、食品安全等负全责。由于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的失职发生刑事、盗窃、火灾等案件造成损失,由成交供应商照价赔偿或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成交供应商离职员工的行为给学校师生权益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九)成交供应商必须独立经营,严禁将学校食堂经营以任何形式进行分包、转包、联合经营或引入其他经营者等,不得将食堂作其他与餐饮无关项目和用途。

成交供应商应当将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购买社会保险的佐证材料按季度报给采购人备案,否则视为违约,采购人可据此认定成交供应商存在分包、转包、联合经营或引入其他经营者等非独立经营违约情形,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扣除履约保证金,责令成交供应商限期退出,并且无须承担任何赔偿或补偿责任。

(十)成交供应商应服从学校的监管,按规定建立财务帐目,主动配合学校相关监管部门对饭菜的质、量、价、卫生条件、服务态度、成本核算等方面的监督检查指导工作。在伙食品种、饭菜质量、食品卫生、服务态度、饭菜价格等方面严格按照省上级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采购人的规定执行,不得牟取暴利。

成交供应商保证食堂饭菜价格低于邻近周边学校食堂的同类饭菜价格,保证在物价大幅上涨的情况下,食堂饭菜价格基本稳定。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出售的伙食价格及质量进行审核监督,并有权对食堂的食品售价进行最高限价。必须接受采购人的价格管理,不得擅自提价,不得谋取暴利。

成交供应商须每天将各种食品、菜式明码标价公布在饭厅的明显位置,所有菜式品种和价格按投标报价,不得擅自提价。成交供应商所售食品调价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采购人食堂监管部门组织人员审核、论证并书面同意后方可调价。

★(十一)成交供应商须坚持微利经营的思想,应当按照《高等学校引入社会餐饮企业承办学生食堂管理规范》(T-JYHQ 0002-2019)、《高等学校学生食堂伙食结构及成本核算指导意见》等文件规范化经营食堂,所有饭菜均应明码标价,同时要制作循环菜单,大众餐每周应有 10个以上的菜品更换,营养搭配科学合理。成交供应商应当按要求进行成本核算。采购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要求成交供应商按以上文件要求进行成本核算,成本核算结果不符合相关文件要求的,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需要承担相关责任,采购人可据此扣除相应履约保证金,并要求成交供应商限期整改。

(十二)成交供应商必须遵守食品原料采购制度,食材采购要严格落实食品、食品添加剂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食品源头追溯、质量保证制度。所购物料必须具备“三证”(卫生许可证、食品检验合格证、产地来源证),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做好台账,建立档案。若所使用的食材被政府相关部门检测出有单项指标不合格,视为违约。除立即停止使用外,情节严重者还要追究法律责任。招标方人员参与食材采购监督。

(十三)成交供应商须每月提供日常采购食品供应商的资质证明(质量验收证、卫生许可证、供货商名称和产地及与供货商食品卫生安全合同)等信息,提供供应商与成交供应商就所售食材、食品安全承担连带责任的承诺书。

合作期间食堂不得使用转基因食用油,必须选用国内省内一线品牌(知名品牌)的食用油;选用的大米必须为包装成品粮,选用一级以上大米;调味料选用国内省内知名品牌瓶装调味料。

合作期间食堂的物资采购,米、面、油等大宗物资如教育厅要求参加广东省高校后勤研究会主办的高校食堂物资联合采购的,成交供应商须参加联合采购,其他物资由成交供应商自行采购,从合法合规的渠道进货,成交供应商须严格把好质量关,确保无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霉变、虫变等食品进入食堂。成交供应商须设有专职采购员,坚持索证制度。采购原材料时,必须索取产品检验合格证或者有效检验单,所采购物料必须具备卫生许可证、食品检验合格证、产地来源证,规范做好台帐,包括仓管台帐、留样台帐、消毒台帐等,建立档案,并将主要食品的定点供货单位资质证件,及食品的合格证、检验报告等资料报采购人备案并接受采购人监督。食堂所有食材的进销存和价格、晨检、每日检查等实现电子化管理,相关的硬件如电脑、打印机及软件等配套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担。

(十四)学期开学期间(包括周末和节假日)每日按时足量优质价廉向师生提供一日四餐的主、副食品及相关服务,并按学校要求不定时延长服务时间,如产生加班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经采购人同意,寒暑假期间可不提供供餐服务。

经营时间:每天早上7:00至9:00须提供早餐服务,中午11:00至13:00提供午餐服务,晚上17:00至19:30提供晚餐服务,20:30至23:00提供宵夜服务。(注:特殊情况下、节假日无条件服从采购人协调安排经营时间,其他时段的饮食服务由合作者自行制定,但营业时间不得早于早晨6:30,晚于晚上23:30。)

★(十五)成交供应商应为采购人师生提供安全、优质、价廉,及色、香、味俱全的膳食。

第一类:大众饭菜,窗口不少6个,含早、午、晚餐的大众饭菜。

第二类:特色窗口,郭兰英分校食堂不少于3个档口。含宵夜粥、粉、面、汤品,各地风味小吃、明炉小炒,烧腊饭、煲仔饭、其他净肉类套餐、小份餐、特色套餐等。

第三类:学校接待工作餐,需按学校要求提供,需要时在校园内提供工作餐送餐服务。

第四类:设教师午餐售卖专窗、就餐专区,根据采购人监管部门及教师就餐需求提供特色化午餐。

在正常供应大众伙食的情况下,开展餐饮特色服务、夜宵服务等不同层次的消费服务,以及符合学生文化需求的经采购人允许的非餐饮业多功能服务。公共就餐区的各类餐饮服务档口由成交供应商规划餐饮服务项目,报采购人批准后方可实施。

★(十六)大众(餐)饭菜品种及价格要求:

早餐应在20个品种以上,普通包点(馒头、花卷等)每个最高不能超过1元/标准份,含肉包点(肉包、叉烧包等)每个最高不能超过1元/标准份,糯米鸡、肉炒粉、蛋肠粉等最高不能超过3元/标准份,鸡蛋每个最高不能超过1.5元/个,豆浆最高不能超过1.5元/标准份。其他品种最高不能超过2.5元/标准份。

午、晚餐应在各35个品种以上,保证高、中、低档食品的比例为3∶5∶2,净瘦肉鲜肉制菜品每餐不少于3个品种,1元低价菜不少于2个品种;特色净瘦肉荤菜价格最高不能超过6元/标准份(其中冻品净肉荤菜价格最高不能超过5元/标准份,如鸡翅、鸡臂、烧鹅、烧鸭、叉烧等),混合荤菜价格最高不能超过4.5元/标准份(其中非净瘦肉混合荤菜价格最高不超过3.5元/标准份),蛋制品菜价最高不能超过3元/标准份,素菜或蔬菜价格最高不能超过1.5元/标准份,根据师生需求供应特色汤品、杂粮饭等,做到花色品种多样,增加特色供应,饭菜价格优惠,能适应不同经济状况和口味的师生就餐。

(十七)严格按照饭堂管理和食品安全有关工作要求,按岗位设置从事食品采购、保存、加工、供餐服务以及食品安全管理等工作,每天做好食物留样(每份留样样品分量不少于150克,留样时间不少48小时,监管部门有特别要求的除外)、食品进仓出仓登记和台帐登记等工作。学校派专人对饭堂食品安全和日常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问题成交供应商必须根据检查结果和意见进行整改。

(十八)餐具、炊具需分类,实行“四过关”,一刷、二洗、三消毒、四保洁,并定点整齐摆放,各种器具和抹布必须生、熟专用,并有明显标志。废弃物及时入专门盛器内并加盖,泔水等及时清理。粗加工间、烹调间、预进间、点心间和库房要做好日常清洁、消毒,每周1次大清扫,坑渠需保持洁净,无堵塞。冷柜和冰箱等应保持里外干净,按要求及时除霜,食品容器加盖加膜,摆放整齐,标识清晰。

(十九)严格按照卫生要求搞好环境卫生,接受食药监等卫生部门和学校的监督、监测,保持食堂及周围的环境卫生,消除“四害”,定期对食堂进行全面消毒清洁,确保师生饮食卫生安全,营造良好的卫生环境。

成交供应商须做好合作区域内(包括操作区和就餐区)的卫生,并根据政府和学校的相关规定做好“门前三包”;同时,要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做好垃圾分类工作,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负责垃圾清运和相关费用,不得堆放在校园内。

学生食堂的泔水、食材废料等餐厨垃圾、纸皮、建筑垃圾等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处理,学校有权要求其在指定时间和范围内将泔水及废料等运出,以保障厨房、餐厅整体环境卫生。

(二十)成交供应商提供打包服务时应当使用可降解餐具或符合国家标准的一次性餐具,打包餐具免费或按成本价或不高于成本价15%的标准收费。

★(二十一)成交供应商所经营的本食堂销售饭菜(含便利店)须使用采购人指定的校园卡POS机收款,禁止现金交易,禁止非学校统筹的网络支付,否则构成违约。

(二十二)成交供应商有责任及义务并积极组织、协助采购人开展的学生后勤实践活动。如学生膳食委员会等定期或不定期对成交供应商的服务等进行民意调查、巡查、评比等;成交供应商应协助采购人组织学生参与了解食堂服务实践的活动;成交供应商主动改善场地条件配合学生实践活动等。

★(二十三)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上级相关规定要求的比例预留年度食堂食材采购份额(以通知细则要求或最新政策为准),通过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原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以下简称“832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成交供应商需无条件服从。

(二十四)便利店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的责任

如成交供应商经采购人同意,利用食堂场地经营便利店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如下责任: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采购人监管部门组织的活动,按规定做好消防、卫生、安全、环境保护、计划生育等方面的工作。成交供应商为责任人。

★2.便利店必须明码标价,所出售商品价格要低于周边超市价格,并且单个商品毛利率【毛利=售价―进货价】最高不能超过30%,综合平均毛利率【毛利=总收入―总进货价】最高不能超过30%。凡是超过30%的,每超出1%成交供应商需要向采购人支付核算期间总收入的1%的违约金,以此类推。

便利店单个商品毛利率和综合平均毛利率单独核算。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定期核算毛利率,超过30%的利润部分归采购人所有。采购人可将该部分收入及成交供应商支付的违约金纳入单位食堂饭菜价格平抑基金,用于调节食堂饭菜价格。

3.雇请的员工必须是成交供应商的员工,并参照餐饮人员进行管理。员工的住宿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解决。

4.成交供应商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搞好环境卫生,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杜绝便利店出售过期、变质的食品。如发生违规或造成不良影响,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严重者按有关法律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5.不准在便利店范围之外乱摆卖食品和其他商品。不准在便利店内安装或使用超过水电表容量的任何水电设备及储存有危险性、易燃性的违禁物品或在店内进行非法活动和煮食。

四、经营方式

成交供应商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税、费、证等的支出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在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人概不负任何责任,且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分包、联合经营或引进其它经营者。

五、其它要求

1.成交供应商取得食堂经营权后,必须按合同约定条款,积极开展经营活动,不得有妨碍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生活秩序的行为。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地提供餐饮服务。必须接受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局等部门以及学校的监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相关规定。

2.成交供应商不能擅自改变学生食堂整体布局、不能拆改各种设施和改变使用功能、不能超出经营范围。如需改变须经学校同意。损坏的设施、设备(包括地板等)应及时恢复原状。

★3.成交供应商应及时维修、维护、改造损坏、出现故障、老化等的设施、设备、场地,如出现维修、维护、改造等不及时经采购人监管部门指出后一周内仍未完成的,由采购人根据情形扣减一定金额履约保证金。扣减后,成交供应商应当于五个工作日内补足,同时完成整改,并承担全部整改费用。

4.成交供应商承担与学生食堂相关的费用:如员工食品安全、消防培训费用和有关部门对学生食堂检查和评估费用等。

★5.项目经理须驻校,合同期内不得更换,更换项目经理须经学校同意,否则每月扣缴违约金4000元,如果学校不满意的项目经理学校有权提出更换。

★6.如在经营过程中,成交供应商被政府有关部门下达行政处罚的,首次根据情节轻重扣缴履约保证金5000-20000元,第二次受到行政处罚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取消其经营资格,责令无条件限期退出,采购人不负任何责任。

★7.如因学校学生食堂食品安全、卫生、消防、环保等问题及成交供应商其他管理问题所造成的恶性事件,特别是食物中毒、火灾等特重大事件,成交供应商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包括行政、经济、刑事的处罚)和赔偿责任,采购人不负任何责任。

★8.所有招报价文件的内容均构成双方合同的组成部分。供应商报价时对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的偏离必须体现在“报价响应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偏离一览表”(见附件)中,否则视为无条件接受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内容。招报价文件的内容出现冲突时,按有利于采购人利益的原则进行解释。若成交供应商未按文件承诺内容履行义务,将视作违约。请报价的企业针对我校学生食堂制定个性化的报价方案。

八、成交供应商退出条件

(一)成交供应商在承包期满后按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条款终止合同,与采购人财务结清所有款项后,且不存在任何违约情况下,履约保证金结余无息返还。

(二)成交供应商在承包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采购人有权行使单方面解除权,取消其经营资格,责令限期退出,甲方无须向乙方承担任何赔偿或补偿义务。若发生涉及师生生命安全的赔偿,先在履约保证金中抵扣,不足部分由成交供应商补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经营期间发生师生食物中毒,或者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2.因食品价格、质量、卫生和服务态度等引发的学生罢餐、静坐、游行等群体事件,影响恶劣的;

3.经营承包的食堂未按约定达到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A级标准的;

4.在经营过程中,存在掺杂做假、销售无证食品、未按规定经营范围经营等违规行为,经学校规劝、限期整改依然无效且情节严重的;

5.在经营过程中存在转包、分包、联合经营或引进其他经营者等行为的;

6.招投标时以弄虚作假等欺诈手段获得准入资格,或经营情况发生变化不符合准入条件的。

7.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双方合同,属于成交供应商原因违约的,学校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条件退出。

8.成交供应商的考评成绩未达到采购人规定的可继续经营要求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且不用给予成交供应商任何赔偿或补偿。

(三)特殊情况下,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提前3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共同同意后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按提前退出等相关约定办理终止合同工作。

(四)退出交接工作条款

1.合同届满或终止,成交供应商须做好食堂内外清洁卫生工作,提前做好交接准备。乙方须在合同届满当天向甲方移交完场地(含设备设施等),否则乙方应按10000元/天向甲方支付场地占用费。

2.合同届满或终止,成交供应商撤场时,需在采购人认可的期限内与采购人有关部门组成的退场交接小组共同对食堂场地及按照成交供应商投资的设施设备清单等办理移交工作,租借、使用采购人宿舍、设备等退还工作,以及相关债务的清还工作,并完成所有撤场工作。彻底解决遗留问题后,经过采购人审核,双方签字确认后,所有移交工作才算完成。

3.办理移交工作时,成交供应商方须出具有效承诺书:承诺乙方经营期间的一切债权债务概由乙方自行负责结清,与甲方无关。

4.为防范风险,成交供应商主动退出或合同(续约)期届满当年5月1日起的营业款甲方暂停结算。由成交供应商出具供货商提供的货款结清证明,且移交工作完成后,采购人按合同约定收取应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在1个月内为成交供应商结清营业款及无息退回剩余的履约保证金。

5.合同届满或终止,成交供应商若未能在采购人认可的期限内完成所有交接工作,采购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全额没收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和尚未支付的营业款,成交供应商还须无条件撤场,并赔偿采购人的经济损失。成交供应商已投入的所有设施设备不能撤走并无偿归采购人所有,采购人不作其他任何补偿。同时视成交供应商为自动放弃对服务区域内的资产处置权,采购人可采取措施强制收回,并自行处置成交供应商遗留在场地内的物品,采购人不承担成交供应商的一切损失。

6.合同期满或终止合同时,双方办理撤场离校交接手续,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办理交接手续,并提出无理补偿要求。不得以拖欠员工工资或拖欠供应商货款等原因为由,出现拉横幅等妨碍校园安全或稳定情况,否则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成交供应商自愿同意采购人扣取全部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7.成交供应商若因违约、未达成续签合同条件或因考评成绩不佳等原因被甲方解除合同(终止合同)责令强制退场等情况,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第三部分 报价说明

一、报价须知

1、供应商须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并在报价文件中明确响应。“项目需求书”中带“★”的内容不允许偏离。

2、供应商须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将报价文件送达采购人处。

3、报价保证金:

各供应商须在提交报价文件前一天前以对公转帐形式向采购人提交5万元报价保证金。

帐号:15000103073565

收款单位: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平安银行广州珠江新城支行

报价后撤回标书或中标后拒签合同的,报价保证金不予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报价保证金在开标后20日内无息返还;中标单位的报价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4、报价文件用A4纸激光打印。

5、报价文件一式三份:正本1份,副本2份。报价文件须装订成册后密封包装,在封袋的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并在每一包装的封面上写明:

(1)正本或副本;

(2)所投项目名称;

(3)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4)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6、报价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无效报价文件:

(1)报价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封装及盖章;

(2)报价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加盖公章,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无签名和盖章的;

(3)报价文件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报价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

(5)报价保证金未能在规定时间前全额向采购人缴纳的。

7、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人认为有必要答复时,用书面形式做出答复,并将答复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补充部分通知所有供应商。

8、现场考察时间2021年8月10日(星期二)9:30(北京时间),组织供应商到学校考察食堂现场情况,并领取查看现有设备清单;集中地点:广东文艺职业学院总务处楼下。

二、报价要求

1、报价要求

★(1)供应商须填报以下内容:

采购人将食堂现有加工、售卖、就餐等场地、部分设备设施交付给成交供应商使用。成交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人师生就餐规模,按照广东省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B级标准对食堂现有设施设备、格局流程、餐厅环境等进行升级改造或更新添置。承诺投入资金不少于15万元,报价时须附详细费用清单及升级改造方案。如报价时承诺资金不足于B级标准改造的,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补足资金。

★(2)成交供应商需按报价时的方案和投入资金总额报价对食堂进行装修改造投入,食堂装修改造完工后1个月内,成交供应商须提供装修改造方案、工程的竣工图纸(图纸需标注出本次改造范围完成的工程内容)、工程结算书(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编制)和厨房设备结算书(须列明厂家、型号、规格、材质和附图列)等资料,先由采购人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单位(或造价公司)初审后(相关费用由采购人负责),将初审资料全部提交采购人复审及验收,通过复审及验收后的结算金额为成交供应商实际投入资金,如实际投入资金低于成交供应商在报价时承诺的金额,成交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人的改造意见限期补齐投入差额或者成交供应商用现金方式向采购人补缴投入差额(也可由采购人直接从成交供应商履约保证金或营业额中直接扣除,扣减的履约保证金金额成交供应商在5个工作日内补足),用于食堂进一步改造。如不履行,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供应商的经营权,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成交供应商所投入的装修升级等费用不能请求赔偿,责任由成交供应商全部承担。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获得采购人书面同意。

(3)报价货币:报价应以人民币报价。

2、提交相关资料

(1)报价函(详见附件1);

(2)报价及承诺书(详见附件2),须加盖公章;

(3)供应商法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供应商企业介绍,包括各种资质证书、认证证书、获奖证书、业绩等资料

复印件(加盖公章);业绩须提供2018年至今的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和项目合作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

(6)按照广东省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标准和要求(按“B”级标准),提交投入食堂升级改造方案(须包含食堂升级改造设计图、效果图、工程预算和添置更新设备采购清单及报价),以及食堂升级改造施工计划和完工时间安排;

(7)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需求书”及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相关规定和要求,提交本项目经营服务合作方案,包括服务理念、服务内容、人员配备、规章制度、成本核算、毛利率、服务特色、服务承诺等;

(8)服务合作所提供早、午、晚、宵夜出售的各类食品的详细报价(包括食品名称、份量、价格等);

(9)服务合作项目质量和安全的保证措施;

(10)其他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需要提交的内容。


第四部分 评标说明

一、评标办法

报价文件

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方可进入综合评审。

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 2 家的,且采购人同意的,竞争性磋商活动继续进行。

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1家的,且采购人同意的,转为单一来源谈判,采购活动继续进行。

资格和资质审核的内容主要有:企业资格和资质是否符合要求、经营项目是否在核准的范围内,以及采购人要求的必要事项,具体参见附件5“资格符合性审查表”。

在资格和资质审核结束后,磋商小组依据《广东文艺职业学院郭兰英分校食堂承包经营服务项目(重招)招标评分体系》(附件4)对通过资格和资质审核的供应商进行打分;

磋商小组邀请所有报价人参加磋商,以随机抽签的形式对报价人进行磋商排序。

磋商小组与报价人进行一轮或多轮的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应当严格遵循保密原则,未经报价人同意不得向任何人透露当事人技术、价格和其他重要信息。

采购文件的修正:磋商小组调整或修改采购需求内容时,应取得磋商小组的一致同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报价人。但任何形式的决定须以符合公平、公正原则和有利于项目的顺利实施为前提。

磋商小组对各报价人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初审不合格或无效响应者应实行及时告知,由磋商小组组长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该报价人,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

在磋商过程中,报价人提交的澄清文件和最终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由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报价人应受其约束。因此,该签字人参加磋商时需出示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否则,其签字的澄清文件和最终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无效。

评委在评分表评分完毕并签名送交评标工作小组,由评标工作小组计算各报价的综合总得分。

每个报价的综合总得分由以下三部分组成(每部分得分计算以四舍五入的方式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商务得分:在全体评委的商务评分(各商务细项评分总和)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算术平均值;

技术得分:在全体评委的技术评分(各技术细项评分总和)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算术平均值;

价格得分:价格评审的客观计算得分。

综合总得分=商务得分+技术得分+价格得分

按总得分由高至低排出各有效报价的名次,各评委对计分表校核无误后全体评委在综合总得分计算表上签名确认。

二、评标结果公布及说明

1、招标结果将在广东文艺职业学院校园网上公示。请各供应商自行查阅。

2、采购人在定标后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3、定标后如无特殊原因,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与广东文艺职业学院签订食堂承包经营合同,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交纳25万元食堂履约保证金。

4、成交供应商违反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不按期与广东文艺职业学院签订合同和向广东文艺职业学院交纳相关费用的,报价保证金不退还,采购人将按总得分由高至低排序的有效报价依次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


(适用单一来源)

一、 评审方法

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1家的,经采购人同意,转为单一来源谈判,采购活动继续进行。

评审是以招标文件、报价文件为依据,推荐满足采购需求且价格合理的中标候选人。

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有效报价人方有资格提交最终报价及进入价格评审。

二、 技术商务谈判

评审委员会与报价人应围绕技术、商务、合同条款等内容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的谈判。在谈判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应当严格遵循保密原则,未经报价人同意不得向任何人透露当事人技术、价格和其他重要信息。

谈判文件的修正:评审委员会调整或修改采购需求内容时,应取得评审委员会的一致同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参加谈判的报价人。但任何形式的决定须以符合公平、公正原则和有利于项目的顺利实施为前提。

三、 资格性和符合性评审

评审委员会根据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的内容逐条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审查报价文件的相关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有效,证明文件不齐全的,能否在规定时间内补齐。审查报价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谈判文件的要求,只要不满足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各项要求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对报价有效性认定意见不一致的,评审委员会按简单多数原则表决决定。

评审委员会对各报价人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初审不合格或无效报价者应实行及时告知,由评审委员会组长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报价当事人,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

在谈判过程中,报价人提交的澄清文件和最终报价文件,由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报价人应受其约束。因此,该签字人参加谈判时需出示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否则,其签字的澄清文件和最终报价文件无效。

五、 价格评审

最终报价:所有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有效报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集中密封提交最终报价(最终报价时间视谈判进程由评审委员会决定)。除非在谈判中评审委员会调整或修改采购需求内容,否则采购人不接受高于前面轮次谈判报价的最终报价。若报价人的后次报价高于前次报价,且不接受以其前次报价(低价)成交的,评审委员会有权拒绝其报价。对成交供应商的价格出现明显低于或高于同业同期市场平均价的情形时,评审委员会应当在评审意见中详细说明推荐理由。

核实价的确定:评审委员会对各报价人的最终报价按下述原则进行校核、评审或作出必要的修正后的价格为核实价,如果出现多种处理原则所产生的结果不一致的情况,由评审委员会以对采购人最有利的原则确定核实价。

15.1 报价的算术错误修正

(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上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2)以上修正后的报价应当经报价人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并对报价人产生约束力,报价人不确认的,其报价无效。

15.2 报价的缺项、单列项的处理

(1)对报价货物报价漏项的,作非实质性响应处理。

评审价的确定:

(1)以报价人最终报价为中标价;

(2)以因报价错误修正进行价格调整后,经报价人确认的报价报价为中标价;

(3)按上述顺序依序确定中标价。

六、 推荐

评审委员会出具评审报告,按满足采购需求且价格合理的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


第五部分 合同书格式(范本)

合 同 书

项目名称:广东文艺职业学院郭兰英分校食堂承包经营服务项目(重招)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广东文艺职业学院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广州市番禺区市广路242号

联系方式:

乙方 :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以及广东省“B级食堂”建设等规定,在乙方遵守广东文艺职业学院郭兰英分校食堂承包经营服务项目(重招)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履行报价文件对本项目做出的承诺等基础上,甲方愿意将郭兰英分校食堂 由乙方进行改造场地和承包经营服务。为了确保餐饮服务的质量、安全、专业、规范,保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承包经营服务场地情况

甲方同意将 场地,包括 ,面积约 平方米,免租提供给乙方使用。场地用途为餐饮加工,销售服务。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或租赁给第三方使用。

第二条 承包经营服务的主要内容

乙方承包经营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厨房服务人员的配备与管理;配餐食材的制作加工;菜单的制定及定期更换、新菜式的研发;负责食堂早餐、午餐、晚餐、宵夜的烹调制作;售餐、食堂现场管理及餐饮接待服务;餐具洗涤、保洁消毒、食堂厨余垃圾处理;食堂散件用品及低值易耗品购买;厨房配套设备设施的维护和保养;食堂所有区域的卫生清洁;便利店的货物整理售卖等。

第三条 承包经营服务期限和承包经营方式

(一)承包经营服务期限自2021年 月 日起至202 年7月20日止。

服务期限届满前3个月内,甲方对乙方的经营服务情况组织考评,通过考评且双方协商一致的续签合同,未通过考评则不再续签合同。

(二)乙方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税、费、证等的支出由乙方自行承担,在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负任何责任,且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分包、联合经营或引进其它经营者。

第四条 食堂厨房设备的配置情况及配置要求

(一)食堂厨房、备餐间、就餐区布局基本完善,学校提供郭兰英分校食堂厨房部分设施设备(详见附件设施设备清单)。郭兰英分校食堂配置有水电、后厨设备(2018年配置并投入使用),未配置天然气管道。学校配置有校园一卡通收费系统。

(二)乙方根据郭兰英分校食堂现有的功能结合公司的经营理念进行规划,制定详细的经营服务方案。服务方案包括对食堂的投入、服务项目及场地的改造设置、设备的添置、餐饮服务内容、服务品种分量售价标准、服务人员配置情况、经营成本分析等,服务方案需详细、可操作性强,中标后乙方须按照服务方案进行经营。

乙方须根据甲方师生就餐规模,按照广东省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标准(按B级标准)对食堂现有设施设备、格局流程、餐厅环境等进行升级改造或更新添置。承诺投入资金不少于 万元,报价时须附详细费用清单及升级改造方案。如报价时承诺资金不足于B级标准改造的,由乙方负责补足资金。

乙方需按报价时的方案和投入资金总额报价对食堂进行装修改造投入,食堂装修改造完工后1个月内,乙方须提供装修改造方案、工程的竣工图纸(图纸需标注出本次改造范围完成的工程内容)、工程结算书(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编制)和厨房设备结算书(须列明厂家、型号、规格、材质和附图列)等资料,先由甲方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单位(或造价公司)初审后(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将初审资料全部提交甲方复审及验收,通过复审及验收后的结算金额为乙方实际投入资金,如实际投入资金低于乙方在报价时承诺的金额,乙方须根据甲方的改造意见限期补齐投入差额或者乙方用现金方式向甲方补缴投入差额(也可由甲方直接从乙方履约保证金或营业额中直接扣除,扣减的履约保证金金额乙方在5个工作日内补足),用于食堂进一步改造。如不履行,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经营权,单方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甲方无须赔偿乙方所投入的装修升级等费用,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获得甲方书面同意。

服务项目及场地的改造设置、设备的添置主要包括:1.食堂后厨需按行业规范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相关要求完善流程并改建;2.厨房地面、墙面、排水、门窗抽风、排风、送风系统等使用多年,需重新建设;3.厨具需重新购置,灶具未使用管道天燃气;4.就餐区须按要求重新升级改造,桌椅须重新购置,空调、风扇等须重新购置,并定期对就餐区域进行美化,营造良好的就餐氛围;5.各类电气蒸柜、冷冻冰柜、保鲜冰柜、各种机械设备、各类工作台、各类存放架等设备设施的根据现场情况需更新添置,必须符合安全规范要求,确保满足师生供餐需求;6.专用操作、冷藏、存放设施设备,洗涤消毒池、消毒柜(设备)、保洁柜,以及配备的专用洗手消毒设施、降温设备、空气消毒装置等;7.蔬菜农药快速检测设施,防蝇纱门纱窗、防鼠板、防鼠隔栅、灭蝇灯,备餐间及其他专间天花吊顶,水电设施,消防器材设备,标识牌等更新添置;8.食堂隔油池等设施需要重新建造、修缮等;9.增添设备满足“互联网+明厨亮灶”相关要求。

(三)乙方须在2022年6月底前完成承诺投资,在甲方食堂现有设施设备基础上,对郭兰英分校食堂按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B”级标准进行升级改造施工。乙方须确保在2021年9月3日开始正式为师生提供餐饮服务。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与乙方的合作关系,除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外,乙方还须无条件撤场,乙方前期投入的所有设施设备无偿归甲方所有,甲方不作其他任何补偿。有特殊情况的,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对升级改造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负责,并自行承担翻新改造费用和相应的风险责任。

(四)郭兰英分校食堂乙方须在2022年7月15日前通过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的B级资质的评审(如报价时承诺资金不足于B级标准改造,由乙方负责补足资金),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将与乙方解除合作关系,除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外,乙方还须于2022年7月25日前无条件撤场,乙方投入的所有入墙、固定的设施设备归甲方所有,甲方对乙方不作任何补偿。乙方须在2024年7月15日前通过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的A级资质的评审,并作为三年后续签合同的前提条件(如报价时承诺资金不足于A级标准改造,由乙方负责补足资金)。

(五)乙方按照中标经营服务方案所有投入食堂的设施设备,竣工验收合格后, 乙方所有投资食堂设施设备,必须全部列明详细淸单并附图纸及实物相片,整理成册连同食堂升级改造工程竣工结算资料一并交甲方确认归档。

(六)互联网+明厨亮灶系统建设:为加强对厨房食品安全的管理,食品加工区要安装外网能访问的红外摄像监控设备网络,就餐区安装“阳光厨房”的不小于60寸的电子屏幕,自觉接受师生的监督,所有建设、维护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可在甲方食堂现有基础上进行改造升级,实施方案须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执行。

★以上食堂所有设备设施及乙方改造投入,合同到期或甲方合法行使单方解除权,乙方自行带走经营期间属于自己投入的且可以自由移动的设备,其他所有入墙、固定的设施设备均留归甲方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条 承包费用要求

(一)因乙方违规使用场地、设备或因管理、使用不善而造成房屋及其附属的水电、燃气设备、厨房设施设备等损坏,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二)承包经营期间所发生的水、电、燃气、垃圾清运费、食堂员工食宿费、校园卡终端使用和维护费用等因经营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其中水电费用每月按水、电公司收费标准上交甲方,逾期金额甲方按每天计收1%的滞纳金。乙方必须自备发电机,确保停电时能正常供膳。

煤气费用由乙方自行向燃气公司缴交。每个食堂生活垃圾清运费(不含餐厨垃圾、潲水、建筑垃圾等)按500元/月的标准向甲方缴付。食堂内使用校园一卡通系统收费,乙方向甲方缴交收银机(校园一卡通)管理费每月每台收银机50元。

(三)乙方应向甲方缴纳的款项如乙方经甲方同意,利用食堂场地经营便利店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以下费用:

1.乙方便利店每月所用水电费按水、电表实计,按供水公司、供电公司收取学院的收费标准向学校缴付。

2.乙方便利店每月生活垃圾清运费按200元/月的标准向学校缴付。

3.便利店收银机由甲方购置,乙方向甲方缴交收银机(校园一卡通)管理费每月每台收银机交50元,如需维修由学校负责。

(四)乙方营业额通过校园一卡通系统结算,每月结算一次。在经营合作期间,郭兰英分校食堂的年营业额不低于150万。年营业额作为甲方是否续签合同和延长承包合作期的主要依据之一。以上年营业额不包含便利店收入。年营业额按一卡通结算额计算。特殊情况下经甲方监管部门同意,乙方使用现金结算的,应当按月将现金收入记录单(含必要流水单)签字盖章后报甲方食堂监管部门备存,可以作为计算营业额的依据。

(五)乙方应在签订承包合同前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25万元,其中,20万履约保证金用于食物中毒及突发性事件,在食物中毒及突发性事件发生时甲方有权随时支配使用,不需要向乙方申请,使用后差额部分由乙方在五个工作日内补充;5万履约保证金用于食堂日常监管考核,由甲方根据双方约定及甲方食堂监管办法支配使用,不需要向乙方申请,使用后差额部分由乙方在七个工作日内补充。乙方在合作服务期间如无违反合同和合作报价文件的有关内容和规定,合作期满乙方全部人员按时撤场,并将食堂场地及合作期间投入的所有入墙、固定设施设备完好交还给甲方后的45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履约保证金全额退还给乙方,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乙方须在营业前购买餐饮场所责任保险每年200万元以上及消防责任保险,并落实每年提供保险合同、保险发票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文件给甲方备案,否则视为违约,甲方可据此扣除5000元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六)食堂设施、设备、场所的使用、日常维护和管理

1.甲方将学生食堂及其内部国有资产提供给乙方使用,双方当面清点,并开列清单移交,乙方要认真保管使用,并保证承包期满、协议终止时将资产完好无损(各设备资产能正常使用)(除使用期间由于无法维修,经甲方同意报废或处置的以外)如数交还给甲方,否则由乙方赔偿。

2.经营期间,乙方负责食堂区域所有设备设施的管理使用、维护维修、添置更新等工作。食堂所有设备、设施、场地(包括天花墙面、墙体、地板、下水道、排污管道、排烟抽烟管道、化油池、隔油池、餐厨垃圾收集点等)的添置、维护、保养、维修等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如发生政府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凡与使用该房屋、设备及食堂营业管理等相关的费用,由乙方按有关规定标准和要求缴纳。乙方在没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随意拆除现有设备及设施。

3.乙方在承包期内须将老旧、破损厨房设备进行购置及更新改造(涉及到甲方资产的,更新改造前须先报甲方处置,购置的厨房设备项目及数量须征得甲方同意和将购置或维修发票、收据等相关资料交甲方备案,承包期满后凡是入墙、不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归甲方所有),所购置或更新的厨房设备必须符合高校食堂卫生要求,以上厨房设备的购置、更新的投入在承包期内每年不少于2万元,如在合同期内,乙方未足额投入上述费用的,按年度差额部分甲方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扣减部分,乙方应在扣除后七个工作日内补足。

4.煤气管道、抽烟、排烟管道、化油池、隔油池、锅炉、电路、厨房机电设备等危险系数较高的设备设施乙方须定期进行检查、检测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当在甲方食堂消防设施设备现有基础上进行改造、增添,食堂消防设施设备由乙方负责保管使用维护(双方协商由甲方负责的除外),需配合甲方进行定期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

(七)乙方须在甲方规定的各功能划分区内进行相应作业,不得随意变更房屋的使用功能及布局,不得变更各功能区使用范围,不得扩大使用场所,不得在现有场所范围外搭盖。乙方如因经营需求,需要对食堂进行装修改造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实施,装修改造方案须按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等相关部门要求并报备学校后方可进行翻新改造,乙方对装修改造方案的合规性合理性负责,并自行承担翻新改造费用和相应的风险责任。

(八)合作期间,乙方需单独承担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省教育厅等部门对高校食堂标准改变引起的重新设计与装修改造费用,消防、卫生防疫等设施、设备的重新投入等相关费用。

(九)学生食堂、就餐区必须按照上级相关部门和甲方要求安装独立的视频监控管理系统,符合“阳光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等标准,由乙方负责相关视频监控管理系统安装及维护费用等。

(十)如乙方违规经营或不规范经营,甲方可根据制定的食堂监管规定或双方约定依据情形直接扣减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乙方自扣减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应补足相应金额。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各类损失、赔偿或处罚的,由乙方支付。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为此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金、补偿金、律师费用等费用,乙方应当向甲方赔偿。甲方有权从向乙方支付的营业结算款中直接扣除,不足支付的,可用履约保证金予以垫付,乙方自扣减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应补足相应金额。

(十一)乙方未及时向甲方缴纳相关费用、逾期补足履约保证金,每超过一天按照欠款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以此类推。

第六条 经营范围与经营服务要求

乙方应了解高校的管理要求,应有立足为师生提供优质服务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应充分认识高校食堂具有明显公益性、服务性、微利性的特点,为甲方师生提供安全、优质、价廉,及色、香、味俱全的膳食。

(一)乙方开展经营服务活动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以及学校的相关管理规定和要求。

(二)经营范围: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每天按要求准时提供早餐、午餐、晚餐、宵夜、自选、套餐和各种特色风味等的供餐服务,为校内就餐人员提供营养卫生可口的饭菜包点,营养均衡,价格合理,花色品种多变,菜式搭配合理,荤素比例适当,并根据学校提出的要求调整。如超范围经营须经学校同意,售卖的饮料须报经学校核准,只限于售有品牌的定型包装饮料,严禁在学生食堂内(含便利店)售卖烟酒等。

注:所有的经营必须在学生食堂内,不能在学生就餐区及食堂外摆卖经营,否则按违约处理。

(三)乙方在经营期间应无条件遵守甲方的相关规定,包括经营期间学校新增或修订的各项管理规定,自觉维护校园的和谐稳定。

甲方依据合同约定及甲方的相关管理制度对乙方的承包经营工作进行日常考评和专项考评,考评结果作为甲方对乙方进行年度考核、评估、合同续签、奖励与惩罚等的依据。

日常考评和专项考评主要包括年度集中考核,每天日常检查,每月专项检查、师生满意度调查、突击检查等,考评成绩达到甲方规定的可继续经营,反之甲方则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且不用给予乙方任何赔偿或补偿。

(四)乙方应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操作规程与管理制度,有健全的食品卫生、人事用工、业务培训、持证上岗、优质服务、劳动分配、岗位职责、工作守则、成本核算、监控检查、考核奖惩、民主管理、安全生产和仓储管理等制度。

乙方应规范财务管理,配备财务人员。应详细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的具体方案:

(1)食品采购及储存;(2)粗加工及切配卫生;(3)烹调加工操作;(4)熟食制品的配制操作;(5)蔬菜等农药检测;(6)点心加工;(7)烧烤加工制作;(8)食品安全制度(9)食品再加热;(10)食品留样制度;(11)专用操作间卫生要求;(12)洗手消毒设施要求;(13)防尘防鼠防虫害措施;(14)废弃物暂存措施;(15)设备与工具管理;(16)餐饮从业人员的卫生要求;(17)餐具卫生要求(包括洗消、保存和使用);(18)环境卫生管理制度;(19)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0)员工管理办法;(21)服务态度要求;(22)食物中毒应急预案等;(23)食堂经理人管理制度;(24)学生食堂财务管理制度等。

(五)乙方负责员工安全,员工的住宿由乙方自行解决。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从事生产经营,制订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员工的用水、用电、燃气安全知识教育和岗位培训等,乙方法定代表人是学校学生食堂食品安全和消防安全及计划生育第一责任人,严禁违规使用消防设施、设备,燃气安全由专人负责。

乙方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安全培训,消防安全培训,操作规范流程培训,健康教育培训等)。教育服务人员尊师爱生、爱护校内建筑物及室内外各种设施设备,爱护并节约服务所需各种器械、设备、工具、材料和其他卫生用品,确保节水节电,保证队伍良好素质和相对稳定。

(六)乙方必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资质,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以及其他餐饮业必须具备的证件,到期及时验证、换证,以上相关证件的办理费用及手续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七)乙方必须承诺按服务师生人数1:50的比例配备食堂工作人员。为本食堂派出的项目现场负责人(专职)须有专科以上学历,经营团队至少具有1名中级以上资格厨师(烹调师)、1名广东省食品安全管理员(高级),综合素养较高,品行端正,从无违法违纪行为;签订合同前须提交相关人员学历证明、广东省餐饮服务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证书(经年检)复印件(原件备查)、资格证明等。

乙方原则上不得更换以上报价时人员安排,如合作过程中有特殊情况,需书面报甲方审批同意后方可调换,调换人员必须优于原项目责任人员。

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合法用工,用工所产生的员工工资、社保及劳保福利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乙方须按国家及地方要求为员工购买五险一金及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保障其应有的权益,服务人员在上班和非上班时间内所发生的意外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违反劳动法等,均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学校不承担任何连带关系和责任。

乙方拟派驻本项目的服务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必须进行严格调查审核,保证录用人员没有劳动教养和刑事犯罪记录,健康状况良好、无精神病史。

(八)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与外界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等纠纷均与甲方无关,并对经营区域和员工住宿区域的消防安全、人员安全、食品安全等负全责。由于乙方工作人员的失职发生刑事、盗窃、火灾等案件造成损失,由乙方照价赔偿或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乙方离职员工的行为给甲方师生权益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九)乙方必须独立经营,严禁将学校食堂经营以任何形式进行分包、转包、联合经营或引入其他经营者等,不得将食堂作其他与餐饮无关项目和用途。

乙方应当将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购买社会保险的佐证材料按季度报给甲方备案,否则视为违约,甲方可据此认定乙方存在分包、转包、联合经营或引入其他经营者等非独立经营违约情形,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扣除履约保证金,责令乙方限期退出,并且无须承担任何赔偿或补偿责任。

(十)乙方应服从学校的监管,按规定建立财务帐目,主动配合学校相关监管部门对饭菜的质、量、价、卫生条件、服务态度、成本核算等方面的监督检查指导工作。在伙食品种、饭菜质量、食品卫生、服务态度、饭菜价格等方面严格按照省上级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甲方的规定执行,不得牟取暴利。

乙方保证食堂饭菜价格低于甲方所在地同类型学校食堂的饭菜价格,保证在物价大幅上涨的情况下,食堂饭菜价格基本稳定。甲方有权对乙方出售的伙食价格及质量进行审核监督,并有权对食堂的食品售价进行最高限价。必须接受甲方的价格管理,不得擅自提价,不得谋取暴利。

乙方须每天将各种食品、菜式明码标价公布在饭厅的明显位置,所有菜式品种和价格按报价报价,不得擅自提价。乙方所售食品调价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食堂监管部门组织人员审核、论证并书面同意后方可调价。

★(十一)乙方须坚持微利经营的思想,应当按照《高等学校引入社会餐饮企业承办学生食堂管理规范》(T-JYHQ 0002-2019)、《高等学校学生食堂伙食结构及成本核算指导意见》等文件规范化经营食堂,所有饭菜均应明码标价,同时要制作循环菜单,大众餐每周应有 10个以上的菜品更换,营养搭配科学合理。乙方应当按要求进行成本核算。甲方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要求乙方按以上文件要求进行成本核算,成本核算结果不符合相关文件要求的,视为乙方违约,需要承担相关责任,甲方可据此扣除相应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十二)乙方必须遵守食品原料采购制度,食材采购要严格落实食品、食品添加剂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食品源头追溯、质量保证制度。所购物料必须具备“三证”(卫生许可证、食品检验合格证、产地来源证),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做好台账,建立档案。若所使用的食材被政府相关部门检测出有单项指标不合格,视为违约。除立即停止使用外,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情节严重的,乙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及本协议规定承担法律责任。甲方参与食材采购监督。

(十三)乙方须每月提供日常采购食品供应商的资质证明(质量验收证、卫生许可证、供货商名称和产地及与供货商食品卫生安全合同)等信息,提供供应商与乙方就所售食材、食品安全承担连带责任的承诺书。

合作期间食堂不得使用转基因食用油,必须选用国内省内一线品牌(知名品牌)的食用油;选用的大米必须为包装成品粮,选用一级以上大米;调味料选用国内省内知名品牌瓶装调味料。

合作期间食堂的物资采购,米、面、油等大宗物资如教育厅要求参加广东省高校后勤研究会主办的高校食堂物资联合采购的,乙方须参加联合采购,其他物资由乙方自行采购,从合法合规的渠道进货,乙方须严格把好质量关,确保无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霉变、虫变等食品进入食堂。乙方须设有专职采购员,坚持索证制度。采购原材料时,必须索取产品检验合格证或者有效检验单,所采购物料必须具备卫生许可证、食品检验合格证、产地来源证,规范做好台帐,包括仓管台帐、留样台帐、消毒台帐等,建立档案,并将主要食品的定点供货单位资质证件,及食品的合格证、检验报告等资料报甲方备案并接受甲方监督。食堂所有食材的进销存和价格、晨检、每日检查等实现电子化管理,相关的硬件如电脑、打印机及软件等配套费用由乙方负担。

★(十四)学期开学期间(包括周末和节假日)每日按时足量优质价廉向师生提供一日四餐的主、副食品及相关服务,并按学校要求不定时延长服务时间,如产生加班费用由乙方负责。经甲方同意,寒暑假期间可不提供供餐服务。

经营时间:每天早上7:00至9:00须提供早餐服务,中午11:00至13:00提供午餐服务,晚上17:00至19:30提供晚餐服务,20:30至23:00提供宵夜服务。(注:特殊情况下、节假日无条件服从甲方协调安排经营时间,其他时段的饮食服务由合作者自行制定,但营业时间不得早于早晨6:30,晚于晚上23:30。)

★(十五)乙方应为甲方师生提供安全、优质、价廉,及色、香、味俱全的膳食。

第一类:大众饭菜,窗口不少6个,含早、午、晚餐的大众饭菜。

第二类:特色窗口,郭兰英分校食堂不少于3个档口。含宵夜粥、粉、面、汤品,各地风味小吃、明炉小炒,烧腊饭、煲仔饭、其他净肉类套餐、小份餐、特色套餐等。

第三类:学校接待围餐、工作餐,需按学校要求提供,因工作需要时在校园内提供工作餐送餐服务。

第四类:设教师午餐售卖专窗、就餐专区,根据甲方监管部门及教师就餐需求提供特色化午餐。

在正常供应大众伙食的情况下,开展餐饮特色服务、夜宵服务等不同层次的消费服务,以及符合学生文化需求的经甲方允许的非餐饮业多功能服务。公共就餐区的各类餐饮服务档口由乙方规划餐饮服务项目,报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十六)大众(餐)饭菜品种及价格要求:

早餐应在20个品种以上,普通包点(馒头、花卷等)每个最高不能超过1元/标准份,含肉包点(肉包、叉烧包等)每个最高不能超过1元/标准份,糯米鸡、肉炒粉、蛋肠粉等最高不能超过3元/标准份,鸡蛋每个最高不能超过1.5元/个,豆浆最高不能超过1.5元/标准份。其他品种最高不能超过2.5元/标准份。

午、晚餐应在各35个品种以上,保证高、中、低档食品的比例为3∶5∶2,净瘦肉鲜肉制菜品每餐不少于3个品种,1元低价菜不少于2个品种;特色净瘦肉荤菜价格最高不能超过6元/标准份(其中冻品净肉荤菜价格最高不能超过5元/标准份,如鸡翅、鸡臂、烧鹅、烧鸭、叉烧等),混合荤菜价格最高不能超过4.5元/标准份(其中非净瘦肉混合荤菜价格最高不超过3.5元/标准份),蛋制品菜价最高不能超过3元/标准份,素菜或蔬菜价格最高不能超过1.5元/标准份,根据师生需求供应特色汤品、杂粮饭等,做到花色品种多样,增加特色供应,饭菜价格优惠,能适应不同经济状况和口味的师生就餐。

(十七)严格按照饭堂管理和食品安全有关工作要求,按岗位设置从事食品采购、保存、加工、供餐服务以及食品安全管理等工作,每天做好食物留样(每份留样样品分量不少于150克,留样时间不少48小时,监管部门有特别要求的除外)、食品进仓出仓登记和台帐登记等工作。学校派专人对饭堂食品安全和日常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问题乙方必须根据检查结果和意见进行整改。

(十八)餐具、炊具需分类,实行“四过关”,一刷、二洗、三消毒、四保洁,并定点整齐摆放,各种器具和抹布必须生、熟专用,并有明显标志。废弃物及时入专门盛器内并加盖,泔水等及时清理。粗加工间、烹调间、预进间、点心间和库房要做好日常清洁、消毒,每周1次大清扫,坑渠需保持洁净,无堵塞。冷柜和冰箱等应保持里外干净,按要求及时除霜,食品容器加盖加膜,摆放整齐,标识清晰。

(十九)严格按照卫生要求搞好环境卫生,接受食药监等卫生部门和学校的监督、监测,保持食堂及周围的环境卫生,消除“四害”,定期对食堂进行全面消毒清洁,确保师生饮食卫生安全,营造良好的卫生环境。

乙方须做好合作区域内(包括操作区和就餐区)的卫生,并根据政府和学校的相关规定做好“门前三包”;同时,要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做好垃圾分类工作,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负责垃圾清运和相关费用,不得堆放在校园内。

学生食堂的泔水、食材废料等餐厨垃圾、纸皮、建筑垃圾等由乙方负责处理,学校有权要求其在指定时间和范围内将泔水及废料等运出,以保障厨房、餐厅整体环境卫生。

(二十)乙方提供打包服务时应当使用可降解餐具或符合国家标准的一次性餐具,打包餐具免费或按成本价或不高于成本价15%的标准收费。

★(二十一)乙方所经营的本食堂销售饭菜(含便利店)须使用甲方指定的校园卡POS机收款,禁止现金交易,禁止非学校统筹的网络支付,否则构成违约。

(二十二)乙方有责任及义务并积极组织、协助甲方开展的学生后勤实践活动。如学生膳食委员会等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的服务等进行民意调查、巡查、评比等;乙方应协助甲方组织学生参与了解食堂服务实践的活动;乙方主动改善场地条件配合学生实践活动等。

★(二十三)乙方应按照上级相关规定要求的比例预留年度食堂食材采购份额(以通知细则要求或最新政策为准),通过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原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以下简称“832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乙方需无条件服从。

(二十四)便利店乙方应承担的责任

如乙方经甲方同意,利用食堂场地经营便利店的,乙方应承担如下责任: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甲方监管部门组织的活动,按规定做好消防、卫生、安全、环境保护、计划生育等方面的工作。乙方为责任人。

★2.便利店必须明码标价,所出售商品价格要低于周边超市价格,并且单个商品毛利率【毛利=售价―进货价】最高不能超过30%,综合平均毛利率【毛利=总收入―总进货价】最高不能超过30%。凡是超过30%的,每超出1%乙方需要向甲方支付核算期间总收入的1%的违约金,以此类推。

便利店单个商品毛利率和综合平均毛利率单独核算。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定期核算毛利率,超过30%的利润部分归甲方所有。甲方可将该部分收入及乙方支付的违约金纳入单位食堂饭菜价格平抑基金,用于调节食堂饭菜价格。

3.雇请的员工必须是乙方的员工,并参照餐饮人员进行管理。员工的住宿由乙方自行解决。

4.乙方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搞好环境卫生,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杜绝便利店出售过期、变质的食品。如发生违规或造成不良影响,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严重者按有关法律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5.不准在便利店范围之外乱摆卖食品和其他商品。不准在便利店内安装或使用超过水电表容量的任何水电设备及储存有危险性、易燃性的违禁物品或在店内进行非法活动和煮食。

(二十五)其他要求

1.乙方取得食堂经营权后,必须按合同约定条款,积极开展经营活动,不得有妨碍甲方正常的教学、科研、生活秩序的行为。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地提供餐饮服务。必须接受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局等部门以及学校的监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相关规定。

2.乙方不能擅自改变学生食堂整体布局、不能拆改各种设施和改变使用功能、不能超出经营范围。如需改变须经学校同意。损坏的设施、设备(包括地板等)应及时恢复原状。

3.乙方应及时维修、维护、改造损坏、出现故障、老化等的设施、设备、场地,如出现维修、维护、改造等不及时经甲方监管部门指出后一周内仍未完成的,由甲方根据情形扣减一定金额履约保证金。扣减后,乙方应当于五个工作日内补足,同时完成整改,并承担全部整改费用。

4.乙方承担与学生食堂相关的费用:如员工食品安全、消防培训费用和有关部门对学生食堂检查和评估费用等。

★5.项目经理须驻校,合同期内不得更换,更换项目经理须经学校同意,否则每月扣缴违约金4000元,如果学校不满意的项目经理学校有权提出更换。

★6.如在经营过程中,乙方被政府有关部门下达行政处罚的,首次根据情节轻重扣缴履约保证金5000-20000元,第二次受到行政处罚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取消其经营资格,责令无条件限期退出,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7.如因学校学生食堂食品安全、卫生、消防、环保等问题及乙方其他管理问题所造成的恶性事件,特别是食物中毒、火灾等特重大事件,乙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包括行政、经济、刑事的处罚)和赔偿责任,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七条 乙方退出条件

(一)乙方在承包期满后按与甲方签订合同条款终止合同,与甲方财务结清所有款项后,且不存在任何违约情况下,履约保证金结余无息返还。

(二)乙方在承包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行使单方面解除权,取消其经营资格,责令限期退出,甲方无须向乙方承担任何赔偿或补偿义务。若发生涉及师生生命安全的赔偿,先在履约保证金中抵扣,不足部分由乙方补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经营期间发生师生食物中毒,或者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2.因食品价格、质量、卫生和服务态度等引发的学生罢餐、静坐、游行等群体事件,影响恶劣的;

3.经营承包的食堂未按约定达到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A级或B级标准的;

4.在经营过程中,存在掺杂做假、销售无证食品、未按规定经营范围经营等违规行为,经学校规劝、限期整改依然无效且情节严重的;

5.在经营过程中存在转包、分包、联合经营或引进其他经营者等行为的;

6.招投标时以弄虚作假等欺诈手段获得准入资格,或经营情况发生变化不符合准入条件的。

7.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约定(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属于乙方原因违约的,学校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出。

8.乙方的考评成绩未达到甲方规定的可继续经营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且不用给予乙方任何赔偿或补偿。

(三)特殊情况下,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提前3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共同同意后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按提前退出等相关约定办理终止合同工作。

(四)退出交接工作条款

1.合同届满或终止,乙方须做好食堂内外清洁卫生工作,提前做好交接准备。乙方须在合同届满当天向甲方移交完场地(含设备设施等),否则乙方应按10000元/天向甲方支付场地占用费。

2.合同届满或终止,乙方撤场时,需在甲方认可的期限内与甲方有关部门组成的退场交接小组共同对食堂场地及按照乙方投资的设施设备清单等办理移交工作,租借、使用甲方宿舍、设备等退还工作,以及相关债务的清还工作,并完成所有撤场工作。彻底解决遗留问题后,经过甲方审核,双方签字确认后,所有移交工作才算完成。

3.办理移交工作时,乙方方须出具有效承诺书:承诺乙方经营期间的一切债权债务概由乙方自行负责结清,与甲方无关。

4.为防范风险,乙方主动退出或合同(续约)期届满当年5月1日起的营业款甲方暂停结算。由乙方出具供货商提供的货款结清证明,且移交工作完成后,甲方按合同约定收取应由乙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在1个月内为乙方结清营业款及无息退回剩余的履约保证金。

5.合同届满或终止,乙方若未能在甲方认可的期限内完成所有交接工作,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全额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和尚未支付的营业款,乙方还须无条件撤场,并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乙方已投入的所有设施设备不能撤走并无偿归甲方所有,甲方不作其他任何补偿。同时视乙方为自动放弃对服务区域内的资产处置权,甲方可采取措施强制收回,并自行处置乙方遗留在场地内的物品,甲方不承担乙方的一切损失。

6.合同期满或终止合同时,双方办理撤场离校交接手续,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办理交接手续,并提出无理补偿要求。不得以拖欠员工工资或拖欠供应商货款等原因为由,出现拉横幅等妨碍校园安全或稳定情况,否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自愿同意甲方扣取全部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7.乙方若因违约、未达成续签合同条件或因考评成绩不佳等原因被甲方解除合同(终止合同)责令强制退场等情况,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定,并无条件接受政府和甲方全方位监督。

(二)乙方如出现本合同或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约定(规定)的违约行为或违法行为,甲方有权直接扣减乙方一定额度的履约保证金或营业额作为违约金,直至解除合同,并且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究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及相关责任。

(三)乙方如出现以下违约行为,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乙方支付相当于全额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究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及相关责任:

1.招投标时以弄虚作假等欺诈手段获得中标的,或经营情况发生变化不符合经营要求的;

2.合同期限内,因经营不善,师生意见大,经甲方提出整改要求后,仍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3次/年,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立即撤出经营并负全部责任;

3.擅自中途停止营业或不正常营业,造成不良影响;

4.将项目饭堂的服务转包、分包给第三方或挂靠经营、联合经营等的;

5. 根据《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发生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

6.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发生学生罢餐群体性事件,造成恶劣影响;

7.在经营过程中,存在制假、掺假、售假或销售无证食品、未按规定经营范围经营等违规行为,经甲方规劝、限期整改依然无效的;

8.在校园内,雇佣人员发生严重违法犯罪行为或被检查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恶劣影响的;

9. 在合同签订执行后第二年内未通过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规定的“B级食堂标准”;

10.经营管理不善,“B级食堂”资质被降级或被取消等;

11.被有关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或取消相应服务资质等;

12. 出现三次或以上考核的综合评分低于60分;(由校方组织考核)

13.在经营过程中出现严重影响甲方声誉和形象或严重造成甲方损失的其他行为的;

14.出现本合同或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约定的其他违约(法)情形的。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附则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经营期满,合同自动终止。

本合同文件包括合同附件等其他文件,所指合同文件应是互相补充和解释的,如合同文件内容不一致,以本合同及本合同签订后签订的书面补充协议为准。

所有招报价文件的内容、补充性协议均构成本双方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于招报价文件的内容出现冲突时,按有利于甲方利益的原则进行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一致后,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或附件,补充协议或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三份,乙方一份,甲方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签约)代表: 委托(签约)代表: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号: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食堂综合评分表(100分)

检查食堂:

检查时间:

检查内容

检查项目

分值

扣分

得分

备注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就餐环境、制度上墙等

( 15 分)

1

从业人员每日晨检记录,记录不详细不得分。

1

2

从业人员健康证上墙、按规范要求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规范佩戴口罩和手套,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2

3

食堂加工区域不允许会客、不允许放置私人物品和车辆,不允许抽烟。

2

4

食堂管理制度上墙、餐饮具分类标识和加工间菜筐案板标识上墙。

2

5

食堂内部垃圾桶必须上盖并及时清走,垃圾桶周围保持干净。

4

6

食堂内外墙壁、门窗、地面、楼道、桌椅、洗手池保持干净整洁。

4

粗加工操作间环境卫生

( 25分)

1

加工间地面清洁、垃圾桶上盖并外观清洁、无积水,地砖无破损。

3

2

分类设肉类、水产类、蔬菜类、原料加工洗涤区域,并有明显标识。

3

3

加工设备(和面机、切肉机、案板和刀具)用完按流程摆放。

4

4

各种食品原料不得就地堆放,加工间及时处理变质食品或蔬菜分拣分开存放洁净货架。

3

5

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是否有按图文标识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措施。

3

6

生熟容器、工用具有明显区分标志,并图文上墙。

4

7

存放冰箱是否标有成品、半成品、保管人;私人物品是否分开存放。

5

(三)食品留样

( 10分)

1

留样冰箱的温度、清洁度。

2

2

留样登记准确标准(时间、菜名、餐次)。

3

3

留样的种类全、份量足、登记与实物相符。

2

4

留样人员、检查人员、留样记录本。

3

食品原材料的采购、索票索证、台账

( 13分)

1

供货商的合同、法人身份证和营业执照一致。

2

2

食堂所有原材料统一采购,统一台账。(一票否决)

2

3

原材料必须到持有经营许可证和食品流通证的经营单位采购,并按有关规定索取检验或检测报告,建立相应的台账。

3

4

台账分类清楚、票据黏贴整齐、票据跟电子版相对应。

3

5

仓库贮存必须保持干燥、通风良好、有防潮。防鼠,做到离墙10厘米、离地15厘米,摆放整齐,并有明显标签(出厂、进货、保质)

2

6

食品添加剂台账(专人使用、专柜、专人采购、专人保管等)

1

(五)售卖间、餐具消毒

( 17 分)

1

售卖台(保温台)干净整齐、保洁柜摆放整齐。

2

2

售卖间地面卫生干净整齐;售卖期间从业人员按规定带口罩、手套。

3

3

售卖菜品价格合理并标有售卖价格牌。

3

4

餐具回收、运送、清洗消毒、保洁、使用要走固定通道,清洗工在上岗时穿戴整洁的衣帽、口罩。

3

5

严格执行餐具消毒流程,消毒好的餐具必须存放于保洁柜,并关好柜门,防止交叉污染。

3

6

餐具清洗消毒记录、餐具传递窗口(售卖间)干净整洁。

3

(六)冰柜、冰箱等设备

(10 分)

1

冰柜、冰箱的温度显示正确

3

2

冰柜、冰箱物品进出标识明显、干净整齐

4

3

冰柜、冰箱等食材分类分容器存放(冻品类、蔬菜类)

3

(七)垃圾分类(10分)

1

食堂垃圾分类投放,存放点的标识清楚。

3

2

餐厨垃圾、其他垃圾按规定分拣整齐。

5

3

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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