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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丹县教育局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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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丹县]山丹县2021-2022学年学校食堂大宗食材供应项目(四包)交易文件

招标详情

[山丹县]山丹县2021-2022学年学校食堂大宗食材供应项目(四包)交易文件
发布时间:2021-08-02

项目名称

山丹县2021-2022学年学校食堂大宗食材供应项目

项目编号

SDJYB2108025

标段名称

山丹县2021-2022学年学校食堂大宗食材供应项目(四包)

标段编号

SDJYB2108025004

保证金金额(元)

7000.0

交易文件开始领取时间

2021-08-03 00:00

交易文件截止领取时间

2021-08-23 09:00

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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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xml
[SDJYB2108025004]山丹县2021-2022学年学校食堂大宗食材供应项目(四包).ZYZF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1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6 第三部分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须满足的要求 .......................................................... 19 一、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有关问题 ........................................... 19 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 19 三、节能环保........................................................................................................... 22 四、监狱企业........................................................................................................... 23 五、残疾人企业 ....................................................................................................... 24 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编制、报价要求和投标保证金说明 ....................................... 25 第五部分 合同文件 ............................................................................................... 28 第六部分 采购内容及技术规范............................................................................. 37 第七部分 评分办法 ............................................................................................... 42 第八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 58 附件 甘肃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供餐企业(单位)准入管理暂行办法.......... 80 附件 转发甘肃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甘肃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 改善计划大宗食品标准规范的通知》的通知 ....................................... 85 1 项目概况 山丹县2021-2022学年学校食堂大宗食材供应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张掖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hangye.gov.cn/ggzy/)获取招标文 件,并于 2021年8月2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山丹县2021-2022学年学校食堂大宗食材供应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JYB2108025 项目名称:山丹县2021-2022学年学校食堂大宗食材供应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叁佰万元整(3000000.00元) 一包:人民币壹佰叁拾万元整(1300000.00元) 二包: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元) 三包:人民币伍拾伍万元整(550000.00元) 四包: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整(350000.00元) 五包: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叁佰万元整(3000000.00元) 一包:人民币壹佰叁拾万元整(1300000.00元) 二包: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元) 三包:人民币伍拾伍万元整(550000.00元) 四包: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整(350000.00元) 五包: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元) (注:采购金额按实际供货数量结算。) 采购需求: 包号 项目 数量 一包 大米、小麦面粉供应商 1 家 二包 植物油供应商 1 家 三包 鸡蛋供应商 1 家 四包 学生奶供应商 1 家 五包 调味品供应商 1 家 2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 中的各项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 服务中“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名单”查询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 网站(http://credit.gansu.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 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 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 站[http://credit.gansu.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 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供应商提供以上查询记录最终由资格审查小组对各供应商 信用记录进行甄别。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 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 (4)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 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二维码标识的法人营 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符合《甘肃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供餐企业(单位)准入管理暂行 办法》(甘教厅[2012]52号)的相关规定; (4)投标人须具备通过食品安全电子追溯管理平台打印配送清单(“一票 通”)的能力(需提供近一个月食品安全追溯平台使用记录); (5)一包、二包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及所投 产品2020年度经省级及以上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三包投标人须提 供所投产品生产商2020年度经省级及以上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四 包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学生饮用奶定点生产 企业证书》或《准予使用学生饮用奶标志资格证》、标牌及所投产品2020年度经 省级及以上权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部门出具的《食品检验报告》。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 8 月 3 日 00 时00分至 2021 年 8月 23 日 9 时00分,(北京 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张 掖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网 站 (http://www.zhangye.gov.cn/ggzy/) 3.方式: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hangye.gov.cn/ggzy/) 在线下载获得。 4.售价: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1 年8 月 23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4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公告发布媒体:甘肃政府采购网、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在下载招标文件时必须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准确登记供应商 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相关资质等信息,以免影响正常交易活动,如登 记错误,对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在线 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请各招标代理机构、供应商及时登录中心网站办理“用户注册” 相关事宜,根据系统提示完成企业信息录入及附件资料上传。具体办理指南请参看 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主体库申报操作手册。 2、该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投标单位在参与投标时相关操作详见张 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专区”→“操作手册”→“政府采购电子标 投标人操作手册”和“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V1.0”。投标单位在 生成投标文件时请务必使用 CA 锁登录生成。注: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前通过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并上传加密投标文件(为保证开标顺利,各投标单位 须提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避免因网站及软件试运行等不可控因素造成无法上传 等情况发生)如因供应商数字证书(CA 锁)问题,在开标时造成供应商对上传的加 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供应商应严格按照 系统操作步骤,及时解密投标文件) 3、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投标方式,不接受投标供应商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 投标供应商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提交到“张掖市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网上开标系统”,如因投标人数字证书(CA 锁)问题,在开标时造成供应商 对上传的加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 (如有疑问可与新点公司工作人员联系,联系人:梁坤,联系电话:0936-8588231) 4.本次开评标不提供资质原件,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交投标承诺书(格 式自拟),其承诺内容包括:供应商具备本项目投标资格,投标文件中资格及证明材 料均真实有效(所有资料均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印章导入电子投标文件中), 如有违法行为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负责。 5、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政府采购网或张掖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 5 网站或关注信息公布栏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 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山丹县教育局 地址:山丹县新城区商务综合写字楼1楼 联系方式:139936257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丹县聚正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丹县创新创业大厦904室 联系方式:182985821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奇国 联系电话:13993625798 项目联系人:王兴鼎 联系电话:18298582121 6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编号 名称 编列内容 1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山丹县2021-2022学年学校食堂大宗食材供应项目 项目编号:SDJYB2108025 2 采购人 采购单位: 山丹县教育局 地 址:山丹县新城区商务综合写字楼1楼 联 系 人:刘奇国 联系电话:13993625798 3 采购代 理机构 招标机构:山丹县聚正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丹县创业创新大厦904室 联 系 人:王兴鼎 联系电话:18298582121 4 招标内容 山丹县2021-2022学年学校食堂大宗食材供应项目(详见本文件第六部 分) 5 投标人 资质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认 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 ( 6 ) 供 应 商 须 为 未 被 列 入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中“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及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名 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 “信用甘肃”网站(http://credit.gansu.gov.cn/)记录失信被执 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 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 之 日 起 至 递 交 投 标 文 件 截 止 时 间 前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 7 “信用甘肃”网站[http://credit.gansu.gov.cn/]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供应商提供 以上查询记录最终由资格审查小组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 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 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 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 价格给予6%的扣除。 (4)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 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 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二维码标识 的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符合《甘肃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供餐企业(单位)准入 管理暂行办法》(甘教厅[2012]52号)的相关规定; (4)投标人须具备通过食品安全电子追溯管理平台打印配送清单 (“一票通”)的能力(需提供近一个月食品安全追溯平台使用记 录); (5)一包、二包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及所投产品2020年度经省级及以上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 三包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商2020年度经省级及以上权威检测机构 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四包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商的《食品生产 许可证》、《学生饮用奶定点生产企业证书》或《准予使用学生饮用奶 标志资格证》、标牌及所投产品2020年度经省级及以上权威质量监督检 验检测部门出具的《食品检验报告》。 8 6 项目预算 预算金额:人民币叁佰万元整(3000000.00元) 一包:人民币壹佰叁拾万元整(1300000.00元) 二包: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元) 三包:人民币伍拾伍万元整(550000.00元) 四包: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整(350000.00元) 五包: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元) (注:采购金额按实际供货数量结算。) 7 投标有效期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 8 投标保证金 交纳数额和 形式 (1)缴纳保证金金额: 一包:人民币贰万陆仟元整(26000.00元) 二包: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00元) 三包:人民币壹万壹仟元整(11000.00元) 四包: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00元) 五包: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00元) (2)递交方式:转账、汇款或电子保函 注:开标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保证金 (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为 准。为确认保证金的有效性须在开标现场对招标保证金到账情况进行核 对(以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丹县分中心财务股出具的保证金查询 单和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银行保证金回执单进行核对),提醒供应商 (供应商为联合体组织的以牵头企业为主)要充分考虑汇款及到账所需 时间以及发现问题后采取补救措施所需时间,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规定 时间前到账。因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和投标文件中未能 对保证金做实质性响应的,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登录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www.zhangye.gov.cn/ggzy/)免费注册后进行投标报名----- 报名成功(手机收到短信)----进入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交易文件 下载-----缴纳招标保证金 (5)注意事项: ①对于未能按规定时间,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招标机构将视 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的要求予以拒绝。 ②投标供应商必须从公司基本账户递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 9 必须与供应商报名时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其它分公司、办事处 名义递交,不得由投标供应商以外的其他机构或个人代替投标供应商递 交,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③投标单位银行进账单据或电汇凭证单据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作为投标 文件中保证金递交响应凭证。 ④为提高投标保证金信息保密度,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收款名 称为: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丹县分中心,收款账号及开户银行在 投标人报名成功后,通过投标人系统查询,具体查询保证金账号信息请 参照新版网站“下载专区”栏目下《投标人保证金操作手册》 ○5供应商在办理投标保证金汇款手续时,需注意每一包的子账号都为不 同的账号,供应商缴纳投标保证金须仔细核对子账号进行缴纳,交易系 统无法识别保证金所对应的项目的,将导致投标无效;未按政府采购项 目递交保证金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⑥投标人采用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提交投标担保的: (1)投标人填写投标信息后,按照系统提示办理电子保函。具体操作 方式请参照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栏目下的《电子 投标保函申请操作手册》。 (2)投标人将电子保函保单凭证作入谈判响应性文件中,作为资格文 件的组成部分。 (3)电子保函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投保成功的视为有效。 (4)采用电子保函投标的投标人信息,在开标后由交易平台提供的保 证金明细表中反映并作为投标资格条件。 9 投标保证金的 退付 1)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公示期满无质疑或投诉的情况下, 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丹县分中心依据供应商提供递交保证金的信 息(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账号、金额)在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 付; 2)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待中标人合同签订后,并在张掖市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备案,由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丹县分中心依据 供应商提供了递交保证金的信息(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账号、金 额)在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付。 如供应商有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二)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三)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供应商不与采购 人签订合同的; (四)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10 (五)交纳了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投标,且在开标前 未书面通知招标机构的; (六)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0 服务期及 付款方 式 服务期:一年 付款方式: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按实际供货量按月结算货款或由 采购人、供应商根据项目资金拨付情况协商确定。 11 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5人,其中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丹县分中心 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分类专家中随机抽取 4 人,采购人代表1人。 12 拟中标人的 确定 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推选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拟中标供应商。 13 评分办法 综合评分法(详见本文件第七部分) 14 投标报价 1. 价格的构成: 货物、材料价以货物到达采购单位指定现场的完税价为标准,包括制造所 使用的原材料,以及货物本身已缴纳或应缴纳的全部税费。货物运抵采 购单位指定现场所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诺自行承担。 2. 报价方式: (1) 本项目投标报价以综合折扣率方式进行报价,综合折扣率为全部 投标产品折扣率的算数平均值;例如:八折的折扣率为 80%, 本项目只 接受折扣率报价,不接受优惠率报价; (2) 按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表的内容填写详细的货物(服务)名称、 品牌、单位、规格、填报投标产品(服务)的综合折扣率等; (3) 投标折扣率货币:人民币综合折扣率%; (4) 四包投标人的投标市场价以 200 毫升盒装学生奶单盒价格报价。 3.报价要求: (1)本项目只允许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有一个报价方案,供应商在报价 中只允许有一个折扣率,任何有条件或可调整的折扣率将不予接受。不 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方案和报价;供应商未按要求报价,提供了选择方案或 报价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供应商报价时应考虑市场价格的波动性且不得高于市场零售价。 (投标报价=市场价*折扣率); 11 (3)为了预防低价不正当竞争,报价折扣率需不低于同期市场零售价 90%为准。 (4)供应商报价应单独填写《投标折扣率明细表》,按产品逐次报 价。 (5)因本项目采购食材数目较大并且种类较多,且考虑到市场价格的 波动性,投标供应商须承诺此折扣率适用于各品牌食材; (6)投标报价包括成本、税款、包装、运费等全部费用,投标折扣率 一次确定不再变更;市场价可根据市场波动申请调整。 (7)供应商参考的市场价以超市或大型卖场零售价为基准。 4.投标折扣率的相关规定: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关于“政府采购价格应低 于市场平均价格”的规定,供应商所有投标货物类型的报价应等同于同 类型招标项目的价格,并为同等规模采购项目(非定点供货)政府采购 行业最优惠价格,否则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2)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供应商承诺的折扣率不得上调。 (3)山丹县教育局有权委托第三方开展采购货物行情调查工作,并根 据第三方提供的数据监测供货商品的价格。若发现供应商供货价高于市 场平均价格的,山丹县教育局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降价,若中标供应商 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承诺将价格降低到市场平均价格以下时,将被暂停该 服务资格。 (4)中标供应商在供货有效期内应每月向山丹县教育局报送一次产品 清单及产品价格调整信息,中标供应商不按时报送产品清单及产品价格 调整信息的,山丹县教育局有权终止其中标资格。 (5)在服务资格有效期内,中标供应商在特定时间举办的促销活动和 优惠政策,必须做到服务价格同幅度下调,并同时向山丹县教育局提交 促销活动的基本情况说明(包括促销期限等)。促销活动结束后,可根 据实际情况恢复原价格。 15 《投标文件》 要求 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并上传加 密投标文件(为保证开标顺利,各投标单位须提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 件,避免因网站及软件试运行等不可控因素造成无法上传等情况发生) 如因供应商数字证书(CA锁)问题,在开标时造成供应商对上传的加密 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供应商 应严格按照系统操作步骤,及时解密投标文件) 注: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上传投 12 标文件。 16 递交投标 文件截至 时间及地 点 1.时间:2021 年8 月 23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系统。 17 开标时间 及解密时 间 开标时间:2021 年 8 月 23 日 9 时 00 分 解密时间:2021 年 8 月 23 日9 时 00 分至 9 时 30 分 18 政府采购政策 支持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 发〔2007〕51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 185号)。 19 公共资源交易 领域失信行为 联合惩戒对象 和联合惩戒措 施 对于被司法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 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 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其从事土地、矿产等不动产资源开发利 用,限制其参与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权交易,限制其参与 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阳光采购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资 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上 述条款,本项目参照执行,未尽事宜由招标人解释)。 20 代理服务费 及相关费用 1、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 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 号)文件规定,经与采购 人商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 一包:人民币壹万陆仟伍佰元整(16500.00元) 二包: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 三包: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00元) 四包:人民币肆仟伍佰元整(4500.00元) 五包: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 13 2、经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的约定,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 商全额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3、招标代理服务费可以是现金、支票或汇票。 4、招标代理服务费在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给采购代理机 构。 5、专家评审劳务费、交易平台服务费由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21 其他 1. 如有包号,需分别注明包号,如因包号不明而导致废标等问题,由供 应商自行承担。 2. 供应商若递交保证金后,无法正常参与开标,须于开标前向采购组织 机构递交书面说明函。 3.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相关政策措施报价问题。在系统中已列出 小微企业产品报价、监狱企业产品报价、节能产品、环保产品及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产品报价等投标人若符合此类政策要 求,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填写对应产品报价,才能在价格分中给予优惠, 若不填写,系统无法识别,将无法享受价格优惠政策。 4. 各供应商在报名成功后应时刻关注本项目的推进流程,因供应商未关 注到本项目按流程推进发布的招标公告 采购文件、补遗、更正公告等, 由此造成废标及其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4 二、总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招标公告中所列的招标范围。 2.定义 2.1 “委托单位”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 购人是山丹县教育局。 2.2 “招标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项目的招 标代理机构是山丹县聚正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3 “供应商”系指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法人 及委托代理人。 2.4 “招标文件”是指由采购人发出的文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 2.5 “投标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招标文件向采购人提交的全部文件。 3.合格的供应商的基本条件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投标人资格、能力和资信证明。 4.投标费用 无论本项目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其本身参加项目投标和招标的所有费用。 5.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和方式 5.1 招标代理机构按以下标准和规定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1)招标代理服务费币种与中标通知书中标价的币种相同; 2)招标代理服务费不列在《投标文件》中; 3)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见供应商投标须知表,由最终中标人负责支付给招标代理机 构。 6.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6.1 招标单位可以依法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6.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以书面形 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获取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并在甘肃政府采购网、当地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更正公告,供应商在收到招标单位发出书面形式的通知后应在 1 日内以 15 信函、传真形式确认。不足上述时间的,招标采购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可酌情决定顺延投标截止 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并在甘肃政府采购网、当地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延期公告。 6.3 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 招标文件 3 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供应商同时应 认真审阅投标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 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 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6.4 供应商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将要求澄清的问题在获得招标文件 1 日内以文字形式 提交招标代理机构。无论是采购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供应商的 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代理机构都将于投标截止日 5 天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 将书面澄清文件向供应商发送。供应商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 2 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该澄 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力。 7. 踏勘现场和答疑 7.1 供应商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7.2 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供应商利用的资 料,采购人对供应商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7.3 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可为踏勘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但供应商不得因此使采 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8. 投标文件的份数及签署 8.1 该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投标单位在参与投标时相关操作详见张掖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专区”→“操作手册”→“政府采购电子标投标人操作手册”和“不见 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V1.0”。投标单位在生成投标文件时请务必使用 CA 锁登录生 成。注: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并上传加密投标文件 (为保证开标顺利,各投标单位须提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避免因网站及软件试运行等不可控 因素造成无法上传等情况发生)如因供应商数字证书(CA 锁)问题,在开标时造成供应商 16 对上传的加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供应商应严格按 照系统操作步骤,及时解密投标文件)。 8.2 电子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方签字盖章处签字盖章。 8.3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减,如有修改, 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9. 投标有效期 9.1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 60 天。供应商投标文件中必须载明投标有 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 期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9.2 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供 应商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 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供应商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 件。 9.3 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供应商协商延长 投标有效期。供应商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供应商 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供应商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 文件。 10. 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投标方式,不接受投标供应商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将电 子投标文件(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提交到“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系统”,如 因投标人数字证书(CA 锁)问题,在开标时造成供应商对上传的加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 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 三、开标与中标 11. 投标过程及评审 11.1 评标委员会只对确定为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11.2 评标委员会将按已定的原则及方法进行评审,详见评审办法。 11.3 评标委员会在确定中标候选人以前有权按照有关法规拒绝任何或全部投标,对此造 17 成对供应商的影响不负任何责任,并不做任何解释。 11.4 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议结果,公布拟中标结果,该结果将做 为正式中标或签订合同的凭据。由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的供应商其投标被接 受。在该通知书中将给出中标人应按本合同实施、完成和维护项目的中标标价(合同条件中称 为“合同价格”)、日期、地点以及其他相关事项。 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11.5 代理机构没有义务向未中标的供应商解释未中标的理由。 12.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12.1 接受投标后,直至供应商与委托单位签订合同止,凡与招标、审查、澄清、评价、 比较、授标意见有关的内容,任何人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12.2 从评标日起到确定最终中标人止,供应商不得与参加招标、评标的有关人员私下接 触。在评标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推荐中标人方面对参与评审 的有关人员和委托单位施加任何影响,其评标被拒绝。 四、质疑和投诉 13. 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 处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甘肃省政府采购 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甘肃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 询)。 投标人的质疑将由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后 7 个工作日内负责答复。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 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五、签订及履行合同 14. 合同的授予 14.1 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经评标委员会评议推荐,在法定公告时间后,收到中标通知书 的供应商。若因中标人违约或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被授予合同,则合同将授予排序在该供应 18 商之后的下一个供应商。 14.2 采购人保留在签订合同时调整方案需求和变动所购设备或材料数量的权力。 15.合同的签署 15.1 中标人按中标通知书中,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采购人与中 标人是合同权利与义务的直接、全部责任承担人。招标代理机构所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 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若中标人不能在 30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变相签订合同, 供应商将被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等措施。此时可由采购人按照排名顺序与下一 供应商签订合同。 15.3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 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 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 展政府采购活动。” 15.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四十八条 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 资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 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 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 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16. 履行合同 16.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16.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 处理。 19 第三部分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须满足的要求 一、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有关问题 申请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 信用 信息的使用规则等内容要求如下: 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中“失信被执 行人查询”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名单;不处于中 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http://credit.gansu.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 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 加本项目的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 (http://credit.gansu.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 证明资料)(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根据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的 采购工程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本项目确定价格扣除为6%,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其投标报价不变)。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出具《政府 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采购行业划分为:批发业。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 意见》(国发〔2009〕36 号),制定本规定。 2. 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 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3. 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 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 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 20 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4.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4.1 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 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 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2 工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 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3 建筑业。营业收入 8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8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营业收入 6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或资产 总额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4 批发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5 人及 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5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 万 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5 零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 5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 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 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6 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 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 入 2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7 仓储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 21 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8 邮政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9 住宿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 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10 餐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11 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 2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 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 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12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 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 下或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13 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 20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 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2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14 物业管理。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22 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15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8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 资产总额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16 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的为微 型企业。 5. 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6. 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 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7. 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 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 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8. 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 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9. 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10.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 2003 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 号同时废止。 三、节能环保 根据《甘肃财政厅关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保和自主创新产品的实施意见》, 在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情况下,对采购列入政府采购清单(目录)的节能环保或自 主创新产品,在项目评审中实行一定幅度的价格扣除和加分。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审的,在评审时给予其 6%的价格扣除。 供应商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 23 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目录,应提供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见评 标方法和标准。 四、监狱企业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发展对稳定监狱企业生产,提高财 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罪犯和戒毒人员提供长期可靠的劳动岗位,提高罪犯和戒毒人员的教育 改造质量,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确保监狱、 戒毒场所安全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 重要的意义。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10%的扣除,本项目确定价格扣除为 6%,用扣除 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其投标报价不变)。为进一步贯彻 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监狱企业困难 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7 号) 文件精神,发挥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作用,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 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 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 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 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 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三、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通过预留采购份额支持监狱企业。有制服采购项目的部门, 应 加强对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编制工作的统筹,预留本部门制服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30% 以 上,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省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公务员考试、招生考试、等级考试、 资格考试的试卷印刷项目原 则上应当在符合有关资质的监狱企业范围内采购。各地在免 费教科书政府采 购工作中,应当根据符合教科书印制资质的监狱企业情况,提出由监狱 企业 印刷的比例要求。 四、各地区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对监狱企业生产的办公用品、家具用 具、车辆维修 和提供的保养服务、消防设备等,提出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支 持措施,加大对监狱企 24 业产品的采购力度。 五、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管理和监督,做好政府采购 支持监狱企业发 展的相关工作。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确保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的工作依法依规进行。各监狱 企业要不断提高监狱企业产品的质量和服务水平,为做好监狱企业产品政府采购工作提供有 力保障。 五、残疾人企业 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依照《政府采购 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就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通知如 下: 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 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 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 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 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或者《中华人民 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 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 的雇员人数。 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对残疾人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10%的 扣除,本项目确定价格扣除为 6%,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其投标报价不变)。任何单位 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 25 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编制、报价要求和投标保证金说明 一、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及要求和电子开评标系统要 求的内容和格式在网上提交完整的投标文件(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 投标语言:投标文件和来往函件用中文书写。 2. 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 3. 投标货币:应以人民币作为货币种类报价。若由单价计算出的总价与招标文件中的总 价不一致,以单价计算出的总价作为中标总价。若中文文字形式表示的数值与数字形式表示 的数值不一致,以中文文字形式表示的数值为准。 4. 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必须真实可靠。若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提供 了虚假资料,其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二、投标报价要求 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及“报价明细表”。 本次招标报价要求: 1.供应商的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 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运输、配送、调换、验收等费用。 2.供应商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折扣率,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得。 3.投标文件折扣率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3.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 (报价表)为准; 3.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 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 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6 三、投标保证金交纳及退还说明 1. 投标保证金交纳说明 1.1 供应商应交纳保证金金额: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电汇或银行转帐、电子保函。 1) 投标人以银行汇款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以下对投标人或供应商统称为投标人): 1.1 投标人应按招标采购文件要求和有关规定,通过基本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自然人 提交的保证金应从其个人结算账户转出;投标方为联合体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单位名义提 交保证金,并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单位名称一 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1.2 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收款名称为: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丹县分中心, 收款账号及开户银行在投标人投标登记后,通过供应商系统查询,具体查询方式请参照中心网 站“下载专区”栏目下《投标人保证金操作手册》。 1.3 供应商在办理投标保证金汇款手续时,需注意每一包的子账号都为不同的账号,供应 商缴纳投标保证金须仔细核对子账号进行缴纳,交易系统无法识别保证金所对应的项目的,将 导致投标无效;未按政府采购项目递交保证金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1.4 投标保证金以投标截至时间的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转汇手续 办理时间、资金在途时间等情况,确保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账户。 1.5 交易中心对交入的保证金不开具收款收据,请投标人务必保存好缴纳投标保证金银行 回单,并将回单复印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入其投标文件。 2) 投标人采用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提交投标担保的: 2.1 投标人填写投标信息后,按照系统提示办理电子保函。具体操作方式请参照中心网站 “下载专区”栏目下的《电子投标保函申请操作手册》。 2.2 投标人将电子保函保单凭证作入投标文件中,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 2.3 电子保函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投保成功的视为有效。 2.4 采用电子保函投标的投标人信息,在开标后由交易平台提供的保证金明细表中反映并 作为投标资格条件。 3) 投标保证金及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27 注:开标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退还 2.1 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于中标公告期满 2 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足额开标费用, 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携带合同原件至山丹县聚正工程招标咨 询有限公司备案登记后在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其质量保证金由招标人与中标供应商在合同中另 行约定。 2.2 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之内全额退付。 3.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说明: 3.1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撤回其文件的; 3.2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或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3 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和招标方同意, 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3.4 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的,拒绝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 3.5 中标后自愿放弃中标资格的; 3.6 未领取中标通知书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的。 28 第五部分 合同文件 通用条款 1. 适用性 1.1 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 2.定义 2.1 本文件和附件中所用下列名词的含义在此予以确定。 1) “需方”是指采购需要货物和服务的单位,包括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继任 方和法人的受让方。 2) “供方”指提供本合同项下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其他实体,包括该法人的法定代表 人、法人的继任方和法人的受让方。 3) “付款人”是指在本合同项下向供方支付合同货物资金款的票据台头单位或部门。 4)“合同”是指供需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供需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 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中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5) “合同价格”是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供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应支付给 供方的价款。合同价格在合同有效期内为固定价格。 3. 原产地 3.1 本合同项下所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均应来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3.2 本款所述的原“产地”是指货物生长或生产或提供有关服务的来源地。 4.标准 4.1 本合同项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技术规格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 应符合货物本国的国家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4.2 除非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5.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 5.1 没有需方事先书面同意,供方不得将由需方或代表需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 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 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 5.2 没有需方事先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供方不应使用合同条款第 5.1 条 29 所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5.3 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条款第 5.1 条所列举的任何文件是需方的财产。 如果需方有要求,供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文件及全部复制件还给需方。 6. 专利权 6.1 供方应保证,需方在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 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 7. 包装 7.1 供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 损坏或变质。这类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货 物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陆地的长途运输。供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其防护措施不妥而引 起货物损坏和丢失的任何损失的责任或费用。 8. 装运条件 8.1 合同货物的: 1) 运输条件和保险、运费支付; 2) 交货日期认定; 3) 目的地/项目现场; 按“合同条款资料表”中规定。 8.2 供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需方对由此产生的一切费 用和后果不承担责任。 9. 保险 9.1 供方在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对其在制造、购置、运输、存放及交货过程中的丢失 或损坏按本条款规定的方式,进行全面保险。 9.2 根据需方在“招标项目资料表”中要求的报价条件交货,如由供方负责办理、支付 货物保险,供方应用一种可以自由兑换的货币办理以发票金额百分之一百一十(110%)投保的 一切险和战争险,并以需方为受益人。 10. 运输 根据需方在“招标项目资料表’’中要求的报价条件交货,供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运输、 30 仓储、保管等事项,相关费用包括在合同价中。 11.保证 11.1 质量保证 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质量是优良的。 11.2 质量保证期 供应商应保证食材送到校时保质期不得超过最短的保鲜天数(按生产日期计算)。 11.3 质量保证金 合同总金额的/%,由甲方与供应商协商。 11.4 质量保证金期限 货物最终验收后不少于 1 学年(约 200 天) 11.5 质量保证金的退还 待全年货物最终验收后不少于 1 学年(约 200 天),没有任何质量问题时由买方支付。 12.索赔 12.1 如果供方对货物的偏差负有责任,而需方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 量保证期内提出了索赔,供方应按照需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1) 供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需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 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看管和保护退回货物所 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2) 根据货物的偏差情况、损坏程度以及需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需供双方商定降低货 物的价格。 3) 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 部分和/或修补缺补陷部分,供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需方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 时,供方应按合同条款第 18 条规定,相应延长所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 12.2 如果在需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三十(30)天内,供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 供方接受。如供方未能在需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三十(30)天内或需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 需方同意的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需方将从合同货款或从供方开具的履约保 证金(如有)中扣回索赔金额。 31 13. 付款 本合同项下的付款方法和条件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规定,或双方协商。 14. 价格 供方在本合同项目下提交货物和履行服务的价格在合同给出。 15. 变更指令 15.1 根据合同条款第 35 条的规定,需方可以在任何时候书面向供方发出指令,在合同的一 般范围内变更下述一项或几项: 1) 本合同项下提供的货物是专为需方制造时,变更设计或规格; 2) 运输或包装方法; 3) 交货地点; 4) 供方提供的服务。 15.2 如果上述变更使供方履行约合同义务的费用或时间增加或减少,将对合同价或交货 时间或两者进行公平的调整,同时相应修改合同。供方根据本条进行调整的要求必须在收到需 方的变更指令后三十(30)天内提出。 16. 合同修改 除了合同条款第 20 条的情况,任何一方不应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变更或修改,除非双方协 商同意并签订书面的合同修改书。 17. 供方履约延误 17.1 供方应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中需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 17.2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供方及其分包人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情况时,应 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需方。需方在收到供方通知后,应 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赔偿费。延期应通过修 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 18. 误期赔偿费 如果供方没有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需方应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 施的情况下,从合同价中扣除误期赔偿费。 19. 违约终止合同 32 19.1 在需方对供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需方可向供方发出书 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如果供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需方根据合同条款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 全部货物。 2) 如果供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项义务。 3) 如果需方认为供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其定义如下: a.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物品来影响需方在采购过程或 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b.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或隐瞒事实,提供不满足合 同要求的货物,损害需方利益的行为。 19.2 如果需方根据上述第 19.1 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需方可以依其认为 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供方应承担需方因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 而产生的额外支出。但是,供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20. 不可抗力 20.1 签约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 予以延长,其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系指需供双方在缔结合同时 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 台风、地震等。 20.2 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对方,并于时间发 生后十四(14)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结对方审阅确认。一旦 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一百二十(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 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21. 因破产而终止合同 如果供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需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 给供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影响需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 力。 22. 因需方的便利而终止合同 33 22.1 需方可在任何时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供方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终止 通知应明确该终止合同是出于需方的便利,并明确合同终止的程度,以及终止的生效日期。 22.2 对供方在收到终止通知后二十(20)天内已完成并准备装运的货物,需方应按原合同 价格和条款予以接收,对于剩下的货物,需方可: 1) 仅对部分货物按照原来的合同价格和条款予以接受; 2) 取消对所剩货物的采购,并按双方商定的金额向供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货物和服务以及供 方以前已采购的材料和部件的费用。 双方违约责任 1.供方违约责任 供方不能按时交货或交货不合格的,影响需方按期正常使用,应向需方赔偿合同总价款的 5%的违约金。 2.需方违约责任 双方签订合同后,需方无故要求供方退货,应向供方赔偿合同总价款的 5%作违约金。 23.争端的解决 23.1 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开始后三十(30) 天还不能解决,争端应提交需方当地仲裁机关按有关规则和程序仲裁。 23.2 仲裁机关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23.3 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均应由败诉方负担。 23.4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24.合同语言 除非双方另行同意,本合同语言为汉语。双方交换的与合同有关的信函应用合同语言书写。 25.适用法律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26.通知 26.1 本合同一方给对方的通知应用书面形式或电报、电传或传真送到“合同条款资料 表”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电报、电传或传真要经书面确认。 26.2 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书的生效日期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晚的一个日期为准。 34 27. 合同生效及其他 27.1 本合同应在双方签字并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和需方收到供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 (如有)后生效。 27.2 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供货范围 3)交货计划 4)履约保函(格式) 5)合同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附件 35 合同协议书 合同编号: 需方: 供方: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由需方和供方按下述条款签署。 在需方为获得(货物和服务简介)货物和伴随服务,供方参加了该项目投标, 接受了供方以总金额(币种,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合同价)(以下简称“合同价”) 投标。双方以上述事实为基础,签订本合同。 本合同在此声明如下: 1. 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合同条款中定义的相同· 2. 下述文件作为合同签订的基础,是构成本合同的主要组成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 和解释: 1) 合同条款 2) 合同条款资料表 3) 合同条款附件 附件 1 供货范围及分项价格表 附件 2 技术规格 附件 3 交货计划 附件 4 履约保函(格式) 4)资格准入通知书 3. 供方在此保证全部按照合同规定向需方提供货物和服务,并负责可能的弥补缺陷. 4. 需方在此保证全部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供方支付合同价或其他按合同规定应 支付的金额. 双方在上述日期签署本协议. 需方代表姓名 : 供方代表姓名: 需方代表签字 : 供方代表签字: 需方名称: 供方名称: 36 合同条款资料表 序 号 内 容 1. 买方名称:山丹县教育局 2. 卖方(中标供应商)名称: 3. 应提供的伴随服务:相关所有。 4. 备品备件要求:相关所有。 5. 质量保证期:货物最终验收后起不少于 1 学年(约 200 天)。 6. 免费更换缺陷货物的期限为卖方收到买方通知后 1 小时到达现场。 7. 合同签订后供货,按采购人要求将货物配送至最终各学校项目现场 8. (1) 付款方法和条件: (2) 在供货产品验收及使用合格后按月结算,买方凭验收合格证明及完税发票 按月结清所发生的交易费用; (3) 中标后由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核算。 9. 货物必须运到采购方指定的地点 10. 合同期限:1年 37 第六部分 采购内容及技术规范 一、采购内容及参数要求: (一)包一(大米、小麦面粉) 1、品目一:大米(10kg 或 25kg/袋) 大米数量、质量标准: 投标人所投产品,各项指标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质量标准(GB/T1354-2018)《大米》标准 优质大米要求级别二级及以上(粳米),无异常色泽气味。 (1)数量标准:10公斤或25公斤/袋 (2)质量标准: 1)加工精度:碎米总量≤7.5%,不完善粒≤3%,黄粒米≤0.5%,水分≤15.5%直链淀粉含 量:13%~20%,互混率≤5%; 2)最大限度杂质:总量≤ 0.25%,其中无机杂质含量≤ 0.02%; 3)气味、色泽:正常(以上指标以提供的检测报告数据为准)。 (3)包装及储运要求: 1)用纤维袋或塑料袋定量包装(10公斤或25 公斤/袋); 2)包装标识清楚,印有QS 或 SC标志、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等; 3)运输中要注意安全,防止雨淋日晒及交叉污染;常温下储存于通风、干燥处,注意防 潮、防霉及防虫等。 (4)保质期:供应日期不得超过保质期二分之一。 (5)首次供货时,须提供所投产品2020年经省级及以上权威质检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中须 体现为非转基因产品)。 2、品目二:面粉(25公斤/袋) 面粉数量、质量标准: 投标人所提供的面粉必须为高筋粉,各项指标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质量标准(GB/T1355- 1986)中《小麦粉》标准特制一等粉要求,无违法添加剂,小麦粉包装袋上标明生产许可证标志 及编号,厂名及厂址,质量等级等,合格证上注明生产日期、保质期等。 (1)数量标准:25 公斤/袋 (2)质量标准: 1)理化指标:灰分(以干基计)≤0.7%;面筋指数≥26%,含砂量≤0.02%;磁性金属物≤ 38 0.003g/kg;水分≤14%;脂肪酸值(以湿基计)≤80%;粗细度:全部通过CB36号筛,留存在CB42 号筛的不超过10%。 2)气味、口味:一批小麦粉固有的综合气味和口味(以上指标以提供的检测报告数据为 准) (3)标签:应按本标准质量等级名称标注,并应符合GB1355的规定。 (4)保质期:供应日期不得超过保质期二分之一。 (5)首次供货时,须提供所投产品2020年经省级及以上权威质检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 (二)包二(植物油) 植物油(10升/桶、20升/桶)(菜籽油、胡麻油) 清油数量、质量标准: 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各项指标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质量标准(GB/T1536-2004)。 (1)数量标准:10升/桶、20升/桶 (2)质量标准: 1)感官要求:色泽(以罗维朋比色槽25.4mm):黄≤35,红≤7;气味、滋味:具有菜籽油固 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 2)理化指标:酸值≤3mg/g;水分及挥发物≤0.2%;不溶性杂质≤0.05%;过氧化值≤ 0.25g/100g,(以上指标以提供的检测报告数据为准)。 (3)容器:应使用符合质量标准容器,容器应清洁、干燥和密封。 (4)标识:包装标识清楚,印有QS 或SC 标志,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等。 (5)贮存、运输:不得与非食用植物油混存,应有防雨、防晒、防污、防爆措施,运输时应有防 污染措施,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运。 (6)保质期:供应日期不得超过保质期二分之一。 (7)首次供货时, 须提供所投产品2020年经省级及以上权威质检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 (三)包三(鸡蛋) 1、基本供货要求 (1)供货商每次配送向学校提供产品合格证。 (2)运送的鸡蛋不得出现破损、变质、发霉等情况。 2、鸡蛋基本要求: (1)鸡蛋每枚重≥60g 以上,蛋白浓稠、透明、蛋黄轮廓清晰、胚胎未发育,无异物,在温度 2~5℃的情况下,保质期是45天。 39 (2)外观鉴别:新鲜的蛋外壳有一层霜状粉末,壳表面比较粗糙, 清洁、完整、蛋壳均匀一 致,光泽; (3)透视鉴别:鸡蛋用光照,能透光,呈桔红色,气室小而透亮, 蛋黄轮廓完整清晰,无斑点; (4)嗅觉鉴别:鸡蛋用鼻闻, 有固有的腥味,无异味; (5)摇荡鉴别:新鲜鸡蛋轻轻摇动,听不到声音或感觉不到振动; (6)卫生指标:镉含量≤0.05(mg/kg),汞含量≤0.05(mg/kg) (7)各种禽类生产的未经加工的蛋应该符合鲜蛋卫生标准《GB2748-2003》的所有标准。 (四)包四:(学生奶) 1、质量标准: (1)牛奶保质期为90天以上,容量为200ml,不添加任何防腐剂,可直接饮用,冷饮或温热均 可。 (2)理化指标:色泽均匀一致,呈乳白色或微黄色,具有乳固有的香味,无异味;呈均匀液 体,无凝块、无沉淀、无正常视力可见异物;蛋白质含量g/100g≥2.9、脂肪含量g/100g≥3.1、 非脂乳固体g/100g≥8.1、酸度12~18?T、总汞含量mg/kg≤0.01、总砷含量mg/kg≤0.1、铅含量 mg/kg≤0.05、铬含量mg/kg≤0.3、黄曲霉毒素ug/kg≤0.5、三聚氰胺mg/kg≤2.5;(以上指标以 检测报告数据为准) (3)执行标准:经国家认定的学生饮用牛奶生产企业,按照国家学生饮用牛奶的质量标准及技 术规范执行。同时,《灭菌乳标准》必须执行《GB25190-2010》标准;《生鲜牛乳收购标准》必 须执行GB19301 标准,不得用复原乳生产。 (4)学生饮用牛奶必须是纯奶制品,须为清真食品。 (5)供货企业必须按照规定的质量标准,学生饮用牛奶包含的脂肪、蛋白质、乳糖、无机盐等 主要营养成分均要达标,对所生产的每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并提供规范化的检验报告,同时建 立产品质量档案,对每批受检产品进行留样封存,以备待查。 (6)包装:采用超高温瞬时灭菌或保持灭菌制成,无菌灌装,利乐砖包装。 包五:(调味品) 调味品的采购标准和要求 40 序号 货物名称 单位 1 食用碱 袋 2 木耳 斤 3 料酒 瓶 4 香油 瓶 5 花椒 斤 6 卤料 斤 7 醋 件 8 淀粉 斤 9 姜黄 斤 10 红曲面 斤 11 粉条 件 12 豆沙 件 13 大香 斤 14 胡椒粉 斤 15 花生米 斤 16 紫菜 件 17 白糖 斤 18 老抽王 瓶 19 鲜露酱 件 20 姜粉 斤 21 散粉丝 件 22 盐 件 23 苦豆 斤 24 辣鲜露 件 25 醪糟 件 26 虾皮 斤 27 葡萄干 斤 28 熟芝麻 斤 29 熟胡麻 斤 30 青豆 件 31 黑米 斤 32 燕麦片 斤 33 核桃 斤 34 老干妈凤味豆豉 瓶 35 十三香 斤 36 红枣 斤 37 干锅油 瓶 38 生抽酱油 件 39 枸杞 斤 40 辣椒面 斤 41 鸡精 袋 42 味精 袋 41 . . . . . . . . . 备注:调味品品类包括但不仅限于表中所列的内容,每次供应种类及数量由学校提供的具体 数据为准,每月按实际供货量结算。 调味品质量标准:产品外包装上明确标准产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质保期、生产厂家、 生产地点等,原料安全、色泽正常、粉状无结块、游酱均匀,酱体无结状、无污染、无残渣,符 合食品安全法的基本要求。 二、售后服务质量保证要求: (1)乙方所供产品到达现场后,乙方应及时派人到现场与甲方代表一起清点货物,办理有关手 续。 (2)由于乙方所供产品导致的人生健康问题由乙方全权负责,在此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及索 赔均由乙方承担。 (3)采购单位所采购的产品由中标供应商全权负责运输、配送。乙方达不到项目规定的技术指 标和质量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在运输过程中造成货物损坏或变 质的,甲方提出要求更换的,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提出更换要求,乙方应及时给予更换。 (4)乙方应委派具有丰富经验和专业知识的工作人员组成项目组,根据本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 为甲方提供各项服务,并对提供服务的质量向甲方负责。在合同有效期内,除不可抗力外,乙方 不得以任何理由无故停止或延迟食材供应项目实施工作。 三、特别说明: 1、食材质量要求:在确保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和食品卫生标准的基础上,必须确保食材 的新鲜度,供应商配送的每批次的食材均要提供相应时期省级及以上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检报 告,严格把关,确保食品安全。 2、包退包换要求:质保期内,无法使用的货物,需替换同样货物供客户使用,拒绝退换的 取消供货资格。 3、质保期内上门服务要求:质保期内,所有服务均为上门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均不再收 取。 4、培训要求:对客户进行货物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等培训。 四、验收要求: 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验收。 42 第七部分 评分办法 为使此次评标工作顺利进行,确保评标活动客观、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的有关规定,制定评标办法如下: 一、评标组织机构及职责 1.采购人 在财政部门监督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构成评标小组成员之一。 2.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技术、经济等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5人,其中在张掖市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山丹县分中心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分类专家中随机抽取4人,采购人代表1 人。 3.招标代理机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财政部 2012-69”号文件之规定,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招标文件》的制作,对外联 系、开标、评标的会务工作,整理并向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发招标资料和《招标文件》;做好开 标和评标会议记录;对评标过程中的原始文件进行归档;随时印发需要的文件资料,对各种咨 询函件及档案文件的统收统发。 4. 监督部门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山丹县财政部门对整个开标评标过程进行监督,其他任何 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或非法干预正常的评审工作和评审结果,保证评标的公正性,防止违法行 为的产生。 5. 审核小组 由财政部门和招标代理机构项目主持人、项目负责人共同组成,负责对评标委员会填写的 打分表最终统计结果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由评标委员会签字确认。 二、评标原则、方法和程序 1.评标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和保密的原则。评标人员不能对任何供应商带有倾向性。任 43 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过程及结果。 1.1 首先评标小组对所有供应商资质进行资格性审查,未通过资格性审查不进入符合性审查及评 标环节。 资格性审查: 项目 审查内容 审查要求 供 应 商 基 本 信 息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的能力 审查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 “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资格证明文件,确认供应商具 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个体户提供营业执照、税 务登记证或两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 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审查财务状况报告(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或近期资信证 明),确认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 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 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审查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 料,确认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险 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确认供应商具有依法纳税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 记录。(若为免税企业或免税个体工商户,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个体户可提供经营者个人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资 料)。 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 声明。 供应商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 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2)符合《甘肃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供餐企业(单 位)准入管理暂行办法》(甘教厅[2012]52号)的相 关规定; (3)投标人须具备通过食品安全电子追溯管理平台打 印配送清单(“一票通”)的能力(需提供近一个月 食品安全追溯平台使用记录); (4)一包、二包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商的《食品 生产许可证》及所投产品2020年度经省级及以上权威检测 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三包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生 产商2020年度经省级及以上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 报告;四包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商的《食品生产许 可证》、《学生饮用奶定点生产企业证书》或《准予使用 44 学生饮用奶标志资格证》、标牌及所投产品2020年度经省 级及以上权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部门出具的《食品检验报 告》。 信 用 信 息 情 况 查询供应商是否存在为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等记录。 重大行政处罚(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等)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 询,核查供应商提供的网页截图的真实性。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核查供应商提供的网页截图的 真实性。 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 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通过“信用甘 肃”(www.gscredit.gov.cn)网站查询,核查供应商提 供的网页截图的真实性。 资格性审查不通过供应商不能进入符合性审查及评标环节,通过打“√ ”,不通过打“×”。 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应予以废标。 2.评标小组对资格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行符合性审查及综合评分法法打分。 符合性审查: 注: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供应商不能进入评标环节,通过打“√ ”,不通过打“×”, 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应予以废标。 序 号 内容 投标人 1 《投标文件》填写不潦草,字迹或数据可以辨认清楚的; 2 《投标文件》中更改之处加盖公章的; 3 《投标文件》表述清晰,能够确认投标人责任或投标意向的; 4 《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虚假证明文件、虚假技术参数的; 5 《投标文件》满足采购人基本要求的; 6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 7 投标报价未超出项目最高限价的; 8 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要求的金额按时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结论 45 2.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百分制综合计分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投标文件实 质性要求前提下,以投标报价、技术响应程度、商务响应程度、质量保证措施等综合实力多个因素 作为评审指标,全面比较各投标文件,使评审的结果能准确地反映供应商的实际情况, 并将各指 标量化计分,按总得分排列顺序,确定中标人的方法。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拟中标人。 采购人、评标委员会不向投标商承诺最低价中标,对未中标的投标商不作任何解释说明。 3.评标程序 3.1 开标前,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1)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地点的; 3.2 投标报价计算正确性检查 初评阶段应对各项目报价计算的正确性进行检查。对出现的算术错误,由评标委员会予以 改正,并让供应商澄清确认。改正后的投标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改正后的 投标报价,其投标将被拒绝,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修正计算错误按如下原则进行: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项单价汇总金 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 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3 澄清 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经评标委员会讨论,并得到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同意后,可以要 求供应商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和说明,以确认正确的内容。 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但在个 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不完整内容不会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平结果。 供应商对需要澄清和确认的问题应以书面形式回答,要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在 规定时间内递交评标委员会。澄清问题的答复函应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但在澄清或说明 问题时不允许更改投标文件中任何实质性内容。 3.4 详评 开标后,对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按照投标报价、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等三个方面采取科学的 46 方法,按平等竞争、公平合理的原则综合评定打分。 三、投标无效情形 1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1.1 供应商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的金额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1.2 无本次报价服务相关资质投标的; 1.3 投标文件不完整的; 1.4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1.5 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6 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1.7 投标文件有不符合招标文件内容的; 1.8 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出现 两个以上法人公章不一致或者法定代表人印章不一致的; 1.9 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1.10 供应商递交两份或者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 标项目报有两个或者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1.11 供应商未提交完整的报价文件的; 1.12 变动了采购清单项目顺序或增删了采购清单项目的; 1.13 投标报价被认定为以低于企业成本价竞争的; 1.14 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2.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2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2.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2.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2.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2.6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四、评标标准: 47 1. 评分办法 实行综合评分办法 2.评分标准: 包一(大米、小麦面粉): 评分 项目 综合 分值 评分因素 价格 部分 30 分 1.报价要求:所提供食品原料价格以超市或大型卖场零售价格为参考值的基 础上,报出综合折扣率。 2.投标人在价格评分时,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综合折扣率最低的投标报价 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 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综合折扣率)×价格权值(30%)×100。 注: 1.评分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2.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可以按照相关文件的规定, 享 受所投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商务 部分 35分 1.投标人具备固定的仓储配送场所,有固定的专用贮存仓库(提供租赁合同 原件或房屋产权证原件的扫描件)的得1分,为保障投标人具有应急供应的 能力,在项目所在地(山丹县)具备固定的仓储配送场所,有固定的专用贮 存仓库,(提供租赁合同原件扫描件或房屋产权证原件扫描件)200-300平 米的加1分,300-500平米的加3分,500平米以上加5分,否则不得分。(满 分6分) 2.投标人承诺每周2—3次配送的得3分,提供厢式运输车辆2辆及以上的得2 分,厢式运输车辆1辆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5分)(车辆必须提 供车辆行驶证原件的扫描件。) 3.投标人具有满足本项目一包的服务团队,配备专业配送人员3名及以上的 得3分,配备专业配送人员2名的得2分,配备专业配送人员1名的得1分,不 提供不得分。(满分3分)(须提供人员健康证原件的扫描件) (注:以上 1-3 项须提供项目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人员、车辆、仓 库备案证明资料原件的扫描件。) 4.投标人具有一定规模的经营场所,提供经营场所门头照片得2分,店内照 48 片得2分,否则不得分。(满分4分) 5.投标人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一包(大米、小麦面粉)的授权函及售后 服务承诺函(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只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每提供一项产 品的得2分,最高得4分,提供不全不得分。(满分4分) 6.投标人食品安全电子追溯平台正常使用,提供3个月以上食品安全电子追溯 平台电子一票通使用记录的得5分,提供1-3个月的食品安全电子追溯平台电子 一票通使用记录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5分)(须提供电子一票通原 件的扫描件) 7.投标人提供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的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3分) (须提供食品保险单据原件扫描件) 8.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为扶贫产品的;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得2分,不提供 不得分。(须提供所投产品在中国社会扶贫网上的网站公示截图) 9.投标人获得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3 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3 分)(须提供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网站截图及证书原件的扫描件) 技术 部分 35分 1.供应商须提供针对本项目实施方案(包括组织采购、贮存、加工、配送、 车辆管理、验收、质量保证、食品安全自查制度、食品进销存制度及食品召 回制度等方案),科学合理、可行的得6-8分,方案合理完善可行的得3-5 分,方案基本可行的1-2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8分) 2.供应商提供配送环节食品安全、食品卫生保障措施,各项措施科学完善得 5-6分,措施合理得3-4分,措施一般可行得1-2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6 分) 3.供应商承诺提供包退、包换服务制度的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3分) 4.供应商提供针对因食材质量问题发生的突发事件(中毒、呕吐、腹泻等) 处理方案,方案科学合理、处理效果佳得5-6分,切实可行得3-4分,一般合 理得1-2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6分) 5.供应商提供详细售后服务方案及承诺(食品卫生问题、食品新鲜度、数 量、配送人员健康管理、配送车辆消毒、时限承诺等),方案科学合理,承 诺全面的得5-6分,方案较合理,承诺较全面的得3-4分,方案及承诺一般的 得1-2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6分) 6.供应商提供应急配送服务方案,建立了非常完备的应急配送体系,且具有 很强的操作性的得5-6分;建立了基本的应急配送体系,具有一定的操作性得 3-4分,应急配送方案简单、操作性一般的得1-2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6 分) 49 包二(植物油): 评分 项目 综合 分值 评分因素 价格 部分 30 分 1.报价要求:所提供食品原料价格以超市或大型卖场零售价格为参考值的基 础上,报出综合折扣率。 2.投标人在价格评分时,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综合折扣率最低的投标报价 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 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综合折扣率)×价格权值(30%)×100。 注: 1.评分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2.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可以按照相关文件的规定, 享 受所投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商务 部分 35分 1.投标人具备固定的仓储配送场所,有固定的专用贮存仓库(提供租赁合同 原件或房屋产权证原件的扫描件)的得1分,为保障投标人具有应急供应的 能力,在项目所在地(山丹县)具备固定的仓储配送场所,有固定的专用贮 存仓库,(提供租赁合同原件扫描件或房屋产权证原件扫描件)50-100平米 的加1分,100-200平米的加3分,200平米以上加5分,否则不得分。(满分6 分) 2.投标人承诺每周2—3次配送的得3分,提供厢式运输车辆2辆及以上的得2 分,厢式运输车辆1辆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5分)(车辆必须提 供车辆行驶证原件的扫描件。) 3.投标人具有满足本项目二包的服务团队,配备专业配送人员3名及以上的 得3分,配备专业配送人员2名的得2分,配备专业配送人员1名的得1分,不 提供不得分。(满分3分)(须提供人员健康证原件的扫描件) (注:以上 1-3 项须提供项目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人员、车辆、仓 库备案证明资料原件的扫描件。) 4.投标人具有一定规模的经营场所,提供经营场所门头照片得2分,店内照 片得2分,否则不得分。(满分4分) 5.投标人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二包(植物油)的授权函及售后服务承诺 函(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只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得4分,不提供不得分 (满分4分) 50 6.投标人食品安全电子追溯平台正常使用,提供3个月以上食品安全电子追溯 平台电子一票通使用记录的得5分,提供1-3个月的食品安全电子追溯平台电 子一票通使用记录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5分)(须提供电子一票通 原件的扫描件) 7.投标人提供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的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须提供食品保险 单据原件扫描件)(满分3分) 8.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为扶贫产品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2分) (须提供所投产品在中国社会扶贫网上的网站公示截图) 9.投标人获得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3 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3 分)(须提供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网站截图及证书原件的扫描件) 技术 部分 35分 1.供应商须提供针对本项目实施方案(包括组织采购、贮存、加工、配送、 车辆管理、验收、质量保证、食品安全自查制度、食品进销存制度及食品召 回制度等方案),科学合理、可行的得6-8分,方案合理完善可行的得3-5 分,方案基本可行的1-2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8分) 2.供应商提供配送环节食品安全、食品卫生保障措施,各项措施科学完善得 5-6分,措施合理得3-4分,措施一般可行得1-2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6 分) 3.供应商承诺提供包退、包换服务制度的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3 分) 4.供应商提供针对因食材质量问题发生的突发事件(中毒、呕吐、腹泻等) 处理方案,方案科学合理、处理效果佳得5-6分,切实可行得3-4分,一般合 理得1-2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6分) 5.供应商提供详细售后服务方案及承诺(食品卫生问题、食品新鲜度、数 量、配送人员健康管理、配送车辆消毒、时限承诺等),方案科学合理,承 诺全面的得5-6分,方案较合理,承诺较全面的得3-4分,方案及承诺一般的 得1-2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6分) 6.供应商提供应急配送服务方案,建立了非常完备的应急配送体系,且具有 很强的操作性的得5-6分;建立了基本的应急配送体系,具有一定的操作性 得3-4分,应急配送方案简单、操作性一般的得1-2分。不提供不得分。(满 分6分) 51 包三(鸡蛋): 评分 项目 综合 分值 评分因素 报价 部分 30分 1.报价要求:所提供食品原料价格以超市或大型卖场零售价格为参考值的基 础上,报出综合折扣率。 2.投标人在价格评分时,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综合折扣率最低的投标报价 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 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综合折扣率)×价格权值(30%)×100。 注:1.评分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2.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可以按照相关文件的 规定,享受所投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 商务 部分 35分 1.投标人具备固定的仓储配送场所,有固定的专用贮存仓库(提供租赁合同 原件或房屋产权证原件的扫描件)的得1分,为保障投标人具有应急供应的 能力,在项目所在地(山丹县)具备固定的仓储配送场所,有固定的专用贮 存仓库,(提供租赁合同原件扫描件或房屋产权证原件扫描件)30-50平米 的加1分,50-100平米的加3分,100平米以上加5分,否则不得分。(满分6 分) 2.投标人承诺每周2—3次配送的得2分,提供厢式运输车辆2辆及以上的得2 分,厢式运输车辆1辆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4分)(车辆必须提 供车辆行驶证原件的扫描件。) 3.投标人具有满足本项目三包的服务团队,配备专业配送人员3名及以上的 得3分,配备专业配送人员2名的得2分,配备专业配送人员1名的得1分,不 提供不得分。(满分3分)(须提供人员健康证原件的扫描件) (注:以上 1-3 项须提供项目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人员、车辆、仓 库备案证明资料原件的扫描件。) 4.投标人具有一定规模的经营场所,提供经营场所门头照片得1分,店内照 片得1分,否则不得分。(满分2分) 5.投标人提供禽类养殖企业长期供货合作协议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养殖企业 只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的得2分,提供不全不得分。(满分2分) 6.投标人食品安全电子追溯平台正常使用,提供3个月以上食品安全电子追溯 平台电子一票通使用记录的得5分,提供1-3三个月的食品安全电子追溯平台电 子一票通使用记录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5分)(须提供电子一票通 52 原件的扫描件) 7.投标人提供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须提供食品保险 单据原件扫描件)(满分2分) 8.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为扶贫产品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2分) (须提供所投产品在中国社会扶贫网上的网站公示截图) 9.投标人获得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3 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3 分)(须提供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网站截图及证书原件的扫描件) 10.投标人配备在职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的得3分,配备在职中级食品安全管 理员的得2分,配备在职初级食品安全管理员的得1分。(满分3分)(须提 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保证明及证书原件的扫描件) 11.投标人配备3人及以上专业服务管理师得3分;配备2人专业服务管理师得 2分,配备1人专业服务管理师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3分)(须提供 服务管理师证书原件扫描件) 技术部 分 35分 1.投标人须提供针对本项目实施方案(包括组织采购、贮存、加工、配送、 车辆管理、验收、质量保证等方案),科学合理、可行的得6-8分,方案合 理完善可行的得3-5分,方案基本可行的1-2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8分) 2.投标人提供配送环节食品安全、食品卫生保障措施,各项措施科学完善得 5-6分,措施合理得3-4分,措施一般可行得1-2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6 分) 3.投标人承诺提供包退、包换服务制度的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3 分) 4.投标人提供针对因食材质量问题发生的突发事件(中毒、呕吐、腹泻等) 处理方案,方案科学合理、处理效果佳得5-6分,切实可行得3-4分,一般合 理得1-2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6分) 5.供应商提供详细售后服务方案及承诺(食品卫生问题、食品新鲜度、数 量、配送人员健康管理、配送车辆消毒、时限承诺等),方案科学合理,承 诺全面的得5-6分,方案较合理,承诺较全面的得3-4分,方案及承诺一般的 得1-2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6分) 6.投标人提供应急配送服务方案,建立了非常完备的应急配送体系,且具有 很强的操作性的得5-6分;建立了基本的应急配送体系,具有一定的操作性 得3-4分,应急配送方案简单、操作性一般的得1-2分。不提供不得分。(满 分6分) 53 包四(学生奶): 评分 项目 综合 分值 评分因素 价格 部分 30分 1.报价要求:所提供食品原料(学生奶)单盒价格以超市或大型卖场零售价 格为参考值的基础上,报出综合折扣率。 2.投标人在价格评分时,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综合折扣率最低的投标报价 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 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综合折扣率)×价格权值(30%)×100。 注:1.评分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2.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可以按照相关文件的规 定,享受所投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 商务 部分 35分 1.投标人具备固定的仓储配送场所,有固定的专用贮存仓库(提供租赁合同 原件或房屋产权证原件的扫描件)的得1分,为保障投标人具有应急供应的 能力,在项目所在地(山丹县)具备固定的仓储配送场所,有固定的专用贮 存仓库,(提供租赁合同原件扫描件或房屋产权证原件扫描件)30-50平米 的加1分,50-100平米的加2分,100平米以上加3分,否则不得分。(满分4 分) 2.投标人承诺每周2—3次配送的得2分,提供厢式运输车辆2辆及以上的得2 分,厢式运输车辆1辆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4分)(车辆必须提 供车辆行驶证原件的扫描件。) 3.投标人具有满足本项目四包的服务团队,配备专业配送人员3名及以上的 得3分,配备专业配送人员2名的得2分,配备专业配送人员1名的得1分,不 提供不得分。(满分3分)(须提供人员健康证原件的扫描件) (注:以上 1-3 项须提供项目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人员、车辆、仓 库备案证明资料原件的扫描件。) 4.投标人具有一定规模的经营场所,提供经营场所门头照片得1分,店内照 片得1分,否则不得分。(满分2分) 5.投标人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四包的授权函及售后服务承诺函(投标人 若为生产厂家只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2分) (须提供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的扫描件) 6.投标人食品安全电子追溯平台正常使用,提供3个月以上食品安全电子追 54 溯平台电子一票通使用记录的得5分,提供1-3个月的食品安全电子追溯平台 电子一票通使用记录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5分)(须提供电子一 票通原件的扫描件) 7.投标人提供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1分) (需提供食品保险单据原件扫描件) 8.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为扶贫产品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2分) (需提供所投产品在中国社会扶贫网上的网站公示截图) 9.投标人获得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3 分)(须提供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网站截图及证书原件扫描件) 10.投标人获得五星售后服务认证证书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2分) (须提供认证网站截图及证书原件扫描件) 11.投标人获得有效期内的学生营养餐推荐企业证书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满分1分)(须提供网站截图及证书原件扫描件) 12.投标人配备在职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的得3分,配备在职中级食品安全管 理员的得2分,配备在职初级食品安全管理员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满 分3分)(须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保证明及证书原件的扫描件) 13.投标人配备3人及以上专业服务管理师得3分;配备2人专业服务管理师得 2分,配备1人专业服务管理师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3分)(须提供 服务管理师证书原件扫描件) 55 技 术 部分 35分 1.投标人须提供针对本项目实施方案(包括组织采购、贮存、加工、配送、 车辆管理、验收、质量保证等方案),科学合理、可行的得6-8分,方案合 理完善可行的得3-5分,方案基本可行的1-2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8分) 2.投标人提供配送环节食品安全、食品卫生保障措施,各项措施科学完善得 5-6分,措施合理得3-4分,措施一般可行得1-2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6 分) 3.投标人承诺提供包退、包换服务制度的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3 分) 4.投标人提供针对因食材质量问题发生的突发事件(中毒、呕吐、腹泻等) 处理方案,方案科学合理、处理效果佳得5-6分,切实可行得3-4分,一般合 理得1-2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6分) 5.供应商提供详细售后服务方案及承诺(食品卫生问题、食品新鲜度、数 量、配送人员健康管理、配送车辆消毒、时限承诺等),方案科学合理,承 诺全面的得5-6分,方案较合理,承诺较全面的得3-4分,方案及承诺一般的 得1-2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6分) 6.投标人提供应急配送服务方案,建立了非常完备的应急配送体系,且具有 很强的操作性的得5-6分;建立了基本的应急配送体系,具有一定的操作性 得3-4分,应急配送方案简单、操作性一般的得1-2分。不提供不得分。(满 分6分) 56 包五(调味品供应商) 评分 项目 综合 分值 评分因素 价格 部分 30分 1.报价要求:所提供食品原料价格以超市或大型卖场零售价格为参考值的基 础上,报出综合折扣率。 2.投标人在价格评分时,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综合折扣率最低的投标报价 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 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综合折扣率)×价格权值(30%)×100。 注:1.评分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2.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可以按照相关文件的规 定,享受所投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 商务 部分 35分 1.投标人具备固定的仓储配送场所,有固定的专用贮存仓库(提供租赁合同 原件或房屋产权证原件的扫描件)的得1分,为保障投标人具有应急供应的 能力,在项目所在地(山丹县)具备固定的仓储配送场所,有固定的专用贮 存仓库,(提供租赁合同原件扫描件或房屋产权证原件扫描件)30-50平米 的加1分,50-100平米的加3分,100平米以上加5分,否则不得分。(满分6 分) 2.投标人承诺每周2—3次配送的得3分,提供厢式运输车辆2辆及以上的得2 分,厢式运输车辆1辆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5分)(车辆必须提 供车辆行驶证原件的扫描件。) 3.投标人具有满足本项目五包的服务团队,配备专业配送人员3名及以上的 得3分,配备专业配送人员2名的得2分,配备专业配送人员1名的得1分,不 提供不得分。(满分3分)(须提供人员健康证原件的扫描件) (注:以上 1-3 项须提供项目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人员、车辆、仓 库备案证明资料原件的扫描件。) 4.投标人具有一定规模的经营场所,提供经营场所门头照片得1分,店内照 片得1分,否则不得分。(满分2分) 5.投标人食品安全电子追溯平台正常使用,提供3个月以上食品安全电子追 溯平台电子一票通使用记录的得5分,提供1-3个月的食品安全电子追溯平台 电子一票通使用记录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5分)(须提供电子一 票通原件的扫描件) 6.投标人提供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的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3分) 57 (须提供食品保险单据原件扫描件) 7.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为扶贫产品的,提供一项得0.5分,最高得2分,不提 供不得分。(满分2分)(须提供所投产品在中国社会扶贫网上的网站公示 截图) 8.投标人获得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3 分)(须提供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网站截图及证书原件扫描件) 9.投标人配备在职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的得3分,配备在职中级食品安全管 理员的得2分,配备在职初级食品安全管理员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满 分3分)(须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保证明及证书原件的扫描件) 10.投标人配备3人及以上专业服务管理师得3分;配备2人专业服务管理师得 2分,配备1人专业服务管理师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3分)(须提供 服务管理师证书原件扫描件) 技 术 部分 35分 1.投标人须提供针对本项目实施方案(包括组织采购、贮存、加工、配送、 车辆管理、验收、质量保证等方案),科学合理、可行的得6-8分,方案合 理完善可行的得3-5分,方案基本可行的1-2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8分) 2.投标人提供配送环节食品安全、食品卫生保障措施,各项措施科学完善得 5-6分,措施合理得3-4分,措施一般可行得1-2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6 分) 3.投标人承诺提供包退、包换服务制度的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3 分) 4.投标人提供针对因食材质量问题发生的突发事件(中毒、呕吐、腹泻等) 处理方案,方案科学合理、处理效果佳得5-6分,切实可行得3-4分,一般合 理得1-2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6分) 5.供应商提供详细售后服务方案及承诺(食品卫生问题、食品新鲜度、数 量、配送人员健康管理、配送车辆消毒、时限承诺等),方案科学合理,承 诺全面的得5-6分,方案较合理,承诺较全面的得3-4分,方案及承诺一般的 得1-2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6分) 6.投标人提供应急配送服务方案,建立了非常完备的应急配送体系,且具有 很强的操作性的得5-6分;建立了基本的应急配送体系,具有一定的操作性 得3-4分,应急配送方案简单、操作性一般的得1-2分。不提供不得分。(满 分6分) 58 第八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在此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如下等内容: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四、开标一览表及分项报价表 五、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 六、商务、技术规格偏离表 七、投标人基本情况 八、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九、参加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十、投标承诺书 十一、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十二、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十三、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十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十五、项目实施方案及服务承诺 十六、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十七、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 十八、《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59 一、投标函 致:山丹县教育局 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 (项目名称、包号)《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投 标人名称)作为投标单位正式授权 (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进行 有关本项目投标的一切事宜。 我方已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重申以下几点: (一)我方决定参加:项目编号为 的投标; (二)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在投标截止日后 60 天有效,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 终止日为止; (三)我方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正文(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 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并完全明白,我方放弃在此方面提出含糊意见或误解的一切权力。 (四)我方明白并愿意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日期之后、投标有效期之内撤回投标,则投标 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五)我方同意按照贵方可能提出的要求而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其它数据或信息。 (六)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标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投标。 (七)我方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保质、保 量、按期完成合同中的全部任务。 (八)如我方中标,我方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前,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向招标 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 (九)与本招标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 地址: 60 邮编: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法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日期: 61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62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山丹县教育局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国家或地区)的 (供应商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 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 回、修改 (项目名称、包号)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一切与之有 关的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63 四、开标一览表及分项报价表 (一)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包号): 项目编号: 产品名称 投标报价 (折扣率%) 投标报价 (综合折扣率%) 投标人: (加盖公章) 法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注:1.请严格按此“开标一览表”格式填写相关内容,否则视为供应商不响应采购要求,予以废标; 2. 折扣率是指货物投标单价以该产品在大型卖场零售价为基准价所报的折扣率;综合折扣率为各项产品折扣率的算术平均值; 64 (二)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包号): 项目编号: 序号 产品名称 品牌 规格 市场价 (元) 投标报价 (折扣率%) 生产厂家 备注 投标报价(综合折扣率%):大写: 小写: 投标人: (加盖公章) 法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注:1.市场价应包含供应商到配送到点的各种税、费; 2.此表格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扩展; 3.四包投标人的投标市场价以 200 毫升盒装学生奶单盒价格报价。 65 五、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付 款 人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保证金金额 大写: (小写 元)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保证金凭证粘贴处 特别说明: 1. 付款人名称必须和投标单位名称完全一致,否则将视为无效保证金; 2. 此证明作为保证金交纳和退付的唯一凭据,若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信息有误而导致保 证金无法退付,招标代理机构不负任何责任。 66 六、商务、技术规格偏离表 (一)商务偏离表 〔说明〕对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说明。有差异的,则在差异表中写明实际响应的具体内 容。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内容 偏离 备注 投标人: (加盖公章) 法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60 67 (二)技术偏离表 〔说明〕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根据“采购内容及技术规范”内容做出全面响 应。对响应有差异的,则说明差异的内容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 偏离 备注 投标人: (加盖公章) 法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68 七、投标人基本情况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 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1、投标人名称: 2、总部地址: 3、电传/传真/电话号码: 4、成立和/或注册日期: 5、注册资金: 6、法人代表: 7、开户银行: 8、开户账号: 9、公司概况: 10、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须主动填报投标之前三年内有无受各级管理部门的处分或处 罚(含其授权服务的子公司、分公司等),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 格,并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理。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 示有关证明文件。 投标人: (加盖公章) 法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近三年 处分或处罚记录 处分单位 相关说明 69 八、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格式自拟) 70 九、参加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格式自拟) 71 十、投标承诺书 致: 山丹县教育局 关于贵方2021年 月 日 (项目名称、包号)采购项目,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 标,同时,我代表(投标人名称),在此作如下承诺: 1.完全理解和接受招标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 2.若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具体规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 务,按时交货,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质量、数量出现问题, 我方一定尽快更换或补退货,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3.在整个招标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招标文件之规定给予处罚,我方完全接 受。 4.若中标,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具备本项目投标资格,投标文件中资格及证明材料均真实有效(所有资料提供原件扫描 件,加盖电子印章导入电子投标文件中),如有违法行为,我方自行承担负责。 6.投标人需要承诺的其它事项。 投标人: (加盖公章) 法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72 十一、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73 十二、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 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 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制造商为(企业名 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 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制造商为(企业名 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 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 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 任。 企业名称: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供应商和产品生产商为非小(微)企业,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可不提供。从业人员、营业收 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74 十三、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致:山丹县教育局 本单位郑重声明,《财政部 司法部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 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监狱企业单位制造的 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由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 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供应商不是监狱企业可不提供。 75 十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 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 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 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 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供应商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可不提供。 76 十五、项目实施方案及服务承诺 (自行编写) 77 十六、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资格证明材料包括: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招标文件规定的有关资格证书、许可证书、认证等; (3)投标企业获得相关证书证明文件; (4)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如果是非法人资格的投标人,须提供身份证明。 78 十七、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 供应商在参加本项目投标中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认为需要说明的事项,但不做为评标依据。如 没有说明事项,此项可忽略。(格式可自定) 79 十八、《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项目名称(包号):×××××××××××××× 项目编号: ××××××× 投 标 文 件 (商务标和技术标)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开标日期:XX 年 XX 月XX 日 80 附件 甘肃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供餐企业(单位)准入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 划的意见》(甘政办发〔2012〕27 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供餐企业(单位)是指在甘肃省内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提供食品生 产经营活动的组织。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准入”是指供餐企业(单位)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提供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从业资格。 第二章 供餐企业(单位)准入条件 第四条 为甘肃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的企业(单位)应当熟悉学校 教学、学生生活规律,充分认识学生营养餐的公益性特点,具有为学生提供优质餐饮服务的 经营理念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五条 供餐企业(单位)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规定的从事食品生产经营 活动的相关证照,包括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食品生产、流通或 餐饮服务许可证、银行资信等级证书、从业人员健康证等。 第六条 供餐企业(单位)从事学生营养餐加工、配送应具有相应的资金作保障,注册 资金原则上不低于 50 万元。 第七条 供餐企业(单位)具有从事社会食品生产经营服务 5 年以上,且社会信誉良 好;或从事学校食品生产经营服务 2 年以上,并取得良好业绩。 第八条 供餐企业(单位)负责人应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或中级厨师及以 上等级证书,具有与其食品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能力,并经县(市、区)及以上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授权的食品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机构培训合格。 第九条 供餐企业(单位)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规范完备的财务管理、用 工管理、安全防范、卫生保障、员工培训、质量监督、价格管理和文明服务等各种工作规范, 81 以及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应掌握有关食品安全基本知识和 要求。 第十条 供餐企业(单位)应具备与提供服务的学生人数相适应的食品贮存、加工场 地和配送工具。 第三章 供餐企业(单位)准入程序 第十一条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应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供餐企业 (单位)。 第十二条 招标工作应由县(市、区)政府组织,教育部门牵头实施。要在当地主流媒 体发布招标信息。 第十三条 投标的供餐企业(单位)必须符合进入甘肃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供餐企业(单 位)准入条件,提交企业相关资质证照、负责人的从业资格证明和专职从事食品安全管理人 员证明材料,以及由银行提供的当前资信证明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交投标营养餐 配餐方案。 第十四条 县(市、区)要成立由主管县(市、区)长任组长,相关部门和义务教育 学校校长、教师、学生家长代表组成的招标工作小组。招标工作小组通过对投标供餐企业(单 位)进行资质审查、实地考察、用户走访、答辩评审等程序,掌握其资质资信、资金保障、 实际经营管理能力及近两年经营业绩等情况,论证投标企业提交的营养餐配餐方案的可行性, 综合评审,择优选定中标供餐企业(单位)。评标结果应在当地主流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时 间不少于 7 天。 第十五条 县(市、区)招标工作小组在编制招标评标细则时,对供餐企业(单位)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考虑予以加分。 (一)具有 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 (二)具有 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 (三)被省、市(州)、县(市、区)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评定为 A 级餐饮服务企业的; (四)具有 3 年以上学生食品生产经营服务经历的。 82 第十六条 县(市、区)教育部门应与中标的供餐企业(单位)签订农村义务教育学 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义务和营养食品卫生、质量、价格及服务 要求。 第十七条 中标的供餐企业(单位)应缴纳履约保证金,数额由供餐企业(单位)与 县(市、区)教育部门协商确定。 第四章 供餐企业(单位)的日常管理 第十八条 供餐企业(单位)必须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应许可证(如食品生产许可 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等)和营业执照,未取得证照的不得提供供餐服务。 第十九条 供餐企业(单位)对所提供的学生营养食品安全负全面责任,其法定代表 人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第二十条 供餐企业(单位)应主动接受当地食品安全监管相关部门和教育部门及学校、 餐饮行业的监督、管理与指导。 第二十一条 供餐企业(单位)应设置食品安全管理专职人员,承担食品安全管理职 责。 第二十二条 供餐企业(单位)应依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和岗位技能培 训,定期组织健康检查;其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第二十三条 供餐企业(单位)采购的主副食品原材料应符合规定的标准和有关要求, 建立台帐管理和索证索票制度;严格执行食品加工流程;加工食品要符合卫生规范,实行明 码标价制度;要健全食品成品留样制度。 第二十四条 供餐企业(单位)食品加工、配送器具必须按规定清洗、消毒和存放, 并做好消毒记录。 第二十五条 供餐企业(单位)应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明确相关 责任人;落实日常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检查制度。为多个学校提供供餐服务的企业单位应建立 食品安全工作巡检制度,并做好检查、巡检记录和存档。相关管理制度应在用餐学校公示, 接受学生和家长的监督。 83 第二十六条 供餐企业(单位)应建立健全食品加工场所消防安全制度,定期组织员工 培训,规范操作和使用设备,并做好厨房烟囱、排油烟管道的清洗工作,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第五章 供餐企业(单位)的退出 第二十七条 供餐企业(单位)在经营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县(市、区)有关 部门有权依照合同取消其供餐服务资格: (一)未按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服务合同约定 建立相应管理制度或执行制度不力,经营管理混乱,被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处罚且限期整改不 力的; (二)发生供餐学生食物中毒,或消防、餐饮设备设施管理不善、损坏严重而造成食品 安全责任事故的,或发生其他安全事故,后果严重的; (三)因擅自提高营养餐价格,或食品安全和服务质量存在问题及其他原因而引起群发 性事件,影响恶劣的; (四)掺杂使假,加工无证、过期、有害食品,危害学生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未按合同要求供餐,经学校规劝,限期整改无效的; (六)在供餐过程中有转包、分包行为的; (七)未经学校同意,擅自停止供餐造成严重影响的; (八)其他严重违规、违约行为。 第二十八条 凡被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取消其经营服务资格的供餐企业(单位),3 年内 不得进入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服务市场。 第六章 学区(学校)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 学区或学校应建立监督考核办法,落实各级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对学生 营养餐工作的各项要求。履行对供餐企业(单位)的监督管理责任,监督其遵守国家有关学 生营养餐管理的法律法规,执行学生营养餐管理的规章制度;确保饭菜质量、价格基本稳定, 保证学生营养餐工作正常运行。 84 第三十条 学区或学校应建立学校领导、监管部门、家长民主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机制, 学校总务部门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履行学生营养餐工作监管职责;鼓励学校引进第三方或相 关行业组织对学生营养餐服务情况进行评价。 第三十一条 学区或 学校应加强学生营养餐食品安全监管,制定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 急预案,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决杜绝食源性疾患和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第三十二条 学区或学校应努力为供餐企业(单位)营造良好的经营服务环境,建立 竞争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维护学校、学生和供餐企业(单位)利益。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县(市、区)政府可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应 的细则。 二〇一二年四月五日 85 附件 转发甘肃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甘肃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 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品标准规范的通知》的通知 86 87 88 89 90 91 92 93 94 95 96 97 98 99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山丹县2021-2022学年学校食堂大宗食材供应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JYB2108025 项目名称:山丹县2021-2022学年学校食堂大宗食材供应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叁佰万元整(3000000.00元) 一包:人民币壹佰叁拾万元整(1300000.00元) 二包: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元) 三包:人民币伍拾伍万元整(550000.00元) 四包: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整(350000.00元) 五包: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叁佰万元整(3000000.00元) 一包:人民币壹佰叁拾万元整(1300000.00元) 二包: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元) 三包:人民币伍拾伍万元整(550000.00元) 四包: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整(350000.00元) 五包: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元) (注:采购金额按实际供货数量结算。)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中“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http://credit.gansu.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二维码标识的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符合《甘肃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供餐企业(单位)准入管理暂行办法》(甘教厅[2012]52号)的相关规定; (4)投标人须具备通过食品安全电子追溯管理平台打印配送清单(“一票通”)的能力(需提供近一个月食品安全追溯平台使用记录); (5)一包、二包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及所投产品2020年度经省级及以上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三包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商2020年度经省级及以上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四包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学生饮用奶定点生产企业证书》或《准予使用学生饮用奶标志资格证》、标牌及所投产品2020年度经省级及以上权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部门出具的《食品检验报告》。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 8 月 3 日 00 时00分至 2021 年 8月 23 日 9 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张 掖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网 站 (http://www.zhangye.gov.cn/ggzy/) 3.方式: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hangye.gov.cn/ggzy/) 在线下载获得。 4.售价: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1 年8 月 23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在下载招标文件时必须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准确登记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相关资质等信息,以免影响正常交易活动,如登记错误,对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在线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请各招标代理机构、供应商及时登录中心网站办理“用户注册”相关事宜,根据系统提示完成企业信息录入及附件资料上传。具体办理指南请参看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主体库申报操作手册。 2、该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投标单位在参与投标时相关操作详见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专区”→“操作手册”→“政府采购电子标投标人操作手册”和“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V1.0”。投标单位在生成投标文件时请务必使用 CA 锁登录生成。注: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并上传加密投标文件(为保证开标顺利,各投标单位须提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避免因网站及软件试运行等不可控因素造成无法上传等情况发生)如因供应商数字证书(CA 锁)问题,在开标时造成供应商... 3、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投标方式,不接受投标供应商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 投标供应商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提交到“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系统”,如因投标人数字证书(CA 锁)问题,在开标时造成供应商对上传的加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 (如有疑问可与新点公司工作人员联系,联系人:梁坤,联系电话:0936-8588231) 4.本次开评标不提供资质原件,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交投标承诺书(格式自拟),其承诺内容包括:供应商具备本项目投标资格,投标文件中资格及证明材料均真实有效(所有资料均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印章导入电子投标文件中),如有违法行为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负责。 5、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政府采购网或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或关注信息公布栏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山丹县教育局 地址:山丹县新城区商务综合写字楼1楼 联系方式:139936257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丹县聚正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丹县创新创业大厦904室 联系方式:182985821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奇国 联系电话:13993625798 项目联系人:王兴鼎 联系电话:18298582121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二、总则 1. 适用范围 3.合格的供应商的基本条件 3)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见供应商投标须知表,由最终中标人负责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6.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 踏勘现场和答疑 8. 投标文件的份数及签署 9. 投标有效期 10. 投标文件的递交 三、开标与中标 11. 投标过程及评审 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四、质疑和投诉 五、签订及履行合同 14. 合同的授予 16. 履行合同 第三部分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须满足的要求 一、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有关问题 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根据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的采购工程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本项目确定价格扣除为6%,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其投标报价不变)。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采购行业划分为:批发业。 三、节能环保 四、监狱企业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发展对稳定监狱企业生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罪犯和戒毒人员提供长期可靠的劳动岗位,提高罪犯和戒毒人员的教育改造质量,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确保监狱、 戒毒场所安全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10%的扣除,本项目确定价格扣除为 6%,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其投标报价不变)。为进一步贯彻 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监狱企业困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7 号) 文件精神,发挥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作用... 五、残疾人企业 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对残疾人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10%的扣除,本项目确定价格扣除为 6%,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其投标报价不变)。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 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编制、报价要求和投标保证金说明 一、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及要求和电子开评标系统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在网上提交完整的投标文件(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二、投标报价要求 三、投标保证金交纳及退还说明 第五部分 合同文件 通用条款 合同协议书 合同编号: 合同条款资料表 第六部分 采购内容及技术规范 一、采购内容及参数要求: (一)包一(大米、小麦面粉) (二)包二(植物油) (三)包三(鸡蛋) (四)包四:(学生奶) (6)包装:采用超高温瞬时灭菌或保持灭菌制成,无菌灌装,利乐砖包装。 包五:(调味品) 二、售后服务质量保证要求: 三、特别说明: 四、验收要求: 第七部分 评分办法 一、评标组织机构及职责1.采购人 4. 监督部门 5. 审核小组 二、评标原则、方法和程序1.评标原则 2.评标办法 3.1 开标前,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3.2 投标报价计算正确性检查 3.3 澄清 3.4 详评 三、投标无效情形 1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 评分办法 包一(大米、小麦面粉): 包二(植物油): 包三(鸡蛋): 包五(调味品供应商) 第八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在此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如下等内容: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四、开标一览表及分项报价表五、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 六、商务、技术规格偏离表七、投标人基本情况 八、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九、参加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十、投标承诺书 十一、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十二、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十三、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十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十五、项目实施方案及服务承诺 十六、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十七、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 十八、《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一、投标函 致:山丹县教育局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山丹县教育局 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四、开标一览表及分项报价表 (一)开标一览表 (二)分项报价表 五、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 特别说明: 六、商务、技术规格偏离表 (一)商务偏离表 (二)技术偏离表 七、投标人基本情况 八、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格式自拟) 九、参加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格式自拟) 十一、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注:供应商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可不提供。 十五、项目实施方案及服务承诺 (自行编写) 十六、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参加本项目投标中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认为需要说明的事项,但不做为评标依据。如没有说明事项,此项可忽略。(格式可自定) 十八、《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项目名称(包号):×××××××××××××× 项目编号: ××××××× 投 标 文 件 (商务标和技术标)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开标日期:XX 年 XX 月XX 日 附件 甘肃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供餐企业(单位)准入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 转发甘肃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甘肃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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