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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树市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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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树市]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樟树市政府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招标编号:建通-ZS2021-002)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樟树市]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樟树市政府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招标编号:建通-ZS2021-002)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2021-08-03]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樟树市政府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招标编号:建通-ZS2021-002)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樟树市政府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08月24日 14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建通-ZS2021-002

项目名称:樟树市政府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738800.00 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采购条目名称数量单位采购预算(人民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宜购2021B000483206樟树市政府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11738800.00元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3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七)投标单位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04日 08:00 至 2021年08月11日 17: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8月24日 14点0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樟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樟树市盐城南大道66号(商会大厦裙楼三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为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请出席本项目的投标人员积极配合采购代理机构开标现场的管理工作。开标现场各供应商只派1名人员(委托代理人)到场,人员之间自觉保持1米以上间距。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员应佩戴口罩并提前到达开标地点,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见附表1),并提前微信扫码注册好《樟树防疫健康码》(见附表2)。 2、投标人员进入开标现场前需测体温、戴口罩、扫描开标现场的“药都健康码”,二维码为绿色的方可进入开标室;非绿码的请在大门外等候,经监督部门同意,属于投标单位代表的可在门口检测岗处递交投标文件,由项目业主单位代表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负责接收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 3、建议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不参与现场开标,如确需参加,按《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令》第21号令要求,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樟人员需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没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抵樟后第一时间到树花酒店(集中隔离点)接受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出来之前不得离开树花酒店。 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进入开评标区: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疫情中高风险疫区的;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四是未佩戴口罩的;五是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3°C的。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樟树市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

地址:樟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大楼7楼

联系方式:135070557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新城区国贸4号楼对面

联系方式:175070805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志伟

电话:0795-6598033

附件下载:
樟树市政府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服务需求.docx
樟树市政府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一、采购需求一览表 内容 项目名称 樟树市政府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数量 具体内容详见“二、采购要求” 服务期 签订合同后3年,合同采用1+2的方式,合同先签一年,每季度考核一次(考核内容满意度测评为所有用餐人用满意度在95%以上,如连续2次考核满意度低于95%,则采购单位终止采购合同。) 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按月支付,下一月度支付上一个月度的所有费用(中标单位需开具发票结算,否则无法报账) 备注 2、 服务内容 一、按照烹饪工作要求,自行招聘思想好、身体心理健康、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富有爱心、热爱烹饪工作、热情大方、初中以上文化水平、烹饪技术好的人员从事餐饮工作。 二、对所聘人员进行培训和全面管理,负责员工的安全。 三、负责按照甲方制定的餐食标准拟订菜谱,每周五提供下周菜谱,保证一周菜谱不重复。负责做好食品原材料的日采购计划、实物验收,及时填写原材料领用单。按照食品卫生标准加工烹饪菜谱所列的菜肴及主食,配合甲方做好成本控制管理工作。 四、按规定做好食品留样、餐具洗消并做好记录。负责餐厅操作间及室内外的环境卫生。 五、负责对制成菜品的分餐服务,严格落实一餐一刷卡制度和开关餐时间的要求,满足全体职工的就餐需求。服务周到,热情大方。 六、为工作人员提供统一的着装,住宿。 七、负责向食堂工作人员发放每月薪金并承担员工福利及各项保险费等。 八、人员工作期间应管理好食堂日常用具,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及机械操作安全工作。 九、在饭菜制作过程中应按照卫生标准操作。 十、服务人员:包括主厨1名、副厨师1名、主案1名、副案1名、服务员3名、洗菜、洗碗2名、勤杂工1名;总计人数10人。 1、餐饮管理基本要求 (1)管理制度完整、工作流程科学、岗位职责清晰、服务标准明确、档案保管规范,符合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做到内容覆盖全面、工作衔接通畅、问题解决及时、资料归集齐全。 (2)有具体的质量保证措施和服务承诺,加强服务人员的日常培训指导和教育管理,做到服务规范、操作熟练、行为合法,并做好节能管理工作。 (3)有完整的各类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做到反应迅速、调配及时、处置恰当。 (4)接受招标人或第三方的检查。对于招标人的询问、意见和投诉,积极落实、处置和整改,及时向招标人反馈落实、处置和整改情况。 (5)服务人员上岗期间,着装统一规范。工作服样式、颜色、质量需事先经得招标人同意。 2、人员配置基本要求 (1)中标人配置的服务人员,在投入本项目服务前,需征得招标人的同意,并及时将服务人员的相关信息资料随同劳务合同报招标人核查。 (2)所有服务人员在满足品行良好、身体健康、在岗年龄不低于18周岁但不超过55周岁的前提下(女性不得超过45周岁),投入本项目服务前应取得有效期内的健康证;投入服务后,若服务人员不能满足服务标准或要求,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及时更换。 (3)相关岗位服务人员应具有较丰富的工作经验和服务技能,有较强的责任心,持有法律法规要求的岗位资格证书。 (4)中标人应保证服务人员的稳定性,遇调动或辞职时,项目经理或厨师长提前1个月、领班或主管人员提前 20 天、其他人员提前 10天告知招标人并得到同意后才能更换,做好交接,变更人员的信息资料和劳务合同应及时报招标人核查。 (5)岗位设置及人员配置应满足服务需求和服务标准,其中: ①餐厅服务人员,全部为女性,举止端庄,掌握基本礼仪知识。其中:形象良好、年龄不超过50周岁的人员至少配备3人。 ②厨师、切配、面点岗位人员,年龄均不超过55周岁。 ③为本项目配备的服务人员总数不低于10人。 ⑤厨师长应持有高级厨师资格证书,从事同岗位工作不低于5年。 3、餐饮服务基本要求 所有服务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江西省餐厨垃圾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食堂食品安全标准》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范,其他基本要求如下: (1)加工及配送。当天采购的鲜活原料,当天加工(所有原料由招标人采购);原料加工及时,供餐准备充分;餐食配送有序,供应不断档;定期制作菜谱,菜肴搭配合理,食材用量控制科学。 (2)验收及保管。制定原料质量标准,把好验收关,及时分类入库(柜)妥善保管,做到标识清晰、记录完整;执行索证、留样、食品“四隔离”规定;合理安排仓储计划,定期清理,确保原料的新鲜度。 (3)餐具清洗。餐具清洗和消毒及时,操作规范,保管妥善,未经消毒的餐具不得投入使用。 (4)卫生保洁。厨房和餐厅区域的卫生保洁频率科学、合理,全方位、无死角,处理及时,做到环境清洁明亮,无异味,设施设备及物件无损毁、无腐蚀;防疫清毒操作规范,选时选点合理,做到无虫害(不含排油烟管道清洗、厨房垃圾清运、化油(粪)池清掏、“灭四害”等专项服务)。 (5)餐厅服务。安排合理,步骤有序,服务规范,做到餐前准备充分、餐中服务到位、餐后整理及时,保持各个餐厅的环境清雅、整洁,执行招标人的用餐规定和要求。 (6)餐具损耗。陶瓷类、玻璃类餐具破损率≤5件/季,其他类餐具破损率≤15件/季。 (7)人为损坏公共财产由乙方负责修理费用。 4、特别规定:采购单位每个月会对中标单位进行考核,连续考核2次不合格。采购单位有权利单方面终止合同; 3、 商务条款 (一)服务期限: 签订合同后3年,合同采用1+2的方式,合同先签一年,每季度考核一次(考核内容满意度测评为所有用餐人用满意度在95%以上,如连续2次考核满意度低于95%,则采购单位终止采购合同。) ㈡服务地点: 樟树市人民政府机关食堂。 ㈢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按月支付,下一月度支付上一个月度的所有费用(中标单位需开具发票结算,否则无法报账)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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