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2021-2023学年港口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米、食用油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8月2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FCZC2021-G1-20001-DSZB
项目名称:2021-2023学年港口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米、食用油采购
预算金额:人民币贰佰万元整(¥2000000.00)
最高限价:人民币贰佰万元整(¥2000000.00)
采购需求:优质大米303970公斤、优质食用调和油29954升,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09月01日(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开始供货,合同期为两学年(2021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本次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②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8月3日至2021年8月10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
方式:由潜在投标人登陆政采云平台进行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并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未注册的投标人可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注册(政采云平台-商家入驻-注册),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投标人未按以上时间、方式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本公司将拒收其投标文件。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8月24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防城港市迎宾路红树林大厦东塔)(具体开标厅根据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或防城港市迎宾路红树林大厦东塔6楼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
开标时间:2021年8月24日 09:30
开标地点: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防城港市迎宾路红树林大厦东塔)(具体开标厅根据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或防城港市迎宾路红树林大厦东塔6楼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网上公告媒体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广西防城港港口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kq.gov.cn)、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fcgggzy.cn)。
2. 本项目政府采购落实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3)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4)政府采购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5)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3.投标保证金: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防城港市港口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地 址: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兴教路88号
联系方式:曹勇,0770-28100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德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防城港市港口区西湾广场越秀小区B35号
联系方式:0770-28856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龙德胜、李相飞
电 话:0770-2885698
4.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防城港市港口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 话:0770-6106079
采购人:防城港市港口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德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8月3日
文件下载:
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说明:
1、本需求中的品牌型号、技术参数及其性能(配置)仅起参考作用,投标人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但这些替代的品牌型号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及其技术参数性能(配置)要求。
2、本需求中参考品牌型号及技术参数及配置不明确或有误的,或投标人选有其他品牌型号替代的,请以详细正确的品牌型号、技术参数及配置同时填写投标报价明细表和技术响应表。
3、本需求中标注“▲”号的内容是实质性的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或优于要求,否则投标无效。
其它非实质性参数负偏离达3项(含3项)以上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生产厂商授权给供应商后自己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生产厂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竞标。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所投标的产品均为同一品牌的,评审时,取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一家进行评审;当报价相同时,由采购人自主选择确定一个参加评审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
5、本项目配送学校有:白沙小学、明天小学、东风小学、光坡镇中心小学、大龙小学、潭油小学、山口小学、沙螺寮小学、新兴小学、勒色葵小学、中间坪小学、企沙镇中心小学、山新小学、牛路小学、华侨小学、光坡中学、企沙中学、武钢北港小学共18所学校。学校学生人数约为7995人。
一、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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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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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优质大米 |
303970公斤 |
▲1.优质大米,必须符合GB/T 1354-2018标准,并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2.无异常色泽和气味,加工精度为籼米三级以上。 ▲3.非陈米。 |
此需求表的采购数量及合计金额仅供参考,具体需求数量根据各学校每年的实际需求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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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优质食用调和油 |
29954升 |
▲1.规格:5L/瓶或10L/瓶。 ▲2.优质,必须符合GB 2716-2018标准,并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使用有效日期在一年以上。 ▲3.非转基因原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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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商务要求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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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要求 |
1、货物按国家有关产品“三包”规定执行“三包”; 2、投标人所提供食品应为全新的产品,产品符合国家有关认证标准及安全规定。交货验收时发现有污损、霉变、包装开裂、自然破损由投标人在1天内免费更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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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要求 |
1.投标人具有从事配送的团队、从事配送工作的经验和配送能力; 2.具有专门的库房,安全设施齐全,达到通风、防潮、防鼠、防霉变; 3.配送企业须安排专人专车直接配送到各学校,由学校根据实际需求酌情配送,每次配送的数量不能超过学校二周的使用量,100人以下学校可以按一个月的使用量配送; 4.每次配送时,须向所供学校提供该批次的质量检测报告(如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且每批次食品都必须按要求进行留样; 5.配送企业必须建立配送台帐,注明时间、数量、规格、送货人、验收人等相关信息。 6.要求配送企业提高工作人员的质量意识和服务水平,对存在质量问题的食品要保证退货,并及时更换符合质量标准的食品。 7.在服务过程中,由采购人对中标人每月进行等级评定(优、良、合格、不合格),如一年内出现连续2次或累计3次被评定结果为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中标人的供货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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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时间及地点 |
1.交货时间:2021年09月01日(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开始供货,合同期为两学年(2021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 2.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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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条件及方式 |
1.“招标项目采购需求”表中数量仅供评标用,实际学生人数、食用次数都可能会变化,配送的货物总数、付款金额也随之变化,实际付款金额=成交单价×实际配送合格货物总数。 2.配送的货物总价超出采购预算10%以内(不含10%)的,须报防城港市港口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再由采购单位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配送的货物总价超出采购预算10%以上(含10%)的部分,须另行组织招标。 3.本项目无预付款,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所有采购项目款项按实际需求量结算,实行一月一结。供货单位凭各学校食品检验人员验货凭证开具采购支付申请材料,由需要货物的学校付款,村级小学由所在的中心校统一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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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要求 |
1.各学校要由指定的专人负责本学校粮油产品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限、质量的签收,并由学校负责人和中标人在供货单上签字确认后使用,确保学生吃到放心、安全的粮油产品。 2.留样与检查。每个学校组织专人负责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配餐进行留样,每个学校每次留样1份,每份的留样时间为48小时。由相关部门适时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配餐进行抽样检查,并对检查情况建立档案。抽样检查出现不合格产品的,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如出现因产品质量不合格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中标人负全权责任。 3.投标报价应包括所采购货物价格、人工费、服务费、检测费、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税费等一切费用。 4.供应商应按学校的采购数量与规格供应,杜绝短斤缺两与规格不符现象。无过期商品、假冒伪劣产品、无以次充好现象。如果发现中标人提供的商品短斤缺两,学校有权责令其在规定的时间内送到,并扣除其缺少数量的金额,在规定时间无法送到或发生此类现象两次以上,视情况扣除2~10倍的金额。如发生以次充好现象一次,扣除差价2倍以上金额,并停送一个月,两次以上学校有权终止协议。 5.合同期内如被同一学校书面投诉三次及以上,经港口区营养办调查核准后,取消供货企业(单位)资格。 6.中标人必须先与港口区营养办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和廉政责任书,然后在营养办的指导下,与港口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签订采购合同和配送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