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发稿时间 :2021-08-03】
浙江开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浙江省机电技师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浙江省机电技师学院大米、面粉、食用油配送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1、采购编号:ZJKP2021YW220J
2、采购内容:浙江省机电技师学院大米、面粉、食用油配送服务采购。
3、采购预估量:两年供货量约为191万元,具体按实计算。
4、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具有仓储、运输、配送能力。
供应商自2018年01月01日起到成交公告期结束前无行贿犯罪记录[评标结束后,发放成交通知书前由采购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按照谈判文件约定对拟中标(成交)单位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无以下不良行为:在公开网站上能查到的被财政部或浙江省财政厅处理(或处罚)而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国家级、浙江省级、义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处罚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义乌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还在公示期内的或者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或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1年8月3日至8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如对谈判文件有疑问的,答疑时间按谈判文件规定执行。谈判文件每份收取资料工本费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报名费收款人:浙江开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33001676248059000088
开户银行:义乌市建行乐园分理处
注:缴纳凭证应注明“(采购编号)报名费”字样。
(2)报名方式:本项目谈判文件全部以电子文本形式出售。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进行在线报名,将报名资料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邮箱zjkpemc@vip.163.com。
(3)标书出售联系电话:0579-85321863。
6、报名时所需资料:
(1)投标单位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gsxt.saic.gov.cn/)上的单位详细信息打印件,或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公证件)及复印件(打印件、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下同);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注明: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钉钉号、邮箱等)
(3)被授权人身份证;
(4)《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5)供应商简介等资料;
7、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8月11日10:00。
8、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浙江开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义乌市贝村路178号6楼)开标室。
9、谈判响应保证金:无。
10、本次招标项目有关信息刊登媒体:义乌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ywjypt.yw.gov.cn/、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11、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浙江省机电技师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联系人:楼老师 联系电话:18257886999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开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义乌市贝村路178号6楼
邮编:322000
联系人:徐玲英
电话:0579—85328516、85317081
传真:0579—85321521
财务及报名热线:0579—85321863
附件: 220J机电学院大米、面粉、食用油配送竞争性谈判文件.doc
浙江省机电技师学院大米、面粉、食用油配送服务采购
谈判文件
采购编号:ZJKP2021YW220J
采购单位:浙江省机电技师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开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0二一年八月
谈判文件目录
TOC \o "1-3" \h \z \u 判邀请函
第一章 谈判邀请函
浙江开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浙江省机电技师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浙江省机电技师学院大米、面粉、食用油配送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1、采购编号:ZJKP2021YW220J
2、采购内容:浙江省机电技师学院大米、面粉、食用油配送服务采购。
3、采购预估量:两年供货量约为191万元,具体按实计算。
4、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具有仓储、运输、配送能力。
供应商自2018年01月01日起到成交公告期结束前无行贿犯罪记录[评标结束后,发放成交通知书前由采购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按照谈判文件约定对拟中标(成交)单位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无以下不良行为:在公开网站上能查到的被财政部或浙江省财政厅处理(或处罚)而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国家级、浙江省级、义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处罚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义乌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还在公示期内的或者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或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1年8月3日至8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如对谈判文件有疑问的,答疑时间按谈判文件规定执行。谈判文件每份收取资料工本费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报名费收款人:浙江开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33001676248059000088
开户银行:义乌市建行乐园分理处
注:缴纳凭证应注明“(采购编号)报名费”字样。
(2)报名方式:本项目谈判文件全部以电子文本形式出售。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进行在线报名,将报名资料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邮箱zjkpemc@vip.163.com。
(3)标书出售联系电话:0579-85321863。
6、报名时所需资料:
(1)投标单位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gsxt.saic.gov.cn/)上的单位详细信息打印件,或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公证件)及复印件(打印件、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下同);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注明: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钉钉号、邮箱等)
(3)被授权人身份证;
(4)《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5)供应商简介等资料;
7、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8月11日10:00。
8、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浙江开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义乌市贝村路178号6楼)开标室。
9、谈判响应保证金:无。
10、本次招标项目有关信息刊登媒体:义乌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ywjypt.yw.gov.cn/、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11、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浙江省机电技师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联系人:楼老师 联系电话:18257886999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开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义乌市贝村路178号6楼
邮编:322000
联系人:徐玲英
电话:0579—85328516、85317081
传真:0579—85321521
财务及报名热线:0579—85321863
第二章 谈判须知和谈判须知前附表
谈判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容规定 |
|
1 |
项目名称 |
浙江省机电技师学院大米、面粉、食用油配送服务采购 |
2 |
招标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3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详见谈判邀请函 |
4 |
供货期限 |
两年,学院实行扶贫政策任务除外。 |
5 |
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和地点 |
详见谈判邀请函 |
6 |
现场踏勘时间 |
采购方不统一组织供应商前往项目实施场地踏勘,根据项目实际投标需求,供应商可自行前往项目实施场地进行现场探勘,以获取编制谈判响应文件所需资料,如供应商因未现场踏勘原因导致谈判响应文件出现错误或遗漏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
7 |
答疑截止时间 |
答疑与澄清:供应商如认为谈判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可以自收到谈判文件之日(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日之后收到谈判文件的,以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日为准)或者谈判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本公告发布后的第3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递交或传真形式要求招标方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一次性向招标方提出书面质疑;本项目不组织答疑会;招标方的答疑内容和书面澄清文件是谈判文件的组成部份,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供应商发送。 |
8 |
谈判响应有效期 |
自开标之日起60天(日历天) |
9 |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浙江开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义乌市贝村路178号6楼)开标室 |
10 |
谈判响应文件份数 |
商务标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技术标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
11 |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间 |
2021年8月11日10:00止,超出时限概不接收。 |
12 |
谈判响应保证金 |
无 |
13 |
谈判响应截止及谈判时间和地点 |
谈判响应截止及谈判时间:2021年8月11日10:00 谈判地点:浙江开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义乌市贝村路178号6楼)开标室 |
14 |
履约保证金 |
无 |
16 |
评标办法 |
最低评标价法 |
17 |
付款方式 |
供方每月25日(节假日提前)将结算清单(两份盖公章)交需方确认无误后,供方开发票,于月底结账。 |
18 |
其他 |
1)谈判文件中要求供应商在制作谈判响应文件时,提供的复印件必须根据评审细则对评审的内容复印完整、清晰可辨,否则在评审时以最不利于供应商原则评审。 |
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内容与本谈判文件后述内容不一致的,以谈判须知前附表为准。
谈判须知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所叙述的货物和服务项目。
2、定义
2.1采购人:系指浙江省机电技师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2招标代理机构:系指浙江开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3供应商:系指符合谈判邀请函要求的供应商。
2.4服务:系指谈判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劳务及其它类似的服务。
2.5需方(甲方):即采购人,在招投标阶段称为采购人,在签订和执行合同阶段称为需方(甲方)。
2.6供方(乙方):在招投标阶段称为供应商,成交后在签订和执行合同阶段称为供方(乙方)。
2.7“★”标记系指必须满足不能负偏离或必须应答的条款。
3、合格的供应商
3.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无以下不良行为:在公开网站上能查到的被财政部或浙江省财政厅处理(或处罚)而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国家级、浙江省级、义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处罚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义乌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还在公示期内的或者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或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2谈判邀请函中要求的条件。
4、保证
4.1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交给招标机构和采购人的资料和数据是真实的。
5.谈判费用
5.1不论谈判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这些费用。
6.现场勘察
采购方不统一组织供应商前往项目实施场地踏勘,根据项目实际投标需求,供应商可自行前往项目实施场地进行现场探勘,以获取编制谈判响应文件所需资料,如供应商因未现场踏勘原因导致谈判响应文件出现错误或遗漏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7.联合体参加谈判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二、谈判文件
8.谈判文件的组成
8.1谈判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谈判邀请函
第二章 谈判响应须知和谈判响应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采购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
第四章 谈判、评审须知
第五章 谈判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第六章 评审细则
第七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八章 谈判响应文件部分格式
8.2除8.1内容外,采购方在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谈判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方和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8.3上述所列8.1及8.2条内容均以书面文件为准,采购方的任何工作人员对供应商所作的任何口头解释、介绍、答复,对采购方和供应商无任何约束力。
8.4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谈判响应须知、合同条件、规定格式、项目要求、报价要求等谈判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不能符合谈判文件的要求,责任由供应商自负。实质上不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9.谈判文件的澄清
9.1供应商若对谈判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送达或传真)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
9.2无论是采购方根据需要主动对谈判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是根据供应商的要求对谈判文件做出澄清,采购方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供应商发送。
9.3供应商在前附表规定时间未提交疑问或质疑的,视作默认对本次采购过程中谈判文件无异议,采购方对其提出的问题可以不予受理。
9.4谈判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谈判文件、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9.5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方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及时间前署名书面或传真形式要求澄清问题的文件,要求采购方对谈判文件予以澄清。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三、谈判响应文件
10、谈判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谈判响应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汉语。
10.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谈判响应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对谈判响应文件的要求
11.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了解谈判文件的要求,在完全了解采购项目的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后,编制谈判响应文件。
11.2编制谈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对谈判文件中技术及商务要求须逐项逐条作出实质性回答,若有偏离的均应在规范偏离表中提出。顺序编号清楚,可用描述性文字及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必须加盖公章或授权代表签章)。
11.3 在谈判文件对技术要求中,供应商必须充分应答和满足用户的强制性的需求,如“★”等,否则将导致废标。
11.4供应商应提供证明其拟提供的服务的合格性及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文件,作为其谈判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1.5编制的谈判响应文件对谈判文件中有关条款未提出异议的,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
12、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
12.1谈判文件“谈判响应文件部分格式”所列的内容、格式及其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文件。
★12.2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应分为技术标和商务标,技术标为除商务报价外的所有内容,且技术标和商务标分开密封。技术标(含资信与服务)不得含商务报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12.3技术标:
应包括下列内容(并不仅限于以下)并应按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的所有证书应在有效期内,过期的文件无效)
供应商情况介绍;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出席投标会的不须提供);
对本招标项目总体要求的理解。包括:拟投货物说明(包括产地、材质、性能指标等);
执行的技术标准说明;
供货配送服务方案及承诺书;
质量保证承诺书;
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
谈判文件第三章“招标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中规定需要供应商作出说明或描述的;
近三年业绩表;
义乌市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承诺书;
供应商认为须提供的其他资料。
12.4商务标应包括下列内容(并不仅限于以下)并应按顺序装订成册:
(1)投标函;
(2)报价一览表;
(3)其他供应商认为须提供的资料。
13、供应商资格的有关证明资料
13.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谈判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3.2供应商提交的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使采购人满意,供应商在投标时应是符合条件的供应商。
14、报价
14.1供应商应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谈判文件要求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报价。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货款须包括货物费、途中搬运费、装卸费、包装费、货物更换及技术服务费、税费、完成本项目的其它费用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等一切费用。
14.2谈判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一)谈判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谈判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14.3成交后,成交供应商所填写的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供应商在计算报价时应考虑一定的风险系数。
14.4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报价格式进行报价。供应商对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
14.5采购人不接受低于成本的投标报价,也不接受招标项目范围内的捐赠。
14.6供应商按照上述要求编制报价。一旦确认某一供应商成交,除合同规定的可调整内容外,成交供应商不得要求追加任何费用。
14.7须由成交单位开具正式发票。
14.8谈判文件中规定由供应商承担并支付的相关费用在投标报价时应一并考虑。
15、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15.1谈判响应文件须包括本须知第12条中规定的全部内容,供应商不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的谈判响应文件和资料将视为没有对谈判文件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5.2供应商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应当使用谈判文件所提供的谈判响应文件格式,表格格式在不改变格式内容的情况下可自行制作。在所提供表格格式之外,供应商可以增加自行设计的表格及内容,以便更细致全面的说明其能力。
16、谈判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16.1供应商应按第12条所规定的全部内容和顺序用标准A4纸分别装订成册(图纸可采用A3纸),标书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商务(技术)标、正(副)本、供应商名称”;技术标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商务标正本一份,副本二份;若正本与副本之间有差异,以正本为准。谈判响应文件的正本必须用不退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副本可以复印),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若系授权代表签署,应将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委托书装订在谈判响应文件技术标书内。供应商单位名称应为全称,并加盖公章。
16.2商务标和技术标须分别装订成册,技术标中不得包含商务报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16.3谈判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除本谈判文件特别约定外)或打印,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的谈判响应文件格式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谈判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谈判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16.4谈判响应文件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按废标处理。
16.5谈判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在谈判文件中要求加盖单位公章的地方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按废标处理。
谈判响应保证金:无。
18、履约保证金:无
19、采购代理服务费
19.1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暂行管理办法》和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标准的80%收取(中标金额按两年预估供货总价191万元计)。
19.2采购代理服务费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成交人收取,可用银行汇票、电汇、银行本票、现金等方式支付。未按规定时间缴纳代理服务费的,将按失信行为上报义乌市信用管理部门。
采购代理服务费收款人:浙江开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33001676248059000088
开户银行:义乌市建行乐园分理处
注:缴纳凭证应注明“采购代理服务费”字样。
20、谈判响应有效期
20.1谈判响应文件从谈判之日起,谈判响应有效期为60天。
20.2特殊情况下,在原谈判响应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人可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四、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21、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1.1谈判响应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标记:技术标包装袋内装技术标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商务标包装袋内装商务标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外包装封面上应标明“采购编号、投标项目名称、技术标(或商务标)、供应商名称”等,并注明“于2021年8月11日10:00前不准启封”的字样;封口应加盖单位公章。
22、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地点和截止时间
22.1谈判地点即为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采购人在谈判仪式开始前半个小时,即2021年8月11日09:30—10:00接收谈判响应文件。
22.2谈判开始时间即为谈判响应截止时间,谈判响应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在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在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谈判响应文件。
23、迟交的谈判响应文件
23.1采购人在规定的谈判响应截止时间以后不接收谈判响应文件。
24、谈判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4.1供应商在提交谈判响应文件以后,在规定的谈判响应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4.2供应商对谈判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21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内外层谈判响应文件密封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24.3按规定提交撤回谈判响应文件通知书的不予开标。
24.4在谈判响应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
24.5从谈判响应截止时间至供应商在投标书格式中确定的谈判响应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投标。
五、其它
25、本谈判文件解释权归采购人。
第三章 谈判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 谈判货物及供货要求:
1、谈判货物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数量 |
生产商 |
1 |
大米 |
25KG/包 |
10400包 |
盘锦红光米业有限公司(博奇)、 吉林实盈农业有限责任公司(君有福秋田小町)、稻花香集团(稻花香) |
2 |
面粉 |
25KG/包 |
2000包 |
杭州牡丹面粉(牡丹)、 五得利面粉集团有限公司(五得利馒头王)、 商丘双龙粉业有限公司(雪花粉) |
3 |
食用油 |
5升×4瓶/箱 |
2000箱 |
中粮集团(福临门压榨玉米油 非转基因)、 丰益贸易(中国)私人有限公司(金龙鱼非转基因玉米油)、 山东鲁花集团有限公司(鲁花花生油) |
特别提醒:
(1)以上表中数量为预算数量,具体以实际使用量进行配送并结算。
(2)采购人不保证最低使用量,由此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须用表中生产商提供的品牌参加谈判,否则谈判响应无效。
2、服务要求
2.1配送单位按需方通知要求配送;
2.2配送的货物必须保证卫生、安全、健康,对因货物质量、食品安全原因造成食物安全事故(中毒事件),由配送方全部承担经济赔偿并负法律责任;
2.3配送的货物必须在保质期内;
2.4需方在货物的使用过程中对质保期已过或质量有问题的货物需方随时可以要求配送方收回,配送方应无条件接受,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配送方自行承担。
2.5配送的货物必须经检验合格并附合格证;
2.6供应商承诺提供安全、快捷、优质的配送服务;
2.7供应商应注重员工的安全教育。采购人对配送过程中发生的人身财产安全损失不负任何责任。
二、采购预算:191万元。
三、供货期限:2年,学院实行扶贫政策任务除外。
四、供货质量要求
1、成交供应商所供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卫生标准,必须保证无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异常现象,必须无毒、无害,符合需方的要求。
2、成交供应商所供货物不得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仿造或假冒,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不得以次充好,不得短斤缺两。
3、成交供应商在每次供货时,必须出具该批货物的检验合格证,并应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卫生安全要求包装。包装内附上出厂合格证,要求注明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并承诺向需方供应的以上货物不过期、不变质、不变味、无毒无害,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的有关规定。否则,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承担,并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商务要求
1、报价要求:供应商应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谈判文件要求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报价。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货款须包括货物费、途中搬运费、装卸费、包装费、货物更换及技术服务费、税费、完成本项目的其它费用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等一切费用。供货报价为供应商所能承受的最低、最终报价。
2、配送要求和交货地点
配送时间:按采购方要求准时配送;若出现退换货情况,应在2小时内完成退换货。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验收:由学校组织人员验收。
4、付款方式:供方每月25日(节假日提前)将结算清单(两份盖公章)交需方确认无误后,供方开发票,于月底结账。
第四章 谈判、评审须知
1、谈判准备
1.1采购方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谈判,谈判响应方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
1.2供应商参加谈判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谈判小组
2.1采购方将根据谈判采购货物的特点组成谈判小组。谈判小组对谈判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
2.2谈判期间,谈判响应方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人必须在场。
3、谈判响应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3.1拆封后,谈判小组将组织审查谈判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谈判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谈判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报价表)为准。谈判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谈判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若谈判响应方拒绝接受上述修正,其谈判响应将被拒绝。
3.2对于谈判响应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谈判小组认为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谈判响应方的相对排序。
3.3在与供应商详细谈判之前,谈判小组要审查每份谈判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谈判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谈判响应应该是与谈判文件没有重大偏离的。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例如关于“★”条款及特别说明为强制性要求的偏离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谈判小组决定谈判的响应性只根据谈判响应文件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3.4实质上没有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谈判响应将被视为无效谈判响应。谈判响应方不得通过修改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谈判响应成为实质上响应。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将作为无效谈判响应:
3.4.1未按谈判文件规定提供相关文件,如资格证明、身份证明等提供虚假资料的(含成交后查实的)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3.4.2谈判响应文件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涂改文件、伪造或编造谈判响应文件的。
3.4.3借用或冒用他人名义或证件投标的。
3.4.4谈判响应方逾期送达谈判响应文件。
3.4.5谈判响应文件未密封或密封不完整,封口中未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3.4.6参投项目的技术或商务与谈判文件偏离的部分,不能使谈判小组满意,或实质上不响应采购文件的。
3.4.7技术标中体现或包含商务报价。
3.4.8不同谈判响应方的谈判响应文件出现雷同或相似(包括部分雷同或相似),对所有雷同或相似谈判响应方按无效谈判响应处理,采购方将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3.4.9谈判响应方递交二份内容不同的谈判响应文件,或在一份谈判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项目有二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个有效的。按照谈判文件规定提交备选谈判响应方案的除外。
3.4.10谈判响应方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谈判响应方不以自己真正身份参加竞标,以挂户或以他人名义参与竞标的。谈判响应方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如分公司、办事处等)。
3.4.11其它不符合《政府采购法》或省、市有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要求的。
4、谈判响应文件的澄清
在谈判期间,采购方可要求谈判响应人对其谈判响应文件进行澄清,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5、对谈判响应文件的评定方法
5.1由谈判小组对各谈判响应文件的全部内容进行审阅,并确定它们是否合格有效。经过审标,对其谈判响应文件中须要进行澄清的问题,将由谈判小组向谈判响应方进行询标,谈判响应方应接受询标、澄清。其记录须经谈判响应方授权代表审阅签字,并应视作谈判响应文件的补充,对谈判响应方具有约束力。
5.2在审标、询标及谈判的基础上,谈判小组按照平等、客观、公正的原则,根据评标办法进行综合评定。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对谈判项目做出评标结论。
★5.3在评标或谈判过程中,出现异常或特殊情况时,由谈判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5.4第一次投标报价和最终最低报价都不得高于预算,否则其投标无效。
6、保密
6.1在谈判期间,谈判响应方不得向谈判小组成员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
6.2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谈判小组成员不得与谈判响应方私人交换意见。在谈判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和谈判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也不应将评标情况扩散出谈判小组成员之外。
6.3谈判小组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谈判响应文件。
7、谈判程序:
谈判小组按以下步骤进行谈判
(1)谈判小组组织检查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各谈判响应方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的技术标;
(2)谈判小组对所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的技术标进行审查,审查结束后,由主持人公布无效谈判响应方名单、谈判响应无效的原因等情况;
(3)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各有效的谈判响应方就公司情况、项目需求、售后服务、供货时间、付款方式等要素分别进行谈判。
(4)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它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有效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谈判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
(5)技术服务等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对有效的各谈判响应方的资信情况等进行审查并确定技术有效单位(具体的细则见第六章);采购方将公布技术有效单位名单。
(6)谈判小组对技术有效单位的商务标进行审核,并要求对通过商务标审核有效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第二次(即最终)报价,统一时间收取。
(7)谈判小组对最终报价的合理性进行审核,如发现有供应商的最终最低报价存在其它不合理情况,则该应商的谈判响应作为无效谈判响应。
(8)对通过最终报价审核有效的单位,谈判小组则根据第六章评审方法计算出最低评标价并确定成交商。
(9)谈判结束后,主持人公布有效谈判响应方的最低评标价结果和成交供应商。
8、成交通知
8.1评标结束后,评标结果公示1个工作日,发布评标结果公示的媒体为:义乌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8.2评审结果发布公告的同时,由采购人和浙江开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共同签发《成交通知书》,成交方凭有效证明到浙江开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9、对评标过程和结果的质疑的受理及处理
(一)质疑投诉递交的资料需为书面材料。质疑投诉书面材料需法人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质疑投诉属于以下情况之一的,将不予受理:
1)质疑投诉人不是所投诉项目的参与者,或者与质疑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2)质疑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
3)未提供书面质疑或者质疑未加盖公章的;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其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4)已超过谈判文件规定质疑投诉提出期限的事项。
5)投诉事项已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
6)质疑投诉的事项已经进入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程序的;投诉事项应先提出质疑而没有提出质疑的。
7)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和《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2〕18号)等有关规定的质疑投诉。
10、谈判过程中、谈判结束后有异议的处理办法
10.1谈判采购过程中,谈判响应方对评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谈判现场提出,采购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若不接受采购人答复的,应当以不接受采购人答复的事项向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10.2谈判结束后,谈判响应方或者其它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谈判的项目的谈判采购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首先依据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
11、签订合同
11.1成交供应商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11.2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第五章 谈判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方将不予受理谈判响应文件:
1.1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1.2谈判响应文件未密封的;或密封口没有加盖单位公章;或谈判响应文件技术标与商务标密封在一起。
1.3需要报名的项目,供应商未按规定报名的或报名时名称与递交响应文件时不一致的。
2.谈判响应文件在技术标评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谈判小组审核后按无效谈判响应文件处理:
2.1.技术标或技术标封装物中包含商务报价的。
2.2谈判响应文件未装订的。
2.3谈判文件关于谈判响应文件组成内容技术标要求中打“★”的内容,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内容未提供完整的,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或未按其规定的格式及要求填写、签字、盖章,或提供的谈判响应文件内容不符合谈判文件中有关打★号的条款的规定。
2.4供应商的资格不符合谈判文件的资格要求规定。
2.5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谈判响应文件(不含正副本不一致),且在谈判响应截止之前未书面声明哪一个有效的,但按谈判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
2.6供应商所投产品的数量不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
2.7供应商借用或冒用他人名义或证件,或供应商涂改证件,或供应商伪造或编造谈判响应资料的。
2.8参加谈判的不同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出现雷同或相似(包括部分雷同或相似),对所有雷同或相似供应商按无效标处理,采购方将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或供应商串标的。
2.9其它对本谈判文件中打★号的条款未完全响应的。
2.10经谈判小组认定,谈判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2.11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对其谈判响应文件作出澄清或说明,如果供应商代表拒绝澄清或说明的,或者拒绝签字的;或在对谈判响应文件澄清或说明期间,由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不在场(或不能出示其居民身分证),导致对澄清或说明无法签字确认的。
3.谈判响应文件商务标和第二次报价评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谈判小组审核后按无效谈判响应文件处理:
3.1.谈判文件关于谈判响应文件组成内容商务标要求中打“★”的内容,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内容未提提供完整,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或未按其规定的格式及要求填写、签字、盖章,或提供的谈判响应文件内容不符合谈判文件的中有关打★号的条款的规定。
3.2供应商的所投产品的数量不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
3.3在当次报价中对同一项目有二个或多个报价,且在报价截止前未书面声明哪个有效的。
3.4经谈判小组审议认为谈判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3.5其它对本谈判文件中打★号的条款未完全响应的。
3.6当供应商由于报价计算错误,供应商拒绝接受按谈判文件的规定进行的修正处理(或供应商代表拒绝签名确认);或在报价修正期间,由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不在场(或不能出示其居民身分证),导致对报价修正无法签字确认。
4.谈判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对于供应商出现非上述所罗列的情况,不得以无效响应处理。
评审细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规定,为更好地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结合本次谈判的特点,特制定本评审细则。谈判小组用最低评标价法对本项目作出评审结论。
评审程序
1、对谈判响应文件的完整性、符合性、响应性等进行技术标审查。凡不符合有关规定或不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谈判响应文件将不进入谈判范围。
2、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进入谈判范围的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实质性内容。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谈判文件作出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3、对经过谈判技术有效单位的商务标进行审查。
4、推荐成交候选人、出具评审报告
二、评审办法
1、技术标评审
1.1根据谈判文件第五章谈判响应文件的有效性的规定,是否属于无效标或废标;
1.2检查谈判响应文件中是否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
1.3检查标书的完整性,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委托书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料是否齐全;
1.4检查拟供的方案是否满足谈判文件及本项目的要求;
1.5检查服务计划是否提供;是否具体、完整、可行;
1.6检查售后服务承诺是否提供,是否符合谈判文件的要求;
经过谈判,符合上述要求的供应商进入商务标的评审。
2、商务标评审
2.1甄别异常报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谈判报价不进入商务分计算环节:
①技术标未入围单位的谈判报价;
②报价高于预算价;
③谈判报价高于最高限价;
④如谈判小组一致认为最低投标报价或某些分项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能时,谈判小组有权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解释。如供应商未在规定期限内做出解释,或所作解释不合理,经谈判小组取得一致意见后,可列为异常报价,并按无效处理。
3、推荐成交候选人,完成评审报告
1)推荐成交候选人
谈判小组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有效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第二次(即最终)报价,有效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即为该供应商的评标价,按各供应商的评标价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评标价相同的,由采购人代表随机抽取程序决定排序),谈判小组根据以上排序直接确定第一名的供应商为成交人。
当确定的成交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重新组织谈判。
(2)完成评标报告
谈判小组向采购人提出评审报告,内容包括谈判过程、供应商的优劣对比分析、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基本结论、存在的问题和谈判专家的不同意见。评审报告应经谈判小组所有专家签字,在评审结束时当场提交给采购人。
第七章合同主要条款
义乌市政府采购合同(样本)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需双方根据___ _年____月____日 项目中标结果和投标文件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并经双方协调一致,订立本采购合同。
一、合同文件组成:本采购合同、合同补充文件、中标通知书、招标补充文件及招标文件、询标承诺、询疑答复、投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双方来函。合同文件组成的所有内容是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合同金额
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货款须包括货物费、途中搬运费、装卸车费、包装费、货物更换及技术服务费、税费、完成本项目的其它费用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等一切费用。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数量 |
生产商 |
单价(元) |
总价(元) |
1 |
大米 |
25KG/包 |
10400包 |
|||
2 |
面粉 |
25KG/包 |
2000包 |
|||
3 |
食用油 |
5升×4瓶/箱 |
2000箱 |
|||
合 计 |
人民币(大写): ¥: |
1、表中数量为预算数量,具体以实际使用量进行配送并结算。
2、采购人不保证最低使用量,由此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供货时间:2年,从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四、供货质量要求
1、供方所供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卫生标准,必须保证无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异常现象,必须无毒、无害,符合需方的要求。
2、供方所供货物不得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仿造或假冒,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不得以次充好,不得短斤缺两。
3、供方在每次供货时,必须出具该批货物的检验合格证,并应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卫生安全要求包装。包装内附上出厂合格证,要求注明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并承诺向需方供应的以上货物不过期、不变质、不变味、无毒无害,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的有关规定。否则,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供方负责承担,并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服务要求
1、配送单位按需方通知要求配送;
2、配送的货物必须保证卫生、安全、健康,对因货物质量、食品安全原因造成食物安全事故(中毒事件),由配送方全部承担经济赔偿并负法律责任;
3、配送的货物必须在保质期内;
4、需方在货物的使用过程中对质保期已过或质量有问题的货物需方随时可以要求配送方收回,配送方应无条件接受,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配送方自行承担。
5、配送的货物必须经检验合格并附合格证;
6、供应商承诺提供安全、快捷、优质的配送服务;
7、供应商应注重员工的安全教育。采购人对配送过程中发生的人身财产安全损失不负任何责任。
六、交货及验收
1、配送时间:按采购方要求准时配送;若出现退换货情况,应在2小时内完成退换货。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验收:由学校组织人员验收。
七、付款方式
供方每月25日(节假日提前)将结算清单(两份盖公章)交需方确认无误后,供方开发票,于月底结账。
八、双方责任
1、由供方所供货源引起食物中毒或其他不良反应的,需方除保留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权利外,还将要求供方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2、供货期间如发现质量问题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第一次警告并退货;第二次取消供方的供货资格,并将按失信行为上报义乌市信用管理部门。如因质量问题或供应不足造成需方损失,供方须承担赔偿责任,并且需方有权因此提前终止本协议。
3、供方送交的货物必须是预先称重或清点好数量的,需方验收时再次过秤和清点。
4、需方应为供方及时提供采购计划,并为供方送货上门提供方便。
5、供方应认真履行合同。如果供方违约,致使本合同无法执行,使需方受到损失的,将按失信行为上报义乌市信用管理部门。
6、供方送交的货物必须是定量包装,要求称量必须与包装袋上标明的重量一致,需方验收时抽样5%检查,如发现有不满足要求的供货,累计出现三次不足秤的,以后各批次货物若出现不足秤的,按该批货物价值的2倍扣款。
7、供方所送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文件规定的,必须给予退货,并于2小时内给予更换符合合同规定的同等数量的货物,否则每次向需方偿付壹仟元整的违约金。因乙方所供货物质量问题,每一个月内出现异常退货2次及以上的(以每批次为单位计算退货次数,即该批次出现退货即计算为一次退货),则供方需向需方偿付伍仟元整的违约金。供货期(半年)内累计出现异常退货4次以上,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供货资格。
8、供方未能按照需方订单规定时间送货,或者送货数量不足的,超过4小时不足8小时的,则每次供方需向需方偿付伍仟元整的违约金。超过规定时间12小时不送货的,则供方已经够成严重违约,需方有权取消供方供货资格,将按失信行为上报义乌市信用管理部门,并追究供方违约责任。
9、需方拒收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货物,需方每次向供方偿付伍仟元整的违约金。
10、由于供方所供货物的质量问题导致需方所在单位——浙江机电技师学院职工、家属、陪客及其它食用者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时,供方除赔偿需方损失外,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11、供需双方任何一方违约,致使本合同无法执行,使对方受到损失的,违约方须向被违约方支付伍万元违约金。
12、任何由于供方原因致使需方与其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需方有权选择备标候选人重新签约合同。
九、争端的解决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2、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若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可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协议其它事项和条款仍应继续履行。
十、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协议所有附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订、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3、本协议生效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除需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供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如需提出修改或补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
4、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 份,供需双方各执 份,浙江开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供 方:____________________需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帐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_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章 谈判响应文件部分格式
一、技术标部分格式:
二、商务标谈判响应文件部分格式:
1、投标函格式
2、报价一览表格式
封面格式
正本(副本)
项目
谈判响应文件
(采购编号)
谈判响应文件内容: (技术标或商务标)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申明书(格式)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系 (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 。为 项目的投标、开标等事宜,签署上述谈判响应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申明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项目名称:
日 期:
致:(采购人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注册于 (注册地址)的
(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本人 (授权人姓名)系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现特授权本单位的(被授权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为我公司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公司办理就 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无转委托。特此声明。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公章:
授权人签名: 职 务:
被授权人签名:
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申明书和身份申明即可。
质量保证承诺书
致:
我公司在此声明,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所有文件均是真实和准确的,同时郑重承诺:我方若中标,保证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配备好设备和服务人员,并完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贵方配送优质的食堂物资,并承担相应的一切风险和费用。
投标人名称(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义乌市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承诺书
1、我单位已认真阅读了本项目的招标公告、谈判文件、技术要求、图纸、招标补充(答疑)文件及相关资料,对其全部内容和要求有实质性了解,并对这些内容表示理解且无任何异议,接受其全部内容及要求,承诺本单位的谈判响应文件已经完全响应并符合其全部条件和要求,愿意参加投标并愿意中标;
2、自愿接受义乌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的管理,并严格遵守市政府采购相关部门制定的招投标管理制度、规范和纪律。
3、我单位承诺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并承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积极主动配合市财政局的调查。及时、如实、全面地回答市财政局提出的问题,并在调查笔录中签字确认。如拒绝签字确认的,则视为我单位及有关工作人员认可调查笔录中的全部内容,并对最终的调查结果无任何异议,且自愿放弃一切救济途径。
5、不转让、出借、涂改、伪造资质(资格)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其他单位(个人)以我单位(本人)名义承接业务。
6、不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围标,不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7、在备案、招标、投标、报名、开标、评标、询标、中标、签订合同、合同备案等招投标预备和进行的全过程中提供的资料均真实、有效,不弄虚作假。
8、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谈判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及有关附件,我方同意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权力。
9、我方同意所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在招标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10、我方相信贵方的招标结果是公正、合法的,无论我方中标还是落标,我方将接受这一结果。
11、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依照谈判文件中的相关规定与招标方签订合同。
12、,不恶意过低报价,不扰乱招投标的正常秩序。
13、严格遵守开标会议纪律,不在开标会场吵闹、滋事,服从工作人员指挥。
14、按照法律法规和本项目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异议和投诉,不越级投诉,不无理投诉。如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说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上述承诺事项已认真逐项核对,均表达我单位真实意见,愿承担任何责任。若有任何弄虚作假内容或未遵守上述约定的,经查实后,愿意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并对该项目的损失作出赔偿。如我单位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无条件接受市财政局或相关监管部门作出的任何管理和处理决定,并自愿承担一切不利的后果。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投标函(格式)
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全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_(全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的招标、投标等有关活动,为此提交下述文件:
1、技术标,正本一份,副本 份;
2、商务标,正本一份,副本 份;
3、其他:
4、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所附投标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支付的货物和服务投标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
2)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谈判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3)供应商将按谈判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其投标自开标之日起有效期____个日历天。
5)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将按失信行为上报义乌市信用管理部门。
6)供应商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
供应商代表职务: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日期: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全权代表签字: ____________
投标报价一览表
供应商名称(盖章):
采购编号: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数量 |
生产商 |
单价(元) |
总价(元) |
1 |
大米 |
25KG/包 |
10400包 |
|||
2 |
面粉 |
25KG/包 |
2000包 |
|||
3 |
食用油 |
5升×4瓶/箱 |
2000箱 |
|||
合 计 |
人民币(大写): ¥: |
全权代表签字:
日 期:
注:
1、供应商应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投标报价。
2、此表在不改变表式内容的情况下,可自行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