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受珠海市广东实验中学金湾学校委托,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3日就珠海市广东实验中学金湾学校食堂经营权(项目编号:2100495C)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经评审委员会评审,采购人确认,现就本次采购的评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珠海市广东实验中学金湾学校食堂经营权;
二、项目编号:2100495C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内容:珠海市广东实验中学金湾学校食堂经营权,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招标项目要求及合同。
(2)服务期(完成期限):经营期限为3 年(合同期限3年,采用1+1+1的形式,一年合同期满后,甲方对乙方的经营状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如满意率不低于80%,则续约一年,最多可续约二次,否则,甲方中止本合同;经营期每年按10个月计。如在经营期限终止的该学期,学校的教学周期在经营期终止前结束,则以正式放假时间为经营权终止时间。如经营权到期后,学校本学期的教学工作还没有结束,或者未确定新的经营者时,经学校要求后,中标单位应继续经营到学期结束或者新的经营者进场开始经营时为止。如果经过招投标中标单位继续获得甲方食堂经营权,或者合同终止时学校还没有确定新的食堂经营者,中标单位应负责当年本学期结束后至下学期开学前师生补课期间的饮食。
(3)预算金额:零租赁。
五、采购公告日期及媒体:2021年7月14日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公告。
六、评审信息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商务技术得分 |
总 分 |
排名 |
1 |
珠海市莘莘食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71.60 |
71.60 |
2 |
2 |
珠海市隆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41.80 |
41.80 |
3 |
3 |
珠海市康德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95.40 |
95.40 |
1 |
七、评审结论
1、第一中标候选人:珠海市康德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服务期(完成期限):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2、第二中标候选人:珠海市莘莘食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服务期(完成期限):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3、第三中标候选人:珠海市隆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服务期(完成期限):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现对以上的评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有效质疑的,招标人及交易平台将根据规定向上述第一中标候选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珠海市广东实验中学金湾学校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