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阳江市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海陵中学学生营养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阳江市阳东区东城镇福兴一路1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8月24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采购计划编号:441705000-2021-00218
项目编号:GDCD-2021-071301
项目名称:阳江市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海陵中学学生营养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9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阳江市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海陵中学学生营养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9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服务 | 阳江市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海陵中学学生营养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900,000.00 | 1,900,00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0天(从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7月15日止)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阳江市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海陵中学学生营养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03日至2021年08月10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阳江市阳东区东城镇福兴一路1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1年08月24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阳江市阳东区东城镇福兴一路1号二楼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开标地点:阳江市阳东区东城镇福兴一路1号二楼
符合以上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以公开报名方式确认其投标资格。
说明:报名时请提交以下资料:
1)法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亲自购买不需提供)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加盖公章到指定地址购买。报名时投标单位的资料与以上报名条件不符合、不齐全、复印件不清晰或未盖红色公章的不予受理。
2)投标人需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期间的截图。(证明文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阳江市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海陵中学
地 址:海陵区海陵大堤头
联系方式:0662-3855027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广东畅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阳江市阳东区东城镇福兴一路1号
联系方式:0662-368786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许先生
电 话:0662-3687868
广东畅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8月03日
阳江市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海陵中学学生营养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GDCD-2021-071301
采 购 人:阳江市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海陵中学
代理机构:广东畅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二○二一年八月
温 馨 提 示
一、报名:
1、潜在供应商须按招标文件及公告要求报名
2、公告期间,供应商需要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供应商库完成用户注册,以便中标后顺利进行后续工作。
二、投标/报价:
1、投标文件应按顺序编制页码。
2、请仔细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已按采购文件要求盖章、签字、签署日期。
3、请正确填写《开标一览表》。多子包项目请仔细检查子包号,子包号与子包名称必须对应。
4、投标文件必须按要求装订密封包装,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
三、投标保证金及中标服务费:
1、投标供应商请注意区分投标保证金及中标服务费收款帐号的区别,务必将保证金按采购文件的要求存入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中标服务费存入中标服务费通知中指定的服务费账户。切勿将款项转错账户,以免影响保证金退还的速度。
2、采用转账、汇款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广东畅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账户(收款人名称、开户行及账号见招标文件)。以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形式交纳保证金的,将担保函原件于投标截止时点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
四、其他:
1、如招标文件有澄清、修改或者延期的,我司会在相关媒体上发布公告,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投标报名时所填电子邮箱通知所有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收到后应将相关文件打印后签收盖章确认并扫描回复我司。
(本提示内容非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以采购文件为准)
目 录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1-1
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2-1
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3-1
第四部分:合同条款……………………………………………4-1
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5-1
第一部分
投 标 邀 请 函
投标邀请函
广东畅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阳江市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海陵中学的委托,对阳江市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海陵中学学生营养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1、 采购项目编号:GDCD-2021-071301
二、采购项目名称:阳江市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海陵中学学生营养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900,000.00元(超出该报价上限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项目内容:阳江市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海陵中学学生营养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2、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3、适用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须购买招标文件。
符合以上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以公开报名方式确认其投标资格。
说明:报名时请提交以下资料:
1) 法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亲自购买不需提供)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加盖公章到指定地址购买。报名时投标单位的资料与以上报名条件不符合、不齐全、复印件不清晰或未盖红色公章的不予受理。
2)投标人需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期间的截图。(证明文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1年08月03日 至 2021年08月10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畅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阳江市阳东区东城镇福兴一路1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8月24日10时00分(注2021年08月24日9时3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省阳江市阳东区东城镇福兴一路1号二楼
十、开标时间:2021年08月24日 10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广东省阳江市阳东区东城镇福兴一路1号二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1年08月03日 至 2021年08月10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许先生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 关校长 |
联系电话:0662-3687868 联系电话:0662-3855027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畅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先生 传 真:0662-3687868 |
地址:阳江市阳东区东城镇福兴一路1号 联系电话:0662-3687868 邮编:529500 |
(三)采购人:阳江市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海陵中学 联系人:关校长 传 真:0662-3855027 |
地址:海陵区海陵大堤头 联系电话:0662-3855027 邮编:529500 |
十四、信息查询(在以下媒体中发布公告)
①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②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广东畅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8月
第二部分
用 户 需 求 书
A.商务要求
一、投标人投标资格要求为:
注: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核查,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投标人须是依法取得相应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须购买招标文件。
二、品种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由定点生产企业按照国家标准生产并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的全新包装学生纯牛奶和面包类的货物,必须提供供货清单。
三、投标报价包括:货物配送至采购合同指定地点的搬运费、卸装费、保险费、验收、人力成本、产品成本、利润、税金、分发到班级人工费等一切费用。(以上费用需在投标价格表中详细列明)。
四、合同签订要求:采购合同由中标配送商与采购人签订,签订时间为中标供应商收到《中标通知书》通知后7个日历日内。
五、服务期:200天(从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7月15日止),具体配送服务的起、止时间由采购方根据招标活动结束后的实际情况而定。
六、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七、付款方式:每月结算。
八、结算要求:合同货物到采购人指定地点交付并完成验收后,采购人凭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以下文件支付货款:
a)中标通知书;
b)采购合同;
c)货物清单(收货人签名并加盖采购人公章);
d)中标配送商开具的发票。
九、售后服务:
1)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由供应商负责。
2)中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投货物的质量,如果出现食品质量导致的食品卫生事故由中标供应商负责经济赔偿和追究法律责任。
十、品种标准:符合甲方采购的品种要求,并能提供检验报告。
十一、配送数量及品种:配送数量具体以学校订购数量为准,学校可根据实际自行选择供货清单内的品种。
B.技术要求
备注:
(1)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的所有货物响应,超出报价上限的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本项目技术要求中带“▲”的为重要技术参数,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评审严重扣分。
(3)本项目技术要求中带“★”的为实质性参数,实质性不响应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一、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服务期 |
预算总价 |
1 |
学生营养餐配送服务 |
一项 |
200天 |
1900000.00元 |
二、学生营养餐总体要求
1、配送服务总期限为200天((从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7月15日止,按一学年度约200天计算):期间实行按学生在校每天配送,具体配送服务时间由采购方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2、营养餐配送份数的标准为阳江市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海陵中学学校现就读学生人数(约1900人,按学期实际学生人数算)。
3、营养餐包括的种类:纯牛奶和面包等适合增加学生营养的食品,其中牛奶的营养成分应包含:能量≥284KJ,蛋白质≥3.2g,脂肪≥3.8g,碳水化合物≥4.8g,钠≥60mg,钙≥100mg;面包餐点配餐的品种应根据学生口味多样化、尽量做到品种每天有更新。
★4、营养餐为每天每人1份,每份价格为人民币:5.00元,要求为:纯牛奶≥250ml X 1支、面包餐点≥55g X 1个,提供承诺函(若配餐的标准在配送服务期间因国家的政策要求而需要调整的,则由采购方和配送方协商解决)。
5、配送商须保证经营的食品(营养餐)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要求。
6、营养餐由供应商送货上门,配送过程中须保证产品的包装、运输、储存等符合相关的卫生要求,不对产品造成污染。
7、保证供货时认真查验食品质量,食品包装上的标识须符合下列要求:
1)有产品检验报告或相关证明;
2)有中文标明的食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3)有清晰地标明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4)有标明食品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要在外包装上标明。
8、产品有出现不达标或过期的,中标方要负经济赔偿和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部分
投 标 人 须 知
一、说 明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
2. 定义
2.1 “采购人”是指:阳江市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海陵中学。
2.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广东畅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3 “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4 “合格的投标人” :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及特殊条件要求。
2.5 “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3.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3.1 “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优先采购自主创新、节能、环保产品。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政府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3.2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
3.3 政府采购若需采购进口产品的,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执行。
3.4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4.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本次招标向中标人收取的中标服务费。中标投标人在收取《中标通知书》时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收费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具体收费标准按下表 服务 类的标准计算(若按本标准计算的服务费低于5000元时,按5000元收取):
项目类型 中标金额(万元) |
货物 |
服务 |
工程 |
100以下 |
1.50% |
1.50% |
1.00% |
100—500 |
1.20% |
0.80% |
0.70% |
500—1000 |
0.80% |
0.45% |
0.55% |
1000—5000 |
0.50% |
0.25% |
0.35% |
例如:某招标项目中标金额为400万元,计算中标服务费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
(400-100)万元×0.8%=2.4万元
合计收费=1.5+2.4=3.9万元
(1)中标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
(2)中标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电汇、支票或现金等形式支付。
(3)中标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
(4)投标人如不按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抵扣服务费。
二、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构成
5.1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1) 投标邀请函
2) 用户需求书
3) 投标人须知
4) 合同书格式
5) 投标文件格式
6) 在招标过程中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5.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5.3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广东畅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6. 招标文件的澄清
6.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采购人对投标人所要求澄清的内容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的形式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6.2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无异议。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7.l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
7.2修改后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
7.3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适当推迟投标截止期,但应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8.投标的语言
8.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9.投标文件的构成
9.1 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自查表;
2)资格性文件;
3)商务响应文件;
4)技术响应文件;
5)价格部分。
6)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递交的补充、修改等文件。
10. 投标文件编制
10.1 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0.2 投标人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10.3 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及监管机关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10.4 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1. 投标报价
11.1 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若同时以人民币及外币报价的,以人民币报价为准。
11.2 投标人应按照“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投标明细报价表》确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投标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投标或确定为投标无效。
11.3 《投标明细报价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
1) 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必须标明“免费”;
2)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价格中;
3) 应包含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服务的其他所有费用。
11.4 每一种规格的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2. 备选方案
12.1 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3. 联合体投标
13.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4.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其他(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及特殊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14.2 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只能以法人的身份参加(招标文件对特殊行业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
14.3 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如因文件不清晰造成难以分辨,此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5. 证明投标标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5.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拟提供的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包括投标报价表中对货物原产地的说明,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5.2 证明投标标的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数据和实物,包括如下:
1)产品的型号、规格、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服务的详细说明;
2)详细的合同项下提供货物及相关服务的执行时间表及其实施措施,明确标注出影响合同执行的关键时间及因素;
3)对照招标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投标人逐条说明所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已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服务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是对于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货物的具体参数值。
15.3 投标人在阐述投标人须知第15.2(2)时应注意:招标文件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标准以及参照的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或优)于技术规格的要求。
15.4如所投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品目的产品,需提供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或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该清单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 .cn/)上查找。
16. 投标保证金
16.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35000.00)。
16.2 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电汇、银行转帐及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的形式提交。
(1) 以电汇、银行转帐形式交纳保证金的,直接存入如下帐户(交款时投标人向银行提供采购编号,由银行开具收款单盖章交给客户留底,作为保证金收取依据。)
收款人:广东畅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帐号:9550880219213800110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江阳东支行
(递交报价保证金请注明:采购编号 GDCD-2021-071301 )
(2) 以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形式交纳保证金的,由专业担保机构出具担保函(具体格式见本招标文件第五部分2.3.2),并于投标截止时点前,将担保函原件送达采购代理机构。
16.3 凡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16.4 如无质疑或投诉,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16.5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16.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依法处理:
1)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 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17. 投标的截止期和投标有效期
17.1 投标的截止时点详见投标邀请函,超过截止时点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17.2 投标文件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比规定时间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7.3 特殊情况下,在原有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接受投标有效期延长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文件,而只会被要求其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8. 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18.1 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一式 陆 份,其中正本 壹 份,副本 伍 份,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8.2 投标人应同时提交与投标文件中报价、技术部分的正本内容相同(图片及印刷文件可除外)的电子文件一套(以光盘形式),文件格式要求采用Office中文版本WORD软件制作(其中报价表以excel制作),如果电子文件与书面文件不符时,以书面文件为准。
18.3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投标文件中。
18.4 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章或签字才有效。
18.5 所有投标文件(附特殊规格的图纸外)应按A4规格制作;建议采购双面打印或复印。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 投标文件须编页码,页码必须连续。
19.2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所有的副本、电子文件分别单独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清晰标明“正本”、“副本”“电子文件”字样。
19.3为方便开标时唱标,投标人应单独密封提交《唱标信封》一份,并在信封上清晰标明“唱标信封”字样,《唱标信封》封装内容详见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19.4 信封或外包装上应当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和“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点)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
19.5如果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投标文件将被拒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20.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0.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点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
20.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点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采购单位。
20.3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
五、开标、评标、定标
21. 开标
21.1 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邀请函》或《澄清/更正/延期公告》(如有的话)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原则上应当有采购人代表和投标人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1.2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
21.3 采购代理机构做好开标记录,开标记录由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投标人未参加开标或未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1.4 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的,应当场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及时处理。
21.5 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行开标,投标文件原封退回。
22. 评标
22.1 评标详见《九、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23. 定标
23.1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23.2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的法定时间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23.3 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政府采购监管机关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以公告方式告知所有当事人本次项目的中标结果。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4. 替补候选人的设定与使用
依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四十四条“……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成交或者中标、成交资格被依法确认无效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排序从其他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中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没有其他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六、质疑和投诉
25. 供应商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质疑或投诉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向相关部门书面提出。供应商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
25.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纸质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
25.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25.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25.4质疑函应当署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5.5质疑文件提交方式: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自然人本人携带身份证明原件、质疑函原件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到现场提交。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携带身份证明原件、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等注册登记证书原件、质疑函原件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到现场提交。供应商委托代理人提出质疑的,还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25.6质疑受理部门:广东畅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5.7提交质疑文件地点:广东省阳江市阳东区东城镇福兴一路1号二楼。
25.8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对质疑回复等文件的送达方式为现场取件、邮寄或电子邮件(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为:gdcdgs01@126.com),供应商收到质疑回复后应在质疑回复函送达回执上签收确认。
25.9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的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25.10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下载专区自行下载。
七、 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26. 合同的订立
26.1 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承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但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6.2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27. 合同的履行
27.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27.2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八、适用法律
28. 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九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29、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29.1 评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组成,采购人代表人数、专家人数及专业构成按政府采购规定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30、评标方法
(1)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投标人数必须达到法定人数,否则作废标处理。
(2)综合评分法评标步骤:先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再进行技术、商务及价格的比较与评价。只有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才能进入技术、商务及价格的详细评审。
(3)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则为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经评委会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作废标处理。(服务类项目此条款不适用)
(4)综合评分及其统计:按照评标程序、评分标准以及分值分配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就各个投标人的技术状况、商务状况及其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和比较,评出其技术评分和商务评分。各评委的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的技术评分或商务评分。然后,评出价格得分。将技术评分、商务评分和价格评分相加得出综合得分,综合得分按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的,按下列顺序比较确定:1)节能产品;2)环保产品;3)投标报价(由低到高);4)技术评分(由高到低)。如以上都相同的,名次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次高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5)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则为核心产品),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服务类项目此条款不适用)
31、评标步骤
31.1 投标文件的资格性审查
31.1.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附表一《资格性审查表》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1.2在资格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确定为无效投标:
1) 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3)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31.1.3 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不再进入后续评审。
31.1.4对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电话或传真等方式现场告知。
31.2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31.2.1评标委员会根据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31.2.2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实质偏离的投标文件。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只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内容的除外。
31.2.3 在符合性检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确定为无效投标:
1) 投标总金额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或投标价不是固定唯一的;
2)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3) 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的;
4)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技术与商务的条款产生偏离的。
5) 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被视为无效投标的其它条款的。
6) 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31.2.4对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有争议的投标,评标委员会将以记名方式表决,得票超过半数的投标人有资格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否则将被淘汰。
31.2.5对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通过电话或传真等方式现场告知。
32. 投标文件的澄清
32.1 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2.2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3投标文件中如果有其他错误或矛盾,将按将按不利于出错投标人的原则进行处理,即对于错误或矛盾的内容,评标时按照对出错投标人不利的情形进行评分;如出错投标人中标,签订合同时按照对出错投标人不利、对采购人有利的条件签约。
32.4 上述修正或者处理结果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
33. 投标的评价
33.1 评标委员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33.2比较与评价
1、技术评价:技术评分各单项所占权重详见附表三《技术评分表》;所有评委的技术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技术评价得分;
2、商务评价:商务评分各单项所占权重详见附表四《商务评分表》,所有评委的商务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商务评价得分;
3、价格评分:
(1)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 投标报价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a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b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c 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d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e 对投标货物的关键、主要设备,投标人报价漏项的,作非响应性投标处理;
f 买方需要的服务和附带备品、配件所需的费用,如果投标人是另外单独报价的话,评标时计入投标报价总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3) 对小微企业评标价格扣除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C1的扣除(C1的取值为6%),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如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协议书中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有效投标报价给予C2的价格扣除(C2的取值为2%);如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微企业享受上述第(1)条规定的价格扣除。
3)组成联合体(如允许)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4)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
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按上述第(1)、(2)条款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扣除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按上述第(1)、(2)条款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
关于政策功能说明
(1) 在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 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0803定稿)阳江市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海陵中学学生营养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x
海陵中学学生奶委托协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