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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政府胜利路街道办事处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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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永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政府胜利路街道胜利中队伙食外包服务的更正公告(3)

招标详情

新疆永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政府胜利路街道胜利中队伙食外包服务的更正公告(3)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YXZB[ZC]2021-2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政府胜利路街道胜利中队伙食外包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7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后内容

1

招标文件中内容

修改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更正日期:2021年08月03日

三、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政府胜利路街道办事处

地 址:克拉玛依市胜利路街道办事处

联系方式:157099046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永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克拉玛依市胜利路47号

联系方式:159993924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艳丽、邵彩霞

电 话:15999392492、13899588072

附件信息:

  • 更正公告3 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政府胜利路街道胜利中队伙食外包服务08.0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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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政府胜利路街道胜利中队伙食外包服务

更正公告(3)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YXZB[ZC]2021-2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政府胜利路街道胜利中队伙食外包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7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后内容

1

招标文件中内容

修改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更正日期:2021年0803

三、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政府胜利路街道办事处

地 址:克拉玛依市胜利路街道办事处

联系方式:157099046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永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克拉玛依市胜利路47号

联系方式:159993924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艳丽、邵彩霞

电 话:15999392492、13899588072




附件:

一、章、供应商须知中第3.1条“采购范围”内容修改为:完成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政府胜利路街道胜利中队分配的工作站点每天实际就餐人数每日伙食(中餐、晚餐)供应、配送、日常服务等全部内容。以及合同条款、项目采购需求、本招标文件约定的全部内容及责任和义务。具体采购明细和要求详见“采购项目内容及规格要求”。

二、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中第17.4条“采购代理费”内容修改为:本项目采购代理费经与采购人协调,确定由入围供应商进行均摊,总金额为人民币2.6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万陆仟元整),每家均支付1.3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叁仟元整),入围供应商领取入围通知书时支付采购代理费。此部分费用供应商自行考虑计入本次投标报价中,不因供应商漏报或忽略而后期追加费用。

三、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中第36条“确定中标供应商”修改为:

36、确定入围供应商

36.1各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由高至低排序,综合得分排列前2名的供应商被推荐为入围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相同的,则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如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则按技术+商务部分合计得分由高至低顺序排列,如出现综合得分、投标报价且技术+商务部分合计得分也均相同时,则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其排序。

36.2 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入围候选人及有关规定确定中入围供应商。

注:评分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36.3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36.4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入围候选人顺序确定入围供应商;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入围供应商。

36.5入围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入围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36.6在确定入围供应商前,招标采购单位不得与供应商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四、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内容修改为:

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总则

1.本章条款仅限于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政府胜利路街道胜利中队伙食外包服务

2.本章条款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引述有关规范条文,供应商不得以本文件未提出要求为理由而规避国家和行业强制规范、标准的规定,供应商应保证提供符合本章条款和相关标准的服务。

3.如果供应商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章条款提出异议,采购人就可以认为供应商提供的成果符合本章条款的要求。

4.供应商投标文件中,应对投标文件中的服务进行详细的说明。

5.在签订合同之后,采购人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有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

6.本章条款使用标准如与供应商所执行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执行的规范和标准

本项目必须遵循国家规范和标准并应按最新版本执行,若标准、规范出现矛盾时,以最新、最高标准规范执行。

三、项目技术要求

1.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政府胜利路街道胜利中队32个工作站点,入围供应商按照采购人分配点位进行供餐。

2.配餐标准:中餐/晚餐,中餐二荤一素,晚餐一荤一素,以牛羊肉为主主食以米饭为主。

两餐费用中餐/晚餐合计标准为25元/人/天。

3.用餐人数:按需保障便民警务站工作人员当天实际就餐人数的正常用餐;同时保证临时紧急供餐(执行勤务需送餐至特殊地点);节日配送相对应的节日食物(端午-粽子、冬至-饺子等)。

4.送餐时间明确:中餐13:00时-13:50时,晚餐19:00时-19:50时

5.供餐地点:将饭菜送至承接的各便民警务站内
6.饭菜质量:每日提供的饭菜质量符合食品卫生标准;严禁使用腐烂变质、过期以及无检验合格的食材原料;饭、菜中不得出现杂物、异物、害虫、飞虫、原料不新鲜、腐败变质、菜量太少、夹生、冷饭等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情况;每餐为采购人提供食品小样,并粘贴菜品标签,由采购人保存48小时;饭菜每周必须与巡逻中队商议更换菜谱。质量必须是检测合格的食品或新鲜的食品原材料、包装食品必须通过国家食品生产许可且包装具有SC认证标志。

7.卫生质量:店内卫生标准为A级;餐具使用一次性塑料盒或不锈钢消毒餐盒。同时中队伙食委员会将与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定期对后厨卫生进行检查。

8.店面资质:近两年被相关行政机构进行卫生方面处罚的不列入招标范围;同时需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工作人员必需持有健康证;需有大型店面,严禁小作坊型厨房,后厨面积不得小于500平方米;后厨工作人员不得少于25人;送餐车辆不少于2辆(提供车辆行驶证);严禁转包或更换食品加工地点。

9.质量标准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国家食品卫生规范标准;食材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三章“食品安全标准”中的规定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2017标准,食品中农药残留量符合GB2763-2019标准。质量标准:面粉GB1355-1986;大米GB1354-2009;菜籽油GB1536-2004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 2716-200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GB 270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肉和肉制品经营卫生规范GB20799- 2016;《调味品分类》GB/T20903-2007,固态调味GB37/T1004-2008、液态调味品GB11/517-2008、半固态调味品GB51T 394-2006、香辛料调味品GB/T 15691-2008;所有食材必须在保质期内;其他未列明的需符合国家最新标准

10.食品加工

食品加工过程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必须采用新鲜安全的原材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烂变质和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原料。不得制作高风险食品。

需要熟制烹饪的食品应烧熟煮透,烹饪后的熟制品、半成品与食品原材料应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加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加工场所,做到地面无污染、残渣;及时清洗各种设备、容器和用具,做到定期消毒,消毒有记录,归位摆放。

11. 按照要求对食品容器、餐具进行清洗消毒,并存放在专用保洁设施,提倡采用热力方法进行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消毒清洗的餐具。

12.付款方式:食堂服务费用按照实际就餐人数按月付款,月底申报由采购人审核,次月5日前支付,并依据考核实际情况支付。

13.开标现场提供餐盒样品

样品要求所有供应商均需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供餐盒样品样品包装自行考虑包装盒,不规定尺寸,须明确注明项目名称、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样品必须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拆封投标时并一起拆封。

开标现场未提交样品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开标结束后,对于未入围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和投标资料一起退还供应商,对于入围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不予退还,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为后期送餐用品验收参考依据。

14.考核制度

进行考核,每月进行满意度测评,一个月满意率达不到70%,减少30%供餐点位,两个月满意率达不到70%,减少50%供餐点位,连续3个月满意率达不到70%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食品中出现异物、加生等情况,扣除当天当次该便民警务站就餐费用;食品中出现原材料不新鲜、腐败变质等情况,扣除当天当次全部便民警务站就餐费用,并上报至市场监督管理局,同时保证食用人员出现各类症状能及时就医;送餐超出规定时间的情况,扣除当天当次该便民警务站就餐费用。

具体考核标准及要求采购人和入围供应商在合同中双方协商约定。

五、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附表1、附表2为:

1、 投标函

我方全面研究了 “ ”项目招标文件(文件编号: ),决定参加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供应商的名称) 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1、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单价报价(每人/天) (大写:人民币 )。

2、若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按采购人要求及我方承诺完成应尽义务,并交采购人验收,使用。

3、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一式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全部投标文件电子版(不加密光盘或U盘)一式贰份

4、我方愿意提供采购人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供应商名称: (盖章)

供应商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日 期: 年 月 日

2、商务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币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价报价每人/天

1

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政府胜利路街道胜利中队伙食外包服务

小写

大写

人民币

2

服务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合同终止服务期限为1年

3

项目负责人

4

供应商其它说明(由各供应商根据本采购项目要求自行列出需说明及承诺内容)

注:成交供应商保证完成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政府胜利路街道胜利中队分配的工作站点每天实际就餐人数每日伙食(中餐、晚餐)供应、配送、日常服务等全部内容。以及合同条款、项目采购需求、本招标文件约定的全部内容及责任和义务。

注:供应商须提供详细报价书作为本表附件,详细对报价进行分析。若中标入围供应商须按其最后报价向采购人提交本项目最终详细报价书。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六、章、评标标准修改为:

一、初审

1、资格性审查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经营范围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采购内容

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

3

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

4

联合体

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

2、符合性审查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有效性审查

投标文件签署

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齐全。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签字或盖章齐全。

2

完整性审查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正本、副本等投标文件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

3

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

投标文件内容

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全部做出响应。

质量技术

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质量、技术要求。

服务

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文件有效期

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其他

满足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注:以上评审内容,有一项不通过者,视为供应商初步评审不通过,未通过初审的其投标文件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 评分表

本项目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由投标总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三部分组成,总分值为 100分。详细如下:

评标项目

评审内容

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

(10)

单价报价10

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低的单价报价为评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

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单价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单价报价)×10%×100 。

注:报价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无效投标的报价不计入价格分值的计算

价格扣除的原则:

(说明:本项目对于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的服务给予 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以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商务部分

30

信用查询

5分

开评标现场,通过在信合联服网站(网址http://www.xhlfzx.com.cn/)查询截止当天供应商信用状况,并根据供应商所提供由信合联服(克拉玛依市信用办备案认可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所评定信用等级评分:

1、信用等级为AAA级,得5分;

2、信用等级为AA级,得4.5分;

3、信用等级为A级,得4分;

4、信用等级为BBB级,得3.5分;

5、信用等级为BB级,得3分;

6、信用等级为B级,得2.5分;

7、信用等级为CCC级,得2分;

8、信用等级为CC级,得1.5分;

9、信用等级为C级,得1分;

10、信用等级为D级,取消其投标资格;

11、未提供信用报告的,此项不得分。

企业业绩

5分

投标人提供自2018年6月1日起至今同类运维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业绩清单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每项加1分,最多得5分,无证明材料得0分。

项目负责人5分

项目负责人具有3年(含)以上工作经验,2级(含)以上厨师专业资质(3-5分);3年工作经验以下,2级(含)以上厨师专业资质(1-2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项目人员配置5分

配置经过培训的安全监督员、专职管理员、专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员、高级厨师、中级厨师、服务员等情况,提供人员招收、招聘来源情况及人员稳定性保障措施,提供餐饮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及健康证等,项目团队配备方案详细,完全满足服务要求得4-5分;项目团队配备方案一般,基本满足服务要求得2-4(不含4);项目团队配备方案较差得0-2分(不含2);未提供项目团队配备方案得0分。

企业实力

3分

投标人获得国家级食堂相关荣誉称号得3分,省级食堂相关荣誉称号得2分,获得市级食堂荣誉称号得1分,获得区级食堂荣誉称号得0.5分。(本项得分不得累加,以投标人获得的最高荣誉为评定依据)

用户反馈意见2分

投标人每提供1个同类食堂管理经验反馈意见得0.5分,最多得2分,无用户反馈意见或者反馈意见不良的不得分。(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经营情况5分

投标人经营情况良好,得0-5分。(提供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财务报告复印件)

技术部分

70

前期现场调研及合理化建议12

根据现场调研情况按照自身实际经验对本次食堂外包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根据对提出的建议进行横向对比进行评分。提出建议符合实际情况,内容详细、可操作性强得9-12分;与实际情况有细微偏差,内容较简单,可操作性一般得4-9分(不含9);与实际情况有较大偏差,内容简单,可操作性较差得1-4(不含4);未提出建议的得0分。

项目管理情况

10

提供全套项目管理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卫生安全管理、食品质量管理、员工日常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员工培训管理、资产管理、安全稳定管理等。具有以上内容,且内容相对具体、完整、可实施度高得7-10分;内容有缺失、较粗糙得3-7不含7;内容有重大缺失得1-3不含3;未提供0分。

食品质量控制方案10

食品质量控制方案:完整、科学、合理,得7-10分;较完整、科学、合理,得3-7不含7;合理、一般得1-3不含3

送餐人员、车辆、时间控制方案8

送餐人员、车辆、时间控制方案:完整、科学、合理,得5-8分;较完整、科学、合理,得3-5不含5;合理、一般得1-3不含3

卫生管理控制方案9

卫生管理控制方案:完整、科学、合理,得5-9分;较完整、科学、合理,得3-5不含5;合理、一般得1-3不含3

环境管理方案

8

餐厅、食堂环境管理方案:完整、科学、合理,得5-8分;较完整、科学、合理,得3-5不含5;合理、一般得1-3不含3)。

原材料采购管理方案及食品保存管理方案6

原材料采购管理方案及食品保存管理方案:完整、科学、合理,得4-6分;较完整、科学、合理,得2-3分;合理、一般得1分。

标书编制

4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4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0.5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附加条件加分

3

投标人在采购人提出的服务要求基础上,增加服务项目、提高服务质量加分,每提出一项合理性要求加1分。累计不超过3分;

合计 100分,供应商综合得分=单价报价得分+商务部分得分+技术部分得分。

注:1、评分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七、开标时间修改为: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1年8月18日16:00-16:3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8月18日16:30

开标时间:2021年8月18日16:30

开标地点:新疆永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4楼401-3开标室(克拉玛依市胜利路47号)

注:1、本更正公告(3)于之前“新疆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招标文件或更正公告不一致之处,均以本更正公告(3)为准。

2、请各供应商结合招标文件、更正公告进行编制投标书,因供应商未及时关注“新疆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最新内容,理解有误造成投标书出现偏差,后果自行承担。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