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福州市船政小学团餐服务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福州市船政小学教师用餐集体配送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福州市船政小学教师用餐集体配送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福州市船政小学教师用餐集体配送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350100]JK[CS]2021004 发布时间: 2021-08-03 20:25

福州市船政小学教师用餐集体配送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受福州市船政小学委托,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对[350100]JK[CS]2021004、福州市船政小学教师用餐集体配送服务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福州市船政小学教师用餐集体配送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8-16 09:15(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00]JK[CS]2021004
项目名称:福州市船政小学教师用餐集体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7000元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117000元
磋商保证金:117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C0702-餐饮服务 餐饮服务 1(年) 教师午餐餐饮服务 117000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1年(含寒、暑假。寒、暑假原则上无需配餐,若需配送则按采购人实际需求提前通知。)成交人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日内供货。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其它资格证明文件 描述: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执行。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执行。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执行。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执行。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指: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供应商针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未提供的不视为响应文件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若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③若文件有矛盾,以此为准。其他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08-03 20:25至2021-08-10 23: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 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 除外)
地点:磋商文件随同本项目磋商公告 一并发布;供应商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 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磋商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 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 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08-16 09:15(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 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A区37楼

六、开启
时间:2021-08-16 09:15(北京时间)
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A区37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船政小学
地 址:福州市马尾区沿山东路36号
联系方式:156597998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34层01室东面-1(电梯37层)
联系方式:0591-873188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思欢
电 话:0591-87318812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

2021-08-03


福州市船政小学教师用餐集体配送服务项目附件

福建省政府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福州市船政小学教师用餐集体配送服务项目

备案编号:A-FZCZXX-JC-202107-B1408-IDN

项目编号:[350100]JK[CS]2021004

 

 

 

 

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08月

 

 

 

 

 

 

 

第一章  采购邀请书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福州市船政小学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福州市船政小学教师用餐集体配送服务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福州市船政小学教师用餐集体配送服务项目

   2.备案编号:A-FZCZXX-JC-202107-B1408-IDN

   3.项目编号:[350100]JK[CS]2021004

   4.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允许进口 合同包预算 磋商保证金
1
1-1 餐饮服务 1(年) 117000
117000 1170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执行。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执行。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执行。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执行。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指: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供应商针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未提供的不视为响应文件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若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③若文件有矛盾,以此为准。其他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其它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7.供应商报名期限: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

   7.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7.2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对本项目进行报名(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即省本级网址/地市分网))。未报名将导致其不能下载采购文件且响应文件被拒收。

  8.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8.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8.2获取地点及方式:从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

   9.采购文件售价:0元。 

10.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1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1.磋商时间及地点: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2.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3.采购人:福州市船政小学

  址:福州市马尾区沿山东路36号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方法:15659799868

代理机构: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

  址: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34层01室东面-1(电梯37层)

联系人:郑思欢

联系方法:0591-87318812

 

 

1:购买采购文件和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由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成功后根据系统的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保证金托管银行

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保证金托管银行,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合同包的缴交银行账号。若投多个合同包将生成多个对应缴交账号。请分别根据所投合同包的保证金要求,进行保证金缴交。

特别提示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合同包:***)的磋商保证金”。

 

 

 

 

 

 

 

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


1节  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

 

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是对竞争性磋商须知的补充和细化,二者如有矛盾,以前附表中的要求和规定为准

项号

条款号

编列内容

1

3.2.1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一章“采购公告/采购邀请书”

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

明细 描述
a1投标函
a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电子响应文件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的扫描件。
a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投标人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a4财务状况报告 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a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a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a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由招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在第一章“资格要求特定条件”中详细列明
a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重大违法记录”指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a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有) 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响应无效。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响应无效。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a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a10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a11投标保证金

特定资格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其它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2

3.2.2

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3

6.3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

4

9.1

响应文件有效期: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

5

10.1

提交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的磋商保证金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数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提交方式为银行转账,须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为准,是否到达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其他:无。

6

10.3.1

磋商保证金退还的其它要求:

无。

7

11.1

响应文件的份数

(1)纸质响应文件 

①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

②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1份:将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响应文件在可读介质中另存1份。

(2)电子响应文件:详见表2《关于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的专门规定》

 

8

14.4

磋商过程中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无。

9

14.9

评审的标准和方法: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专项附件“评审的标准和方法”。

10


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要,需要加以详细说明的其他磋商程序规定、要求等内容

无。

11

22.2

信息公告指定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上述指定媒体的有关信息若不一致,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12

23.1

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福州市财政局

13

24.1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14

25

根据采购项目特点或政策需要补充的其他新增内容:

1、组织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活动的机构全称为采购人,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组织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活动的机构全称为集中采购机构,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组织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活动的机构全称为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由成交人支付代理服务费。

2、其他:
(1)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人收取。成交人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以现金、转帐、电汇付款 方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3000元(人民币叁仟元整)。成交服务费汇入账户:开户名: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东门支行,账号:407870398762,财务联系人:陈小姐0591-87316927,传真:0591-87316927。 (2)质疑受理的其它要求:1)、在法定质疑期内质疑人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二(多)次质疑不予受理。质疑人递交质疑函时还应出具质疑人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证明文件(体现查看时间或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查看时间或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为准。】2)、质疑函原件应采用下列方式提交:书面形式。质疑函应以书面形式递交原件(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法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若无法提供原件或与原件不符,视为虚假质疑)送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3)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 1)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采购代 理机构将在响应截止时间截止后,评标工作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 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采购代 理机构将记录、打印各供应商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其响应文件在资格性审查中将被磋商小组视为无效响应: ①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②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 ③属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重大违法记录”。(4)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5)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述预算金额即最高限价。

※若有与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应在表2中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

关于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的专门规定

序号

编列内容

1

1)磋商文件中除下述第(2)、(3)款所述之外的内容及其规定适用本项目的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

2)将磋商文件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表2中关于“(11)关于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过后”规定“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响应文件无效,相应供应商的报价将被否决,其保证金不予退还:b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b2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b3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同一合同项下有其他供应商提交的磋商保证金。”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b.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中视为串标情形认定与处理的指导意见》闽财购〔2018〕30号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 应商串通投标,其响应无效,没收其磋商保证金,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b1不同供 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转出账户的银行账户名称相同的; b2供 应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投标客户端所赋予的项目内部识别码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供 应商相同的; b3系统记录的编制电子响应文件使用的计算机或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使用的计算机网卡 MAC 地址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供 应商一致的; b4供 应商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供 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加盖本项目的其他供 应商的电子印章的。c.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无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c1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同一合同项下有其他供应商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

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若增列内容与磋商文件其他章节内容不一致,应以增列内容为准:

①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

②供应商应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响应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响应文件应与纸质响应文件保持一致,并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电子响应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纸质响应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为准。

③若出现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意外情形(如:系统故障等),经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同意使用纸质响应文件的,应以纸质响应文件为准。

④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在磋商过程中以纸质方式签署确认并提交的澄清或说明、解决方案、图纸图表以及最后报价等资料均为补充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将此部分内容通过扫描或拍照或数据录入或附件上传等形式提交到电子平台系统,应保持两者内容一致,并作为补充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相关纸质响应文件应当存档保留,做为监督或核验时判定内容是否一致的标准。

⑤供应商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要求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否则磋商小组将按照不利于供应商的内容进行认定

⑥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

a.磋商文件要求原件的,供应商在电子响应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但在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磋商小组将核对纸质响应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被视为无效);磋商文件要求复印件的,供应商在纸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扫描件皆可;磋商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供应商在纸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扫描件皆可。

b.除本增列内容第⑥点第c项规定情形外,若供应商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磋商小组将核对纸质响应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被视为无效)。

c.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d.供应商为非自然人的,应在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应在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否则视为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此项审查磋商小组将核对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并以纸质响应文件为准。

⑦关于“全称”、“供应商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

a.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涉及“全称”和“供应商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

b.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供应商的CA证书完成加盖电子印章,否则该响应文件无效,相应供应商的谈判将被否决。

c.在电子响应文件中,若供应商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⑦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电子印章,则出现无全称、供应商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该响应文件无效。

⑧磋商文件接受联合体方式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以“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电子响应的有关操作(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提交磋商保证金、编制电子响应文件等)。

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务必携带供应商的CA证书。因未携带CA证书或者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平台显示相关供应商未提交磋商保证金或者供应商仅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但未提交相对应纸质响应文件的,均视同为该供应商未按照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其相应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且被拒绝。

⑩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规定的磋商地点等待,并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和安排配合相应磋商工作直至结束。提交最后报价程序结束前,如果在场的合格供应商委派的“供应商代表”不是其响应文件中约定的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的单位负责人或由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或者供应商代表无故中途退场或者自身通讯中断无法联系或者其他原因离场等造成不能按照磋商小组要求参加磋商的,均视同为该供应商自动放弃相应权利并完全认可磋商小组在磋商活动中公布的各项数据、意见和结论,且该供应商将被退出本项目磋商,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报价将被否决。供应商的上述行为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且不影响磋商小组依法开展后续相应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

⑾关于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过后

a.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磋商保证金未提交(即未于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磋商文件载明的报价保证金账户)的供应商,该响应文件无效,相应供应商的将被否决。

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响应文件无效,相应供应商的报价将被否决,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b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

b2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b3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同一合同项下有其他供应商提交的磋商保证金。

(12)其他:

(与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有关的其他规定或补充内容可在此处填写)。

 


专项附件:             评审的标准和方法

 

一、磋商小组

 

1.1采购人根据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

1.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两部分(以下简称“评委”)共3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由采购人派出,评审专家2人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

1.3磋商小组负责具体磋商和评审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

1.3.1评审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

1.3.2评审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

1.3.3评审的依据是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1.3.4磋商小组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根据采购人的授权确定成交人。

1.3.5评审应遵守下列评审纪律:

①评审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统一对外发布。

②对采购人或供应商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③不得收受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供应商。若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④全体磋商小组成员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进行评审,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⑤评审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成交人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确定成交人后要服从评审报告。

※对违反评审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审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二、磋商程序

 

2.1磋商程序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第2节“竞争性磋商须知”第14 条“磋商程序以及评审标准和方法”的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属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则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两家。

无。

2.3只有资格审查和实质性响应审查均合格且按规定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才能参加综合评分。

 

三、综合评分的标准和方法

 

3.1磋商小组将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如果磋商项目有多个合同包,则按相应合同包分别进行,具体综合评分的标准和方法如下:

3.3.1磋商小组将对相应合同包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从技术、商务及报价部分分别进行评议并评分,并汇总出技术、商务及报价部分的综合得分。各合同包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第二高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第三高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第三成交候选供应商(属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则不推荐第三成交候选供应商)。如果出现相同的综合得分,则最后报价低的供应商排序在前优先推荐;如果最后报价仍相同,则技术部分得分高的供应商优先排序在前推荐。

3.3.2具体评审标准和方法:

1)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综合评审总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供应商,其中评审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

2)每个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FA=F1×A1+F2×A2+F3×A3+F4×A4(若有),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F4×A4为加分项(即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

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包1

(一)技术部分评分PT            满分72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A1技术要求响应情况 17 根据各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要求”各项要求提供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由磋商小组进行打分:完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得17分。有“★”条款为不可偏离的实质性要求,有负偏离的按无效响应处理;未带“★”号的,每负偏离一项扣1分,正偏离不加分。【注:以“二、技术要求”中第三级序号(如:1、2、3、4、…19)共十七项;标有低于第三级序号的均视为隶属于第三级编号,若同一第三级序号中有多条下级序号要求负偏离,均按一项负偏离进行扣分。】
A2现场演示 (给予每家供应商15分钟现场演示时间。供应商须自带演示所需的全部设备,评审现场仅提供电源。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演示的,现场演示部分不得分。) 3 2.1根据各供应商通过视频能全方位展示整体布局、配送能力、应急处置能力等,包括集体配餐企业内外环境及满足本项目供餐需求的生产配套设施设备、上墙的管理制度、人员配置情况等,须对生产场所的主要功能车间进行展示,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情况、功能作用、动线等的情况由磋商小组进行评分,提供的视频内容齐全、详细的得3分;提供的视频内容较齐全、详细的得2分;提供的视频内容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提供不超过5分钟的视频材料,不可使用与企业无关的素材,未提供视频材料的不得分。)
1 2.2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监控系统的建设情况,监控需覆盖自有中央厨房经营场所内外环境,视频影像存储时间必须达到90天。能通过手机端平台向教育主管部门、学校代表开放“明厨亮灶”。供应商通过现场演示能够完整演示上述内容的得1分。未提供或手机端无法随时监控到的本项不得分。
1 2.3根据各供应商在每部配送车辆上装置GPS设备,对车辆的行车情况进行追踪以保障服务的安全、高效、可控,行车轨迹储存时间应达30天,供应商通过现场演示能够完整演示上述内容的得1分,未提供本项不得分。
1 2.4根据各供应商在每部配送车辆上装置车厢监控,对车厢内餐食保存情况进行全程跟踪与监督,视频影像存储时间必须达到30天,供应商通过现场演示能够完整演示上述内容的得1分,未提供本项不得分。
A3配送方案 3 根据各供应商制定的配送方案(包含食品容器、食品运输车辆配送、服务人员、送餐时间要求等),由磋商小组进行评分,方案完整、合理可行的3分;方案较为完整、可行的得2分;方案一般、基本可行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A4车辆配置 3 根据各供应商配置自有恒温配送车辆情况由磋商小组进行评分,配送车辆≥10辆,得3分;10辆>配送车辆≥5辆,得2分;5辆>配送车辆≥3辆,得1分。供应商须提供车辆购置合同及购置发票,以及车辆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车辆登记证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缺少任何一项均不可得分。
A5装卸货平台配置 3 根据各供应商配置的装卸货平台情况由磋商小组进行评分,装卸货平台≥8个,得3分;8个>装卸货平台≥4个,得2分;4个>装卸货平台≥2个,得1分。供应商须提供装卸货平台的购置合同、购置发票及装卸货平台现场图片,以上材料缺少任何一项均不可得分。
A6食品安全措施 3 根据各供应商提供保证食品安全采取的保障措施(包含但不限于:食品采购制度、原辅料来源、生产过程控制,出品标准及检验制度,留样管理制度、验收流程及标准等),由磋商小组进行评分,保障措施完整、合理可行的3分;保障措施较完整、较合理可行的得2分;保障措施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A7定点食材供货 3 7.1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的定点食材粮油、水产品、冻品供货商的证明材料,由磋商小组进行评分,每提供一种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1)与定点供货商签订的采购合同复印件;(2)定点供货商的有效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须同时满足上述要求。
2 7.2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的定点食材调味品、蔬菜供货商的证明材料,由磋商小组进行评分,每提供一种得1分,满分2分。须提供(1)与定点供货商签订的采购合同复印件;(2)定点供货商的有效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须同时满足上述要求。
A8采购信息可追溯 2.5 根据各供应商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一品一码”要求,做到食品采购信息可追溯,提供A7项五种(粮油、水产品、冻品、调味品、蔬菜)定点食材供应商自响应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在相关认证单位系统任意三天的录入信息的网络截图,每提供一项得0.5分,满分2.5分。
A9卫生保障措施 3 根据各供应商提供食品卫生保障措施(包含员工卫生管理制度、生产场所卫生管理等),由磋商小组进行评分,食品卫生保障措施完整、合理可行的得3分;食品卫生保障措施较完整、较合理可行的2分;食品卫生保障措施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A10 日生产能力 2 10.1根据各供应商配置的可倾燃气炒锅、汤锅、烫漂锅、自动旋转炒锅等情况进行评分,锅具≥15口的得2分;15口≥锅具>10口的得1分;锅具的口径不得小于1米。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有:①设备清单及购置发票;②设备现场图片。
3 10.2各供应商具有满足本项目供餐需求的生产配套设备:前道处理设备、熟化设备、微波复热设备,由磋商小组进行评分,每提供一项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相关设备清单、实拍照片,未提供齐全的不得分。
A11配套设备 3 根据各供应商配置与供餐企业相配套的专用洗碗机、专用的餐具消毒设备和专用洗箱机,由磋商小组进行评分,每提供一项得1分,满分3分。供应商应提供设备购置合同、购置发票、产品说明书或技术参数以及现场照片,未提供齐全不得分。
A12菜品方案 3 根据各供应商提供菜品安排方案,不使用转基因原食材,菜品营养搭配、丰富多样,两周内菜单不重复(蔬菜类除外),由磋商小组进行评分,方案合理、均衡的得3分;方案较合理、较均衡的得2分;方案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A13应急保障能力 3 13.1根据各供应商对本项目制定切实可行的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由磋商小组进行评分,预案针对性强、操作性强、考虑全面的得3分;预案针对性、操作性较强的得2分;预案针对性、操作性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2.5 13.2根据各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在停水、停电、恶劣天气等情况下,提供应对停水、停电常见应急情况的设备配置情况,由磋商小组进行评分,储水设备≥30吨容量的得1分;30吨容量>储水设备>20吨容量的得0.5分。需提供①设备清单及购置发票、合同;②设备现场图片和现场取样图。③ 二次供水经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的水质报告。④ 二次供水每半年对设备清洗的记录,否者不得分。具备配套发电设备的得1.5分,不具备的则不得分。需提供①设备清单及购置发票、合同;②设备现场图片。
A14 检测设备 2 14.1根据各供应商提供食品安全检测设备和试剂清单,由磋商小组进行评分,设备种类高于5种(含)的得2分;5种以下的得1分;须提供购置发票以及现场图片,上述证明材料缺少任一项均不可得分。自有设备须提供购买方名称为供应商的对应设备型号购买销售合同及税务发票(开具发票的规格型号与对应设备型号一致。)
2 14.2根据各供应商配置出厂异物检测设备,仅能进行金属检测的设备的得1分;除能检测金属外,还可检测石头、树枝等低密度物质的设备的得2分。供应商应提供设备购置合同、购置发票以及具体参数说明,以上材料缺一均不得分。
A15检测承诺 1 根据各供应商承诺每半年对大宗食品原料、加工制作环境等自行检验检测并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检验检测的得1分,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检验检测时,检验检测项目应包含农药残留、兽药残留、致病性微生物、煎炸油食用品质、餐用具清洗消毒效果等不少于5项检测内容,其中农药残留为必检项。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否者不得分。
A16检测报告 2 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热食(含:主食、荤菜、素菜、汤)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检测项目至少要包含: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志贺氏菌、副溶血性弧菌。由磋商小组进行评分,检测合格得2分,检测项目不合格和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A17食品安全责任险 3 根据各供应商所投食品安全责任险,由磋商小组进行评分,供应商缴纳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险额≥5000万元得3分;4000万元≤供应商缴纳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险额<5000万元得2分;年保额在3000万元≤供应商缴纳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险额<4000万元得1分;年保额在3000万以下的不得分。注:需提供供应商购买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安全责任险保单、缴费凭证,材料不全不得分。

(二)商务部分评分PB            满分18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B1项目经验 2 供应商提供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由供应商所承接的同类集体供餐服务项目,由磋商小组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份的得1分;满分2分。【供应商须提供该业绩项目的中标/成交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成交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成交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所有材料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分。】
B2快检能力 1 供应商具备快检能力,能随时检查农药残留和餐具的洁净度的设备的得1分。须提供设备照片、购买发票及清单合同。否则不得分。
B3管理体系认证 2 3.1供应商通过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通过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的得1分。提供证书复印件或能够证明通过认证的相关佐证材料,否则不得分。
3 3.2供应商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或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每提供1项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B4人员配置 2 4.1供应商为本项目配置的厨师人数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1位中级及以上厨师证得1分,满分2分。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以上人员证书复印件;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个月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注:若供应商提供同一人员同时满足商务部分评分4.1、4.2、4.3项人员要求的,按评标项目顺序评审并择其高者得分,但不重复得分。
2 4.2根据各供应商为本项目配置的公共营养师人数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1位的得1分,满分2分。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以上人员证书复印件;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注:若供应商提供同一人员同时满足商务部分评分4.1、4.2、4.3项人员要求的,按评标项目顺序评审并择其高者得分,但不重复得分。
2 4.3根据各供应商为本项目配置的食品安全检验员人数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1位得1分,满分2分。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以上人员证书复印件;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注:若供应商提供同一人员同时满足商务部分评分4.1、4.2、4.3项人员要求的,按评标项目顺序评审并择其高者得分,但不重复得分。
B5满意度 2 为保证各供应商的服务质量,对供应商提供2018年1月以来(以用户证明材料上落款日期为准)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由供应商所服务的项目,每提供一份用户评价为肯定性质(满意或优)的用户评价表的得0.5分,满分2分。须提供项目对应用户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及对应合同的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B6车间配置 2 供应商建有无菌车间的,得2分。供应商须提供车间建设合同、车间照片及第三方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报告主体应与供应商主体相一致,否则不得分。

(三)报价部分评分PF            满分10

a.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因落实政府采购优惠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磋商基准价和最后磋商报价。

(四)根据政府采购政策可享有的加分优惠评分PE
         无

(五)价格扣除部分

评标项目 评标方法描述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1、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本项目将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中小微企业适用价格扣除办法时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价格扣除。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符合规定的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其报价享受10%的评审价格扣除优惠。3、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符合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其报价享受10%的评审价格扣除优惠。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与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协议合同金额占总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合同金额3%的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标准执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货物项目的,须在磋商文件中写明具体哪些货物是由本单位制造,或者由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并对其进行标注,仅有标明部分的货物才能启动价格扣除。注:1、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2011]300号) 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同时满足不同比例的价格扣除优惠条件的,按扣除比例高的进行扣除。


4)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列规则顺序和并列相同时的处理约定如下:

a.成交候选供应商按照综合评审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

b.综合评审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经评审最后磋商报价(即经政府采购优惠政策进行价格扣除后的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

c.综合评审总得分(FA)且经评审最后磋商报价(即经政府采购优惠政策进行价格扣除后的最后报价)仍然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d.经前述顺序处理仍然并列相同的,则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优先顺序推荐。

 

 

四、评审报告

 

 4.1磋商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编写评审报告并提交给采购人。

 4.2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二)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四)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

(五)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4.3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五、其他规定

福州市船政小学教师用餐集体配送服务项目采购公告合同附件.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