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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兴县教育局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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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兴县教育局2021-2022学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海兴县教育局2021-2022学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8-04 一、项目编号:
HBYF-2021-HX-045
二、项目名称:
2021-2022学年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
沧州市妍诚商贸有限公司 河北省沧州市沧县风化店乡大白塚村327号 91130921MA0CCT7G8E
黄骅市嘉润商贸有限公司 河北省沧州市黄骅市青年大街40号路南 9113098359992118X5
献县宏达商贸有限公司 河北省沧州市献县乐寿镇大道卢庄村南 91130929MA07TF74XN
海兴恒伟商贸有限公司 河北省沧州市海兴县海政路南兴民街西 91130924348007334W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优惠率 优惠产品说明 优惠价
沧州市妍诚商贸有限公司 海兴县教育局2021-2022学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1标段 详见文件 详见文件 1 4.00 3337600
黄骅市嘉润商贸有限公司 海兴县教育局2021-2022学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2标段 详见文件 详见文件 1 4.00 3531200
献县宏达商贸有限公司 海兴县教育局2021-2022学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3标段 详见文件 详见文件 1 4.00 3232800
海兴恒伟商贸有限公司 海兴县教育局2021-2022学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4标段 详见文件 详见文件 1 4.00 33384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艳芝、孙金刚、杨志刚、王佳、王文汉、李慧英、杜金秀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16200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2011】534号” 和“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海兴县教育局
地址 : 海兴县
联系方式: 杨主任 0317-66287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河北益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 沧州市新华区清池北大道31号楼4楼
联系方式 : 齐馨 0317-55354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齐馨
电话: 0317-5535483
十、附件
海兴县教育局2021-2022学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招件7.12


海兴县教育局2021-2022学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HBYF-2021-HX-045

采 购 人: 海兴县教育局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益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7


目 录

TOC \o "1-1" \h \u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4

第三章 评标办法 23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9

第五章 技术标准及参数 39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51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海兴县教育局2021-2022学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 8 月 3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YF-2021-HX-045

项目名称:海兴县教育局2021-2022学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

预算金额:13440000元

最高限价:一标段 :3337600元 二标段:3531200元

三标段:3232800元 四标段:3338400元

采购需求:海兴县教育局2021-2022学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秋季开学起至2022年暑期放假,一个学年,不含节假日,约200天,按实际天数结算。

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按《政府采购法》相关政策要求落实,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提供全部投标产品(鲜鸡蛋除外)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含乳制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含乳制品)。

(4)投标人提供养殖场(鲜鸡蛋)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营业执照。

(5)投标人提供连续近3个月以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原始记录。

(6)投标人提供拟配送人员在本单位近3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和健康证明。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注:投标人如果因信誉、违法等问题出现不良记录,在投标有效期内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所造成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本项目兼投不兼中。在前面标段已经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在下一标段不再确定为第一候选人,中标候选资格顺延。定标顺序为1-4标段顺序。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 7月 14 日至2021年7 月20 日 ,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投标人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其他网站无效)下载相关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方式:其他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8 月 3 日 9 时30 分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认为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CA)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系统(网址:http://www.hebpr.gov.cn/hbggfwpt/)后,选择“沧州市(全流程)”,打开【政府采购-交易文件下载】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后,在项目列表中选择对应项目,点击项目右侧“交易文件下载”的↓符号,在打开页面中填写联系电话后,进行交易文件下载操作。下载招标文件过程中如遇到系统问题可咨询话:4009980000。 未经主体注册登记的投标人,请按照“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网址:http://xzsp.cangzhou.gov.cn/ggzyjy/)”首页的“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公告”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市场主体注册咨询电话0317-2175672。 办理CA密钥可在河北CA、北京CA、山西吉大CA、联通CA中选择办理(排名不分先后)。咨询电话如下: 河北CA:400-707-3355; 北京CA:400-994-3319 17332782630; 山西吉大CA:400-653-0200; 联通CA:0311-85691619。 3、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兴县教育局

地址:海兴县

联系方式:杨主任 0317-66287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北益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沧州市新华区清池北大道31号4楼

联系方式:齐馨 0317-55354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齐馨

电 话:0317-553548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

采购人

名 称:海兴县教育局

地 址:海兴县

杨主任 0317-6628735

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河北益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沧州市新华区清池北大道31号4楼

联系人:齐馨 电 话:0317-5535483

项目名称

海兴县教育局2021-2022学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

项目实施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标段划分

四个标段

一标段:小山学区、青先小学、青锋小学、张会亭学区

二标段:香坊学区、辛集学区

三标段:苏基学区、赵毛陶学区、县农场小学

四标段:高湾学区、板桥学区

2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

100%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3

采购需求

海兴县教育局2021-2022学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

2021年秋季开学起至2022年暑期放假,一个学年,不含节假日,约200天,按实际天数结算。

质量标准

所投产品必须满足国家及行业的最新相关标准,所有预包装食品必须执行《GB28050-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付款方式

2021-2022学年海兴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采购项目专项资金财政专户:学生人数、食用次数都可能会变化,配送的食品总数、付款金额也随之变化:付款金额=成交单价×实际配送食品合格总数。(付款金额不能超过总成交价。)按实结算,每月月底结算一次,中标供应商按照海兴县教育局验收规定,提交齐全相关验收资料后,从结算之日起二十日内付清货款。12月底因财政决算等特殊原因需按财政局支付要求延长支付货款。所有货款均不计息。

4

投标人资格条件

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按《政府采购法》相关政策要求落实,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提供全部投标产品(鲜鸡蛋除外)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含乳制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含乳制品)。

(4)投标人提供养殖场(鲜鸡蛋)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营业执照。

(5)投标人提供连续近3个月以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原始记录。

(6)投标人提供拟配送人员在本单位近3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和健康证明。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注:投标人如果因信誉、违法等问题出现不良记录,在投标有效期内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所造成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本项目兼投不兼中。在前面标段已经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在下一标段不再确定为第一候选人,中标候选资格顺延。定标顺序为1-4标段顺序。

5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6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

7

投标截止时间

2021年 8 月 3 日9 时 30 分

8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收到澄清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9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收到修改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10

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13440000元

一标段 :3337600 元 二标段:3531200元

三标段:3232800元 四标段:3338400元

高于本项目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11

投标有效期

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60天

12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以电汇、转账、网银支付方式从投标公司基本账户一次性全额向指定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并将投标保证金交纳的银行缴款凭单原件扫描件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中(以到账时间为准,交款凭证备注、附言或用途内必须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可简写,但简写必须明确项目名称及包次。

保证金退还时间:未中标投标人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一标段保证金:35000

[户名:海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兴县支行;子账号:506070010400168880000000371]

附 言:海兴县教育局2021-2022学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一标段

二标段保证金:36000

[户名:海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兴县支行;子账号:506070010400168880000000368]

附 言:海兴县教育局2021-2022学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二标段

三标段保证金:35000

[户名:海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兴县支行;子账号:506070010400168880000000369]

附 言:海兴县教育局2021-2022学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三标段

四标段保证金:35000

[户名:海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兴县支行;子账号:506070010400168880000000370]

附 言:海兴县教育局2021-2022学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四标段

特别说明:企业基本信息发生变更:入库会员单位在企业的营业执照、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发生变更等特殊情况时,必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更新,并到交易中心审核确认。否则一律视为报名无效,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13

投标文件份数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cztf 格式,在沧州市全流程电子交易系统指定位置上传)

结果公示后递交:

投标人递交,纸版投标文件4份(与上传版电子文件保持一致),电子版投标文件2份,Word版本,可修改模式1份和不可修改PDF版1份。

14

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15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1)投标人按照《制作工具操作说明》,使用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 文件,并使用 CA 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进行签章和加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cztf )到电子交易系统的指定位置。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2)投标人因沧州市全流程电子交易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技术信息处工作人员联系。

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在截止时间前上传文件后如需撤回修改,插入制作该投标文件的CA锁点击【撤回本次投标】,输入CA锁密码即可将已上传投标文件撤回修改。

注意:请注意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投标文件递交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于网络拥堵无法完成递交。

16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地址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http://www.hebpr.gov.cn/hbggfwpt/)

17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8 月 3 日 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18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要求

1.解密截止时间:自开标时间至终止时间共30分钟之间完成解密。

2.解密方法:投标人点击【远程解密】菜单,查看【今日开标】 项目找到对应的项目,点击右侧的【进入开标大厅】按钮。进入远程解密页面后,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插入投标文件的加密CA 锁,点击【我要解密】输入 CA 锁密码,点击【解密投标文件】即可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注:开标时投标人无需来项目现场。投标人需在开标时间以后、解密截止时间之前,在沧州市全流程电子交易系统使用河北 CA 锁完成对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解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远程解密导致解密失败,投标将被拒绝。

19

代理服务费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2011】534号” 和“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付清

20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2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评标委员会按总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推荐前三名中标候选人,确定排名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

22

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

评标委员会确定方式:依法组建,随机在政府采购专家库中抽取。

23

小微企业优惠

政策

1、根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及所属行业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对于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 6%(工程项目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即所投产品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按其磋商报价的6% (工程项目为3%)进行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投标人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及所属行业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的投标人;

2、投标人应提供下述证明材料:

②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供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扫描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相应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做入投标文件中。

③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和生产厂家同时提供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扫描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相应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做入投标文件中。

④供应商须对提供的小微企业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严禁供应商提供虚假信息骗取中标,一经发现,取消中标资格,并将不良行为上报财政部门。。

24

监狱企业优惠

政策

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 的规定,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报价给予 6%的扣除,在计算最终报价得分时按照扣减 6%后的金额计算。

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一)投标人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同时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相应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在响应文件中。

(二)投标人须对提供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严禁投标人提供虚假信息骗取中标,一经发现,取消中标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不良行为上报财政部门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5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

(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条件(详见财库[2017]141 号)

(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不提供不予认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

(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扫描件放入响应文件中,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可不填写。

中标、中标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将随中标、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6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

1)招标货物中含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符合国家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最新一期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否则投标无效。《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 目 清 单 》 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财 政 部 网 站 ( http://www.mof.gov.cn )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 http://www.ccgp.gov.cn ) 、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网 站

( http://www.ndrc.gov.cn ) 和 中 国 质 量 认 证 中 心 网 站

(http://www.cqc.com.cn)上发布,请自行查阅、下载。

投标人投标货物含有上述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附加盖公章的节能产品证书扫描件或打印出上述网站公布的含有投标货物的清单(只打印出投标货物所在页即可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无效。

(2)为推进和规范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对列入财政部、环 境保护部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产品为政府 优先采购产品。对于同时列入环保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 目清单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列入其中一个清单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 http://www.mof.gov.cn )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http://www.ccgp.gov.cn)、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网 站 ( http://www.zhb.gov.cn ) 、 中 国 绿 色 采 购 网 (http://www.cgpn.org)上发布,请自行查阅、下载。

(3)各潜在投标人如需低息、无抵押、无担保银行贷款,可通 过“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查找融资政策和贷款合作银行,并与 意向合作银行联系。合作银行将按照《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支 持投标人信用融资办法》(冀财采〔2015〕16 号)规定给潜在 投标人以贷款额度,中标或成交后,凭政府采购合同给予贷款。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87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等,并结合本次招标项目的特点制定本招标文件。

1.1.2 本招标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名称及项目实施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和资金落实情况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出资比例和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合同履行期限、质量标准、付款方式

本招标项目招标范围、合同履行期限、质量标准、付款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本招标项目对投标人资格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l)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本招标项目的采购人;

(3)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与本招标项目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与本招标项目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被责令停业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招标项目造成重大影响的正在诉讼的案件;

(10)为投资参股本招标项目的法人单位。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分包

本项目严禁转包和分包。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技术标准及参数;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统称为“补遗书”,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投标人应及时查看。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应及时下载招标文件的澄清电子版。因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的澄清电子版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采购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予以公布。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构成

3.1.1投标文件的构成: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三、资格审查资料

四、投标产品清单表

五、技术参数偏离表

六、投标企业实力

七、生产企业实力

八、技术指标相应情况

九、检测报告

十、食品垃圾回收处理措施

十一、应急事故处置方案和责任处理方案

十二、对管理、配送人员及学校相关人员的培训计划和方案

十三、仓储基地及配送机构情况

十四、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

注:电子投标文件所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等资料均须原件扫描件。

3.2 投标报价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全国学生营养办”的相关文件精神,本次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招标的价格为固定捆绑式价格即4 元/人/天,多于或少于 4 元均视为无效投标;

2、在合同规定的承包范围内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追加设备费用、辅材费用或其他费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照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并把缴纳投标保证金凭证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或未提交缴纳投标保证金凭证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

3.5 资格审查表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规定的资格审查资料具体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

4. 投标

4.1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提交 :

电子投标文件一份(*.cztf 格式,在沧州市全流程电子交易系统指定位置上传);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按照《制作工具操作说明》,使用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 文件,并使用 CA 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进行签章和加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cztf 到电子交易系统的指定位置。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2)投标人因沧州市全流程电子交易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技术信息处工作人员联系。

4.2.2投标文件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4.2.3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计划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标准、等实质性内容在投标文件中作出响应,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4.2.4投标文件均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4.2.5中标结果公示后中标人提交的纸版投标文件均应胶装成册,左侧胶装。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在截止时间前上传文件后如需撤回修改,插入制作该投标文件的CA锁点击【撤回本次投标】,输入CA锁密码即可将已上传投标文件撤回修改。

注意:请注意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告知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主持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等其他内容;

(5)开标结束。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采购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分值,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

评标委员会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 签订合同

7.3.1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3.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3.3 如果根据本章第7.3.1项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采购人取消了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者按规定重新组织招标。

7.4 代理服务费收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2011】534号” 和“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取。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由成交投标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付清。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费率)

服务类型   

中标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b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本采购文件解释权属 河北益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8. 纪律和监督

8.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投标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投标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质疑与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招标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

(2)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前有效期限内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

(3) 投标人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4)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5)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提出,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6)投标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7)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8)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时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质疑时投标人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

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3)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的;

4)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

5)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10)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 7 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

(11)投标人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可以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

(12)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及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投诉。

第三章 评标办法

一、评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反对不正当竞争。

二、评审组织

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人数7人。

评标委员会确定方式:依法组建,随机在政府采购专家库中抽取。与投标人有利益或隶属关系的专家不能担任评委,评标委员会组长由全体成员选举产生。

三、投标文件的初审

1、资格性检查。采购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资质证明等进行审查,审查每个投标人提交的资质证明材料是否齐全、完整、合法、有效,审查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性。

2 、符合性检查。对资格性检查合格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了响应。

2.1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

2.2重大偏离系指投标人货物的技术指标、数量和交货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其它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将对其它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2.3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

2.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不得再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5 评标委员会审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四、综合评审内容

(1)评分规则

1.1评标计分必须严格按本办法执行。

1.2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如有缺项,则该项得零分。

1.3评委必须在计分表签字。

1.4汇总各投标人得分,并写出书面评标报告。依据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递交给采购人。

1.5由评委按以上内容进行评审并打分,超出分值标准的打分无效。

1.6所有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为供应商最终得分。

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满分 100分

序号

评审项目

标准分

评分标准

1

投标企业实力

5

1、投标人具备 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

2、投标人提供(2017年—2020年)类似中标业绩,每有一个类似中标业绩加1分,最高得3分。(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和正规网站截图为准,三者缺一不可。)

以上证件必须全部为电子扫描件。如果提供虚假证明文件,一经查实,即刻确定本次投标为无效投标。

2

生产

企业
实力

16

1、学生奶生产企业获得获得有机产品认证证书的得1分。

2、学生奶生产企业具备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

3、学生奶生产企业具备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

4、学生奶生产企业具备 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

5、学生奶产品须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参与投标商家投保累计赔偿限额(RMB)不低于5000万元得2分,2000-5000万元的得1分。(提供保险公司有效期内的保单证明)。

6、学生奶产品提供近三年来无质量安全事故证明的得2分(提供市级及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7、鲜鸡蛋生产企业获得市级以上标准化示范场的可得0.5分,最高计0.5分。

8、卤鸡蛋、铜锣烧、华夫饼、水蒸蛋糕、欧式蛋糕、手撕面包、切片夹心面包、熏煮香肠、清真火腿肠,以上9种食品生产企业获得省级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的荣誉或奖励可得0.5分,最高计,4.5分。若多种产品为同一生产厂家,同一项荣誉或奖励每种产品均可得分。

以上证书、证明、保单等生产厂家提供电子扫描件;经销商提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和经销商公章的电子扫描件。如果提供虚假证明文件,一经查实,即刻确定本次投标为无效投标。

3

技术参数响应情况

58

1、学生纯牛奶(5分):每 100 毫升蛋白质含量满足标准的得3分;每100毫升蛋白质含量≧2.9克,每增加0.1克加1分,加至 2 分止。
2、学生调制乳(5分):每 100 毫升蛋白质含量满足标准的得 3分;每100毫升蛋白质含量≧2.3克,每增加0.1克加1分,加至 2 分止。
3、真空软包装卤蛋(3分):满足供应要求的得 3分。
4、鲜鸡蛋(5分):满足供应要求的得 3分;产品具备“无公害产品认证”证书的,加 1 分;产品表面有可追溯生产日期、厂家等信息的喷码或标签的(含电子标签、二维码等,提供实物照片),加1分。

5、熏煮香肠(肉灌肠类)(5分):满足供应要求的得 3分;净含量≧25克,每增加 5克加 1 分,加至 2 分止。

6、清真火腿肠(5分):满足供应要求的得 3 分;净含量≧35 克,每增加 5克加 1 分,加至 2 分止。
7、切片夹心面包(5分):满足供应要求的得 3 分;净含量≧30 克,每增加 5克加1 分,加至 2 分止。

8、手撕面包(5分):满足供应要求的得3 分;净含量≧30克,每增加5g加 1 分,加至2 分止。

9、华夫饼(5分):满足供应要求的得 3分;净含量≧25克,每增加5g加 1 分,加至2分为止。
10、铜锣烧(5分):满足供应要求的得 3分;净含量≧25克,每增加 5g加1 分,加至 2 分止。

11、水蒸蛋糕(5分):满足供应要求的得 3 分;净含量≧25克,每增加 5g加 1 分,加至 2 分止。
12、欧式蛋糕(5分):满足供应要求的得3分;净含量≧25克,每增加 5g加 1 分,加至 2 分止。
以上依据以近1年同品类含有食品安全指标的合格的、有资质(CMA)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以上证件须提供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原件扫描件。

如果提供虚假证明文件,一经查实,即刻确定本次投标为无效投标。

4

检测报告

6

每提供一个样品的近一年之内的省级以上质量监督部门(含省级)颁发的含有食品安全指标的、合格的产品检测报告得0.5分,最高得6分。提供电子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共12项产品,分别为学生纯牛奶、学生调制乳、真空软包装卤蛋、鲜鸡蛋、熏煮香肠、清真火腿肠、切片面包、手撕面包、华夫饼、铜锣烧、水蒸蛋糕、欧式蛋糕。每项产品只计分一次,多种口味的同品类产品检测报告不累计计分。)。

如果提供虚假证明文件,一经查实,即刻确定本次投标为无效投标。

5

相关服务

9

1、食品垃圾回收处理措施(3分):投标人针对本次采购营养餐食品项目特点,提供合理且操作性强的食品垃圾回收方案,按方案的可行性和食品垃圾无公害处理方案综合比对打分,措施优质得2.1-3分;良好得1.1-2分;一般得0-1分。

2、应急事故处置方案和责任处理方案(3分):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编制的事故应急处置方案和责任处理方案,方案优质得2.1-3分;良好得1.1-2分;一般得0-1分。

3、对管理、配送人员及学校相关人员的培训计划和方案(3分):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对管理、配送人员及学校相关人员的培训计划和方案,方案优质得2.1-3分;良好得1.1-2分;一般得0-1分。

6

仓储基地及配送机构情况

6

1、仓储基地配备情况。投标人提供仓储基地详细资料,包括仓储基地具体位置(提供带有具体位置坐标的县域地图,并配以文字说明)、周边环境及仓储面积(附现场彩色照片为证,至少提供远景、近景的全景照片各1张;另提供仓库正门打开的近景1张,与仓库内设施照片相吻合,A4彩色打印,相片清晰易辨)、2名以上仓库管理人员身份证和健康证复印件,独立仓储或封闭式独立分区、无死角监控全覆盖、通风控温、防鼠防火、食品留样柜等安全措施(附仓库设施设备现场照片为证,相片清晰易辨)。评审专家组根据仓储基地资料详尽程度、安全管理措施到位程度、仓储环境卫生整洁程度进行综合评分,方案优质得1.4-2.0分;良好得0.7-1.3分;一般得0-0.6分。未附现场照片的得0分。(2分)

2、投标人提供符合投标文件要求且科学合理的产品供应配送方案(包含食品配送拟投入的人力、拟投入的配送运输车辆数,服务情况、配送过程中防止二次污染的措施),评审专家组针对方案的细化程度、考虑周全的程度、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综合评分,方案优质得1.4-2.0分;良好得0.7-1.3分;一般得0-0.6分。(2分)

3、投标人配送车辆须为投标人或所授权配送服务机构所有,车型为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密封式箱式货车。至少具备一辆配送车辆,得 1分;增加一辆配送车辆加1分。(2分)
提供有效期内车辆行驶证原件扫描件和授权合同原件扫描件。如果提供虚假证明文件,一经查实,即刻确定本次投标为无效投标。

总计

100

备注:

1、投标人所投食品营养指标每有一项负偏离做废标处理,不予评审;

2.中标企业在公示期满后七日内免费给海兴县教育局提供样品留存,每种食品样品不少于10个;

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全国学生营养办”的相关文件精神,本次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招标的价格为固定捆绑式价格即4 元/人/天,多于或少于 4 元均视为无效投标;

4、技术标部分、售后服务情况:由评委对各投标书进行综合比较后打分。投标人各子项的得分应为全体评委给该项打分的算数平均值。

资格审查表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备注

1

营业执照副本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

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符合文件要求

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3

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

符合文件要求

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

符合文件要求

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符合文件要求

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6

全部投标产品(鲜鸡蛋除外)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符合文件要求

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7

投标人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含乳制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含乳制品)

符合文件要求

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8

提供养殖场(鲜鸡蛋)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营业执照

符合文件要求

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9

投标人连续3个月以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原始记录

符合文件要求

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10

投标人提供拟配送人员在单位近3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和健康证明。

符合文件要求

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结论

注:1、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附在标书中。

以上各项有一项不合格资格审查结论即为不通过,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将被取消投标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入评标阶段。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审查项目

情况记录

1

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或签字的;

2

授权委托书是否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印鉴的;

3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出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扫描件姓名是否与授权委托书相符;

4

是否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是否齐全;

5

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

6

是否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其它行为。

结论:是否通过符合性评审(以上内容有一项不符合即为不通过,不能进入下一步评审程序)

五、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名单

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前三名候选人并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名第二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采用综合评分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照技术部分优劣顺序排列。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注:本合同条款仅供参考,可根据情况另行修改。

甲方: (采购方)

乙方: (服务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海兴县教育局达成共识。本协议书表明甲方委托乙方就“海兴县教育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餐采购项目”进行项目实施,乙方愿意接受委托为甲方提供相关服务。

第一条:项目内容

为海兴县82所农村中小学生提供每人/天/4元的营养餐。

第二条:服务项目及要求(项目标准、量化指标、时间节点)

(一)供餐食谱:

所有食品必须执行最新食品国家标准。产品品牌市场认可度高,产品质量稳定,为市场一线知名品牌或注册商标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称号。

食谱参考:

星期一 学生调制乳+鲜鸡蛋+手撕面包

星期二 学生纯牛奶+卤鸡蛋+蒸蛋糕

星期三 学生调制乳+鲜鸡蛋+铜锣烧

星期四 学生纯牛奶+卤鸡蛋+华夫饼

星期五 学生调制乳+鲜鸡蛋+熏煮香肠(或清真火腿肠)

1、该食谱为一周供餐方案,仅为参考,真正供餐时海兴县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在以下产品中选择三种组合产生。同时海兴县教育局、学校有权根据学生实际用餐情况随时调整周食谱搭配方案,供应商须无条件服从。

2、牛奶(包括纯牛奶)要求每周不少于4种口味。(每星期二、四固定供应纯牛奶)

(二)食品参数

1、学生奶技术参数:

(1)学生饮用牛奶必须执行《GB25191-2010》和《GB25190-2010》标准。不低于200ml盒装专用学生奶一盒,具有“学”字标志。

(2)学生饮用牛奶的(口味)≥五种(含纯牛奶)。

(3)包装符合国家规定,牛奶为盒装带吸管,学生纯牛奶每100毫升蛋白质含量≥2.9克;学生调制乳每100毫升蛋白质含量≥2.3克。

2、卤鸡蛋技术参数:

(1)正规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采用真空软包装卤蛋,符合GB/T 23970-2009质量标准。

(2)口味≥1 种,净含量≥30克。

3、鲜鸡蛋技术参数:

(1)必须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营业执照的养殖企业采购,产品质量不低于GB2749-2015标准,安全卫生优质新鲜,蛋壳清洁完整,质量可靠,蛋皮光滑,蛋黄蛋清界限分明,不得检出违禁药物残留物。

(2)单枚鸡蛋重量≥ 50克。

(3)从出厂送到学校不能超过5天,不能变质。

4、熏煮香肠(肉灌肠类):

(1)香肠必须是正规厂家产品,产品质量不低于 GB2726-2016 的国家标准(附有效检验合格证明)。

(2)每个净重≥25 克,口味≥1种,非辣;保质期≤90天。

5、清真火腿肠技术参数:

(1)清真火腿肠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的特级等级的火腿肠产品,产品质量不低于 GB/T20712-2006 的国家标准。清真火腿肠数量根据甲方提供数量配送。

(2)每个净重≥35 克。

6、切片面包技术参数:

(1)切片面包(起酥面包)须为正规食品生产企业生产,净重≥30克,切片面包应符合GB/T20981-2007质量标准。

(2)单独包装,切片面包口味≥2 种。

7、手撕面包技术指标要求:

(1)手撕面包(起酥面包)须为正规食品生产企业生产,净重≥30克,手撕面包应符合GB/T20981-2007质量标准。

(2)单独包装,手撕面包口味≥2 种,至少包含无蔗糖口味。

8、华夫饼技术参数:

(1)华夫饼(烘烤糕点)须为正规食品生产企业生产,应符合GB/20977-2007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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