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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慈溪工贸集团有限公司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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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NBGXCG21039)宁波广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慈溪工贸集团有限公司食堂原材料定点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编号:NBGXCG21039)宁波广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慈溪工贸集团有限公司食堂原材料定点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NBGXCG21039

二、项目名称: 宁波慈溪工贸集团有限公司食堂原材料定点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菜类价格分:80.80(%),调味料、食用油、大米类价格分:90.00(%)宁波阿宝菜篮子配送有限公司浙江省慈溪市宗汉街道新兴东路99号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宁波慈溪工贸集团有限公司食堂原材料定点采购项目具体见招标文件具体见招标文件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一年结束后,经招标人考核合格,双方协商一致,可续订下一年度合同,最多不超过三年具体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蔡永杰,张双群,柴战军,吴建业,潘科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为10000元,由中标方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0000

七、公告期限

投标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的,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慈溪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慈溪市经贸大街168号

项目联系人:叶芸

项目联系方式:0574-630827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广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慈溪市古塘街道商检路148号2楼

项目联系人:周宏立、陈跃

项目联系方式:0574-63112628

附件信息:

  • 最终定稿)宁波慈溪工贸集团有限公司食堂原材料定点采购项目.doc

    204.9K

慈溪市国土资源局201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动态监管技术服务项目政府采购

宁波慈溪工贸集团有限公司食堂原材料定点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NBGXCG21039

招标方:宁波慈溪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宁波广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制作时间:2021年7月

温馨提醒

1、政采云报名是否成功,以政采云短信通知为准。

2、招标方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澄清公告”的形式发布在政采云平台,投标方应及时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浏览并下载,未及时浏览下载的责任自负。

目 录

TOC \o "1-3" \h \z \u HYPERLINK \l _Toc31317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HYPERLINK \l _Toc18532 第二章 投 标 须 知 6

第三章 开标和评标须知 11

HYPERLINK \l _Toc21302 第四章 评标细则 15

第五章 采购合同样本 17

第六章 招标内容与技术要求 22

第七章 商 务 条 款 24

第八章 附 件 25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货物和服务招标采购的指导意见(试行)》等有关法律规定,宁波广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宁波慈溪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宁波慈溪工贸集团有限公司食堂原材料定点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要求的投标方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NBGXCG21039

二、项目名称:宁波慈溪工贸集团有限公司食堂原材料定点采购项目

三、采购类型:公开招标

四、招标内容:

菜、调味料、食用油、大米类等食堂原材料定点采购。采购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一年结束后,经招标人考核合格,双方协商一致,可续订下一年度合同,最多不超过三年,合同采用一年一签形式。采购预算:66万元/年。

五、投标方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投标方资质要求的相关规定;

2、投标方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

3、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4、提示:

(1)招标文件及更正补充公告请自行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在招标公告及更正公告页面中下载。

(2)本采购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投标方应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login)登录投标方注册的账号后获取招标文件,未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3)潜在投标方应当在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上注册账号并登录后获取采购文件,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投标方的投标文件。投标方网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zfcg.czt.zj.gov.cn/bs_other/2018-03-30/12002.html?_=2018-03-30 11:40:47

七、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1.投标形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投标方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标前准备:各投标方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投标方,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投标方CA申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请投标方自行把握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获取采购文件、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3.投标文件制作:

3.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方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400-881-7190或政采云服务专员电话0574-63917219。

3.2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投标方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

下载网址:http://www.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

投标方投标文件制作及电子交易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9/08-20/3406.html(手机观看)、

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7GyLXW0BXgMSmLUuYuPM(电脑登录账号后观看)、

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电脑登录账号后浏览)

3.3本项目投标人可以以U盘或DVD光盘等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1份,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1年8月4日09:30(北京时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备份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可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

(一)现场递交方式,投标方可安排一名“甬行码”为绿色的授权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送至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南二环东路1355号),投标文件递交时须同时递交投标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畅通。

(二)EMS邮寄送达。投标方可以通过EMS邮寄送达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址:宁波广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慈溪市古塘街道商检路148号2楼),联系方式0574-63112628、18367448463 。投标方邮寄后可将邮件单号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电子邮箱:542370551@qq.com),以便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物流记录。各投标方应当确保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保持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因邮寄造成投标文件密封破损而不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或邮寄过程中导致投标文件未按时送达的,代理机构将拒绝其投标文件。各投标方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实际签收时间为准。

疫情防控期间,不要求投标人员必须到场参加现场开标,若投标人员需参加现场开标,应全程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疫情询问,并如实报告相关情况。请各投标人员遵守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由于疫情防控的影响,请提早安排送标时间。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8月4日0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五(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南二环东路1355号)。

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2021年8月4日10:00前)投标方应当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投标方在规定时间内(2021年8月4日10:00前)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以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作为依据,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与政采云平台上传的投标文件被识别为不一致的则投标无效;投标方按时在线解密投标文件的,以在线解密的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采购代理机构于开评标结束后将备份电子投标文件退回给投标方。若投标方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提供备份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方放弃投标。

十、项目联系人:

1、采购单位:宁波慈溪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芸 联系电话:0574-63082722

联系地址:慈溪市经贸大街168号

2、采购代理机构:宁波广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宏立、陈跃 联系电话、传真:0574-63112628

地址:慈溪市古塘街道商检路148号2楼


第二章 投 标 须 知

一、适用范围

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所叙述的服务和货物。

二、定义

一〉“招标方”系指宁波慈溪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二〉“投标方”系指向招标方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方;

〈三〉“中标方”系指在本次招标中确定向招标方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投标方。

〈四〉“服务和货物”系指宁波慈溪工贸集团有限公司食堂原材料定点采购;

〈五〉“★”系指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

三、投标方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四、投标费用

1、无论投标过程和结果如何,投标方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2、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为10000元,由中标方支付。

五、投标报价

〈一〉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

〈二〉开标时,投标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认真填写报价内容,投标文件报价前后不一致的,按以下规定修正:

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六、投标有效期

〈一〉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60个工作日。

〈二〉特殊情况下,招标方可与投标方协商延缓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三〉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方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的组成(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

(一)商务技术文件包括:

1、封面(附件九);

2、投标函(附件一);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投标方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方的代表若为非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代表在开标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社保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件二);

4、关于资格的声明函(附件三);

5、“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未办理多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扫描件;

6、投标方一般情况(附件四);

7、商务条款应对表(附件五);

8、技术条款对应表(附件六)

9、投标方提供类似项目业绩扫描件;

10、投标方管理体系扫描件;

11、投标方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扫描件;

12、投标方提供仓储能力、配送能力等供货能力;产基地或进货单位资质、物流运输及包装、食品质量安全承诺、工作人员健康证明等;服务方案(包括处理程序、响应及处理时间、质量保证措施及质量问题处罚措施等);规章制度(包括卫生保障制度、文明服务制度,企业内部考核制度及考核记录、人事管理制度、安全防患管理制度等);针对本项目的管理及工作人员情况;本地化服务能力;

13、投标方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报价文件

1、封面(附件八);

2、开标一览表(附件七);

3、投标方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1、投标方应按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投标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2、投标方于提供电子投标文件须加盖电子公章(均采用CA签章),并根据“政采云投标方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未传输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3、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以U盘形式提供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数量1份,并单独密封递交,外包装封面上应注明投标方名称、投标方地址、投标文件名称(电子备份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子包及“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方公章,如果投标方未加写标记,招标方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不负责任。

4、未按规定提供相应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造成项目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的,其投标无效。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2、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投标方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

3、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投标方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备份文件。

4、投标文件的效力

4.1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4.2投标、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方提供了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以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响应文件撤回。投标、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响应文件自动失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方于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将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密封后(一)现场递交方式。投标方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送至投标地点。(二)EMS邮寄送达。投标方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至宁波广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

★十、无效的投标文件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被视为无效:

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方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均无效);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方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

4、投标方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方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方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5、授权代表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未能出具身份证明的;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填写不全、错误、未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要求公章和签字或盖章缺一不可);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不符的;

7、授权代表非投标单位正式职工的(以社保证明为准,如授权代表为离退休返聘人员的,需提供退休证明及单位聘用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及个体工商户除外;

8、参加开标会的个体工商户提供的身份证明与营业执照不一致的;

9、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方的企业公章或填写不全的;

10、投标方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书,且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

11、因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或对招标服务或技术或产品等要求未详细应答或应答内容不全、有缺失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无法评审的;

12、出现同一标的物或本次招标产品(服务)内的主要产品(重要组成部分)出现技术、商务描述不一致或前后描述不一致,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为无法评审的;

13、投标详细配置清单响应表不真实填写或弄虚作假的;

14、投标文件含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1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方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方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方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16、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

17、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中出现《开标一览表》或《投标报价明细表》相关内容的;

18、招标方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

19、《投标(开标)一览表》填写不完整或字迹不能辨认或有漏项的;

20、投标方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

21、投标方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节);

21.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21.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21.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21.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21.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方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22.1不同投标方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2.2不同投标方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22.3不同投标方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22.4不同投标方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22.5不同投标方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2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其投标无效:

23.1投标方直接或者间接从招标方或者采购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方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23.2投标方按照招标方或者采购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23.3投标方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3.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方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采购活动;

23.5投标方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方中标、成交;

23.6投标方之间商定部分投标方放弃参加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

23.7投标方与招标方或者采购机构之间、投标方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方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投标方的其他串通行为。

24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

25评标委员会认定有重大偏差或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2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十一、招标文件答疑:

投标方如对本招标文件存在疑问,请将书面文件在开标日5日前送至宁波广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慈溪市古塘街道商检路148号2楼),招标方将做统一答复,如规定时间内未收到任何质疑,则视为各投标方均对此无异议。

十二、质疑和投诉

投标方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方提出质疑。投标方对招标方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方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十三、特别声明:价格是评标的重要因素之一,但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十四、采购预算价:66万元;本次设有最高限价(即最高折扣率),其中菜类最高折扣率为90%,调味料、食用油、大米最高折扣率为95%,投标方报价超过最高折扣率的投标无效。

十五、其他

★(一)如果有确凿证据证明各投标方之间存在串标等舞弊、违法行为,认为将损害自身利益,有权拒绝存在此行为的投标方投标或投标无效。

★(二)多家投标方参加投标,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方,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方,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评审时,取其中通过资格审查后的报价最低一家为有效投标方;当报价相同时,则以技术标最优一家为有效投标方;均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集体决定。

(三)本招标文件未及事项,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友好商定。

(四)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招标方。


第三章 开标和评标须知

一、开标

1、 投标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个体工商户经营人本人必须到投标现场,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应出席开标会议。

2、投标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参加开标会议的,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

3、开标会由代理机构主持。

4、投标文件启封前,投标方应书面提出对参加开标会主持人、唱读人、记录人和监督人是否有回避的请求。

5、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

5.1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方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

5.2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和商务技术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5.3在系统上公开资格和商务技术评审结果;

5.4在系统上公开报价开标情况;

5.5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情况进行评审;

5.6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

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

5.7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但有下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

5.7.1若投标方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招标人将开启所有投标方递交的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模块,以完成开标,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5.7.2若因政采云平台原因无法读取或电子开评标无法正常进行,招标方将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5.7.3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5.7.3.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5.7.3.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7.3.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5.7.3.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7.3.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

6、在开标过程中,如评审小组对评标文件有疑问,由评审组长将问题汇总后发起询标函,或由采购代理机构代替发起。投标方在截止时间前,根据标项回复询标函。

路径:用户中心—项目采购—询标澄清

1、政采云平台通过待办事项和短信提醒投标方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澄清。

2、投标方在“询标澄清-待办理”标签页下选择状态为“待澄清”的项目,点击操作栏【澄清】。

3、查看询标函内容,在澄清截止时间前上传澄清文件并对澄清文件进行签章。(注:澄清文件必须以 PDF 格式上传,文件大小:50M。)

4、签章完成,文件名称处显示“已签章”,投标方可“撤回签章”修改澄清函和“查看文件”。

5、确认澄清文件内容后,点击右上角【提交】;(注:投标方未对澄清文件签章,提交时,弹框提醒“澄清文件未签章,请进行签章操作”,如遇 CA 突发情况无法签章,投标方可点击【放弃签章并提交】提交澄清文件;反之则签章后再提交。)

完成状态:投标方澄清文件提交成功后,在“询标澄清-全部”标签页下显示状态为“已澄清”。

二、评标

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采购单位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竞争择优的原则。

2、评标委员会由招标方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

3、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方资格的最终审定。

4、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方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过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审中需要投标方对投标、响应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投标方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给予投标方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少于半小时,投标方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

5、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

6、评标委员会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的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初审鉴定

7.1资格性审查

7.1.1开标后,招标方或采购机构将依法对投标方的资格进行审查。

7.1.2招标方或采购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方的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7.1.3投标方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方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

7.1.4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方,招标方或采购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7.1.5合格投标方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

7.2符合性审查

7.2.1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要求。所谓实质上的响应,是指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方的权利和投标方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方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7.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方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8.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8.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8.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8.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8.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方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9.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9.1评标委员会将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9.2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方就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但不得超过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9.3在评标过程中,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相偏离的,评标委员会可对其偏离情形进行必要的核实。

9.4在评审过程中,如属于实质性偏离或符合无效响应条件的,应当询问相关投标方,并可对其进行书面确认,但不允许对偏离条款进行补充、修正或撤回。

9.5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评标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9.6汇总。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方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得分情况。

9.7 报价审核。对经商务技术评审符合采购需求的投标方的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

9.7.1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方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方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9.7.2如需投标价格修正,按第8点规定对投标价格进行修正。

9.8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并按得分高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投标方。

★10、评标过程的监控

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方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三、定标

本项目由招标方确定中标方。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交招标方确认,招标方应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对评标结果进行确认,招标方依法确定中标方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

(三)质疑和投诉

1、投标方认为招标过程和评审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方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书面质疑文件中应说明质疑的具体事项,并注明质疑投标方名称、联系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传真并加盖投标方公章,招标方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投标方书面质疑后三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对于匿名或不按规定时间提出的质疑,招标方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答复。

投标方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如有投标方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的,招标方可在质疑处理完毕后确定中标方。

四、授予合同

1、招标方与中标方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采购合同。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鉴证,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

2、中标方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3、采购合同履行中,招标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五、招标程序终止

投标截止时间止或评标期间,如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方不足3家,招标方将重新组织采购。

 


第四章 评标细则

★1、本次采购项目设置采购预算价。投标方的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价的为无效报价,其投标无效。若所有投标方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价,本项目将重新组织采购。

2、本次采购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其中商务技术分85分,报价分15分,评分过程中分数的计算结果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点后2位。

3、评委评审打分部分

由评委对各投标方的投标文件进行审阅,然后对投标方进行询标(如有必要)和评议,对每一家投标方的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进行打分。

统计、汇总所有评委对每一家投标方的评分,取算术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2位数)为该投标方的综合得分。

4、综合得分与预中标方的确定

1)、各投标方最终得分按以下方法进行计算:

综合得分=商务技术分+报价分

2)、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为预中标投标方,若综合得分出现并列,则报价低的排列在前;若报价相同,则商务技术优者排列在前,均相同的由得分相同的投标方抽签决定排序。

5、在规定的分值内由评标委员会各成员自行评定打分。

具体评分标准见下表:


评分标准(兼评标委员会打分表)

项目名称:

投标方

分值

分值

技术分(70分)

1、评审小组根据各投标方提供的仓储能力、配送能力等供货能力方面进行评议(15分):

评为优的得15-10分,良的得10-5分;一般的得5-0分。

15

2、评审小组根据各投标方提供的生产基地或进货单位资质、物流运输及包装、食品质量安全承诺、工作人员健康证明等方面进行评议(15分):

评为优的得15-10分,良的得10-5分;一般的得5-0分。

15

3、评审小组根据各投标方提供的服务方案(包括处理程序、响应及处理时间、质量保证措施及质量问题处罚措施等)进行评议(15分):

评为优的得15-10分,良的得10-5分;一般的得5-0分。

15

4、评审小组根据各投标方提供的规章制度(包括卫生保障制度、文明服务制度,企业内部考核制度及考核记录、人事管理制度、安全防患管理制度等)进行评议(5分):

评为优的得5-3分,良的得3-1分;一般的得1-0分。

5

5、评审小组根据各投标方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管理及工作人员情况进行评议(10分):

评为优的得10-7分,良的得7-3分;一般的得3-0分。(提供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健康证等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方单位公章)。

10

6、评审小组根据各投标方本地化服务能力进行评议(10分):

评为优的得10-7分,良的得7-3分;一般的得3-0分。(提供投标方单位简介及本地化服务能力说明,投标方营业执照副本或合作单位协议等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方单位公章)

10

商务分(15分)

1、业绩(2分):投标方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做过食堂食材配送服务的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多得2分。

2

2、认证体系(8分):投标方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认证、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每提供1个得2分,最多得8分。

8

3、食品安全责任保险(5分):投标方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在500万(含)以上至1000万的,且在投保有效期内的得3分;在1000万(含)及以上的,且在投保有效期内的得5分。

5

价格分(15分)

1、菜类价格分(10分):

评审基准价1=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且菜类的报价最低的报价,其价格分为10分。

其他投标方的菜类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菜类价格分=(评审基准价1/菜类的报价)×10%×100

得分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

10

2、调味料、食用油、大米类价格分(5分):

评审基准价2=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且调味料、食用油、大米类的报价最低的报价,其价格分为5分。

其他投标方的调味料、食用油、大米类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调味料、食用油、大米类价格分=(评审基准价2/调味料、食用油、大米类的报价)×5%×100

5

综合得分

100

注:1、以上分值重复的地方上限含下限不含。

签名: 年 月 日

第五章 采购合同样本

(本合同为合同样稿,最终稿由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

甲方:(招标人)宁波慈溪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成交人)

为了切实办好食堂,更好地为员工服务,根据宁波慈溪工贸集团有限公司食堂原材料定点采购项目的结果,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食堂配送原材料事宜特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配送原材料名称、数量、折扣率:

序号

原材料名称

数量

折扣率(%)

1

菜类

水产类

按实际需求供货

肉食类

蔬菜类

2

调味料、食用油、大米类

按实际需求供货

注:菜类折扣率以宁波市菜篮子网海曙中心菜市场的市场价格为基准(如无相应价格,则以其他有此价格的菜市场的价格的平均值为准),调味料、食用油、大米类折扣率以慈溪市麦德龙超市价格为基准。

二、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以下文件是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甲方的比选文件

2.乙方提交的招标文件(包括询标过程中出具的澄清、承诺)

3.中标通知书

三、履约保证金

乙方向甲方交纳人民币5万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前交纳,合同履行时间到期后7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形式:可选择:银行汇票(电汇)、现金、支票(仅限于使用宁波大市区范围内的银行开具的支票)、履约保函。

四、合同履行时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一年结束后,经招标人考核合格,双方协商一致,可续订下一年度合同,最多不超过三年。

五、付款方式

乙方送货时必须提供三联的送货清单,验收签字后一张留食堂记台账,一张作为结账凭据。先服务后付款。甲方每月结账一次,结账前乙方必须提供正规发票,且乙方须提供结算月的宁波市菜篮子网海曙中心菜市场价截图和麦德龙超市价格图片,否则甲方拒绝付款。

六、食品货源、卫生及质量要求

在同等质量和同等市场价格下,乙方应优先采购慈溪本地种养大户等龙头企业的产品。

乙方向食堂提供的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标准,质量上乘、数量足,食品必须符合卫生防疫部门检测标准。

七、服务要求

1、乙方必须按甲方下达的配送产品及数量(甲方于前一天16:00前通过传真、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乙方,由乙方确认,如缺货,乙方可与甲方协商更换品种,但更换品种不得低于甲方原要求),及时、保质、保量完成配送任务,并附配送单据(单据内容包括供货日期、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联系方式等,一式三联,验收签字后一张留食堂记台账,一张作为结账凭据),不得无故推诿或缓送,确保食堂正常运行。

2、乙方须在每天05:30前准时将配送产品送达甲方指定地点,节假日除外。

3、甲方临时变更或增加配送产品或数量的,甲方须提前一天16:00前通过传真、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乙方,乙方须无条件满足,如缺货,乙方可与甲方协商更换品种,但更换品种不得低于甲方原要求。

4、如甲方有需要,乙方须提供产品质量检验报告、食品卫生检测报告等证明文件。

5、部分食品如果食堂有要求的,必须提供初加工服务(如鱼类等宰杀、切段,蔬菜刨皮、切块等)。

6、甲方在收到乙方食品后,如因乙方质量问题的,甲方有权提出退换货要求,乙方在30分钟内予以及时退换货。

7、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食品有质量问题时,项目负责人应在30分钟到场确认,超过30分钟不到场的,视作乙方确认食品有质量问题,乙方应按照上款要求退换货。

八、人员

1、本项目甲方委派的人员为: ,联系方式:

2、本项目乙方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 ,联系方式: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能每天早上在规定时间送货的,每延期10分钟,扣除200.00元违约金。一个月内发生三次及以上未在规定时间送货的,另加扣5000.00元违约金,且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2、如原材料在数量、质量、品种上出现问题时,乙方未在30分钟内及时退换货的,每延期10分钟,扣除500.00元违约金。乙方延期30分钟后仍未能退换货的,甲方有权选择其他方式自行进行采购,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在款项支付中扣除。一个月内发生三次及以上未在30分钟内及时退换货的,另加扣5000.00元违约金,且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3、如出现因食品质量低劣及卫生不符合标准引起的事故,乙方承担因该食品导致的所有经济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4、甲方对市场价格进行了解监督(每月不少于五次),若乙方恶意虚报价格,甲方将在款项支付中扣除虚报部分的价格,且每发生一次另扣除1000.00元违约金。发生三次及以上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5、乙方提供的原材料在烹调后,发现有不新鲜、有杂质等情况,不宜食用的,甲方将视情况按该菜价的1-5倍扣除违约金。

6、乙方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在合同履行期间除因实施管理原因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不适合再任或因重大疾病住院治疗、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需提供相关部门证明材料)等无法继续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被责令停止执业、吊销资格、羁押或判刑外不允许更换;由于其他原因需要更换项目负责人时,须提前一个月知会甲方,未经甲方书面批准,乙方擅自更换的,每发生一次扣除5000.00元违约金。

7、如合同履行期间,因国家政策调整问题,甲方不能继续与乙方履约的,不视作甲方违约,甲方不赔偿乙方任何损失。

十、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发生所供商品的质量、售后服务等问题时,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索赔,签订必要的书面处理协议。如协商不成,在甲方所在地选择诉讼的途径解决。

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且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签书面补充协议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4、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第六章 招标内容与技术要求

招标方为更好地为员工服务,确保食堂用料保质保量、价格合理,现对食堂原材料定点采购进行招标,现就本项目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定点采购的内容:

菜、调味料、食用油、大米类等食堂原材料定点采购。每年最高采购限价66万元。

二、具体要求:

1、招标人于前一天16:00前通过传真、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投标方需要配送的产品及数量,由投标方确认,如缺货,投标方可与招标人协商更换品种,但更换品种不得低于招标人原要求。

2、招标人临时变更或增加配送产品或数量的,招标人须提前一天16:00前通过传真、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投标方,投标方须无条件满足,如缺货,投标方可与招标人协商更换品种,但更换品种不得低于招标人原要求。

3、投标方要提供配送原材料的数量、重量、价格,每天05:30前送达指定地点核实签字节假日除外,并附配送单据(单据内容包括供货日期、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联系方式等,一式三联,验收签字后一张留食堂记台账,一张作为结账凭据),不得无故推诿或缓送,确保食堂正常运行。原材料的数量、重量以招标人核实为准。

4、投标方配送原材料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并提供相应产品质量检验报告、食品卫生检测报告等,能达到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

5、要求菜品齐全,产品新鲜,外观清洁(指没有肥料、药物残留,没有黄枯叶和污物等),色泽良好,成熟度适中,个体均匀,产品未受冻害、冷害,形态正常,无异味等。

6、能提供货物的正规来源证明(生产地、厂家销售授权证书)等。

7、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供初加工服务(如鱼类等宰杀、切段,蔬菜刨皮、切块等)。

8、如原材料在数量、质量、品种上出现问题时应在30分钟内及时退换货

9、投标方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定点的供货资格,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投标方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①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的害的;

②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③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④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⑤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⑥超过保质期限的。

10、投标方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管理及工作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要求必须常驻在慈溪,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或暂住证复印件。

第七章 商务条款

一、付款方式:

中标方送货时必须提供三联的送货清单,验收签字后一张留食堂记台账,一张作为结账凭据。先服务后付款。招标方每月结账一次,结账前中标方必须提供正规发票,且中标方须提供结算月的宁波市菜篮子网海曙中心菜市场价截图和麦德龙超市价格图片。

二、履约保证:中标方签订合同前,须向招标方递交5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完成合同义务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三、服务期

一年,一年结束后,经招标人考核合格,双方协商一致,可续订下一年度合同,最多不超过三年,合同采用一年一签形式。

四、违约条款

1.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招标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中标方承担一切后果,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2.延期交货:未经招标方同意延期交货,招标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

第八章 附 件

附件一

投标函

宁波慈溪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方全称)授权 (全名、职务)为授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招标编号为 )招标活动并投标。为此:

1、投标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相关法规,履行法律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2、投标方已详细审查并理解全部招标文件,并完全同意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

3、投标方将按招标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本投标自开标之日起有效期为60个工作日。

5、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向招标方提供不真实文件,或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等有关情形的,愿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接受处罚;

6、承诺应贵方要求提供任何与该项目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

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方名称: (公章)

投标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字)

投标日期: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报价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方名称: (公章)

日 期: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宁波慈溪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方全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 (授权代表名称)为授权代表,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名称)采购,招标编号为 ,其在投标中的一切活动本公司均予承认。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 期:

附:

授权代表姓名:

职务:

详细通讯地址:

传真: 电话: 邮编:

附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三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致:宁波慈溪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贵方对招标编号为 发出公开招标,本单位申明如下:

一、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二、我单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三、我单位对本项目不进行联合体投标。

投标方名称: (公章)

投标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字)

投标日期:


附件四

投标方一般情况

1

企业名称:

2

总部地址:

3

当地代表处地址:

4

联 系 人:

电子信箱:

5

电 话:

传 真:

6

注册地:

注册年份:

7

公司的资质等级(请附上有关证书的复印件)

8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说明:所有独立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都须填写此表。

投标方名称: (公章)

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签字)

投标日期:

附件五

商务条款应对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内 容

招标要求

投标响应

备注

注:须与“第七章 商 务 条 款”逐项比较,如有偏离的,须在本表中列明,并提供详细的偏离说明。如投标方未在本表中列出偏离说明,即使其在响应文件的其他部分说明与采购文件要求有所不同或回避不答,亦视为完全符合采购文件中所要求的最佳值并写入合同。

投标方名称: (公章)

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签字)

投标日期:


附件六

技术响应表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序号

比选要求

响应

偏离说明

1

2

3

4

5

6

7

8

9

10

注:须与“第六章 招标内容与技术要求”逐项比较,如有偏离的,须在本表中列明,并提供详细的偏离说明。如投标方未在本表中列出偏离说明,即使其在响应文件的其他部分说明与采购文件要求有所不同或回避不答,亦视为完全符合采购文件中所要求的最佳值并写入合同。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20 年 月 日

附件七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序号

原材料类别

折扣率

1

菜类

水产类

小写: %

肉食类

小写: %

蔬菜类

小写: %

菜类的报价

小写: %

2

调味料、食用油、大米类

小写: %

调味料、食用油、大米类的报价

小写: %

注:1、投标方应结合市场行情和自身情况,在宁波市菜篮子网海曙中心菜市场的价格的基准上(如无相应价格,则以其他有此价格的菜市场的价格的平均值为准),自行报出菜类的报价(即折扣率);在慈溪市麦德龙超市价格的基础上,自行报出调味料、食用油、大米类的报价(即折扣率)。

2、其中菜类的报价(即折扣率),投标方需按照水产类、肉食类、蔬菜类分别报出各类的折扣率。即菜类的报价=水产类的折扣率×0.4+肉食类的折扣率×0.4+蔬菜类的折扣率×0.2。

3、报价以百分比形式表示,保留两位小数。

4、本次设有最高限价(即最高折扣率),其中菜类最高折扣率为90%,调味料、食用油、大米最高折扣率为95%,各类报价超出其对应的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无效(即菜类折扣率≤90%,调味料、食用油、大米≤95%为有效报价)。

投标方名称: (公章)

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签字)

投标日期:

附件八

正(副)本

招 标 人: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

投 标 方: (加盖单位公章)

通讯地址:

投标联系人及手机号码: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宁波广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人经由 (投标方名称) 法人代表(负责人) (姓名)合法授权参加 项目(招标编号: )招投标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本单位与招标方之间 □不存在利害关系 □存在下列利害关系

A.投资关系 B.行政隶属关系 C.业务指导关系

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

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投标方名称,本单位 □与其他所有投标方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 □与 (投标方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

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

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

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

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

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

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

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

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

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招投标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

我发现 投标方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 项利害关系。

(投标方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注:1、本表非投标文件的组成内容,不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2、本表在开标现场由代理机构提供给各投标方,由各投标方签署。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