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广州市越秀区永曜北小学学生午餐委托供应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路122号408房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8月2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TDC2021-08-0002
项目名称:广州市越秀区永曜北小学学生午餐委托供应服务
预算金额:按实际需求结算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
服务期限:2021年9月1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
联合体投标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如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无(因本项目的供餐价格不作竞争,故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都不享有价格的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或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详见附件一);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详见附件一);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详见附件一)。
(2) 除单一来源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供应商为分支机构或联合体有成员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 成功办理投标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具有“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三、 获取招标文件
1. 投标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8月5日至2021年08月11日(办公时间内,节假日除外)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
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路122号408房。
3. 投标登记时应提供以下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自行编制目录和页码,所有要求提供复印件的资料提供原件备查):
1)针对本项目的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法人代表委托投标登记的,应同时出具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或其它组织相关证明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4)《食品经营许可证》 复印件;
5)《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详见附件二。
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5.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登记购买。
四、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8月25日09点30分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路122号408房。
五、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 其他补充事宜
1. 获取招标文件过程问题咨询联系人:沈工,020-85589369,邮箱1830403166@qq.com。
2. 采购信息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投德创建工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ztdc2010.com)。
3. 相关公告(招标公告/澄清公告/中标成交公告等)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七、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越秀区永曜北小学
地址:广州市越秀南路永曜北街70号
联系方式:020-83818452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投德创建工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路122号408室
联系方式:020-85589369
E-mail:1830403166@qq.com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工
电话:020-85589369
E-mail:1830403166@qq.com
发布人:中投德创建工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8月4日
附件一
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采购人名称) :
关于贵公司 年 月 日发布 (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ZTDC2021-08-0002)的招标公告,本单位愿意参加投标,并声明:
一、本单位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二)本单位(如前三年内有名称变更的,含变更前名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单位没有为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三、我方承诺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同意按投标无效处理。
本单位承诺在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单位承担。
特此声明!
说明:
1. 本声明函必须提供且内容不得擅自删改,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 本声明函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供应商名称(单位盖公章):
单位地址:
日期:
附件二
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
项目名称 | 广州市越秀区永曜北小学学生午餐委托供应服务 | |||
项目编号 | ZTDC2021-08-0002 | |||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必填) (注:个人、没有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政府机构、事业单位除外)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先生□小姐) | 固话 | ||
购买文件经办人 | 姓名: (□先生□小姐) | 手机 | ||
投标工作负责人 | 姓名: (□先生□小姐) | 手机 | ||
项目负责人邮箱 (请保证正确性) | 投标单位加盖公章: | |||
购买时间 | 年 月 日 | |||
文件价格(元/套) |
注:请各投标人认真填写以上所有资料,并保证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