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重庆红岩联线文化发展管理中心红岩干部学院服务管理团队采购(21C00623)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2021年8月4日 一、项目号:21C00623 采购执行编号:1708-BZ2100400533AFS-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重庆红岩联线文化发展管理中心红岩干部学院服务管理团队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号:1
供应商名称:重庆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重庆市渝中区虎踞路78号1-1#
中标(成交)金额: 3,650,64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重庆红岩联线文化发展管理中心红岩干部学院服务管理团队采购 | 餐厅(含宴会厅、包房、大堂等相关区域)、客房、停车场的运营服务管理,办公区、会议室、员工餐厅(含宴会厅、包房、大堂等相关区域)、上网区、阅览室、乒乓球室、库房、管理用房、预留用房、清洁间、卫生间、绿化区、室内廊道、室外广场、道路等室内外区域服务管理等内容。 | 根据具体需求提供餐饮保障和服务,服务区域清洁卫生,设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等内容。 | 在采购合同签订后服务1年 | 按照招标项目服务需求,保质保量完成管理服务。 |
曾祥荣 曾柯 臧亚君 陈凌 吴统凡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代理服务费总计:35875.0元
七、公告期限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红岩联线文化发展管理中心
采购经办人:廖仁武
采购人电话:023-63655530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渝中区红岩村52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仇思远 白帆
代理机构电话:023-67078013 67707443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505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仇思远 白帆
项目联系人电话:023-67078013 67707443
十、附件政府采购
招 标 文 件
项 目 编 号:21C00623
采购执行编号:1708-BZ2100400533AFS-3
招标项目名称:重庆红岩联线文化发展管理中
心红岩干部学院服务管理团队
采购
采购人:重庆红岩联线文化发展管理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二一年七月
目 录
TOC \o "1-2" \h \z HYPERLINK \l "_Toc77164560" 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 - 3 -
HYPERLINK \l "_Toc77164561" 一、招标项目内容 - 3 -
HYPERLINK \l "_Toc77164562" 二、资金来源 - 3 -
HYPERLINK \l "_Toc77164563"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3 -
HYPERLINK \l "_Toc77164564"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 3 -
HYPERLINK \l "_Toc77164565" 五、投标保证金 - 4 -
HYPERLINK \l "_Toc77164566"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4 -
HYPERLINK \l "_Toc77164567" 七、投标有关规定 - 5 -
HYPERLINK \l "_Toc77164568" 八、联系方式 - 5 -
HYPERLINK \l "_Toc77164569" 第二篇 项目服务需求 - 6 -
HYPERLINK \l "_Toc77164570" 一、招标项目一览表 - 6 -
HYPERLINK \l "_Toc77164571" 二、招标项目服务需求 - 6 -
HYPERLINK \l "_Toc77164572" 第三篇 项目商务需求 - 13 -
HYPERLINK \l "_Toc77164573" 一、服务期、服务地点 - 13 -
HYPERLINK \l "_Toc77164574" 二、考核方式 - 13 -
HYPERLINK \l "_Toc77164575" 三、报价要求 - 15 -
HYPERLINK \l "_Toc77164576" 四、付款方式 - 15 -
HYPERLINK \l "_Toc77164577" 第四篇 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 16 -
HYPERLINK \l "_Toc77164578" 一、资格审查 - 16 -
HYPERLINK \l "_Toc77164579" 二、评标方法 - 17 -
HYPERLINK \l "_Toc77164580" 三、评标标准 - 18 -
HYPERLINK \l "_Toc77164581" 四、无效投标条款 - 20 -
HYPERLINK \l "_Toc77164582" 五、废标条款 - 21 -
HYPERLINK \l "_Toc77164583" 第五篇 投标人须知 - 22 -
HYPERLINK \l "_Toc77164584" 一、投标人 - 22 -
HYPERLINK \l "_Toc77164585" 二、招标文件 - 22 -
HYPERLINK \l "_Toc77164586" 三、投标文件 - 22 -
HYPERLINK \l "_Toc77164587" 四、开标 - 24 -
HYPERLINK \l "_Toc77164588" 五、评标 - 24 -
HYPERLINK \l "_Toc77164589" 六、定标 - 24 -
HYPERLINK \l "_Toc77164590" 七、中标 - 25 -
HYPERLINK \l "_Toc77164591"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 25 -
HYPERLINK \l "_Toc77164592" 九、采购代理服务费 - 26 -
HYPERLINK \l "_Toc77164593" 十、交易服务费 - 27 -
HYPERLINK \l "_Toc77164594" 十一、签订合同 - 27 -
HYPERLINK \l "_Toc77164595" 十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 28 -
HYPERLINK \l "_Toc77164596" 第六篇 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 - 29 -
HYPERLINK \l "_Toc77164597" 一、合同主要条款 - 29 -
HYPERLINK \l "_Toc77164598" 二、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 30 -
HYPERLINK \l "_Toc77164599" 第七篇 投标文件格式 - 32 -
HYPERLINK \l "_Toc77164600" 一、经济文件 - 33 -
HYPERLINK \l "_Toc77164601" 二、服务文件 - 35 -
HYPERLINK \l "_Toc77164602" 三、商务文件 - 37 -
HYPERLINK \l "_Toc77164603" 四、其他 - 40 -
HYPERLINK \l "_Toc77164604" 五、资格文件 - 46 -
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
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红岩联线文化发展管理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重庆红岩联线文化发展管理中心红岩干部学院服务管理团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对前两次采购失败的本项目组织第三次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名称 |
最高限价 (万元)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中标人数量 (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重庆红岩联线文化发展管理中心红岩干部学院服务管理团队采购 |
404.95 |
4 |
1 |
物业管理 |
二、资金来源
单位自筹资金,预算金额为404.95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无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1年7月14日)起五个工作日。
(四)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21年7月14日至2021年7月21日。
(五)投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8月4日北京时间10:00
(七)开标时间:2021年8月4日北京时间10:00
(八)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五、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递交
1.投标人应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并汇至所投包对应的任一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 名: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信息 |
||
账号 1 |
开户行 |
招商银行上清寺支行(行号:308653018067) |
账 号 |
123904808710306059706 |
|
账号 2 |
开户行 |
中国农业银行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行号:103653026011) |
账 号 |
6228400477034363660 |
|
账号 3 |
开户行 |
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行号:313653000329) |
账 号 |
150101040015061148136 |
|
账号 4 |
开户行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行号:310653000017) |
账 号 |
8301098921136 |
2.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红岩联线文化发展管理中心
联系人:廖仁武
电 话:023-63655530
传 真:023-63655530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红岩村52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毛艺洁 杨敬杰
邮 编:400023
电 话:023-67561982 67707169
传 真:023-67707519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503室
第二篇 项目服务需求
一、招标项目一览表
名称 |
单位/数量 |
备注 |
重庆红岩联线文化发展管理中心红岩干部学院服务管理团队采购 |
1项 |
服务范围:餐厅(含宴会厅、包房、大堂等相关区域)、客房、停车场的运营服务管理,办公区、会议室、员工餐厅(含宴会厅、包房、大堂等相关区域)、上网区、阅览室、乒乓球室、库房、管理用房、预留用房、清洁间、卫生间、绿化区、室内廊道、室外广场、道路等室内外区域服务管理等内容。 服务要求:根据具体需求提供餐饮保障和服务,服务区域清洁卫生,设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等内容。 服务标准:按照招标项目服务需求,保质保量完成管理服务。 |
二、招标项目服务需求
“※”标注的服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
※(一)管理服务范围
管理服务区域位于渝中区虎头岩18号,占地面积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包括荷花楼和红梅楼,主要包括:
1.餐厅(含宴会厅、包房、大堂等相关区域)、客房(含楼层管理房及其他房间)、办公区、会议室、员工餐厅、上网区、阅览室、乒乓球室、停车场、库房、管理用房、预留用房、清洁间、卫生间、绿化区、室内廊道、室外广场、道路等室内外区域;
2.用于中标人员工办公、生活的所有区域;
3.环卫、绿化、水电、消防、网络通信、安保(含监控、门禁等安防系统维护管理)等服务保障;
4.供配电系统、电梯、中央空调系统、柜式和挂式空调若干、消防系统、给排水系统、照明系统等主要设施设备。
(二)管理服务主要内容
一是餐厅(含宴会厅、包房、大堂等相关区域)、客房、停车场的运营服务管理;
二是办公区、会议室、员工餐厅(含宴会厅、包房、大堂等相关区域)、上网区、阅览室、乒乓球室、库房、管理用房、预留用房、清洁间、卫生间、绿化区、室内廊道、室外广场、道路等室内外区域服务管理;
三是整个学院的环卫、安保(含监控、门禁等安防系统维护管理)、绿化、水电、网络通信、消防、空调、电梯等运行服务保障;
四是餐厅(含宴会厅、包房、大堂等相关区域)、客房、会议室、停车场、办公区、员工餐厅、上网区、阅览室、乒乓球室、库房、管理用房、预留用房、清洁间、卫生间、绿化区、室内廊道、室外广场、道路等室内外区域以及卫生、安保、绿化、水电、网络通信、消防、空调、给排水、照明、电梯等设施设备的日常保养、损坏保修等。
1.餐厅(含宴会厅、包房、大堂等相关区域)经营服务管理
1.1 根据具体需求提供餐饮保障和服务(采购人负责提供投标人工作中必要的工作条件,包括工作场地、库房、设施设备、器皿用具等,并提供能源、食品原材料、清洁用品用具等物资。投标人提供人员并进行管理)。
1.2 服务区域清洁卫生。含餐区厅内、厨房内部、烟道(中标人每季度向采购人申报清洗烟道,费用由采购人负责)、餐厅门窗玻璃(至少每周一次)、以及工勤餐厅门前下水道、项目周边环境责任区及配套设施等。
1.3 设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配备专职工程人员建立设施设备使用和维修维护档案,负责日常维修维护(人工费由投标人负责,材料费通常由采购人承担,但如果是由于中标人使用管理操作不当造成的损失,应由中标人自行承担),确保设备正常运行(专项维修除外)。
1.4 布草清洗(餐厅围裙、桌布、小方巾、垫布、杯布等)。
1.5 就餐秩序管理。负责就餐秩序管理、餐券售卖,监督就餐人员打卡,以及相关人员就餐登记工作、就餐人数统计等。
1.6 协助专业公司对服务区域有害生物的灭除工作。
1.7 协助管理库房(含各类库房及冻库)等。
1.8 集油池清掏(餐厅的集油池每周清掏2-3次)。
1.9 专项工作(临时性工作)后勤餐饮保障任务。
1.10 工作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及工作资料按期提交管理部门。
1.11 采购人给中标人员工提供住宿和餐饮区域及设施,中标人必须对宿舍进行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并建立奖惩措施。
1.12另收费项目,指投标人接受采购人委托,对合同内容以外的服务,采购人另行向投标人支付费用。
1.13采购人负责提供投标人必要的工作条件,包括工作场地、库房、设施设备、器皿用具等,采购人拥有所有权,并承担设施设备维修保养费用。
1.14法律政策规定和应由投标人管理服务的其他事项。
2.客房经营服务及管理
2.1全天24小时随时有服务人员进行客房登记入住、退房、结算服务,并进行有效管理。
2.2按学院要求提供住宿服务(含学院接收安排的培训班队、各类会议、公务接待及中标人对外营业所接收的其他各类住宿人员等)。
2.3 对学院客房区域实施保洁,每天清扫、整理有客人、学员入住的房间,更换、洗涤晾晒或烘干床上用品、毛巾、地巾、浴袍等酒店用品并消毒。
2.4对学院客房及餐饮用物品的登记保管和发放,做好客房耗材管理,做好成本控制,学院每月对客房及餐饮能耗及成本实施考核。
2.5对学院各类会议进行服务。
3.停车场运营管理
3.1负责停车场的车辆停放指引
3.2负责停车场的环境卫生
4.楼栋安全保卫
4.1中标人应当配备足额的保安人员,负责责任区域内公共秩序(含大型会议和活动)的日常维护,24小时随时有人值班,完成楼栋治安保卫,安全检查巡查,人员和贵重物品进出登记检查,消防、监控系统日常管理、设施设备运行与安全等工作,配合采购人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现场秩序维护等;协助处置突发事件,并做好防火、防盗、防骗、防破坏、防伤害、防事故等工作,以及与安全保卫相关的其他安全防范工作。
4.2对管理范围的建筑物、构筑物、景观工程及设施设备进行防火防盗和突发事件妥善处置等安保服务;
4.3对责任区采购人公有财产负保护之责,对责任区内公私财产的被盗,实行先恢复后界定责任的原则。如因中标人疏于管理造成财产损失或人员伤害的,中标人须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4制定突发应急预案。学院内有突发事件发生,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处置,防止事态及损失扩大。
4.5做好水电安全日常巡查管理,以及乱搭乱建和乱设摊位的管理。
4.6协助、支持采购人保卫处开展相关工作,遇有突发紧急事件,除按照自身职责进行处置外,还要服从采购人相关部门的统一指挥调度。
4.7对学院内部及周边发现的马蜂窝及其他自然或人为安全隐患进行合理处置。
5.环境卫生
5.1服务项目范围学院内所有区域和场地的清洁卫生。对垃圾收集、清运进行规范化管理,收集、清运垃圾时须封闭运输,不得产生二次污染(包括但不限于扬尘、垃圾抛洒泄漏、异味、噪音等),并转运至市政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中转站,不得影响学院正常经营、教学和办公等环境。
5.2做好服务项目范围所有区域和场地的灭蚊、灭蝇、灭鼠以及路灯管理
5.3污水井、化油池、生化池清掏清运工作等。
6.公共设施设备及建筑物维修维护
6.1负责服务范围内所有楼栋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不含大修、中修、更新),包括:屋顶、墙面、地板、门窗、栏杆、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卫生间等。停水、停电和屋顶、卫生间、空调管道漏水等问题的紧急处理。
6.2负责学院景观建筑、苗木和各类附属建筑物的日常维修、保养和维护,包括:大门、明沟(井)、建筑小品、喷水池、堡坎、公告栏、停车场(库)、绿地等,人工费由投标人负责,材料费通常由采购人承担,但如果是由于中标人使用管理操作不当造成的损失,应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6.3负责各种公共区域和采购人室内设施、设备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负责公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给排水系统、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排污管、垃圾道、垃圾桶、配电室、输电线路、照明系统、消防监控设施、消防疏散标识标牌、空调、电梯、避雷设施、防雷检测、标识标牌、污水井、生化池的清掏清运工作和白蚂蚁防治等。各类沙发、桌、椅、凳、柜、书架、讲台、黑板、多媒体系统维护,以及为教学提供话筒电池、粉笔、白板笔、黑板擦等易耗物品。办公家具、空调、电扇、饮水机、照明设施、电话、电视、网络线路设备、门及锁具、开关插座面板、水表、水嘴、盥洗盆维修维护及卫生间疏通。地面日常维护和管理,包括:地板胶、石材地面、地砖、木地板、地毯等保养等(人工费由投标人负责,材料费通常由采购人承担,但如果是由于中标人使用管理操作不当造成的损失,应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6.4保证建构筑物的正常使用和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承担安全管理责任。完成日常维修维护,加强与施工、供货、维保单位的联系接洽,共同加强日常管理,及时维修养护到位。对需要采购人维修的项目,中标人按程序向采购人提出方案和预算,经审批同意后按相关程序实施,人工费由中标人负责,材料费用由采购人支付,但如果是由于中标人使用管理操作不当造成的损失,应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费用。同时,如因中标人未及时维修或保养,造成安全事故或人身财产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7.消防安全管理
7.1中标人是消防责任单位,中标人对消防安全负全部责任。必须建立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在采购人相关单位的指导下,建立完善消防档案和消防安全制度;定期进行消防法规、消防知识和消防技能培训和消防演习,具备及时发现和处理初期火灾能力,制订有效的火灾应急预案并不定期组织演练。
7.2负责消火栓(含水带、水枪等)及室外栓、水泵接合器的定期维护保养(包括但不限于除锈、上漆、打黄油等),负责室内消火栓箱体维修维护;负责裸露的消防管网的除锈、上漆及维修维护。
7.3定期检查灭火器、疏散引导箱等常规灭火器材,确保灭火器不失效、疏散引导箱内配物品齐全,若遗失由中标人负责赔偿。发现灭火器、疏散引导箱内防毒面具等失效时,由中标人提出申请,采购人负责更换。
7.4定期检查、清理建筑物内安全疏散通道,确保疏散通道畅通;定期检查防火门、安全出口指示灯、疏散标识、应急照明灯,负责防火门的维修及安全出口指示灯、疏散标识、应急照明灯的维修与更换,确保各类标识标牌清楚,安装牢固,使用功能正常。
7.5按照采购人要求,安排人员每天对各楼栋内的消防设施设备进行安全巡查,填写每日巡查表。
7.6设置安全员(兼职),统一负责昼夜防火巡查,并做好防火巡查记录。
7.7遇有突发事件,立即启动消防应急预案,及时处置,将损失降到最低。
7.8主动配合和接受采购人相关单位以及辖区消防救援支队的检查,并按要求及时完成相关工作。
8.办公场地管理
办公室清洁卫生管理
9.水电气能源管理
每月按时准确抄取水电数值并及时统计,对水、电管网巡查和维修,杜绝跑冒滴漏,对水电气用量异常增加情况要加以分析、研判和控制,杜绝浪费;配合采购人做好节能管理相关工作,定期进行水电能源数据分析,做到管理节能。
10.档案管理
对各种工作要做好记录,采取系统化、科学化、电脑化的管理手段,落实责任人员,建账建卡。对所有档案资料进行严格的、科学的、集中的管理。
11.其他
11.1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另行协商约定。
11.2所有员工工资不得低于最新公布的重庆市社会最低工资标准。中标人不得虚列员工数量和发放金额。
(三)管理服务的要求
1.投标人为本项目至少配备58个管理服务人员,其中房务部客房服务员、前台领班、前台接待/收银人员年龄不得超过45周岁。
人员配置基本要求如下:
序号 |
部门 |
岗位 |
人数 |
备注 |
---|---|---|---|---|
1 |
行政部 |
项目负责人 |
1 |
|
2 |
行政主管(兼销售) |
1 |
|
|
3 |
会计/成本/收货 |
1 |
|
|
4 |
后勤保障部 |
主管(兼工程) |
1 |
|
5 |
保安领班 |
1 |
|
|
6 |
保安员 |
6 |
监控、巡逻、门岗停车,3岗位6人,岗位可综合使用。(班次由中标人自行调整) |
|
7 |
工程领班 |
1 |
|
|
8 |
水电/机修/弱电 |
3 |
多工种,白班2人,中夜班1人。(班次由中标人自行调整) |
|
9 |
万能工 |
1 |
|
|
10 |
房务部 |
房务主管 |
1 |
|
11 |
客房领班 |
1 |
|
|
12 |
客房服务员 |
9 |
客房清扫量:13-14间房/人/日,白班7人,中、夜班2人。 |
|
13 |
公区清洁 |
2 |
|
|
14 |
公区技工/绿化 |
1 |
|
|
15 |
前台领班 |
1 |
|
|
16 |
前台接待/收银 |
4 |
随时有人在,班次由中标人自行调整 |
|
17 |
餐饮部 |
餐厅主管 |
1 |
|
18 |
餐厅领班 |
1 |
|
|
19 |
餐厅服务员 |
8 |
人均服务30个餐位,服务3餐,多个餐厅,其中有1人需加值中夜班 |
|
20 |
厨师团队(人均) |
9 |
主厨、2个炒锅、2个墩子、1凉菜、1蒸锅、1白案、1水台/打荷 |
|
21 |
餐厨小工/垃圾清运 |
4 |
摘菜、洗菜、餐具清洗整理、垃圾清运,服务3餐 |
|
合计 |
58 |
|
2.管理服务与收费质价相符。
(四)管理服务标准
1.提供不低于四星级旅游饭店前厅、客房、餐厅(含宴会厅、包房、大堂等相关区域)、会议室、停车场等区域管理服务标准;
2.制定服务区域内全部设施设备的管理及维修养护的标准;
3.制定管理服务区域内公共区域、道路、广场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室外区域保洁和环境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服务的标准;
4.制定合理的车辆停放管理服务标准 ;
5. 制定公共秩序维护、消防、安全防范等事项的管理服务标准;
6. 制定档案资料管理标准;
7. 制定其他服务标准。
(五)费用结算
人工费(含工资、社保、福利、加班、过节费、税费等),按实际配置人员对应支付经费。管理费、办公经费、人工费按月支付。员工服装费,在订制服装时支付。
(六)管理服务目标要求
1.确保住宿、餐饮服务有序、顺畅、周到、安全。
2.按照国家、地方的相关法规、管理条例与技术标准、行业规范要求,提供优质、规范、高效的酒店式服务与管理。
3.有效投诉率低于0.2%,有效投诉处理率达100%。
4.客房、餐厅(含宴会厅、包房、大堂等相关区域)、健身房、公共区域及配套设施设备完好率98%以上。
5.服务期内无治安案件和重大责任事故发生。
6.消防管理符合政府规范,年检完好率100%。
(七)管理服务人员要求
1.相关人员的配备如需获得相关主管部门认证的,均需持证上岗,如水电、安保、监控人员应有相关从业资格证。
2.管理服务人员应形象端庄、表达流利、用语文明礼貌、使用普通话,主动服务意识强。
3.管理服务人员要求政治上可靠,具有健康证明,无不良行为记录。
4.管理人员应有本科以上学习,其他人员应有高中以上学历,并有相关从业及培训经历。
5.重要岗位人员必须由采购人考核、政治审查通过方可录用。
6.重要管理岗位人员的调离更换需事先征得采购人同意。
第三篇 项目商务需求
“※”标注的商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
一、服务期、服务地点
(一)服务期
※中标人在采购合同签订后服务1年。
(二)服务地点
服务地点:重庆市渝中区虎头岩18号。
二、考核方式
(一)经营指标考核。
中标人承诺招标要求完成服务标准和经营指标。经验指标为:以全年综合使用率75%为考核标准,承诺实现营业收入至少1,313.23万元,成本控制在961.43万元以下,年经营利润352万元以上。完成服务标准。超额完成“经营利润”指标,可在超额部分中提取适当金额对中标人予以奖励。中标人未完成服务和经营指标,将予以相应扣减。具体奖励和扣减方式见下表:
中标人完成利润指标后提成奖励和未完成指标相应扣减服务费比例 |
||
档次 |
超额完成或未完成金额 |
奖惩比例 |
第一档 |
0-50万元以内 |
8% |
第二档 |
50万-100万元内 |
6% |
第三档 |
100万-200万元 |
4% |
第四档 |
200万元以上 |
3% |
说明:1.采购人对中标人的经营指标考核以毛利润352万元为基准,对超过352万元的部分或少于352万元的部分按照对应奖惩比例实施考核。 2.超过或者少于352万元毛利润指标的部分在第二档次及以下的,将累加前面各档次奖惩金额。 3.奖惩金额=超额完成或未完成区间差*奖惩比例+前几档对应奖惩金额(举例:如超额完成金额为90万,则对应超额完成金额区间为第二档50-100万元,奖惩金额为(90-50)万元*6%+4(即第一档超额完成奖励金额)=6.4万元)。 |
(二)经营收费项目收费办法及标准,见下表:
经营收费 项目 |
收费对象及标准 |
|||
学员 |
学院职工 |
中标人员工 |
其他 |
|
餐饮 |
参照国家有关培训规定收费标准 |
参照红岩联线管理中心现行办法和标准执行 |
采购人按350 元/人/月对中标人为本项目拟派的员工提供餐饮与住宿标准 |
由中标人根据市场行情自主定价 |
住宿 |
参照国家有关培训规定收费标准 |
与中标人通过协议商定 |
由中标人根据市场行情自主定价 |
|
停车 |
免费 |
免费 |
免费 |
参照市内有关政府规章收费标准执行 |
(三)中标人管理费考核。
具体考核方式如下:
1.以月为考核周期由采购人按照“服务考核标准”实行不定时检查,扣分项目实行月累计制。
2.考核等级:考核分值≥92分为优秀;85分≤考核分值<92分为合格,80分≤考核分值<85分为基本合格,考核分值<80分为不合格。
3.考核结果处理办法
3.1考核为优秀和合格等级,则全额支付该月人工费;
3.2考核等级为基本合格,则支付该月管理费(合同金额的十二分之一)的70%,并要求中标人限期整改;整改合格之后补发30%;
3.3合同期内,出现第一次考核等级为不合格,则按1000元/分,从该月管理费(合同金额的十二分之一)中扣除,且必须拿出有效的整改方案并立即整改;如合同期内出现第二次月考核等级为不合格,直接扣除当月管理费(合同金额的十二分之一)的50%;如合同期内出现三次及以上月考核等级为不合格,直接扣除当年余下月份管理费(合同金额的十二分之一)的100%。
4.加分奖励
4.1合理化建议被采纳,为采购人带来显著成效的,一次加1-3分;
4.2采购人干部职工和参训学员书面的表扬信,在核实属实之后,一次加0.2分-0.5分。
如因中标人的原因造成采购人或他人财产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与之相关责任。
5.如因中标人责任发生重特大责任事故,造成损失,由中标人负责赔偿及承担相应责任。
6.服务考核标准
标准内容 |
监管评分细则 |
员工服装统一,佩戴工号标志,工作规范,作风严谨,工作状态良好。 |
未着工装1人次扣1分 |
组织机构健全,人员配备符合合同要求,所有人员身体健康,形象良好。 |
缺岗1人次扣5分 |
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处理。 |
发现安全隐患,未及时发现扣5分/次,未及时上报扣5分/次,未及时处理扣10分/次, |
阅览室、上网区等区域的座椅摆放整齐,地面保洁无灰尘、无水迹、无污迹,干净明亮、无纸屑与果皮、无明显垃圾、无烟头、无蜘蛛网;楼内禁烟区域严禁吸烟。 |
每发现一处扣1分 |
卫生间、盥洗间无积水、积垢、镜面玻璃无污渍、无垃圾、无异味、便器应定期清洗。设备完好、地漏与管道畅通;作业时,要做提醒标识。 |
每发现一项扣1分 |
标识牌、公共设施目视无明显灰尘,平台、转换层及屋顶无积水(雨天除外)、杂物,墙面、宣传栏、玻璃、门上无污渍,无乱贴、乱涂画和乱悬挂现象。 |
每发现一项扣1分 |
停车场、道路、广场等区域,无明显垃圾堆积、无积水、泥沙、污垢、纸屑、落叶,墙面无乱贴、乱涂、乱画的痕迹;粘贴物定期计划清洁处理。 |
每发现一项扣1分 |
排水管、雨水井、污水井排水通畅、无外溢、盖板无污垢、无明显破损。排洪口、沟渠定期清除淤泥,无垃圾,无堵塞;明渠干净,无积污水。 |
每发现一项扣2分 |
绿化环境区域内无垃圾、道路干净,地面无污迹、垃圾、集水及雨后造成的淤泥。 |
每发现一处扣1分 |
名贵树木日常管护不得出现冻伤、干枯、病死等极端情况。 |
每发现一起扣20分 |
定期巡查楼层消火栓、灭火器、安全隐患并形成文字记录。 |
未填写记录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 |
每月查抄水电数据,定期缴纳水电费用;对突发的用电、用水量倍增的情况要及时分析、研判、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控制,并上报学院相关人员,联系学院后勤物管部门及时处理。 |
未及时发现和上报扣2分,未及时处置扣5分 |
公共区域的基础设施、房屋房顶、顶棚(含吊顶装饰)、楼梯间、梯面、楼面、栏杆扶手无破损、无明显锈蚀,卫生间和盥洗间无破损及渗漏(建设遗留或工程本身问题除外)。 |
未及时巡查和报修扣2分 |
掌握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能及时向学院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各种火灾,并组织处理。 |
发生险情未及时处理扣10分 |
负责安全稳定工作,包括门禁、监控等安防系统的使用、管理和维护。 |
发现设备损坏不及时报修一次扣3分。 |
三、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福利费、服装费、通讯费、办公费、清洁耗材费、绿化养护费、管理费、过节费、税费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
四、付款方式
(一)合同签订时中标人向采购人交纳合同金额2%的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二)服务管理费:按服务管理费合同金额平均划分到12个月,中标人按月向采购人开具发票,采购人以转账方式向中标人支付服务管理费(合同金额的十二分之一)。每月支付金额根据月度考核结果对应的要求按比例进行计算。
(三)服务管理合同到期后,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第四篇 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一、资格审查
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一) |
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1.提供2019或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 2.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 |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见格式文件)。 |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1.税务登记证(副本)(提供复印件)(注)。 2.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指:社会保险登记证(注)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复印件)。 |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 |
1.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二) |
特定资格条件 |
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二)特定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交(如果有)。 |
|
(三) |
投标保证金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足额交纳所投包的投标保证金。 |
注:
投标人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投标人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由执行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了较大数额标准的,从其规定。
二、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服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
(一)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有效性审查 |
投标文件签署 |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的签字齐全。 |
投标方案 |
每个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 |
||
报价唯一 |
只能在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
2 |
完整性审查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3 |
服务部分 |
投标文件内容 |
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号标注的部分。 |
4 |
商务部分 |
投标文件内容 |
本招标文件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 |
5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文件内容 |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 |
(二)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三)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服务评估。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成员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成员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
复核后,评标委员会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四)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本包(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服务部分得分为0分的投标人,将失去成为中标候选人的资格。
三、评标标准
(一)评审因素
序号 |
评分因素 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
1 |
投标报价 (35%) |
35 |
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 |
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二)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 |
|
投标人的应答应满足本招标文件“第二篇 项目服务要求”,有一条不满足要求的(第二篇中(※)号标注的部分除外),服务部分为0分,不再进入服务部分的评审。 |
|||||
2 |
服务部分 (48%) |
48 |
管理服务理念及目标方案(6分) |
投标人根据项目需求制定管理服务理念及目标,根据理念的先进性,目标是否明确,科学进行评审。 方案详实,贴切实际、实用性强为优,得6分; 方案较详实,较贴切实际、实用性较强为良,得3分; 方案一般详实,一般贴切实际、实用性一般为一般,得1分; 方案与本项目无关,不贴切实际,无实用性或未提供为差,得0分。 |
提供方案 |
人员配置方案(9分) |
投标人根据项目需求制定机构岗位设置人员配置方案,根据方案进行评审。 拟配备人员科学合理、岗位职责清晰、满足需求的为优,得9分; 拟配备人员较科学合理、岗位职责较清晰、较满足需求的为良,得4分; 拟配备人员一般科学合理、岗位职责一般清晰、满足需求的为一般,得1分; 拟配备人员不科学合理、岗位职责不清晰、不能满足需求或未提供方案说明的为差,得0分。 |
||||
开业筹备管理服务工作方案(6分) |
投标人根据项目需求制定开业筹备管理服务工作方案,根据方案明晰程度、具体程度、可行性进行评审。 方案详实,贴切实际、实用性强为优,得6分; 方案较详实,较贴切实际、实用性较强为良,得3分; 方案一般详实,一般贴切实际、实用性一般为一般,得1分; 方案与本项目无关,不贴切实际,无实用性或未提供为差,得0分。 |
||||
|
投标人根据项目需求制定客房、餐厅(含宴会厅、包房、大堂等相关区域)、停车场管理服务方案,根据方案科学性、合理性进行评审。 方案详实,贴切实际、实用性强为优,得8分; 方案较详实,较贴切实际、实用性较强为良,得4分; 方案一般详实,一般贴切实际、实用性一般为一般,得1分; 方案与本项目无关,不贴切实际,无实用性或未提供为差,得0分。 |
||||
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养护管理,安保、消防及公共秩序维护管理服务方案(6分) |
投标人根据项目需求制定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养护管理,安保、消防及公共秩序维护管理,根据科学性、合理性进行评审。 方案详实,贴切实际、实用性强为优,得6分; 方案较详实,较贴切实际、实用性较强为良,得3分; 方案一般详实,一般贴切实际、实用性一般为一般,得1分; 方案与本项目无关,不贴切实际,无实用性或未提供为差,得0分。 |
||||
清洁卫生保洁,节约型建设方案(5分) |
投标人根据项目需求制定清洁卫生保洁方案,节约型建设方案,根据科学性、合理性进行评审。 方案详实,贴切实际、实用性强为优,得5分; 方案较详实,较贴切实际、实用性较强为良,得2分; 方案一般详实,一般贴切实际、实用性一般为一般,得1分; 方案与本项目无关,不贴切实际,无实用性或未提供为差,得0分。 |
||||
投标人根据项目需求制定的管理服务应急预案(含火警、暴雨、突发疫情、突然断水断电、雨、防火防灾等)管理档案建立方案,拟建工作规范、管理制度(8分) |
投标人根据项目需求制定的管理服务应急预案,管理档案建立方案,拟建工作规范、管理制度,根据科学性、合理性进行评审。 方案详实,贴切实际、实用性强为优,得8分; 方案较详实,较贴切实际、实用性较强为良,得4分; 方案一般详实,一般贴切实际、实用性一般为一般,得1分; 方案与本项目无关,不贴切实际,无实用性或未提供为差,得0分。 |
||||
投标人的应答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篇 项目商务需求”,有一条不满足的(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除外),商务部分得分为0分,不再进入商务部分的评审。 |
|||||
3 |
商务部分 (17%) |
17 |
拟派项目负责人情况(2分) |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持旅游或酒店或饭店类证书得2分,未提供得0分。 |
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投标人实力(6分) |
投标人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内的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内的0HSAS18001或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6分。 |
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业绩(9分) |
2016年以来,投标人具有酒店管理类似业绩的,提供一个得2分,最多得9分。 |
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二)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
1.对小微企业给予6%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四、无效投标条款
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
(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六)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七)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
(八)投标人进行合同分包的;
(九)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五、废标条款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第五篇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
(一)投标人
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二)合格投标人条件
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三)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
(四)法律责任
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将按规定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
二、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
(一)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服务需求;商务条款;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合同主要条款、合同范本;投标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
(二)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招标文件、澄清文件的内容。
(四)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形式或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
(一)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由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二)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的有效约束条件。
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投标有效期过后三十天继续有效。
4.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
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个工作日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撤回投标文件的;
6.2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6.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6.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6.5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6.6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6.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五)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致,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文件载体)。每套纸质投标文件须在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或“电子文档”,副本应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不一致时,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为准。
2.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
3.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签字确认。
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六)投标报价
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填写报价。
2.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投标价格固定不变。
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七)修正错误
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若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
四、开标
(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
(二)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三)开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
(四)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开标一览表》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
(五)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
(六)开标过程应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
(七)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五、评标
见第四篇“评标”内容。
六、定标
(一)定标原则
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
(二)定标程序
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服务部分的优劣顺序排列;服务部分优劣顺序相同的,按商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确定中标人。
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4.中标人变更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七、中标
(一)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
(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一)询问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投标人询问可以是口头或书面形式。
(二)质疑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1.质疑时限、内容
1.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1.2 投标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1.3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1.4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4.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
1.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1.4.4事实依据;
1.4.5必要的法律依据;
1.4.6提出质疑的日期;
1.4.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4.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1.5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质疑答复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
3.其他
3.1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三)投诉
1.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2.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
九、采购代理服务费
(一)投标人中标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以下标准执行:
招标类型 中标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以下 |
1.5% |
1.5% |
1.0% |
100-200 |
1.1% |
0.8% |
0.7% |
200-500 |
1.08% |
0.78% |
0.69% |
500-1000 |
0.76% |
0.43% |
0.52% |
1000-5000 |
0.45% |
0.23% |
0.32% |
5000-10000 |
0.23% |
0.09% |
0.18% |
10000-100000 |
0.045% |
0.045% |
0.045% |
1000000以上 |
0.009% |
0.009% |
0.009% |
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5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
(200-100)万元×0.8%=0.8万元
(500-200)×0.78%=2.34万元
合计收费=1.5+0.8+2.34=4.64(万元)
(二)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账号:
户 名: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五里店支行(行号:102653000177)
账 号:3100023409200174780
说明:中标人为微型企业且所投标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免收采购代理服务费。
十、交易服务费
投标人中标后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交易服务费,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渝价[2018]54号执行。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
十一、签订合同
(一)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二)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三)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
(六)采购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予以约定。中标人履约完毕后,采购人应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的约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十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投标人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中标人,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
第六篇 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
一、合同主要条款
(采购人有现成合同的则保留,无则删除。)
二、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编号: )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